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实施细则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实施细则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实施细则以下是医院处方点评管理的实施细则:1. 目的和原则:(1) 目的:通过对医院处方进行点评,提高医生的诊疗水平,优化患者的治疗效果,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利益。
(2) 原则:公正、客观、科学、规范的原则。
2. 负责部门:(1) 医院药事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执行医院处方点评工作。
(2) 医疗质量管理部门提供协助和支持。
3. 处方点评的对象:(1) 包括门诊和住院患者的所有处方。
(2) 包括医院内所有科室和临床科室的医生开具的处方。
4. 处方点评的范围和内容:(1) 范围:包括处方的合理性、准确性、规范性和安全性的点评。
(2) 内容:包括患者信息、药品信息、剂量信息、用药时间、用药途径、用药持续时间等方面的点评。
5. 处方点评的流程:(1) 处方点评的实施周期为每月一次。
(2) 医院药事管理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和分析处方数据。
(3) 医院药事管理部门根据点评结果,制定针对性的处方点评方案,并将方案报送医疗质量管理部门审批。
(4) 医院药事管理部门组织医生进行处方点评,并提供相关培训和指导。
(5) 医院药事管理部门将点评结果通报给医生,并跟进评估和改进情况。
6. 处方点评的考核和奖惩:(1) 根据医生的点评结果,医院药事管理部门将对医生的处方开具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的考核和奖惩。
(2) 对于优秀的处方开具行为,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存在问题的处方开具行为,可以给予警告、罚款等严肃处理措施。
7. 处方点评的信息保密:(1) 医院药事管理部门对处方点评的信息进行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
(2) 处方点评的结果只针对医生个人,不涉及患者个人隐私信息的披露。
8. 处方点评的监督和改进:(1) 医院药事管理部门定期对处方点评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2) 根据监督和评估的结果,医院药事管理部门将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提高处方点评工作的效果和质量。
以上是医院处方点评管理的实施细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有其他问题,请随时咨询。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实施细则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实施细则一、引言医院药品处方点评是指对医生开具的药品处方进行审核和评价的过程。
处方点评的目的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合理用药,并提升医疗质量。
为了规范医院处方点评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患者处方点评1. 处方点评范围患者处方点评应针对所有新开的和长期使用的药品处方进行点评。
除非特殊情况,处方点评应在患者购药前完成。
2. 处方点评要求处方点评时,应仔细检查每个药品处方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合理性。
需要关注以下方面:- 药品名称和剂量是否正确;- 是否存在潜在的药物相互作用;- 药品是否适合患者的年龄、性别和病情;- 药品是否与患者过敏史相冲突。
3. 处方点评记录患者处方点评的结果和建议应记录在患者的电子病历中,以供医生参考。
点评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 处方点评日期和时间;- 药品名称、剂量和数量;- 处方点评员的姓名和执业资格;- 点评结论和建议;- 处方点评员的签名和日期。
三、医生处方点评1. 处方点评要求医生处方点评应针对所有医生开具的药品处方进行点评。
处方点评时,应注意以下要求:- 检查药品处方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判断药品剂量是否恰当;- 分析药物相互作用的可能性;- 考虑处方是否符合医院的临床指南和政策。
2. 处方点评记录医生处方点评的结果和建议应记录在医生的电子病历中。
点评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 处方点评日期和时间;- 药品名称、剂量和数量;- 处方点评员的姓名和执业资格;- 点评结论和建议;- 处方点评员的签名和日期。
四、药师处方点评1. 处方点评要求药师处方点评应针对所有医生开具的药品处方进行点评。
处方点评时,应关注以下要求:- 确认处方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检查药物相互作用和潜在的不良反应;- 判断患者是否存在过敏史或禁忌药物;- 建议医生调整药品剂量或更换药物。
2. 处方点评记录药师处方点评的结果和建议应记录在患者的电子病历中。
点评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 处方点评日期和时间;- 药品名称、剂量和数量;- 处方点评员的姓名和执业资格;- 点评结论和建议;- 处方点评员的签名和日期。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

关于印发《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发布时间:2013-06-05卫医管发〔2010〕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部部属(管)医院:为规范医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我部组织制定了《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二月十日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处方点评是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对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用药适应证、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措施,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的过程。
第三条处方点评是医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和药品临床应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学水平的重要手段。
各级医院应当按照本规范,建立健全系统化、标准化和持续改进的处方点评制度,开展处方点评工作,并在实践工作中不断完善。
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处方点评工作,参照本规范执行第四条医院应当加强处方质量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医师处方行为,落实处方审核、发药、核对与用药交待等相关规定;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知识培训与教育;制定并落实持续质量改进措施。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在医院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组)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由医院医疗管理部门和药学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第六条医院应当根据本医院的性质、功能、任务、科室设置等情况,在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组)下建立由医院药学、临床医学、临床微生物学、医疗管理等多学科专家组成的处方点评专家组,为处方点评工作提供专业技术咨询。
第七条医院药学部门成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负责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

关于印发《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得通知发布时间:2013-06-05卫医管发〔2010〕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部部属(管)医院: 为规范医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我部组织制定了《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
现印发给您们,请参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二月十日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处方点评就是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对处方书写得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得适宜性(用药适应证、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得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与改进措施,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得过程。
第三条处方点评就是医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与药品临床应用管理得重要组成部分,就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学水平得重要手段、各级医院应当按照本规范,建立健全系统化、标准化与持续改进得处方点评制度,开展处方点评工作,并在实践工作中不断完善。
