杨紫烜《经济法》复习笔记(第三十一章 对外贸易法律制度)【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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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知识点:对外贸易法律制度

《经济法》知识点:对外贸易法律制度

《经济法》知识点:对外贸易法律制度知识点:对外贸易法律制度一、对外贸易法律制度概述中国对外贸易是国际贸易的组成部分,是指中国同其他国家或地区之间发生的贸易活动,包括货物进出口贸易、技术进出口贸易和国际服务贸易。

二、对外贸易法的适用范围和原则(一)对外贸易法的适用范围1.我国对外贸易法律制度适用于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际服务贸易以及与此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

2.从地域范围看,我国《对外贸易法》仅适用于中国内地,不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二)《对外贸易法》的原则1.统一管理原则我国实行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

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亦即商务部,依照《对外贸易法》的规定主管全国对外贸易工作。

2.公平自由原则3.平等互利原则4.区域合作原则5.非歧视原则(1)最惠国待遇是指一国(给惠国)给予另一国(受惠国)的个人、企业、商品等的待遇不低于给惠国给予任何第三国(最惠国)的相应待遇。

(2)国民待遇是指一国给予他国国民(包括个人和企业)与本国国民相同的待遇。

6.互惠对等原则三、对外贸易经营者(一)对外贸易经营者的概念1.对外贸易经营者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组织如合伙,还可以是个人亦即自然人。

2.对外贸易经营无需专门许可2004年,《对外贸易法》修订时取消了外贸特许制,规定依法办理了工商登记或其他执业手续的单位和个人均可从事外贸经营。

当然,对外贸易经营者必须首先依据《公司法》、《非公司型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个体工商户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设立登记。

(二)对外贸易经营者的管理1.货物贸易和技术贸易经营者的备案登记《对外贸易法》规定,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商务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商务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

对外贸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验放手续。

经济法知识点对外贸易法律制度

经济法知识点对外贸易法律制度

经济法知识点对外贸易法律制度外贸是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受到国际经济法律制度的约束和规范。

在对外贸易的过程中,了解经济法的关键知识点对于企业和个人进行合法、便利的贸易活动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一些重要的经济法知识点,并探讨其对外贸易法律制度的影响。

一、国际贸易法律制度的基础国际贸易法律制度以国际经济法为基础,包括了一系列国际公约、协定、规则和原则等。

其中,最重要的国际贸易组织是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简称WTO),它的目标是促进贸易自由化并建立公平、可预测、非歧视的国际贸易规则。

二、经济法知识点1. 贸易壁垒贸易壁垒是指国家或地区采取的限制进出口货物和服务的措施,包括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

