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
例行、确认、出厂检验规范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Q/XJ004-2006
例行、确认、出厂检验规范
宁波鑫杰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例行、确认、出厂检验规范
本文件取代原编号为Q/XJ004-2005《产品例行检难、确认检验检验规范》,本文件使用之日起原文件作废。
1、目的
为确保出厂的产品满足顾客的要求,以及满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2、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成套电器设备和控制设备:低压柜、动力箱、终端箱的例行、确认、出厂时的检验依据。
3、检验类别
3.1 例行检验:是在生产的最终阶段对生产线上的产品进行的100%检验,通常在检验后,除包装和加贴标签外,不再进一步加工。
3.2确认检验:是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进行的抽样检验,应每年至少抽查一次,每一申证单元至少抽一台。
如在抽查中发现有不合格项,应加倍抽样检验。
3.3出厂检验:例行检验项目加上包装检验项目及加贴标志。
4、检验项目及要求
相关记录:例行、确认、出厂检验报告Q/XJJY-01-2006编制:审核:批准:。
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程序

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程序1.0 目的为了确保通过强制性认证的产品,批量生产的成品关键元器件、材料与型式试验样机的一致性、符合性,满足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质量要求。
2.0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通过强制性认证产品的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过程。
3.0 职责3.1 质检部负责所有通过强制性认证产品的例行检验。
3.2 检测中心负责所有通过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确认检验。
3.3质检部负责保存例行检验记录,检测中心负责保存确认检验记录。
3.4检测中心负责将本部门不能完成的确认检验项目委托第三方认证机构完成。
4.0 业务程序4.1定义4.1.1例行检验是在生产的最终阶段对生产线上的产品进行的100%检验,例行检验应于机器老化之后进行,由线上QC执行检验。
4.1.2确认检验是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进行的抽样检测,确认试验应按标准的规定进行。
4.2工程部编制例行检验的作业指导书,明确例行检验的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验仪器、判定依据等内容。
4.3质检部按作业指导书要求对认证产品进行例行检验/验证,其检验项目为:(1)电源线破损使金属线外露或电源插头绝缘破损使带电部分可触及;(2)耐压绝缘测试安全检验。
4.4 检测中心根据已批量生产的认证产品的生产计划,编制认证产品的周期检验的试验计划,已通过强制性认证并批量生产的产品确认检验的周期为电磁兼容检验项目为:每年一次,安全检查项目为:每半年一次。
4.5 检测中心根据试验计划,负责从成品库的合格产品中随机抽取一台相应的产品,按强制性认证产品的要求进行检测,本部门检测不了的项目安排送到国家指定认可的检测机构检测;5.0 引用文件《3C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6.0 质量记录《QC产品检验日报表》《重点工位点检表》《确认检验报告》。
成套设备产品例行及确认检验检测准则

成套设备产品例行及确认检验检测准则一、例行检验准则:1.外观检查:对成套设备产品的外观进行检查,包括产品外观的整体完好性、颜色、标识、标牌等是否符合要求。
2.尺寸测量:对成套设备产品的关键尺寸进行测量,确保其尺寸符合设计要求。
3.功能性能测试:对成套设备产品的关键功能进行测试,确保其性能正常,并符合设计要求。
4.电气安全测试:对成套设备产品的电气安全性进行测试,包括绝缘电阻、耐压、接地等项目,保证产品的安全性能。
5.机械安全测试:对成套设备产品的机械结构和运动部件进行测试,确保其结构牢固、运动顺畅,并符合相关安全要求。
二、确认检验准则:1.配置确认:对成套设备产品的配置进行确认,包括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等是否与订单要求一致。
2.功能性能验证:对成套设备产品的关键功能进行验证,确保其性能符合设计要求,并满足客户需求。
3.耐用性测试:对成套设备产品的耐用性进行测试,经过一定周期运行后,检验产品是否正常运行和性能依然稳定。
4.工作环境适应性测试:对成套设备产品在不同工作环境下的适应性进行测试,确保产品在各种工况环境下能够正常工作。
5.标志标牌确认:对成套设备产品的标志标牌进行确认,包括产品的标识符号、操作说明、警示标志等是否齐全、准确。
