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师范大学本科专业实践经费报销指南
20180620093407847d

海南师范大学科研项目(学科)资金支出审批表
金额单位:万元
严格审核流程管理。
本表适用于:因检验测试化验加工、设备升级改造、租赁、专用软件购买、技术服务购买(如专利申请、大批量文献检索服务、美工处理、数据采集)等科研业务事项,一次性向同一个第三方独立法人单位外拨支付资金或转账2万元(含)以下的。
原则上须提供相关单位的资质证明,如因各种原因无法提供,项目负责人应对外单位无法提供资质证明情况及其相关能力作出承诺。
海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15届毕业生实习指导填表说明

海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15届毕业生实习
填表说明
2015届毕业生请登陆海南师范大学首页→机关部门→教务处→文件下载→教育实践科→
A、海南师范大学毕业实习鉴定表
B、海南师范大学实习生综合评价表
C、海南师范大学省外或自主实习用表
共三张电子表格,请大家根据实际情况自行下载并修改后使用。
所有实习表格共六份。
其中,“致实习单位领导的一封信”,“致家长的一封信”“海南师范大学省外(自主)实习联系登记表”,“海南师范大学实习内容登记表”四张表须在学院指定时间(2015年3月15日前)内邮寄至学院指定部门(为保险起见,请使用特快专递),过期未寄达者责任有学生本人承担。
“海南师范大学毕业实习鉴定表”,“海南师范大学实习生综合评价表”和“实习手册”、五月初回校报到后,以班级为单位收齐送到学院教务办。
2014届毕业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规定,认真完成专业实习课程。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4年12月2日。
大学知识服务试点团队建设项目专项经费使用细则

大学知识服务试点团队建设项目专项经费使用细则为了规范知识服务试点团队建设项目经费的使用,根据《XX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确定19个XX高校知识服务团队试点团队的通知》和《XX高校知识服务试点团队建设项目专项经费使用暂行意见》的有关精神,制定本细则。
一、教委下拨经费1、资助额度每个试点团队资助X万元,XXXX年拨付X万元,XXXX年通过考核检查再拨付X万元,XXXX年各项考核指标全部完成验收后,拨付X万元。
2、经费使用原则用于“发现、发展、实现”知识服务的项目,相关的设备购置、人员工资和学生培养经费等不得在本专项经费中列支。
3、经费使用范围(1)团队外专家的咨询和服务;(2)技术转移项目的遴选和推介材料的制作;(3)技术转移项目的展示推介与产学研合作项目的接洽;(4)与团队相关的行业(企业)技术需求的了解、收集与接洽;(5)团队内技术经纪人的培训;(6)团队人员通讯费、交通费、误餐费、加班费等工作条件的补贴。
4、比例控制(1)校外专家咨询和服务等8%;(2)餐饮、食品、礼品等17%;(3)团队人员的工作条件补贴20%;(4)差旅、资料、活动、培训等40%;(5)学校为推动知识服务团队工作的面上工作经费15%(由科研处组织,团队负责人签字同意)。
二、学校配套经费1、配套额度为了推动知识服务工作,学校另划拨X万元作为三年团队建设项目资助经费的配套。
2、配套方法根据知识服务团队的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每年按比例浮动配套。
3、使用范围配套经费主要用于:会议费、进修及培训费、劳务费(特指聘请校外专家[咨询、指导、评审等费用])、租赁费、专用材料费、专用设备购置费、图书资料购置费、差旅费、其他(行政杂项费用)等。
三、经费使用1、经费本学校科研处制作下拨经费本和配套经费本,按规定设定好各项费用的使用比例,由团队负责人保管。
2、报销程序报销人填报报销单,附上有关发票、凭证和必要材料(咨询费、工作条件补贴、消费卡、充值卡等附发放名单),由团队负责人签字,科研处审核,财务处报销(根据财务管理要求,部分报销项目还须由科研处处长、分管副校长或校长签字)。
海南大学报帐流程及相关业务规定和要求

