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与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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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部分真题答案解析(试卷一)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部分真题答案解析(试卷一)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部分真题答案解析试卷一1.《婚姻法》第19条第1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关于该条款规定的规则(或原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一第10题,单选)A.任意性规则B.法律原则C.准用性规则D.禁止性规则参考答案:A。

按照规则对人们行为规定和限定的范围或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定分为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

所谓强行性规则,是指内容具有强制性性质,不允许人们随便加以更改的规则。

所谓任意性规则,是指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人们自行选择或协商确定为与不为、为的方式以及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内容的法律规则。

《婚姻法》第19条第1款的规定,是规定夫妻之间可以选择确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属以及权利义务内容,属于任意性规则。

A选项正确。

法律原则与法委规则的区别有三:一是在内容上,法律规则的规定是明确具体的,它着眼于主体行为及各种条件(情况)的共性;其明确具体的目的是削弱或防止法律适用上的“自由裁量”。

与此相比,法律原则的着眼点不仅局限于行为及条件的共性,而且关注他们的个别性。

其要求比较笼统、模糊,它不预先设定明确的、具体的假定条件,更没有设定明确的法律后果。

二是在适用范围上,法律规则由于内容具体明确,它们只适用于某一类型的行为。

而法律原则对人们的行为及其条件有更大的覆盖面及抽象性,它们是对从社会生活或社会关系中概括出来的某一类行为、某一法律部门甚或全部法律体系均通用的价值准则,具有宏观的指导性,其适用范围比法律规则宽广。

三是在适用方式上,法律规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或涵摄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的。

而法律原则的适用则不同,它不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或衡量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的,因为不同的法律原则是具有不同的“强度”的,而这些不同强度的原则甚至冲突的原则都可能存在于一部法律之中。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试卷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试卷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试题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兹有四个事例:①张某驾车违章发生交通事故致搭车的李某残疾;②唐某参加王某组织的自助登山活动因雪崩死亡;③吴某与人打赌举重物因用力过猛致残;④何某心情不好邀好友郑某喝酒,郑某畅饮后驾车撞树致死。

根据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和民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一观点可以成立?A.①张某与李某未形成民事法律关系合意,如让张某承担赔偿责任,是惩善扬恶,显属不当B.②唐某应自担风险,如让王某承担赔偿责任,有违公平C.③吴某有完整意思能力,其自担损失,是非清楚D.④何某虽有召集但未劝酒,无需承担责任,方能兼顾法理与情理【答案】B【解析】事例一中,尽管李某搭车的行为与张某之间并没有形成民法上合同之法律关系,属于好意施惠,但是,张某在李某搭车后,应尽到正常人之注意,否则造成李的损害就存在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构成侵权之法律关系,张某违章驾驶,因此明显有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故A错误。

对于参与某项活动产生的因不可抗力造成自己的伤害,应当责任自负,故B正确。

事例三中打赌举重物的事件,正常人应当想到可能损害的发生,尽管吴某意思能力完整,对方对于吴某的伤害也存在一定过错,应当承担与过错相应的责任,故C错误。

事例四中,尽管何某召集后没有强行劝酒的行为,但在郑某畅饮后,依然让其驾车,合谋存在一定的过错,应当承担与过错相应的责任,故D错误。

2.关于监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甲委托医院照料其患精神病的配偶乙,医院是委托监护人B.甲的幼子乙在寄宿制幼儿园期间,甲的监护职责全部转移给幼儿园C.甲丧夫后携幼子乙改嫁,乙的爷爷有权要求法院确定自己为乙的法定监护人D.市民甲、乙之子丙5周岁,甲乙离婚后对谁担任丙的监护人发生争议,丙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有权指定【答案】A【解析】《民通意见》第二十二条规定,“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试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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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试题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

1.兹有四个事例:①张某驾车违章发生交通事故致搭车的李某残疾 ; ②唐某参加王某组织的自助登山活动因雪崩死亡 ; ③吴某与人打赌举重物因用力过猛致残; ④何某心情不好邀好友郑某喝酒,郑某畅饮后驾车撞树致死。