关税壁垒是指对进口货物征收的税费,可分为关税和进口配额。

非关税壁垒包括进口限制、技术壁垒、质量标准等。

2. 最惠国待遇最惠国待遇是指在国际贸易中,对待一国的待遇也同样适用于其他国家,即不得歧视。

这是WTO的核心原则之一,对于促进贸易自由化和公平竞争至关重要。

3. 国内补贴国内补贴是指政府向国内企业提供的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援助。

在国际贸易中,国内补贴可能导致市场扭曲与不公平竞争,因此WTO对其进行了限制和规范。

4. 反倾销措施反倾销措施是国家为了保护国内产业免受倾销的影响而采取的行动。

倾销是指一国对另一国的进口商品销售价格低于其在本国市场销售价格的行为。

WTO允许国家采取反倾销措施,但需要遵照国际贸易法律制度的规定和程序。

三、经济法知识点对外贸易法律制度的影响1. 促进贸易自由化经济法知识点对外贸易法律制度的影响之一是促进贸易自由化。

贸易壁垒的减少和非关税壁垒的规范,使得贸易更加便利和公平,为企业和个人开展跨境贸易提供了更多的机会。

2. 维护公平竞争经济法知识点帮助维护公平竞争的原则,防止不正当贸易行为的发生。

最惠国待遇的原则和反倾销措施的规定,确保了贸易参与者在公平的竞争环境中进行贸易活动。

杨紫烜《经济法》(第4版)【教材精讲+考研真题解析】讲义与视频课程(第三十二章 对外贸易法律制度)【

杨紫烜《经济法》(第4版)【教材精讲+考研真题解析】讲义与视频课程(第三十二章 对外贸易法律制度)【

第三十二章对外贸易法律制度【本章要点】一、反倾销的规定二、反补贴的规定【要点详解】一、我国的对外贸易体制改革对外贸易体制改革是依照对外贸易法贯彻我国对外贸易政策所进行的改革。

从1978年至今,我国外贸体制改革大体经历了五个阶段:1979年至1987年的探索阶段,1988年至1990年的整体推进阶段,1991年至1993年的攻坚阶段,1994年至2001年的继续深化阶段,2001年至今的在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的进一步深化阶段。

经过五个阶段的改革,我国外贸体制发生了根本变化。

二、对外贸易法律制度的对外贸易救济(一)反倾销的规定1.倾销的概念倾销是指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方式进口,对已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的行为。

2.倾销的特征(1)倾销是一种低价销售商品的行为;(2)倾销是指不正常的低价销售商品的行为;(3)倾销是以不正常的低价大量销售商品的行为;(4)倾销是一种不公平贸易行为。

3.倾销的构成要件构成倾销必须符合三个条件:(1)低于正常价值的低价销售(2)损害事实存在我国在确定倾销对国内产业造成是否造成损害时,主要审查如下事项:倾销进口产品的数量;倾销产品的价格;倾销进口产品对国内产业的相关经济因素和指标的影响;倾销进口产品的出口国(地区)、原产国(地区)的生产能力、出口能力,被调查产品的库存情况;造成国内产业损害的其他因素。

在调查实质性损害威胁时,不得仅依据指控、推测或极小的可能性。

(3)倾销与实质性损害有因果关系《反倾销守则》并未规定倾销必须是造成损害的主要原因,只要求倾销是造成损害的原因之一则构成损害。

【例】简述反倾销的概念与构成倾销的要件。

(北交2004年研)(二)反补贴的规定1.补贴的概念补贴是指出口国(地区)政府或者其任何公共机构提供的并为接受者带来利益的财政资助以及任何形式的收入或价格支持。

2.补贴的特征(1)补贴的给予方是一国政府或其公共机构。

顾功耘《经济法教程》第2版复习笔记(对外贸易法律制度)【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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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功耘《经济法教程》第2版复习笔记第二十九章对外贸易法律制度一、对外贸易法律制度概述1.对外贸易(1)对外贸易的概念①对外贸易是指一个国家(地区)与另一个国家(地区)之间的商品货物、技术和服务的交换。

这种交换由进口和出口两个部分组成。

②对接受商品货物、技术和服务的国家(地区)来说,就是进口;对输出商品货物、技术和服务的国家(地区)来说,就是出口。

(2)对外贸易的地位①是一国国内贸易的延伸,是再生产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②关系到一国外汇收支平衡,关系到国内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3)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①制定对外贸易发展战略,建立和完善对外贸易促进机制。

②根据对外贸易发展的需要,建立和完善为对外贸易服务的金融机构,设立对外贸易发展基金、风险基金。

③通过进出口信贷、出口信用保险、出口退税及其他促进对外贸易的方式,发展对外贸易。

④建立对外贸易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向对外贸易经营者和其他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⑤采取措施鼓励对外贸易经营者开拓国际市场,采取对外投资、对外工程承包和对外劳务合作等多种形式,发展对外贸易。

⑥对外贸易经营者可以依法成立和参加有关协会、商会。

(4)对外贸易的分类①根据贸易对象的不同性质,可以分为货物贸易、技术贸易和服务贸易;②根据贸易对象的流转方向,可以分为进口贸易、出口贸易和过境贸易;③根据清偿手段的不同,可以分为自由结汇贸易和易货贸易。