海南大学报帐流程及相关业务规定和要求为方便全校师生方便快捷地办理报帐等经济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海甸校区报账地点:海甸校区办公大楼201、202室;儋州校区科教主楼一楼;城西校区科教综合楼一楼。
二、报账时间安排:1、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00.2、每周二下午为财务处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报账。
3、每月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为结账日,不对外报账(如遇特殊情况,可直接与相关报帐员联系办理报帐事宜)4、年末截止报帐时间按省财政厅的要求执行。
三、报帐流程财务处加盖报账印章 经办人回财务处盖章送核算站四、报帐的相关要求(一)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分为外部取得的凭证和自制的原始凭证。
1、从外部取得的原始凭证应合法、合规,发票或收费票据上方应印有“税务局监制”或“财政局监制”字样;凡是计算机打印的纸样发票,必须是机打的,手工填开无效;发票或收费票据必须加盖开票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或单位公章。
2、自制的凭证原始由计划财务处统一印制,报帐时由报账员按规定要求填写。
3、原始凭证必备的要素(1)从外部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填写单位名称(既抬头,抬头应填写为“海南大学”,不得出现系部、科室等名称;对于抬头填写错误的发票,应退原开票单位重新开具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填制日期、经办人员签名、经济业务的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原始凭证的金额填写应准确无误,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金额如出现大小写不一致、金额涂改、挖补的一律视为废票,不予办理。
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人签名;原始凭证未列明具体商品品名、数量、单价、金额等相关要素的,应附上加盖开具单位印章的购物清单。
旅行社承担考察、培训和会议等非旅游业务开具的发票,必须在“项目”栏中注明“代办学习考察费”等内容。
军队收费票据必须同时套印“财政部票据监制章”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票据监制章”。
往来票据只能作为资金往来证明,不应作为支出报销凭证。
福建师范大学教育实习经费报销工作具体操作规程-福建师范大学财务处

附件1
福建师范大学教育实习经费报销工作具
体操作规程
一、具体步骤
(一) 学院持以下材料到教师教育学院审核
以上材料需学院领导签字和单位盖章。
(二)持教师教育学院审核后的表单及票据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二、“管理与指导费、学生补贴、教师补贴”报销标准参照《福建师范大学教育实习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三、根据财务制度的实效性,实习经费应于实习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到教师教育学院审核,逾期不予审核。
四、本规程由教师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海南师范大学实习费结算明细表

实习单位指导教师指导费
6
实习单位管理费
7
办公用品
8
其他
9
10
11
12
总计(大写):千百拾元角(¥:元)
注:本表主要用于毕业实习(教育实习)经费结算,实习结束后,一份交教务处,一份留系归档保存。
实习领队教师:学院办公室负责人:院长:
结算日期:年月日(盖章)
本表主要用于毕业实习教育实习经费结算实习结束后一份交教务处一份留系归档保存
海南师范大学实习费结算明细表
实习单位:专业年级:带队教师人数:人实习生人数:人
实习经费总额:元(其中,学校下拨经费:元系拨经费:元)
序号
开支项目
金额
经办人
备注
1
带队教师交通费
2
带队教师住宿费
3
实习生交通费补贴
4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实习生住宿费补贴
海南师范大学

