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自主招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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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方案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方案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方案一、招考录用原那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那么,做到“四公开一监督〞,即招考录用岗位及人数公开、招考录用方法公开、考试成绩公开、招考录用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考录用岗位、人数及范围〔一〕招考录用岗位及人数1、县人民医院18名:护理岗位11名、麻醉岗位1名、外科岗位1名、感染科岗位1名、内科岗位1名、肛肠科岗位1名、儿科岗位1名、针灸推拿岗位1名;2、县中医院11名:护理岗位6名、麻醉岗位1名、外科岗位1名、放射技术岗位1名、检验岗位2名;3、县妇幼保健院3名:护理岗位1名、儿科岗位1名、妇产科岗位1名。

〔二〕招考录用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录用,不受地域、户籍、有无工作单位限制,均可报考〔本县在职在编人员除外〕。

三、招考录用条件1、政治表现和思想品质好,组织观念强,有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工作勤奋、作风正派,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2、各岗位报考条件〔1〕护理岗位报考条件:第一学历必须是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以上护理专业毕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招考录用后3年之内必须取得护理执业资格证书。

〔2〕外科岗位、感染科岗位、内科岗位、肛肠科岗位报考条件:第一学历必须是全日制普通本科〔二本及以上〕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招考录用后3年之内必须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

〔3〕麻醉岗位、儿科岗位、针灸推拿岗位、妇产科岗位报考条件:第一学历必须分别是全日制普通本科〔二本及以上〕麻醉专业、儿科专业、针灸推拿专业、妇产科专业毕业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招考录用后3年之内必须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

〔4〕放射技术岗位报考条件:第一学历必须是全日制普通专科及以上医学影像专业、临床医学专业、放射诊断专业、放射技术专业毕业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招考录用后3年之内必须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

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对编外聘用人员(以下简称聘用人员)的管理,调动聘用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聘用人员更认真地履行岗位职责,根据XX号文件精神以及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院长办公会议决定聘用的中专及中专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章聘用工作管理第四条院办公室(人事科)负责招聘的具体工作,根据各科室招聘增员申请情况,报院长,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办理招聘录用手续。

第五条聘用人员基本要求: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年龄30岁以下,身体健康,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第六条聘用必须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择优录用。

聘用人员须提交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医师(护士)资格、身份证、婚育证明、暂住证等相关材料,由办公室(人事科)审核并存档。

第七条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

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期满由所在科室考核合格后,聘用人员填写《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县卫生局批准,转为正式聘用人员,享受相应待遇(见下第三章)。

第三章聘用人员有关待遇第八条试用期内发给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

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按确定的岗位发给定职工资。

第九条试用期满按受聘者意愿由医院按国家规定给予办理养老保险。

其养老保险金个人承担部分由单位在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条为保证聘用人员的业务队伍稳定,医院对聘用人员每满二年给予50元/月的增资。

第十一条聘用人员享受同在编人员相同的晋升和短期培训机会,享受同在编人员的假期,以及享受一定的奖金和福利待遇(包括全勤奖)。

第十二条聘用人员享受同在编人员的政治待遇,党团员需将组织关系转入医院党团组织,非党、团员可申请入团、入党。

第四章聘用人员管理第十三条医院与聘用人员之间以书面合同形式确立劳动关系,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共同遵守。

若一方违约,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聘用合同由医院统一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最长不超过三年。

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自主招聘方案

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自主招聘方案

人民医院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自主招聘方案为促进我院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充实医疗卫生队伍专业技术力量,根据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现状及岗位需求情况,面向社会自主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有关内容如下: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为了保证自主招聘工作严谨有序、客观公正地进行,医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自主招聘的考务工作,督导考核面试工作的全过程,具体成员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监督组:二、招聘工作流程特殊情况下急需招聘时,由相关专业的科室推荐人选,经主管部门及人事科组织的考核面试合格,并体检合格,报院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同意后,确定进入试用期。

三、招聘对象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卫生相应专业的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应在当年7月31日前能取得毕业证书)。