2.对外贸易法的概念(1)对外贸易法,是指在调整对外贸易活动中形成的对外贸易管理关系和对外贸易合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对外贸易法的意义①为了推行国家的对外贸易政策以及维护对外贸易经济秩序,各国无不以法律手段对对外贸易进行法律调整,加强管理。

②各国国际贸易在全球化的推动下,经济相互联系更加紧密,谋求全球合作和共同发展,要求各国服从国际性的法律调整,通过国内的对外贸易立法,践行承诺和履行国际义务。

(3)对外贸易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①狭义上的对外贸易法: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是我国对外贸易的基本法律。

国家司法考试《三国法》【核心讲义】(对外贸易管理制度)【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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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对外贸易管理制度考查小贴士本章年均考查2分左右,主要涉及以下内容:(1)反倾销:常综合考查倾销的情形、采取反倾销措施的前提以及具体的反倾销措施,特别是价格承诺的提出与接收、可以征收反倾销税的情形等;(2)反补贴:常考查属于补贴的具体情形的认定、反补贴的具体措施,考题设置较为直观;(3)保障措施:主要考查采取保障措施的前提、针对的对象和限度。

本部分内容主要包括一个外贸管理基本法——《对外贸易法》、三个外贸救济措施条例即《反倾销条例》、《反补贴条例》和《保障措施条例》。

《对外贸易法》是对外贸秩序进行管理的纲领性法律,主要规定谁有资格从事进出口活动、进出口活动包括哪些方面、国家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限制或禁止进出口、限制的手段、对破坏外贸活动正常秩序的行为如何处理和处罚等。

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是我国重要的贸易救济措施。

反倾销、反补贴措施主要是通过对进口商征收一定的附加关税,提高进口商的成本,抬高进口产品在国内的销售价格,使其失去价格优势,间接保护国内产业;保障措施是进口商品大量涌入国内时所采取的一种紧急限制进口的类似紧急避险的办法,以达到保护国内产业的目的。

一、对外贸易管制的主要措施无论是实行相对的自由贸易政策还是实行保护贸易政策,各国所采取的对外贸易管理措施,按照其实施的具体手段,可分为关税措施和非关税措施。

1.关税关税是指一国政府设置在关境的海关根据国家制定的海关法律法规,在货物进出本国关境时,对货物所有人课征的一种税收。

2.非关税壁垒非关税壁垒就是指除关税措施以外的其他一切直接或间接限制外国商品进口的法律和行政措施。

包括进出口许可证措施、进出口配额措施、海关估价、外汇管理措施、进出口商品检验措施、政府采购制度等。

二、对外贸易救济1.对外贸易救济措施对外贸易救济措施有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三种。

