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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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标准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标准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本法规定了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以及合同违约的责任。

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合同关系。

第二条合同的定义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自愿原则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合同的效力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五条订立合同的形式合同可以采取口头形式,也可以采取书面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第六条订立合同的能力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七条订立合同的目的和合法性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条订立合同的方式合同的订立应当采取要约、承诺的方式。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九条履行合同的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十条履行合同的期限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履行合同义务。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确定。

第十一条履行合同的质量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履行合同义务。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第十二条履行合同的数量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量履行合同义务。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合同标的的性质、交易习惯确定。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合同的终止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1. 履行完毕;2. 合同解除;3. 债务相互抵销;4. 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 债权人免除债务;6.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法讲解第十三章租赁合同

合同法讲解第十三章租赁合同

• 我国《民法通则》第78条第3款规定:"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 者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 房屋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共有人对房屋享有共同所有权这一物权,而房屋承租人的优 先购买权是基于租赁合同关系,该权利本身不是直接对租赁物所享有,因而不具有物权性质, 仅具有债权效力,即承租人仅具有请求与出租人就租赁物订立买卖合同的请求权。因此,根 据物权优于债权的民法原理,在同等条件下,房屋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是优于承租人的优先 购买权的。
订的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为1年,从2000年8月初到2001年8月底,租金8万元,租赁期间承 租人负责仓库的保养,但出租人负责修缮。双方均约履行了合同。 2、到2001年8月底合同终止时,房地产开发公司没有找到新仓库,也无力兴建,因而要求延长 租期3个月。
3、2001年8月初,纺织厂与某私营企业签订了一份合同,由纺织厂为该私营企业加工棉纱,合 同于2001年9月中旬履行。因此,纺织厂不同意房地产开发公司延长租期的请求,多次催告 房地产开发公司于9月8日之前一定要退还仓库。但房地产开发公司直至11月初才找到新仓库, 将建筑材料搬出纺织厂。
• 第二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 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三、租赁物的维修义务
出租人的维修义务: 第二百二十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
五、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与第三人的法律关系
1、承租人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必须经出租人同意。
尽管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转租,承租人仍应就出租物对出租人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

合同法全文第一章通则第一条【立法目的】合同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自主意思自治的原则,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条【合同的定义】合同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设立、修改、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依法自愿订立合同,应当自主确定合同的内容、形式和其他条款。

第四条【平等自愿原则】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合同。

第五条【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维护社会公平和诚信。

第六条【保护国家利益原则】法律法规对合同内容的设定,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对保护国家经济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规定。

第七条【善意信赖原则】善意第三人取得合同标的物的权利,不受限于当事人之间的变更、撤销。

第八条【期限】依照法律规定,民事活动的期限从合同订立、诺告、履行、承认、确认、消失、索赔办理等行为的发生时起算。

第九条【排除违法条款】合同的条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第十条【合同格式】法定格式的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应当按照法定范本。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十一条【订立方式】合同的订立可以采用书面、口头、电报、电传、电子数据交换或者其他方式。

第十二条【民事活动的成立时间】民事活动的成立时间,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当事人意思表示确定;对于未约定成立时间,应当自意思表示到达对方时生效。

第十三条【要素】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包括订立合同的内容和方式。

第十四条【成立要件】合同的成立,应当符合下列要件: 1. 有相互的意思表示; 2. 有明确的标的; 3. 合同内容合法。

第十五条【预交货物】买卖合同订立后,卖方以买方尚不拥有的物物担保的方式提供给买方预交货物,卖方应当按照约定提供预交货物;预交货物应当具体生产、准备或者划分。

第十六条【约定期限】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约定合同的履行期限。

第十七条【未约定履行期限】当事人没有约定合同的履行期限的,按照约定的事物履行期限确定,没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的性质和交易习惯确定。

合同法解释全文

合同法解释全文

合同法解释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合同行为,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合同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五条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六条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的形式,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章合同的成立第七条合同的成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四)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八条合同的成立,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第九条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

第十条当事人采用口头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时成立。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十一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第十二条合同无效的情形:(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十三条合同无效,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十四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十五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十六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合同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合同是经过合同当事人的协商,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合同应当遵循公平、自愿、平等、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合同的自由原则,是指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其需求自由订立、变更、终止合同。

第五条合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备合同当事人的资格;(二)明确约定合同的内容;(三)具备合同成立所必需的形式。

