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科学技术协会文件
青岛市科学技术协会

青岛市科学技术协会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青岛市科学技术局Array青岛市环境保护局青岛市知识产权局青岛市体育局共青团青岛市委员会青岛市妇女联合会青科协字[2009]36号关于公布第24届青岛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奖名单的通知各区市科协、教体局、文明办、科技局、环保分局(环保局)、团委、妇联、市少年科学院:由市科协、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知识产权局、市体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共同主办的第24届青岛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已圆满结束。
在基层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和比赛的基础上,本届大赛共收到来自全市12个区市和市少年科学院申报的各类参评项目368项,其中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191项,科技实践活动34项,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107项,科技辅导员创新成果项目15项和科技教育活动方案共21项。
经过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对各项目申报材料的资格审查、评委会专家们根据《第24届青岛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认真初评,以及终评展示、问辩等评审程序,评出了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奖146项,其中一等奖36项、二等奖43项、三等奖67项;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奖34项,其中一等奖6项、二等奖9项、三等奖19项;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奖64项,其中一等奖13项、二等奖19项、三等奖32项;科技教育活动方案奖21项,其中一等奖3项、二等奖7项、三等奖11项;科技辅导员创新成果奖15项,其中一等奖2项、二等奖8项、三等奖5项;优秀组织奖27项。
现将各项目获奖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第24届青岛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奖名单青岛市科学技术协会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青岛市科技局青岛市环境保护局青岛市知识产权局青岛市体育局共青团青岛市委员会青岛市妇女联合会二○○九年五月十一日主题词:青少年科技创新获奖通知抄报:山东省科协科普部山东省教育厅基教处青岛市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2009年5月日印发共印200份附件:第24届青岛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奖名单一、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奖二、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奖三、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奖四、科技辅导员创新成果奖五、科技教育活动方案奖六、优秀组织奖1. 青岛第二中学2. 青岛第五十八中学3. 市南区教育体育局4. 青岛大学附属中学5. 青岛德县路小学6. 青岛宁夏路第二小学7. 市北区教育体育局8. 青岛宁安路小学9. 青岛洮南路小学10. 青岛台东六路小学11. 青岛市四方区少年儿童活动中心12. 青岛四方小学13. 青岛四流南路第一小学14. 青岛第64中学15. 崂山区第11学中16. 崂山东韩小学17. 崂山沙子口小学18. 开发区薛家岛小学19. 开发区教育体育局20. 平度市科学技术协会21. 平度市教育体育局22. 即墨市创新学校23. 即墨市第二职业中专24. 莱西市教育体育局25. 莱西市洙诃小学26. 胶州市第一中学27. 胶南市教育体育局。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度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度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2.03•【字号】青政发[2013]7号•【施行日期】2013.0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奖励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度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青政发〔2013〕7号)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鼓励科技创新,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根据《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193号),经市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审定、市科技局审核,市政府决定:授予赵法箴、张嗣瀛2人2012年度青岛市科学技术最高奖;授予“我国东部陆架海区海洋动力环境变化及其机制”1项成果青岛市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哺乳动物卵母细胞发生的分子调节机制”等6项成果青岛市自然科学奖二等奖,“维生素补充对机体抗氧化能力的改善作用及机制研究”等7项成果青岛市自然科学奖三等奖;授予“Ni(Fe)-Al/陶瓷微粒过滤体及梯度涂层技术”1项成果青岛市技术发明奖一等奖,“乳氟禾草灵原药合成”等6项成果青岛市技术发明奖二等奖,“一种离子色谱用重金属阳离子分离填料的合成方法和产品”1项成果青岛市技术发明奖三等奖;授予“高亮度LED光源在新型腹腔内窥系统中研发与应用”等13项成果青岛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岩体基坑地下室抗浮设计与施工关键技术研究”等48项成果青岛市科技进步奖二等奖,“水分散型两性聚丙烯酰胺关键制备技术”等67项成果青岛市科技进步奖三等奖;授予伊恩·史密斯等3名外籍专家青岛市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希望获奖人员和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成绩。
