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引言在现代社会中,企业经常会面临更新、替换或废弃固定资产的情况。
当企业决定将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出售时,就需要面临一系列纳税问题。
本文将探讨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所涉及的税务问题,并提供一些相关的解决方案和建议。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用固定资产的税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纳税范围。
根据税务局的规定,应按照固定资产原值的差额计算销售额,并按照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
二、如何计算销售额和应纳税额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时,需要计算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销售额的计算:–销售额 = 固定资产的出售价格 - 固定资产的原值–固定资产的原值可以通过企业的会计报表或相关凭证获得。
2.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 = 销售额 * 适用税率–适用税率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年限而有所不同。
企业在计算应纳税额时需要按照税务局的规定确定适用税率。
三、可能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在一般纳税人销售自用固定资产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
以下是常见问题及相应的解决方案:1.确定固定资产的原值:–建议企业保留固定资产的购买凭证、折旧凭证等相关文件,以便核准固定资产的原值。
2.确定适用税率:–建议企业咨询税务专业人员,根据税务局的规定确定适用税率。
–企业可以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年限自行查阅相关税务法规,但需注意准确性和可靠性。
3.缴纳增值税:–企业在销售自用固定资产时,需要按照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局缴纳增值税。
–建议企业提前了解相关纳税期限和缴纳方式,并及时缴纳,以免产生滞纳金等额外费用。
四、如何合规操作为了合规操作,避免出现税务纠纷和罚款,企业在销售自用固定资产时可以遵循以下建议:1.建立健全的资产管理制度:–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包括购买、使用和处置固定资产的规定和流程。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增值税处理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增值税处理固定资产是企业的重要资产之一,通常用于生产或提供服务。
当企业
决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时,涉及到增值税的处理,这需要根据税
法的规定进行操作。
在销售过程中,企业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处理。
1.计算增值额
企业在销售自用固定资产时,需要计算固定资产的增值额。
增值额等
于出售价减去原值。
原值是指企业购买该固定资产时支付的价款或者原值
税额。
出售价是指企业出售固定资产所收到的价款减去销售费用和价外费用。
2.税率确定
3.选择税款结算方式
4.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在销售自用固定资产时,企业还可以根据税法的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
优惠政策,以减少税负。
例如,对于小微企业,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减免
增值税税款;对于科技型企业,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
5.纳税申报和缴税
在进行增值税处理时,企业需要注意遵守税法的规定,准确计算税款,及时申报和缴税,以避免产生税务风险。
此外,企业还应关注国家对于固
定资产交易的政策变化,以便及时调整经营策略。
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增值税处理

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增值税处理首先,对于自建的固定资产,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根据《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的规定,自建固定资产的销售不含有增值税、加价税,不影响销售总价。
其次,对于购买的固定资产,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需要缴纳增值税。
根据《增值税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增值税应当按照销售额的17%计算。
具体计算方法为:销售额=销售价格+销售税额。
值得注意的是,在计算销售税额时,可以适用不同的计税方法。
可以选择为比例法或差额发生制。
比例法是根据所售固定资产的购买发生的进项税额和销售发生的销项税额的比例来计算销售税额。
差额发生制是根据一个预先确定的差额税率来计算销售税额。
此外,在计算销售税额时,一般纳税人可以根据《增值税法》相关规定申请适用增值税简易征收办法,按照销售额的3%计征增值税。
但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企业销售额不超过100万元,且年检审计报告出具的销售额也不超过100万元。
此外,根据《增值税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销售固定资产可以享受部分免税政策。
对于使用年限超过五年的固定资产,销售时可以适用50%的免税比例,即销售额的50%免征增值税。
但是,对于使用年限不满五年的固定资产,不适用免税政策。
最后,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需要在纳税申报时填写相关的增值税申报表,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流程进行申报。
在填写申报表时,需要准确记录销售的固定资产的信息和销售额,以便进行正常的纳税申报。
总之,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涉及到增值税的处理,需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操作。
要注意适用不同的计税方法、申请适用简易征收办法、享受免税政策,并按照规定的申报流程进行纳税申报。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如何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如何缴纳增值税
1.确定是否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年销售额
不超过500万元的企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
如果企业符合这一条件,就可