根据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和民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一观点可以成立 ?A. ①张某与李某未形成民事法律关系合意,如让张某承担赔偿责任,是惩善扬恶,显属不当B.②唐某应自担风险,如让王某承担赔偿责任,有违公平C.③吴某有完整意思能力,其自担损失,是非清楚D.④何某虽有召集但未劝酒,无需承担责任,方能兼顾法理与情理【答案】 B【解析】事例一中,尽管李某搭车的行为与张某之间并没有形成民法上合同之法律关系,属于好意施惠,但是,张某在李某搭车后,应尽到正常人之注意,否则造成李的损害就存在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构成侵权之法律关系,张某违章驾驶,因此明显有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故 A 错误。

对于参与某项活动产生的因不可抗力造成自己的伤害,应当责任自负,故 B 正确。

事例三中打赌举重物的事件,正常人应当想到可能损害的发生,尽管吴某意思能力完整,对方对于吴某的伤害也存在一定过错,应当承担与过错相应的责任,故 C 错误。

事例四中,尽管何某召集后没有强行劝酒的行为,但在郑某畅饮后,依然让其驾车,合谋存在一定的过错,应当承担与过错相应的责任,故 D 错误。

2.关于监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甲委托医院照料其患精神病的配偶乙,医院是委托监护人B.甲的幼子乙在寄宿制幼儿园期间,甲的监护职责全部转移给幼儿园C.甲丧夫后携幼子乙改嫁,乙的爷爷有权要求法院确定自己为乙的法定监护人D.市民甲、乙之子丙 5 周岁,甲乙离婚后对谁担任丙的监护人发生争议,丙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有权指定【答案】 A【解析】《民通意见》第二十二条规定,“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

2013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2013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甲路过乙家门口,被乙叠放在门口的砖头砸伤,甲起诉要求乙赔偿。

关于本案的证明责任分配,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 乙叠放砖头倒塌的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B. 甲受损害的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C. 甲所受损害是由于乙叠放砖头倒塌砸伤的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D. 乙有主观过错的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正确答案】:D2、下列哪些情形属于无效合同?A. 甲医院以国产假肢冒充进口假肢,高价卖给乙B. 甲乙双方为了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时避税,将实际成交价为100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价格写为60万元C. 有妇之夫甲委托未婚女乙代孕,约定事成后甲补偿乙50万元D. 甲父患癌症急需用钱,乙趁机以低价收购甲收藏的1幅名画,甲无奈与乙签订了买卖合同【正确答案】:B,C3、关于当事人能力与当事人适格的概念,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 当事人能力又称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当事人适格又称正当当事人B. 有当事人能力的人一定是适格当事人C. 适格当事人一定具有当事人能力D. 当事人能力与当事人适格均由法律明确加以规定【正确答案】:A,C4、甲育有二子乙和丙。

甲生前立下遗嘱,其个人所有的房屋死后由乙继承。

乙与丁结婚,并有一女戊。

乙因病先于甲死亡后,丁接替乙赡养甲。

丙未婚。

甲死亡后遗有房屋和现金。

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 戊可代位继承B. 戊、丁无权继承现金C. 丙、丁为第一顺序继承人D. 丙无权继承房屋【正确答案】:A,C5、下列哪些选项是1991年颁布实行的《民事诉讼法》(2007年修正)未作规定的制度?A. 公益诉讼制度B. 恶意诉讼规制制度C. 检察监督中的抗诉制度D. 诉讼保全制度中的行为保全制度【正确答案】:A,B6、甲公司未取得商铺预售许可证,便与李某签订了《商铺认购书》,约定李某支付认购金即可取得商铺优先认购权,商铺正式认购时甲公司应优先通知李某选购。

双方还约定了认购面积和房价,但对楼号、房型未作约定。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真题及答案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真题及答案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真题本页内容如与考试试卷有出入的,以考试试卷为准;本页试题的题序或选项顺序与考生使用的试卷不同的,以试题选项内容为准。

