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专项资金自查报告最新.doc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专项资金自查报告(精选20篇)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我们使用报告的情况越来越多,报告包含标题、正文、结尾等。
写起报告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专项资金自查报告,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篇1根据水利部、省水利厅有关开展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布置,我局组织开展了20xx-20xx年度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及自查工作开展情况20xx年11月下旬,我局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办规计函[20xx]1054号)及省厅相关文件要求,迅速贯彻落实,布置自查工作。
由局长亲自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局办公室(财务)、规划与建设管理科等科室组成自查工作组,对我县20xx年以来中央资金补助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自查自纠。
从自查情况来看,各中央资金补助项目,立项批复文件齐全,资金全部拨付到位,并严格执行了专户、专账、专人管理,使用合理规范,资金拨付严格按合同规定执行,符合各专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自查结果1.中央资金下达情况20xx-20xx年期间,共计下达XX县中央财政补助项目37批次,补助资金总额4835万元,涉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县城供水管网改造、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水电站更新改造、应急度汛、防汛补助等项目,有力的支持了我县水利建设,对改善水利基础设施,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中央水利资金下达后,由县财政局按年度预算、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情况,通过规定程序将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项目建设专户,不存在滞留、侵占挪用和套取中央水利资金问题。
2.中央水利资金完成情况20xx年前下达建设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并及时组织相关验收工作,农村饮用水工程已全部验收,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阶段性验收结束,其他如节水改造、农田水利、农村水电站、渔业及应急度汛等防汛补助项目也已完成。
水利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水利专项资金自查报告【水利专项资金自查报告】一、背景介绍近年来,水利事业发展迅速,取得了重要的成绩。
为了更好地监督和管理水利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提高水利工程建设和水资源保护的效益,我单位进行了水利专项资金的自查工作。
本报告旨在总结自查的结果,评估水利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以进一步提升资金的利用效率和推动水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自查范围与方法本次自查覆盖了我单位在过去三年内所接收的水利专项资金。
通过查阅文件资料、核对账簿记录、实地走访和采访相关人员的形式,我们全面了解了水利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效果。
自查采取了随机抽样的方式,并结合重点关注的项目和建设阶段,确保自查结果的全面性和可靠性。
三、自查结果根据自查的结果,我们总的来看,水利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大体合规,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但是在具体的细节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不够规范。
部分项目在动用资金前未经严格的审批程序,导致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不高,存在财务管理风险。
2. 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考核不够有效。
项目监管部门未能及时跟踪资金使用情况,对中期检查和绩效评估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3. 部分项目的资金使用存在浪费现象。
一些项目中,存在着资金使用不合理的情况,例如重复购买设备、过度投资等。
4. 部分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不全面。
在部分大型水利工程项目中,环境影响评估工作不够全面,没有全面评估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和采取的应对措施。
四、问题原因分析根据自查结果,我们认为以上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由以下几个原因引起的:1. 制度不健全。
缺乏明确的资金管理制度和流程,导致资金使用的过程中存在漏洞和不规范的现象。
2. 监督机制不完善。
资金监管部门对项目的监督和考核不够严格,项目管理人员对自身的责任和义务认识不足。
3. 缺乏专业人才。
一些项目在设计和实施阶段缺乏专业人才,导致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
四、改进措施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提出以下改进措施:1. 完善资金管理制度。
最新专项资金自查报告8篇

最新专项资金自查报告8篇最新专项资金自查报告1在省、市专项资金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为搞好水利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项资金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并开展了自查自纠督导检查,今年以农村饮水安全、灌区续建配套、农村小水电等专项资金为重点,并以此为契机,对各项水利专项资金从项目的申报、审批、资金拨付、使用、管理、项目验收等环节进行全面清理自查。
一、20xx年水利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20xx年部分下达资金较晚的项目在20xx年实施,截止目前邯郸市20xx年水利专项资金110683万元,其中中央投资62020万元,省配套24184万元,市县配套20106万元。
今年下达给市水利局的项目进展情况如下:邯郸市漳滏河灌区续建配套:中央投资3500万元,市县配套2333万元,正做开工前准备。
邯郸市跃峰灌区续建配套:中央投资2321万元,市县配套1548万元,正做开工前准备邯郸市抗旱设备购置中央投资3200万元,项目已完工。
引黄工程:省配套3500万元,项目正在实施,计划年底完工。
20xx年至20xx 年我市涉及水利专项资金的水电项目有:涉县赤岸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已完工验收,涉县漳河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已完成小会、漳北二级、原曲二级三座水电站的技改工程。
