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民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中国科协学会创新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民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中国科协学会创新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民政部•【公布日期】2020.11.26•【文号】科协发学字〔2020〕31号•【施行日期】2020.11.26•【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中国科协民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中国科协学会创新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科协发学字〔2020〕31号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现将《关于进一步推动中国科协学会创新发展的意见》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国科协民政部2020年11月26日关于进一步推动中国科协学会创新发展的意见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党中央关于群团改革和社会组织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现就进一步推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学会)创新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学会是党和政府团结联系广大科技工作者的桥梁纽带,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科技强国的重要力量。
近年来,学会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在团结凝聚科技工作者促进科技创新、助力经济社会发展、深化国际科技合作、优化科技治理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但还存在吸引力凝聚力不够、科技战略支撑力不强、国际化程度不高等问题,有的学会在自身建设、规范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一些短板甚至突出问题。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了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要求将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加快建设科技强国。
面对新形势新挑战,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推动学会进一步创新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问题导向和方向引领,一手抓积极引导发展,一手抓严格规范管理,构建面向现代化的学会发展新格局,不断促进学会高质量发展。
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断强化政治引领、政治吸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科技社团发展之路;要突出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化培育一流学会、一流科技期刊和一流学术品牌,深度融入全球科技治理体系;要提升科技战略支撑能力,持续打造开放型、枢纽型、平台型学术组织,不断提升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的质量和效能;要更紧密地团结广大科技工作者,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汇聚科技创新的磅礴力量,不断向科学技术广度和深度进军。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奖励证书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奖励证书摘要:1.引言:介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奖励证书的背景和意义2.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简介:介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历史、宗旨和作用3.奖励证书的设立:说明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奖励证书的设立目的和意义4.奖励证书的种类:详细介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奖励证书的种类和涵盖领域5.评选标准和流程:阐述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奖励证书的评选标准和流程6.结束语:总结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奖励证书的价值和意义正文:中国科学技术协会(China Association for Science and Technology,简称CAST)成立于1958 年,是全国性、学术性、群众性的科学技术团体,是我国科学技术界的重要力量。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宗旨是促进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科学技术与经济的结合,促进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为了鼓励和表彰在科学技术领域做出杰出贡献的个人和团体,中国科学技术协会设立了一系列奖励证书。
这些奖励证书的设立旨在激发科技工作者的创新热情,推动我国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奖励证书主要分为以下几类:1.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这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设立的最高奖项,旨在表彰在科学技术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个人和团体。
2.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这是表彰在科学技术领域取得杰出成就、具有较高学术声誉和影响力的个人。
3.中国青年科技奖:这是表彰在科学技术领域取得优秀成果、年龄在40 周岁以下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4.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这是为了扶持和培养青年科技人才而设立的项目,选拔具有创新精神和发展潜力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5.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科普奖:这是表彰在科普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团体。
评选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奖励证书的过程分为申报、初审、评审和公示四个阶段。
