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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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体系建设的调查与思考

关于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体系建设的调查与思考

增强评 标活 动的 公正性 。三是 从严控 制专 家评标 次数 ,严格执 行专家 回避制 度,增 加评 标专家 的数量 。 四是对评 标专 家进行 梳理和 评测 ,建立专 家分级 制度 。上述 措施 ,能够扩 大现 有库容 量 、提升含 金量 、确保 高质量 ,从而增 强公信 力和 吸引 力 。突 破地 域局 限 ,探 索异地 远程 评标 。
实行 建设工 程招 投标 电子交 易 “ 网通 不 同地 区的投 标人 , 须多次 一 。 无 往返 、车马 劳顿 ,只 要轻 点 鼠标 ,即可 参与完 成建 设工程 招投 标活动 。这样
不仅使 企业 商务成本 大为 降低 ,发展环 境不断 优化 :还可 为招 标人 、投 标人 节约大量 的 时间、精 力和财 力 ,同时也 避免投 标人 与招标 人 、代理 公 司工作 人员直接 接触 ,挤压 投标人 围标 、串标 的时 间和 空 间,体现 出电子交 易 “ 一 网通 ”省 时 、省 钱 、透 明 、合法 、安全 、统一 的特 点,从 而实现 “电子 阳光 政务” ,不给腐 败 以可趁 之机 。
新服务等 方面入 手 ,就进一 步加 强和改 进建设 工程 建设工 程招投 标工 作,进 行研 究分 析 ,提 出如 下建 议 。
1 打造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 。 一网通 ,破解藏头防磨难一
目前 ,多建设 工程建 设工 程招投 标 电子化 网络主要 用于 日常发 布招标 公 告、 中标 公示和相 关信 息管理 等方 面,日常工 作仍依 靠手 工操作 , 率低 、 效 成 本 高,滋 生腐败 的环节和 可 能性较 多。据 了解 ,国 内一些 先发 地区 目前普遍 采用 建设工 程招投 标 电子 网络 系统 , 效果 较好 。 该系 统主要 包括 网络会 员库 、 评标专 家库 、 电子 评标系 统 、电子监察 系统和 安全 维护系 统 以及相关 辅助系 统等 子系统 ,能够 实现从 项 目投 标报 名到评 标专家 产生 、评标 、定标 、 中标 结果 公示全 过程 电子化 、程序 化 、规范化 管理 。

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面临的问题及建议

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面临的问题及建议

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面临的问题及建议建筑市场是建筑商品交换的场所,与一般的经济市场相比,建筑市场具有很强的行业特色。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建筑市场交易行为的形式趋向多元化、复杂化。

但无论市场交易行为的形式多么复杂,它都必须遵守一项基本原则,即信用原则,否则,市场交易行为就都失去了存在的前提。

标签:建筑市场;信用体系;面临问题;解决措施一、建筑市场的行业信用问题(一)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尚处起步阶段市场经济的主要驱动是微观主体的利益驱动,随着各主体利益空间的逐渐扩大与扩张,转轨经济(如中国经济)中主体间的利益冲突逐渐加剧,而市场经济的主要冲突恰恰就是利益冲突。

西方国家经过数百年的市场经济实践,已经探索出了既能有效调整这种利益冲突、又不至于损及市场经济发展活力的机制。

由信用体系和诚信文化构成的信用经济体制就是一种调整利益冲突、维系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础模式。

这里的信用体系指涉及征信机制、信用记录使用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的法律、法规体系,属于制度经济学中正式规则的范畴,作為本文探讨对象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即取此意;而诚信文化则相关于非正式规则范畴,指人们对诚实信用道德伦理的普遍接受与维护,如信用安徽等提法。

在经历了早期的报复性(相对于“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长期生产力压抑而言)爆发性、粗放型增长后,90年代中期以后的中国经济深受信用体系和诚信文化缺失的羁绊,各行业、产业、市场的发展都严重受制,其中建筑行业、建筑市场的发展所受影响尤深。