以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的方式缴纳增值税。
2.按照一般纳税人方式进行申报:小规模纳税人在销售固定资产时,
需要按照一般纳税人的方式进行增值税申报。
具体而言,需要填写《增值
税销售申报表》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并将其提交到所属税务机关。
4.结算增值税款:小规模纳税人在申报增值税时,需结算增值税款。
根据税务机关的规定,一般需在增值税申报期限内,将应纳增值税款缴纳
到指定的银行账户上。
5.填写《增值税发票》:纳税人在销售固定资产时,需要为购买方提
供《增值税发票》。
在填写《增值税发票》时,需要提供详细的销售信息,包括销售日期、金额、税率等。
同时需要将自己的纳税人识别号填写到发
票上。
6.持有《增值税发票》备查:纳税人在销售固定资产后,需要将销售
的《增值税发票》妥善保存备查。
这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进行税务核查时
的重要凭证,对于纳税人来说也是进行账务核对的依据。
总的来说,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缴纳增值税的具体步
骤是:确定纳税人身份,按照一般纳税人方式申报,计算应纳增值税额,
结算增值税款,填写《增值税发票》,并持有发票备查。
纳税人需要按照
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准确地履行纳税义务,确保按时足额缴纳增值税。
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何缴纳增值税

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何缴纳增值税增值税是一种按照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差额计征的一种税收制度。
对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需要按照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缴纳增值税。
首先,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需要确定其销售方式。
一般来说,可以通过二手市场的渠道进行销售,也可以通过拍卖、租赁等方式进行转让。
根据不同的销售方式,缴纳增值税的办法也会有所不同。
对于通过二手市场进行销售的固定资产,需要按照固定资产原值的差额计征增值税。
具体计算方法为将固定资产的销售金额减去固定资产原值,然后按照当前的增值税税率进行计算。
对于通过拍卖方式进行销售的固定资产,需要按照拍卖成交价计征增值税。
拍卖成交价是指竞拍者为了购买该固定资产所支付的价格。
对于在拍卖过程中未完成交易或者成交价低于固定资产原值的部分,可以根据相关税收政策进行减免。
对于通过租赁方式进行转让的固定资产,需要根据租赁合同的规定,按照租金收入计征增值税。
具体计算方法为将租金收入减去相关成本后,按照当前的增值税税率进行计算。
在缴纳增值税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其次,需要填写并提交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是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纳税信息的表格,需要详细地填写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有关信息,如销售金额、销售日期等。
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纳税人可以选择纸质申报或者电子申报的方式进行报送。
最后,需要按时缴纳增值税款项。
根据国家税收政策规定,增值税为月度或者季度预缴制度,需要按时向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款项。
未按时缴纳增值税款项的,将会面临滞纳金的处罚。
总之,对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需要按照国家税收政策规定进行增值税的缴纳。
具体的缴纳办法和流程根据不同的销售方式有所不同,纳税人需要了解相关的政策规定并按要求进行申报和缴纳。
浅析销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浅析销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的会计处理销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是指企业出售已经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时,按照固定资产的增值部分计算所得的一种税款。
一、会计处理方法在销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中,需要将增值税按照固定资产的增值部分进行计提和核算。
具体的会计处理步骤如下:1.计算增值税额增值税计算公式为:增值税额=出售价格-购置价格-折旧金额。
其中,出售价格为固定资产的出售价格,购置价格为固定资产的购买价格,折旧金额为该固定资产已经进行过的折旧金额。
2.计提增值税根据计算得出的增值税额,需要将其计提为应交税费,同时在贷方记上相应的增值税应交税费科目。
3.税款核销当企业向购买方收取增值税时,需要将增值税核销,在借方记上增值税应收账款科目,同时在贷方记上增值税实收账款科目。
4.会计凭证处理根据上述会计处理步骤,可以编制相应的会计凭证。
凭证的借贷方分别为:借:增值税应交税费;贷:增值税应收账款、增值税实收账款。
5.税金处理企业在销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中,需要根据相关税务规定,按照规定时间向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增值税。
在缴纳增值税后,需要及时将已缴纳的税款在核算和凭证中做出相应调整。
二、影响因素分析在销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中,会受到以下影响因素的影响:1.固定资产的折旧率在计算增值税额时,折旧金额对于增值税的计算具有重要影响。
折旧金额取决于固定资产的折旧率,不同的折旧率将导致不同的增值税额。
2.销售价格与购买价格的差异增值税的计算基础是销售价格与购买价格的差值。
销售价格与购买价格的差异越大,增值税额也将随之增加。
3.税务政策和税率销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的会计处理还受到税务政策和税率的影响。
根据不同的税务政策和税率规定,增值税的计提和核销方式也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
三、会计处理的目的和意义销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的会计处理的目的是按照税法规定,准确计算和核算增值税,确保企业的税务合规,并及时缴纳相应税款。
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何缴纳增值税

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何缴纳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需要缴纳增值税,具体操作如下:
第二步,确定销售总额。
销售总额是指固定资产的销售价格,需要根
据市场行情和资产的实际价值来确定。
在确定销售总额时,可以参考专业
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或者与潜在买方进行议价,达成双方认可的价格。
