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合同及资金支付管理办法一级制度2012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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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支付管理制度

资金支付管理制度

资金支付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及子公司资金管理,加强经营管理中各类资金支付流程的规范,提高内控管理水平,降低资金损失风险,因地制宜,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经营中与资金类资产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集团总部、各子公司及其下属部门。

第三条资金支付前的资产、商品或服务采购等流程规范,遵循集团相关固定资产管理、采购管理等流程制度规定。

第二部分现金管理制度第四条公司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资金收支需求,应通过银行账户收付款,尽量避免现金结算方式。

第五条公司日常备用现金不得超过人民币2万元,须存放于指定的保险箱。

库存现金超过规定限额时,须及时存入公司银行账户。

第六条现金收入要及时入账,不得坐支、挪用;严禁设账外小金库。

第七条每日现金收支,出纳须及时准确登记现金日记账,确保每日库存现金余额与现金日记账面余额账实相符。

第八条月末出纳须对现金进行盘点,主管会计须进行监盘,双方在现金盘点表签字确认。

若存在与账面不符事项,须核查原因;经核查存在异常情形的,须及时向财务总监汇报、处理。

第九条日常管理中发生现金收支情形时,出纳和经办人须在“收款单、报销单、借款单”等单据上,签字确认已收到相应款项,并标注“已收到现金”。

第十条公司现金的资金安全,出纳为直接责任人,财务总监负管理责任。

第三部分银行资金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公司在银行开立账户、注销账户、印鉴变更、人员变更等,影响公司银行账户资产安全的,须由经办人报经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批同意方可施行。

第十二条银行账户预留印鉴,即公司的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或其他预留个人印鉴),须由专人保管,且一人最多保管一类印鉴。

第十三条银行账户网上银行支付的操作流程,经办、复核环节须至少设置两人完成;不得由一人处理网银支付的所有环节。

第十四条银行账户网上银行的口令、密码、U盾等,相关责任人须妥善保管,并定期更新。

第十五条银行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由出纳申领并保管。

出纳须建立银行票据台账,及时、准确记录相关银行票据入库、使用。

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黄石邦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支付管理办法为加强公司资金业务管理,根据《会计法》和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资金归口管理第一条财务部是负责公司资金统一管理的部门。

第二条公司禁止设立小金库和账外账,禁止将公司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储,禁止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

第三条公司资金运用坚持“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的原则。

安全性指在资金筹集、运用、调拨过程中,保证结算安全及运用安全。

流动性指及时满足利润分配、调整资产结构对资金的需求,调拨合理,尽量避免资金闲置或集中积压。

效益性指高效规范运作资金,降低资金成本和风险,为公司获取最大经济效益。

第二章资金预算管理第四条月度资金计划月度资金计划由公司所有部门参与编制,再根据公司下月的销售、生产、研发、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预计的资金收付情况,由财务部门进行资金综合平衡。

1、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月度资金计划的申报与控制,在每月25日前提报下月部门资金收支计划。

2、财务部门负责资金计划的审核、汇总及综合平衡,负责根据资金计划及业务的轻重缓急来安排资金支付。

3、财务部门应将月度资金计划执行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及时向总经理汇报,并分析原因,提出解决方案或建议。

4、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资金计划的审核批准。

5、财务部负责在每月5日前将获批的月度资金收支计划下发各相关部门。

第二章支付审批管理第五条支付审批范围1、支出审批范围:成本性支出、费用性支出、对外投资、资本性支出、专项支出及其他非经常性支出。

公司按规定提取各种风险准备金、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摊销待摊费用和递延资产等各项非付现成本费用支出实行审核制度,由财务部按公司的有关制度规定逐项进行审核。

第六条、支付审批基本原则1、公司各项支出按年度预算实行额度控制的原则;2、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发生的所有支出进行审核,对所发生业务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所有发生的支出按公司审批权限的需要逐级上报至总经理审批;3、公司各项收支应由收支审批申报单位逐级申报至有权审批人审批,不允许下级越权审批,在特殊情况下,上一级有权审批人可越过下一级有权审批人直接审批收支业务,但事后收支审批人员应将有关情况及时向被越过的下一级有权审批人书面通报。

经济合同财务管理制度

经济合同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经济合同的财务管理,规范合同签订、履行和监督工作,确保合同执行过程中的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及分支机构在经济合同签订、履行和监督过程中的财务管理。

