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料垃圾处理规定
生活废弃物处理规章制度

生活废弃物处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环境、促进资源循环利用,规范生活废弃物的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生活废弃物是指人类生活、生产及社会活动中产生的除尘、废水、废渣、废气、废液等废弃物及其资源化产品。
第三条生活废弃物的处理应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积极推动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利用,防止废弃物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生活废弃物的管理,制定相应政策措施,加强监督检查,推动生活废弃物的合理处理。
第五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生活废弃物处理企业进行注册、监督管理,确保其依法合规运营。
第六条社会各界应该积极参与生活废弃物处理,提高环保意识,减少废弃物的产生。
第七条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生活废弃物处理企业提供生活废弃物管理的相关信息,并有权监督其合法经营。
第二章生活废弃物的分类处理第八条生活废弃物应该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进行分类处理。
第九条可回收物包括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等,应当进行分类投放,并送往相应的回收点进行回收利用。
第十条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过期药品等,应当特殊处理,不能与其他垃圾混合投放。
第十一条厨余垃圾包括厨余废弃物和食品残渣等,应当进行分类投放,并送往有机肥堆肥处理。
第十二条其他垃圾包括其他不能回收的废弃物,应当尽量减少其产生,并进行分类投放,送往焚烧或填埋处理。
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生活废弃物分类投放制度,推动居民、单位等各方加强分类投放意识,积极开展生活废弃物分类处理工作。
第三章生活废弃物的回收利用第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和推动生活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工作,制定相应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和个人参与废弃物回收利用。
第十五条生活废弃物处理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回收利用机制,开展生活废弃物的回收利用业务,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资源浪费。
工厂车间废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厂车间废料的管理,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保障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厂所有车间产生的废料,包括固体废料、液体废料和气体废料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国家有关环保法规和标准,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原则。
第二章废料分类与收集第四条废料分类1. 可回收废料:如金属、塑料、纸板等。
2. 有害废料:如废油、废液、废电池等。
3. 一般废料:如生活垃圾、破损物品等。
第五条废料收集1. 各车间应设立废料收集点,明确标识,方便员工投放。
2. 废料收集容器应定期清洗,保持清洁。
3. 废料收集时应注意分类,不得混放。
第三章废料处理与利用第六条废料处理1. 可回收废料:应按照国家规定,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理。
2. 有害废料:应按照国家规定,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3. 一般废料: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填埋或焚烧处理。
第七条废料利用1. 对可回收废料,鼓励内部员工进行二次利用,降低生产成本。
2. 对有害废料,鼓励内部员工参与环保活动,提高环保意识。
3. 对一般废料,鼓励内部员工进行分类投放,提高资源利用率。
第四章责任与奖惩第八条各车间负责人对本车间的废料管理负直接责任。
第九条对在废料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经济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厂环保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三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废料处置管理制度

废料处置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废料处置行为,保护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国内各类企业、单位以及个人在生产、生活等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废水、废气等废料的处置管理。
三、废料分类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对废料进行分类处置,包括可回收物、有害废物、易腐垃圾等。
2. 可回收物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等,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收集,统一交由正规的可回收物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处理。