全市科学技术工作者要向获奖者学习,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加强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推进科技成果的转化,不断提高科学技术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为我市加快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青科规[202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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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正文:----------------------------------------------------------------------------------------------------------------------------------------------------关于印发《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区(市、功能区)、西海岸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根据《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市政府令193号),市科技局修订了《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2020年7月29日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根据《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市科学技术最高奖、市自然科学奖、市技术发明奖、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和青岛市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推荐、评审、授奖等各项活动。
第三条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鼓励团结协作、联合攻关,鼓励自主创新,鼓励攀登科学技术高峰,促进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结合,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营造鼓励创新创业的环境,努力造就和培养一流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和一线创新人才,加速打造国家东部沿海重要的创新中心。
第四条市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突出科技成果质量、效果和影响以及相关人员的贡献,对市科学技术最高奖、市自然科学奖、市技术发明奖、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和青岛市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实施分类评价,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
第五条市科学技术奖授予在科学发现、技术发明和促进科学技术进步等方面做出创造性突出贡献的个人或者组织。
同一项目授奖个人、组织按照贡献大小排序。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7.09•【字号】青政发〔2019〕13号•【施行日期】2019.07.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奖励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充分发挥科技创新支持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作用,根据《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规定,经市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核定,市政府决定:授予陈维强青岛市科学技术最高奖;授予“多种新型纳米材料的功能化设计与构建及其理论与应用基础研究”等11项成果青岛市自然科学奖,其中一等奖2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3项;授予“千吨级非晶磁粉芯的制备技术及产业化”等5项成果青岛市技术发明奖,其中一等奖空缺、二等奖3项、三等奖2项;授予“全自动化集装箱码头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等129项成果青岛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其中一等奖14项(含创新团队成果1项)、二等奖69项(含科技创业成果3项)、三等奖46项(含科技创业成果4项);授予外籍专家戴维·萨雷特青岛市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希望获奖人员和单位珍惜荣誉,勇攀高峰,不断取得新成绩。
全市科学技术工作者要以获奖者为榜样,瞄准产业发展的科技前沿,直面问题、迎难而上,加速成果转化应用,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为科技引领城建设作出贡献。
附件:2018年度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名单青岛市人民政府2019年7月9日附件2018年度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名单青岛市科学技术最高奖(共1人)陈维强陈维强,男,1968年出生,博士、高级工程师,海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青岛海信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技术专家委员会委员。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科技创新战略研究计划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科技创新战略研究计划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0.09.03•【字号】青科规[2020]4号•【施行日期】2020.09.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印发《青岛市科技创新战略研究计划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各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财政局,西海岸新区科技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强化青岛市科技创新战略研究,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意见》(青发〔2016〕24号)、《青岛市关于完善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政策的实施意见》(青办发〔2017〕14号)、《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青科规〔2019〕2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细则。
现印发,请遵照执行。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财政局2020年9月3日青岛市科技创新战略研究计划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青岛市科技创新战略研究,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意见》(青发〔2016〕24号)、《青岛市关于完善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政策的实施意见》(青办发〔2017〕14号)、《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青科规〔2019〕2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青岛市科技创新战略研究计划(以下简称“战略研究计划”)是青岛市科技计划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通过支持开展多学科、多层次的应用理论和对策研究活动,为提升科技创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供重要智力成果支撑。
