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工作制度
单位志愿者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单位志愿者服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高志愿者服务质量,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志愿服务工作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全体志愿者及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的部门和个人。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自愿、公益、服务、奉献的原则,以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单位为宗旨。
第二章志愿者管理第四条志愿者选拔1. 志愿者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热爱志愿服务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2. 志愿者应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或特长,能够胜任志愿服务工作。
3. 志愿者应身体健康,具备完成志愿服务活动的基本条件。
4. 单位将定期组织志愿者招募活动,面向全体员工公开选拔志愿者。
第五条志愿者培训1. 单位将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培训,包括志愿服务理念、服务技能、安全知识等。
2. 志愿者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岗前培训不少于8小时。
3. 单位将定期对志愿者进行考核,确保志愿者具备良好的服务素质。
第六条志愿者权益保障1. 单位将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2. 单位将鼓励志愿者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并对表现优秀的志愿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单位将建立志愿者关爱机制,关心志愿者身心健康,帮助志愿者解决实际困难。
第三章志愿者服务活动管理第七条服务项目1. 单位将根据社会需求和志愿者特长,确定志愿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服务、环境保护、公益活动等。
2. 志愿者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参与志愿服务项目。
第八条服务流程1. 志愿者服务活动需提前规划,明确服务内容、时间、地点、人员等。
2. 志愿者服务活动需报单位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开展。
3. 志愿者服务活动结束后,需提交活动总结报告,总结经验,改进不足。
第九条服务考核1. 单位将定期对志愿者服务活动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效果等。
2. 考核结果作为志愿者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单位志愿者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志愿者工作制度

志愿者工作制度本文档详细介绍了志愿者工作制度,包括招募、培训、工作时间与任务分配、考勤与报酬、安全与保险等方面内容。
1. 招募1.1 招募范围志愿者工作适用于所有年满18岁的个人,无论国籍、性别、宗教和身体状况。
1.2 招募方式•在社交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招募信息;•通过团队成员介绍和推荐寻找志愿者;•举办招募宣传活动。
1.3 志愿者申请流程•个人填写志愿者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证件和简历;•志愿者团队负责人进行初步筛选;•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进行面试;•面试通过后,志愿者签署志愿者服务协议书。
2. 培训2.1 志愿者培训内容•组织介绍与背景了解;•志愿者的权利与义务;•具体项目、活动的相关知识;•急救与安全培训;•沟通与团队合作技巧。
2.2 培训方式•线上培训课程,包括视听资料、文本材料和在线测试;•线下集中培训活动,由专业人员进行培训。
2.3 培训考核培训结束后,志愿者需完成培训考核,并获得培训合格证书才能正式参与志愿者工作。
3. 工作时间与任务分配3.1 工作时间安排•志愿者工作时间为每周至少4小时;•根据项目需要,工作时间可能有变动,需提前向志愿者团队负责人确认。
3.2 任务分配•志愿者团队负责人根据项目需求和志愿者的技能、兴趣进行任务分配,确保任务的合理分担;•志愿者可根据自身情况提出任务调整的请求,经协商后可调整。
4. 考勤与报酬4.1 考勤制度•志愿者需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参与工作;•对未能按时参与工作的志愿者,需提前请假并得到批准。
4.2 报酬制度志愿者工作基本上属于无偿志愿服务,暂不提供直接金钱报酬。
但对于长期服务、出色表现的志愿者,社区将给予适当的荣誉和奖励。
5. 安全与保险5.1 安全措施社区将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和工作设备,并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志愿者的安全。
5.2 保险事宜社区将为志愿者购买相应的工伤保险和责任保险,以确保志愿者在工作中的权益和安全。
6. 其他补充事项任何违反志愿者工作制度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并有可能取消志愿者资格。
志愿服务规章制度

