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三量”管理
##煤矿“三量”管理制度

煤矿“三量”管理制度为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的通知》(煤安监技装〔2018〕23号)文件精神,保证矿井采掘计划接续正常和煤矿的安全生产,实现矿山的可持续发展,特制订煤矿《三量管理制度》:一、三量管理领导机构设置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成员:各安全生产副总、调度室、机械化科、生产技术科、规划科、总工办、地质测量科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下设三量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质测量科主任:科长二、三量管理职责的划分矿长是三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具体负责三量管理的技术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井三量管理的日常工作,同时负责矿井三量图纸、报表的审批工作。
地质测量科科长负责协助总工程师开展日常三量的技术管理工作,监督指导三量图纸、报表的编制工作。
地质测量科是矿井三量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矿井三个煤量图纸、报表的计算和上报工作,对在矿井生产中发现“三量”可采期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及时向总工程师报告并协助相关生产科室调整采掘计划,确保矿井三量可采期符合国家规定。
(一)矿各级领导对合理开采煤炭资源,提高资源回采率和保证矿井各类回采率指标达到计划要求负责。
负责决策矿井各煤层开采的配比、支架选型,负责追究由个人或单位原因造成的重大的煤炭资源损失人员的责任。
(二)总工办必须对矿井、水平、采区、工作面开采设计的先进性和合理性负责,设计回采率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积极推进无煤柱开采等新技术,合理留设各种煤柱;编制或修订不少于24个月的采掘工作面接续;监督井巷工程按设计施工,若因设计不合理造成的损失,由设计部门负责。
(三)规划发展科人员应了解生产现场情况,按采煤工作面设计、地质说明书合理制定采、掘计划指标,确保采、掘计划的制定符合现场生产实际。
(四)机械化科人员要合理分析现场资源回收与安全的关系,督促区队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努力提高资源回采率,要加强工作面验收,合理分配煤量;配备与煤层厚度相匹配的架型,研究提高支架加大采高的可能性,为合理开采和多回收煤炭资源创造条件;对采煤工作面加强技术管理,尽可能提高资源回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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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三量”管理制度为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的通知》(煤安监技装〔2018〕23号)文件精神,保证矿井采掘计划接续正常和煤矿的安全生产,实现矿山的可持续发展,特制订煤矿《三量管理制度》:一、三量管理领导机构设置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成员:各安全生产副总、调度室、机械化科、生产技术科、规划科、总工办、地质测量科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下设三量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质测量科主任:科长二、三量管理职责的划分矿长是三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具体负责三量管理的技术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井三量管理的日常工作,同时负责矿井三量图纸、报表的审批工作。
地质测量科科长负责协助总工程师开展日常三量的技术管理工作,监督指导三量图纸、报表的编制工作。
地质测量科是矿井三量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矿井三个煤量图纸、报表的计算和上报工作,对在矿井生产中发现“三量”可采期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及时向总工程师报告并协助相关生产科室调整采掘计划,确保矿井三量可采期符合国家规定。
(一)矿各级领导对合理开采煤炭资源,提高资源回采率和保证矿井各类回采率指标达到计划要求负责。
负责决策矿井各煤层开采的配比、支架选型,负责追究由个人或单位原因造成的重大的煤炭资源损失人员的责任。
(二)总工办必须对矿井、水平、采区、工作面开采设计的先进性和合理性负责,设计回采率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积极推进无煤柱开采等新技术,合理留设各种煤柱;编制或修订不少于24个月的采掘工作面接续;监督井巷工程按设计施工,若因设计不合理造成的损失,由设计部门负责。
(三)规划发展科人员应了解生产现场情况,按采煤工作面设计、地质说明书合理制定采、掘计划指标,确保采、掘计划的制定符合现场生产实际。
(四)机械化科人员要合理分析现场资源回收与安全的关系,督促区队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努力提高资源回采率,要加强工作面验收,合理分配煤量;配备与煤层厚度相匹配的架型,研究提高支架加大采高的可能性,为合理开采和多回收煤炭资源创造条件;对采煤工作面加强技术管理,尽可能提高资源回采率。
煤矿“三量”管理制度