第三条市科技局是战略研究计划主管部门,负责政策制定、布局设计、项目遴选、监督管理、成果运用、绩效评价等,并委托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开展计划项目受理、过程管理和验收评估等。
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资金下达、绩效再评价等工作。
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承担主体责任,按照计划项目任务书约定及相关规定使用项目资金。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2005年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2005年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3.15•【字号】青政发[2006]12号•【施行日期】2006.03.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奖励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2005年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青政发〔2006〕12号2006年3月15日)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及全国科学技术大会精神,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奖励为我市科学技术事业进步、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市政府令第142号)的规定,经市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审定和市科学技术局审核,市政府决定:一、授予“TR微电净水技术”等3项成果2005年青岛市技术发明二等奖,“全自动消毒洗菜机XCJ100-HF研发”等2项成果2005年青岛市技术发明三等奖;二、授予“弹流润滑的热粘度楔机理研究”等3项成果2005年青岛市自然科学一等奖,“栉孔扇贝大规模死亡的病因与病原研究”等7项成果2005年青岛市自然科学二等奖,“沿成层介质分界面传播的表面波和侧面波的研究”等9项成果2005年青岛市自然科学三等奖;三、授予“数字流媒体播放系统及3A科技系统在数字高清晰彩色电视的应用”等15项成果2005年青岛市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模块化制冷机组智能优化控制系统”等57项成果2005年青岛市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家庭媒体中心”等80项成果2005年青岛市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四、授予林志华(JoshuaLin)等3人2005年青岛市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希望获奖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成绩。
全市科学技术工作者要向获奖科技人员学习,发扬不断创新、刻苦钻研、团结协作、勇攀高峰的精神,加强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不断提高我市科学技术发展水平和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把我市建设成为全国重点中心城市和世界知名特色城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9.09•【字号】•【施行日期】2020.09.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奖励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根据《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规定,经市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核定,市政府决定:授予中国海洋大学李华军、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刘占杰青岛市科学技术最高奖;授予“海洋浪致混合理论研究及模式应用”等10项成果青岛市自然科学奖,其中一等奖2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3项;授予“花生离体诱变及精准高效高油新品种培育技术”等6项成果青岛市技术发明奖,其中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授予“单桶洗全自动洗衣机关键技术的研究及产业化”等132项成果青岛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其中一等奖12项(含创新团队成果2项)、二等奖78项(含科技创业成果1项)、三等奖42项;授予诺索夫斯基·阿纳多利等5名外籍专家青岛市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全市科学技术工作者要向李华军、刘占杰及全体获奖者学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发扬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努力破解创新发展难题,全力推进科技引领城建设攻势,为打造国家东部沿海重要的创新中心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9年度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名单青岛市人民政府2020年9月9日附件2019年度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名单青岛市科学技术最高奖(共2人)李华军李华军,男,1962年出生,中国海洋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副校长,中国工程院院士。
主要从事海洋工程安全与防灾领域的研究与工程实践。
兼任国际涉海合作研究联盟的秘书长、教育部海洋工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和青岛高级专家协会会长。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青科规(2021)16号)各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西海岸新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改革提效,市科技局研究制定了《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11月30日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根据国家、山东省和青岛市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青岛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利用市财政科技专项资金资助并组织实施的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根据全市科技创新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由市科技局组织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法人单位或外地法人单位承担,在一定期限内开展的各类科技创新活动。
