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采购招标管理制度

采购招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采购招标管理行为,促进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各类采购活动中有关采购招标管理的主体、对象和内容。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加强对采购招标活动的监督和管理,维护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采购招标是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的采购活动。
第二章采购招标的组织与管理第五条本单位设立采购招标管理部门,负责对所有采购招标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采购招标工作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合理选择、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七条采购招标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并公布采购招标管理规定,明确采购招标活动的程序、标准和要求。
第三章采购招标的流程与程序第八条采购招标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采购招标方案,并报领导审批。
第九条采购招标管理部门应当在国家规定的媒体上公告招标信息,并向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发出招标文件。
第十条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招标保证金,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招标文件。
第十一条采购招标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供应商的招标文件进行评审,并确定中标供应商。
第十二条采购招标管理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公布中标结果,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章采购招标的监督与检查第十三条采购招标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并实施采购招标数据统计分析和档案管理制度,定期对采购招标活动进行监督与检查。
第十四条采购招标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回应社会监督和受理相关投诉,认真调查处理相关问题。
第十五条采购招标管理部门应当接受上级机构和相关部门的监督与检查,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五章采购招标的奖惩与激励第十六条对于在采购招标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工作人员和单位,采购招标管理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对于在采购招标活动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工作人员和单位,采购招标管理部门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理和惩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采购招标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工程采购管控制度内容

工程采购管控制度内容一、目的和依据制定工程采购管控制度的目的在于明确采购流程、责任分配、监督机制以及违规处理措施,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效率性。
该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而制定。
二、采购原则工程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
所有采购活动必须透明化操作,确保所有潜在供应商有平等的机会参与竞争,并且在整个过程中保持高度的诚信。
三、采购范围和分类制度应明确界定哪些物资或服务属于采购范畴,并根据采购的价值、重要性等因素将其分类。
通常分为大宗采购、常规采购和零星采购等类别,每一类都有相应的审批权限和程序。
四、采购计划项目部门应根据工程进度和实际需要,提前制定详细的采购计划,包括采购物品清单、预计采购时间和预算等,并由相关负责人审批。
五、供应商管理建立供应商资质审查机制,对供应商的资质、信誉、产品质量和服务能力进行评估。
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并定期进行评审和更新。
六、采购方式根据不同的采购类别和特点,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如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
七、合同管理签订合同前,应对合同条款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合同执行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监督和管理,确保合同条款得到有效履行。
八、质量控制采购物资到场后,应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确保符合工程要求。
对于不合格的物资,应及时采取退货、换货或其他补救措施。
九、价格与成本控制通过市场调研、成本分析等方式,合理确定采购价格,避免过高或过低的价格对项目成本造成不利影响。
十、监督与审计建立独立的监督机构,对采购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制度的执行。
同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内部审计或外部审计,评估采购效率和效果。
十一、违规处理明确违规行为的界定和相应的处罚措施。
对于违反采购制度的行为,应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招标采购阶段管理制度

招标采购阶段管理制度一、制度的背景招标采购是公司为了获得符合需求的物资、工程和服务而进行的一种常规活动。
招标采购涉及资金、质量、进度等多方面的风险,如果管理不善,容易导致资源浪费、利益受损等问题。
因此,公司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招标采购阶段管理制度,对采购活动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采购工作的有效进行。
二、制度的范围和适用对象招标采购阶段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涉及招标采购活动的部门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部门、项目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
制度的内容涵盖招标采购的全过程管理,包括需求确认、招标准备、招标发布、投标评审、合同签订等各个环节。
三、制度的主要内容1. 采购需求确认(1)制定需求计划:根据公司实际需求和战略规划,制定采购需求计划,明确采购的物资、工程或服务的名称、数量、规格、要求等。
(2)需求审批:将需求计划提交相关部门审批,确保采购需求符合公司规定,并获得相关部门的支持。
2. 招标准备(1)编制采购计划:根据需求计划,编制采购计划,包括采购内容、预算、时间计划等内容。
(2)确定采购方式:根据采购内容和具体情况,确定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
(3)编制招标文件:根据采购计划,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合同等内容。
3. 招标发布(1)发布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采购内容、招标方式、投标要求、投标截止时间等信息。
(2)发送招标文件:向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要求其按时递交投标文件。
4. 投标评审(1)开标准备:组织开标前的准备工作,包括确定评标委员会、准备评标工具、安排开标场地等。
(2)开标评审: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5. 合同签订(1)评标结果确认:确认评标结果,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2)签订合同: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等内容。
工程招标管理制度(5篇)