有鉴于此,在国务院加紧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大背景下,建设部制定了《全国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建设领域信用体系的总体框架》、《建筑市场责任主体市场行为信用标准》等规划和实施方案,开始了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初步探索。

两年来,这些探索已取得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初步成果,但这些成果尚属治标层面,要从根本上改善建筑市场的信用环境,必须在两个关键问题上有所突破,即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和推进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的健康发展。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思考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思考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思考摘要:社会信用体系被认为是市场经济体系中的重要体系,它在调节市场经济秩序和促进健康的市场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这在经济发达国家中已得到充分体现。

总的来说,建立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信用体系是整个社会信用体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构造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

可以说,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的信用管理系统的能否顺利构建和实施,直接决定了整个建设项目能否顺利实施,该系统有效地防止了后续工程管理问题的发生,并规范了建设工程的市场秩序。

建立诚信是招投标的核心业务原则,本文主要介绍了构建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信用体系过程中的问题,希望为相关人员研究提供一些参考。

关键词: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信用体系引言当前,在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过程中,地方政府为所有市场参与者创造了一个相对“开放,公平,公正,可信”的市场竞争环境。

市场经济的资源有效分配是一种环境特点,但我们必须清醒地意识到,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信用缺乏正变得越来越严重。

这不仅破坏了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而且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也降低了政府机构的信誉。

为此,加快构建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信用体系已成为招投标活动日常管理中的迫切需求。

只有建立一套完整的科学机制来通过系统管理权力,并通过系统管理人员按照系统管理事务,我们才能使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成为公平竞争的市场,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我们才能利用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服务于行政管理,促进市场监督和公众监督,保护所有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一、当前在招投标领域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尽管社会对招投标建立信用体系的热情很高,但由于缺乏有效的总体规划和协调,仍有许多难题需要解决。

(一)政府信用信息共享滞后根据各个国家部委的要求,在某些地方也建立了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但是这些平台通常不与政府事务网络链接,彼此独立,而不相互链接。

部门之间的信用信息资源无法互通,导致信息资源浪费,形成“信息孤岛”。

招投标领域信用建设现状问题及机制构建

招投标领域信用建设现状问题及机制构建

2021年第3期总第266期征信CREDIT REFERENCENo.32021Serial No.266收稿日期:2020-11-21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17YJA790059);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18YTc790117);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成果(Z20JC084)作者简介:顾洲一(1991—),男,浙江湖州人,讲师,硕士,主要研究方向为数据挖掘、信用管理;楼裕胜(1971—),男,浙江东阳人,教授,硕士,主要研究方向为信用管理;毛通(1980—),浙江诸暨人,男,副教授,硕士,主要研究方向为信用大数据评价。

摘要:在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深入推进的大背景下,全面推动招投标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

在文献分析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指出当前招投标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现实问题。

同时,结合已有大数据技术应用现状,创新性地构建招投标领域信用监测体系,提出信用监管机制构建的新思路、新观点。

关键词:信用;招投标领域;大数据技术;监测体系;监管机制中图分类号:F832.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47X (2021)03-0018-06引言诚信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一直以来被历代思想家们所极力推崇,人类文明以诚信为根基,形成了丰富璀璨的信用文化。

传统社会信用建立在“熟人社会”基础上,以道德伦理为本位,随着社会的发展,该模式弊端凸显,因此构建符合新时代特征的社会信用体系迫在眉睫[1]。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人类进步的重要表征,对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维系社会秩序良性运转具有重要作用。

宏观视角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利于促进国家经济增长、形成思想道德文化氛围以及深化社会治理;微观视角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利于降低信用主体的运行成本、加快产业布局以及资本积累[2]。

事实上,自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研究受到了广泛关注,尤其在政府层面获得极大关注。