志愿服务规章制度志愿服务规章制度引导和管理志愿者参与社区服务是志愿者中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下面作者给大家带来志愿服务规章制度5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志愿服务规章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首都志愿者队伍建设,促进志愿者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推动首都志愿服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和《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志愿者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京发[2009]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志愿者,是指出于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和社会责任感,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以自己的时间、技能等资源,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
注册志愿者是指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在全市各级各类志愿者组织注册登记、参加服务活动的志愿者。
志愿者组织是指市和区、县志愿者联合会(协会)及各类专业性志愿者协会等依法成立、专门从事志愿服务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鼓励、引导志愿者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注册,成为注册志愿者,以便参与志愿服务,享受专业培训、服务认证、权益保护、表彰激励等服务。
第二章招募与注册第四条志愿者组织可采取公开招募与定向招募相结合、经常性招募与阶段性招募相结合、面向个人招募与面向集体招募相结合等方式开展招募工作,建立健全高效便捷的志愿者招募机制、稳定通畅的招募渠道。
(一)志愿者组织可根据志愿服务项目和岗位需求情况,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广播、信息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发布有关志愿者需求数量、岗位要求和报名方式等招募信息,为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创造便利条件。
(二)志愿者组织可深入社区、农村和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有针对性地开展志愿者招募工作,吸引和动员热心公益的广大市民特别是有一技之长的专业人士就近、就便加入志愿者队伍,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第五条建立全市志愿者注册制度。
志愿服务工作规章制度

志愿服务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社会和谐发展,促进志愿者和受益者之间的互动与融合,提升志愿服务的质量和效益,建设一个和谐、积极向上的志愿服务队伍,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我单位的志愿服务工作,是志愿者和受益者之间的行为规范和工作规定,具有约束力和指导性。
第三条志愿者应当根据本规章的规定,认真履行志愿服务工作,积极为社会和公益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维护志愿服务的形象和声誉。
第四条本规章经志愿者代表大会通过,由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对志愿者进行宣传和培训,不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二章志愿者基本要求第五条志愿者应当具备以下基本要求:(一)热爱公益事业,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二)品德端正,诚实守信,团结友爱,乐于助人;(三)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志愿服务工作;(四)服从管理,遵守规章制度,听从领导安排。
第六条志愿者应当经过培训和测试合格,方可参与志愿服务工作。
第七条志愿者应当如实填写志愿者报名表,并遵守志愿服务的工作安排和规定。
第八条志愿者应当认真履行志愿服务协议,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挪用、私占志愿服务的物资和资金。
第九条志愿者应当坚守守则,遵循志愿服务的宗旨要求,维护志愿服务单位的形象和声誉。
第十条志愿者应当主动参与志愿服务队伍的交流和学习活动,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和志愿服务水平。
第三章志愿服务工作制度第十一条志愿服务工作按照工作性质和内容,分为社区服务、环保服务、扶贫帮困、文化宣传等不同形式。
第十二条志愿服务工作具体任务由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志愿者应当服从领导安排,认真执行任务。
第十三条志愿服务工作实行志愿者制度和实习生制度相结合,志愿者和实习生都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十四条志愿服务工作实行志愿者奖励制度和考核制度,对表现突出的志愿者给予奖励和表彰,对工作不认真、态度不端正的志愿者进行批评和纠正。
第十五条志愿服务工作开展期间,志愿者应当遵守工作时间和工作纪律,不得擅自请假和迟到早退。
志愿者工作工作制度

志愿者工作制度一、总则1.1 本制度旨在规范志愿者的工作,保障志愿者、被服务对象和组织的权益,提高志愿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志愿者在各项事业中的积极作用。
1.2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范围内所有志愿者及其组织。
1.3 志愿者工作应遵循自愿、平等、诚信、合法的原则。
二、志愿者2.1 志愿者是指自愿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不以获取报酬为目的,为他人提供帮助和服务的人员。
2.2 志愿者应具备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热爱公益事业等条件。
2.3 志愿者有权了解志愿服务相关信息,选择参与志愿服务项目,获得志愿服务培训和保障。
2.4 志愿者应履行志愿服务承诺,遵守志愿服务规范,服从组织安排,保证服务质量。
三、志愿者组织3.1 志愿者组织是指依法登记,以组织、协调、指导志愿者开展公益活动为宗旨的社会组织。
3.2 志愿者组织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保障志愿者权益,提高志愿服务效率。
3.3 志愿者组织有权审核志愿者资格,培训志愿者,安排志愿者参与服务项目。
3.4 志愿者组织应依法合规使用志愿者捐赠的财物,确保财物安全,提高财物使用效益。
四、志愿服务4.1 志愿服务是指志愿者在组织安排下,为他人提供无偿帮助和服务的行为。
4.2 志愿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扶贫助困、环保节能、宣传教育、医疗救急、自然灾害救援等。
4.3 志愿服务项目应遵循公开、透明、合法的原则,确保志愿者、被服务对象和组织的权益。
4.4 志愿服务过程中,志愿者应遵守法律法规,尊重被服务对象的意愿和隐私,不得侵犯被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五、志愿者培训与考核5.1 志愿者组织应定期开展志愿者培训,提高志愿者的服务技能和综合素质。
5.2 志愿者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志愿服务理念、法律法规、服务技巧、安全防护等。
5.3 志愿者组织应建立志愿者考核制度,对志愿者的服务情况进行评估,表彰优秀志愿者。
5.4 志愿者考核结果作为志愿者晋升、表彰等方面的依据。
志愿者工作制度和职责

