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监理实施细则

合集下载

水文监测监理实施细则

水文监测监理实施细则

水文监测监理实施细则1. 引言水文监测监理是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水环境安全的重要环节,实施细则旨在规范水文监测监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监测监理的任务和职责•审查水文监测计划和方案,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测要求;•监督和指导监测机构的工作,包括监督监测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维护,以及监督监测人员的培训和管理;•验收监测数据,对数据的准确性和合规性进行评估;•提供监测报告和技术建议,为决策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3. 监测计划和方案的审查3.1 监测计划的编制根据具体的监测需求,编制水文监测计划,明确监测的目标、内容、方法和频次等。

监测计划应当充分考虑监测的事务性和连续性,合理确定监测点位和监测时段。

3.2 监测方案的编制监测方案应当根据监测计划的要求进行编制,包括具体的监测方法、仪器设备要求、数据处理和质量控制措施等。

监测方案应当合理、可行,并严格按照方案进行监测工作。

3.3 监测计划和方案的审查监测监理人员应当对监测计划和方案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相关要求。

审查内容包括监测指标的选择、监测方法的合理性、监测点位的布设和监测时段的确定等。

4. 监测机构的监督和指导4.1 监测机构的选择根据具体的监测需求,选择符合条件的监测机构,包括具备相应资质和技术能力的机构,并签订监测合同。

4.2 监测仪器设备的审查监测监理人员应当对监测机构的仪器设备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监测要求和相关标准。

在安装、调试和维护过程中,监测监理人员应当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4.3 监测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监测机构应当保证监测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监测监理人员应当对监测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指导,确保监测工作的质量和可靠性。

5. 监测数据的验收5.1 数据收集和记录监测机构应当按照监测方案的要求进行数据的收集和记录,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监测监理人员应当对数据记录进行核对和审查。

环境监测监理实施细则(通用)

环境监测监理实施细则(通用)

环境监测监理实施细则(通用)1. 引言本文件旨在规范环境监测监理工作的实施细则,以确保监测过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本细则适用于所有环境监测监理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工业、建筑、农业等领域。

2. 负责机构和责任2.1 负责机构:环境监测监理部门2.2 责任:环境监测监理部门负责组织和执行环境监测工作,包括采样、分析、数据统计和报告编制等环节。

3. 监测项目和方法3.1 监测项目:根据各项目需求,确定监测的具体项目,包括空气质量、水质、土壤污染等。

3.2 监测方法:选择适当的监测方法,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监测方法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4. 采样和分析4.1 采样:采取合适的采样方法和采样点,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采样数据的准确性。

4.2 分析:使用先进的分析仪器和方法,对采样的样品进行准确的分析和检测。

5. 数据处理和统计5.1 数据处理:对监测数据进行初步处理,包括数据清洗、去除异常值等。

5.2 数据统计:根据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绘制相应的数据图表和统计报告。

6. 报告编制6.1 内容:监测报告应包含监测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等内容。

6.2 格式:报告应按照统一的格式进行编制,包括封面、摘要、目录、正文、附录等部分。

7. 评估和建议7.1 评估:根据监测结果,评估环境状况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法规。

7.2 建议:基于评估结果,提出环境改善和管理的建议,以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8. 监督和检查8.1 监督:环境监测监理部门将对监测过程进行监督,确保监测工作的规范和合规性。

8.2 检查:相关部门有权对环境监测监理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以确保工作的质量和可靠性。

9. 附则9.1 其他规定:其他与环境监测监理工作相关的规定,请参照相关法规和标准。

9.2 修订和更新:本细则的修订和更新由环境监测监理部门负责,以适应监测工作的需求和变化。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

安全监测监理实施细则范文

安全监测监理实施细则范文

安全监测监理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安全监测监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细则,以规范安全监测监理工作,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条安全监测监理工作是指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监测和监理,及时发现并防范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确保施工现场安全顺利进行。

第三条安全监测监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务必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工作。

第四条安全监测监理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安全监测监理工作要注重团队协作,各部门之间要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共同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二章安全监测监理的任务与职责第六条安全监测监理的主要任务是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监测,记录安全隐患,出具监测报告。

第七条安全监测监理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二)定期分析安全监测数据,提出改进建议;(三)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方案,指导施工单位实施;(四)参与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五)协助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八条安全监测监理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专门的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三章安全监测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第九条安全监测监理工作要采取多种方法和措施,确保工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一)定期组织安全巡查,检查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措施是否得到落实;(二)建立和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监测设备,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三)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对安全问题进行讨论和解决;(四)参与危险化学品管理,对危险化学品进行监测和管理;(五)建立安全档案,记录安全监测过程和结果。