3. 有害废物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废弃药品、含重金属废料等,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分类收集、储存和交由有资质的处理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4. 易腐垃圾包括厨余垃圾、果皮、菜叶等,应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系统内进行分类投放,进行资源化利用或者安全处理。
四、废料储存1. 企业、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建立固废储存区域,并保持储存区域的清洁、整洁。
2. 废料应按照其性质进行分类储存,不同性质的废料应分开存放,避免发生交叉污染。
3. 废料储存区域应当设置标识,明确标注储存物品的种类、数量和特性。
4. 对于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的废料,应当采取防火、防爆、防腐蚀等相应措施。
五、废料处理1. 对于可回收物,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回收单位进行回收,不得随意丢弃或进行烧毁等不正当处理方式。
2. 对于有害废物,企业、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具备有资质的废物处理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私自随意排放。
3. 对于易腐垃圾和其他生活垃圾,应当按照当地政府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要求进行投放,遵守当地废物处理规定。
4. 对于特殊废料,如医疗废物、放射性废物等,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特殊处置,确保不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六、责任与处罚1. 企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废料处置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确保废料的合理处置。
废弃物处理规程

废弃物处理规程1. 废弃物分类废弃物应按照其性质和特征进行分类,以便进行相应的处理。
常见的废弃物分类包括:- 有害废弃物:包括有毒、有害或具有腐蚀性的废弃物,例如化学品、药品废液等。
- 固体废弃物:包括生活垃圾、废纸、废塑料、废金属等。
- 液体废弃物:包括废水、废油等。
- 气体废弃物:包括废气、排放气体等。
2. 废弃物处理方法根据废弃物的分类,采取相应的处理方法是必要的。
- 有害废弃物处理:有害废弃物应经过专门的处理装置,例如化学品的中和、燃烧或安全处置。
- 固体废弃物处理:固体废弃物应进行分类、回收和处理。
回收可再利用的废品,例如纸张、塑料和金属。
非可回收废物应进行适当的处理,例如填埋或焚烧。
- 液体废弃物处理:液体废弃物应经过处理设施处理,去除其中的污染物质后再进行排放或回收利用。
- 气体废弃物处理:气体废弃物应经过处理装置进行净化,并符合相关的排放标准。
3. 废弃物处理流程废弃物处理应遵守一定的流程,以确保其安全和有效性。
1. 收集:废弃物应在指定的中进行收集,并根据其分类进行分别收集。
2. 运输:收集好的废弃物应由专门车辆运输至处理场所。
3. 处理:废弃物按照其分类进行相应的处理方法。
4. 排放或回收:经过处理后的废弃物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排放或回收利用。
4. 废弃物处理的法律法规废弃物处理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以确保其合法性和环境安全。
- 环境保护法:规定了废弃物的管理和处理要求。
- 废弃物处置许可证:需要依法获得废弃物处理相关的许可证才能进行相应的处理活动。
- 环境影响评价:对于大规模废弃物处理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确保其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控范围内。
结论废弃物处理规程的制定和实施是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的重要措施。
我们应加强对废弃物分类和处理的监管和宣传,提高公众的废弃物处理意识,共同落实废弃物的合理处理和资源利用。
公司废料管理制度

公司废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废料管理,促进环保工作,遵循法律法规,尽最大努力减少废料排放,保护环境,在公司的经营管理中建立健全废料管理制度,规范员工废料处理行为,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条公司废料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领导、员工等所有履行职责的人员,具体负责人应根据本制度有关规定开展废料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废料管理制度内容包括废料概念、分类、收集、处理、记录等方面,具体内容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确定,经过相关领导审批后正式施行。
第二章废料管理第四条废料是指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形成的无价值或者有害的废弃物料,包括固体废料、液体废料和气体废料等。
第五条公司的废料主要包括办公用纸、旧设备、废旧物品、废弃包装等,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分类管理,减少废料产生。
第六条各单位应制定废料分类标准,并设置相应的废料桶、容器等设施,方便员工投放废料。
第七条废料应按照有关规定分类投放,如纸张类、塑料类、金属类、有害废料等,不得混投。
第八条废料收集点应设置在易清洁、通风良好的地方,以便于清理、运输和处理废料。
第九条废料收集点应设置标识,清晰标注废料种类、投放规定等相关信息。
第十条废料定期清理,确保废料收集点整洁,减少二次污染。