志愿者工作制度和职责1、、坚持分工合作原则,个人不离集体,集体不离个人,立足本职,明确目标,服从管理,听从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多数,个人服从集体,局部服从整体,围绕“公益事业弱势群体”开展工作;3、每次参加志愿者服务后,由志愿者活动组织者(负责人)立即收集活动用品,并交单位保管;4、、认真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和要求,对工作(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相关人员反映;5、注重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积极投身参与本服务队、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去,多参加实践、公益活动;6、要有强烈的时间观念,在开会的(例会)时,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者必须提前30分钟,以书面形式向负责人请假。
准假后方可离开;7、如确因时间冲突或情况特殊,一定要分清轻重缓急,学会自我调整和自我缓解,决不能影响本服务队的工作开展,若时间紧急,须迟到或须请假者也须向负责人说明情况;8、明确工作目标,不能盲目地开展工作,必须拟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9、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以服务社区为己任,以“服务人民,奉献社区”为宗旨,努力做好社区志愿者服务工作。
10、认真开展志愿者招募注册与审核管理工作,确保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信息真实可靠,使用快捷。
11、围绕街道、社区建设,充分听取辖区居民意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服务站服务项目。
12、有计划性的组织志愿者学习和掌握志愿者服务工作的相关技能,以社区居民的需求为出发点,开展各项便民利民工作。
13、指导服务站所属志愿者服务队策划、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提升开展大型志愿服务活动的能力和水平,加强服务站阵地建设。
14、组织各种寓教于乐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社区居民的文化生活,促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
15、建立健全社区志愿者服务资料,定期进行总结;积极在社区推广志愿者服务精神。
平安志愿者工作规章制度

平安志愿者工作规章制度
《平安志愿者工作规章制度》
为了规范和提高平安志愿者的服务质量,保障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安全,制定了《平安志愿者工作规章制度》。
一、组织管理
1. 志愿者报名入选后,需参加培训,了解志愿者服务的基本知识、技能和安全常识。
2. 志愿者需按照安排出勤,不得擅自缺席或迟到早退。
3. 志愿者需服从组织的管理和安排,不得私自进行义务活动。
二、服务规范
1. 志愿者在服务中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服务对象的隐私和人格。
2. 志愿者需保持服务对象的身心安全,不得进行任何伤害行为。
3. 志愿者在与服务对象沟通时,需尊重他们的意见和需求,不得强行推销或妨碍他们的自由选择权。
三、工作纪律
1. 志愿者需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和工作纪律,不得在服务过程中产生不良行为或言语。
2. 志愿者需遵守工作时间和地点的安排,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3. 志愿者需遵循组织的纪律和规定,不得违反相关规章制度。
对违规者,将做出相应处理。
四、安全保障
1. 志愿者需关注自身安全和服务对象的安全,并及时向组织汇报任何安全隐患。
2. 志愿者需认真接受培训,学习急救知识,提高自身危机处理能力。
3. 志愿者需遵守现场安全管理规定,不得擅自冒险或违规操作。
《平安志愿者工作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旨在为志愿者提供一个健康、安全、有序的服务环境,提升志愿者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在社会公益事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希望每一位志愿者都能认真遵守这些规章制度,为社会公益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志愿者工作规章制度(17篇通用)