三、检验检测准则:1.质量检测:对成套设备产品的质量进行检测,包括产品的重量、密度、硬度等指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要求。
2.性能测试:对成套设备产品的性能进行测试,包括产品的工作效率、能耗、运行噪音等指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要求。
3.可靠性测试:对成套设备产品的可靠性进行测试,包括产品的故障率、寿命、维修保养等指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要求。
4.环保性测试:对成套设备产品的环保性进行测试,包括产品的排放是否符合国家环保要求,是否存在有害物质等。
5.安全性检测:对成套设备产品的安全性进行检测,包括产品的电气、机械等安全性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要求,以及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规范

4.2.1确认检验是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的抽样检验,确认检验的产品可以在生产线末端或成品仓库中经检验合格的产品进行抽样测试。
4.2.2品质主管制定《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规范》,规范中应明确检验项目、检验标准、检验方法、判定标准、检验频次、检验单位等;当本厂因缺少检测仪器不能对确认检验时,可委托实验室检测。规范经总经理审批后,QA应严格执行,同时应保存确认检验记录。
4.1.1例行检验必须在进货检验和过程检验完成后且满足规定的要求的基础上对生产线上的终端产品进行100%检验。
4.1.2QA根据《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规范》所规定的项目进行例行检验,测量检验合格后,才可加贴认证标志,同时应填写《例行检验报告单》。
4.1.3在例行检验中发现不合格时QA按《不合格品管理程序》执行。
认证实施规则所规定的要求,保证未经检验和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可加贴标志。
2.0范围
适用于生产线终端的产品的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
3.0职责
3.1品质部负责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的控制;
3.2生产等相关部门配合做好检验工作。
4.0内容
4.1例行检验
4.3检验人员的认可、培训
4.3.1根据本公司检验测量的需要,由品质部主管组织对检验人员的培训。
5.0相关文件
5.1《不合格品管理程序》
5.2《记录管理程序》
6.0记录
6.1《例行检验报告单》
6.2《确认检验报告单》
核准
审 核
制订
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规程

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规程
1、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的检验项目、检验方法。
本规程适用于每一台装配好的成套设备或每一个运输单元。
本规程应与一、二次元件检验规程配合使用。
2、引用标准
GB7251.1-2013《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1部分:总则》;
GB7251.12-2013《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2部分:成套电力开关和控制设备》;
GB7251.3-2017《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3部分:由一般人员操作的配电板(DBO)》;
GB/T15576-2008《低压成套无功功率补偿装置》;
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3、例行检验
是在生产的最终阶段对生产线上的产品进行的100%检验,通常检验后,除包装和加贴标签外,不再进一步加工;
确认检验是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进行的抽样检验。
5、例行检验时上述项目每台必做;确认检验对成品进行抽样检验,每年进行一次,时间不超过12个月。
6、低压成套无功功率补偿装置的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见专门的记录表格。
7、即将交付的产品需备交付清单,其内容包括:图样、元件使用说明书及合格证、随机附件、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
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管理办法