其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得处方点评工作,参照本规范执行第四条医院应当加强处方质量与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医师处方行为,落实处方审核、发药、核对与用药交待等相关规定;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知识培训与教育;制定并落实持续质量改进措施、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在医院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组)与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由医院医疗管理部门与药学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第六条医院应当根据本医院得性质、功能、任务、科室设置等情况,在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组)下建立由医院药学、临床医学、临床微生物学、医疗管理等多学科专家组成得处方点评专家组,为处方点评工作提供专业技术咨询。
第七条医院药学部门成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负责处方点评得具体工作。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办法(试行)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10-03-03 卫医管发〔2010 〕28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部部属(管)医院:为规范医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我部组织制定了《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二0—0年二月十日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处方点评是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对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用药适应证、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措施,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的过程。
第三条处方点评是医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和药品临床应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学水平的重要手段。
各级医院应当按照本规范,建立健全系统化、标准化和持续改进的处方点评制度, 开展处方点评工作,并在实践工作中不断完善。
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处方点评工作,参照本规范执行第四条医院应当加强处方质量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医师处方行为,落实处方审核、发药、核对与用药交待等相关规定;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知识培训与教育;制定并落实持续质量改进措施。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在医院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组)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由医院医疗管理部门和药学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第六条医院应当根据本医院的性质、功能、任务、科室设置等情况,在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组)下建立由医院药学、临床医学、临床微生物学、医疗管理等多学科专家组成的处方点评专家组,为处方点评工作提供专业技术咨询。
第七条医院药学部门成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负责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
处方点评实施细则

池州市人民医院处方点评实施细则一、病例抽样1.处方数:120份,门诊处方100份,急诊处方20份2.抽样方法:按照处方点评管理制度随机抽取二、点评方法1. 处方点评方法:根据卫医管发〔2010〕28号文件卫生部关于印发《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并按照《处方点评工作表》对门急诊处方进行点评。
记录:将问题分为三类:用药不规范、用药不适宜、用药超常。
1 ) 用药不规范:1-1: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医嘱。
1-2:医师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医嘱。
1-3: 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处方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1-4:医嘱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
1-5:其它用药不规范情况。
2)用药不适宜医嘱:2-1:适应症不适宜。
2-2:遴选的药品不适宜。
2-3: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
2-4: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国家基本药物。
2-5:用法、用量不适宜。
2-6:联合用药不适宜。
2-7:重复给药。
2-8: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
2-9: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3)超常用药医嘱:3-1:无适应症用药。
3-2: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药。
3-3:正当理由超说明书用药。
3-4:无正当理由为同一患者同时开具2 种以上药理作用相同药物。
2.处方点评结果统计2.1统计下表列出的数据A:用药品种总数B:平均每张处方用药品种数= A/处方总数;C:使用抗菌药的处方数;D:抗菌药使用百分率= C/处方总数;E:使用注射剂的处方数;F:注射剂使用百分率= E/处方总数;G:处方中基本药物品种总数;H:省基本药物占处方用药的百分率= G/A;K:处方总金额;L:平均每张处方金额=K/处方总数。
O:合理处方总数P:合理处方百分率:O/处方总数2.2 统计不合理处方类型及科室分布三、将点评结果上报至医务科。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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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适应证不宜; ❖ (二)遴选药品不宜; ❖ (三)药品剂型或给药路径不宜; ❖ (四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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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使用方法、用量不宜; ❖ (六)联适用药不宜; ❖ (七)重复给药; ❖ (八)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 ❖ (九)其它用药不宜情况。
❖ (三)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处方 后记审核、调配、查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 配药师及查对发药药师署名,或者单人值班 调剂未执行双署名要求);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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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
❖ (五)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 处方;
❖ (六)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
医院处方点评管 理规范(试行)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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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 则 ❖ 第二章 组织管理 ❖ 第三章 处方点评实施 ❖ 第四章 处方点评结果 ❖ 第五章 点评结果应用与连续改进 ❖ 第六章 监督管理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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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规范医院处方点评工作,提升处方 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依据 《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医疗 机构管理条例》、《处方管理方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制订本规范。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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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应该判定为不规 范处方: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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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处方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 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识别;
❖ (二)医师署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署名、 签章留样不一致;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实施细则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实施细则