第六条公民、法人依法享有订立、变更、终止合同的自由。

第七条官方工作人员履行公务所订立的合同,应当与自然人、法人具有同等法律地位。

第八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军队、其他组织订立和履行合同,适用本法。

第九条合同的内容由合同当事人约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约定。

……第二章合同的成立第十一条合同的成立,是指当事人对合同事项的主要内容达成一致并表明有意成为合同关系的表示。

第十二条在合同成立时,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

第十三条合同的成立,一般以合同书为依据。

但是,实际行为已经发生,而无合同书的,可以认定为合同成立。

第十四条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活动的,其投标书是合同条款的要约文件。

招标人选定投标人后,应当与中标人订立合同。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十九条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履行合同。

第二十条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使得对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也可以请求赔偿。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约定违约金的,可以按照约定取得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损失的实际金额。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二十六条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合同没有约定义务的,应当按照合同的性质、交易习惯和公平原则履行。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履行义务。

合同没有约定时间、地点和方式的,根据合同的性质、交易习惯履行。

第二十八条当事人应当对履行合同负有注意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布日期】1999.03.15•【文号】主席令第15号•【施行日期】1999.10.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合同法综合规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99年3月1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1999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目录总则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第六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第七章违约责任第八章其他规定分则第九章买卖合同第十章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第十一章赠与合同第十二章借款合同第十三章租赁合同第十四章融资租赁合同第十五章承揽合同第十六章建设工程合同第十七章运输合同第十八章技术合同第十九章保管合同第二十章仓储合同第二十一章委托合同第二十二章行纪合同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附则总则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法。

第二条【合同定义】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条【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四条【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五条【公平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七条【遵纪守法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当事人信息甲方: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合同的成立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

第二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三条合同的履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地点、方式履行合同义务。

第二章合同的内容第四条合同条款合同条款包括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的标的、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式等内容。

第五条价款或者报酬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价款或者报酬的金额、支付方式、期限等内容。

第六条标的物的质量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标的物的质量标准、检验方法等内容。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七条履行期限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履行期限履行合同义务。

第八条履行方式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履行方式履行合同义务。

第九条瑕疵担保提供标的物的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供的标的物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十条合同变更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当事人可以约定解除合同的情形。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章解决争议第十三条协商解决当事人发生争议,应当首先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仲裁解决当事人可以约定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

第十五条诉讼解决无法通过协商或者仲裁解决争议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生效本合同经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七条解释本合同条款的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第十八条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事项,由当事人另行约定。

第十三章合同法

第十三章合同法

3•甲与乙是好朋友。一日,甲对乙表示,愿以 给乙。因为乙不需要。遂将这一消息告知丙, 行为属于(

300元的价格将自己一辆八成新的自行车出卖 丙向甲表示愿以 300元买下甲的自行车,丙的

7•兰州某公司与上海某公司订立了一份书面合同,兰州公司签字、盖章寄给上海公司签字、 盖章。该合同成立时间为( A、 自兰州公司与上海公司口头协商一致并签订备忘录时成立 B、 自兰州公司签字、盖章时成立 C、 自兰州公司将签字、盖章的合同交付邮寄时成立 D、 自上海公司签字、盖章时成立 8•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均在合同文本上签字,但却未加盖公章及合同专 用章,不久,甲方开始分批发货,乙方收货后付款,后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 诉至法院, 请问应如何认定双方达成的协议。怎样处理( )。 A、 协议无效,已履行部分双方返还 B、 协议无效,已履行部分不再返还 C、 合同未成立,已履行部分双方返还 D、 合同成立,已履行部分双方不再返还 9•王某与某县农科所签订了一份良种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若农科所小麦良种培育成功,则 以每公斤500元的价格向王某出卖 10公斤。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合同( )。 A、属于要式合同 B、已成立,但未生效 C、成立并生效 D、所附条件成就,则合同成立并生效 10. 甲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诉至法院。法院查明该合同的 标的物是国家禁止流通的,其余条款均完备具符合法律规定,据此应认定( )。 A、 该合同标的条款无效,其余条款有效

第十三章合同法 、单选题 1•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合同中属于实践性合同的是( A、赠与合同 C、货运合同 2•下列承诺有效的是(