5.2.3供应商品质部根据相关标准如《3C关键件清单》,对本公司现场生产的合格产品抽样,对产品的材料标识、产品认证标识、重量、批次、装车状态等审查。如审查时发现实际装车与标准要求不一致时,立即停止该零件的生产,对存在的问题组织整改,具体按《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当发现该零件已经生产一批零件时,供应商品质部通知产品技术部共同评审确认已装部件车辆是否影响对获证产品的一致性,如违反拟销售国家、地区的获证产品的一致性管理要求,应予以追溯,具体按《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执行。
3.2确认检验:是指为验证产品是否持续稳定地符合标准要求所进行的抽样检验。
4职责
4.1供应商品质部
4.1.1负责收集供应商的3C关键件确认检验报告、3C认证证书。
4.1.2负责零部件监督抽查所需样件的提供;负责对收集的3C确认检验报告的有效性及完整性进行监督。
4.2工性法律法规要求,提供例行检验项目、技术参数及标准,并编制出《整车检查基准书》。
5.2.4供应商品质部每年组织相关单位按江西汽车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对所有车型进行整车确认检验,如有国家相关单位进行监督抽查,则抽查结果可以替代年度确认检验。
5.2.5整车节能产品确认检验
5.2.5.1试制试验部每年一次委托第三方对节能认证产品的一致性进行整车燃料消耗确认检验,确认检验依据《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规则》和《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进行。
4.3过程质量管理部
4.3.1检测线负责对汽车产品在生产的最终阶段对规定项目按检验规程进行100%例行检验,并做好相应的检验记录和报告。
产品例行检验与确认检验规范

mm的位置
7
上缘距车辆上部构件的距离
当切于轮胎外侧表面的铅垂平面不与车辆构件相交,则上缘离地高不得小于950mm,否则应与货台平面持平,视其小者;
当上述平面与车辆构件交割或接触,则上缘到该平面所交割或接触的车辆构件的距离应不超过350mm,否则上缘的离地高度不得小于950mm;
未增加车辆的总宽;位于车辆最外侧以内不大于mm的位置;有mm位于后轮胎最外侧以内不大于mm的位置。
3
外表面的形状
侧面防护装置的外表面应光滑,并尽可能前后连续;相邻部件允许搭接,但搭接的外露边沿应向后或向下,沿纵向可留出不大于25mm的间隙,但后部不能超出前部的边缘。允许圆头螺栓和铆钉以及光滑并倒圆的其他零件凸出外表面10mm以内。所有外露的棱边和角皆应倒圆,圆角半径不小于2.5mm。
钢皮尺
秒%;本生产编号之车辆外廓尺寸标准值
为mm
卷尺
3
罐体的容量测量
容量应符合设计规定参数; 本生产编号之车辆罐体容量标准值为m3
标准量器
4
剩余率
剩余率应符合标准的要求,本生产编号之车辆剩余率标准值为----KG
标准为核定装载质量的0.3%
标准衡器
此项仅适应于粉罐车
切于轮胎外侧表面的铅垂平面与车辆构件相交,上缘到该平面所交割的车辆构件的距离为mm。
8
刚度
用直径220±10mm圆形平压头施加1kN静压力而产生的变形应满足:
a)最后250mm一段内变形≤30mm
b)其余部分变形≤150mm
a)最后250mm一段内变形mm
b)其余部分变形mm
检验: 审核:FT-W-ZG-H32-01B
万能表、表面电阻仪
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规程

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规程
QR.8.2.4-04
编制:
审批:
受控状态
发放编号
生效日期年月日
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规程
1 目的:对产品进行检验进行控制,确保认证产品符合标准要求,防止不合格的产品出厂。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低压成套开关设备产品的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
3 职责:质检部负责组织和实施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
4工作程序:例行检验是在生产的最终阶段对生产线上的产品进行的100%的检验,通常检验后,除包装和加贴标签外,不再进一步加工;确认检验是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进行的抽样检验。
经例行检验的产品,如有不合格由质检部制订纠正措施并返工,不合格品经返工后,再进行一次例行检验,合格后才能入库;确认检验由质检部在例行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记录抽检,经确认检验的产品,如不合格,则应立即停产并上报公司领导分析原因,制定相应的纠正措施。
5例行检验规程及技术要求,按照附件1,确认检验规程及技术要求,按照附件2。
附件1
判定
经例行检验的产品,如有不合格由质检部制订纠正措施并返工,不合格品经返工后,再进行一次例行检验,合格后才能入库;发现所检项目有一项不合格,则应对所检产品该项目进行全数检验,并进行判定,发现不合格品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质量记录
例行检验记录 QR.8.2.4-06
附件2
判定
确认检验由质检部在例行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记录抽检,经确认检验的产品,如不合格,则应立即停产并上报公司领导分析原因,制定相应的纠正措施.