工程招标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施工招标工作,维护工程参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招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诚实信用和择优的原则。
工程招标要严格按照国家或港航局相关管理规定进行。
第三条按照政府或港航局相关管理规定须招标的工程必须进行招标;按照规定不必进行招标的工程,要履行审批手续,经审批后方可议标或直接进行发包。
第四条工程管理部门,可直接编制招标文件进行招标;工程管理部门不具备编制分别标文件或组织招标能力时,可委托具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
第五条工程招标应选择资质等级高、信誉好、制度健全和管理完善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概算总额大于____万的工程应通过招标或议标的方式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概算总额小于____万的工程可直接进行委托招标代理结构。
第六条工程相关经办人在发布招标文件前应对招标文件进行认真审查。
填写招标文件审查表,严格履行招标文件审查程序,经过经办人、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和单位领导审批后方可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文件。
第七条中标单位确定后,主管部门应及时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价应与中标价相一致,合同的主要条款应与招标文件相一致。
第二篇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为确保工程的建设质量,根据合同的有关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基建工程管理人员要熟悉和审查施工图和设计文件,协助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通过设计交底,使承包单位了解设计意图、质量标准和设计人员对施工的要求,通过图纸会审,消除图纸中存在的错误和遗漏。
2、材料设备的选择,要集体研究,集体决定。
坚持原则,不以权谋私,做到货比三家,增加透明度,为工程提供质优价廉的材料,确保每项工程质量。
3、会同监理工程师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需要进行复试的材料,监理工程师与施工单位人员一起进行现场抽样,共同送以检测部门进行复试,复试报告检测后方可使用。
工程招采管理制度

工程招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 为了规范工程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保证工程质量,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负责的所有工程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3. 招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确保所有参与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专门的招采管理小组,负责全面的招标采购工作。
2. 招采管理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招采计划,编制招标文件,组织评标委员会,处理投标过程中的问题等。
3. 评标委员会由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组成,负责评审投标文件,确保评标过程的专业性和公正性。
第三章招标程序1. 招标前准备:明确项目需求,编制招标文件,确定招标方式和时间表。
2. 发布招标公告:通过官方平台或媒体公布招标信息,确保信息的透明度。
3. 投标报名:对有意向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以报名参加投标。
4. 开标、评标:在规定的时间内公开开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选出中标候选人。
5. 中标公示:将评标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 签订合同:与中标单位签订工程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投标管理1. 投标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
2. 投标文件应当真实、完整,不得有虚假内容。
3. 投标单位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第五章合同管理1. 合同的签订应当基于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确保双方的权益。
2. 合同执行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管理和监督。
3. 如遇合同变更或解除,应当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章监督管理1. 建立招采活动的监督机制,确保招采过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 对于违反招采规定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3. 鼓励和支持社会监督,提高招采工作的透明度。
第七章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由招采管理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3.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
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招标采购管理制度一、引言招标采购是指通过对供应商进行公开竞争,确定最具竞争力并且满足需求的供应商。
为了规范招标采购过程,提高效率并确保公平公正,本公司制定了本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招标采购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招标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采购、服务采购和工程采购等。
三、招标采购流程1. 制定招标文件1.1 确定招标采购需求,并明确所需物品或服务的技术规格和数量等具体要求。
1.2 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并确保内容准确、清晰。
2. 发布招标公告2.1 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时间、地点等信息。
2.2 同时,在公司的官方网站或其他适当渠道上发布招标公告,以确保信息广泛传达。
3. 接收投标文件3.1 设定投标截止时间,并在该时间之前接收投标文件。
3.2 对收到的投标文件进行登记和编号,并妥善保管。
4. 评审投标文件4.1 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的资质、价格、技术方案等。
4.2 评审过程中应确保评标委员会成员公平公正,保证不泄露投标人的商业机密。
5. 确定中标人5.1 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人,并通知其中标。
5.2 中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合同,并按时履行合同义务。
6. 监督和管理6.1 设立招标采购管理部门,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6.2 招标采购管理部门负责对招标采购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按照规定严格执行。
四、供应商管理1. 供应商资格审查1.1 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供应商资格要求,并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
1.2 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确保供应商具备合法经营资格、财务实力和业绩等。
2. 供应商评估和分类2.1 对与本公司有长期合作关系的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估,确保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和供货能力。
2.2 根据供应商的综合评估结果,将其分为优秀供应商、合格供应商和待定供应商等不同分类。
3. 供应商绩效监控3.1 对供应商的绩效进行监控,定期评估供应商的交货及服务情况。
招标投标采购管理制度