第十条安全监测监理工作要依据相关的规范和标准进行,不得任意扩大或者缩小监测范围。

第四章安全监测监理的要求第十一条安全监测监理工作要求工作人员做到以下几点:(一)工作人员要熟悉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严格遵守;(二)工作人员要保持良好的工作素质和职业操守,维护监理工作的公正和公平;(三)工作人员要随时关注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及时报告安全问题;(四)工作人员要积极参与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安全监测监理实施细则(4篇)

安全监测监理实施细则(4篇)

安全监测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安全监测监理的组织、实施和管理要求,维护工程建设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条安全监测监理应当遵循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确保监理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第三条安全监测监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止事故的思想,采取综合防护措施,提前发现和预警工程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四条安全监测监理应当遵循依法、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监理结果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建设项目的业主应当设立安全监测监理组织机构,负责项目的安全监测工作。

第六条安全监测监理组织机构应当由具备安全监测监理资质的机构或个人担任。

组织机构应当具备充足的技术力量和设备条件。

第七条建设项目的监理机构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和规模,成立相应的安全监测监理小组,负责具体的监理任务。

第八条安全监测监理小组应当包括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员等从业人员。

监理工程师应当具备相应的工程技术和管理经验。

第三章规划与设计第九条安全监测监理在规划和设计阶段应当参与工程规划和设计的审核,提出合理化建议,确保施工图纸的安全性和可行性。

第十条安全监测监理应当对施工方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评估和审查,防止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

第四章施工过程第十一条安全监测监理应当加强对施工方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条件,防止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

第十二条安全监测监理应当加强施工现场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施工过程中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第十三条安全监测监理应当与施工方进行定期沟通,掌握施工进度和安全情况,及时解决工程施工中的安全问题。

第五章监测与检测第十四条安全监测监理应当根据工程类型和施工阶段的不同,制定相应的监测方案和监测指标。

第十五条安全监测监理应当通过现场观测、设备监测和数据分析等手段,及时发现和预警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

第十六条安全监测监理应当通过实验室测试和现场检测,对施工材料和工作质量进行抽查,确保施工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要求。

基坑监测监理实施细则

基坑监测监理实施细则

基坑监测监理实施细则一、一般要求1.1 本细则适用于各类基坑工程的监测监理工作,以确保基坑开挖、支护、降水及土方回填等过程中的安全稳定。

1.2 监理单位和监测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相关标准规范及本细则要求,制定详细的监测监理方案,并报经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1.3 监测监理工作应遵循科学、公正、准确、及时的原则,确保基坑工程安全有序进行。

二、监督内容与方式2.1 监督内容主要包括基坑开挖过程中的变形监测、支护结构应力应变监测、地下水位监测、周边环境影响监测等。

2.2 监督方式应采用仪器监测与人工巡视相结合的方式,确保监测数据的连续性和准确性。

三、安全专项施工方案3.1 施工单位应编制详细的基坑开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包括开挖方法、支护结构设计、降水措施、土方开挖顺序等。

3.2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经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实施,并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优化。

四、支护结构与材料4.1 支护结构的设计应满足基坑稳定和变形控制要求,并符合相关标准规范。

4.2 支护结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质量合格,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

五、开挖过程与顺序5.1 基坑开挖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不得擅自改变开挖顺序和深度。

5.2 开挖过程中应加强对支护结构的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六、支护结构拆除6.1 支护结构拆除应在确保基坑稳定和周边环境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6.2 拆除过程中应加强对基坑变形和支护结构应力的监测,确保拆除过程的安全可控。

七、地质勘察与监测方案7.1 地质勘察应准确反映工程区域的地质条件和地下水位,为支护结构设计和监测方案的制定提供依据。

7.2 监测方案应根据地质勘察结果和工程特点制定,确保监测项目的全面性和针对性。

八、监测项目与要求8.1 监测项目应包括基坑变形、支护结构应力应变、地下水位、周边环境影响等关键指标。

8.2 监测要求应明确监测频率、精度要求、数据处理和报告编制等内容,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监测监理细则

监测监理细则

监测监理细则概述监测监理细则是指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工程质量进行监测和监理的具体规定。

它关乎着工程质量的保障和监督,是确保工程项目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进行建设的重要手段。

