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用工风险—录用通知书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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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劳动用工风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防范劳动用工风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防范劳动用工风险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用人单位劳动用工风险
目录
二、用人单位劳动用工风险防范
三、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职责和监察内容
一、用人单位劳动用工风险
一、用人单位劳动用工风险
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法律风险主要包括 以下方面:
(一)招聘工作的法律风险 (二)用工方式选择的法律风险 (三)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四)规章制度制定的法律风险 (五)变更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六)试用期及其待遇的法律风险 (七)违约金约定的法律风险 (八)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二、用人单位劳动用工风险防范
二、用人单位劳动用工风险防范
(一)招聘工作的法律风险防范
1.如何设计好录用条件? ① 对录用条件进行清楚、明确的描述。录用的条件一定
要明确化,切忌笼统和抽象的描述,能量化的条件尽可 能量化 。 ② 录用条件要进行公示。从法律角度来讲,公示就是用 人单位证明前来应聘人员知道本岗位录用条件的证据。 企业可以保留在人才市场所贴的招聘海报,或用适当的 方式保存在网络上发布的招聘广告。最好能在入职前通 过让员工签字的方式确认其明确单位的录用条件。
二、用人单位劳动用工风险防范
(二)用工方式选择的法律风险防范
企业用工方式,简单来说可以分成劳动合同工、劳务 工和业务外包三大类。
1. 劳动合同工。 1)劳动合同工概念: 是指企、事业单位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招收的工人。
二、用人单位劳动用工风险防范
(二)用工方式选择的法律风险防范
2)劳动关系三要件: ①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② 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 ,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 报酬的劳动; ③ 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录用通知书和劳动合同

录用通知书和劳动合同

录用通知书和劳动合同尊敬的[应聘者姓名]:我们很高兴地通知您,基于您的应聘材料和面试表现,您已成功通过我司的审查,并被录用为[公司名]的正式员工。

您将被安排在[部门名称]部门,担任[职位名称]一职。

一、录用通知书【公司名】在此正式通知您,您已被我公司确定为录用人员。

具体录用信息如下:1. 职位名称:【职位名称】。

2. 入职日期:【具体日期】。

3. 基本薪资:【薪资数额】。

4. 工作地点:【工作地点】。

5. 其他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年终奖、五险一金等,按照公司相关政策执行。

请您在接到本通知后【时间】内回复确认接受此录用通知,并准备好以下材料于入职当日携带至公司: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 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 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有);4. 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若干。

二、劳动合同【公司名】与【应聘者姓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劳动合同。

(一)工作内容与地点1. 乙方(【应聘者姓名】)同意接受甲方(【公司名】)的聘用,按照甲方的工作需要,从事【职位名称】工作。

2.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工作地点】。

(二)工作时间与休假1.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性质和岗位特点,实行标准工时制度或弹性工作时间制度。

具体由甲方根据公司政策安排。

2. 乙方享有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年假等休假权利。

具体请参照甲方公司政策。

(三)薪酬与福利1. 乙方的工资由甲方按照公司薪酬制度及绩效考核情况确定。

具体金额如前述录用通知书中所述。

2. 乙方享有公司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

包括但不限于年终奖、五险一金等。

(四)劳动纪律与保密义务1.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2.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后,应遵守甲方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机密信息。

(五)合同期限与终止条件1. 本合同期限为【年数】年,自【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

试用期为【试用期时长】。

劳动用工风险—录用通知书02

劳动用工风险—录用通知书02

录用通知书案例1:(随手编的案例,主要告诉大家入职审查要审查什么)某高科技公司赵总的专职司机辞职后,该岗位一直处于空缺状态,赵总很是烦恼,并经常责备人力资源部门工作不力。

某人,王某来应聘,赵总很是高兴,亲自面试,面试结果赵总很满意,钦定月薪6000元,并指使人力资源部当日为王某办理入职手续。

半个月后,王某向公司提交病假申请,称其患有糖尿病,需要入院治疗……思考:先发offer还是先体检?从劳动风险上来说,先叫员工去体检,然后在发offer案例2:胡小姐系某公司的财务部高级专员,她在报纸上看到某外企在招聘财务主管,便去报名应聘。

该外企对胡小姐的表现比较满意,很快就对胡小姐发放了录用通知,其中注明了工作岗位,薪资标准等,胡小姐也很高兴,辞去了工作,准备前去前去这就外企公司报道时,该外企却通知胡小姐不用前来报到了,公司已经不需要这个岗位。