2、历届生应已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3、年龄低于35周岁。

四、招聘职位:另定。

五、应聘人员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服从单位岗位安排,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3、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其它资格条件要求。

4、各专业具体条件另定。

六、报名时间和要求1、报名时间:另定。

2、报名地点:院人事科3、网络报名邮箱:4、联系电话:5、报名要求:现场报名时,应提交个人简历、求职申请书、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资格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免冠相片三张。

网络报名者应在考试前提交以上资料。

应届毕业证书需于7月31日前交人事科审核,否则报考无效。

七、考试内容、办法、时间1、理论笔试内容:各专业组另定。

2、理论笔试时间地点:另定。

3、技能考核项目:各专业组另定。

4、技能考核时间地点:另定。

5、面试:面试时间10-15分钟/人,面试地点另定。

八、考核面试综合评定及录用对象的确定:考核面试总分100分,其中:理论笔试及操作技能考核各占30%;面试占25%;加分部分占15%;依据综合评定总分的先后顺序确定推荐拟聘对象,体检合格后报送医院党政班子会议研究确定录用对象。

医院编制外人员聘用管理暂行规定

医院编制外人员聘用管理暂行规定

医院编制外人员聘用管理暂行规定为了规范我院编制外人员聘用管理工作,保护医院和编制外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1.适宜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院自主招聘的编制外人员,包括医药卫生类人员、行后保障类人员、特聘岗位人员及临时工(退休返聘及外聘人员除外)。

2.聘用原则坚持按需设岗、从严聘用的原则。

根据医院业务开展需要核定各科人员配置,拟定用人计划,按程序上报后公开招聘,并择优聘用。

3.聘用人员应具备的条件(1)基本要求。

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热爱卫生事业。

②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③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④新聘人员原则上男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特殊岗位除外)。

(2)岗位要求。

从事岗位所需证书齐全,符合岗位工作技能要求,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4.聘用程序(1)各科室(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向人事科提交用人申请,申请内容包括聘用理由、人数、条件、专业要求、所聘岗位等。

(2)人事科汇总后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形成最终的用人计划。

(3)医院将用人计划报上级部门备案,对外公示招聘信息,审核应聘人员条件,核实符合条件人员的各类证件原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执业证、身份证等),并收取复印件。

(4)医院统一组织考试,择优录取。

(5)新聘编制外人员试用期一个月内,医院统一组织签订劳动合同;临时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

(6)新聘编制外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医院可解除劳动合同。

5.劳动合同期限(1)有执业资格要求的,取得执业证书者试用期为两个月,未取得执业证书者及无执业资格要求者试用期期限参照编制内人员执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2)编制外人员首次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用工之日起至次年12月底止。

(3)编制外人员劳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和岗位需要可续聘,续聘合同期限为两年,但聘用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应聘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年限。

编外人员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编外人员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编外人员竞聘上岗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扩展和发展,为了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公司决定开展编外人员的竞聘上岗工作。

编外人员是指以合同制形式为企业提供劳动力的员工,他们通常不属于企业正式编制内,但在一定时间内可以参与企业的工作。

因此,编外人员的选拔和管理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二、竞聘条件1.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优先。

2. 工作经验: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3. 能力要求: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合作精神、责任心强。

4. 其他要求:具备一定的行业知识和技能,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

三、竞聘程序1. 报名阶段: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个人简历和相关证明材料。

2. 初选阶段:人力资源部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将进入笔试或面试环节。

3. 笔试面试:对初审合格的人员进行笔试或面试,以考察其专业知识、能力和综合素质。

4. 终审阶段:经过笔试面试合格者将进入终审环节,由公司领导进行最终评定。

5. 发放录用通知:公司将向录取的编外人员发放录用通知,并签订劳动合同。

四、实施方案1. 加强宣传:公司将通过内部通知、企业网站、招聘平台等渠道,广泛宣传编外人员竞聘上岗的相关信息,吸引更多的人才参与竞聘。

2. 严格选拔:在竞聘过程中,公司将严格按照竞聘条件和程序进行选拔,确保选拔出适合岗位要求的人才。

3. 健全管理:一旦编外人员上岗,公司将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对其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在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4. 薪酬福利:公司将根据编外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贡献,给予相应的薪酬和福利,激励其为企业发展贡献力量。