B、居间合同 D、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

A、 B

C、

D、

对要约的内容作了实质性变更 撤回承诺的通知与承诺同时到达受要约人的 撤回承诺的通知先于承诺到达要约人 承诺通知因为意外事件而迟到,但要约人怠于及时通知承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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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合同法 一、单选题 1.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合同中属于实践性合同的是()。 A、赠与合同 B、居间合同 C、货运合同 D、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 2.下列承诺有效的是()。 A、对要约的内容作了实质性变更 B、撤回承诺的通知与承诺同时到达受要约人的 C、撤回承诺的通知先于承诺到达要约人 D、承诺通知因为意外事件而迟到,但要约人怠于及时通知承诺人 3.甲与乙是好朋友。一日,甲对乙表示,愿以300元的价格将自己一辆八成新的自行车出卖给乙。因为乙不需要。遂将这一消息告知丙,丙向甲表示愿以300元买下甲的自行车,丙的行为属于()。 A、承诺 B、要约 C、要约邀请 D、反要约 4.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A、住所地 B、主要机构所在地 C、居住地 D、主营业地 5.采用标准条款订立合同的,如果标准条款和非标准条款不一致的()。 A、应当采用非标准条款 B、应当采用标准条款 C、当事人双方应重新协商确定该条款 D、合同不成立 6.我国《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原则为()。 A、过错责任 B、无过错责任 C、严格责任 D、合理责任 7.兰州某公司与上海某公司订立了一份书面合同,兰州公司签字、盖章寄给上海公司签字、盖章。该合同成立时间为()。 A、自兰州公司与上海公司口头协商一致并签订备忘录时成立 B、自兰州公司签字、盖章时成立 C、自兰州公司将签字、盖章的合同交付邮寄时成立 D、自上海公司签字、盖章时成立 8.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均在合同文本上签字,但却未加盖公章及合同专用章,不久,甲方开始分批发货,乙方收货后付款,后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诉至法院,请问应如何认定双方达成的协议。怎样处理()。 A、协议无效,已履行部分双方返还 B、协议无效,已履行部分不再返还 C、合同未成立,已履行部分双方返还 D、合同成立,已履行部分双方不再返还 9.王某与某县农科所签订了一份良种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若农科所小麦良种培育成功,则以每公斤500元的价格向王某出卖10公斤。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合同()。 A、属于要式合同 B、已成立,但未生效 C、成立并生效 D、所附条件成就,则合同成立并生效 10.甲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诉至法院。法院查明该合同的标的物是国家禁止流通的,其余条款均完备具符合法律规定,据此应认定()。 A、该合同标的条款无效,其余条款有效 B、该合同标的条款无效,整个合同因缺标的条款而不成立 C、该合同全部无效 D、该合同因部分条款有效而可撤销 11.某甲的女儿患重病住院,急需用钱又求借无门,某乙趁机表示愿借给2000元,但半年后须加倍偿还,否则以某甲的房子代偿。甲表示同意。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 A、因欺诈而无效 B、因欺诈而可撤销 C、因乘人之危而无效 D、因乘人之危而可撤销 12.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该合同无效 B、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时订立的合同无效 C、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有效 D、行为人超越代理权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的,被代理人可以在1个月内予以认追认 13.甲乃打工青年,找工作时与厂房签订了雇佣合同,合同中有一条是“工伤厂方概不负责”,该合同的效力应如何认定()。 A、因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该合同有效 B、因合同中有“工伤厂方概不负责”的条款,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该合同无效 C、合同中“工伤厂方概不负责”的条款无效,其余部分有效 D、因有“工伤厂方概不负责”的条款,该合同可撤销 14.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若第三人不履行债务,则()。A、第三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B、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C、债务人和第三人应当连带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D、债务人和第三人应当按过错大小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15.当事人对合同价款约定不明确,又没有政府定价或指导价可供参照时,合同价款的确定规则为()。 A、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B、按照履行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C、按照纠纷发生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D、按照订立合同时订立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16.执行国家订价的,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实行,价格下降时,按()执行。 A、原价格、新价格 B、新价格、原价格 C、新价格、新价格 D、原价格、新价格 17.甲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先付款,乙后发货。履行期届至,甲因担心收不到货而未付款,于是乙在发货期间届至时也未发货。本案中乙行使的权利是()。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不安抗辩权 C、先履行抗辩权 D、后履行抗辩权 18.乙对甲负责有债务且无资力清偿,乙以对丙享有权利且怠于行使,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可以乙的名义直接向丙主张权利 B、甲可请求丙迳行向乙履行义务 C、甲可诉请丙自己履行义务 D、甲可诉请丙向乙履行义务 19.下列关于提前履行的说法,正确的是()。 A、债权人在任何情况下都可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 B、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C、债务人提前履行增加的费用,由债权人和债务人分担 D、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由债权人应予受领 20.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 A、债权人 B、债务人 C、次债务人 D、第三人 21.