胡小姐接到信后,大为吃惊,要求该外企赔偿其经济损失5万元。

公司宣称没有正式录用胡小姐,双方也尚未签定劳动合同,公司此前发出的录用通知并无约束力,拒绝赔偿。

问题:公司的做法合法吗?胡小姐应该怎么维权?能不能申请劳动仲裁?1)还没有用工,不能申请劳动仲裁,不是劳动案件,属于合同纠纷案件,需要去法院2)胡小姐已经为新工作辞去工作了,所以企业要承担责任,递约过失的违约责任,胡小姐造成损失了,并且有证据证明,企业要赔偿胡小姐损失。

《合同法》第十三条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第十四条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时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明确;(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十六条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offer到达劳动者手上即为生效,在到达劳动者之前是可以撤回的,如果撤回offer的通知和offer到达劳动者手中同一时间也是可以撤回的,offer是没有生效的)第十七条要约可以撤回。

撤回邀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达到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2月24日牛人解答:录用通知书怎么写,哪些风险要规避?

2月24日牛人解答:录用通知书怎么写,哪些风险要规避?

事专员离职,老板就让我接手人事工作,最近一直忙着在给营销中心招聘业务员。

时间后,这个候选人让我给他发一个录用通知书,以前和人事专员交接工作的时候,
如果发了录用意向书会不会给公司带来什么隐患。

想死你们了,呵呵。

今天这个话题与前几天那个给面试者发不发面试邀请函有相通的逻辑,要根据具体情况(通常看职位、招聘方式及公司通常做法等)而决定,针对楼主提出的几个问题,简要分析如下:
当合格的录用者经过面试、笔试、复试等层层筛选后,用人单位会向录用者发出一份录用通知书。

一旦录用通知书发出,并且录用者收到确认,就会构成事实法律意义上的“要约”,它就会成
今天的打卡跟前几天关于要不要发面试邀请函的案例有些相似,地域的不同,企业情况不同,要求也不一样,按需决定。

不过与面试邀请函不同的是,录用通知书一旦发放,就形成法律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上升到法律层面,事情就会麻烦很多。

然是一项简单的工作,但还是需要注意一些问题,应该尽可能做到专业。

1。

劳动用工风险点列表

劳动用工风险点列表
89、未建立工会组织
单位没有成立工会
十六、工会劳动法律监督
90、企业未设立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或劳动法律监督员
单位没有成立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没有劳动法律监督员
91、用人单位无故妨害劳动法律监督员履行职责
1、以占用工作时间等为由扣减其履行职责期间的工资福利;2任期内,用人单位无故调动其工作岗位、降低职级、免除职务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1、工资支付周期不符合相关规定;2、工资支付标准不符合相关规定等
30、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专项集体合同
单位无专项集体合同
31、缺乏调薪的相关约定
双方没有增长或降低工资的约定
五、考勤管理
32、考勤记录未经过职工签字确认,并保存2年
1、考勤记录没有给职工签字;2、考勤记录没有保存两年
33、职工未按时上下班没有办理确认手续
4、扣押劳动者证件
1、身份证;2、专业技术证;3学历证书;4、暂住证;5、护照;6、户口本等
5、向职工收取财物
1、合同违约金;2、服装费;3、培训费;4、劳务中介费;5、押金等
6、未核实职工身份证明、学历及工作经历等
职工的身份、学历及工作经历等不符合法律规定、不符合岗位要求
7、录用未满16周岁的职工
当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时间超过15年的,违法终止合同
41、员工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违法与其终止合同
职工应当签订第三次劳动合同时,单位违法终止其合同
42、劳动合同期满未及时终止,职工仍在本单位工作,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合同到期后,双方没有签订新的合同,职工继续工作
未按照法律规定,计算公休假、法定节假日、年休假
十一、工作时间
71、用人单位未经职工同意强制安排职工加班;每日工作法定工作8小时外,用人单位未与职工协商额外增加工作时间

HR企业用工劳动法必备知识点-录用通知书(OFFER)效力

HR企业用工劳动法必备知识点-录用通知书(OFFER)效力

《录用通知书》(OFFER)效力一、概述〖释义〗从法律上分析,《录用通知书》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出的一种要约法律行为,用工单位在发出这份要约时就对本身具有了约束力,一般来说用工单位是不可以单方面解除的。

