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再做销售的会计处理【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引言在现代社会中,企业经常会面临更新、替换或废弃固定资产的情况。
当企业决定将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出售时,就需要面临一系列纳税问题。
本文将探讨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所涉及的税务问题,并提供一些相关的解决方案和建议。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用固定资产的税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纳税范围。
根据税务局的规定,应按照固定资产原值的差额计算销售额,并按照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
二、如何计算销售额和应纳税额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时,需要计算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销售额的计算:–销售额 = 固定资产的出售价格 - 固定资产的原值–固定资产的原值可以通过企业的会计报表或相关凭证获得。
2.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 = 销售额 * 适用税率–适用税率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年限而有所不同。
企业在计算应纳税额时需要按照税务局的规定确定适用税率。
三、可能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在一般纳税人销售自用固定资产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
以下是常见问题及相应的解决方案:1.确定固定资产的原值:–建议企业保留固定资产的购买凭证、折旧凭证等相关文件,以便核准固定资产的原值。
2.确定适用税率:–建议企业咨询税务专业人员,根据税务局的规定确定适用税率。
–企业可以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年限自行查阅相关税务法规,但需注意准确性和可靠性。
3.缴纳增值税:–企业在销售自用固定资产时,需要按照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局缴纳增值税。
–建议企业提前了解相关纳税期限和缴纳方式,并及时缴纳,以免产生滞纳金等额外费用。
四、如何合规操作为了合规操作,避免出现税务纠纷和罚款,企业在销售自用固定资产时可以遵循以下建议:1.建立健全的资产管理制度:–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包括购买、使用和处置固定资产的规定和流程。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增值税处理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增值税处理固定资产是企业的重要资产之一,通常用于生产或提供服务。
当企业
决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时,涉及到增值税的处理,这需要根据税
法的规定进行操作。
在销售过程中,企业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处理。
1.计算增值额
企业在销售自用固定资产时,需要计算固定资产的增值额。
增值额等
于出售价减去原值。
原值是指企业购买该固定资产时支付的价款或者原值
税额。
出售价是指企业出售固定资产所收到的价款减去销售费用和价外费用。
2.税率确定
3.选择税款结算方式
4.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在销售自用固定资产时,企业还可以根据税法的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
优惠政策,以减少税负。
例如,对于小微企业,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减免
增值税税款;对于科技型企业,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
5.纳税申报和缴税
在进行增值税处理时,企业需要注意遵守税法的规定,准确计算税款,及时申报和缴税,以避免产生税务风险。
此外,企业还应关注国家对于固
定资产交易的政策变化,以便及时调整经营策略。
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纳税申报及账务处理

财务天地增值税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目前我国实行凭专用发票抵扣税款的制度,客观上要求纳税人具备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和能力。
在实际经济生活中我国增值税纳税人众多,会计核算水平差异较大,大量的小企业和个人还不具备用发票抵扣税款的条件,为了简化增值税计算和征收,也有利于减少税收征管漏洞,将增值税纳税人按会计核算水平和经营规模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类,分别采用不同的增值税计税方法。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目前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3%。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应纳税额,应该等于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增值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何进行税务及账务处理。
可分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两种情形。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规定执行。
即: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别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第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第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第三,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固定资产处置的会计处理是什么?【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固定资产处置的会计处理是什么?【会计实务经验之谈】处理,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企业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应当对其预计净残值进行调整。
2.企业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或发生固定资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是固定资产成本扣减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
企业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或发生固定资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处置一般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进行核算。
企业因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处置固定资产,其会计处理一般经过以下几个步骤:第一,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时,按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固定资产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第二,发生的清理费用。
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以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
第三,出售收入和残料等的处理。
企业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应冲减清理支出。
按实际收到的出售价款以及残料变价收入等,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第四,保险赔偿的处理。
企业计算或收到的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应冲减支出,借记“其他应收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第五,清理净损益的处理。
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的净损失,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的处理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由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的净收益,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固定资产计税及会计处理

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固定资产计税及会计处理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企业在使用过程中属于固定资产范畴的资产,通过销售获得收入的行为。
在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时,一般纳税人需要对其进行计税和会计处理。
下面将从计税和会计两个角度来进行详细阐述。
一、计税处理:1.投资额的扣除:企业在购买固定资产时,通常会在当期扣除一部分购置费用,称为投资额,也可以理解为预付款项。