二、今年8月份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按照省督导组的要求,涉县、成安县已整改到位,具体整改情况如下:(一)成安县20xx年小农水项目整改情况一是合同书上甲方法定代表人只有盖章,没有签字问题。
由于有关人员对合同法条文学习不够,业务水平有限造成,当时为了省事,在合同书上盖了局长的手章。
检查结束后,局长常胜民在所有合同书上进行了一一补签。
二是县级及群众自筹资金未完全到位和无文字依据问题。
检查时项目还未全部完工,资料没有全部显示上述资金到位情况。
现项目已完工,县级配和群众自筹已全部到位,手续齐全。
三是项目监理未招标及其合同服务期问题。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15篇).doc

一、基本状况(一)参合状况20xx年,我县新农合覆盖率达100%,参合农业人口总数达201023人,参合率97.17%。
(二)本年度基金到位状况今年基金筹集总额为2818.63万元,其中,农民自筹402.65万元,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为2415.98万元。
20xx年结余基金567.06万元(含风险基金148.17万元)。
截止20xx年10月底,县财政新农合补助基金到位376.48万元,中央财政下拨新农合基金1208万元,省、市新农合补助基金到位831.5万元,基金到位率100%。
二、基金使用(一)家庭账户资金使用20xx年,我县门诊家庭账户资金累计总额为713.56万元,截止12月26日,全县参合农民门诊补偿共57149人次,门诊补偿182.1万元,占年度门诊家庭帐户基金的25.5%。
(二)统筹基金补偿状况20xx年,我县统筹资金总额为2540.59万元,截止12月31日,全县参合农民住院补偿共计19531人次,2208.04万元;其中,县外医疗机构住院4564人次,占住院总补偿人次的23.37%,补偿金额961.92万元,占补偿总金额的42.50%;县级医疗机构补偿3776人次,占总人次的19.33%,补偿671.6万元,占总金额的29.6%;乡镇卫生院补偿11191人次,占人次的57.30%,补偿574.52万元,占总金额的25.9%;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为60.28%。
本年度共有389人报销新农合慢性病门诊,统筹基金支出24.06万元;住院正常分娩407人,补偿17.36万元。
三、加强基金管理,保障基金安全(一)从管理体制上健全新农合基金的管理制度一是设立新农基金财务管理科,严格坚持新农合“收支两条线”全部基金支出均采取转账支付,做到管账的不管钱,管钱的不管账;二是设立稽查科,定期核查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基金支出状况、医疗服务行为,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运行;三是建立并不断完善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制定并报请县财政局出台《青川县新农合基金管理办法》、《青川县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进一步严格了基金的使用和划拨流程,确保基金安全、公平、合理运用。
水利资金自查自纠报告

水利资金自查自纠报告一、自查自纠情况概述近年来,我国水利领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不足。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财务管理的工作要求,积极推进水利资金自查自纠工作,确保水利项目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和效益最大化,特撰写本报告,详细介绍水利资金自查自纠的相关情况和措施。
二、自查自纠情况描述1. 自查内容本次水利资金自查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1)资金来源与使用情况:对水利项目资金来源、使用情况进行核查,确保资金来源合法、使用合规。
(2)项目管理与执行情况:对水利项目管理与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修复漏洞,提升管理效率。
(3)资金监管与风险防范:加强对水利项目资金监管,防范各种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 自查方法为确保自查的客观性和全面性,本次自查采取了以下方法:(1)查阅相关资料:对水利项目的资金来源、使用、管理等相关档案资料进行系统查阅,梳理核查资金流向。
(2)现地核查:组织调查组深入项目实施地进行现场核查,了解项目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做到实地核查。
(3)征询专家意见:邀请水利领域的专家参与自查自纠工作,提供专业建议和指导。
三、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措施1. 资金来源不清晰通过自查,发现部分水利项目的资金来源未按规定申报,存在隐患。
为此,我们已经采取以下整改措施:(1)明确资金来源:要求项目管理单位明确项目的资金来源,确保申报准确完整。
(2)加强内部培训: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财务管理知识培训,提高其对资金来源的认识和把控能力。
2. 资金使用不规范部分水利项目存在资金使用不规范的情况,导致资金浪费。
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已经采取以下整改措施:(1)建立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使用的范围和程序,严格执行规定。
(2)强化内部监督: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审计,及时纠正问题。
3. 资金监管不到位在自查过程中发现,部分水利项目的资金监管不到位,存在潜在风险。
水利专项资金的自查报告

水利专项资金的自查报告自查报告是一个单位或部门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对执行某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一种自我检查方式的报告文体。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水利专项资金自查报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水利专项资金自查报告(一)根据水利部、省水利厅有关开展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布置,我局组织开展了2006-20xx年度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及自查工作开展情况20xx年11月下旬,我局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办规计函[20xx]1054号)及省厅相关文件要求,迅速贯彻落实,布置自查工作。
由局长亲自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局办公室(财务)、规划与建设管理科等科室组成自查工作组,对我县2006年以来中央资金补助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自查自纠。