申报单位或个人需按照规定时间提交申报材料,经过初审、评审和公示后,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科学技术创新部关于启动2022年度分领域发布高质量科技期刊分级目录工作的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科学技术创新部关于启动2022年度分领域发布高质量科技期刊分级目录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公布日期】2022.05.17•【文号】•【施行日期】2022.05.17•【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正文关于启动2022年度分领域发布高质量科技期刊分级目录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秘书处(办公室):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办好一流学术期刊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关于深化改革培育世界一流科技期刊的意见》,推动建设与世界科技强国相适应的科技期刊体系,助力我国科技期刊高质量发展,拟于2022年度继续开展高质量科技期刊分级目录发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和思路(一)总体目标在中国科协的统一部署下,发挥全国学会同行评议功能和相关研究机构作用,分领域发布科技期刊分级目录,逐步形成标准科学、分类合理、规则公平、共识广泛的科技期刊评价体系。
加大政策引导力度,推动同等级中外期刊在科技评价中等效使用,吸引更多高水平论文在国内优秀科技期刊发表,推动我国科技期刊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不断向世界一流水平迈进。
(二)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全国学会作为科学共同体的作用,广泛动员本领域学者专家参与同行评议,对国内外相关学术期刊进行择优遴选,以刊物内容质量、出版规范、学术声誉为评价标准,形成学科内具有高度共识的高质量科技期刊分级目录,推动国内优秀期刊与国外期刊同质等效。
鼓励联合国内高校、科研机构以及国际学术组织等形成共同认定、共同发布、共同使用的机制。
二、分级认定范围原则及方式(一)认定范围面向全球科技期刊,分领域遴选认定适用于我国优秀科技成果发表的高质量科技期刊。
(二)认定原则按照“价值导向、同行评议、等效使用”的原则,采取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推动中国高质量科技期刊与国外高水平期刊的等效使用。
(三)认定方式中国科协统一部署,相关全国学会分领域牵头实施。
科学技术协会章程

科学技术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协会名称】本协会正式名称为“科学技术协会”,英文名称为“Science and Technology Association”,以下简称本协会。
第二条【宗旨和任务】本协会是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学技术组织,以促进科学技术的研究与发展、加强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为宗旨。
本协会的任务是:开展科学技术研究与创新,促进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培养和储备科技创新人才,为国家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智力和技术支持。
第三条【组织形式】本协会为全国性、非营利性的科学技术社团组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以章程和会员大会决议为准则,独立行使法人权利,自负盈亏,资产独立。
第四条【行为准则】本协会的会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协会章程和会员大会决议,积极参与协会的科学技术活动,保护协会的声誉和利益,不得以协会名义从事非法活动。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会员组织】第六条【会员权益和义务】第七条【组织机构】本协会设立会员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第八条【会员大会】本协会会员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由会员组成。
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常务理事会召集。
会员大会的主要职责是审议协会的重要问题、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审查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等。
第九条【理事会】本协会设立理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四年。
理事会是协会的常设机构,负责决策重要事项,制定协会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协会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常务理事会】本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组成,主席为协会主席。
常务理事会是理事会的执行机构,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实施。
第十一条【专业委员会】本协会可以设立不同学科领域的专业委员会,由理事会决定设立并产生主任。
专业委员会负责开展学术研究、组织学术交流与合作等活动。
第十二条【秘书处】本协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协会的日常事务和会员管理工作,由常务理事会聘请秘书长和相关职员。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科普部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科普标准化项目申报的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科普部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科普标准化项目申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公布日期】2022.02.28•【文号】科协普函础字〔2022〕10号•【施行日期】2022.02.28•【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其他规定正文中国科协科普部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科普标准化项目申报的通知科协普函础字〔2022〕10号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科普部(科普工作委员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科普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科普部,各有关单位: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加强科普标准化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函普字〔2021〕240号),坚持科普服务供给侧改革,切实发挥标准对科普工作的指导作用,推动科普事业高质量发展,中国科协科普部依托全国科普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科普标委会”)组织实施2022年度科普标准化项目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及条件(一)申报对象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
(二)申报条件申报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非法人单位和个人申报。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在相应领域具有权威影响力。
3.具有项目实施能力和基础,配备专门团队,能提供实施项目所必备的保障条件。
