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上海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各单位推荐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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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上海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校内选拔方案

第五届上海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校内选拔方案

根据《市总工会、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关于举办第五届上海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暨第六届全国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选拔赛的通知》相关要求,我校拟开展第五届上海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校内选拔赛,具体方案如下:一、比赛目标选拔教师参加第五届上海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2022年9月底将在上海师范大学举行)。

二、比赛分组按学科大类分为两组:第一组人文科学、社会科学、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第二组自然科学基础学科、自然科学应用学科。

三、参赛对象2021年上海电机学院教师教学法比赛一等奖及二等奖获奖教师,名单见附件Io四、比赛工作步骤1、抽签及提交比赛材料8月I日(星期一)前,参赛选手采用网络视频抽签的方式确定本人的比赛顺序。

8月5日(星期五)前,参赛选手将竞赛课程的教学大纲、20个课堂教学节段的教学设计、20个教学节段的目录及相对应的20个课堂教学节段的PPT电子文档,发送至教师发展中心邮箱。

2、校内选拔安排8月9日(周二),在临港校区B教205教室,开展第一组校内选拔赛;8月10日(周三),在临港校区B教205教室,开展第二组校内选拔赛。

比赛前半小时选手现场抽签确定本人参赛的具体教学节段;课堂教学时间为20分钟;课堂教学结束后,选手现场进行5分钟的教学反思,评委点评5-10分钟。

具体比赛内容、评分标准分别见附件2和附件3。

五、比赛结果将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从人文科学、社会科学、思想政治理论课、自然科学基础学科组别中各选出1名选手,从自然科学应用学科组别中选出L2名选手;然后,报教师教学法比赛组委会审议确定名单。

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将确定6名教师代表学校参加第五届上海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

若因疫情等原因,选拔赛将以线上方式开展。

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教师发展中心赵老师,联系电话:。

1.2021年上海电机学院教师教学法比赛一等奖及二等奖获奖教师名单2.第五届上海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校内选拔比赛内容及方法3.校内选拔赛评分表教师教学法比赛组委会(教师发展中心)2022年7月30日2021年上海电机学院教师教学法比赛一等奖及二等奖获奖教师名单以“上好一门课”为竞赛理念,本次竞赛由教学设计、课堂教学和教学反思三部分组成,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三者权重分别为20%、75%、5%o计算方式:教学设计20分+课堂教学75分+教学反思5分=Ioo分。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7.05•【字号】沪科〔2022〕157号•【施行日期】2022.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奖励正文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沪科〔2022〕157号各有关单位和专家:为进一步激励自主创新、激发人才活力、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规定》(沪府令18号),现就2022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励类别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包括科技功臣奖、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科学技术普及奖、国际科技合作奖等七个类别。

二、奖励导向坚持“四个面向”,发挥科技奖励的引导和激励作用,鼓励原始创新,鼓励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鼓励企业牵头的自主创新,鼓励产学研结合的协同创新,奖励真正作出创造性贡献的科学家和一线科技人员。

坚持科技创新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

全面准确反映成果创新水平、转化应用绩效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着力强化成果高质量供给与转化应用。

坚持科学分类、多维度评价。

针对科技成果具有多元价值的特点,开展多层次差别化评价,全面准确评价科技成果的科学、技术、经济、社会、文化价值。

三、提名要求(一)提名资格及要求1、具备提名资格的专家,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上海市科技功臣获奖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2000年(含)以后的上海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科学技术普及奖特等奖或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获得诺贝尔奖、图灵奖等全球性知名科技奖项且与本市单位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外籍专家;本市外资研发中心的知名外籍专家。

提名专家年龄不超过70岁(院士年龄不超过75岁),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上海市科技功臣获奖人年龄不受限制。

上海市法学会 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

上海市法学会 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

上海市法学会我国法学优秀成果奖序一、绪论上海市法学会是一个具有较强学术实力和组织力的专业学术组织。

法学会定期举办各类学术活动,为法学领域的学术交流提供了广阔的评台。

其中,我国法学优秀成果奖是法学会举办的一项重要活动,旨在表彰在法学领域取得杰出成就的学者和研究者,推动法学研究的发展,促进学术交流与合作。

二、评选标准我国法学优秀成果奖的评选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学术水平:评选对象的学术研究水平应当达到一定的高度,具有较强的理论创新和学术价值。

2. 研究成果:评选对象在法学领域取得的研究成果应当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实际价值,能够对法学理论和实践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3. 学术声誉:评选对象在学术界应当具有良好的声誉,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和知名度。

