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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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的管理制度

楚雄师范学院社会实践部爱心助教志愿者本着为他人服务,为同学服务,为学院服务的宗旨而成立的。以奉献爱心心连心,服务社会人与人为目的。在服务的过程中,不断提升自己,锻炼自己。

一、精神风貌

1.志愿者应该严格遵守青年志愿者行为规范。

2.积极参加爱心助教志愿服务,志愿者本着“奉献、友爱、互助、

进步”精神,以“立足校园、面向社会、突出特色、持之以恒”

为志愿服务指导原则,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3.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

4.对志愿服务活动饱有热情,对志愿者组织有深刻理解,且理论知

识比较丰富;

5.积极主动地倡导和组织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宣传青年志愿者义

务奉献的精神,参加青年志愿者服务一年以上,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累计参加志愿者服务不少于60小时;

6.具有良好的精神面貌,积极参与劳务奉献、智力服务和应急援助

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并做出优秀成绩;

7.弘扬雷锋精神,积极争做好人好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艰苦

奋斗,无私奉献,事迹突出,在志愿者工作中有较高威信

二、活动实施:

(一)助教活动前,相关活动部门协调安排好人员,作好各项准备活动细则落实到人;

(二)活动时,按照方案认真、细致、认清的组织实施,活动负责人控制好活动局面,按程序规范进行,确保效果;

(三)日常服务活动落实专人与专门服务负责,做到定时、定人、定内容,常抓不懈,注重实效;

(四)活动中严格签到,做好参与会员的服务数量与质量确认,做好活动相关记录,积累完整原始资料;

(五)活动后,活动负责人及时组织进行书面总结、调查反馈、整理材料,有关材料及时送交会员管理中心归档;

三、财务管理制度

(一)协会经费由财务部专人专职管理;

(二)财务部必须做好每一笔财务收支帐目的记载、保存和整理相关的发票和收据,并且每月进行一次财务审核,结帐当日收支余额交会长过目;

(三)任何活动一周前,活动负责人都将活动经费预算交会长审核,经同意后,持预算到财务部支出经费,活动完后,将收据、发票余额全数交回财务部负责人;

(四)任何社会捐助或相关活动合法所得,须经财务部完整记录;(五)资助他人所拨款项,须详细记载;

(六)财务部每学期结束前半月,将财务状况明细向外界公开;

开会(例会)要求

(一)要随时留意公告栏的通知,按照要求准时参加;

(二)每次开会必须提前5——10分钟赶到会场,以便清查人数。凡超过规定的时间才到者,一律作迟到处理。

(三)每次开会忙乱须带好纸和笔(专用的会议记录本),对每次开会的内容都要做好记录,部长将不定期对每位志愿者的会议记录进行检查。

(四)开会时,必须严格遵守会场纪律,禁止在会场随意走动和说话,禁止带任何小吃进入会场。

(五)凡是要统一开会或参加较大人数较多会议时,应迅速到各自指定的位置依次入座,经便打考勤。

(六)每位志愿者必须树立强烈的时间观念,有较强的组织性和纪律性,不得以任何借口和不当理由,不参加会议或其他工作。

七、会议制度

(一)每月召开一次例会,遇有突发事情可由会长临时召开会议;(二)本部将不定期召开会议,具体时间将根据助教工作开展情况而定;

(三)除例会外,有重要会议(不包括紧急会议)应提前通知,同志应明确开会时间、地点、事件以及注意事项;

(四)若是由于会议通知者的过失促成他人的迟到、缺席,则只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会议缺席、迟到、早退,视不同情况在其量化管理中相应扣分;

四、考核制度

考核对象:本部成员、本部全体青年志愿者;

考核方式:通过积分和民主评议相结合,提出奖励或处罚的建议,报有关上级批准做出决定;

考核依据:成员档案及相关活动记录(内含活动时间、质量、绩效的综合考评和量化管理)

考核细则:每位志愿者成员的基础分均为60分;

加分:

(一)凡能提出好的建议和意见,加2—3分;

(二)凡能提出有新颖,并可实施的活动方案,加4—7分;(三)参加活动一次为2分,参与组织策划并表现突出者加3—5分;凡投稿(关于爱心助教活动的被校内或校外刊物发表的)视稿子、刊物而定,加2—6分。

减分:

(一)志愿者各类工作、会议或活动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无故缺席扣2分。无故缺席三次以上者,将取消志愿者资格;请假五次以上者将不能发志愿者证明;(因故不能参加或未按时参加并经调查情况属实者例外)

(二)在活动过程中,用于活动的公共物品丢失或损坏,不能按时归还者扣3分,并照价赔偿。(按连带责任制赔偿)

(三)青年志愿者在活动中违反纪律和章程时,视情节轻重分别扣2分(口头警告)、3分(警告)、5分(劝退)。

五、奖励制度

奖励:

(一)每学期志愿者成员的综合考评成绩评选出“优秀青年志愿者”;(二)参选人由本部、助教校方提名;

(三)参选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提供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全体的60%;

2、学期期末无不及格科目;

3、在提供志愿服务时表现突出、任劳任怨;

4、无学校及本部处分者;

(四)提名人将参选人的资料以书面形式上交到志愿者管理中心,经本部理事会协商一致。核实无误后,评选“优秀青年志愿者”经公示,报楚雄师范学院团学工作部批准,颁发荣誉证书。

处罚:

分为口头警告、警告、劝退、除名。

(一)口头警告:参与各种工作、会议、活动两次缺席;工作、活动时擅离岗位、怠工;不服从统一安排,私自行动。

(二)警告:对工作分配到的任务草率敷衍、弄虚作假,工作严重失误、导致不良后果、两次口头警告;

(三)劝退:假借协会名义谋取私利、私自向服务对象索取酬金,各类工作会议、活动五次无故迟到、三次无故缺席、受到(院)系通报以上处分。

(四)除名:严重违反学校及协会规定,屡教不改,影响严重,予以除名,

六、干部管理制度

(一)志愿者工作、受团委的监督与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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