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具学前玩偶测试GB6675.2第4.5.4条款、5.6条款及E.9条款
玩具边缘测试GB6675.2第4.6条款、5.8、E.11条款

∙目的明确玩具检测项目的安全性要求,指引并规范本检测中心检测人员依据统一的测试方法进行试验操作,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
∙原理锐利边缘测试是针对金属或者玻璃边缘,目的是为了减小玩具上的锐利边缘的割伤危险。
∙适用范围预定供9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存在可触及性边缘。
∙定义1.边缘:两表面连接处形成的长度超过2.0mm的边线;1.危险锐利边缘:在正常使用和可预见的合理滥用测试过程中,可能产生不合理伤害的玩具可触及边缘;1.可触及性:能被可触及性探棒A/B的可触及探头(图1)轴肩之前任何部分所接触到得玩具部件或零件。
∙安全性要求1.可触及的金属或玻璃边缘a. 供9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的可触及金属或玻璃边缘按本程序5.3.1条款试验后不应是危险锐利边缘;b.如果可触及边缘未通过本程序5.3.1条款试验,则应结合适用年龄和可预见的使用,来评估该边缘是否存在不合理的伤害危险;c. 金属或玻璃锐利边缘紧贴在玩具表面,且与表面的间隙不超过0.5mm,则该边缘被认为是不可触及的;d. 电导体金属片、玩具显微镜的盖玻片和载玻片的边缘被认为是功能性边缘,无须警示说明。
1.功能性锐利边缘a. 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不应有可触及的功能性危险锐利边缘;b. 供36个月及以上但不足96个月儿童使用的玩具如因功能必不可少而存在功能性锐利边缘,应在玩具包装上标注存在锐利边缘的警示说明,且玩具不应存在其他非功能性锐利边缘。
1.金属玩具边缘a. 供9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的可触及金属边缘,包括孔和槽,不应含有危险的毛刺或斜薄边,或将金属边缘以折叠、卷边或形成曲边(图2),或用永久性保护件或涂层予以覆盖。
b. 无论用何种方法处理边缘,按本程序5.3.1条款测试后不应是危险锐利边缘。
1.塑模玩具边缘供9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塑模玩具的可触及边缘、边角或分模线不应有危险的锐利毛边或溢边,或加以保护使之不可触及。
1.外露螺栓或螺纹杆边缘a.螺栓或螺纹杆可触及的末端不应有外露的锐利边缘或毛刺,或其端部应有光滑的螺帽覆盖,使锐利边缘和毛刺不可触及;b.任何保护性圆帽在经过可预见的合理滥用测试的跌落测试,还应通过压力测试、扭力测试和一般拉力测试。
GB 6675.1-2019 玩具安全 第1部分:基本规范

3.15 预期使用 intendeduse 按 照 玩 具 供 应 商 提 供 的 信 息 (使 用 说 明 )的 方 法 使 用 产 品 。
3.16 正常使用 normaluse 按 玩 具 的 操 作 说 明 ,或 按 传 统 或 习 惯 的 、明 显 的 玩 具 玩 耍 方 式 。
注 :仿 真 武 器 应 符 合 公 安 部 相 关 规 定 。
● 运动器材,包括供体重20kg以上儿童使用的轮式溜冰鞋、单排轮滑鞋、滑板等。 ● 鞍座的最大高度大于435 mm 的自行车。 ● 预定用于运动或在公路或公共道路上使用的踏板车或其他交通工具。 ● 预定用于在公路、公共道路、人行道上行驶的电动车。 ● 预定供在深水区使用的水上运动器材、儿童学习游泳用器具(如游泳坐垫、游泳辅助用具等)。 ● 拼块超过500个的拼图。 ● 除水枪外的使用压缩空气的枪。 ● 弓弦的最大松弛长度大于120cm 的弓箭装置。 ● 烟花爆竹,包括非玩具专用火药帽。 ● 带有尖头弹射物的产品和游戏用具,如带有金属尖头的飞镖或标枪等。 ● 功能性教育产品,如电炉、电熨斗或其他在高于 24V 的 额 定 电 压 下 工 作 的 功 能 性 产 品,仅 用 于
玩具安全 第1部分:基本规范
1 范围
GB6675 的 本 部 分 规 定 了 玩 具 的 基 本 安 全 要 求 及 其 实 施 与 监 督 、法 律 责 任 等 ,基 本 安 全 要 求 包 括 机 械 和 物 理 性 能 、易 燃 性 能 、化 学 性 能 、电 气 性 能 、卫 生 要 求 、辐 射 性 能 和 标 识 要 求 。
3.12 伤害 harm 身 体 上 的 损 害 或 给 健 康 带 来 的 其 他 损 害 ,包 括 对 健 康 的 长 期 影 响 。
玩具产品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4年版)