4. 学术贡献:评选对象在法学研究领域应当有突出的学术贡献,能够为学科发展和学术交流做出重要贡献。

三、评选程序我国法学优秀成果奖的评选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提名推荐:首先由法学会向广大会员征集提名推荐的对象,也可以由评选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名。

2. 评审初选:评选委员会对提名对象进行初步评审,初选出若干候选人。

3. 评审终选:评选委员会对初选出的候选人进行终审评定,最终确定获奖对象。

4. 颁奖公布:法学会在相关学术活动上公布获奖名单,并举行颁奖仪式。

四、对社会的意义我国法学优秀成果奖的设立和举办,不仅是对法学研究成果的一种肯定和鼓励,更是对法学界学术精神的一种弘扬和传承。

通过这一奖项的评选和颁发,可以激励更多的法学工作者积极投入到学术研究之中,推动法学理论的不断创新和发展,为国家法治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五、总结我国法学优秀成果奖作为上海市法学会的一项重要学术活动,对于推动法学研究的深入发展、促进学术交流与合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希望在今后的评选过程中,法学会能够进一步激发学术活力,为法学界的发展注入更多的新动力,为建设法治我国贡献更多的智慧和力量。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第五届上海市十大工人发明家的表彰决定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第五届上海市十大工人发明家的表彰决定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第五届上海市十大工人发明家的表彰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总工会•【公布日期】2003.12.22•【字号】沪工总经[2003]299号•【施行日期】2003.1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总工会关于第五届上海市十大工人发明家的表彰决定(沪工总经〔2003〕299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为了深化素质工程,推进科教兴市,进一步激发全市广大职工投入科技创新的积极性,为上海新一轮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上海市总工会决定表彰一批在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职工和先进集体,授予王军等10名同志为第五届“上海市十大工人发明家”,授予夏懿等10名同志为“上海市职工技术创新标兵”,授予郑逸德等104名同志为“上海市职工技术创新能手”,授予上海市徐汇区总工会等27家单位为“我为科教兴市献一计主题活动优秀组织单位”。