试卷一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

关于依法治国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只需建成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即可实现依法治国B.依法治国仅要求运用法律约束国家机关和官员的权力,而无需约束公民的权利和自由C.依法治国要求在解决社会问题时应将法律作为主要的、排他性的手段D.依法治国就是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务、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2.关于贯彻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A.社会成员要知法、信法、守法、用法,这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社会基础B.依法治国需要与我国不同发展阶段的主要实践结合起来C.实现依法治国的首要目的是运用法律手段加快解决公共卫生保障、文化教育、保障性住房等领域的现实问题D.依法治国要求领导干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3.某市实行电视问政,市领导和政府部门负责人以电视台开设的专门栏目为平台,接受公众质询,以此“治庸问责”,推动政府积极解决市民关心的问题。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A.社会主义法治是“治权之治”,电视问政有利于强化人民群众对官员的监督B.电视问政体现了高效便民的原则C.电视问政是“治庸问责”的有效法律手段D.电视问政有助于引导市民规范有序地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4.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

下列哪一做法不符合执法为民的理念?A.某市公安局为派出所民警制作“民警联系牌”,悬挂在社区居民楼入口处,以方便居民联系B.某省为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积极推进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C.某县政府通过中介机构以有偿方式提供政府信息D.某区法院为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推行“网上立案”、“社区开庭”等措施5.某市检察院运用电子设备双路监控,同步录音录像,监督检察官办案过程,推动理性文明执法。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3、戚律师在为民事案件当事人夏某代理诉讼的过程中,对方当事人向某认为戚律师很有才能,即请求与戚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由戚律师为其代理另一法律事务。此时,戚律师应当如何去做?
A. 是否接受委托须请示本所主任决定
B. 经征得夏某同意后才能接受委托
C. 因委托事由与夏襞无关可以接受委托
C. 该中国法院有权受理
D. 告知双方先订立选择中国法院管辖的书面协议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C。《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5条规定: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对于甲、乙二人的离婚案件,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本题对张某的起诉,法院可以受理。故C项当选。
选项D错误。《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可知,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而非“规章”。
10、于某和张某共同实施了盗窃行为,张某因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在开庭审判时于某发现张某被法院通知出庭作证,而张审判长是张某的姐姐,本案还存在有附带民事诉讼。那么关于本案中的回避问题。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C.王某作为合议庭的审判长审理了刘某涉嫌盗窃案,该案件上诉到上一级法院后,上一级法院作出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裁定。由于该法院刑庭人手有限,王某再次参加法庭审判,不再担任审判长,被告人刘某要求王某回避
D.王某2002年1月辞去在某县人民法院的工作,2005年3月担任其弟弟的辩护人,出庭参加该县人民法院就其弟弟涉嫌盗窃案的审理,被害人李某申请王某回避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

关于依法治国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DA。

只需建成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即可实现依法治国B。

依法治国仅要求运用法律约束国家机关和官员的权力,而无需约束公民的权利和自由C。

依法治国要求在解决社会问题时应将法律作为主要的、排他性的手段D。

依法治国就是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务、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2.关于贯彻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CA。

社会成员要知法、信法、守法、用法,这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社会基础B。

依法治国需要与我国不同发展阶段的主要实践结合起来C。

实现依法治国的首要目的是运用法律手段加快解决公共卫生保障、文化教育、保障性住房等领域的现实问题D。

依法治国要求领导干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3.某市实行电视问政,市领导和政府部门负责人以电视台开设的专门栏目为平台,接受公众质询,以此“治庸问责”,推动政府积极解决市民关心的问题。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CA。

社会主义法治是“治权之治”,电视问政有利于强化人民群众对官员的监督B。

电视问政体现了高效便民的原则C。

电视问政是“治庸问责”的有效法律手段D。

电视问政有助于引导市民规范有序地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4.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