一、监测监理的作用和目的监测监理的主要作用是确保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保证项目的质量、安全和进度的控制。

其主要目的是为了:1. 建设单位和施工方之间的平衡:监测监理作为一个独立的第三方,在监督和管理工程项目过程中,发挥积极的协调作用,确保施工方不负有过重的管理职责,同时也确保建设单位能够按合同需求获得合理的质量与进度要求,实现良好的合作关系。

2. 提高工程质量:监测监理通过全过程的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按照质量要求进行,提高工程构筑物的安全性、抗震性和使用性能,减少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发生,保证工程质量的稳定性。

3. 控制项目进度:监测监理通过监督施工进度和工期计划,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减少施工延误,确保工程项目按时完成。

二、监测监理的内容和要求1. 对合同的监测监理:监测监理要对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要求、安全要求以及工期计划进行监测和监理。

2. 施工材料的质量监测:监测监理要对施工材料的质量进行监测和检查,确保施工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3. 工程施工过程的监测:监测监理要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测和检查,确保施工过程符合设计要求、合同约定和相关技术标准。

4. 工程质量验收:监测监理要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并出具相应的质量验收报告,以确保工程项目符合相关要求,能够正常使用。

5. 安全生产监测:监测监理要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测和检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得到控制,预防事故的发生。

三、监测监理的执行机构和流程监测监理的执行机构可以由建设单位委托专业的监理机构或者由建设单位自己组建监理团队。

监测监理的流程主要包括:1. 制定监测监理计划和方案: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监测监理的计划和方案,明确监测监理的范围和要求。

监测监理细则

监测监理细则

监测监理细则一、背景介绍监测监理是建设工程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旨在保障工程质量和进度。

为了有效实施监测监理工作,制定详细的监测监理细则是必要的。

本文将从监测监理的概念、职责、步骤及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论述,旨在为监测监理工作提供详细指导。

二、监测监理概述1. 定义:监测监理是指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通过对施工工程质量、工期、费用、安全等的监控,以保障工程质量、避免工期延误、控制费用超支和保证工程安全的工作。

2. 职责:监测监理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a) 监测工程施工进度,提供及时的工期预警与分析;b) 监测工程质量,确保施工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c) 监测工程费用,预防超支情况的发生;d) 监测工程安全,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并进行必要的风险评估。

三、监测监理步骤1. 前期准备:a) 参与编制监测监理方案,明确监测监理目标和措施;b) 确认监测监理的工作内容和标准。

2. 施工前监测:a) 对工程进行初次勘测和检测,获取基准数据;b) 明确工程各项指标的监测频次和方式;c) 制定监测计划,明确监测时间节点。

3. 施工中监测:a) 实施工程质量监测,包括材料检测、焊缝检测等;b) 进行工程进度监测,及时分析进度偏差;c) 控制施工过程中的费用,避免超支情况;d) 开展现场安全监测,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4. 施工后监测:a) 进行竣工验收,对工程进行终验;b) 制定维护保养计划,确保工程长期稳定运行;c) 编制监测监理报告,总结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教训。

四、监测监理注意事项1. 专业性:监测监理工作需要具备较强的工程技术背景和专业知识。

2. 严谨性:监测监理要求数据准确、分析严谨,确保监测结果具有可靠性和可比性。

3. 及时性:监测监理应及时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避免事态扩大化。

4. 公正性:监测监理要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保持公正中立的态度。

5. 沟通协调:监测监理人员与施工单位、业主等各方要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共同完成监理任务。

安全监测监理实施细则

安全监测监理实施细则

安全监测监理实施细则一、引言安全监测监理是建设项目中至关重要的环节,旨在保障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监理的有效实施。

本文将就安全监测监理实施的具体细则进行详细说明。

二、监理机构责任和义务(1)监理机构应严格遵守《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履行好安全监测监理的职责和义务。

(2)监理机构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实力和经验,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进行全面监测和评估。

(3)监理机构应与业主和施工单位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及时交流安全问题和解决方案。

(4)监理机构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安全监测,包括现场巡查、安全数据分析和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

三、安全监测工作内容(1)监理机构应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查,确保各项施工活动的安全进行。

(2)监理机构应监测施工现场的重要安全指标,如工人的安全装备使用情况、施工设备的合理使用和维护情况等。

(3)监理机构应监测施工现场的环境安全状况,如施工现场周边的交通情况、临时用电安全等。

(4)监理机构应监测施工材料和产品的安全性能,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5)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审核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四、安全监测报告和措施(1)监理机构应按照工程进度和安全监测情况,及时向业主提交安全监测报告。