质量记录
确认检验记录 QR.8.2.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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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5.1 目的确保检验和试验的正确性、完善性和一致性,以使成品符合产品认证的质量要求。
5.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单位认证产品的检验/验证。
5.3 职责5.3.1 品管部负责对认证产品的例行检验/验证。
5.3.2 质量负责人负责认证产品的确认检验/验证。
5.3.3品管部负责保存例行检验/验证的记录。
工程部负责保存确认检验/验证的记录。
5.4 工作程序工程部负责编制认证产品的例行和确认的检验指导书,明确检验点、抽样方案、允收水准、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判别依据,使用的检测设备等内容,作为检验工作的依据。
5.4.1 例行检验例行检验是在生产的最终阶段对生产线上的产品进行的100%检验,例行检验应于产品组装完成之后进行,由线上QC执行检验。
其检验项目为:5.4.1.1例行检验项目:1、电气强度2、极性和电气结构检查3、标志检查5.4.1.2 功能项目包括:(1)产品外观、结构标准要求;通电之前,应先震动产品,检查产品内有无杂物或线路有无紧固好。
(2)通电检验:工作电流在正常范围内,各功能应能正常工作,说明功能的文字和图形符号标志应正确、清晰、牢固。
(3)按键功能测试。
5.4.2 检验方法:组装后的产品,需放置于待检区,由检验员依据《成品检验标准》进行检验,结果记录于“成品检验记录”。
检验合格时,于产品的指定位置上盖上检验员印章或是在产品上加贴“QC PASS”检验标签后,方可流入下一工序;检验不合格时,按《不表5.1 例行检验和定期确认检验的要求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本单位不允许例外转序。
5.4.3 确认检验:为验证本单位认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的要求,按表5.1例行检验和定期确认检验的要求项目、标准和周期进行认证产品的确认检查。
做法是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在成品库里至少抽二个认证产品,对能自检的项目可自检、亦可送到国家指定认可的检验机构检验,不能自检的项目则必须送到国家指定认可的检验机构,按表5.1例行检验和定期确认检验的要求项目、标准要求做试验,并将检验报告由文控归档。
若合格,则正常生产;若不合格,则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5.4.4 检验(包括验证)和试验记录5.4.5 所有要求的检验项目,在相应的记录中都要填写具体的检验数值或内容,并有经授权的检验人员的签字或盖章。
5.4.6品管部负责保存例行检验和成品定期确认检验的记录。
5.5相关文件5.5.1 《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实施规则》。
5.5.2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5.5.3 成品检验标准。
5.6 质量记录5.6.1 《物料检验报告表》D-3006-015.6.2 《例行检验记录》D-50015.6.3 《确认检验记录》由国家认可检验机构提供6.1.1校准和检定目的:对用于证实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进行控制,确保检测结果的有效性。
6.1.2适用范围:适用于对物料、半成品及成品进行检验或试验,以及生产过程中进行工艺参数监控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也包括测试软件和标准物质。
6.1.3职责:6.1.3.1工程部负责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验收。
6.1.3.2品管部负责检验和试验设备的校准,负责编制校准要求和操作保养规程。
6.1.3.3品管部负责检验和试验设备偏离校准状态时的追踪处理,负责该类设备使用人员的培训。
6.1.4工作程序使用检测设备时,使用者应确保测量不确定度(包括准确度和精密度)已知,并与所要求的测量能力相一致。
对于试验设备和软件应确保其满足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的需要。
使用者在使用检测设备时,要检查设备是否完好,是否在校准有效期内。
使用者在检测设备的搬运、防护和贮存过程中,要遵守使用说明书和操作保养规程的要求,确保其准确度和适用性保持完好。
使用者在使用检测设备前进行调整、归零,须遵守操作保养规程,以防止因调整不当而使校准失效。
使用后要进行适当的维护和保养。
6.1.4.1校准和检定用于确定所生产的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试验设备应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校准或检定。