下列哪一做法不符合执法为民的理念?CA。

某市公安局为派出所民警制作“民警联系牌”,悬挂在社区居民楼入口处,以方便居民联系B。

某省为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积极推进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C。

2013年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2013年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B.一案件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王某是被害人从前的朋友,申请回避,被当庭驳回,被告人可以申请复议
C.一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和被害人李某有近亲属关系,被驳回,该被告人不能在恢复庭前申请复议一次
D.一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和被害人李某有近亲属关系,被驳回,该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不能在恢复庭前申请复议一次
选项A错误。FOB术语下,货物的运输应由买方负责,即由中国的乙公司负责支付运费。
选项B错误。FOB术语下,卖方承担装运港船上完成交货前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选项C正确。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卖方义务的规定,货物应按照同类货物通用的方式装箱或包装,如果没有此种通用方式,则按照足以保全和保护货物的方式装箱包装。
A.甲公司负责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并支付运费
B.甲、乙公司的风险承担以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界
C.如该批设备因未按照同类货物通用方式包装造成损失,应由甲公司承担责任
D.如该批设备侵犯了第三方在中国的专利权,甲公司对乙公司不承担责任
【解析】本题考核贸易术语FOB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卖方义务的规定。
A.张某作为证人不属于回避制度适用的范围,故张某不应回避
B.张某作为共同犯罪人之一,如不出庭作证,案件就无法查明,故张某不应回避
C.张审判长的弟弟与整个案件有利害关系,故其应当回避
D.张审判长是本刑事诉讼中当事人张某的近亲属,故其应当回避
正确答案:BD
解题思路:回避的适用人员,是指在法律明确规定的回避情形下应当回避的公安司法人员的范围只有属于这一范围内的人员才需要自行主动回避,或者被当事人等申请回避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和第31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解释的规定,适用回避制度的人员包括: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以及参与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曰法警察、勘验人员、执行员注意其中不包括证人,故而张某作为证人是不适用回避制度的,A项说法正确,B项错误注意在本案的刑事诉讼中,由于张某未被起诉,故而不能被称为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所以D项的说法错误而根据题目中所提供的信息,张某有可能成为本案.中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则刑事部分的审理结果在一定程度上与其有利害关系,张审判长作为其姐,应当回避,故C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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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真题)与答案试卷一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

关于依法治国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只需建成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即可实现依法治国B.依法治国仅要求运用法律约束国家机关和官员的权力,而无需约束公民的权利和自由C.依法治国要求在解决社会问题时应将法律作为主要的、排他性的手段D.依法治国就是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务、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2.关于贯彻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A.社会成员要知法、信法、守法、用法,这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社会基础B.依法治国需要与我国不同发展阶段的主要实践结合起来C.实现依法治国的首要目的是运用法律手段加快解决公共卫生保障、文化教育、保障性住房等领域的现实问题D.依法治国要求领导干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3.某市实行电视问政,市领导和政府部门负责人以电视台开设的专门栏目为平台,接受公众质询,以此“治庸问责”,推动政府积极解决市民关心的问题。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A.社会主义法治是“治权之治”,电视问政有利于强化人民群众对官员的监督B.电视问政体现了高效便民的原则C.电视问政是“治庸问责”的有效法律手段D.电视问政有助于引导市民规范有序地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4.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

下列哪一做法不符合执法为民的理念?A.某市公安局为派出所民警制作“民警联系牌”,悬挂在社区居民楼入口处,以方便居民联系B.某省为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积极推进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C.某县政府通过中介机构以有偿方式提供政府信息D.某区法院为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推行“网上立案”、“社区开庭”等措施5.某市检察院运用电子设备双路监控,同步录音录像,监督检察官办案过程,推动理性文明执法。

关于理性文明执法,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A.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原则和精神B.有助于树立法治的权威C.有助于实现保障人权与打击犯罪的双重目标D.要求执法机关从有利于群众的实际利益出发,讲究执法方法。