希望获奖的个人和单位再接再厉,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再攀科技高峰,为科教兴市和上海新一轮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第五届上海市十大工人发明家名单(10名)上海市职工技术创新标兵名单(10名)上海市职工技术创新能手名单(104名)我为科教兴市献一计主题活动优秀组织单位(27家)上海市总工会二ΟΟ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附件:“第五届上海市十大工人发明家”名单(10名)王军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热轧厂唐建平上海航天局第八00研究所数控加工中心顾海金上海市基础工程公司张心一上海老凤祥有限公司张剑峰上海人造板机器厂有限公司李瑶(女)上海博星基因芯片公司倪井兴上海港XXX浜港务公司赵爱民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汽车三厂李苏明上海亨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周承功上海静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市职工技术创新标兵名单(10名)夏懿上海复星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菁雯(女)上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李功乙宝钢集团上海一钢机电公司黄耀明上海石化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桠力公司仪控分公司李克勇上海交大附属第一人民医院刘家禹上海三爱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张雪祁上海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邹伟国上海市政设计研究院科学研究所给排水研究室陈月鸣上海机械施工公司一分公司黄晓明上海现代设计集团建筑技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市职工技术创新能手名单(104名)郑逸德上海市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包文清上海惠工缝纫机三厂崔爱平长宁区妇幼保健院茅爱武长宁区同仁医院蔡三民上海唯尔福(集团)有限公司黄建平上海水环境建设有限公司马汝祎上海市亨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陆晓明上海市亨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过培焜上海市北站医院殷永才虹口区环境卫生保洁总公司吴杰上海复旦光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吴承荣上海复旦光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陈沁(女)上海博星基因芯片有限责任公司江保罗上海老庙黄金有限公司陶震黄浦区霓虹灯管理所张宏(女)上海沪光变压器有限公司冯志根上海中恒导轨有限公司王卫荣上海市新光显示仪厂王桦上海正章洗染公司周庆锦上海金亭汽车线束有限公司叶舒云上海宝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黄振华上海大众汽车青浦特约维修站俞云上海兰生-豪呐乐器有限公司王坚上海南桥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刘国善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石静山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天和电容器分公司朱强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DCS公司张蕾(女)上海白猫(集团)有限公司翁跃康上工股份有限公司王俊上海汽车地毯总厂张胜国上海联吉合纤有限公司杨铮上海服装机械有限公司胡壮军上海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手术器械厂刘建家上海信谊药业有限公司万国良上海医疗器械厂有限公司孟黎明上海新先锋药业有限公司沈望翔上海送变电工程公司何仁安上海市电力公司市区供电公司孙志平上海电力安装第二工程公司俞仲庆上海电力安装第二工程公司王伟民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邢启宏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陆国梁宝钢集团上海第一钢铁有限公司热轧厂杨磊宝钢集团上海第五钢铁有限公司锻造厂蔡祖斌宝钢设备检修有限公司运输设备检修大队黄霖上海宝钢化工有限公司储滨宝钢集团上海第一钢铁有限公司炼铁厂赵斌上海宝冶建设有限公司机械设备安装分公司杨仕忠上海宝冶建设有限公司建筑分公司胡玉纯上海宝冶建设有限公司电装分公司张静上海高桥石油化工公司精细化工厂潘毅上海高桥石油化工公司高桥化工厂朱军上海高桥石油化工公司上海炼油厂朱价平上海高桥石油化工公司上海炼油厂沈文华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炼油化工部濮炳均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涤纶事业部仇春杨上海航天局第八Ο一研究所徐俊上海航天局第八Ο六研究所王其隆上海卫星工程研究所戴振宇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周渊上海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张建平上海烟草(集团)公司吴小弟上海烟草(集团)公司上海卷烟厂何建国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侯剑锋延锋伟世通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葛长根上海旭电子玻璃有限公司季凡上海广电集团销售有限公司张如瑶上海铁路局南京水电段梁冬上海铁路局阜阳机务段徐海中上海铁路局上海东车辆段孙明华上海港宝山港务公司薛汉成上海浦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姜荣英(女)上海港新华港务公司高永庠上海港龙吴港务公司陈建胜上海市汽车修理公司刘敏坤上海市轮渡有限公司徐志毅上海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市场营销中心王永良上海电信公司长途通信部胡志文上海市电信有限公司松江电信局葛斌上海电信公司网络运行部薛立勤上海电信公司长途通信部朱传伟上海市电信有限公司西区电信局何炜上海市电信有限公司东区电信局王传钧上海中远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黄钦宇上海中远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李国伟上海飞机制造厂陆巍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七二四工厂郑元璋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俞明健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丁兴国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王照明上海市煤气第一管线工程有限公司楮志勇上海浦龙砼制品有限公司傅拗芳(女)上海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李建平上海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倪建一上海衡山宾馆李亚明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徐维平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张伟鹏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陈育上海大屯能源股份公司孔庄煤矿选煤厂张心保上海大屯能源股份公司徐庄煤矿皮带科唐有珠上海大屯能源股份公司龙东煤矿综采一队候培发上海种业(集团)有限公司惠新标上海文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陈晓卫上海文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我为科教兴市献一计主题活动优秀组织单位(27家)上海市徐汇区总工会上海市长宁区总工会上海市闸北区总工会上海市松江区总工会上海市杨浦区总工会上海市静安区总工会上海市嘉定区总工会上海市普陀区总工会上海市崇明县总工会上海市机电工会上海市仪表电子工会上海市轻工业工会上海市医药工会上海市电力公司工会上海宝钢集团公司工会上海高桥石油化工公司工会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上海航天局工会上海市烟草工会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工会中国铁路工会上海铁路局委员会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工会上海市委员会中国电信集团工会上海市委员会上海市建设工会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工会上海教育工会。

历届上海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

历届上海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

历届上海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来源:上海市法学会作者:佚名日期:2012年11月28日浏览:2000年第一届:周汉民教授,博士生导师,政协上海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副主席,民建中央副主席、上海市委主委。

孙潮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共上海市闵行区委书记。

张乃根教授、博士生导师,复旦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顾功耘教授、博士生导师,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常务理事。

董茂云教授,博士生导师,复旦大学教授,全国外国法律史研究会副会长。

吕国强中共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局长、上海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秘书长。

丁伟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

刘华研究员,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上海市法学会副会长。

林荫茂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郑鲁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

2003年第二届:肖中华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

龚培华法学博士,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上海市法学会常务理事。

寿步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上海交通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副会长。

黄祥青法学博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三级高级法官。

关保英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政法学院副院长。

龚柏华教授、博士生导师,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兼任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业务总监。

谢佑平教授、博士生导师,复旦大学司法与诉讼制度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张驰教授、硕士生导师,华东政法大学教授。

殷啸虎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社科院法学所副所长。

沈晖法学博士,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2006年第三届:张梓太教授、博士生导师,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环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李秀清教授、博士生导师,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学报》主编,中国外国法制史学会副会长,2011年荣获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荣誉称号。