2014年至2020年期间,国务院先后发布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发〔2014〕21号)、《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和《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充分表明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同时也为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3.29•【文号】•【施行日期】2022.03.29•【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信用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2022年3月29日)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是供需有效衔接的重要保障,是资源优化配置的坚实基础,是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国民经济循环高效畅通、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信用理念、信用制度、信用手段与国民经济体系各方面各环节深度融合,进一步发挥信用对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防范化解风险的重要作用,为提升国民经济体系整体效能、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提供支撑保障。

(二)工作要求。

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整体布局、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各地区各行业各领域信用建设。

积极探索创新,运用信用理念和方式解决制约经济社会运行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

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规范完善各领域各环节信用措施,切实保护各类主体合法权益。

充分调动各类主体积极性创造性,发挥征信市场积极作用,更好发挥政府组织协调、示范引领、监督管理作用,形成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合力。

二、以健全的信用机制畅通国内大循环(三)强化科研诚信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

全面推行科研诚信承诺制,加强对科研活动全过程诚信审核,提升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诚信意识。

依法查处抄袭、剽窃、伪造、篡改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打击论文买卖“黑色产业链”。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2.26•【字号】浙政发〔2021〕5号•【施行日期】2021.04.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浙政发〔2021〕5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加快打造整体智治的招标投标监管体系,建设统一、开放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市场,保证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严格招标投标程序本意见适用于全省范围内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方式和组织形式应由招标人在项目审批或核准时同步提出申请,并在项目审批或核准文件中一并明确,不得随意改变,确需改变的报原项目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在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前,招标人应在交易平台或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社会公众公示不少于3日。

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有关公示(公告)截止时间、投诉有效期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

二、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国家和省审批、核准、备案的省重点建设项目应进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交易,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对其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具体工作由省招标投标管理中心承担;其他项目原则上进入设区市交易平台交易,各市、县(市、区)政府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分工,对其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各设区市可以结合实际探索招标投标领域监管执法权的相对集中。

完善全省招标投标规范性文件目录管理机制,全省招标投标规范性文件目录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司法厅制定,向社会公布并实时动态更新。

信用评价体系在工程建设招投标中的应用分析

信用评价体系在工程建设招投标中的应用分析

信用评价体系在工程建设招投标中的应用分析摘要: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的开展需要秉承诚信的原则,才能够保证工程的建设是有序合理的,所以,构建信用评价体系对工程建设是极为有必要的。

本文主要探讨了如何在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中应用信用评价体系,分析了应用的方法和应用的手段,希望可以为今后的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带来有意义的参考。

关键词:信用评价体系,工程建设,招投标,应用前言我国目前已经建立“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将企业的信用公开透明,只有真正提高了信用评价体系的应用效果,才能够为当前的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提供更加常态化的监管方式,从而杜绝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中的不诚信行为,提高工程建设的水平。

1、信用体系的基本原则加强对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的建设,研究制定从业人员和企业的行为准则、职业规范和信用评价标准;推行反商业贿赂承诺制;严格遵循公平竞争规则;建立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协作机制;制定相应的信用管理办法和失信惩戒办法;充分利用交易中心资源,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市场监管提供信息网络平台服务;由政府启动、市场运作、权威发布、信息共享。

即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作用,调动社会各方的积极性,按照守法经营、诚实守信、失信必惩、保障有力的原则,营造良好的建筑市场诚信环境,共同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2、招标人的信用行为分析招标人可包括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或者建设工程发包方和个人等。

招标人在贯穿整个招投标过程中,不依法办事,进行各种违规操作的情形并不少见,在一定的程度上制约了招投标活动的健康发展。

首先,一些招标人业务能力不高,招标行为不规范。

一些招标方不熟悉《招标投标法》不具备自行招标条件仍坚持自行招标;在招标形式、招标资质设定、评标方法等方面想方设法与投标人串标、排斥或限制其他投标人等;不遵守交易场所规定,影响或干预评标工作,严重影响招标的质量。

