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目镜企业技术标准规范2020版
电动车头盔安全标准(企业标准)2020版

电动车头盔安全标准目录 (1)前言 (2)1 范围 (3)2 引用文献 (3)3 术语和定义 (3)4 定义、规格、结构、性能 (6)5 试验方法 (10)6 检验规则检验顺序、项目、要求及方法 (22)7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24)前言本标准适用于骑乘电动车时佩戴的安全头盔。
本标准旨在规定电动车安全头盔的基本安全测试要求。
头盔提供的保护程度,跟事故的严重程度有关;佩戴头盔不能一定保护佩戴者在事故中避免死亡和致残。
事故中,头盔在受到撞击后,一部分能量被头盔吸收,因此减少了头部的受力。
任何在事故中受到撞击的头盔,由于吸收了能量,内部的保护结构可能会被损坏,即使表面受损不明显,也需要被替换掉。
本标准头盔的护目镜技术要求参照了GB811-2010《摩托车乘员头盔》。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美联运动器材(深圳)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曾长龙、李志高、赵合祥、黄敏杰、管晓诚。
电动车头盔的安全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动车乘员头盔(以下简称头盔)的基本结构、种类和规格、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签等。
本标准适用于电动车乘员(包括驾驶人及乘坐人员)佩戴的头盔。
2 引用文献GB 811-2010《摩托车乘员头盔》GB 24429-2009《运动头盔自行车、滑板、滑轮运动头盔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3 术语和定义3.1电动车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能实现电助动或/和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车。
3.2头盔在运动过程中,用来吸收撞击能量,减少佩戴者头部意外伤害的装具。
3.3壳体头盔的外层结构,呈现头盔的基本形状。
3.4缓冲层吸收冲击能量的垫层。
3.5内衬能给佩戴者提供舒适性的衬垫。
3.6佩戴装置保证头盔牢固的佩戴在头部的整套装置。
包括插扣、编织带、调整器等。
3.7护目镜遮挡眼面部又不影响观察的眼面部防护部件。
3.8护目镜透过率透过护目镜可见光的光通量与入射光通量之比。
3.9头型检验头盔时,模拟人头部几何外形和力学性质的头部模型。
护目镜企业标准

项目
要求
1
结构检查
护目镜由镜契、镜片、过滤层、挂
带、镜片调节松紧舒适
度,镜片分为透明、黑灰色、增光
黄色镜片。镜片与镜架卡扣连接可
分离,可供不同环境选择更换不同
镜片,
2
外观检验
镜架表面光滑、无棱角、凹陷、
皮、剥落、缩壁等护目镜表面光泽
无明显划痕.缩壁等现象;
镜片表面光吉、无油污、磨损、
7
折弯性能检验
顺着护目镜自然弧度状态下,连
续折弯200)次,镜架与镜片无分
多、脱落、无折痕、无断裂。
8
视野性能检验
护目镜的水平最大视野角度≥170°
9
镜片与镜架卡合强度
护目镜在自然状态下,镜片垂直
均匀受力50N,镜片不脱落。
10
温度检验
使用环境温度 -30℃- +55℃
泡、刮疾、嚓伤等现象;
镜与镜架卡合到位、牢固、无松
动现象。
3
质量检查
≤200g(不含包装袋)
4
尺寸规格检查
总长度210±10mm
总高度90±10mm
镜片有效长度163±5mm
镜片有效最大高度62±5mm
5
镜片透光率检验
元色镜片透光率≥70%
6
镜片防雾化性能检验
自然条件下,对准镜片吹热气,
表面不应被雾化。
安全工器具技术参数-防弧光护目镜

安全工器具技术参数-防弧光护目镜
一、器具名称:防弧光护目镜
二、使用功能:主要用于防御金属或砂石碎屑等对眼睛的机械损
伤。
眼镜片和眼镜架结构坚固,抗打击,防弧光。
三、材质要求:镜片为聚碳酸酯镜片,特点为重量轻、抗冲击强
度高、硬度高、折射指数高、机械性能良好、热塑性好、电绝缘性能良好、不污染环境等优点。
四、技术要求:
1.防弧光护目镜构成:
1.1 护目镜主体镜框
1.2 3M有色护目镜片
1.3 眼镜可调节头带
2.基本参数:
款式:中性;镜架颜色:墨绿色;镜架材质:聚碳酸酯;尺寸:170*75*85mm;其它性能:中国款流线型防护眼镜,镜腿可折叠
3.技术要求
3.1护目镜必须表面光滑,无毛刺、锐角或可能引起眼面部不舒适的其他缺陷。
3.2护目镜的前方视野不得小于80°,双镜片组成的护目镜最小
下方视野为60°,单镜片组成的护目镜最小下方视野为67°
3.3有色镜片颜色不能用单色,应为黄、绿、茶和灰等混合色。
左右镜片的颜色差、光密度值不超过0.4m。
3.4耐高、低温性能良好"
五、使用存储要求:
1.通过调节翻盖,进行作业操作观察。
2.拉伸可调节头带戴到头部,将护目镜戴到眼部前端适宜位置。
3.防弧光护目镜主要用途:
3.1主要用于防御金属或砂石碎屑等对眼睛的机械损伤。
3.2眼镜片和眼镜架应结构坚固,抗打击。
3.3防止弧光对眼睛造成的伤害。
3医用护目镜产品技术要求