五、总结与展望编外人员的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的制定,将有助于公司引进更多的优秀人才,提高企业的整体竞争力。

同时,公司也将通过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为编外人员提供更好的发展平台,共同推动企业的发展和壮大。

在未来的工作中,公司将继续加强对编外人员的管理和培训,不断提升其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打下坚实的人才基础。

医院自主招聘管理制度内容

医院自主招聘管理制度内容

医院自主招聘管理制度内容第一部分招聘流程规定一、招聘单位与人事部门协商确定计划,编制招聘方案。

招聘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岗位数量和要求。

二、公开招聘与内部选拔相结合,优先考虑编内人员录用。

三、招聘单位与人事部门着重对招聘岗位进行分析,明确招聘条件、岗位要求等。

四、公开招聘人员具体方式:网上发布招聘信息、报刊媒体登载招聘启事,周边宣传,招聘现场接待。

五、应聘人员应提供个人简历及附件。

所提供信息应真实、准确,如有虚假者,一经核实即予取消资格。

六、应聘人员通过面试与笔试等方式进行选拔。

所用筛选工具由医院人事部门统一规定。

七、经过招聘程序最终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医院应向人事部门报送相关材料,人事部门进行公示。

八、报人社部门审核人事档案材料,予以批准后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入职手续。

第二部分职位聘用规定一、招聘岗位的计划应当设置在医院的编制范围内,且符合国家有关的规定。

二、对于有专业技术岗位的,要求应聘者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者有效的执业证书。

三、对于专业技术人员,应聘者应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的;对于管理人员,应聘者应有相关的管理经验和才能。

四、医院聘用人员的工作年限要求为3年以上,从事医疗卫生事业或管理工作。

五、对于应聘人员的身体条件要求和年龄限制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的规定情况。

第三部分信息保密规定一、医院招聘信息应当保密。

未经战破盖戳符合规定的文件, 不得向外泄露也不得泄密也不得全内部外公开。

二、招聘全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有关的程序,不得擅自私聘。

三、医院人事部门对于所有的应聘人员材料要严格保密,不得擅自误传、传播为其他用途第四部分绩效考核评定一、医院招聘人员应参与医院的绩效考核评定。

二、绩效考核主要分为个人表现、行为规范等内容的具体评定。

三、医院应聘人员在担任职位期间的绩效表现,会被汇总起来,作为之后评定是否转正、晋升、奖金分配等依据。

第五部分离职解除一、医院若需要解雇被招聘人员时,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遵守程序和规定,不得因为有利害关系而擅自解雇。

人民医院编外人员用工管理规定

人民医院编外人员用工管理规定

人民医院编外人员用工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工作,充分调动编外人员的工作热情,加强对编外人员的管理,保证医院健康有序地发展,依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对原有的《人民医院编外人员用工管理规定(修订稿)》再次修订。

第二条编外用工分类在我院工作的所有事业编制以外的在职人员属于编外用工范畴,共有五类:第一类:研究生,普通高等院校一本、二本毕业生。

第二类:医学院校三本、民办本科、成教本科、专科、中专毕业生,从事医、药、护、技等工作。

第三类:非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管理、工程、财会等工作。

第四类:工勤岗位人员,从事收银、电工、驾驶、导诊、打字等工作。

第五类:保安人员。

借用人员根据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退休返聘人员按《返聘人员管理规定》执行,保洁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

第三条编外用工原则1、科学设置岗位。

依据工作任务,按照科学管理、精简高效的原则配备各级各类人员。

2、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

按照公开、平等、自愿、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实行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

3、依法用工。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与各类编外人员签订合同,交纳各项保险,共同建立起一种和谐的劳动关系。

第二章招聘条件与程序第四条招聘基本条件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2、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治安、刑事处罚。

3、具备招聘岗位基本要求。

一般应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取得相关岗位证书,如《医师执业证》、《护士执业证》、《会计证》、《计算机等级证书》和专业上岗证书等。

