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销售和进项税额转出会计核算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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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4种不同情况的视同销售和进项税额转出

浅析4种不同情况的视同销售和进项税额转出

浅析4种不同情况的视同销售和进项税额转出近期,有位小伙伴被以下4种增值税视同销售问题搞懵:1.企业把自己生产的产品送给客户;2.企业把购进的商品送给客户;3.企业把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公司年会;4.企业把购买的商品用于公司年会。

上述四种情况到底什么时候,增值税应该视同销售,什么时候进项税转出呢?确实有点绕,咱们一起来看看到底怎么区分。

要想分清这几种情况,先来看看相关规定。

首先来看视同销售的相关规定:一、视同销售(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二)销售代销货物;(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根据以上规定,第1、2两种情况,符合第(八)条,自己生产和购进的产品/商品送给客户,需要视同销售。

第3种情况,符合第(五)条,将自产的产品用于集体福利属于视同销售。

第4种情况,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任何一条,不需要视同销售。

接下来,再看看什么样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二、进项税额转出(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第1、2、3三种情况,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任意一条,不需要进项税额转出。

第4种情况购买的酒用于公司年会,符合上述规定的第(一)条,需要进项税额转出。

关于上述4种情况的视同销售与进项税额转出汇总如下:用于集体福利的商品,若属于企业自产,相当于让员工消费,为了防止企业以此避税,因此需要视同销售;若属于外购,可以理解为企业将外购的货物卖给员工,不需要视同销售。

[会计实务]增值税视同销售进项税转出

[会计实务]增值税视同销售进项税转出

案例:
1、A企业外购保健品等礼品送给客户,会计作为业务招待行为计入管理费用;
2、B企业外购保健品等礼品送给合作的专家,会计作为业务招待行为计入管理费用;
3、C企业外购保健品等礼品作为福利送给内部员工,会计作为福利费用计入职工福利费;
4、D企业外购茅台酒一批用作业务招待,会计作为业务招待行为计入管理费用。

假设以上四种业务企业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应该做视同销售还是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我们先来看看视同销售和进项税额转出的相关法规依据:
1、关于增值税视同销售。

进项税额转出8种情形(含案例)及账务处理大全【精心整编最新会计实务】

进项税额转出8种情形(含案例)及账务处理大全【精心整编最新会计实务】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0000 (八)不动产及不动产在建工程进项税额转出规定 1 已全额抵扣的货物和服务转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如何处理? 答:购进时已全额抵扣进项税额的货物和服务,转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 其已抵扣进项税额的 40%部分,应于转用的当期从进项税额中扣减,计入待抵 扣进项税额,并于转用的当月起第 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注释:纳税人原购进货物和服务用于生产经营,且于购进时取得了相应的增 值税专用发票并认证抵扣完毕,但这部分货物和服务在购进后实际领用时没有 用于生产经营而是转用在某项不动产在建工程里了,则这部分货物和服务不能 再适用当期全额抵扣的办法,而将适用不动产分期抵扣的办法,即第一年只允 许抵扣 60%。因此,之前已全额抵扣部分的 40%应在转用当期先转入待抵扣进 项税额,然后在转用的当月起第 13个月再从待抵扣进项税额转入当期抵扣进 项税额用于抵扣。 例 1:某一般纳税人企业于 2016年 5 月购进了一批水泥 117万元用于生产 经营,购进时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17万元,企业已于当期 认证抵扣;2016年 6 月,该企业实际领用该笔水泥时,没有将该笔水泥用于 生产经营,而是改用于企业正在修建的办公楼,则该笔水泥已抵扣的进项税额 17万元的 40%,即 6.8万元,应在所属期 6 月做进项税额转出至待抵扣进项税 额,然后在所属期 2017年 7 月从待抵扣进项税额中转出至当期进项税额并于 当期抵扣。 会计处理如下: 2016年 6 月,将 6.8万元转入待抵扣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 68000
会计处理如下: 2016年 5 月,抵扣进项税额和转入待抵扣的会计处理: 借:在建工程 3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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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68000 2017年 7 月,可以抵扣 6.8万元时的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8000

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和视同销售行为的比较分析

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和视同销售行为的比较分析
( 4 ) 国务 院财政 、 税务 主管 部 门规定 的纳 税人 自用 的应征 消
例2 : 某企 业将 外 购 的原 材料 用 于 自营 工程 , 其采 购 成 本为 1 0万元 。 分析 :根据 增值 税法 规规 定 ,外 购 货物 用 于非应 税 项 目, 其进 项税 不得 抵扣 , 其 进项 税额 转 出按采 购实 际成 本 计 算 。进 项税 额转 出= 1 0 0 O 0 0 x 1 7 %= t 7 o o o ( 元) 。
÷ ( 1 — 7 %) x 7 %= 1 6 1 1 9 ( 元) 。 会计 处 理 :
销售 货 物或 提供加 工 、修理 修 配劳 务 以及进 口货 物 的单位
借: 待处 理财 产损 溢 贷: 原 材料
1 1 6 1 1 9 1 0 0 0 0 0