第三条公司经济合同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确保合同合法有效;2. 审慎经营原则:加强对合同风险的识别、评估和控制,确保公司权益;3. 严谨细致原则:对合同条款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合同条款清晰、明确;4. 透明公开原则:加强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信息公开,提高财务管理透明度。

第二章合同签订财务管理第四条合同签订前,财务部门应参与合同评审,对合同条款中的财务条款进行审核,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可行性。

第五条合同签订后,财务部门应及时对合同进行登记,建立合同台账,并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第六条合同签订过程中,涉及资金支付的,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公司审批权限办理支付手续。

第七条合同签订过程中,如发现合同存在重大财务风险,财务部门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并提出防范措施。

第三章合同履行财务管理第八条合同履行过程中,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审查,确保合同条款得到有效执行。

第九条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资金支付的,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公司审批权限办理支付手续。

第十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合同存在违约行为,财务部门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一条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税务、审计等事项的,财务部门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工作。

第四章合同监督财务管理第十二条财务部门应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确保合同条款得到有效执行。

第十三条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正。

第十四条财务部门应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合同履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第五章责任与奖惩第十五条各部门、子公司及分支机构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加强经济合同的财务管理,确保合同执行过程中的资金安全。

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经济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规范我国经济合同的管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合同的有序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营者等在经济合同管理中的规范。

第三条凡有关经济合同管理的行为均应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经济合同必须公平合理,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五条国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经济合同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依法处理,保障合同的正常履行。

第六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大对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经济合同管理水平和人员的法律意识。

第七条经济合同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由有关主管部门负责。

第二章经济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第八条经济合同的当事人应当依法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约定事项。

第九条签订经济合同的当事人应当真实、详细地填写合同内容,确保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条双方当事人在签署经济合同之前,应当认真阅读合同内容,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不能将合同签字轻率、草率。

第十一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应当遵守诚实守信原则,如有变更,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第十二条经济合同的履行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双方当事人应当严格履行合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当事人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履行合同,如无法履行,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经对方同意后达成协议。

第十四条经济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当协商解决,无法协商的,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者诉讼。

第十五条经济合同的解除、修改、变更等事项,必须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后方可生效。

第十六条经济合同的解除、修改、变更等事项,必须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后方可生效。

第十七条当事人在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应当按照约定向对方支付相应的款项,如无法支付,应当事先通知对方,并向对方说明原因,并经对方同意后再行处理。

资金支付管理制度模板

资金支付管理制度模板

资金支付管理制度模板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资金支付行为,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安全性和效率性。

2. 本公司所有资金支付活动均应遵循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二、管理职责1. 财务部门负责资金支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

2. 各部门需按照本制度规定,合理申请和使用资金。

三、支付流程1. 申请: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填写资金支付申请表,明确支付目的、金额、收款方信息等。

2. 审核:部门负责人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核,确保申请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3. 批准:财务部门对审核通过的申请进行复核,并报请公司管理层审批。

4. 支付:经批准后,财务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执行支付操作。

四、支付方式1. 银行转账:适用于大额资金支付,需提供详细的收款方银行账户信息。

2. 现金支付:仅限于小额支付或特殊情况,需经管理层特批。

五、支付条件1. 所有支付活动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合同或协议作为依据。

2. 收款方必须提供有效的税务发票或其他合法凭证。

六、支付限额1. 对于不同级别的支付金额,设定不同的审批权限和程序。

2. 严格执行限额管理,超过限额的支付需经更高级别的管理层审批。

七、监督检查1.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资金支付情况进行自查和分析,确保支付活动的合规性。

2. 公司审计部门应定期对资金支付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八、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 因违规支付造成公司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需经公司管理层审议通过。

请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调整上述模板内容,以确保其适用性和有效性。

资金支付管理制度细则模板

资金支付管理制度细则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资金支付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防范财务风险,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资金支付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给供应商、员工、合作伙伴及其他相关方的款项。

第三条资金支付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规性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执行;(二)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止资金流失;(三)效率性原则:提高资金支付效率,确保业务正常开展;(四)透明性原则:确保资金支付过程的公开透明。

第二章资金支付审批第四条资金支付实行分级审批制度,具体如下:(一)小额支付:由部门负责人审批;(二)一般支付:由财务部负责人审批;(三)大额支付:由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的副职审批;(四)重大支付:由董事会审批。