三者均是保护国内产业的合法手段。

要掌握三者的适用范围、构成要件、调查程序和措施。

(1)反倾销①倾销的概念倾销,即在正常贸易过程中进口产品以低于其正常价值的出口价格进入进口国市场。

《经济法》知识点:对外贸易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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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进出口备案登记制度
《对外贸易法》规定,进出口属于自由进出口的技术,应当向商务部或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合同备案登记。据此,我国对自由进出口技术的进出口实行合同登记制度。但需要指出的是,此种合同登记仅具有备案意义,合同自依法成立时生效,不以登记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
3.关于技术进口合同的特别规定
根据《技术进出口条例》,技术进口合同的让与人应当保证自己是所提供技术的合法拥有者或者有权转让、许可者。技术进口合同中不得含有下列限制性条款:
1.对外贸易经营者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对外贸易经营者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组织如合伙,还可以是个人亦即自然人。
2.对外贸易经营无需专门许可
2004年,《对外贸易法》修订时取消了外贸特许制,规定依法办理了工商登记或其他执业手续的单位和个人均可从事外贸经营。当然,对外贸易经营者必须首先依据《公司法》、《非公司型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个体工商户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设立登记。
《经济法》知识点:对外贸易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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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知识点:对外贸易法律制度
知识点:对外贸易法律制度
一、对外贸易法律制度概述
中国对外贸易是国际贸易的组成部分,是指中国同其他国家或地区之间发生的贸易活动,包括货物进出口贸易、技术进出口贸易和国际服务贸易。
(2)商务部对《自动进口许可证》项下货物原则上实行“一批一证”管理,同一份《自动进口许可证》不得分批次累计报关使用,但同一进口合同项下收货人可以申请并领取多份《自动进口许可证》;对部分货物也可实行“非一批一证”管理,同一份《自动进口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可以分批次累计报关使用,但累计使用不得超过6次。国家对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采取临时禁止进口或者进口数量限制措施的,自临时措施生效之日起,停止签发《自动进口许可证》。

中山大学经济法学专业考研笔记(三十)、参考书及考研复试线、考研复习规划

中山大学经济法学专业考研笔记(三十)、参考书及考研复试线、考研复习规划

中山大学经济法学专业考研笔记(三十)、参考书及考研复试线、考研复习规划(7.19)第四编宏观调控法第十四章宏观调控法一般原理第十五章计划法律制度第十六章国有资产管理法第十七章财政法律制度第十八章税收法律制度第十九章金融法律制度第二十章价格法第二十一章对外贸易法律制度第二十章价格法教学目标与要求掌握经营者的价格行为,政府的定价行为、价格管理行为和价格调控行为,经营者价格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了解价格法的概念和调整范围,价格的概念和分类,其他主体价格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教学重点、难点经营者的价格权利和义务政府的价格管理行为对经营者的价格权利和义务的规制一、概述(一)价格是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

1、价格有狭义、广义之别;(1)狭义的价格是指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2)广义的价格除此之外还包括生产要素的价格等;2、《价格法》所称的价格包括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即狭义的价格。

3、价格体系(1)市场调节价(2)政府指导价(3)政府定价(二)价格法1、是调整价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1997 年12 月29 日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9 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并于1998年 5 月 1 日实施。

3、作用(1)用法律形式促进价格合理形成(2)规范价格行为,发挥价格合理配置资源的功能(3)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4)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二、价格法律制度(一)我国价格管理体制1、中央(1)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价格检查司;(2)国务院有关部门:信息产业部、铁道部、交通部等。

2、地方(1)地方人民政府价格管理部门(2)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二)价格形式的法律规定1、经营者的价格行为(1)也称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

(2)特点①是经营者自主制定的价格②是一种竞争价格③是经营者依法确定的价格④具有多样性和不稳定性(3)定价依据①生产经营成本②市场供求状况(4)范围①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除依照本法第18 条规定适用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外,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照本法自主制定。

杨紫烜《经济法》复习笔记(绪言)【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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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复习笔记【知识框架】经济法学的概念和地位经济法学和经济法的联系经济法学和经济法的关系经济法学和经济法的区别经济法学的产生和发展概述研究经济法的指导思想和方法【重点难点归纳】一、经济法学的概念和地位1.经济法学的概念经济法学是研究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学学科。

从以下方面进行分析:(1)经济法学是一门法学学科;(2)经济法学以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

2.经济法学的地位(1)经济法学是一门国内法学。

(2)经济法学是一门应用法学。

(3)经济法学是一门独立学科。

(4)经济法是一门新兴学科。

(5)经济法是一门重要学科。

二、经济法学和经济法的关系绪言1.经济法学和经济法的联系①没有经济法,就没有经济法学。

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是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没有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就不存在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而没有研究对象的学科是不存在的。

②经济法学的产生和发展,为经济法的进一步发展开辟了道路。

2.经济法学和经济法的区别①经济法学是法学体系中的一门独立而重要的法学学科,经济法是法的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