为此,可突破法律规则和程序的要求办案6.公平正义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

下列哪一选项体现了公平正义理念?A.某市公安局对年纳税过亿的企业家的人身安全进行重点保护B.某法官审理一起医疗纠纷案件,主动到医院咨询相关的医学知识,调查纠纷的事实情况,确保案件及时审结C.某法院审理某官员受贿案件时,考虑到其在工作上有重大贡献,给予从轻处罚D.某县李法官因家具质量问题与县城商场争执并起诉商场,法院审理后认为无质量问题,判决李法官败诉7.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

下列哪一做法符合服务大局的理念?A.某市规定只有本地企业生产的汽车才可申请出租车牌照B.某省工商局开展为本省旅游岛建设保驾护航的执法大检查活动C.某县环保局为避免工人失业,未关停污染企业D.某县法院拒绝受理外地居民起诉本地企业的案件8.关于党对法治事业的领导,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A.党的领导理念可以追溯到列宁关于无产阶级专政与社会主义法治的思想B.应将党所倡导的政治文明充分体现在对法治实践活动的领导之中C.党对法治事业的领导,集中体现在思想领导、政治领导和组织领导三个方面D.党对法治事业的组织领导,主要是指党在宏观上把握好法治发展和运行的方向,而不是通过组织建设对法治实践活动进行监督9.法律谚语:“平等者之间不存在支配权。

”关于这句话,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平等的社会只存在平等主体的权利,不存在义务;不平等的社会只存在不平等的义务,不存在权利B.在古代法律中,支配权仅指财产上的权利C.平等的社会不承认绝对的人身依附关系,法律禁止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奴役D.从法理上讲,平等的主体之间不存在相互的支配,他们的自由也不受法律限制10.《婚姻法》第19条第1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关于该条款规定的规则(或原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任意性规则B.法律原则C.准用性规则D.禁止性规则11.韩某与刘某婚后购买住房一套,并签订协议:“刘某应忠诚于韩某,如因其婚外情离婚,该住房归韩某所有。

”后韩某以刘某与第三者的QQ聊天记录为证据,诉其违反忠诚协议。

法官认为,该协议系双方自愿签订,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故合法有效。

经调解,两人离婚,住房归韩某。

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A.该协议仅具有道德上的约束力B.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能仅被看作是一种内心活动,而应首先被视为可能在法律上产生后果的行为C.法律禁止的行为或不禁止的行为,均可导致法律关系的产生D.法官对协议的解释符合“法伦理性的原则”12.赵某与陈女订婚,付其5000元彩礼,赵母另付其1000元“见面礼”。

双方后因性格不合解除婚约,赵某诉请陈女返还该6000元费用。

法官根据《婚姻法》和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相关规定,认定该现金属彩礼范畴,按照习俗要求返还不违反法律规定,遂判决陈女返还。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法官所提及的“习俗”在我国可作为法的正式渊源B.在本案中,法官主要运用了归纳推理技术C.从法理上看,该判决不符合《婚姻法》第19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之规定D.《婚姻法》和《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均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13.李某在某餐馆就餐时,被邻桌互殴的陌生人误伤。

李某认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第1款中“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的规定,餐馆应负赔偿责任,据此起诉。

法官结合该法第7条第2款中“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的规定来解释第7条第1款,认为餐馆对商品和服务之外的因素导致伤害不应承担责任,遂判决李某败诉。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A.李某的解释为非正式解释B.李某运用的是文义解释方法C.法官运用的是体系解释方法D.就不同解释方法之间的优先性而言,存在固定的位阶关系14.2012年,潘桂花、李大响老夫妇处置房产时,发现房产证产权人由潘桂花变成其子李能。