第五条资金支付审批流程:(一)部门提出支付申请,附相关合同、发票等证明材料;(二)财务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三)审批人根据审批权限对申请进行审批;(四)财务部根据审批结果办理支付手续。

第三章资金支付方式第六条资金支付方式包括:(一)银行转账;(二)现金支付;(三)支票支付;(四)其他合法支付方式。

第七条银行转账支付:(一)支付前,财务部应核对收款人信息、账号、金额等;(二)支付时,财务部应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办理;(三)支付后,财务部应保存相关凭证,并通知相关部门。

第八条现金支付:(一)支付前,财务部应核对收款人身份;(二)支付时,财务部应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办理;(三)支付后,财务部应保存相关凭证,并通知相关部门。

第九条支票支付:(一)支付前,财务部应核对收款人信息、账号、金额等;(二)支付时,财务部应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办理;(三)支付后,财务部应保存相关凭证,并通知相关部门。

第四章资金支付监督第十条财务部负责对资金支付进行监督,主要内容包括:(一)审核支付申请材料;(二)跟踪支付过程;(三)核对支付结果;(四)检查支付凭证;(五)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经济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和加强企业经济合同管理,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全部与经济合同相关的活动,并适用于企业全体员工。

第三条定义1.经济合同:指企业与其他单位或个人之间就经济利益关系而签订的协议、合同或其他法律文件。

2.经济合同管理:指对经济合同的签订、履行、更改、停止等过程进行管理和监督的活动。

第二章经济合同的签订和审批第四条签订权限1.经济合同应由企业经营管理部门负责签订。

2.相关部门如需签订经济合同,应事先报经企业经营管理部门审批,并在审批流程中明确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履约义务等细节。

第五条合同审批流程1.经济合同的审批流程应逐级审核,不得违规跳级。

2.合同审批流程包含:填写审批单、提请部门领导审核、递交企业经营管理部门审核、复核、签署合同、归档等环节。

第六条保密措施1.经济合同中涉及商业机密的内容应严格保密,未经审批不得泄露给非合同相关人员。

2.企业参加合同签订的员工应签署保密协议,承诺对合同内容进行保密。

第三章经济合同的履行和管理第七条合同履行义务1.合同双方应按合同商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有违约行为应依法承当相应责任。

2.合同履行过程中,假如发现有关合同条款需要调整或更改的情况,应及时与合同对方协商,并作出书面增补协议或合同更改。

第八条合同执行监督1.企业应指派专人负责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向企业经营管理部门报告。

2.如发现合同履行中显现问题,应立刻采取挽救措施,并与合同对方进行沟通解决。

第九条经济合同文件管理1.全部经济合同应统一编号、归档,确保管档完整。

2.全部经济合同的电子版本和纸质版本应保持全都,并在指定的合同管理系统中备份存储。

第四章经济合同的更改和停止第十条合同更改1.如需对经济合同的内容进行更改,应经过合同双方协商全都,并在书面形式上进行增补协议或合同更改。

2.合同更改应经过合同双方授权人员签署,并依照原合同的审批流程进行核准。

资金支付计划管理制度(2篇)

资金支付计划管理制度(2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规范资金支付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公司财务状况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第三条公司资金支付计划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资金支付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2. 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范资金风险。

3. 效率性原则:提高资金支付效率,降低资金占用成本。

4. 审慎性原则:对资金支付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支付合理、合规。

第二章资金支付计划编制第四条资金支付计划由财务部门负责编制,各部门、各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资金支付需求。

第五条资金支付计划编制内容:1. 支付时间:包括支付月份、具体日期。

2. 支付金额:包括支付金额、支付币种。

3. 支付对象:包括供应商、客户、员工等。

4. 支付方式:包括银行转账、现金支付等。

5. 支付用途:包括采购、销售、工资、福利等。

6. 附件:包括合同、发票、付款申请等。

第六条资金支付计划编制流程:1. 各部门、各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资金支付需求,填写《资金支付申请表》。

2. 财务部门对《资金支付申请表》进行审核,确认支付需求。

3. 财务部门根据审核结果编制资金支付计划,并提交总经理审批。

4. 总经理审批通过后,财务部门将资金支付计划下达给各部门、各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第三章资金支付审批第七条资金支付审批流程:1. 各部门、各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根据资金支付计划,向财务部门提交《资金支付申请表》。