以下是医院处方点评管理的实施细则:
1. 目的:医院处方点评管理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处方的合理性和安全性,促进药品的合理使用。
2. 范围: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处方的点评管理,包括门诊处方、急诊处方、住院处方等。
3. 管理机构:医院应设立专门的处方点评管理机构,负责统筹处方点评工作,包括人员配置、工作流程等。
4. 点评人员:处方点评工作由经验丰富、专业知识扎实的医生担任,需经过培训并持有相关资质证书。
5. 点评内容:处方点评内容包括药品的选用是否合理、药物剂量是否适当、是否存在重复用药或潜在的药物相互作用等。
6. 点评流程:医院应建立规范的点评流程,包括处方提交、点评、反馈等环节。
点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点评工作并向医生提供反馈意见。
7. 反馈建议:点评人员应通过书面形式向医生提供处方点评的结果和建议,并注明问题的严重程度和改进的措施。
8. 处方修改:医生收到点评反馈后,应仔细阅读并根据点评意见进行处方的修改。
医院应设立审核机制,确保点评意见得到及时执行。
9. 考核评估:医院应定期对处方点评工作进行考核评估,以评估点评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并及时进行改进。
10. 保密管理:医院应严格遵守保密要求,保护患者的隐私和医疗信息安全,禁止将患者的个人信息用于其他用途。
11. 监督和纠正:医院应建立监督机制,对处方点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行为。
以上是医院处方点评管理的实施细则,医院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操作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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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实施细则
一、总则
处方点评是医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和药品临床应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学水平的重要手段。
医院依据《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医院制定的《处方管理检查实施办法》、《处方点评制度》,结合医院以往处方点评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制定本细则。
意在加强医院处方质量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医师处方行为,落实处方审核、发药、核对与用药交代等相关规定;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知识培训与教育;制定并落实持续质量改进措施。
二、加强组织管理
(一)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在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由医务科和药剂科共同组织实施。
(二)在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建立由医院药学、临床医学、临床微生物学、医疗管理等多学科专家组成的处方点评专家组(见医院下发文件),为处方点评工作提供专业技术咨询。
(三)药剂科成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见医院下发文件),负责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
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较丰富的临床用药经验和合理用药知识;
2、具有中级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处方点评的实施
点评小组每月按已确定的抽样办法抽取处方或病历,门急诊处方的抽样率不少于总处方量的1‰,且每月点评处方绝对数不少于100张;病房(区)医嘱单的抽样率(按出院病历数计)不少于1%,且每月点评出院病历绝对数不少于30份。
(一)点评内容
1、门急诊处方
按照《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的要求,对抽查处方的书写规范性与药物临床使用适宜性进行评价。
点评结果填写《处方点评工作表》(附表1)。
2、病房(区)用药医嘱
每月随机抽取病房(区)用药医嘱单30份,抽样率(按出院病历数计)不少于1%,对用药医嘱单实施综合点评。
3、专项处方点评
根据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每年进行1-2次特定药物或特定疾病的药物(如国家基本药物、血液制品、中药注射剂、肠外营养制剂、抗菌药物、辅助治疗药物、激素等临床使用及超说明书用药、肿瘤患者和围手术期用药)使用情况进行点评。
(二)评价标准
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药品说明书等。
(三)点评结果
1、处方点评结果分为合理处方和不合理处方。
2、不合理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
(1)不规范处方的范围
①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
②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
③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
④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
⑤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的;
⑥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
⑦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
⑧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
⑨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
⑩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
○11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五种药品的;
○12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的;
○13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处方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
○14医师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
○15中药饮片处方药物未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或未按要求标注药物调剂、煎煮等特殊要求的。
(2)用药不适宜处方的范围
①适应证不适宜的;
②遴选的药品不适宜的;
③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的;
④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国家基本药物的;
⑤用法、用量不适宜的;
⑥联合用药不适宜的;
⑦重复给药的;
⑧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
⑨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的。
(3)超常处方的范围
①无适应证用药;
②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药的;
③无正当理由超说明书用药的;
④无正当理由为同一患者同时开具2种以上药理作用相同药物的。
四、点评结果的应用与持续改进
(一)为进一步掌握医院处方质量信息,医务科每年度可组织一次大样本的处方点评。
处方点评工作小组年终对全年点评结果进行汇总,药剂科应会同医务科对处方点评小组提交的点评结果进行审核。
根据两项点评结果,对医院在药事管理、处方管理和临床用药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评价,提出质量改进建议,并向医院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报告;发现可能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害发生。
(二)医院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应当根据药剂科会同医务科提交的质量改进建议,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临床用药质量管理和药事管理改进措施,并责成相关部门和科室落实质量改进措施,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三)医院将每年度处方点评汇总结果纳入相关科室及其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指标,按汇总结果排序后三名依次扣科室奖金600元、400元、200元。
(四)在主管领导和部门的协助下,药剂科负责每年至少一次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
药事法规和合理用药知识的培训。
五、监督管理
(一)医院应当对开具不合理处方的医师,采取教育培训、批评等措施;对于开具超常处方的医师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理;一个考核周期内5次以上开具不合理处方的医师,应当认定为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离岗参加培训;对患者造成严重损害的,应当按照医院制定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二)药师未按规定审核处方、调剂药品、进行用药交待或未对不合理处方进行有效干预的,医院应当采取教育培训、批评等措施;对患者造成严重损害的,应当按照医院制定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三)医院因不合理用药对患者造成损害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