原来,早在七年前李能就利用其母不识字骗其母签订合同,将房屋作价过户到自己名下。

二老怒将李能诉至法院。

法院查明,潘桂花因精神障碍,被鉴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据此,法院认定该合同无效。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A.李能的行为违反了物权的取得应当遵守法律、尊重公德、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法律规定B.从法理上看,法院主要根据“法律家长主义”原则(即,法律对于当事人“不真实反映其意志的危险选择”应进行限制,使之免于自我伤害)对李能的意志行为进行判断,从而否定了他的做法C.潘桂花被鉴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对法律关系主体构成资格的一种认定D.从诉讼“争点”理论看,本案争执的焦点不在李能是否利用其母不识字骗其母签订合同,而在于合同转让的效力如何认定15.范某参加单位委托某拓展训练中心组织的拔河赛时,由于比赛用绳断裂导致范某骨折致残。

范某起诉该中心,认为事故主要是该中心未尽到注意义务引起,要求赔偿10万余元。

法院认定,拔河人数过多导致事故的发生,范某本人也有过错,判决该中心按40%的比例承担责任,赔偿4万元。

关于该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范某对案件仅做了事实描述,未进行法律判断B.“拔河人数过多导致了事故的发生”这一语句所表达的是一种裁判事实,可作为演绎推理的大前提C.“该中心按40%的比例承担责任,赔偿4万元”是从逻辑前提中推导而来的D.法院主要根据法律责任的效益原则作出判决16.关于西周法制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周初统治者为修补以往神权政治学说的缺陷,提出了“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的政治法律主张B.《汉书·陈宠传》称西周时期的礼刑关系为“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C.西周的借贷契约称为“书约”,法律规定重要的借贷行为都须订立书面契约D.西周时期在宗法制度下已形成子女平均继承制17.清末修律时,修订法律大臣俞廉三在“奏进民律前三编草案折”中表示:“此次编辑之旨,约分四端:(一)注重世界最普通之法则。

(二)原本后出最精确之法理。

(三)求最适于中国民情之法则。

(四)期于改进上最有利益之法则。

”关于清末修订民律的基本思路,下列哪一表述是最合适的?A.西学为体、中学为用B.中学为体、西学为用C.坚持德治、排斥法治D.抛弃传统、尽采西说18.“名例律”作为中国古代律典的“总则”篇,经历了发展、变化的过程。

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确的?A.《法经》六篇中有“具法”篇,置于末尾,为关于定罪量刑中从轻从重法律原则的规定B.《晋律》共20篇,在刑名律后增加了法例律,丰富了刑法总则的内容C.《北齐律》共12篇,将刑名与法例律合并为名例律一篇,充实了刑法总则,并对其进行逐条逐句的疏议D.《大清律例》的结构、体例、篇目与《大明律》基本相同,名例律置首,后为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19.中国历史上曾进行多次法制变革以适应社会的发展。

关于这些法制变革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秦国商鞅实施变法改革,全面贯彻法家“明法重刑”的主张,加大量刑幅度,对轻罪也施以重刑,以实现富国强兵目标B.西汉文帝为齐太仓令之女缇萦请求将自己没官为奴、替父赎罪的行为所动,下令废除肉刑C.唐代废除了宫刑制度,创设了鞭刑和杖刑,以宽减刑罚,缓解社会矛盾D.《大清新刑律》抛弃了旧律诸法合体的编纂形式,采用了罪刑法定原则,规定刑罚分为主刑、从刑20.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

关于我国宪法与公平正义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A.树立与强化宪法权威,必然要求坚定地守持和维护公平正义B.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是公平正义在宪法中的重要体现C.宪法对妇女、老人、儿童等特殊主体权利的特别保护是实现公平正义的需要D.禁止一切差别是宪法和公平正义的要求21.根据《宪法》的规定,关于宪法文本的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宪法》明确规定了宪法与国际条约的关系B.《宪法》明确规定了宪法的制定、修改制度C.作为《宪法》的《附则》,《宪法修正案》是我国宪法的组成部分D.《宪法》规定了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性质和产生,两者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22.关于宪法规范,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A.具有最高法律效力B.在我国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和宪法判例C.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宪法主体参与国家和社会生活最基本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D.权利性规范与义务性规范相互结合为一体,是我国宪法规范的鲜明特色23.近代意义宪法产生以来,文化制度便是宪法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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