玩具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2024年版)
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每批次抽样数量详见表1。
2 检验依据
表2 玩具产品项目检验方法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 6675.1-2014 《玩具安全第1部分:基本规范》
GB 6675.2-2014 《玩具安全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
GB 6675.4-2014 《玩具安全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
GB 19865-2005《电玩具的安全》(适用于带电玩具)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封闭式玩具测试程序(GB6675.2第4.16条款、5.13、E.30条款)

∙目的明确玩具检测项目的安全性要求,指引并规范本检测中心检测人员依据统一的测试方法进行试验操作,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
∙原理本要求旨在减少儿童被困在封闭式玩具(如帐篷和玩具箱)的危险,及避免头部封闭的玩具(如太空头盔)可能产生窒息的危险。
不论其是否设计为容纳儿童,还是所有由封闭空间构成、儿童能进入的玩具都适用本要求。
即使有足够的通风孔,还要求封闭在里面的儿童能在无外人帮助下,很容易地逃出。
∙适用范围1.全年龄段的封闭式玩具∙定义无∙安全性要求1.通风装置1.用气密性材料制成、有门或盖、且封闭的连续空间大于0.03m3,内部尺寸均为150mm或以上的玩具应有不受阻碍的通风区域以供呼吸。
通风区域最少应含有单个开口面积至少为650mm2且相距至少150mm的两个开口;或者含有一个将两个650mm2开口及之间间隔区域扩展为一体的具有等效面积的通风开口(见图1)。
图1 等效的通风开口示图1.将玩具放置在地板上任意位置,且靠在房间角落的两个相交90°角的垂直面时,通风开口应保持不受阻碍。
如果用一个固定隔板或栅栏(两个或以上)隔开,能有效地使连续空间的最大内部尺寸<150mm,则不需要通风区域。
1.关闭件1.盖子、门及类似装置2.关闭件:(如盖子、盖板和门)或者类似封闭式玩具的装置,不应配有自动锁定装置。
按6.3.1.1(关闭件测试)测试时,开启关闭件的力应≤45N。
且不应在盖、盖板和门上使用纽扣、拉链及其他类似的紧固装置。
3.玩具箱及类似玩具中的盖的支撑装置1.具有垂直开启的铰链盖的玩具箱及类似玩具应安装有盖的支撑装置,在按6.3.1.2.2(玩具箱盖的耐久性测试)进行7000个开关周期测试前后,在距充分闭合处50mm至距充分闭合处不超过60°的弧行程中的任何一个位置上,盖在其质量作用下,落下的行程不应大于12mm(最后50mm的行程除外)。
测试应按6.3.1.2.1(盖的支撑装置测试)进行。
绳索玩具测试程序GB6675.2第4.11条款、5.11、E.16条款

∙目的明确玩具检测项目的安全性要求,指引并规范本检测中心检测人员依据统一的测试方法进行试验操作,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
∙原理本测试旨在防止儿童把玩具上的绳索绕城活套或固定环套在脖子而被勒死,同时也阐明了儿童被拉绳所缠绕的危险。
飞行玩具的绳索、细绳或线测试测要求旨在防止玩具风筝接触到高架电线而导致使用者遭受电击危险,同时也强调雷雨天气放风筝的危险。
∙范围1.适用范围1.供18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上的绳索、弹性绳和自回缩绳。
2.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拖拉玩具上的绳索或弹性绳。
3.玩具袋上的绳索。
4.童床或游戏围栏上的悬挂玩具。
5.童床上的健身玩具及类似玩具。
6.飞行玩具的绳索、细绳或线。
∙不适用范无∙定义1.绳索:一根细长的、柔软的材料。
注:玩偶的头发不视为绳索。
例:单纤维丝、编织和搓捻的绳、粗绳、塑料纺织带、丝带及那些通常被称为线的纤维状的材料。
∙安全性要求1.十八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上的绳索和弹性绳1.玩具上含有或系有的绳索/弹性绳可能会缠绕形成活套或固定环,当施以25N±2N的拉力测量绳索/弹性绳时,其自由长度应小于220mm。
2.绳索/弹性绳或多段绳/弹性绳末端的珠状物或者其他附着物可能会与玩具的任一部件缠绕形成活套或固定环,当施以25N±2N的拉力测量时,活套/固定环的周长应小于360mm。
3.按绳索厚度测试时,玩具上的绳索/弹性绳的厚度(最小尺寸)应大于或等于1.5mm。
本要求不适用于带状物。
∙十八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上的自回缩绳。
1.按自回缩绳测试时,自回缩绳驱动机构中可触及绳索的回缩长度不应超过6.4mm。
1.三十六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拖拉玩具上的绳索和弹性绳。
1.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拖拉玩具上的绳索/弹性绳,若施以25N±2N拉力后测量其长度大于220mm,则不可连有可能使其缠绕形成活套或固定环的珠状物或其他附件。
2.玩具袋上的绳索。
1.用不透气材料制成的玩具袋的开口周长如果大于360mm,则不应用拉线或拉绳作为封口方式。
中国儿童玩具安全检测标准