煤矿“三量”管理制度为全面学习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防煤矿采掘接续紧暂行办法>的通知》(煤安监技装〔2018〕23号)文件精神,保证矿井采掘计划接续正常和煤矿的安全生产,实现矿山的可持续发展,特制订煤矿《三量管理制度》:一、三量管理领导机构设置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成员:各安全生产副总、调度室、机械化科、生产技术科、规划科、总工办、地质测量科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下设三量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质测量科主任:科长二、三量管理职责的划分矿长是三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具体负责三量管理的技术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井三量管理的日常工作,同时负责矿井三量图纸、报表的审批工作。
地质测量科科长负责协助总工程师开展日常三量的技术管理工作,监督指导三量图纸、报表的编制工作。
地质测量科是矿井三量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矿井三个煤量图纸、报表的计算和上报工作,对在矿井生产中发现“三量”可采期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及时向总工程师报告并协助相关生产科室调整采掘计划,确保矿井三量可采期符合规定。
(一)矿各级领导对合理开采煤炭资源,提高资源回采率和保证矿井各类回采率指标达到计划要求负责。
负责决策矿井各煤层开采的配比、支架选型,负责追究由个人或单位原因造成的重大的煤炭资源损失人员的责任。
(二)总工办必须对矿井、水平、采区、工作面开采设计的先进性和合理性负责,设计回采率必须达到规定标准,积极推进无煤柱开采等新技术,合理留设各种煤柱;编制或修订不少于24个月的采掘工作面接续;监督井巷工程按设计施工,若因设计不合理造成的损失,由设计部门负责。
(三)规划发展科人员应了解生产现场情况,按采煤工作面设计、地质说明书合理制定采、掘计划指标,确保采、掘计划的制定符合现场生产实际。
(四)机械化科人员要合理分析现场资源回收与安全的关系,督促区队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努力提高资源回采率,要加强工作面验收,合理分配煤量;配备与煤层厚度相匹配的架型,研究提高支架加大采高的可能性,为合理开采和多回收煤炭资源创造条件;对采煤工作面加强技术管理,尽可能提高资源回采率。
煤矿三量管理制度

煤矿三量管理制度煤矿“三量”管理制度为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的通知》(煤安监技装〔〕23号)文件精神,保证矿井采掘计划接续正常和煤矿的安全生产,实现矿山的可持续发展,特制订煤矿《三量管理制度》:一、三量管理领导机构设置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成员:各安全生产副总、调度室、机械化科、生产技术科、规划科、总工办、地质测量科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下设三量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质测量科主任:科长二、三量管理职责的划分矿长是三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具体负责三量管理的技术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井三量管理的日常工作,同时负责矿井三量图纸、报表的审批工作。
地质测量科科长负责协助总工程师开展日常三量的技术管理工作,监督指导三量图纸、报表的编制工作。
地质测量科是矿井三量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矿井三个煤量图纸、报表的计算和上报工作,对在矿井生产中发现“三量”可采期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及时向总工程师报告并协助相关生产科室调整采掘计划,确保矿井三量可采期符合国家规定。
(一)矿各级领导对合理开采煤炭资源,提高资源回采率和保证矿井各类回采率指标达到计划要求负责。
负责决策矿井各煤层开采的配比、支架选型,负责追究由个人或单位原因造成的重大的煤炭资源损失人员的责任。
(二)总工办必须对矿井、水平、采区、工作面开采设计的先进性和合理性负责,设计回采率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积极推进无煤柱开采等新技术,合理留设各种煤柱;编制或修订不少于24个月的采掘工作面接续;监督井巷工程按设计施工,若因设计不合理造成的损失,由设计部门负责。
(三)规划发展科人员应了解生产现场情况,按采煤工作面设计、地质说明书合理制定采、掘计划指标,确保采、掘计划的制定符合现场生产实际。
(四)机械化科人员要合理分析现场资源回收与安全的关系,督促区队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努力提高资源回采率,要加强工作面验收,合理分配煤量;配备与煤层厚度相匹配的架型,研究提高支架加大采高的可能性,为合理开采和多回收煤炭资源创造条件;对采煤工作面加强技术管理,尽可能提高资源回采率。
最新煤矿三量管理制度