第三章废料处理第十一条废料处理包括废料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等环节,各单位应按照废料管理制度要求,完成相应工作。
第十二条废料收集应按照规定进行,避免混投、交叉污染,确保废料清洁。
第十三条废料贮存应注意防潮、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避免废料发生变质、腐烂等不良情况。
第十四条废料运输应选择有资质的收运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运输,确保废料安全、无害。
第十五条废料处置应选择符合要求的处理单位,采取科学有效的处理方法,避免对环境造成影响。
第十六条对于有害废料,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特殊处理,避免对环境、人体造成危害。
第四章废料记录第十七条各单位应建立废料记录系统,定期更新维护,确保记录真实、完整。
物业废品管理制度

物业废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业废品管理,提高废品资源的利用率,保护环境,保证小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小区内的废品管理相关工作。
第三条物业废品管理指的是小区内产生的废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废电子产品等)的收集、分类、存放、运输和处置等各项工作。
第四条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物业废品管理工作。
第五条物业废品管理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循环利用”的原则。
第二章废品收集第六条物业管理部门应设置便捷的废品收集点,方便居民投放废品。
第七条废品收集点应明确标识,按照不同种类进行分类设置。
第八条居民投放废品时应按照不同种类分别投放到相应的废品收集点,不得混投。
第九条物业管理部门定期清理废品收集点,确保废品的及时整理和分类。
第十条物业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废品进行清点,统计数量和种类,并及时报告给相关部门。
第三章废品分类第十一条物业废品应依据性质和种类进行分类,分为可回收废品、有害废品、湿垃圾和干垃圾等。
第十二条可回收废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等,应进行分类收集和运输。
第十三条有害废品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等,应单独收集和妥善处理。
第十四条湿垃圾包括厨余垃圾等,应定期清运和处理。
第十五条干垃圾包括其他不可回收的生活垃圾,应定期清运和处理。
第十六条物业管理部门应制定详细的废品分类标准,指导居民进行正确的分类投放。
第四章废品存放第十七条居民应在家中对废品进行初步分类,按照物业规定的分类标准进行整理。
第十八条居民应按照物业规定的方式和时段投放废品到指定的收集点。
第十九条居民应保持废品存放点的清洁和整洁,定期清理并清除异味。
第二十条物业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废品存放点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
第五章废品运输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部门应委托专业环保公司进行废品的运输和处理。
第二十二条废品的运输车辆应按照国家标准配置,装载和卸载过程中应注意安全,确保不产生二次污染。
建筑公司废料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废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公司废料管理工作,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公司全体员工及相关合作单位,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工程师、技术人员、施工人员、保洁人员等。
第三条建筑公司废料管理采取“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即废料产生单位负责废料管理工作。
第二章废料分类管理第四条废料应根据类型和性质进行分类,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垃圾、砖瓦碎料、木材废料、金属废料、可回收物、有害废料等。
第五条废料产生单位应按照建筑废料分类标准对产生的废料进行分类、打包、标识,并使之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六条废料应当就地就近进行分类、暂存、集中处理,不得擅自倾倒、乱堆放或向公共场所丢弃。
第七条每个工地应设置废料仓库或暂存点,配备相应的收集容器和标识,确保废料能够得到妥善管理。
第八条废料产生单位应按照管理要求定期进行清理、清运,确保废料的及时处置和回收利用。
第九条废料产生单位应建立废料台账,记录废料的产生、收集、处理和处置情况,形成废料管理档案。
第十条废料产生单位应定期进行废料管理培训,提高员工对废料管理的重视和自觉性。
第十一条建筑公司应与相关废料处理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确保废料的准确处置和资源化利用。
第十二条建筑公司应建立健全废料管理考核制度,对废料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废料产生单位,建筑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本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由建筑公司负责制定和修订,并在公司内部进行宣传和培训。
第三章废料资源化利用第十五条建筑公司鼓励废料的资源化利用,积极开展建筑垃圾的再生利用和回收。
第十六条建筑公司应加强与废料处理企业的合作,共同探讨废料资源化利用的技术和途径。
第十七条废料资源化利用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确保资源利用的安全和环保。
第十八条建筑公司应注重废料回收利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探索可持续发展的废料管理模式。