海南师范大学规章制度汇编教学管理分册2016年8月海南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海师办〔2014〕52号文印发)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和《海南师范大学“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精神,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设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综合性教学研究型省重点大学,结合学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全面提高本科教育质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巩固本科教学基础地位(一)进一步提高对教学工作的认识。
人才培养是学校的根本任务,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
全校要高度重视教学工作,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要紧密围绕教学工作展开,深化教学改革,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把提高教学质量落到实处。
(二)坚持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制度。
从学校领导到各职能部门负责人,都要关注本科教学工作,要关心、支持教学改革。
学校党政一把手为全校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主管副校长是直接责任人;院系党政一把手为院系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主管副院长(副系主任)是直接责任人。
(三)坚持各级领导听课制度。
每学期学校领导听课不少于3节,主管教学副校长、教务处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节;教学单位院长、副院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节,教学单位正、副书记每学期听课不少于5节。
(四)坚持教学工作会议制度。
学校每两年召开一次全校教学工作会议,校长办公会每学期召开一次教学工作专题会议,学院每学期召开一次全院教学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本科教学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改进本科教学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
(五)不断加大对教学工作的经费投入。
进一步加大对教学建设和改革的经费投入力度,保障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公共教学条件建设、实践教学、教改立项、学生科研训练、学科竞赛、优秀教师奖励、优秀教学成果奖励等各类专项经费的投入。
二、优化专业结构,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六)加强本科专业建设的统筹管理。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财务报账指南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财务报账指南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一、总体流程:经办人签字-指导老师审核—院系领导签批-分管校领导签批(签批项目包括:1、金额超过5000元;2、咨询费、劳务费发放)—财务部门审核-财务部门转账付款二、签批权限:院系领导:报账金额5000元及以下;分管校领导:报账金额5000元以上。
三、报销票据种类:1、税务发票;2、非税类票据;3、专用收据;4、自制凭证(如差旅费报销单、市内交通费报销单、劳务费发放表等);5、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票据要求:1、抬头单位必须是“海南医学院”;2、机打发票金额不得更改;3、发票日期、大小写金额、印章、单价、数量等要素齐全规范;4、票面无法全部列举的批量商品,必须附供应商出具的商品清单;5、各种票据背面至少需有经办人、证明人2个人签字。
四、经费本管理经费本由各院系报账员统一管理,每次报账时由报账员或指定的1-2名学生行政助理送至财务管理中心,由财管中心主管会计负责明细记载;经费本应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五、项目结题结余经费管理按要求在项目结题后,经费报销可顺延3个月;3个月后仍有结余经费的学校一律收回。
若3个月后发生的相关论文版面费应向教务部提出报销申请,由教务部安排教学专项经费予以解决。
六、其他1、收款账户统一要求:报销款仅限转至指导老师或报账员账户。
2、公务卡强制结算:发生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费用应按要求刷卡或银行转账,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特殊情况无法刷卡的应在发票背面说明情况,报指导老师、院系领导签批。
3、报销对象:仅限于参与课题研究的学生所发生的费用和相关费用,不含校内指导老师发生的各项费用。
第二部分报账审核(一)审核原则1、各项开支真实、合法。