最新煤矿三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全生产政策,规范煤矿生产经营行为,保障安全生产,促进煤炭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生产经营单位。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三量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实施程序和要求,确保煤矿安全稳定生产。
第二章重点监管第四条三量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瓦斯、煤尘和温度三项重点监管,其中:(一)瓦斯:煤矿瓦斯是最主要的安全隐患,应当加强瓦斯的监测和相关管理措施,确保瓦斯浓度在安全范围内。
(二)煤尘:煤尘是煤矿爆炸的主要诱因,必须加强对煤尘的管理和控制,防止煤尘爆炸发生。
(三)温度:煤矿内部温度对矿井通风和作业人员的健康安全有重要影响,应当加强对矿井内部温度的监测和管理。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五条三量管理制度的实施要求由煤矿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由安全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执行。
第六条安全管理部门要保证瓦斯、煤尘和温度的监测设备设施完好,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可靠。
第七条生产作业部门要严格按照三量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生产作业,并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汇报监测数据和生产情况。
第四章巡检监测第八条煤矿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三量巡检监测制度,对瓦斯、煤尘和温度开展定期巡检监测。
第九条巡检监测工作由专业人员负责,定期对煤矿内部瓦斯、煤尘和温度进行检测,并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上报监测结果。
第十条对于有异常情况的矿井,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矿井内部的瓦斯、煤尘和温度处于安全状态。
第五章控制措施第十一条对于瓦斯浓度超标的矿井,在保证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要停止作业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瓦斯,并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对于煤尘浓度超标的矿井,要加强通风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煤尘浓度,并进行相关处理。
第十三条对于温度异常的矿井,要加强通风设备管理,确保矿井通风畅通,并进行必要的降温措施。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煤矿生产经营单位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依法给予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煤矿“三量”管理制

煤矿“三量”管理制度为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的通知》(煤安监技装〔2018〕23号)文件精神,保证矿井采掘计划接续正常和煤矿的安全生产,实现矿山的可持续发展,特制订煤矿《三量管理制度》:一、三量管理领导机构设置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成员:各安全生产副总、调度室、机械化科、生产技术科、规划科、总工办、地质测量科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下设三量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质测量科主任:科长二、三量管理职责的划分矿长是三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具体负责三量管理的技术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井三量管理的日常工作,同时负责矿井三量图纸、报表的审批工作。
地质测量科科长负责协助总工程师开展日常三量的技术管理工作,监督指导三量图纸、报表的编制工作。
地质测量科是矿井三量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矿井三个煤量图纸、报表的计算和上报工作,对在矿井生产中发现“三量”可采期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及时向总工程师报告并协助相关生产科室调整采掘计划,确保矿井三量可采期符合国家规定。
(一)矿各级领导对合理开采煤炭资源,提高资源回采率和保证矿井各类回采率指标达到计划要求负责。
负责决策矿井各煤层开采的配比、支架选型,负责追究由个人或单位原因造成的重大的煤炭资源损失人员的责任。
(二)总工办必须对矿井、水平、采区、工作面开采设计的先进性和合理性负责,设计回采率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积极推进无煤柱开采等新技术,合理留设各种煤柱;编制或修订不少于24个月的采掘工作面接续;监督井巷工程按设计施工,若因设计不合理造成的损失,由设计部门负责。
(三)规划发展科人员应了解生产现场情况,按采煤工作面设计、地质说明书合理制定采、掘计划指标,确保采、掘计划的制定符合现场生产实际。
(四)机械化科人员要合理分析现场资源回收与安全的关系,督促区队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努力提高资源回采率,要加强工作面验收,合理分配煤量;配备与煤层厚度相匹配的架型,研究提高支架加大采高的可能性,为合理开采和多回收煤炭资源创造条件;对采煤工作面加强技术管理,尽可能提高资源回采率。
矿井 三量 管理制度

矿井三量管理制度一、瓦斯三量管理制度1. 瓦斯情况的三量在矿井中,瓦斯是一种常见的危险气体,一旦达到一定的浓度就可能引发爆炸事故。
因此,必须建立瓦斯情况的三量管理制度。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定期对矿井进行瓦斯抽采,确保矿井内瓦斯浓度不超过安全标准。
(2)矿工进入作业区域前,必须进行瓦斯浓度检测,确保作业安全。
(3)矿井内设置瓦斯检测仪,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校准。
2. 瓦斯事故的处理一旦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援和灭火。
同时,要进行事故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及时改进管理制度,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故。
3. 瓦斯三量管理人员的职责负责瓦斯情况的三量管理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矿井瓦斯情况,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同时,要加强对矿工的培训,提高他们对瓦斯危险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二、煤尘三量管理制度1. 煤尘情况的三量煤尘是另一种常见的危险因素,一旦浓度过高就可能引发火灾事故。
因此,必须建立煤尘情况的三量管理制度。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定期对矿井内部进行清扫,清除煤尘积聚。
(2)矿工进入作业区域前,必须进行煤尘检测,确保作业安全。
(3)设置煤尘监测仪,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校准。
2. 煤尘事故的处理一旦发生煤尘火灾事故,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援和灭火。
同时,要进行事故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及时改进管理制度,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故。
3. 煤尘三量管理人员的职责负责煤尘情况的三量管理的人员必须熟悉相关的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同时,要加强对矿工的安全教育,提高他们对煤尘危险的认识和防范能力。
三、温度三量管理制度1. 温度情况的三量在矿井中,温度的变化对于矿工的工作和生活都有一定的影响。
因此,必须建立温度情况的三量管理制度。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定期对矿井内部的温度进行监测,确保工作环境的舒适度。
(2)根据矿井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矿工的工作安全。
煤矿“三量”管理制度