中国儿童玩具安全检测标准
GB 6675 检测项目主要包括:
机械和物理性能
燃烧性能
特定元素的迁移
玩具标识和使用说明
2014年5月6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了GB 6675-2014标准,此标准于2016年1月1日起强制实施,其主要包含:
GB6675.1-2014《玩具安全第1部分:基本规范》
GB6675.2-2014《玩具安全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
GB6675.3-2014《玩具安全第3部分:易燃性能》和
GB6675.4-2014《玩具安全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
玩具检测类别:
1 毛绒、布制玩具
2.化学玩具
3.儿童自行车
4.木制玩具
5.塑料玩具
6.电动、电子玩具
7.儿童用品
8.陶瓷玩具
9.发条玩具
10.油画棒、水彩笔、橡皮泥
11.纸(板)类玩具
12.玩偶及其服装、智力玩具、智力乐器。
声响玩具测试程序GB6675-2第4.28条款、5.25、E.41条款

声响玩具测试程序GB6675-2第4.28条款、5.25、E.41条款⽬的明确玩具检测项⽬的安全性要求,指引并规范本检测中⼼检测⼈员依据统⼀的测试⽅法进⾏试验操作,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
原理声响玩具测试的要求是为了减少⾼强度连续和脉冲噪声对听⼒的损害。
本测试仅适⽤于明确设计成发出声响的玩具,也就是那些具有产⽣声⾳特征的玩具。
例如电⽕电⼦的设备、⽕药帽、摇铃部件等。
范围1.适⽤范围发声玩具。
1.豁免范围1.⼝动玩具,即其声压级由⼉童的吹吸⼒度所决定(例如⼝哨和玩具乐器,类似喇叭和长笛);2.由⼉童操作发出的声⾳,例如由⽊琴、铃、⿎和挤压玩具发出的声⾳,其声压级由⼉童动作⼒度所决定;连续声压级的要求不适⽤于摇铃,但摇铃应满⾜脉冲声压级的要求;3.收⾳机、录⾳带播放机、CD播放机及类似电⼦玩具;4.由⽿塞/头戴式⽿机发出的声⾳。
定义o⼿持式柔软玩具,通常带有发声功能,当扭曲或挤压玩具迫使空⽓通过开孔时产⽣声⾳,松开后玩具通常能恢复原状。
供靠近⽿朵使⽤的玩具,即这类玩具的发声部分通常放在⼉童的⽿朵旁。
1.连续声⾳:稳态声⾳或持续时间超过1s的⼀组变化的声⾳。
1.C计权峰值声压级:使⽤标准化的C计权获得的峰值声压级。
1.A计权等效声压级:在指定时间阶段内及在指定位置,具有与随时间变化的声⾳相同的A计权声⾳能量的稳态声⾳⽔平级。
1.爆炸功能:能量的瞬间释放,其特征是快速膨胀或材料的突然爆裂。
1.⼿持玩具:供握于⼿中使⽤或操作的玩具。
1.脉冲声⾳:以明显超过环境噪声的短暂的声压偏移为特征的声⾳,典型的脉冲声⾳的持续时间⼩于1s。
1.最⼤A计权声压级:使⽤标准化的A计权和快速响应(时间计权)测得的最⼤声压级。
1.摇铃:明显设计为摇动时发出声⾳的玩具,供年龄太⼩以致在⽆⼈帮助下坐⽴的⼉童⽤的。
1.桌⾯、地板和童床玩具:供连接在或放在桌⾯、地板或童床内玩耍的玩具。
安全性要求1.近⽿玩具产⽣的连续声⾳的A计权等效声压级LpAeq,不应超过65dB。
声响玩具测试程序GB6675-2第4.28条款、5.25、E.41条款