甲欠乙房租1万元,乙欠甲诉讼费2万元,到年终结算时,甲主张从乙所欠的诉讼费中抵销1万元房租。对此,下列分析是正确的()。 A、甲可以向乙主张抵销权,而乙不得向甲主张抵销权 B、自甲方抵消的通知到达乙方时即发生抵消的权力的效力,须征得乙同意 C、甲向乙发出抵消的通知后,可以撤回或撤销 D、抵消的通知可以附条件或期限 22.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类、旅费等必要费用,由()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分担。 A、债权人 B、债务人 C、次债务人 D、律师 23.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的部分,不应起过债务人不能清偿的部分的()。 A、1/2 B、1/3 C、1/4 D、1/5 24.甲公司作为保证人为乙公司1000万元的注册资金提供保证,经查实,乙公司的实际投资为600万元,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甲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 B、甲公司对注册资金不足的部分400万元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C、甲公司对注册资金不足的部分400万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D、甲公司对注册资金不足的部分200万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5.在保证担保方式中,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的最主要区别是()。 A、一般保证的范围为主债权,连带保证的保证范围为全部债权 B、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连带保证的保证人不享有这种权利 C、一般保证的保证期为6个月,连带保证的保证期为2年 D、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为个人,连带保证的保证人为法人 26.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担保权人可以在()内行使担保物权。 A、主债权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 B、主债权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C、主债权诉讼时效结束后的6个月 D、主债权诉讼时效结束后的2年 27.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 A、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3个月 B、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6个月 C、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1年 D、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28.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债权人要求保证人对其在破产程序中未受清偿部分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当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内提出。 A、1个月 B、3个月 C、6个月 D、1年 29.甲企业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丙为担保人,在保证期间,乙银行同意减少至80万元,则丙的担保责任为()。 A、100万 B、80万 C、180万 D、免除 30.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同时()。 A、中断 B、中止 C、延长 D 、不变 31.第三人向债权人保证监督支付专款专用的,在履行了监督支付专款专用的义务不再承担责任。未尽监督义务造成资金流失的,应当对流失的资金承担()。 A、连带赔偿责任 B、补充赔偿责任 C、违约责任 D、追偿责任 32.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应当首先用于清偿()。 A、主债权 B、主债权的利息 C、违约金 D、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33.按照《担保法》规定,以股票进行质押的,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是()。 A、权利凭证交付之日 B、质押合同签订之日 C、向工商部门办理登记之日 D、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 34.某上市公司董事长甲,因急需款项,遂将其个人所有的该公司股票质押给乙,借款10万元,有关该事项中质押合同效力的下列表述中,哪一个是正确的()。A、质押合同自甲与乙签订质押合同之日起生效 B、质押合同自甲与乙办理质押合同登记之日起生效 C、质押合同自取得乙的借款之日起生效 D、质押合同因甲的股票不能设定质押而无效 35.将质物提存的,提存费由()负担。 A、出质人 B、质权人 C、二者共同 D、公证处 36.留质的财产为()。 A、动产 B、不动产 C、无形资产 D、扣押物 37.债务人根据《合同法》或其他法律的规定,将标的物提存的,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A、1年;归国家所有 B、2年;交还债务人 C、2年;交还债权人 D、5年;归国家所有 二、多选题 1.融资租赁合同属于()。 A、有名合同 B、诺成合同 C、双务合同 D、要式合同 2.下列合同在适用法律时只能适用中国的法律()。 A、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B、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C、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质合同 D、联营合同 3.数据电文形式是一种书面形式,包括()。 A、电报 B、电传 C、传真 D、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4.撤回要约的通知()则要约不发生效力。 A、先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 B、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C、晚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 D、承诺发出后到达受要约人 5.下列选项中属于导致承诺不生效的事由是()。 A、受要约人改变了要约中的价格条款 B、受要约人改变了要约人要求承诺的特定形式 C、承诺在要约有效期限内作出,但在期限届满后未达要约人 D、撤回承诺的通知先于承诺到达要约人 6.要约具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不得撤消()。 A、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 B、要约人以明示方式表示要约是不可撤消的 C、要约的内容明确具体,且只向一个特定受要约人发出的 D、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消的,并且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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