2. 财务部门对《资金支付申请表》进行审核,确认支付金额、支付对象、支付用途等。

3. 财务部门将审核后的《资金支付申请表》提交给相关领导审批。

4. 相关领导审批通过后,财务部门办理支付手续。

第八条特殊情况下的资金支付审批:1. 单笔支付金额超过100万元(含)的,需报总经理审批。

2. 单笔支付金额超过500万元(含)的,需报董事会审批。

3. 资金支付涉及关联交易的,需按照关联交易相关规定进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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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页 一级制度 湖南华侨建设开发集团常宁分公司 经济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条 合同的格式要求 所有经济合同原则上应采用公司(包含湖南华侨集团南门湖农业综合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常宁市华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同)统一印制的格式合同,或与合同内容相对应的标准合同。

第二条 合同的内容要求 1、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必须符合国家政策的要求,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和损害本公司的利益,谋取私利。 2、订立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为公司创造经济效益。 第三条 合同的签订要求 1、与公司签定的所有经济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2、为便于管理,公司所有的经济合同实行统一编号制和一式数联制。合同签订后,除交付对方必要的份数外,送行政人力部和财务部门各1份存查。 3、订立经济合同前,应对对方当事人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及资信状况进行认真审查,并将上述情况形成书面资料连同合同一起存查。 4、合同的关键用语应力求准确,表述应规范、明确,文字书写要工整,如有涂改,涂改处要加盖单位合同章以示涂改有效。 第四条 合同应具备下列主要条款: 1、合同标的; 2、标的物的数量和质量; 3、合同价款或酬金,写明数额,明确支付地点,计算标准,付款方式等; 4、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 5、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6、违约责任; 7、金额较大的经济合同,对方当事人要提供担保、抵押、保证金、留置等方式的保证。 第五条 合同订立后,如经双方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应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盖章。 第六条 合同审批权限(具体见合同审批权限和程序表) 1、本规定范围内的所有经济合同都必须严格地按照各级负责人审批,部门经办人→部门经理意见→关联部门意见→分管副总或总监意见→法律顾问意见→财务负责人(经理以及总监)→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定程序视实际情况另行确定。 2、合同条款中如有涉及定金预付内容的,依据定金数额的大小,按资金管理的审批权限办理。 3、以上审批权限应严格遵守,严禁隐瞒不报,不准越级逾时上报。

第七条 合同的审批程序(具体见合同审批权限和程序表) 1、合同的审批应按照项目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或总监→成控部门意见→法律顾问→财务负责人(经理以及总监)→总经理(董事长)这一顺序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2、各级审批人员应对合同进行全面审核,并写明具体意见。业务人员、部门负责人对合同的真实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核;分管副总或总监对合同的专业技术参数以及经济效益进行审核;财务负责人对合同的计算标准、款项支付的方式和违约责任进行审核;法律顾问对合同的规范性、合法性等方面进行审核;总经理对合同负责全面审核;董事长对合同负责审批。 第 2 页 第八条 合同的履行及管理 1、公司各项经济合同签订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各部门应积极自觉地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同时督促对方当事人履行合同。 2、公司各项经济合同必须妥善保管,归口行政人力部管理。为了做好履行合同的资金保证,财务部门必须将公司所签订的经济合同存档1份,无合同财务不得付款。 第九条 合同出现问题后的处理 1、经济合同的订立或履行过程中发生问题和纠纷的,当事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汇报。 2、发现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有欺诈行为的,应立即中止履行合同,并尽快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履行合同,要求其承担因违约给我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书面通知留公司存档1份。 3、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对于违反上述规定导致公司经济利益受到损失的,将根据公司奖惩制度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数额较大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合同审批权限和程序表 分类 事 项 权限 备注 经办 初审 会审 终审

合同权限 工程合同[指施工/采购/勘察/设计合同] 单项不超过50万元 发生部门 分管副总或总监 财务主管或财务总监 总经理 超出“目标成本”标准的,须加报董事长终审 单项不超过500万元 / 总经理 办公会 单项超过500万元 总经理 办公会 董事会 单笔签证不超过5万元 财务主管或财务总监 总经理 单笔签证不超过30万元 / 总经理 办公会 单笔签证超过30万元 总经理 办公会 董事会 其他合同或有经济法律责任的要约性文件 单项金额不超过5万元 分管部门经理 财务主管或财务总监 分管副总或总监 单项金额不超过10万元 分管副总或总监 财务主管或财务总监 总经理