(2)监理机构应对安全监测报告中的问题和隐患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和整改要求,并跟踪整改情况。

(3)监理机构应与业主和施工单位共同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以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

五、安全监测监理的控制措施(1)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2)监理机构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落实安全法规和标准的执行。

(3)监理机构应建立健全安全监测记录和档案,为工程验收和后续维护提供参考。

六、安全监测监理的效果评估(1)监理机构应定期评估安全监测监理的效果,并提出改进和优化意见。

(2)监理机构应与业主和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监测的经验交流,共同总结和分享安全管理和监理的好做法和经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监理实施细则
(基坑监测)
项目名称:万祥社区三期动迁安置房项目H0202地块
编制:
(专业监理工程师)
审批:
(总监理工程师)
上海华金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
监理文件(规划、细则)报审表
编号:
监理规划(细则)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万祥社区三期动迁安置房项目(H0202-B地块)编号:
一、工程概况:
1.本工程位于浦东新区万祥社区,东临祥跃路,南临该项目已建A地块工程,西临祥隆路,北临规划X3路。

本项目拟建包括5幢13层的高层住宅、1幢11层的高层住宅、1幢电业站、一个地下1层的地下车库等。

项目用地面积为39172平米,总建筑面积41567.48平米,其中地上建筑面34665.24平米,地下建筑面积6902.24平米。

2.基坑东侧:基坑东侧基坑边线距离红线的距离约4.5m,红线外为祥跃路,祥跃路下敷设有雨水、污水等市政管线,距离基坑的边线分别为9.7m、15.1m;
基坑南侧:基坑南侧为该项目已建A地块工程,地下车库基坑距离已建5F 桩基12#楼(无地下室)的最近距离约15.1m,西南角为本工程待建3#楼。

基坑西侧:基坑西侧基坑外边线距离红线距离最近为4m,红线外为祥隆路,祥隆路下敷设有电力排管(顶埋深约1.2m)、燃气管、污水、雨水、通信导管、上水管、电力电缆走廊等市政管线,距离基坑边线的最近距离分别为 4.6m、9.5m、14m、18m、22.5m、25.2m、27m。

基坑北侧:为本工程待建1#、14#、15#楼,地下车库基坑边线距离待建号楼距离约7.5m,该侧地下车库基坑边线距离用地红线约33.8m,红线外现为空地。

北侧为规划X3道路,大约在本工程完工后进行道路的施工。

目前北侧由我浇筑6米宽临时施工砼便道。

二、工程地质概况:
本工程影响围以的土层自上而下依次为:素填土、粘质粉土夹粘质粉土、粉砂、淤泥质粘土、粘土,基坑设计土层参数如下表所示:
三、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上海临港万祥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主体设计单位:上海同设建筑有限公司
·围护设计单位:地质工程勘察院
·施工单位:上海建工七建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上海华金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上海华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围护、降水专业单位:上海浦江勘查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雨良土工程有限公司
四、监理依据
1、本工程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2、本工程基坑围护设计图纸与案
3、《工程测量规》(GB 50026-2007);
4、《一、二等水准测量规》(GB 12897-2006);
5、《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 J120-2012);
6、《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GB50497-2009);
7、《基坑工程施工监测规程》(DG/TJ08-2001-2006);
8、《地基基础设计规》(DGJ08-11-2010);
9、《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 8-2007);
10、《上海市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沪建交【2016】105号文
11、《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基坑和桩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沪建交【2012】645号文
10、业主提供的相关资料以及现场踏勘搜集的情况;
11、本工程施工设计要求;
12、监理委托合同;
13、监测单位与业主签定的监测合同;
14、监测单位经过审批通过的监测案;
和地现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相关规;
五、基坑工程监测容
1、监测容
根据上海地区已有基坑工程经验及基坑围护结构设计和施工评审要求,为防止基坑失稳,减少基坑施工对围环境的影响,必须考虑基坑施工的时空效应,并采取措施保护支护结构的稳定性,减少支护结构变形。