第四条项目管理遵循权责清晰、程序规范、监管有力、需求牵引、绩效导向的原则,持续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充分激发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构建科学、规范、高效、诚信的科技管理体系。
第二章组织管理和职责第五条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包括:市科技局、项目主管单位、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管理专业机构。
第六条市科技局是科技计划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1.研究制定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制度规范。
2.根据国家、省和市科技创新规划和各级工作部署,提出科技计划总体布局,确定年度支持的重点领域和方向,编制科技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和项目申报指南,建立项目库。
3.组织项目申报、评审、立项、验收,开展项目实施和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开展绩效管理。
4.负责项目立项、重大事项调整、终止和撤销,协调解决执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5.确定承接具体管理工作的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并对其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对项目主管单位、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科技评审专家等实施信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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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科学技术协会文件青科协字〔2019〕24号关于组织申报青岛市科协2019年度学会重点活动项目的通知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的职责定位,充分发挥科协人才、智力、组织优势,不断提升科协组织能力和服务能力,助力我市发起的海洋攻势、乡村振兴攻势、“双招双引”攻势、“高端制造业+人工智能”攻势、科技引领城建设攻势、军民融合发展攻势。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青岛市科协将开展2019年度学会重点活动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主体申报主体为青岛市科协所属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学会联合体、学会院士站创新联合体、学会服务站。
不接受个人名义的申报。
二、申报程序与项目管理流程(一)采取网上公开申报、形式审查、项目初审、签订委托协议、组织开展活动、提交项目总结报告、第三方绩效评估、市科协审定、拨付经费的程序进行项目申报及管理。
(二)通过《青岛科协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网上项目申报,填写《青岛市科学技术协会学会重点活动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
申报项目时,各申报单位应严格审核,确保申报项目质量。
(三)市科协学会部对网上申报的项目形式审查通过后,申报单位将申报书导出,并签名、盖章,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市科协学会部。
(四)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学会重点活动项目进行绩效评估,市科协根据评估结果,确定项目补助等级,给予相应的经费补助。
三、申报要求(一)所有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照《申报指南》申报,不符合《指南》要求、预算不合理、目标不明确、重复申报、一题多报及填报漏项、填报内容过于简单且未能表达清楚的,形式审查不通过。
(二)《申报书》内容要求准确详实。
凡在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后,将禁止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两年内申报市科协重点活动项目,已获准立项的即作撤销立项处理。
(三)一个项目填写一份申报书。
(四)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和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是申报单位正式会员。
(五)申报单位名称必须与银行账户开户名称一致,便于拨付项目经费。
学会联合体、学会院士站创新联合体填写牵头市级学会账户信息。
(六)申报单位应按照所申请的经费金额做好开支预算。
开支范围:必须是与项目活动直接相关的费用,包括会议费、培训费、资料费、差旅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会议费、培训费必须按青岛市财政有关文件要求的标准支出,报销凭证必须包括批准文件、会议通知、人员签到表、费用原始明细单据、合法有效的票据。
不得用于以下开支:1.人员工资、福利和奖金支出;2.日常办公、出国和业务招待支出;3.土建工程;4.办公设备设施的维修改造支出(不含党员活动室);5.罚款、还贷、捐赠、赞助、对外投资支出;6. 纪念品、礼品;7. 与项目活动无关的其他支出。
(七)为保证项目申报和评估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项目申报后,申报单位或项目负责人以及参加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第三方评估机构,申请进行申报辅导等。
(八)申报项目应在2019年内启动,2019年10月30日前完成评估的,经费当年拨付。
2019年11月1日后完成评估的,将根据下一年度经费情况,视情使用评估结果。
(九)署名要求:所有项目应在现场或有关材料中明确青岛市科协作为主办单位。
四、申报材料及方式(一)必须提供的申报材料1.申报书。
《申报书》中相关内容要完整填写。
2.创新驱动助力合作协议。
申报创新驱动助力工程项目(项目编号C2019ZL),应提供学会和企业的合作协议(复印件有效),协议中应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责任等。
(二)申报方式1.学术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网络系统登录路径:http://114.215.150.197/qdkx/,或通过市科协网站主页上的《青岛科协项目申报系统》登录,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
用户名和密码如有遗忘,可电话咨询:徐志扬85916832。
确认填写完毕在网上提交后,将申报系统生成的《申报书》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一式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按规定时间报送市科协学会部。