单项金额不超过30万元 / 总经理 办公会

二 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保证资金能合理有效的使用,提高资金周转速度,加快周转使用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货币资金的管理 一、货币资金: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 1、现金的管理按照“现金管理办法”执行。 第 3 页 2、银行存款的管理: (1) 银行存款要严格执行《银行结算办法》,公司设立的银行帐户,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不得出借、出租银行帐户。 (2) 银行存款要设置日记帐,按会计事项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月末的帐面余额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有未达帐的要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 (3) 办理银行支票的印鉴要由出纳和会计人员、财务经理分管,出纳签发银行付款票据时(如现金支票、银行转帐支票、汇票、电汇等)必须同时有经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审核或董事长批准的付款审批单据,和收款人出据的盖有收款人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字样的收款收据或发票方能付款。 第三条、流动资金的管理 一、借款的管理: 1、借款原则: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2、出差人员借款,必须先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凭证”,填写好借款事由,金额和归还日期后,由部门经理和公司主管副总签字同意,再由财务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能借支。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一周内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3、员工因私原则上不得借用公款。 4、个人借款,须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支。额度在1万元(不含1万元)以上的单笔个人借支,须由董事长加签。 5、试用期员工(高层员工除外)借支差旅费或临时借款,金额控制在一千元之内,若借款人未能如期归还借款,财务有权在借款人的当月工资中扣回。 6、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一周内,应按规定到财务报帐。报帐后结欠部分金额或一周内不办理报帐手续的人员欠款,财务部门有权在当月工资中扣回。 二、往来款项的管理: 1、预付款:支付预付款时必须先列出当月资金计划,由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后凭公司与其签定的经济合同,严格按合同规定办理,财务人员要对合同上的收款单位、帐号、开户行、付款金额反复核对,同时要收到对方单位的有效收款凭据后,由财务负责人审核、分管总监复核、总经理批准后,才能付款。 2、应付款:应付款应定期与对方单位核对,如有不实要及时查明原因。 三、资金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详见《财务支出审批权限和程序表》]: 1、费用审批权限和程序: (1)核定计划定额内的费用审批:由经办人具体办理报销手续,部门负责人在定额内核定,交主管副总及总监、财务负责人(经理以及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 (2)超核定计划定额的费用开支要事先由部门负责人写出书面报告,交主管副总及总监、财务负责人(经理以及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 (3)公司所有的对外捐赠款必须经过董事长审批后方能支出。 2、流动资金的审批权限和程序: ①合同性成本费用或经批准的月度预算内支出:由相关部门办理正常的付款手续后,交主管副总及总监、财务负责人(经理以及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 ②非合同性成本费用或月度预算外支出:按《财务支出审批权限和程序表》办理。

3、固定资产的审批权限和程序: 固定资产的新添购置,由相关部门办理购置手,交主管副总及总监、财务负责人(经理以及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 2万元以上的,须报董事长审批后方可购置;20万元以上的,须报董事会审批后方可购置;50万元以上的,须报股东会审批后方可购置。

4、其它流动资金的审批权限和程序:不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范围之内的资金调拨,一次支付2万元以上 第 4 页 的,须报董事长审批后,由总经理书面通知财务部,财务部才能办理付款手续。50万元以上的须经董事会批准,100万元以上的须经股东会批准。

财务支出审批权限和程序表 分类 事项 权限 备注 经办 初

审 会审 终审

财务支出 合同性成本费用或经批准的月度预算内支出 发生部门

分管副总或总监

财务主管和财务总监

总经理 单笔超过200万元,报董事长备案

非合同性成本费用或月度预算外支出

单笔不超过1万元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总经理

单笔超过1万元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财务主管和财务总监及总经理 董事长

单项不超过5万元的工程成本 财务主管和财务总监 总经理

单项不超过30万元的工程成本 财务主管和财务总监及总经理 董事长

一般超过30万元

的,一定要签合同,特例报董事会 财务费用、税金和各类政府收费 财务主管和财务总监 总经理 单笔超过200万,报董事长备案

其他 财务主管和财务总监及总经理 董事长

非成本费用支出

员工借支、备用金累计不超过1万元 财务主管和财务总监 总经理 员工借支、备用金累计超过1万元 财务主管和财

务总监及总经理

董事

长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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