3医用护目镜产品技术要求医用护目镜是目前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非常重要的个人防护用品之一、它能够有效地阻挡病毒通过眼部感染人体,降低职业暴露风险。
因此,医用护目镜的技术要求尤为重要,以下是一些医用护目镜产品需要满足的技术要求:1.防护性能:医用护目镜应具备良好的防护性能,能够防止液体、颗粒物和气溶胶的飞溅或喷射进入眼部。
护目镜材料应该是无毒、无刺激的,能够耐受长时间佩戴。
2.透明度:透明度是医用护目镜十分重要的一项指标,它能够影响医务人员与患者交流的效果。
医用护目镜应该具备优良的透明度,不扭曲或影响视觉。
3.轻便舒适:医用护目镜应该轻便舒适,佩戴不会给使用者带来过重的负担,减少长时间佩戴时的不适感。
4.防雾性能:由于医用护目镜佩戴的环境可能存在温差,加之佩戴时容易出汗,医用护目镜的防雾性能非常重要,能够有效防止镜片起雾,提高医务人员的视野。
5.刚性和耐冲击性:医用护目镜需要具备良好的刚性和耐冲击性,能够有效防护来自外界的冲击和压力,从而避免眼睛被外界物体划伤或受伤。
6.可调节性:医用护目镜应该具备可调节的设计,能够适应不同人员的脸型和鼻梁高度,保证佩戴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7.耐腐蚀性:由于医用护目镜在使用时可能与各种消毒剂接触,它的材料应该具备良好的耐腐蚀性,不受到消毒剂的影响或损坏。
8.可重复使用:医用护目镜在使用后应具备可重复清洗、消毒和再次使用的能力,以减少资源消耗、降低成本。
9.符合相关标准:医用护目镜产品应符合相关标准,如国家和国际安全标准,确保其质量和安全性。
总之,医用护目镜产品的技术要求非常重要,涉及到使用者的个人防护和安全。
只有满足了这些要求,医用护目镜才能有效地为医务人员提供良好的眼部保护,并对防控疾病起到积极的作用。
劳动防护眼镜国家标准最新

劳动防护眼镜国家标准最新劳动防护眼镜是一种可以保护劳动者眼睛免受来自各种工作环境中可能带来的伤害的眼镜。
它具有防护面罩、眼镜片和眼镜架等组成部分。
劳动防护眼镜广泛应用于建筑、化工、制造业等各个领域。
为了确保劳动防护眼镜的质量和性能,国家颁布了一系列的标准,其中最新的劳动防护眼镜国家标准包括以下内容:1. 标准范围:明确了该标准适用于哪些类型的劳动防护眼镜,并对其定义了具体的分类和术语。
2. 技术要求:规定了劳动防护眼镜的各项技术指标,如透过率、防护面罩的冲击性能、耐磨性能、耐温性能等。
此外,还规定了化学抗冲击性能、紫外线防护性能等特殊要求。
3. 材料要求:明确了劳动防护眼镜所使用的材料要求符合的标准和规定,包括眼镜架、眼镜片、防护面罩等各个组成部分的材质和性能要求。
4. 生产要求:规定了劳动防护眼镜的生产过程中需要遵守的要求,包括生产工艺、产品标识和包装要求等。
劳动防护眼镜国家标准的发布对于行业安全和劳动者健康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它可以有效地防止各类工作环境中可能带来的眼部伤害,保护劳动者的视力健康。
采用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眼镜,可以有效减少事故风险,并提高工作效率。
此外,劳动防护眼镜国家标准的发布也促进了劳动防护眼镜产业的发展。
标准的实施要求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这将推动行业向更加规范化和专业化的方向发展。
标准的制定还可以促进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提高产品质量和竞争力。
然而,劳动防护眼镜国家标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由于不同行业和工作环境的特殊需求不同,标准制定过程中可能无法考虑到所有情况,导致标准的适用性和灵活性有待提高。
其次,标准的执行和监督也存在一定难度,如何确保市场上销售的劳动防护眼镜符合标准要求需要加强。
总结起来,劳动防护眼镜国家标准的发布是促进行业发展和劳动者安全的重要举措。
然而,我们仍需关注标准的适用范围和执行情况,进一步完善标准制定和监督机制,以提升劳动防护眼镜的质量和性能,为劳动者提供更好的保护。
护目镜使用执行标准