第三步,计算应纳税额。
根据固定资产销售总额和适用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可以先计算出销售总额的增值额,再
根据增值额乘以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得到应纳税额。
第四步,办理增值税申报。
根据税务部门的要求,办理增值税申报。
在申报时,需要填写相关的表格,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等,将销售
总额和应纳税额填写进去,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给税务部门。
第五步,缴纳增值税款。
根据申报表中的应纳税额,按照税务部门的
规定缴纳增值税款。
可以通过银行汇款、银行转账等方式进行缴纳,并保
留好缴款凭证。
第六步,保存相关凭证和报表。
销售固定资产涉及到增值税的申报和
缴纳,需要妥善保存相关凭证和报表,如销售发票、购置发票、申报表等,以备将来税务部门的核查和审计。
总而言之,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需要缴纳增值税,具体操作包
括了解固定资产的性质和计税办法、确定销售总额、计算应纳税额、办理
增值税申报、缴纳增值税款和保存相关凭证和报表。
需要根据法律法规和
税务部门要求的具体操作流程进行操作,以确保合规、及时、准确的完成
增值税申报和缴纳。
固定资产签订销售合同税率

一、固定资产销售合同税率概述固定资产销售合同税率是指企业在销售固定资产时所应缴纳的税费比例。
根据我国税法规定,固定资产销售合同税率主要包括增值税、印花税等。
二、增值税税率1. 一般纳税人销售固定资产的增值税税率根据我国税法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按照以下情况征收增值税:(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税率为17%,除向个人销售外,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应开具普通发票。
2.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固定资产的增值税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应开具普通发票。
3. 不动产销售增值税税率对于出售的固定资产是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的,应征收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其中,营业税税率为5%,根据财税[2003]16号文规定,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三、印花税税率销售合同的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三,按照销售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缴纳。
销售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四、其他税费1. 城建税:按营业税的7%或5%、1%计算缴纳。
2. 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的3%计算缴纳。
五、总结固定资产签订销售合同税率是企业进行固定资产交易时必须关注的重要税务问题。
企业在签订销售合同时,应了解相关税率规定,合理计算应纳税额,确保合规纳税。
同时,企业还应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纳税策略,降低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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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转型改革实施以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陆续下发了相关文件,分别对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及销售旧货如何征收增值税以及如何开具发票等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为便于纳税人掌握新政策,现就有关政策作如下解读。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政策内容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并且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不包括摩托车、汽车、游艇),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可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上述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
(三)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包括固定资产)免征增值税。
上述其他个人仅指自然人。
二、销售旧货纳税人(包括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注意事项一、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二、取消了销售符合一定条件的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免征增值税政策(自然人除外)。
三、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和旧货,适用4%减半征收的,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4%)应纳税额=销售额×4%/2四、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纳税额=销售额×2%五、享受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及旧货减免税的纳税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税书面申请,经批准后享受减免税优惠。
1、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时,纳税人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纳税人税收优惠申请表》;(2)固定资产账册、原购货发票等能够证明固定资产购入时间的资料复印件;(3)固定资产账册等能够证明已经计提折旧的资料复印件。
2、销售旧货时,纳税人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纳税人税收优惠申请表》;(2)证实所销售货物为旧货的证明材料。
有问有答问:我公司有一批2006年2月购入的办公用电脑要销售,该批电脑一直由工作人员使用,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原购入价为4685元/台,现销售价为1943元/台,这批电脑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属于固定资产目录所列货物;二是按固定资产管理并使用一年以上;三是销售价格低于原值。