纸质申报材料内容与网上申报材料不一致的,形式审查为不合格。
2.申报时间网上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2019年4月28日前,4月29日后,网络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9年5月10日(邮递材料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
附件:青岛市科协2019年学会重点活动项目申报指南青岛市科学技术协会2019年3月27日附件青岛市科协2019年学会重点活动项目申报指南一、学术交流(一)学术沙龙(项目编号:X2019SL)项目内容:按照市委市政府“创新+三个更加”目标要求和“一三三五”工作思路,以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为引领,围绕我市发起的十五大攻势特别是海洋攻势、乡村振兴攻势、“双招双引”攻势、“高端制造业+人工智能”攻势、科技引领城建设攻势、军民融合发展攻势,以及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学科领域热门话题等,开展研讨交流,进行成果提炼。
项目要求:应有明确的主题,专家及约定发言人须6人以上。
沙龙结束后15日内,报送项目总结报告。
项目数量:15项经费额度:根据评估结果确定项目周期:2019年3月-10月申报单位:青岛市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学会联合体、学会院士站创新联合体。
区市科协、高校科协、有关单位须与市级学会联合申报。
(二)年会分会场(项目编号:X2019NH)项目内容:围绕青岛市第十七届学术年会主题,繁荣学术活动,开展学术交流、研讨或技术培训等活动。
项目要求:为营造年会氛围,项目主题要结合年会主题,项目开展时间为2019年9月份。
主办或承办的国家及省市级活动优先立项。
项目数量:15项经费额度:根据评估结果确定项目周期:2019年9月1日-30日申报单位:青岛市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学会联合体、学会院士站创新联合体。
(三)青岛学科发展论坛(项目编号:X2019XK)项目内容:加强学术品牌建设,为学科发展及科技人员水平能力提高服务,围绕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组织学术交流、人员培训等活动。
项目要求:项目以促进学科发展为目的,有明确的主题。
高层次、跨学科、跨地区、综合性会议,参会人数超过100人的学术交流活动,多学会联合举办的学术活动优先立项。
项目数量:20项经费额度:根据评估结果确定项目周期:2019年3月-10月申报单位:青岛市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学会联合体、学会院士站创新联合体。
区市科协、高校科协、有关单位须与市级学会联合申报。
(四)青岛科技创新论坛(项目编号:X2019CX)项目内容:聚焦我市十大重点产业和956产业新体系,集聚创新资源,提升创新成果,推动政产学研金服用协同创新,组织开展学术交流、研讨等活动。
项目要求:以助力创新驱动发展,服务创新型城市建设为目的,有明确的主题。
要整理论坛专家观点并形成《科技工作者建议》。
联合国家及省级学会参与的活动优先立项。
项目数量:20项经费额度:根据评估结果确定项目周期:2019年3月-10月申报单位:青岛市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学会联合体、学会院士站创新联合体。
区市科协、高校科协、有关单位须与所属学会联合申报。
二、创新驱动助力工程(项目编号:C2019ZL)项目内容:与区市科协、企业联合开展,为企业创新发展服务的科技战略咨询、科技成果会展推介、吸收转化先进技术、技术创新、协同攻关、引进重大新技术项目或生产线、共建科研基地、科技培训、促进企业人才成长等工作。
项目要求:学会与企业联合开展的会企合作、学会服务站开展的工作等,应提供合作协议一份,提供项目完成后的预期绩效。
项目数量:10项经费额度:根据评估结果确定项目周期:2018年11月-2019年10月申报单位:青岛市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学会联合体、学会院士站创新联合体,学会服务站。
区市科协、高校科协、有关单位须与市级学会联合申报。
三、科普活动(项目编号:K2019HD)项目内容:面向青少年、农民、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重点人群,围绕乡村振兴、海洋经济、生态环境保护、健康青岛等,开展系列或大型科普活动。
项目要求:结合我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主题,由市级学会主办,有完备的活动实施方案及科普宣教资源,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品牌科普活动。
项目数量:20项经费额度:根据评估结果确定项目周期:2019年3月-10月申报单位:青岛市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学会联合体、学会院士站创新联合体。
区市科协、高校科协、有关单位须与市级学会联合申报四、组织建设(一)学会换届(项目编号:Z2019HJ)项目内容:按照《社团登记管理条例》的要求,及时组织学会换届。
项目要求:学会管理制度健全,依照学会章程独立规范地开展活动;及时报送换届的相关材料,同意批复后按时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相关手续和流程符合规范。
项目数量:符合要求的实报数量经费额度:0.5万元/项(评估结果须合格以上等次)项目周期:2019年全年申报单位:青岛市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二)党员之家建设(项目编号:Z2019DJ)项目内容:加强学会党支部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在学会建设统一标准的党员活动室。
项目要求:学会有独立的办公场所,能提供30平方米以上的会议室作为党员活动室。
按照市科协党员活动室的标准和要求进行改建,组织党员活动,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项目数量:2项经费额度:2万元/项(评估结果须合格以上等次)项目周期:2019年3月-10月申报单位:青岛市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三)党员活动(项目编号:Z2019HD)项目内容:承办市科协社会组织党委组织的学会党建活动。
项目要求:按照市科协社会组织党委的工作要求,组织市级学会党建活动。
负责全年活动的筹划、组织、协调、实施等。
项目数量:1项经费额度:4万元/项(评估结果须合格以上等次)项目周期:2019年3月-10月申报单位:青岛市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四)项目申报平台维护及管理(Z2019GL)项目内容:根据青岛市科协学术项目实施要求和申报工作实际,负责网上申报系统的维护和管理,进一步充实完善项目申报平台功能。
项目要求:维护管理网上申报系统。
增加专家评审平台、工作总结提报平台。
项目能满足申报评审要求,简单方便,易于操作。
项目数量:1项经费额度:2万元/项(评估结果须合格以上等次)项目周期:2019年3月-10月申报单位:青岛市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五)学会联合体(Z2019XL)项目内容:围绕我市十大重点产业和“956”产业体系,面向大学科领域或全产业链,在专业相近或互补的学会间成立学会联合体,通过学会联合体促进成员之间的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服务我市产业转型升级,科技成果转化。
项目要求:由牵头单位向市科协申请,2019年新成立的,成员单位需3家以上,学科相近或互补,有明确的学会联合体名称和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