护目镜使用执行标准
1.护目镜的分类:根据使用环境和功能,护目镜可分为防护型护目镜、防冲击型护目镜、防辐射型护目镜等。
2. 护目镜的选择:根据使用场景选择合适的护目镜,确定合适的防护等级,例如防护等级为EN166F的防护型护目镜适用于使用化学品和液体等有害物质的场景。
3. 护目镜的佩戴:保证护目镜与面部的完全贴合,佩戴时要把头发放到护目镜外侧,调整鼻托和耳挂使护目镜稳定。
4. 护目镜的维护:护目镜使用后需要及时清洗和消毒,不同的护目镜清洗方法有所区别,需要根据不同的材质和类型采取不同的清洗方式。
5. 护目镜的存储:护目镜存储要求干燥、通风,避免受到强光照射和高温。
6. 护目镜的检查:定期对护目镜进行检查,如发现裂纹、变形等情况要及时更换。
7. 护目镜的标识:护目镜应该在产品上标注相关信息,例如防护等级、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等。
8. 护目镜的执行标准:护目镜的执行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我国国家标准GB14866-2006《防护眼镜》和
GB14866.3-2010《防护眼镜-防冲击》等。
- 1 -。
角膜接触镜及护理液经营企业验收标准

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细则二(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专营企业)本企业依照验收标准经自查,发现适用条款共项,其中重点条款项,一般条款项,不合格条款共项,其中重点条款项,一般条款项,占一般条款的%。
依据评定办法,本企业自查结论是。
(符合或不符合验收标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细则编制说明一、适用范围本检查验收细则由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细则一(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细则二(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专营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细则三(助听器、家用理疗康复仪器等单一第二类医疗器械专营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细则四(药品零售兼营医疗器械企业)共四部分组成,分别适用于上述四类企业的开办、许可事项变更、换证检查和日常监管。
二、评定方法(一)本检查验收细则设置有重点项目(条款前加注“*”)和一般项目。
现场检查时,应对所列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逐项做出符合规定或者不符合规定的评定。
凡不完整、不齐全、不符合规定的项目为缺陷项目。
重点项目不符合规定为严重缺陷,一般项目不符合规定为一般缺陷。
(二)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应针对新开办、许可事项变更、换证和日常监管等不同情况确定相应的检查项目。
1、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新开办检查项目为机构与人员、经营场所和储存条件、质量管理制度。
变更许可事项(不含增加经营范围)检查项目为相应变更内容的要求条款。
换证和增加经营范围检查项目为检查验收细则的全部条款。
2、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专营企业、助听器、家用理疗康复仪器等单一第二类医疗器械专营企业和药品零售兼营医疗器械企业新开办、换证、增加经营范围检查项目为检查验收细则的全部条款。
变更许可事项(不含增加经营范围)检查项目为相应变更内容的要求条款。
(三)合理缺项:由于企业经营范围限定或经营管理的实际状况,使企业实际未开展或未涉及相关经营管理工作内容所对应的检查验收细则中不需要进行现场检查的项目为合理缺项。
焊接护目镜技术要求范本