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公告〔2022〕第14号

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公告〔2022〕第14号
上海市商业联合会
51310000501773167E
法定代表人
吕勇明
王雪松
2022-03-07
上海市房产经济学会
51310000501769184T
法定代表人
陈杰
崔光灿
2022-03-09
上海市植物学会
5131000050176886XN
法定代表人
秦路平
张德顺
2022-03-14
上海市株洲商会
51310000MJ4900929L
法定代表人
邵国民
沈华
2022-01-13
上海市汽车行业协会
51310000501776712H
法定代表人
庄菁雄
陆一
2022-01-13
上海市献血促进会
513100005017715249
法定代表人
李财堂
张统宇
2022-01-14
上海市社会心理学学会
513100005017701427
法定代表人
金国华
中山西路1500号5号楼207、208、209室
2022-03-01
上海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
51310000341531272L
住所
锦康路308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6号楼19-1-A
杨高南路759号第22层01单元
2022-03-11
上海炎黄文化研究会
51310000501775138W
法定代表人
陈卫平
2022-01-05
南开上海校友会
513100005017765605
住所
龙水北路871号803室B
福山路388号越秀大厦1601、08室
2022-01-12
上海市职业教育协会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0年上海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0年上海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0年上海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0.08.13•【字号】•【施行日期】2020.08.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正文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0年上海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各区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委各部委、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交给上海的三项新的重大任务和加快推进“五个中心”建设、强化“四大功能”的要求,集聚和培养一批站在各领域科技前沿、具有国际视野和产业化能力的领军人才,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上海领军人才选拔工作。

现就选拔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选拔对象及范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工作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提出申报:(一)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即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企业女性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要注重发现和选拔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期结束(即2016年及之前入选)的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申报的,不占用人单位推荐名额。

(二)符合“品德素质优秀、专业贡献重大、团队效应突出、引领作用显著、发展潜力较大”的基本条件。

品德素质优秀:具有坚定的政治品德、优秀的学术道德、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专业贡献重大:在相关领域已取得较突出的创新成果,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团队效应突出:具有一支结构合理、创新创造能力较强的专业团队,团队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45岁以下成员一般不少于2人。

上海市律师协会关于开展第五届上海市优秀青年律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上海市律师协会关于开展第五届上海市优秀青年律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上海市律师协会关于开展第五届上海市优秀青年律师评选活动的通知【法规类别】律师综合规定与机构【发布部门】上海市律师协会【发布日期】2013.12.13【实施日期】2013.12.1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市律师协会关于开展第五届上海市优秀青年律师评选活动的通知各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各律师事务所:青年律师已成为上海律师队伍的生力军,青年律师的健康发展对于上海律师行业的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了进一步加强青年律师队伍建设,加快青年律师成长步伐,推动上海律师人才梯队建设,根据《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表彰奖励规则》以及九届理事会工作布置要求,并经会长会议决定,于2013年11月至2014年3月在本市开展第五届“上海市优秀青年律师”评选活动。

一、评选宗旨选拔、表彰和宣传在法律服务、行业发展、公益事业等领域中做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优秀青年律师,帮助青年律师迅速成长,激励青年律师自强不息,引领广大青年律师建功立业,为上海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评选范围和条件(一)评选范围1、本市注册并且在本市连续执业5年以上(含5年)的执业律师(2008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律师执业证书)。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执业过程中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

4、曾获“上海市优秀青年律师”称号(不含提名奖获得者)的律师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二)参选条件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忠于宪法和法律,积极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职责和使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2、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

熟练掌握执业所应具备的法律知识和服务技能,具有一定专长,初步形成自己的专业特色,办案质量好,具备独立办理较复杂法律事务的能力。

重视业务理论研究,有较高的理论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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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推荐名额表
单位推荐人数华东政法大学 7 上海政法学院 5 复旦大学法学院 2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2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2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2 同济大学法学院 2 上海外贸学院法学院 2 上海大学法学院 2 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 2 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 1 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 1
东华大学人文学院 1
华东师范大学法政学院 1
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 1
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1
上海海关学院 1
上海金融学院法律系 1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经贸与法律系 1
上海商学院法律行政系 1
上海市委党校法律教研室 1
市委政法委 2 市法院系统 6 市检察系统 6 市公安系统 4 市司法行政系统 6 (其中含市律师协会)
市国家安全系统 1
市政府法制系统 4 市人大系统 4
浦东新区法学会 1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研究会 1 宪法研究会 1 法理法史研究会 1 金融法研究会 1 港澳台法律研究会 1 刑法研究会 1 民法研究会 1 商法研究会 1 未成年人法研究会 1 行政法研究会 1 国际法研究会 1 诉讼法研究会 1 信息法律研究会 1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研究会 1
农村法制研究会 1
仲裁法研究会 1
劳动法研究会 1
生命法研究会 1
海商法研究会 1
银行实务中心 1
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会 1
经济法研究会 1
财税法学研究会 1
法学教育研究会 1
知识产权研究会 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 1
禁毒法研究会 1
合计: 1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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