按照以往的经验,可以免征增值税,今年实施新增值税条例,请问政策是否进行了调整,我公司的该项销售业务是否仍可以免征增值税?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的有关规定,原来销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符合三个条件即可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已经取消。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第二款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你公司该笔销售业务应按上述规定征收增值税。
问: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生产饲料产品,一直免征增值税,今年1月份买了一台新生产设备,已经投入使用并计提折旧,由于市场不景气,产品销路不好,现在打算卖掉这台设备,请问是不是要交增值税?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一款第1项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问:我公司是制衣厂(一般纳税人),现有十台衣车要销售,这些衣车是2000年购入,由于要进行设备更新,准备卖出,对方说从今年开始购买固定资产可以抵扣进项,要求我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可以吗?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第二款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同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问:我开了一个服装店,个体户(小规模纳税人),由于要重新装修,现在将原来的四个橱窗模特销售给另外一个服装店,是不是可以不征增值税?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第七款规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三款规定:所称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即,仅指自然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销售时免征增值税。
个体工商户不属于自然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不能免征增值税,必须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问:我公司是汽车维修店(小规模纳税人),有一套维修工具需要更新,现在要卖出这套工具给另外一个维修店使用,我知道这套工具还可以使用,是不是应按照销售“旧货”来缴纳增值税?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由于你所提到的维修工具是自己使用的,不属于“旧货”范围,应按照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征收增值税。
问:我公司有一台设备,2008年为投入新生产线而购入,该设备一直存放在仓库,虽然计入固定资产账册,但由于一直未安装未投入使用,因此没有计提折旧。
由于目前经济不景气,生意难做,新生产线计划暂时搁置,准备卖出该设备,请问是否可以按照4%征收增值税?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同时,明确了“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你公司的设备由于未计提折旧,不属于“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可以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该销售业务属于销售一般货物,应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问: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销售2006年购买的一台设备(已计提折旧500元),售价12000元(含税),请问应缴纳多少增值税?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的规定,你公司该笔销售业务应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4%)应纳税额=销售额×4%/2相关主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2011-04-0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开具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2011-03-1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无偿援助项目在华采购物资免征增值税的通知-*-2011-03-16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2011-03-11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6.15版升级的通告-*-2011-03-10关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计征增值税政策变化作者:谷国林上传时间:2009-2-4 0:0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并已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相关的实施细则和政策文件陆续出台,进一步明确了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否计征、如何计征增值税做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解读如下:根据新修订的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七)项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对于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包括自己使用过的游艇、摩托车和应征消费税的汽车)予以免税,不再区分售价是否超过原值计征增值税的政策规定。
根据财税【2008】170号的政策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三)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本通知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五、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发生条例第十条(一)至(三)项所列情形的,应在当月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净值×适用税率本通知所称固定资产净值,是指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计提折旧后计算的固定资产净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