焊接护目镜技术要求范本1. 技术要求的目的焊接护目镜是一种用于保护焊工眼睛免受火花、光弧和其他有害物质的装置。
技术要求的目的是确保焊接护目镜具备良好的防护性能和舒适性,以提高焊工的工作效率和安全性。
2. 规范参考- GB/T 1335-2018 电焊机用防护装置- EN 175:1997 安全标准,焊接和相关技术的个人眼保护装置- ANSI Z87.1-2015 眼和面部保护- ISO 16034 个人防护装备 - 眼睛保护3. 技术要求3.1 材料要求- 焊接护目镜的主要部件应采用高强度、耐磨损、防腐蚀的材料制造,如工程塑料或金属合金。
- 镜片部分应采用高透光、防震、耐高温、防紫外线、防蓝光、抗划伤的材料制造,如防弧镀膜玻璃或光学级聚碳酸酯。
3.2 结构要求- 焊接护目镜的外形应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确保佩戴的舒适性和稳定性。
- 镜框应具备可调节的松紧度,以适应不同头形大小和不同佩戴角度。
- 焊接护目镜的镜片应能够方便地更换和清洗,确保视野清晰。
3.3 光学性能要求- 焊接护目镜的镜片应具备良好的透光性,确保焊工在焊接过程中能够清晰地观察工作区域和焊接池。
- 光变焊接护目镜的变光速度应在0.1ms以下,确保眼睛在光弧产生时能够及时自动调整镜片的透光度。
- 镜片应具备防紫外线和防蓝光的功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眼睛的伤害。
3.4 防护性能要求- 焊接护目镜的防护等级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如EN 175或ANSI Z87.1。
- 护目镜应能有效阻挡来自焊接过程中的火花、光弧和其他有害物质对眼睛的伤害,确保焊工的眼睛安全。
3.5 舒适性要求- 护目镜的重量应适中,不会给焊工带来不适感。
- 枕垫和内衬应采用柔软、透气、吸汗的材料制造,确保佩戴的舒适性。
- 护目镜的配戴部位应具备调节功能,以满足不同头形大小和佩戴角度的需求。
4. 检测要求- 焊接护目镜应通过相关的检测机构进行抗震、抗高温、抗紫外线、抗蓝光等方面的性能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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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DYJ
有限公司
Q/SDYJ002-2020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护目镜
2020-02-29发布2020-02-29实施
发布
Q/SDYJ002-2020
前言
本标准的制定参照了GB/T1.1《标准化工作指导原则》标准中的有关企业产品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
本标准由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Q/SDYJ002-2020
护目镜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护目镜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除核辐射、X光、激光、紫外线、红外线及其他辐射以外的各类个人眼护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2828.1-2012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2428成年人头面部尺寸
GB14866-2006个人用眼护具技术要求
3技术要求
3.1材料
a)佩戴者接触的部分不应使用会引起皮肤刺激的材料;
b)防护部分的材料应满足其功能的需要。
3.2结构
a)表面光滑、无毛刺、无锐角或可能引起眼面部不舒适感的其他缺陷;
b)可调零件或结构部件应易于调节和替换。
3.3镜片规格
单镜片:长×宽尺寸不小于:105mm×50mm。
3.4镜片外观质量
镜片表面应光滑、无划痕、波纹、气泡、杂质或其他可能有损视力的明显缺陷。
3.5屈光度
镜片屈光度互差为。
3.6棱镜度
平面型:镜片棱镜度互差不得超过0.125△。
3.7可见光透射比
无色透明镜片:可见光透射比应大于0.89。
3.8抗冲击性能
应经受直径为22mm、重约45g钢球从1.3m高度自由落下的冲击后,不应发生镜片破损、镜片变形、眼护具框架破损。
Q/SDYJ002-2020
3.9耐热性能
按GB14866-2006中6.3规定的方法测试后,应无异常现象出现。
镜片的光学性能在3.6规定的范围内无变化。
3.10耐腐蚀性能
按GB14866-2006中6.4规定的方法测试后,眼护具的所有金属部件应呈无氧化的光滑表面。
3.11有机镜片表面耐磨性能
按GB14866-2006中6.5规定的方法测试后,镜片表面磨损率H应低于8%。
3.12防高速粒子冲击性能
经受直径为6mm、重约0.86g的钢球在以GB14866-2006表3中给出的速度冲击后,不应发生镜片破损、镜片变形、眼护具框架破损,侧面防护失效。
4试验方法
4.1材料与结构检验
通过目测及触觉检验,其结果应符合3.1和3.2的要求。
4.2镜片规格检验
用通用量具测量,其结果应符合3.3的要求。
4.3镜片外观质量检验
目测检验其结果应符合3.4的要求。
4.4光学性能试验
4.4.1屈光度试验
按GB14866-2006中6.1.1的方法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3.5项的要求。
4.4.2棱镜度试验
按GB14866-2006中6.1.2的方法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3.6项的要求。
4.4.3可见光透射比试验
按GB14866-2006中6.1.3的方法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3.7项的要求。
4.5抗冲击性能试验
按GB14866-2006中6.2的方法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3.8项的要求。
4.6耐热性能试验
按GB14866-2006中6.3的方法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3.9项的要求。
4.7耐腐蚀性能试验
按GB14866-2006中6.4的方法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3.10项的要求。
4.8有机镜片表面耐磨性能试验
按GB14866-2006中6.5的方法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3.11项的要求。
4.9有机镜片表面耐磨性能试验
按GB14866-2006中6.6的方法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3.12项的要求。
5检验规则
5.1取样
按交货批号的同一品种、同一规格(型号)的产品作为检验批。
从每检验批产品中按测试要求随机抽取相应数量的样品。
当同一交货批的交货数量大于10万个时,抽样数量加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