招标投标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标投标采购行为,促进政府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廉洁进行,根据《招标投标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在进行招标投标采购活动中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相关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投标采购的基本规则、招标投标的程序、技术标准、合同签订及履行等内容。
第四条招标主管部门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第二章招标投标采购的基本规则第五条本单位对需要进行招标投标采购的物品、工程和服务,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第六条本单位对需要进行招标投标采购的项目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廉洁的原则,保证中标单位具有资格和能力承担合同,并确保中标结果真实有效。
第七条招标文件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招标项目的需求和条件,不得歧视或排斥任何潜在投标人。
第八条投标人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根据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投标文件,并按时提交。
第九条投标人不得串通、作弊、弄虚作假,不得向招标人或相关人员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
第十条招标人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程序要求进行评标,不能随意更改中标结果或其他相关内容。
第三章招标投标的程序第十一条招标人应当制定招标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
第十二条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
第十三条招标人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第十四条招标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公布中标结果,并签订合同。
第十五条招标人应当对投标过程和中标结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第四章技术标准第十六条招标文件应当明确要求投标人提供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或相关行业标准的产品或服务。
第十七条投标文件应当清晰、具体地说明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性能要求,并提供相应的技术规格和检测报告。
第十八条招标人应当根据技术标准和要求进行评标,并确定中标人。
工程招标与采购管理制度