〖与劳动合同区别〗《录用通知书》只是说明劳动者取得了进入用人单位工作的资格,尚没有和用人单位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

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标志,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报酬、休息休假等双方的权利义务。

二、典型案例1、〖案情概述〗AA原是一家装饰材料公司的部门经理。

XXXX年XX月XX日,AA 通过应聘收到了某公司以电子邮件形式发来《录用通知书》,告知她已被录用,通知书中同时写明报到日期、时间、联系人以及AA的职位、试用期、月薪等。

其中在报到须知中明确“根据您目前的情况,我们希望您:尽快办妥您现公司的所有辞职手续”。

次日,AA便向原公司递交了辞呈,辞去月薪XXXX元的部门经理工作。

原公司为AA出具退工单。

然而,让AA万万没有想到,就在规定报到日的前一天,她接到某公司撤销录用的电话通知。

AA于次日前去某公司要求对方按《录用通知书》办理录用手续,遭到中心拒绝。

XXXX年X月,AA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仲裁机关以某公司非仲裁主体为由未予受理。

于是,AA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公司赔偿XX个月的工资损失XX万元、社保费损失XXXX元、年终奖损失XXXX元,共计XXXX元。

〖审理结果〗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某公司向AA赔偿XX个月的工资损失XX 万元。

某公司不服,向市二中院提出上诉。

二中院审理后认为,某公司撤销《录用通知书》的行为无效。

关于赔偿损失,AA诉请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XX元,其中工资损失因中心缔约过失行为所致,法院予以支持。

而社会保险费与年终奖损失,法院不予支持。

〖律师点评〗1、法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员工入职录用通知书

员工入职录用通知书

员工入职录用通知书尊敬的 xxx 同志:首先,感谢您对本公司的关注和支持。

经过严谨的招聘程序,我们荣幸地通知您,您已被录用为本公司的一员。

一、入职日期和工作岗位您的入职日期为 [具体日期],您将担任本公司的 [具体工作岗位],在 [具体部门/项目组] 工作。

二、劳动合同签署作为公司的新员工,您需要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请您携带身份证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于入职当日前往人力资源部进行劳动合同的签署。

合同将详细规定您的工作内容、薪酬待遇、工作时间、休假制度等事项,请您认真阅读并遵守。

三、薪酬及福利待遇本公司承诺给予您合理而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并提供以下福利待遇:1. 员工工资:按时发放工资,并根据您的工作表现进行调整。

2. 社会保险:依法为您购买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3. 公休假期: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假和法定节假日。

4. 健康体检:定期为员工提供全面的健康体检服务。

5. 培训发展:为员工提供各类培训机会,帮助您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

四、工作规定在您入职后,您需要遵守以下工作规定:1. 工作时间: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出勤,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请提前向上级汇报并请假备案。

2. 保守机密:作为公司员工,您需要对公司的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保密,禁止私自泄露或使用。

3. 工作纪律:遵守公司的工作纪律和规定,做到守时守信、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

4. 上级安排:按照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认真、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五、其他事项如果您入职时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请提前准备并携带。

如您对以上内容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相关事宜,请与我们的人力资源部联系。

最后,我们衷心希望您能够顺利加入本公司,并以出色的表现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我们期待与您共同创造美好的工作环境和愉快的工作氛围。

祝您工作顺利、事业腾飞!此致公司名称日期。

录用通知书的法律风险

录用通知书的法律风险

录用通知的法律风险HR知识 2009-04-13 10:40 阅读27 评论0字号:大中小在企业招聘实务中很多企业尤其是跨国公司在经过面试进行层层筛选之后,会向决定录用的候选人发出一份录用通知。

发出录用通知往往是用人单位与新聘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一个前置阶段,甚至成为一些企业招聘过程中的一个必经程序。

然而在实务操作中亦有一些企业对于录用通知的性质认识不清,误以为只要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便不受法律的束缚。

一些企业在发出录用通知后反悔,殊不知此中蕴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在该类案件中企业的败诉率居高不下。

一、典型案例(一)案件主要事实据中国法院网报道,2004年11月,马来西亚航空公司(以下简称马航)委托北京外航服务公司(以下简称外航服务公司)在外航服务公司发布了马航在中国招聘中国籍空乘的招聘广告。