具体表现为:招标文件编制不符合要求、规避招标、违规自行招标、违规串标、诱导评委等。

其次,一些招标人缺乏信用约束,不按合同执行,项目履约率不高。

关于对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思考

关于对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思考

够保护 自己的合法权益 ,也能够对其他主体进行监
督 作用 。建立循 环 的互相 牵制 的信 用考 核机 制 。对 于参与招 投标 活动 的各 方 当事人 :建设业 主 、投标 人 、招标 代理 机构 、建 设 行政监 督机 构都 应进 行诚 信 记 录和考核 ,形成 相互 牵制 的信 用考 核机 制 。按 照建设部 20 07年 23号 文件精 神 ,建立 标准 统一 8 的惩戒机 制及 诚信 档案 信息 平 台 ,是 对失 信者 受到 惩 处 ,也 对守 信者进 行奖 励 ,使 其得 到社 会应 有 的 肯定 ,从 各 方面支 持守 信企 业 的发展 。
加 强对 招投标 市场 主体 的法 制教 育 、培 训 ,让 每一参 与方都 熟悉 工程 建设 法规 的具 体要求 ,同时 也 熟悉 对其他 行 为主体 的权 利 和义务 ,这样 ,既能
常 的招 投标市 场秩 序 。这些 现象 出现 的原 因不仅仅 是 因为招 投标 主体 法制 意识淡 薄 、 自我 约束 能力不 够 的问题 。这种 现象 的出现 与建设 领域 执法 监督力 度不 够 、与对各 主体 的法制 教育 培训 不够 有关 。要 从根 本上 遏制这 种 现象 ,除了需要 加强 政府法 制检
建 筑 市场 与 招 标投 标 42 l /0 1
投标人 在组 织工程投标 时 就如 同做项 目研究 ,
行榜 ,政府预选 承包 商名录也 即将公 布。浙 江省重
标 书做完 ,工程 的解 决方案 也就 出来 了。而 我们 国
内的绝大多 数投标人 ,仅 仅把招 投标看作 是一种 游
点建设项 目 招标时 , 在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评标过程
关。 因此 , 各政 府相关 部 门应 该思考 深层原 因 , ( 、/ 日 要逗号) 切实有 效 的措施 ,制定 监督管 理制度 , 制定 将 对建设 工程法律 法规 的监督 、检查工作 制度化 , 加大 对违 法行为 的处 罚力度 ,使各主体 将严格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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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摘要】浅析招投标市场信用管理体系的信用缺失现状,为了达到招投标市场公平、公证,简化信用体系备案流程,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工程招投标信用体系建设【引言】由于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整,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快,不管是铁路、高速公路等基建项目还是房地产,都在如火如荼的建设,随着建筑市场规模的扩大,建筑企业的增加,市场竞争加剧,建筑市场出现了许多交易主体信用缺失的行为。

目前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缺失的现象不仅会扰乱日益完善的招投标市场,破坏建筑市场法制建设的成果,也会损害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降低政府管理部门的公信力。

1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必要性建筑市场信用体系涉及面广,是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有机构成部分。

所谓社会信用体系,实际上是一套治理机制,它把各种与信用建设有关的社会力量有机地整合起来,通过激励守信行为和惩罚失信行为,使信用主体行为的价值取向发生改变,并自觉自愿地从失信向守信转变,从而保障市场经济秩序正常运行和发展。

信用是现代市场经济的生命,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一个必备要素,也是企业竞争力的一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在我国经济社会全面转型期,加快建立健全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建立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在于:1.1建立建筑市场信用体系,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重要的制度建设。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仅要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形成人人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文化和道德标准,还必须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信用体系。

1.2建立建筑市场信用体系,是适应加入wto新形势、扩大对外开放的迫切需要。

国务院各部门和各地方政府全面清理、减少和规范了行政审批,想方设法为建立开放型经济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只有建立与国际惯例接轨、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社会信用体系,才能创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环境,促进对外开放的健康发展。

1.3建立建筑市场信用体系,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

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是一个较长的过程,在新旧体制的交替中,容易导致市场经济秩序紊乱的主要原因为:市场规范不完备、控制手段失当、市场主体对市场机制作用下的市场经济运行的规律认识和适应需要一个过程。