关于公司废品废料处理管理规定

关于公司废品废料处理管理规定一、目的1-1为了使公司废品、废料得到有效的管理和控制,保障公司整体环境的整洁和美观。
1-2确保公司废品、废料得到一个较好的售价,为公司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变废为宝。
二、适用范围XXX所有部门三、职责部门总务部职责1、负责废料管理的制度制订及执行监督。
2、负责生活垃圾的收集处理及参与废品的回收变卖。
3、负责无价值物品出厂开放行单。
整理生产过程中的废胶料、PE等及其他纸箱等非生产废品,归类存放。
负责界定生产废品1、监督、审查废品、废料出售价格。
2、收款。
3、账务处理。
1、负责废料询价及买家的确定,确定回收时间及频率。
生产部品质部财务部采购部仓储部内审种别废料废品负责对废料(PE、胶料等)办理出库手续。
有价物品开放行单。
对于废品处理过程和结果的跟踪和审核。
定义范围1、被品质部判定为作废的轮胎成品和半成品2、被判定无法利用可以取消的生产胶料3、被判定无法利用的生产辅料,如PE、钢丝等1、如胶料包装袋、药品包装纸箱及各类胶袋2、如木托盘、油桶、胶桶及其他液体包装物3、如废弃打印机、食堂用具、桌椅沙发等4、如无法使用的切割机等,大型设备的报废不在本方案内说明。
四、废品、废料定义与范围出现品质问题且无法修理的产品1、外购物品的各类包装物2、无法利用生产辅助物品3、损坏无法使用的各类办公用品及设备。
4、无法使用及维修的生产设备及营建废品五、废品、废料管理5-1废品、废料的归集5-1-1生产过程中无法再生的废料、废胶等生产各部门应及时将本单位的废料、废胶定点分班放置,每天及时称重做好统计(依品质部废料称重管理办法),并及时送往废料区整齐分类存放。
5-1-2外购物品的包装物:按照包装中物品谁使用谁归集的原则,统一打包、整理好放置在公司废料仓库。
5-1-3报废物品当废料及废品达到一定量或需及时处理时由总务部提请书面申请,填写报废申请单,写明废品(料)名称数量、重量(大约)单价经签核后通知采购部联系购买商进行变卖。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可回收废料及垃圾管理
一、目的:
规范管理公司的可回收废料及垃圾,营造整洁有序的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权责
公司各部门、车间按此制度执行,管理部负责监督。
三、内容:
1、可回收废料及垃圾的分类、处理要求。
1.1
原则:从源头抓起,分类、处理有讲究,注重效果,持续改进;
1.2
公司统一规划设置可回收废料及垃圾放置区,各部门、车间对于本部门、车间要清理的可回收废料及垃圾要及时分类、处理,管理部负责对可回收废料及垃圾在分类、处理、倒置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
A、各部门、车间所领用的物料、设备、工具、仪器、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等,如果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超领、呆滞、报废或报废再申请领用等现象,均需按规范程序操作并及时办理退仓,否则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部门、车间负责人口头警告或记过处分。
B、本制度所指“可回收废料及垃圾”之范畴是区分于上述“备注—
A中所讲的。
1.3可回收废料及垃圾的分类、处理要求。
根据公司生产特点可回收废料及垃圾具体分为铝类、不锈钢类、铁类、纸类、塑料类、木质、藤类、百叶类、垃圾类(2大类)进行处
1.3.1主要有铝类、不锈钢类、铁类、其他金属类、纸类、塑料类、、
木质、百叶类等。
1.3.2主要有生活垃圾(具体包括食物及其他包装、瓜果皮、废纸巾、牙签、塑料袋等)、炉灰、地灰、泥土、砖块、油污、落叶和杂草等。
A、铝类废品:根据状态大小分为铝屑粉和废铝块丝(生产使用后的下角料)
B、不锈钢类:根据状态大小分为不锈钢丝块(生产使用后的下角料)和不锈钢屑粉;
C、铁类:铁屑粉、废铁管、铁硝、废角铁、废槽钢、废铁架、拉丁头、
碎铁块等;
D、纸类:具体有纸箱、以及包装和办公室产生的废纸;
E、塑料类:具体分为塑料类、泡沫类、胶纸类;
F、藤类:编织过程中所产生的藤条或藤片的下角料
G、竹木类:指生产或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竹木性废料;
1.4各类可回收废品和垃圾的具体处理办法:
A、铝类废品分成两类处理:各部门(车间)生产中所产生的铝硝和铝灰必须按类别分类进行收集,在规定时间倒入公司指定的铝硝、铝灰放置的容器内;废铝块倒公司制定的废品堆放区。
B、不锈钢类和铁类可回收废品按类别分类好再倒入废品区放置区指定域。
C、纸类分纸箱和其他纸类两类,必须先整理好才能放入;纸絮类放入公司指定的废品堆放区。
;
D、塑料类是块状放于区域,泡沫类放泡沫地区,对胶纸类须打包处理好才放在废品放置区;
E、藤类分为有芯类和无芯类,不可混杂其他的废品;藤条倒入可回收废品放置区必须有用编织袋打包。
F、竹木质类废品经处理后,统一放于木材堆放区内;严禁竹木类废品中含有金属类物质(铁钉除外)含有其他金属的必须先进行拆分方可进行处理。
G、垃圾类统一倒入垃圾池,垃圾中严禁混入有用的物品和可回收废品;
1.5对可回收废品和垃圾的处理流程;
1.5.1
各部门(车间)负责对所产生的废品进行处理方法的判别;分为作退仓处理和倒置。
退仓处理的废品填写《报废单》作退仓处理,对可回收废品按《可回收废品和垃圾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1.5.2
如可回收废品含两种或以上的材质需先进行拆分,再进行分类;1.5.3
各部门(车间)负责对本部门(车间)所产生的可回收废品进行分类、收集、存放;收集到一定量时按规定时间且按《可回收废品的规定放置要求》倒入废品放置区;
1.5.4
废品回收区域回收的废品够一定量时由管理部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2、废品和垃圾处理的管理办法
2.1
废品和垃圾处理必须严格按《废品和垃圾的分类处理办法》
进行分类,没有进行分类的废品垃圾一律不得倒入废品放置区域或垃圾放置区;
2.4可回收废品倒入废品放置区时必须按类别倒入指定区域,严禁乱倒混倒;
2.5管理部负责对各部门的倒可回收废品和垃圾进行监督;如发现未按规定分类把废旧物资到处乱摆乱丢或把可回收废品当作垃圾处理者,根据情节严重分别给予当事人或部门(车间)负责人(100—500)元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