8位女性于2004年12月至2005年2月参加并通过了初试、复试和体检,并被确认录用。

2005年2月至6月间,这8位女性应马航和外航服务公司的要求办理了相关政审手续,并将政审材料和办理马来西亚工作准证所需的材料寄给了外航服务公司。

后8位准空姐多次询问马航和外航服务公司,两公司均称正在办理手续,要求8位准空姐在家耐心等待。

直到2006年9月8日,在北京建国饭店,马航和外航服务公司告知这8位准空姐,马来西亚航空公司放弃对其的聘用,同时要求她们在其拟好的内容为"我自愿放弃马航的聘用,自愿放弃向马航索赔的权利"的中英文"放弃书"上签字,而且声称如果原告签署了"放弃书",便可拿到11000元人民币的"礼物",否则便无法获得该"礼物".因"放弃书"显失公平,8名准空姐毅然拒绝签署。

2007年9月,8名准空姐将马来西亚航空公司和北京外航服务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二被告继续聘用,并连带赔偿经济损失42900元-93200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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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用通知书
案例1:(随手编的案例,主要告诉大家入职审查要审查什么)
某高科技公司赵总的专职司机辞职后,该岗位一直处于空缺状态,赵总很是烦恼,并经常责备人力资源部门工作不力。

某人,王某来应聘,赵总很是高兴,亲自面试,面试结果赵总很满意,钦定月薪6000元,并指使人力资源部当日为王某办理入职手续。

半个月后,王某向公司提交病假申请,称其患有糖尿病,需要入院治疗……
思考:先发offer还是先体检?
从劳动风险上来说,先叫员工去体检,然后在发offer
案例2:
胡小姐系某公司的财务部高级专员,她在报纸上看到某外企在招聘财务主管,便去报名应聘。

该外企对胡小姐的表现比较满意,很快就对胡小姐发放了录用通知,其中注明了工作岗位,薪资标准等,胡小姐也很高兴,辞去了工作,准备前去前去这就外企公司报道时,该外企却通知胡小姐不用前来报到了,公司已经不需要这个岗位。

胡小姐接到信后,大为吃惊,要求该外企赔偿其经济损失5万元。

公司宣称没有正式录用胡小姐,双方也尚未签定劳动合同,公司此前发出的录用通知并无约束力,拒绝赔偿。

问题:公司的做法合法吗?胡小姐应该怎么维权?能不能申请劳动仲裁?
1)还没有用工,不能申请劳动仲裁,不是劳动案件,属于合同纠纷案件,需要去法院
2)胡小姐已经为新工作辞去工作了,所以企业要承担责任,递约过失的违约责任,胡小姐造成损失了,并且有证据证明,企业要赔偿胡小姐损失。

《合同法》
第十三条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第十四条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时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明确;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十六条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offer到达劳动者手上即为生效,在到达劳动者之前是可以撤回的,如果撤回offer的通知和offer到达劳动者手中同一时间也是可以撤回的,offer是没有生效的)
第十七条要约可以撤回。

撤回邀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达到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
达受要约人。

第十八条要约可以撤销。

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已经到达劳动者,并且生效了,但是在劳动者同意之前并且通知了劳动者是可以的)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表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发出offer后悔了,怎么办?
方案一:撤回(offer还没有到达劳动者之前,或者撤回通知和offer到达劳动者是同一时间)
方案二:撤销(offer上没有明确的有效期限,劳动者没有发出承诺通知,没有未履行offer 去做准备)
方案三:降低工资标准签订劳动合同(offer中没有明确的工资标准)
方案四:签订短期劳动合同(签订为期半个月或者更短的的劳动合同,offer中没有明确的合同时间期限,合同到期后即可依法终止,单位支付半个月经济补偿金及通知金解除劳动关系)
建议:能不发offer,可以不发,电话通知
《合同法》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拒绝要约的通知达到要约人;
(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三)承诺期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例如:offer中写月薪1万元,求职者回复要1.5万,这个offer就可以算是失效了)。

案例3:(offer与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单位和个人共同的意思表示,offer是单位发出的意思表示
原告郑州瑞龙医院诉称:被告在原告处工作期间,尽管没有以劳动合同形式命名的书面合同,但原告给被告发了书面的录用通知,该通知具备劳动合同基本内容,且一式两份,给被告发放一份,故应当视为书面劳动合同,被告要求的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一倍工资不能成立。