2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现状2.1国内市场现状一些起步较早的省市和国家相关部委出台了企业信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建立企业信用体系起到了重要的推进作用。

为了遏制建筑市场中的失信现象,2006年以来,建设部要求各省、自治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本省、本地区的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制度。

目前为止比较成熟的做法有: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联合起来建立长三角地区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为建设部建立全国统一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监管平台提供经验。

黑龙江省于2007年6月1日颁布实施《黑龙江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暂行办法》,福建省2007年12月27日颁布实施《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等级评定暂行办法》。

两省通过对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信用等级实现加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目标。

陕西省西安市于2009年颁布《西安市招标投标活动违法行为记录及公告暂行办法》,建立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平台。

浙江省于2008年在全省重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推行企业信用报告制度,该制度指出:企业在投标时,使用企业信用报告,不再使用资信证明。

铁道部2006年出台了《铁路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质量信誉评价办法》,2008年开始实施《铁路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暂行办法》;交通部2006年出台《关于建立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

虽然国家各部委和相关省市出台了相关的办法,对信用管理体系发展起到一定推动作用,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尤其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信用缺乏问题阻碍了制度创新,信用缺失情况比较严重。

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体系主体主要包括建设业主、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建设行政监督机构等。

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市场主体各方均存在信用缺失问题,有不守信表现。

招标人失信行为表现在: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招标;不具备招标条件而进行招标;应该公开招标而不公开招标;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工程竣工不结算,拖欠工程款等。

投标人的失信行为表现为:投标报名时,拉帮结派,搞围标,挂靠和租借资质;施工时,工程偷工减料;优惠承诺不兑现,以停止施工相威胁,强行变更等。

建设行政监督机构的失信行为表现在:对同一性质的不同当事人的违规行为,处罚轻重不同,执行标准不同;疏于管理,对违规行为不查处等等。

上述问题的出现,严重扰乱了工程招投标市场的秩序。

如果失信行为频繁发生或失信者不受处罚,不仅危害招投标市场,也不利于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给合同正常履行带来不良的影响,增加合同纠纷发生的概率,极大地损害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具体表现在:2.1.1各主体的失信行为严重扰乱了建设市场秩序,不利于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行贿受贿行为、业主拖欠工程款等信用缺失现象,不仅造成市场主体竞争不公平,扰乱了正常的工程承发包秩序,给工程质量带来隐患,也扰乱了社会风气,扰乱了建设市场秩序,不利于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在国外工程领域有一句口号“工程就是生命,标书就是圣经”,投标人在组织工程投标时就如同做项目研究,标书做完,工程的解决方案也就出来了。

而我们国内的绝大多数投标人,仅仅把招投标看作是一种游戏,中标单位确定游戏结束,施工管理和投标完全脱节。

2.1.2为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埋下隐患。

从大量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教训中,我们不难发现,所有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总与当事人的失信行为有关。

建设业主任意地肢解工程发包导致质量事故发生;建设业主将工程发包给资质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致使工程合同无法完成,甚至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招标人在招标中不尊重科学,标底价格过低,使得投标人为了中标,不得不违心地将投标报价压低在不合理的水平。

2.1.3容易滋生建设领域腐败现象。

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中,有的业主把工程建设发包看作一次敛财的机会,假借或打着为本单位集体节约投资谋利益的幌子,趁机为个人敛财。

2.2国外市场现状信用制度是国际惯例,信用制度与法律制度共同服务于市场经济。

美国不仅是当今世界上经济最发达的国家,还是世界上信用交易额最高,信用制度相对完善,信用管理行业最发达的国家。

美国政府不直接管理信用行业,但重视对信用产品特别是评级结果的运用,为信用服务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企业和个人都有较强的信用意识,信用交易十分普遍。