两者 适用 范 围不 同 计算 。
除外 ; ( 4 ) 将 自产 、 委托 加 工 的货 物用 于非 增 值税 项 目; ( 5 )
法划 分 不得抵 扣 的进 项税额 , 可按 下列 公式 计算 : 进 项税 额
转 出= 当月 无法 划分 的全 部进项 税 额X 当月免 税项 目销 售额
或非 应税 劳务 营业额 合计÷ 当月全 部销售 额或 营业额 合计 。
例 3 : 某 药 厂为 增值 税一 般 纳税 人 , 主要 生产 某 免税 药
将 自产 、委托 加工 的货 物用 于集 体福 利 或个 人消 费 ; ( 6 ) 将 自产 、 委托 加工 或购 进 的货物 作为 投资 , 提供 给其他 单 位或
品 和降压 药 ,本月 购进 销售 某免 税药 品和 降压 药用 的包 装 材料 ,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 价款 1 0万 元 , 增值税 1 . 7万 元, 同时支 付运 费 0 . 5万 元并 取得 同一 运输 发票 。本月 降压

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和视同销售行为的确认与会计处理

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和视同销售行为的确认与会计处理


增 值税 视 同销 售行 为和 进项 税额 转 出 的适用 范 围
应 税 劳 务 用 于 非 增值 税 应税 项 目、免 征 增 值 税 项 目、 集 体福 利或 有 的 是 针对 自产 的 或 委 托加 工 的 货 物 。 个人消费 ; ( 2 ) 外 购 的货 物 及 相 关 应税 劳务 因管 理 不善 造 成 被 盗 、 丢 失 、霉 变 等 非 正常 的损 失 ; ( 3 ) 非 正 常 损 失 的 在产 品 、 产成 品所 二 、增值 税 视 同销 售 行为 和进 项税 额转 出的判 断 ( 一) 从 货 物 增 值 的 角 度 考 虑 。 自产 或 委 托 加 工 货 物 都 经 过 加 耗用 的购进 货物 或应税劳 务 ; ( 4 ) 国 务 院 财 政 、税 务 主 管 部 门规 定 的 纳 税 人 自用 的 应 征 消 费 税 的 摩 托 车 、小 轿 车 、游 艇 等 消 费 工 生 产 过程 , 都 新 增 加 了价 值 , 根 据 计税 原 理 应 视 同 销 售 计算 缴 纳
品; ( 5 ) 上述( 1 ) 至( 4 ) 项 规 定 的 货 物 运 费 和 销 售 免税 货 物 的运 费 。
增 值税 销项 税 额 , 无 论 其 是否 实 现 对 外 流转 。 因此 , 将 自产 或者 委
量, 因此 其 公 允 价值 与其 账 面 价 值 相 等 , 以其 抵 债 时 无 须 确认 资产 的 差额 , 贷记 “ 营业 外 收 入一 债 务 重组 利 得 ”科 目 , 按 其差 额 , 贷记
转让损益, 但 以前 期 间公 允 价值 变 动 已确 认损 益 , 抵债( 处置 ) 时 应予 或 借 记 “ 投 资收 益 ” 科 目 。如 果 重 组 前 已对 该 债 券 计提 了 减值 准 也 应 同时结 转 。 ( 2) 如 果 重 组 债 券价 值 中包 含 应 付未 付 利 息等 转 回, 即 按 其 账 面 价值 中 公允 价 值 变 动 累 计 净额 , 借记或贷记 “ 公 备 , 允 价值 变 动 损益 ” 科 目 , 贷 记 或借记 “ 投 资收 益 ”科 目。

财务管理:会计实务:“进项税额转出”在会计核算中的运用

财务管理:会计实务:“进项税额转出”在会计核算中的运用

“进项税额转出”在会计核算中的运用一、进项税额转出与视同销售销项税额的一般界定 所谓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是将那些按税法规定不能扺扣,但购进时已作抵扣的进项税额如数转出?在数额上是一进一出,进出相等。

而视同销售是指企业对某项业务未做销售处理,但按税法规定应视同销售交纳相关税费,需计算交纳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进项税额转出仅仅是将原计入进项税额中不能抵扣的部分转出去,不考虑购进货物的增值情况;视同销售销项税额是根据货物增值后的价值计算的,其与该项货物的进项税额的差额,为应交增值税。

 企业的货物按其来源可分为购入的货物及自产和委托加工的货物两大类。

购入的货物未再加工,从理论上讲,其价值没有变化,但价格会随着市场的变化围绕着价值上下波动;而自产和委托加工的货物由于经过加工,其价值已经发生变化。

按其用途可以分为对内和对外两大类。

对内是指用于非应税项目、用于免税项目、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等;对外是指用于对外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分配给股东和投资者、无偿赠送他人等。

对内不需要考虑价值变动,而对外需要考虑价值变动。

按此原则,货物在何种情况下应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在何种情况下应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情况: 1、购入的货物用于企业内部。

比如企业将购进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用于免税项目、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时,货物没有增值,且用于企业内部,应按历史成本计价,也不需要考虑其价格变动,因此,当货物改变用途,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时,只需要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例1]A企业福利部门领用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实际成本为4000元;为购建固定资产的在建工程领用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实际成本为5000元。