4、持有合法有效证件(身份证等)。

第五条招聘程序招聘编外人员按照程序进行操作,统一由医院人事部门负责实施,相关科室共同参与。

必要时邀请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指导与监督。

(一)用工计划。

每年年底,各职能部门上报下一年度进人计划,经院长办公会讨论,按照“精简效能、控制总量”的原则,在上级下达入编计划之外,根据区政府下达的编外用人计划,合理确定各类编外用工数量。

某某区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用实施方案

某某区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用实施方案

某某区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用实施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工作,在全院范围内营造优聘劣汰、重实绩、求上进的良好氛围,实现专业技术人才的合理配置,根据上级有关部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聘任范围及周期1、聘任人员范围: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含编外人员)。

2、聘任专业范围包括医疗、医技、护理等卫技系列,以及卫管、财会、经济、工程、审计、统计、档案等医院适用专业。

3、聘任管理范围包括首聘、续聘以及聘期管理。

4、岗位聘任二年为一周期,实行有限期的聘任。

第三条聘任要求1、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按需设岗、竞争择优”的原则,建立公开、公平的竞争机制,竞聘上岗,择优聘任。

2、科室现有高、中级人员已经超过岗位设置数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整、低聘等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设岗要求。

3、在聘期内取得职称的人员只有在部门和科室有空岗时方可聘任;科室没有空余岗位的,等一个聘任周期(二年)结束后,与原聘人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

4、医院引进的学科带头人及紧缺人才,在科室无空岗的情况下,由院部统筹协调进行聘任,但仅限于引进当年的一个聘期。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医院成立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委员会,负责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的组织管理,对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提出具体考核意见。

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委员会主任:某某副主任:某某成员:某某办公室设在人事科,具体负责聘用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聘任条件第五条聘任的基本条件:1、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敬业爱岗,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2、在医院岗位设置限额范围内;3、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与所从事岗位专业相符;4、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课目,取得规定学分;5、符合《执业医师法》或《护士条例》的执业注册要求;6、年度考核、医德医风考核、医师、护士规范化培训考核、试用期考核等各项考核合格,未发生缓聘、解聘等条件;7、对持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新进院专业技术人员,须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后,具备以上条件后方可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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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
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自主招聘方案
为促进我院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充实医疗卫生队伍专业技术力量,根据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现状及岗位需求情况,面向社会自主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有关内容如下:
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保证自主招聘工作严谨有序、客观公正地进行,医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自主招聘的考务工作,督导考核面试工作的全过程,具体成员如下: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
监督组:
二、招聘工作流程
特殊情况下急需招聘时,由相关专业的科室推荐人选,经主管部门及人事科组织的考核面试合格,并体检合格,报院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同意后,确定进入试用期。

三、招聘对象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卫生相应专业的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应在当年7月31日前能取得毕业证书)。

2、历届生应已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3、年龄低于35周岁。

四、招聘职位:另定。

五、应聘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服从单位岗位安排,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3、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其它资格条件要求。

4、各专业具体条件另定。

六、报名时间和要求
1、报名时间:另定。

2、报名地点:院人事科
3、网络报名邮箱:
4、联系电话:
5、报名要求:现场报名时,应提交个人简历、求职申请书、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资格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免冠相片三张。

网络报名者应在考试前提交以上资料。

应届毕业证书需于7月31日前交人事科审核,否则报考无效。

七、考试内容、办法、时间
1、理论笔试内容:各专业组另定。

2、理论笔试时间地点:另定。

3、技能考核项目:各专业组另定。

4、技能考核时间地点:另定。

5、面试:面试时间10-15分钟/人,面试地点另定。

八、考核面试综合评定及录用对象的确定:
考核面试总分100分,其中:理论笔试及操作技能考核各占30%;面试占25%;加分部分占15%;依据综合评定总分的先后顺序确定推荐拟聘对象,体检合格后报送医院党政班子会议研究确定录用对象。

本方案由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医院党政领导班子研究确定。

人民医院
2013年月日
2014年度护理专业考核面试综合评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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