在美国,与建设项目管理有关的公共机构有两个:商务部和住宅与城市发展部,这两个部门已经进入运用电子政务系统进行网上数据处理和政务整合阶段。

各市相应的管理机构与各区(小市)之间的管理机构、各管理机构与各承包商、管理机构与各专业协会都采用基于internet的管理系统。

各建筑物的基本概况,各在建工程的各种数据,各协会专业工种的结构及队伍素质状况,各工地的进度、质量安全及电气、锅炉等各种设备的运转情况等全部输入电脑,随时可以查阅各种数据。

还有所有申请竣工的报告,也输入计算机,审查批准后,也通过计算机输送给申请方。

这样达到了信息共享,全程监控,有效地防范了不对称信息的产生。

3完善招投标市场信用体系的建议如前所述招投标市场的失信行为将直接影响到政府在公众中的形象,影响到国家投资目标的实现。

因此,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诚信体系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全国各地正在逐步进行工程招投标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但要从根本上遏制招投标领域信用缺失现象发生,依然需要完善许多工作。

为此,结合个人想法,提出以下几点建议:3.1遵循平等原则。

目前工程建设领域,由于业主掌控项目、资金,对项目招投标有一定话语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都要听从业主的安排,地位不平等。

政府部门应该成立第三方监管机构,直接对业主单位进行监督,保证各方处于平等地位,任何事情严格按照合同办理。

或者,政府部门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只负责项目施工阶段的协调和监管,招标工作由政府部门完成,把招标和施工分离开来。

3.2统一标准,发挥网络信息化作用。

现在,相关部委和各个省市都有信用信息系统平台或招投标平台,标准不一,存在严重的资源浪费、重复劳动现象。

比如,一家施工企业同时在不同省市备案,浪费大量人力物力。

国家可以制定相关办法,分行业建立统一标准的信用系统及招投标系统。

比如按铁道部、交通部、建设部等来建立信用平台,让招标人、投标人、监理单位、监督部门等工程建设相关单位录入信息,包括资信、人员、业绩等资料,各省市使用该平台进行招投标。

3.3信息公开,全过程监控。

建立信用体系信息共享平台,各方的信息资料上网公开,保证资料的真实,杜绝弄虚作假。

从项目立项开始,到审批、招投标、施工、维修等所有环节,信息必须上网录入,保证及时有效,便于相关部门的监督。

3.4建立诚信档案,运用到招投标活动中。

为了更好地履行监督管理职能,建立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诚信行为信息管理系统。

建立建设工程招投标诚信行为管理制度、建筑市场信用考核评定制度等,每年度对招标单位、投标单位、监管单位等相关单位进行评定考核,分为aa、a、b、c、d几个等级,考核结果上网公示。

对于不同级别,在下一次招投标中,可以适当加分,确保考核成绩优秀的单位中好标,多中标。

例如铁道部现在实行的信用考核加分,在铁路项目招标时投标单位可以提出加分,在技术标、报价标分差不大的情况下,可以确保中标。

这样形成良性循环,施工企业想多中标、中好标,必须更好地完成在建项目,保质保量。

3.5加大奖惩力度。

无论《建筑法》、《招标投标法》还是建设工程其他法律法规,都有对违反法律法规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的处罚规定。

那么为什么还会出现这种现象呢?本人认为,这与对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力度不够有关。

因此,各政府相关部门应该思考深层原因,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制定监督管理制度,将对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化,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使各主体自觉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通过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制度,严格的执法监督、检查和管理,从源头上遏制可能出现的如招标人拖欠工程款、应该公开招标而没公开招标、强制要求投标人垫资、工程竣工不结算等现象的发生。

3.6简化招投标程序。

建立了信用平台,招投标活动不用像原来一样,每次投标需要提供原件,需要打印大量纸质投标文件,招投标活动完全可以在信用系统平台里完成。

投标单位只用按照评分办法,提供最终报价即可。

3.7加强对建筑市场主体各方的法制教育、招投标诚信教育。

加强对招投标市场主体的法制教育、培训,让每一参与方都熟悉工程建设法规的具体要求,同时也熟悉对其他行为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这样,既能够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能够对其他主体起到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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