②经济法学具有特定的研究对象,经济法具有特定的调整对象。

③经济法学是人们从事学术研究的产物,没有法律约束力;经济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三、经济法学的产生和发展概述经济法学产生于20世纪20年代的德国,在国外的发展取得了相当大的成绩。

但是,发展的速度不快,存在的问题不少,特别是在经济法基本理论的研究方面还比较薄弱。

在中国,经济法学是在1979年以后,随着经济法研究和教学工作的开展而产生的。

中国的经济法学产生得晚,发展得快,但是对经济法的一些基本问题还远没有形成共识,许多经济法的重大实际问题亟待深入研究。

四、研究经济法的指导思想和方法1.研究经济法的指导思想研究经济法,必须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思想和根本方法,决不能搞指导思想多元化。

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指导研究经济法,必须坚持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反作用于社会存在的观点;必须坚持以普遍联系的观点、发展的观点和全面的观点看待经济法现象,不能孤立地、静止地、片面地看待经济法现象;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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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复习笔记
【知识框架】对外贸易的概念及其分类对外贸易和对外贸易法的概念对外贸易的概念对外贸易法概述对外贸易立法我国《对外贸易法》的原则对外贸易法律关系的概念对外贸易法律关系对外贸易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
国务院我国的对外贸易管理机构及其职能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外贸易经营者:概念、法律地位、权利和义务
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技术
货物进出口与技术进出口管理进出口货物许可制度
我国的进出口配额制度
国际服务贸易:定义与范围
国际服务贸易概述当代国际服务贸易迅速发展的主要原因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适用范围
国际服务贸易
服务贸易的国际规则《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基本原则《服务贸易总协定》的例外规定《服务贸易总协定》的附件协议我国《对外贸易法》的规定基本原则
限制或禁止
对外
贸易
法律
制度
概念
对外贸易秩序维护对外贸易秩序的意义
对外贸易经营者的经营活动准则
概念和内容
对外贸易调查启动和裁决
对外贸易调查的概念和内容对外贸易调查和救济反倾销:概念、分类、我国法律制度
反补贴:概念、分类、我国法律制度
对外贸易救济保障措施:概念、我国法律制度
其他救济措施
对外贸易救济措施实施的若干规定对外贸易促进促进对外贸易的意义
国家促进对外贸易的措施
违反对外贸易法的法律责任
【重点难点归纳】
一、对外贸易法概述
1.对外贸易和对外贸易法的概念
(1)对外贸易的概念及其分类
①对外贸易的概念
对外贸易是指一国或地区同其他国家或地区间进行货物、技术或服务交换的一种经济活动。

②对外贸易的分类
a.有形贸易和无形贸易(以贸易对象的形态为标准)
有形贸易,即货物贸易。

无形贸易,即技术贸易和服务贸易,包括一国或地区同其他国家或地区间的技术转让和运输、保险、金融、旅游、咨询服务等形式。

b.直接贸易和间接贸易(以贸易双方之间有无第三国参加为标准)
直接贸易,是指商品生产国与商品消费国间直接买卖货物的活动,无第三国参加。

间接贸易,指商品生产国与商品消费国间通过第三国进行的货物买卖活动。

c.易货贸易和现汇贸易(以不同的支付手段为标准)
易货贸易,是指在对外贸易中不用外汇支付,而以货物作价进行清偿的贸易。

现汇贸易,是指在对外贸易中,以货币作为清偿工具的贸易。

d.双边贸易和多边贸易(以组成一个贸易整体的国家数量多少为标准)
双边贸易,是指两国间保持贸易收支平衡的贸易。

多边贸易,是指两个以上国家作为一个贸易整体,保持相互间贸易收支平衡的一种贸易。

e.边境贸易与过境贸易(以贸易活动的地域为标准)
边境贸易,是指一国边境上的贸易,一般是生活必需品和生产资料的小额贸易,可以享受在限额内的减免关税和简化海关手续等优待。