从自查情况来看,各中央资金补助项目,立项批复文件齐全,资金全部拨付到位,并严格执行了专户、专账、专人管理,使用合理规范,资金拨付严格按合同规定执行,符合各专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自查结果1.中央资金下达情况2006-20xx年期间,共计下达云和县中央财政补助项目37批次,补助资金总额4835万元,涉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县城供水管网改造、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水电站更新改造、应急度汛、防汛补助等项目,有力的支持了我县水利建设,对改善水利基础设施,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中央水利资金下达后,由县财政局按年度预算、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情况,通过规定程序将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项目建设专户,不存在滞留、侵占挪用和套取中央水利资金问题。
2.中央水利资金完成情况20xx年前下达建设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并及时组织相关验收工作,农村饮用水工程已全部验收,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阶段性验收结束,其他如节水改造、农田水利、农村水电站、渔业及应急度汛等防汛补助项目也已完成。
水利资金管理自查自纠报告

水利资金管理自查自纠报告为切实加强水利资金的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安全。
我单位结合实际,于近期开展了水利资金管理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报告如下:一、自查自纠工作的背景和意义作为现代水利工程建设的重要保障,水利资金管理涉及到大量的资金支出和收入,如何加强资金管理以及建立健全的资金监管制度,对于提高水利工程质量和保障资金安全至关重要。
因此,加强水利资金管理的自查自纠工作,对于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规范工作流程,必将对水利资金管理工作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和开展情况为全面了解水利资金管理的基本情况,我单位成立了水利资金自查自纠工作组,由财务部门、监察部门等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负责统筹和协调自查自纠工作。
在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充分听取了各方意见,建立了自查自纠工作的框架和标准,确保了工作的有序开展。
自查自纠工作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 资金使用管理2. 资金管理流程3. 资金使用效益4. 资金监管机制具体的自查自纠工作主要包括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开展座谈会听取意见、组织专项核查等。
通过以上自查自纠工作,我们全面了解了我单位水利资金管理的基本情况,发现了一些问题,并及时对问题进行了整改和纠正。
三、自查自纠工作取得的成效经过自查自纠工作,我们发现了一些水利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了整改和纠正。
具体成效如下:1. 发现了资金管理流程不够清晰的问题,及时对流程进行修改完善,确保了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2. 发现了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对相关项目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并提出了改进方案,确保资金使用的最大效益。
3. 发现了资金监管机制没有明确责任人的问题,重新制定了监管机制,明确了责任人,并建立了健全的监管机制。
通过自查自纠工作,我们提高了水利资金管理的效率,加强了对资金的监管,保障了资金的安全,确保了资金的合理使用。
同时,通过自查自纠工作,我们也发现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之处,并及时进行了整改,提高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市水利资金和项目建设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报告

市水利资金和项目建设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报告一、引言自水利部门开展市水利资金和项目建设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来,我市水利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水利部的要求,制定了相关工作方案,并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展开了自查自纠工作。
本报告旨在总结我市水利资金和项目建设问题自查自纠的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确保水利资金和项目建设的规范、透明和可持续性。
二、自查自纠情况分析1.自查自纠的范围和方式自查自纠的范围包括我市所有涉及水利资金和项目建设的机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
自查自纠主要通过数据核对、文书审查、实地调研等方式进行。
2.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通过自查自纠工作,我们发现存在以下问题:(1)项目审批程序不规范:一些项目未经批准就开工建设,审批程序不严格,导致项目建设风险增加。
(2)资金使用不透明:部分项目使用资金的流程、相关手续等环节不规范,存在挪用、截留等问题。
(3)工程质量问题:部分项目存在施工不规范、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工程质量无法保障。
(4)招标过程不公正:在项目招标过程中,存在关系户、行贿等问题,招标结果不公正。
(5)工程款支付延迟:部分单位拖延支付工程款,给承建单位带来经济压力,影响工程进展。
以上问题的存在主要原因是工作流程上存在薄弱环节,监管不到位,人员素质不高等。
三、整改措施与成效本报告列举了市水利部门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的整改措施及整改成效。
主要包括:1.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水利资金和项目建设的相关制度和规范文件,明确审批、招标、使用、监督等各个环节的责任和流程。
2.加强人员培训:组织水利部门和相关单位的人员开展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增强监管和管理水平。
3.加强内部监督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项目审批、资金使用、工程质量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确保问题的及时发现和处置。
4.加强纪律约束: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形成严厉的纪律约束。