当企业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时,需要扣除已计入投资额的部分。
扣除的原则一般为:当期预先扣除的投资额与实际出售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销售额计入应交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2.计算应交增值税:根据企业所在地区的增值税税率,按照销售额与税率的乘积,计算销售所需要缴纳的增值税。
3.销售税额的上缴: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将应交的增值税上交给税务部门。
二、会计处理:1.固定资产原值的确认:将企业购置的固定资产原值计入固定资产账户。
2.计提折旧:企业购置的固定资产会随着使用寿命的延长而价值逐渐减少,这种价值减少的方式称为折旧。
按照企业所选用的折旧方法,将固定资产按一定比例计提折旧,将折旧费用计入成本费用账户。
3.确认已计提的折旧:将已计提的折旧费用从固定资产账户转入折旧费用账户。
4.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将销售的固定资产从固定资产账户中清除。
5.销售收入的确认:根据销售的固定资产实际出售价格,确认销售收入并计入收入账户。
6.销售成本的确认:根据销售的固定资产原值和已计提的折旧费用,计算销售成本,并将销售成本计入成本费用账户。
7.销售盈亏的确认:将销售收入与销售成本相减,得出销售盈亏的数额,并将销售盈亏计入盈亏账户。
综上所述,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需要进行计税和会计处理。
计税处理主要包括投资额的扣除、计算应交增值税和销售税额的上缴;会计处理主要包括确认固定资产原值、计提折旧、确认已计提的折旧、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确认销售收入、确认销售成本和确认销售盈亏等步骤。
浅析销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浅析销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的会计处理销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是指企业出售已经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时,按照固定资产的增值部分计算所得的一种税款。
一、会计处理方法在销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中,需要将增值税按照固定资产的增值部分进行计提和核算。
具体的会计处理步骤如下:1.计算增值税额增值税计算公式为:增值税额=出售价格-购置价格-折旧金额。
其中,出售价格为固定资产的出售价格,购置价格为固定资产的购买价格,折旧金额为该固定资产已经进行过的折旧金额。
2.计提增值税根据计算得出的增值税额,需要将其计提为应交税费,同时在贷方记上相应的增值税应交税费科目。
3.税款核销当企业向购买方收取增值税时,需要将增值税核销,在借方记上增值税应收账款科目,同时在贷方记上增值税实收账款科目。
4.会计凭证处理根据上述会计处理步骤,可以编制相应的会计凭证。
凭证的借贷方分别为:借:增值税应交税费;贷:增值税应收账款、增值税实收账款。
5.税金处理企业在销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中,需要根据相关税务规定,按照规定时间向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增值税。
在缴纳增值税后,需要及时将已缴纳的税款在核算和凭证中做出相应调整。
二、影响因素分析在销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中,会受到以下影响因素的影响:1.固定资产的折旧率在计算增值税额时,折旧金额对于增值税的计算具有重要影响。
折旧金额取决于固定资产的折旧率,不同的折旧率将导致不同的增值税额。
2.销售价格与购买价格的差异增值税的计算基础是销售价格与购买价格的差值。
销售价格与购买价格的差异越大,增值税额也将随之增加。
3.税务政策和税率销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的会计处理还受到税务政策和税率的影响。
根据不同的税务政策和税率规定,增值税的计提和核销方式也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
三、会计处理的目的和意义销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的会计处理的目的是按照税法规定,准确计算和核算增值税,确保企业的税务合规,并及时缴纳相应税款。
固定资产报废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以及如何缴纳税款?【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固定资产报废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以及如何缴纳税款?【会计实务经验之谈】提问:我公司账面固定资产(计算机,打印机等)已提足折旧,未留残值,都不能使用,废品回收也不要,可否直接冲减固定资产和累计折旧,还要有什么报批手续吗?账面已使用过的车辆,提足折旧,现出售,已按3%税率开具发票,税法规定是2%,账务和缴税如何处理?专家回复:1、可以直接冲减固定资产和累计折旧。
按照贵公司固定资产报废的有关管理制度办理该等资产的报废清理手续,通常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然后按管理权限报相关部门和领导批准后即可进行账务处理。
2、3%是征收率。
账务处理如下:借: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贷:固定资产清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应纳增值税额=含税销售额/(1+3%)*2%政策依据: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四、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三)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本通知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二、下列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一)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相关涉税处理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相关涉税处理首先,关于增值税处理。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转让给他人时,涉及到的增值税处理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一般纳税人的固定资产转让,二是小规模纳税人(简称小规模)的固定资产转让。
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需要向购买方收取增值税,并将该增值税和销售额一起纳入到当期纳税申报中。
一般纳税人需要在销售发票上注明“出售自用固定资产”字样,并按照正常销售商品的办法进行纳税。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需要收取增值税,但在销售发票上需要注明“自用固定资产转让免税”字样,小规模纳税人需要按照免税办法进行纳税申报。
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都需要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填写相关信息,并按照规定的时间提交纳税申报材料。
其次,关于企业所得税处理。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会产生资本利得,需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的处理。
具体计算方法为:销售收入减去固定资产原值、剩余价值,并按照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折旧后,得到资本利得。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为:资本利得乘以企业所得税税率,得到应纳税所得额,再减去已缴纳的预缴税款,即可得到企业还需缴纳的所得税额。
除了需要核算企业所得税外,企业还需要在平衡表中将固定资产的原值、累计折旧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进行相应调整,以反映固定资产转让所带来的经济影响。
在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时,企业还需要注意的是,如存在异常交易或以损失的方式进行转让,可能面临税务部门的调查和审查。
因此,企业在处理涉及税务的固定资产转让事项时应遵守相关法规和纳税义务,确保合法合规。
总之,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涉及到的涉税处理主要包括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一般纳税人需要向购买方收取增值税,并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纳税申报。
小规模纳税人不需要收取增值税,但需要按照免税办法进行纳税申报。
同时,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会产生资本利得,需要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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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再做销售的会计处理【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固定资产是企业生产经营中不可缺少的经济资源,其经济寿命和实际可使用寿命的差异,以及固定资产在各企业体现的使用价值不同,如某项固定资产在一企业只能起到单一价值,在另一企业能发挥出协同价值,因而固定资产处理中取得价格也各不相同,固定资产处理是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经常发生的一项经济业务,如果不能准确把握相关税收政策和进行正确会计核算,必定给企业带来涉税风险和不能准确核算企业收入、成本和利润。