志愿者工作规章制度(17篇通用)志愿者工作规章制度篇1为了加强青年志愿协会的管理,完善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的建设,使青年志愿者协会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也为了规范志愿者活动,增强青年志愿者协会内部成员的纪律,提高各成员的工作质量与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特拟定如下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协会定名为沧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隶属于院团委社会实践部,接受院团委老师的领导。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热衷于社会公益事业,不为物质报酬,自愿为社会公益事业和弱势群体提供服务和帮助的学生组成的自发性学校团体。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致力于为社会弱势群体服务,倡导“自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平等、负责、关怀、理解”的志愿者精神,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第四条本协会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接受上级领导的指导。
第二章任务第五条关心社会弱势群体,使更多的弱势群体树立起生活的自信心。
第六条规划、组织义工参加志愿者活动,推动校园义工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第七条开展与各学院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组织会员间的有关活动。
第三章会员第八条本协会实行注册会员制,会员资料档案实行保密管理制度。
第九条申请加入本协会会员需具备下列条件:1.为沧州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
2.具备“自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平等、负责、关怀、理解”的精神3.承认本协会章程。
4.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第十条会员入会程序:1.提交入会登记表。
2.经本协会管理团队审查通过。
3.管理团队发给统一制作的工作证。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1.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有根据本协会的决议精神,依法开展活动的权利;3.有对本协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的权利;4.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会员应履行的义务:1.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2.参加本协会活动,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3.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相关资料;4.任何一名协会成员必须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义务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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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工作制度
一、志愿者日常工作制度
(一)及时、认真做好志愿者活动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工作,掌握志愿者活动发展动态,确保在第一时间做好志愿者活动信息的上传下达和在青岛志愿服务网站上的发布。
(二)科学总结志愿者工作经验,探索志愿者工作规律,加强志愿者工作机制建设,努力做好志愿者研究工作。
(三)积极协调社会力量支持志愿者工作,妥善处理志愿者工作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努力营造志愿者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认真做好志愿者工作档案建设,及时更新、不断完善、充实志愿者工作档案。
二、志愿者工作项目管理制度
(一)一助一结对及朝霞重晚晴志愿服务活动
1、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真正掌握社区群众的生活需求,以孤寡老人、残疾人、特困下岗职工等社会弱势群体为重点工作对象,制定符合实际的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组织志愿者以互助、自助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服务活动。
2、抓住助残日、老人节、志愿者服务日等有利时机,精心设计活动主题,科学组织开展一系列在全市有影响的、群众广泛参与的志愿服务活动,掀起志愿服务的高潮。
3、认真做好活动的宣传、总结工作,并对活动开展的具体情况进行督查,保证活动实效。
(二)周日志愿行动
1、年初召开由承办单位参加的周日志愿行动协调会,总结上一年工作,酝酿、讨论下一年工作,确定工作计划。
2、具体工作中,承办单位要提前半月将活动计划和具体活动方案报市志愿者协会,志愿者协会通过后及时通报新闻单位。
3、各承办单位认真组织开展活动,志愿者协会将不定期到现场进行督查。
4、活动结束后,各承办单位要认真整理活动档案,以备检查。
(三)志愿者服务重大节会
1、与有关部门建立信息联系制度,及时掌握节会信息。
2、根据具体节会需求,本着量力而行、双向受益的原则,制定志愿服务计划,纳入节会整体规划。
3、采取组织招募和社会招募相结合的方式,成立专门的志愿者队伍,对之进行系统的培训后,正式上岗服务。
4、认真做好服务期间的宣传和总结工作。
(四)扶贫接力计划
1、6月下旬协调新闻单位发布招募启事,明确要求和政策,同时根据受援地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专业人员的选拔工作。
2、7月下旬确定人选,并对之进行培训。
3、8月下旬召开欢送会,组织志愿者赴受援地开展扶贫服务。
4、志愿者协会在平时做好志愿者工作、生活的管理工作。
(五)其他社会公益服务
1、适时发现、寻找活动载体,有针对性地开展志愿服务工作。
2、根据上级团组织要求和有关部门的统一安排,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社会公益服务。
三、志愿者组织队伍管理
(一)志愿者组织管理
1、积极鼓励、指导基层团组织建立不同形式的志愿者组织。
2、深入基层,加强调研,定期督导基层志愿者组织管理、活动开展情况。
3、按期对志愿者组织进行评选表彰,促进全县志愿服务水平的整体提高。
(二)志愿者队伍管理
1、充分发挥志愿者数据库功能,日益规范志愿者队伍的日常管理。
2、以推行注册志愿者制度为总揽,宣传、挖掘志愿者典型,发动更多的社会群众加入到志愿者队伍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