通过以上整改措施的实施,我市水利资金和项目建设问题得到了一定的整改和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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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专项资金自查报告最新 根据水利部、省水利厅有关开展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布置,我局组织开展了2006-20xx年度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及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20xx年11月下旬,我局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办规计函[20xx]1054号)及省厅相关文件要求,迅速贯彻落实,布置自查工作。由局长亲自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局办公室(财务)、规划与建设管理科等科室组成自查工作组,对我县2006年以来中央资金补助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自查自纠。从自查情况来看,各中央资金补助项目,立项批复文件齐全,资金全部拨付到位,并严格执行了专户、专账、专人管理,使用合理规范,资金拨付严格按合同规定执行,符合各专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自查结果 1.中央资金下达情况 2006-20xx年期间,共计下达云和县中央财政补助项目37批次,补助资金总额4835万元,涉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县城供水管网改造、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水电站更新改造、应急度汛、防汛补助等项目,有力的支持了我县水利建设,对改善水利基础设施,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中央水利资金下达后,由县财政局按年度预算、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情况,通过规定程序将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项目建设专户,不存在滞留、侵占挪用和套取中央水利资金问题。 2.中央水利资金完成情况 20xx年前下达建设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并及时组织相关验收工作,农村饮用水工程已全部验收,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阶段性验收结束,其他如节水改造、农田水利、农村水电站、渔业及应急度汛等防汛补助项目也已完成。 20xx年及以后下达中央补助项目: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专项资金项目山塘整治重点县已完工,应急度汛、防汛岁修项目也完成竣工验收,其中中央财政补助的水文监测系统改造项目完成方案编制,地质勘探、项目选址、土地预审,20xx年9月1日正式开工,目前已完成中央投资89万元,完成工程总投资232万元。另外还有20xx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已全部开工建设,上级主管部门要求20xx年6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年内可完成下达的中央财政投资计划。 各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后,建设单位全力组织项目实施,均能按规定完成投资,不存在资金下达后执行进度缓慢或项目部分(或者全部)完成后尚有较多结余资金无法使用等问题。 3.资金使用情况 资金使用均按合同规定执行,工程款支付及时,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不存在滞留、侵占、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和套取水利建设资金等问题。 4.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为管理好中央资金,云和县不断完善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机制,各中央资金补助项目严格实行了项目法人制、项目监理制、工程招投标制及合同制管理,各项目法人建立了比较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会计法》以及各专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设立会计账簿,配备财务人员,进行独立核算。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实行了"三专",即实行专户管理、专账管理、专人管理。 列入基本建设预算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后,申请资金拨付前,需将工程立项和预算批复、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等相关资料报送财政局、水利局备案。工程建设进度款按项目的施工合同约定、工程进度等情况拨付补助资金。完工结算按县审计局出具的审计结果及合同约定进行支付。建设资金拨付采用封闭式管理,建设单位按工程进度,填报《云和县财政支农项目资金预拨申请单》,并附送经监理工程师核定的工程进度相关材料。经项目所在乡镇、街道及水利局签署意见后,送财政局办理拨付。经县财政局审核后,直接拨付至至施工单位基本账户。 在历次中央资金使用的稽查和专项检查中,对我县中央资金管理还是比较认可的,资金使用管理不存在突出的问题。 三、整改方案 自查自纠中,未发现水利专项资金使用存在截留、挪用、移用、贪污侵占等资金使用管理突出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强化资金监管。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细化资金管理制度、健全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严格按程序使用的原则,从制度和源头上保证资金安全。坚持定期开展的水利资金专项检查,对一些重点项目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水利建设项目实施全程跟踪审计。 (二)优化项目管理。目前,我县已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水利发展改革文件文件精神,组建了云和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按照集中法人的模式进行水利项目建设管理,下一步重点做好公司人员、机构的选配和优化,力争组建一支专业、精干的项目管理队伍。 (三)建议中央资金加大对基层防汛预警系统维护管理、水利工程维护保养,特别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农村饮水提升改造等农村水利工程的维护养护以及水利行业能力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确保水利事业长足健康发展。 根据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xx〕xxxx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市、区、县水务局相关业务部门会同财务人员,对全市20xx年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的清理,从资金申报、项目批复实施、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等关键程序入手,逐一进行了认真检查核对,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中央财政共安排我市水利专项资金4508.39万元,目前资金已经全部下达。一是中央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2230万元,重点用于我市小型农田水利维修养护;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798.39万元,重点用于国有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三是中央财政安排的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共计xx00万元,重点用于农业生产及农村居民生活抗旱。