根据财税[2008]170号、财税[2009]9号、国税函[2009]90号的规定,笔者将其分三类进行不同的处理,这样便于记忆操作,不易弄混,一是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税收处理;二是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税收处理;三是纳税人发生固定资产视同销售行为税收处理。
以下分别从上述三方面论述涉税处理并结合《企业会计准则》谈谈相应的会计处理。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和会计处理
1、销售使用过的、已经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有两种具体情况。
销售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六省老工业基地城市、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试点地区(以下简称:试点地区。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具体税务处理: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销项税额=含税售价÷(1+17%)×17%,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明确税务处理后,会计处理用案例进行说明。
案例1
某矿山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7月因生产形势发生变化,把不需用的部分资产进行处理:销售2009年1月购入并使用的一台机器,该台机器账面原值200000元,已计提折旧30000元,取得收入184000元;该企业上述业务应纳增值税,并做会计处理。
(以上收入均为含税收入)销售已经使用过的机器设备应纳税额=184000÷(1+0.17)×17%=26735.04元
会计处理:
(1)将出售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170 000
累计折旧 30 000
贷:固定资产 200 000
(2)收回残值变价收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184 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57 264.9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6735.04
(3)结转出售固定资产发生的净损失时:
借:营业外支出——非固定资产资产处置损失 12735.04
贷:固定资产清理12735.04
(4)如当期无其他进项抵扣税额应交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其他不计)1200元。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2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1200
实际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1200
贷:银行存款 1200
此类型有增值税抵扣链条,为不使链条中断,故可开具专用发票;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中,随征的其他税费不应计入到出售资产利得或损失,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更符合会计的真实性。
2、销售使用过的、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也有两种具体情况。
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试点地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具体税务处理: 1)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应纳税额=含税售价÷(1+4%)×4%×50%,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明确税务处理后,会计处理用案例进行说明。
案例2
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企业非试点地区),2010年1月把资产盘点过程中不需用的部分资产进行处理:销售已经使用4年的机器设备,假定该台机器账面原值20000元,已计提折旧3000元,取得收入18400元;其期初无其他进项抵扣税额该企业上述业务应纳增值税和会计处
理。
(以上收入均为含税收入)。
销售已经使用过的机器设备应纳税额=18400÷(1+4%)×4%÷2=353.85元。
会计处理:
(1)将出售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170 00
累计折旧 30 00
贷:固定资产 200 00
(2)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进行销售,因销售所计提的增值税为直接征收,不得抵扣进项税,所以可直接计入未交增值税,不需计入销项税。
①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184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8045.15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53.85
②减半征收的增值税应计入营业外收入: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76.93
贷:营业外收入 176.93
此会计处理有观点认为减半征收的增值税应计入固定资产清理贷方,笔者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企业取得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在取得时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
也符合现行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此做法更为稳健。
③根据应交增值税计随征附税假定为城市维护建设税计10元: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0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0
实际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10
贷:银行存款 10
④结转固定资产清理净收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 1045.15
贷:营业外收入 1045.15
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税收处理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减按2%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3%)×2%,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案例3
某企业(小规模纳税人)2009年1月16日销售一台旧机器设备,取得销售收入60 000元,假定账面原值70000元,已提折旧30000元,该设备为2004年5月购入,则该项销售行为应纳增值税及会计处理,(以上收入均为含税收入)。
应纳增值税=60 000/(1+3%)×2%=1 165.04(元)
(1)将出售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40000
累计折旧 30 00
贷:固定资产 700 00
(2)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进行销售,因销售所计提的增值税为直接征收,不得抵扣进项税,所以可直接计入未交增值税,不需计入销项税。
①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6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58834.96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165.04
②根据应交增值税计随征附税假定为城市维护建设税计80元: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80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80
实际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80
贷:银行存款 80
④结转固定资产清理净收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 18834.96
贷:营业外收入 18834.96
三、对于纳税人发生固定资产视同销售行为,对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无法确定销售额的,以固定资产净值为销售额。
一般纳税人以上述两种具体情况以固定资产净值,分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不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小规模纳税人以固定资产净值开具普通发票,上述方法进行
处理,此处不再累述。
固定资产处理涉及税收政策和会计处理总结,望为引导企业合理控制风险,避免未遵循税法,带来的涉税风险和财务损失,起到防患于未然。
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
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
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
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
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
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
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
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