工程招标与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招标与采购活动的组织和程序,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招标和采购活动,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采购材料设备等环节。
第三条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所有工程项目的招标和采购活动进行管理,确保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第二章招标管理第四条招标范围:公司组织的招标范围应包括施工、设计、设备材料采购等各类工程项目。
招标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需要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第五条招标程序:招标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确定招标方式;(二)编制招标文件;(三)发布招标公告;(四)接受投标;(五)开标评标;(六)确定中标人;(七)签订合同。
第六条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主体、承诺书、资格审查要求、投标报价表等内容,其中应明确招标要求、投标条件、评标标准等。
第七条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发布在公司指定的媒体上,同时应在公司官方网站上公开,确保信息透明、公开。
第八条投标评标: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并确定中标人。
评标过程中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杜绝任何形式的舞弊行为。
第九条中标结果公示: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后,应及时公示中标结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签订工作。
第十条招标投标档案:公司应建立完善的招标投标档案管理制度,确保相关文件资料的存档和保密工作。
第三章采购管理第十一条采购方式:公司的采购方式应包括竞争性招标、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等,具体采购方式应根据采购物品的特点和价值确定。
第十二条采购程序:采购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明确采购需求;(二)编制采购计划;(三)发布采购公告或询价通知;(四)接受报价或投标;(五)评审报价或投标;(六)确定中标供应商;(七)签订采购合同。
第十三条采购合同:签订采购合同前,公司应对中标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确保供应商的资质和信誉度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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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所属开发项目招标采购管理工作,维护企业的权益,在保证项目质量、工期等要求的前提下,以合理低价选择最满意的合作单位,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方法与过程控制
1总则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总分包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工程销售单位、物资设备供方的招标、采购管理工作。
招标应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但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必须有三家(含三家)以上的投标单位参与竞标。
2招标采购应遵循以下原则:
2.1全面招标原则:凡是符合招标条件的都要以招标方式选择中标单位。
2.2整体招标原则:禁止肢解或化整为零,规避招标。
2.3事前预算原则:施工类工程在招标前,应先根据施工图预算编制标底;不提倡在无标底的情况下,进行费率招标。
2.4资质审查原则:所有投标单位都要经过严格的资质预审,符合项目要求的投标单位才有资格参加项目投标。
2.5合理低价中标原则:选择的中标单位应是在满足招标综合要求的前提下,报价较低且合理。
2.6透明公正原则:整个招标过程务必有充分的透明度,各部门间积极配合、
全面沟通、信息共享、杜绝暗箱操作。
2.7保密原则:要做好标底、投标文件、评标、定标、中标单位相关信息等内容的保密工作,以防影响招标的公正与效果。
3招标采购管理机构及职能划分
3.1管理机构
公司成立招标采购管理小组,负责公司范围内的招标采购管理工作。
招标采购管理小组的组成:由公司总经理任招标采购管理小组组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工程管理部、财务部公司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3.2职能:
职能一:组织实施集中招标、采购工作
职能二:监督、指导公司的招标采购工作,主要行使监督、服务、指导职能,负责建立合格供方数据库、招标文件评审、拟投标单位审批、标底审核。
3.3职能划分:
公司工程管理部是招标采购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公司招标采购的相关管理制度,组织实施集中招标采购工作,
4招标采购工作程序
4.1制定招标、采购计划:
4.1.1由公司根据项目总进度计划安排制定详细的项目总/年度招标采购工作计划,总/年度招标采购计划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编制,公司分管生产领导批准。
4.1.2招标采购计划上报时间规定:
项目招标采购总计划按照以下两个阶段填报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
主要包括前期工程、招标代理单位、总包单位、监理单位等招标采购工作计划;
第二阶段:项目实施阶段
主要包括自项目开工建设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所需的指定专业分包、甲供物资设备、咨询服务等采购工作计划;
4.2招标文件编制要求:
招标文件应按照公司的标准格式编制(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库),并必须附合同文本。
对于具备量化条件的项目必须编制量化清单(例如工程量清单),并将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备条件的尽量采用总价包干的计价模式以减少后期结算工作量。
工程类设计施工捆绑招标的项目应在招标文件中附经审批的设计条件和设计要求。
4.3投标单位的征召、选择及资格审查
4.3.1公司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单位征召由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考察,推荐3家以上(含3家)的合格单位候选。
并填报《招标采购拟投标单位审批表》
4.3.2投标单位考察前应做好投标单位的筛选工作,是否有合作意愿是入选的前提,需将主要合同条款(如估算造价、付款条件、工期、质量要求等)提前告知意向单位,并应与有合作意愿单位的负责人见面。
4.3.3考察资料要求:细化考察目标,做到考察信息收集简便、反应直观,
做到考察资料图文并茂,表述详实。
4.3.4考察人员要求:考察人员应至少包括一名专业工程师。
4.4发标、回标
招标采购项目,由司工程管理部负责招标文件发售、招标文件答疑,投标单位回标可根据具体开标地点要求送达,开标地点选择在公司总部。
4.5开标、评标和定标
4.5.1开标、评标组织机构
招标采购项目开标参加人员为公司招标采购工作小组成员,
4.5.2开标
开标前由开标、评标组织机构召开标前会议确定开标方式、程序及评标注意事项等。
开标前应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是否完好,回标单位少于3家的不得开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若有技术标,技术标与商务标应同时开标,分包类及物资设备类商务标采用公司内部开标。
4.5.3评标
技术标只涉及施工组织方案及施工技术工艺的由评标小组进行符合性评审,定标后技术标存档备查;若技术标涉及基坑支护方案以及幕墙、钢结构等需深化设计方案的,应邀请相关专家或设计人员组织评审,评审须在2天内出具意见明确技术标合格或不合格。
开标后经开标、评标机构评审分析,对标书的疑问形成书面询标问卷,各投标单位对询标问卷答复后签署意见并对最终报价进行确认;原则上以最
终报价确认后的报价最低单位中标,若最终报价严重偏离市场价格水平(或标底)的宣布招标无效,严禁在最终报价确认后再次接受投标单位的价格调整。
对没有图纸,只投标项目单价或取费而无法进行总报价比较的项目如主体结构等,则进行竞争性谈判,谈判综合价格最低的单位中标。
4.5.4定标
评标结果经公司招标管理小组评审通过并签署意见后报公司总经理审定后确定中标单位,
中标通知书及落标感谢函由工程管理部发出,并做好解释工作。
4.6合同谈判与合同签订
4.6.1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限完成合同签订工作。
4.6.2合同谈判必须由公司安排2名以上主要负责人上参加,做好洽商记录并备案。
4.6.3双方协商一致后,由公司工程管理部按照公司《合同(协议)管理办法》填写《合同评审表》并按照公司合同审批权限报审。
4.6.4合同评审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先由中标单位对合同文件签字盖章确认后,再由公司工程管理部完成签字盖章工作。
4.7下列情况须重新招标:
4.7.1发现投标单位相互串通投标,投标单位以向招标小组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情况;
4.7.2投标单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情况;
4.7.3开标后,发现所有投标皆不满意,例如各标价皆高出标底价,不在合理报价范围之内。
5采用议标选择合作单位的管理规定
5.1议标选择合作单位的条件:
工程造价在20万元以下的零星工程,经总经理批准;
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材料设备采购;
四大公司指定项目及特急项目。
5.2议标流程
拟议标项目实施前,由公司工程管理部对本地市场进行调研,并初步确定采用议标模式选用合作单位。
5.3具体流程如下:
5.3.1 拟议标选择合作单位的项目,首先由工程管理部填报《议标审批表》并后附合同初稿及议标流程,公司分管副总、总工程师审批同意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5.3.2经审批同意后开始实施,议标结束后将议标过程记录、合同洽商记录、合同文本及《合同评审表》一起上报公司进行审批,进入合同签订程序。
6其他规定
招标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员工守则和职业道德,不得与投标单位私下接触,不得接受投标单位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泄露标底,不得透露有关评标的任何情况,否则,按公司有关制度进行处罚,触犯国家法律的移送检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