煤矿“三量”管理制度为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V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的通知》(煤安监技装〔2018〕23号)文件精神,保证矿井采掘计划接续正常和煤矿的安全生产,实现矿山的可持续发展,特制订煤矿《三量管理制度》:一、三量管理领导机构设置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成员:各安全生产副总、调度室、机械化科、生产技术科、规划科、总工办、地质测量科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下设三量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质测量科主任:科长二、三量管理职责的划分矿长是三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具体负责三量管理的技术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井三量管理的日常工作,同时负责矿井三量图纸、报表的审批工作。
地质测量科科长负责协助总工程师开展日常三量的技术管理工作,监督指导三量图纸、报表的编制工作。
地质测量科是矿井三量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矿井三个煤量图纸、报表的计算和上报工作,对在矿井生产中发现“三量”可采期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及时向总工程师报告并协助相关生产科室调整采掘计划,确保矿井三量可采期符合国家规定。
(一)矿各级领导对合理开采煤炭资源,提高资源回采率和保证矿井各类回采率指标达到计划要求负责。
负责决策矿井各煤层开采的配比、支架选型,负责追究由个人或单位原因造成的重大的煤炭资源损失人员的责任。
(二)总工办必须对矿井、水平、采区、工作面开采设计的先进性和合理性负责,设计回采率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积极推进无煤柱开采等新技术,合理留设各种煤柱;编制或修订不少于24 个月的采掘工作面接续;监督井巷工程按设计施工,若因设计不合理造成的损失,由设计部门负责。
(三)规划发展科人员应了解生产现场情况,按采煤工作面设计、地质说明书合理制定采、掘计划指标,确保采、掘计划的制定符合现场生产实际。
(四)机械化科人员要合理分析现场资源回收与安全的关系,督促区队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努力提高资源回采率,要加强工作面验收,合理分配煤量;配备与煤层厚度相匹配的架型,研究提高支架加大采高的可能性,为合理开采和多回收煤炭资源创造条件;对采煤工作面加强技术管理,尽可能提高资源回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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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三量”管理
一、“三量”的意义
“三量”是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和回采煤量的简称。
这是为了保证开采水平(阶段)、采区和回采工作面的正常接续,以便及时掌握采掘关系动态的指标。
二、矿井生产前的三个阶段
1、基本巷道的开拓阶段
2、采区主要巷道的准备阶段
3、形成回采工作面的回采巷道切割阶段
三、“三量”的具体定义
1、开拓煤量
从井筒、井底车场、主要运输大巷、主要回风大巷、主要石门、采区石门等是开拓巷道,完成这些开拓巷道获得的可采储量,称为开拓煤量。
2、准备煤量
如采区上山、采区机电硐室、采区溜煤眼、采区车场等为一个采区服务的巷道为准备巷道,完成这些巷道获得的可采储量,称为准备煤量。
3、回采煤量
在采区范围内为一个回采工作面服务的运输、通风巷道和回采工作面开切眼等工程,完成这些工程获得的可采煤量,称为回采煤量。
一般来说,“三量”越大,对正常接续回采工作越有保障。
从经济
而言,“三量”过多意味着开掘巷道工程就越多,这将增加巷道的维护费,造成投资过早和浪费资金的后果。
因此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出最经济而又能保证正常接续所必须的“三量”可采期。
四、“三量”的计算
生产矿井“三量”可采期按一下公式计算:
开拓煤量可采期(年)=期末开拓煤量/当年计划年产量
准备煤量可采期(月)=期末回采煤量/当年平均月计划产量
回采煤量可采期(月)=期末回采煤量/当年平均月计划产量(不包括计划掘进煤量)
五、“三量”的规定
我国规定开拓煤量的可采期限一般为3~5年以上,准备煤量的可采期限一般为1年以上,回采煤量的可采期限为4~6月以上。
六、改善接续紧张
应努力提高掘进机械化程度和掘进速度,加强地质工作,减少无效进尺,改进开拓方式和巷道布置,改革采煤方法,降低掘进率,保证矿井持续地实现稳产高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