超发出offer后,员工入职一个月内,需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过一个月未满一年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需要补偿劳动者二倍薪资
案例4:
原告肖凤国于2012年6月19日至2013年2月11日止在原告赣州中航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处担任商管员一职,但被告未与原告签订劳动合同,请求被告支付2012年7月19日至2013年2月11日的二倍工资。

被告赣州中航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答辩:被告向肖凤国发出的入职通知书中已经明确载明了工作岗位,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期限等劳动合同必备条款,肖凤国在该通知书上签名即表示同意合同条款并进入该公司工作,双方实际上已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已按该内容实际执行。

肖凤国主张未签的书面合同要求双倍工资的请求于法无据。

案例3和案例4的区别:
案例3:没有在offer上签字,不认定为劳动合同
案例4:在offer上签字,且offer包括了必备条款,认定为劳动合同
实操建议:
1.要求劳动者签字回邮
2.如接受本录用通知书上记载的全部内容,请在其中一份录取通知书上签字并回邮给公司。

Offer与劳动合同不一致或相冲突
1.劳动合同的约定改变了offer的内容,以劳动合同为准。

2.Offer的内容,在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offer的内容有效。

增加:本录用通知书在签订劳动合同后自动失效,不论劳动合同是改变了录用通知书的内容还是劳动合同未约定录用通知书的内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均以劳动合同的约定的条款为准,录用通知书不再发生法律效力。

Offer与有效期?
增加:本录用通知书的有效期限为某年某月某日到某年某月某日,期满前劳动者未书面确认接受录用的,本录用通知书自动失效。

(《合同法》第二十条第三点)
问题:如果员工体检不合格的,本offer自动失效,这样操作行吗?
分析:涉嫌就业歧视
操作流程:先体检,后发offer;先体检,后发offer;先体检,后发offer。

(体检不合格可以找别的理由比如择优录取啊。


Offer与解除条件
增加: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公司有权不予录用劳动者:
1.不具备政府规定的就业手续的;
2.与原单位未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
3.与原单位存在竞业限制约定且本公司在限制范围之内的;
4.应聘时提供个人简历,学历,职称等不真实的;
5.无法提供办理录用,社会保险等所需要的证明材料的;
6.不具备XX证或X证书的;
7.无法在某年某月某日入职的;
8.其他不诚信的行为的;
9.其他公司规定拒绝录用的情形。

Offer与违约责任?
单位的违约责任。

增加:本公司再发出录用通知书后因自身的原因无法录用劳动者的,属于本公司违约,如劳动者未离职,则本公司应支付1000元违约金,如劳动者已经离职的,则本公司应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违约金,除此之外,劳动者不能在向本公司主张其他的赔偿责任并同意放弃相应的追偿权利。

劳动者的违约则人
增加:劳动者同意,如劳动者因自身原因无法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属于劳动者违约,则劳动者应向公司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违约金。

案例5:
2012年10月12日,郭某通过电子邮件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招聘组员工卢某递交《个人简历》及作品,应聘原告UI设计师职位。

经面试合格,2012年12月3日,卢某向郭某发出《录用通知函》及《录用通知函回执》。

当日,郭某以邮寄了《录用通知函回执》,回复“我27号早上准时到‘。

2012年12月27日早上,郭某手持《录用通知函》前往公司,在路上发生了交通受伤,郭某无过错。

问:郭某是工伤嘛?
不算工伤,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案例6:
2012年10月12日,郭某通过电子邮件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招聘组员工卢某递交《个人简历》及作品,应聘原告UI设计师职位。

经面试合格,2012年12月3日,卢某向郭某发出《录用通知函》及《录用通知函回执》。

当日,郭某以邮寄了《录用通知函回执》,回复“我27号早上准时到‘。

2012年12月17日,郭某收到公司通知,12月21日前往广州参加培训(费用单位承担)。

2012年12月21日早上,郭某在前往广州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受伤,郭某无过错。

问:郭某是工伤嘛?
认定工伤,录用通知书明确表示已经被录用,有关劳动合同内容全部约定在了offer上,培训也是增加相关技能培训,培训认定了双方已经实际在履行劳动关系,所以认定工伤。

避免发出offer的风险
1.不发offer,电话通知
2.发不盖章的offer
3.发录用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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