2、严格执行项目预算,不得超范围、超标准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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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师范大学本科专业实践经费报销指南
一、申请与审批
毕业实习类经费:学院严格依据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制定当年度实习实施计划,填写《海南师范大学本科专业实践教学经费预算表》,实施计划由学院院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教务处备案。
毕业实习类经费由学院院长审批,到学校财务处报账。
专业实习类经费:学院在专业实习见习活动开展前二周需提供《海南师范大学实践教学经费使用申请报告》、《海南师范大学ХХХ学院ХХХ活动方案》、《海南师范大学ХХХ学院ХХХ活动经费预算明细表》,由学院院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教务处审批。
审批通过后即可以执行。
(可参看《关于划拨年度专业实习类实践教学经费的通知》海师教函〔〕号)。
二、报销流程
三、财务报销注意事项
、票据要求
()票据单位名称一律为“海南师范大学”,不得用简称或多加学院名称。
票面单位名称非“海南师范大学”的,一律不能报销,每张发票上都要有日期。
()票据字体一律用黑色字迹填写或打印,要求字迹清楚规范。
票据记载内容不得涂改、挖补,原始票据有错误,应由出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须加盖出具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结算专用章)。
票据金额有误的,必须由出具单位重开,否则不能作为
报销凭证。
()每张票据后面须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审批人在报销单封面上签字后方能作为报销凭据。
对于金额、尺寸较小,张数较多的票据(如公交车票),可编织一张汇总表,汇总表注明经手人、证明人,即可作为报账凭据。
()办公用品票据金额为元以下的票据,可不附购物清单,直接办理报销手续。
对于批量购买办公用品品,原则上票据金额为元(含元)以上,要素“单位”填“批”,品名为“办公用品”、“用品”等发票,必须附加销货单位出具的销货明细账或购物清单(加盖销货单位印章),方可报销。
否则,一律不予报销。
发票和清单的章要一致。
()单张发票金额大于元,需提供发票验真。
发票验真单上必须有详细的税额、发票开具的单位(销方名称等)、开票日期等等;
()每张发票需附带相对应的刷卡的小票(存根)。
()印刷费:打印、复印都需附明细单(加盖打印店章);打印、复印超过元要上交情况说明书,以下内容要详细附在里面:打印内容、张数(含份数)、时间、原因(使用说明)加盖学院公章。
、经费报销要求
()指导教师差旅费:交通费,凭票据实报实销。
海口市内若为自驾车,需在申请预算时注明,并附说明往返地点、里程,报销单内提供油票、刷公务卡的小票,发票日期和实际日期要相符,发票抬头是海南师范大学。
租用校车则没有交通费补贴,和学生共同租车前往不再发放交通费。
住宿费:凭当地住宿发票实报实销,发票上要将住房明细备注好。
明细具体为天数、单价、总额。
海口市外出差按每天住宿费不超过元,每天出差补贴元,报销时需要学院提供说明,报销按头尾各一天给予补贴。
其它中间时间段,由学院
根据指导教师的实际开展工作情况,从学院自有基金给予适当课酬补贴。
注意:如果发票上无法备注具体明细,请打印一份盖有酒店财务章的具体明细。
()校外教师劳务费:提供发放劳务费发放表、身份证复印件、税票(超过元提供)等。
劳务费发放表含有指导的教师的姓名、身份证号、开户行地址、工行帐号、发放标准、发放总金额等信息(见附件、)。
造表时需注需把海口市工行放在一张表,其它银行(包含非海口市内的工行)放在一张表,发放表还须盖章(详情见附件),若当月累计超过元需要到税务局开税票(详情见附件)。
名称为:年学院专业实习(见习)劳务费。
发放人数超过人,需同时提供电子版到财务处。
()委托业务费:提供发放管理费的表。
管理费不超过总预算的。
发放管理费的表需提供实习、见习单位的名称、银行账号、开户行地址(非个人账户),盖学院章报送财务处,将由我校财务处直接转账。
()租凭费:租车需要提供与租车公司签订的租凭合同和有关票据报销。
()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教学业务维持费):学生实习、见习期间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与耗材费等支出,经费包干使用,直接转至学生个人账户。
需提供学生发放表:含有序号、学生姓名、专业、身份证号、银行账号、发放标准等信息。
该表需提加盖院章,并同时提供电子版到账务处。
*注意:上报材料时候,把学生报销、教师报销、学院报销分开贴报销单,避免混淆。
所有费用的材料请按顺序、整齐粘贴在绿皮报销单内。
差旅费填白色差旅费报销单。
四、报销单说明
•封面:除教师差旅费使用白色差旅报销单外,其它都使用绿皮报销单。
报销人:责任单位指定人
联系电话:报销人
•发票确认单:报销人签字、填写报销日期。
海口市外出差按每天住宿费不超过元,每天出差补贴元,报销时需要学院提供说明,报销按头尾各一天给予补贴。
其它中间时间段,由学院根据指导教师的实际开展工作情况,从学院自有基金给予适当课酬补贴。
海口市外出差按每天住宿费不超过元,每天出差补贴元,报销时需要学院提供说明,报销按头尾各一天给予补贴。
其它中间时间段,由学院根据指导教师的实际开展工作情况,从学院自有基金给予适当课酬补贴。
报销单粘贴顺序说明:
附件:
年学院专业实习(见习)校外教师劳务费
制表人:盖章:学院
日期:年月日
5 / 8
附件
年学院专业实习(见习)校外教师劳务费
汇总总金额:
制表人:盖章:学院
6 / 8
附件:年学院专业学生实习(见习)补贴
制表人:盖章:学院
7 / 8
8 /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