∙目的明确玩具检测项目的安全性要求,指引并规范本检测中心检测人员依据统一的测试方法进行试验操作,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
∙原理声响玩具测试的要求是为了减少高强度连续和脉冲噪声对听力的损害。
本测试仅适用于明确设计成发出声响的玩具,也就是那些具有产生声音特征的玩具。
例如电火电子的设备、火药帽、摇铃部件等。
∙范围1.适用范围发声玩具。
1.豁免范围1.口动玩具,即其声压级由儿童的吹吸力度所决定(例如口哨和玩具乐器,类似喇叭和长笛);2.由儿童操作发出的声音,例如由木琴、铃、鼓和挤压玩具发出的声音,其声压级由儿童动作力度所决定;连续声压级的要求不适用于摇铃,但摇铃应满足脉冲声压级的要求;3.收音机、录音带播放机、CD播放机及类似电子玩具;4.由耳塞/头戴式耳机发出的声音。
∙定义o手持式柔软玩具,通常带有发声功能,当扭曲或挤压玩具迫使空气通过开孔时产生声音,松开后玩具通常能恢复原状。
∙供靠近耳朵使用的玩具,即这类玩具的发声部分通常放在儿童的耳朵旁。
1.连续声音:稳态声音或持续时间超过1s的一组变化的声音。
1.C计权峰值声压级:使用标准化的C计权获得的峰值声压级。
1.A计权等效声压级:在指定时间阶段内及在指定位置,具有与随时间变化的声音相同的A计权声音能量的稳态声音水平级。
1.爆炸功能:能量的瞬间释放,其特征是快速膨胀或材料的突然爆裂。
1.手持玩具:供握于手中使用或操作的玩具。
1.脉冲声音:以明显超过环境噪声的短暂的声压偏移为特征的声音,典型的脉冲声音的持续时间小于1s。
1.最大A计权声压级:使用标准化的A计权和快速响应(时间计权)测得的最大声压级。
1.摇铃:明显设计为摇动时发出声音的玩具,供年龄太小以致在无人帮助下坐立的儿童用的。
1.桌面、地板和童床玩具:供连接在或放在桌面、地板或童床内玩耍的玩具。
∙安全性要求1.近耳玩具产生的连续声音的A计权等效声压级LpAeq,不应超过65dB。
2.除近耳玩具外的所有其他玩具产生的连续声音的A计权等效声压级LpAeq(对于驶过试验,用最大A计权声压级LpAeq),不应超过85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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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明确玩具检测项目的安全性要求,指引并规范本检测中心检测人员依据统一的测试方法进行
试验操作,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
∙原理
本要求的目的是为减少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学前玩偶的潜在的窒息危险。
∙范围
1.适用范围
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学前玩偶。
1.不适用范围
纺织物做成的学前玩偶。
∙定义
无
∙安全性要求
1.除纺织物做成的软体玩偶外,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学前玩偶如果:
a)头顶部是圆形、球形或半球形,由收窄的颈部连接圆筒形的无其他附件的躯干;
b)总长度不超过64mm见(图1)。
则其圆形端部应不能容入并穿透学前玩偶测试器的整个深度;
1.该要求同样适用于附加或模塑有类似帽子或头发等部件而不影响端部为圆形的玩偶。
∙测试程序
1.测试条件
1.预处理
a.样品应在温度为23±2℃的条件下放置至少4小时,且试验应在玩具从预处理环境中取出后
5分钟内开始进行;
b.如果供成人组装、并非预定由儿童拆开的玩具包装盒组装说明中清楚标明该玩具只能由成
人组装,则测试应在已组装好的状态下进行;
1.测试环境
温度:20±5℃,相对湿度:20%-70%
1.测试仪器
1.测试模板B;
2.卡尺。
2.测试方法
1.将测试模板放置好并夹紧,使槽的轴线基本垂直并使槽的上下开口处畅通无
阻;
2.将学前玩偶放置在最有利于圆形末端通过测试模板槽口的位置进行测试,并
保证作用在玩具上的力仅是其自重力;
3.确定圆形末端是否穿透测试模板的孔的整个深度;
4.测量学前玩偶的总长度,记录测量数据。
注:(测试前,使用水平尺测量一下测试仪器是否在水平面上)
参考标准
第4.5.4条款、5.6条款及E.9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