基坑开挖时,基坑边不宜堆载,同时应加强基坑变形监测,做到信息化施工,以确保基坑围建构筑物及地下管线安全。

为了能够使基坑的安全顺利进行提供参考数据,根据本工程顺作法施工特点,根据现场边环境,状态,和设计提出的监测的技术要求综合考虑,监测以下主要容:
1、基坑支护体系及边环境检测
2、围护墙顶垂直水平位移检测
3、围护墙体深层水平位移检测
4、支撑轴力检测
5、立柱垂直位移监测
6、坑外地下水位监测
7、道路垂直位移监测
8、管线垂直水平位移监测
9、边建构筑物垂直位移监测。

2、监测频率
1次/1天;
②监测频率可根据现场情况适当调整。

3、报警值
监测报警值与精度表8-1
4、基坑工程的现场监测工作,在施工过程中时间和空间的准确性要求很高,现场监测的拖延和失误造成的事故往往增加抢救的难度。

因此,在基坑开挖前应制定监测案,主要包括监测目的、监测对象和项目、测点布置、监测法和成果分析、项目报警值、信息化施工。

监测项目的选择,关系到基坑工程的安全事故,盲目增加项目是对工程费用的浪费,但任意消减项目,可能造成重事故的发生,应根据基坑工程的安全等级选择监测对象和项目。

六、基坑工程监测法
1、基坑工程监测应以仪器监测为主,目测调查为辅相结合。

目测调查可起到定性、补充的作用。

例如(1)目测调查自然环境可预测地表水的流向,采取截水措施;(2)目测地面的超载情况,采取限量措施;(3)观察基坑建筑物和
地面边的裂缝分布,判别裂缝的新旧区别,产生原因和发展趋势等,常用注浆法加固土体,注浆压力控制较小为宜,否则会对围建筑物产生不均匀抬起;(4)目测调查基坑围地下管线的变位和损坏,可采用简易挖隔离沟法,对支护结构也有减少主动土压力的作用;目测边坡土体的渗漏水情况,采取防治整体稳定性措施;(6)目测支护结构的漏水状况,由此导致支护墙后地面、道路的重裂缝,采取摸清水源、注外堵、低压浓浆、间断注浆措施等;(7)目测支护桩墙侧面与支撑连接点等关键部位的开裂变位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或减慢开挖速度;(8)目测基坑底面的渗漏水状况,对轻微的流土流砂现象,可采取加厚地基垫层加快施工法,对较重的必须降低坑地下水位(注意支护结构渗漏时慎用)或在支护结构侧加固土体。

2、关于仪器监测,包括:
(1)边坡土体顶部水平、垂直位移和支护结构墙顶水平位移的观测,监测点沿基坑围布置间距不宜大于20M。

(2)支护结构墙身水平位移即墙身沿深度侧向位移的监测点,监测点应选在支护结构稳定的不利断面部位,如基坑每边的中间部位,可间隔30m布置,或根据基坑围需要保护的建筑物、地下管线部位;
(3)围建筑物的监测,一般与基坑围建筑物的距离不超过3M围,均应监测其沉降、主体倾斜和水平位移,监测点布置在外轮廓上,间距不宜大于10m;
(4)对于基坑围地面沉降、土体分层沉降、地下水位、支护结构墙身力、墙背土体侧压力、和空隙水压力的监测点,宜设置在基坑纵横轴线部位;
(5)对于地下管线沉降点宜设置在顶部;
(6)对于支撑及预应力锚杆的轴力、变位的监测点点应布置在受力较大有代表
性的部位。

七、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
1、审查检测单位提交的基坑围护监测案;
2、根据基坑围建(构筑物)、道路及地下管线确定沉降观测点的位置;
3、复核测斜管、水平管的埋设位置和复核沉降点标识位置;
4、检查监测设备仪器和监测法;
5、检查监测单位资质和监测人员上岗证;
6、基坑监测水平位移警戒值为30mm, 日变化量为3mm;
7、监管水位管的水位值必须在基坑开挖深度以下1m;
8、监控基坑四建筑物、道路及地下管线不得出现大的沉降和裂缝;
9、工程监测点在开挖前进行初测,开挖过程每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完成每监测二-三次,车库顶部浇筑完成后任须不断监测,直至回填土完成;
八、监理工作法及措施
1、检查测斜管、水位管的材料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检查测斜管、水位管埋设根数和沉降监测点标识个数;
3、检查并核对监理围护结构水平位移监测记录;
4、巡视检查地下水位监测记录;
5、检查基坑四建筑物、道路及地下管线的沉降观测记录;
九、信息、资料处理程序
z 上海华金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万祥社区三期动迁安置房
H0202-B地块监理项目
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