4.熟悉科普工作及标准编制工作。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接受申报:(1)两年内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2)两年内被中国科协通报并限期整改的;(3)两年内未按要求完成中国科协科普部有关项目的。
二、项目设置(一)基础研究性项目基础研究性项目是指科普服务标准体系表中各个子体系上层规划类研究项目。
经费拨付方式为全额资助、分期拨付,通过立项评审后拨付该项目经费总额的60%,通过中期检查后拨付该项目经费总额的40%。
中国科协机构设置 -回复

中国科协机构设置-回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中国科协)是我国最具权威性、最具代表性的科学技术组织之一。
它致力于推进国家科技事业的发展,并承担着推动科技创新、加强学术交流、服务科技人才等多方面的重要使命。
中国科协的机构设置是协会发挥职能作用的组织架构,下面我们将一步一步回答[中国科协机构设置]。
中国科协的机构设置主要包括主席团、常务理事会、全体会议、常务机构和常设部门五个部分。
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这些机构的职能及设置。
首先是主席团。
主席团是中国科协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中国科协主席、副主席和常务副主席组成。
主席团的职责是主持全体会议、执行全体会议的决议、决定组织机构变动等。
其次是常务理事会。
常务理事会是中国科协的常设机构,主要由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知名科技工作者等组成。
常务理事会的职责包括批准协会章程、审议工作报告、决定协会重要事项等。
再次是全体会议。
全体会议是中国科协的决策机构,由协会会员代表组成,每届任期五年。
全体会议的职责是选举和产生协会领导机构、审议和决定协会的重要事项等。
接下来是常务机构。
常务机构是中国科协的重要部门,由理事会决定设立。
常务机构包括秘书长、副秘书长、组织等。
秘书长是常务机构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实施理事会决议、负责日常工作等。
最后是常设部门。
常设部门是中国科协的工作部门,根据协会工作需要设立。
目前,中国科协设有26个常设部门,包括科技计划与政策研究部、科技人才与教育部、科技传播与对外交流部等。
这些部门负责开展协会的各项工作,如科技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等。
总的来说,中国科协的机构设置体现了科协的组织架构和职能分工。
通过主席团、常务理事会、全体会议等机构的合作与协调,中国科协能够有效推进科技创新、加强学术交流、服务科技人才等工作,为我国科技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公布日期】1991.05.27•【文号】•【施行日期】1991.05.27•【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1991年5月27日通过)总则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简称中国科协)是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群众组织,由全国性学会、协会、研究会(简称学会)和地方科协组成,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纽带和发展科学技术事业的助手。
中国科协的宗旨是:团结和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促进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呼声,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科学技术工作者和科学技术团体服务。
中国科协贯彻“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倡导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精神,按照章程和民主办会的原则,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中国科协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参加国家科学技术政策、法规制定和国家事务的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
中国科协加强与国内外民间科学技术组织的广泛联系,为促进祖国统一、发展国际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服务。
第一章任务第一条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和经济发展。
第二条普及科学知识,推广先进技术,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
第三条编辑出版科学、技术和科普书、报、刊。
第四条促进并开展继续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
第五条开展民间国际科技交流活动,发展同国外的科技团体和科技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第六条开展决策论证,提出政策建议;进行科技咨询服务,兴办科技实体;接受委托承担科技项目评估、成果鉴定、技术职务资格评定等任务。
第七条加强所属团体之间的联系,促进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结合。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科学技术创新部关于开展第七届中国科协优秀科技论文遴选计划的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科学技术创新部关于开展第七届中国科协优秀科技论文遴选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公布日期】2022.04.07•【文号】•【施行日期】2022.04.07•【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正文关于开展第七届中国科协优秀科技论文遴选计划的通知各有关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秘书处(办公室),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办好一流学术期刊的重要指示,鼓励科技工作者将更多高水平研究成果在国内期刊发表,从源头推动我国科技期刊高质量发展,更好支撑科技自立自强,中国科协决定继续面向国内科技期刊遴选优秀科技论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按照《第七届中国科协优秀科技论文遴选计划实施方案》(见附件1),本届论文遴选工作分10个学科集群进行,每个学科集群遴选10篇优秀论文,共遴选不超过100篇优秀论文。
为充分发挥全国学会的学术优势和组织优势,高质量开展遴选工作,每个学科集群由1家全国学会牵头负责集群内论文遴选工作,向中国科协推荐10篇优秀论文。
中国科协将为每个牵头单位提供10万元工作经费,并对论文遴选组织工作进行过程监督和考核验收。
鼓励各全国学会结合中国科协优秀科技论文遴选计划,自行开展本学科领域优秀论文遴选活动。
二、遴选范围及名额(一)论文类别1.基础研究论文应具有重要创新价值、能够开拓和引领学科发展。
2.应用研究论文应具有巨大应用价值、能够破解所在领域工程与技术难题。
3. 综述型论文应反映某分支学科或重要专题的历史背景、研究现状、发展趋势,具有较高的情报学价值。
各学科集群遴选论文中,综述论文占比不超过10%,应用研究论文占比原则上不低于20%。
综述论文和基础研究论文定量引用数据原则上不低于同年度同学科的前10%。
如确需遴选引用数据低于前10%的综述论文或基础研究论文,须对成果的创新性、重要价值进行详细阐述。
(二)遴选范围2018年1月1日(含)起至今,发表在具有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的科技期刊上的优秀论文(不包括在增刊上发表的论文),往届已入选论文不重复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