过境贸易,是指内国向外国输出商品,或者外国向内国输入商品,经过第三国的贸易。

(2)对外贸易法的概念
对外贸易法,是指调整在对外贸易活动中发生的对外贸易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形式意义上的对外贸易法,在我国,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于1994年5月通过,2004年4月修订。

2.对外贸易立法
(1)我国的《对外贸易法》是我国调整对外贸易经济关系的基本法律依据。

(2)国务院及相关国家部委制定了《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反倾销条例》、《反补贴条例》、《保障措施条例》等一系列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使我国对外贸易法律体系不断完善。

(3)我国同外国签订的贸易协定、条约以及国际贸易惯例,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也起了重要作用。

3.我国《对外贸易法》的原则
(1)实行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维护外贸秩序的原则。

(2)鼓励发展对外贸易,保障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的原则。

(3)平等互利的原则。

(4)互惠对等原则和最惠国、国民待遇原则。

二、对外贸易法律关系
1.对外贸易法律关系的概念
对外贸易法律关系,是根据对外贸易法的规定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2.对外贸易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
对外贸易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依法参加对外贸易管理和合作活动,享有对外贸易权利,承担对外贸易义务的当事人。

3.我国的对外贸易管理机构及其职能
(1)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的职能
①保证国家的对外贸易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研究拟订国家的外贸方针、政策和法规,经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

②会同国家计划主管部门编制全国的外贸计划,经国务院审查同意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审议批准;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外贸计划。

③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授予对外贸易经营者在特定贸易领域从事国营贸易的专营权或者特许权。

④决定对部分货物进出口的指定经营。

⑤根据国务院的授权,代表国家与外国政府及有关的国际组织谈判签订对外贸易条约和协定,并督促履行我国承担的条约义务。

⑥审批对外贸易企业的设立、合并和撤销;对外贸企业实行管理和监督。

⑦执行进出口许可制度,审批和发放进出口许可证,统筹分配和集中管理出口商品的配额,保护国内工业,防止重要物资外流,稳定国内市场。

⑧审批外国贸易商、制造厂商、货运代理以及同对外贸易有关的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撤销,并对其活动实行监督和检查。

⑨在商标管理机关的统一注册和管理下,对出口商品商标进行协调和其他管理。

⑩组织国际市场调研工作和信息、情报交流。

(2)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外贸易管理机构的职能
①贯彻执行国家的对外贸易政策、方针、法规,组织、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外贸企业实施国家对外贸易法律、法规及规章。

②协助本行政区的计划部门编制本行政区的对外贸易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

③根据法律的规定或商务部的授权,审批本行政区域内外贸企业的设立、合并和撤销,并报国家商务部备案。

④根据法律的规定或商务部的授权,审批并发放本行政区的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分配本行政区的出口配额。

4.对外贸易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
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依照对外贸易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1)对外贸易经营者的法律地位
对外贸易经营者是一个独立地从事对外贸易活动的经济实体或个人。

对外贸易经营者有权在获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进出口经营业务。

它享有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营权,并以国家授予其经营的财产或自有的财产对外承担经济责任。

一旦在对外贸易过程中产生争议,对外贸易经营者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或应诉。

外贸经营者对自己的全部债务承担完全的责任。

(2)对外贸易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
①对外贸易经营者的权利
对外贸易经营者的权利主要表现为对外贸易经营权。

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自主经营的权利,自主经营进出口业务。

国家可以对部分货物的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

各级行政部门不得干预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内部事务,给经营者以充分的自主权。

②对外贸易经营者的义务
a.登记义务。

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

b.信守合同、保证质量义务。

对外贸易经营者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应当信守合同,保证商品质量,完善售后服务。

c.提供相关信息义务。

对外贸易经营者可以接受他人的委托,在经营范围内代为办理对外贸易业务。

接受委托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委托方如实提供市场行情、商品价格、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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