A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7%.则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付福利费(4000+4000×17%)4680 贷:原材料4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680 借:在建工程(5000+5000×17%)5850 贷:原材料5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850 2、购入的货物用于企业外部。

硕士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核算及案例解析

硕士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核算及案例解析

硕士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核算及案例解析购进货物改变用途通常是指购进的货物在没有经过任何加工的情况下,对内改变用途的行为.如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行为,其已抵的进项税额应转出。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会计硕士-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核算及案例解析,希望能帮到你哦,更多内容请浏览()。

摘要: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是指购进货物改变用途或发生非正常损失,原来已经抵的进项税额应转出,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发生的损失到底是否非正常损失,以及如何转出已抵的进项税额,转出额多少,在实际操作中往往需要企业财务人员进行认真分析,正确损失性质,严格区分进项税额转出和视同销售两者界限,避免因账务处理错误而出现纳税纠纷。

关键词:进项税额转出;应交增值税;非正常损失;购进货物;会计;税法。

XX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1)企业购进的货物及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2)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已抵的进项税额必须转出,不得从销项税额中作抵。

进项税额之所以要转出,是因为原来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不能产生增值税销项税额,已抵的进项税额失去了抵的来源。

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发生的损失到底是否非正常损失,以及如何转出已抵的进项税额,转出多少,在实务中是需要企业财务人员进行分析、研究和的。

本文就以下几种情况对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账务处理进行探讨解析.一、存货购进短缺毁损进项税额转出XX(一)企业购进原材料如果发生短缺毁损应分别按情况处理。

情况一:属于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如:购入中的自然损耗,即正常损失,材料按实际成本结转入库,原材料的总成本不变,但原材料的单位成本提高,其进项税额不作转出处理.情况二:属于购入中的不合理损耗,即非正常损失,在尚未查明原因前,损失的成本及其进项税额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待查明原因后再作相关的账务处理。

四种进项税额转出的账务处理(含案例)

四种进项税额转出的账务处理(含案例)

四种进项税额转出的账务处理(含案例)实务中“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况一般是被税务部门稽查的原因。

对于税务部门不让抵扣的进项税直接计入相关成本即可,不属于进项税额转出,而是直接反分录或红冲,这里小编给大家总结的进项税额转出都是原已经抵扣的进项税如何计算转出。

01用于免税业务或职工福利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不含固定资产)、劳务服务,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应当将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无法确定该进项税额的,按照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例题】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2022年5月1日购进一批洗涤剂用于其他商品买赠销售,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价款1万,发票上列明的增值税额0.13万元,当月认证抵扣。

2022年7月1日,A公司将所购进的该批洗涤剂由于活动撤销,全部用于职工福利。

解析:用于买赠的商品,进项税是可以抵扣的,所以当月认证抵扣是没有问题的。

但日后改变了产品用途,用于职工福利,则需要重新分录,调出进项税额。

分录如下: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1.13 贷:库存商品 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0.1302管理原因造成的非常损失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发生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或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的依法没收、销毁、拆除情形,其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所抵扣的进项税额均应做转出处理。

以下两种情况不转出进项税:1、正常的损耗。

如运输途中损耗、挑拣的损耗、储存中正常的挥发损耗、有一定保质期,但无法销售也没有办法使用的损耗。

都属于正常损耗,正常的损耗都计入当期营业成本、库存成本、生产成本中。

2、非管理原因造成的损失。

如地震、大风、洪水等自然灾害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货物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对应的进项税依然可以抵扣不必转出。

【案例】A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22年3月2日采购了一批需加工的货物,价款100万元,运费10万元,以上均为不含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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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梦想会计学院梁老师精心编辑整理(营改增后知识点),学知识,抓紧了!
视同销售和进项税额转出会计核算举例以会计准则为基础,逐一分析视同销售和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处理。

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将非现金资产(外购、未果加工或自产)用于对外投资、对外捐赠、抵偿债务、换取其他资产、分配给股东、奖励给职工、作为样品送给他人等方面,由于非现金资产的所有权发生了转移,应当视同按照公允价值销售(或处置)处理,确认当期损益或利得。

对于将资产产品用于管理部门、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对外出租、同一法人实体内部的各营业机构之间的转移等行为,其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不确认损益。

为了方便对比,我们假设自产的货物耗用原材料100元,对外销售价200元,下面左右的例子均按照此金额进行分析。

(一)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

八种视同销售类型中,前三种属于常规的情形,在此不做分析。

1、将.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比如将自产的货物用于在建工程。

分析:由于货物的所有权未发生转移,会计上不确认损益;但是增值税法规定改变用途需要视同销售按规定公允价计算销项税额=200×17%=34元。

借:在建工程;;;;;;;;;;;;;;;;;;;134.00
贷:库存商品(账面价值);;;;;;;;;;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
2、将.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比如用于集体福利。

分析:由于用于集体福利,货物的所有权未发生转移,会计上不确认损益;但是税法规定改变用途需要视同销售按规定公允价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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