省级特大防汛经费550万元重点用于我市20xx年"6.30"洪灾水库抢险救灾、乡镇防汛、水文测报、河道工程修复及防汛应急抢险物质购置等。四是中央财政安排的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经费80万元, 重点用于市本级城区堤防水毁工程修复。 我市项目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执行了相关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实施主体主要是各乡镇人民政府、水库管理单位及相关供水单位,区水务、财政部门进行严格监管,并由市、区、县水务部门逐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财政部门拨付资金。 二、项目建设与管理 (一)项目申报和审批。 20xx年我市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审批严格按照相关资金建设指南进行报批。一是中央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按照水利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建设指南〉的通知》(办财务〔20xx〕2xx号)、省财政厅《四川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川财综〔2011〕56号)和《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xx〕338号)等文件精神,水务局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编写了《20xx年中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并上报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审查,通过审查后由区、县水务局和财政局联合进行了批复。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根据四川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度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川水函[20xx]42号) 文件精神,由区、县水务局编制实施方案,会同财政局联合进行上报,市水务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审查,并对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三是中央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项目,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及省级特大抗旱补助费的通知》(川财农〔20xx〕31号)及《遂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特大抗旱补助费的通知》(遂财农〔20xx〕32号)文件精神,对区水务局和财政局联合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省级特大防汛经费项目,按财政部、水利部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管理办法,对水务和财政联合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 (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执行,由水务、财政共同监管,无超范围、超标准使用,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滞留沉淀、侵占浪费等行为。涉及到的防汛物资采购严格执行了政府采购等相关规定。蓬溪县主要做法为: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及县财务局、水务局出台的《蓬溪县20xx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蓬财农〔20xx〕19号)加强资金管理。成立由财会人员、村组干部、项目质量监督人员、村级水务管理员、社员代表共同组成的村民理财监督小组,实行集体审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建立健全工程建设、运行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县财政、审计部门和项目主管单位,对资金的使用随时进行检查、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计划任务的完成。同时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主动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监督,确保工程建设无违规、违纪、违法事件发生。农户自筹资金由项目乡镇和村社按照"一事一议"有关政策组织筹集,对资金收取数量、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严格按照计划投入建设。 通过实行县级部门报账、公示公告等有效监管办法,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特别是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以资金投入控制项目规模,按项目管理资金,推行各村委会统一核算、统一报帐、统一支付的管理模式,强化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同时,积极配合审计等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对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中出现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依法依纪追查。 (三)项目实施。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在项目实施上严格按照经合规性审查并批复的实施方案执行,项目实施严格执行了国家及水利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实施中没有随意变更建设地点、内容、规模等,除中央财政安排的市本级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经费80万元完成28.31%,其他项目实施全部完成。 (四)项目验收。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项目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完成了全部建设内容,并与财政部门及时组织验收。除射洪县的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正进行市级验收中,全市其他项目验收全部完成。 (五)项目主要成效。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项目实施后,一是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使我市273处水源工程、渠系工程的38处渠系建筑物、农村塘坝池窖98处得到了有效整治,配套改造长度54.12km;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