6.1.4.1.1检测设备的初次校准:经验收合格的检测设备,由检测设备管理人员负责送计量单位或自行校准合格后,贴上相应的标识,保存于适合储存和保管之处;检测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对该设备进行编号,建立《检测设备登记表》,记录检测设备的编号名称、规格(型号)、精度、生产单位、校准周期、校准日期等内容,并登记于《检验、试验和测量设备/工装设备检定计划表》内。
由检测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发放至相关部门使用(发放后,要在一览表中注明使用的场所)。
6.1.4.1.2检测设备的周期校准6.1.4.1.2.1检测设备管理人员于每年一月份编制本年度的“校准计划”,根据计划在设备校准有效期前两周,统一收集进行校准。
需外校时,由检测设备管理人员负责送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或联系计量单位到单位内进行校准,要求校准单位出具相应的校准报告(归档),本单位的检测仪器全部外校;6.1.4.1.3校准合格的检测设备,由设备管理人员贴“合格标签”签名标注有效期;部分功能或量程校准合格的,由设备管理人员贴“限用标签”,在标签上注明可使用的范围;校准不合格的,由设备管理人员贴“不合格标签”,并送修后重新校准;对因体积较小或影响操作等原因而不宜贴标签的检测设备,标签可贴在包装盒上,或由使用者妥善保管,该设备要刻上编号,便于追溯。
6.1.4.1.4对于无法修复的检测设备,经检测设备管理人员负责人确认后,由质量负责人决定作报废等相应处理。
检测设备的校准,修理,报废应在履历卡或一览表内作相应的记录。
6.1.4.2运行检查对用于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的设备除应进行日常操作检查外,还应进行运行检查。
尤其是安全项目的检测仪器。
运行检查结果及采取的调整等措施应记录。
具体内容参见本手册中BY-AB-6201的《运行检查程序》。
6.1.4.2.1检测设备偏离校准状态的处理如下:在使用时发现检测设备损坏,异常等偏离校准状态的状况时,使用者须停止检测工作,及时报告品管部和检测设备管理人员,由品管部组织人员对设备偏离校准状态的原因进行分析,由检测设备管理人员负责重新校准;品管部需追查使用该设备检验和试验的产品流向,评定并记录检验和试验的有效性,确定需要重新检测的范围并用经校验合格的检测设备重新进行检测,对已出单位的产品由品管部负责追踪并记录结果。
尤其是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所用的仪器,若可能造成安全或强制性认证的项目不符合要求的,必须予以追回,并重新进行例行检验或确认检验,并记录其过程和结论。
6.1.4.3人员培训检测设备的使用人员,由品管部负责组织进行相应的培训。
具体见1.2.2.2条款。
6.1.4.4对于具有检测作用的工装夹具、样品样板等,需经工装设备的管理部门认可、编号、贴上相应合格标识后方可使用,管理部门负责建立总台帐,并对其有效性进行监控。
6.1.4.5相关文件无6.1.4.6质量记录《设备一览表》D-4001《设备定期保养计划》D-4002《设备日常保养记录》D-4003《检验、试验和测量设备/工装设备检定计划表》D-6001《检测设备登记表》D-6002目的:确保用于例行检验的仪器工作在受控状态,验证仪器检测结果的正确性和准确性;及时发现该仪器的异常,并采取相应措施。
6.2.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单位用于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的仪器的运行检查。
6.2.3 职责:6.2.3.1 品管部负责运行检查的执行,及仪器失控时的产品处置、确认,并保管相应记录。
6.2.3.2 工程部负责编制《运行检查控制程序》。
对失控仪器的处置,并保存相应处置记录。
6.2.4 工作程序:例行检查是在生产的最终阶段对生产线上的产品进行的100%检验。
6.2.4.1使用耐压测试仪。
6.2.4.2设定漏电流为I=10mA;调节“电压调节”度盘,置低电位处;打开电源开关,此时电源指示灯亮。
6.2.4.3 使用电阻样板做为假负载进行运行检查。
方法是:用R≈300kΩ、P=10W的电阻样板测试:按下“启动”按钮,调节“电压调节”度盘由~1.5kV到大,至接近~3000V电压时(带有电流表头的则可见此时I≈10mA),仪器能产生超漏报警,此时输出电压自动断开,则说明仪器正常。
6.2.4.4 运行检查周期:每个使用日,一般为2次。
一般校验时机是在开机之后、使用之前。
6.2.4.5 运行检查不正常时的处置如果上午运行检查仪器正常,下午运行检查不正常时,应作出如下处置:仪器问题由品管部组织设备管理人员对该设备进行处置;若需要维修的,则必须维修后、并经国家授权的计量机构检定合格后,才能再投入使用。
并启用另一台经计量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同类耐压测试仪使用。
详见《检验试验仪器设备》控制程序4.2.1条款,并保存相应的处置记录。
产品质量问题由品管部负责产品处置、确认,详见BY-AB-6101《校准和检定》控制程序的6.1.4.2.1条款,例如将今天上午经该仪器检测的所有产品全数用正常的仪器进行返检。
以保证本厂产品100%通过例行检验的检查。
6.2.4.6品管部负责保存运行检查的记录及仪器异常时的产品处置及其检验记录。
6.2.5 相关文件《设备和仪器操作及保养规程》《校准和检定程序》《例行和确认检验程序》6.2.6 质量记录《年度运行检查表》D-6003《运行检查异常纠正措施表》D-6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