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风险工程专项方案管理办法
住建部令XXXX3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住建部令XXXX3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高风险分部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建设部令第37号XXXX《高风险分部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已于2月12日在XXXX召开的第37次部务会议上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XXXX 6月1日起施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9 XXXX年3月8日高风险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加强对住房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高风险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
为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中风险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险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群体人员死亡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项目和超一定规模的危险项目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对本地区的危险项目范围进行补充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重大危险项目安全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危险和大型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第二章预担保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周围环境资料第六条勘察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和工程周围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设计单位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险和大型工程的关键部位和环节,提出意见,确保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险性较大的项目,并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险性较大的项目清单,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危险、大型工程的施工技术措施费和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确保危险、大型工程的施工安全。
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总则为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依据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及《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依法做好对重大危险源(含特殊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坚决杜绝重大事故,减少和控制一般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 重大危险源的定义2.1 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火灾、爆炸、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以及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生产施工作业类别、设备、设施、场所等;2.2 长期或临时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3 重大危险源的确定3.1 依据国家和建设行政部门有关法规规定,公司将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作为重大危险源进行管理。
范围如下:3.1.1 基坑工程;3.1.2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3.1.3 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3.1.4 脚手架工程;3.1.5 拆除工程;3.1.6 暗挖工程;3.1.7 其他3.2 公司将如下设备、设施和场所作为重大危险源进行管理:3.2.1 施工现场塔吊、施工升降机、爬架、高处作业吊篮、卸料平台、物料提升机等;3.2.2 各单位自有或租用的天车、龙门吊、单梁吊、汽车吊、履带吊、大型桩工机械设备等;3.2.3 各单位变压器室、变配电室、气瓶或危险化学品集中储存场所;3.2.4 各单位自有氧气、天然气等易燃易爆介质管道。
3.3 公司将如下特殊危险作业类别作为重大危险源进行管理:3.3.1 临近高压线作业;3.3.2 与天车(含吊运钢水包、铁水包)、电平车运行交叉作业;3.3.3 有限空间作业;3.3.4 现场交叉作业;3.3.5 有毒有害区域作业;3.3.6 易燃易爆场所或易燃易爆介质管道、容器动火作业;3.3.7 各单位生产线设备设施(含皮带)检修作业。
3.3.8 抢险抢修作业3.4 公司将各单位或外单位曾经发生过的重伤以上事故及重大险肇事故作为重大危险源进行管理。
工程风险及隐患管理制度

工程风险及隐患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明确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和隐患,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和管理流程,以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确保人员安全和工程质量。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以及相关的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风险管理小组,负责全面的风险管理工作。
2. 项目经理作为风险管理小组的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风险管理工作。
3. 安全员负责日常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
4. 技术员负责技术支持,包括风险评估和预防措施的制定。
四、风险识别与评估1. 定期进行风险识别,记录可能的风险源。
2. 对识别出的风险进行评估,确定其可能性和严重性。
3. 根据评估结果,将风险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五、风险预防与控制1. 对于高风险的项目,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方案,并进行专家论证。
2. 中等风险的项目需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 低风险的项目也要有基本的安全预防措施,并进行常规的安全教育。
六、隐患排查与整改1. 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和不定期进行隐患排查。
2. 发现隐患后,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记录整改情况。
3. 对于重大隐患,需停工整改,直至隐患消除。
七、应急预案与演练1. 制定应急预案,包括突发事件的应对流程和救援措施。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八、监督与考核1. 建立风险管理制度的监督机制,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2. 对风险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九、制度的更新与完善随着工程进展和技术发展,定期对风险管理制度进行评审和更新,保持其有效性和适应性。
十、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管理部分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高危作业安全专项治理范本

高危作业安全专项治理范本I. 引言高危作业是指在作业过程中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危险作业活动。
为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以及确保工作场所的正常运转,我们制定了本高危作业安全专项治理范本。
本范本旨在规范高危作业的执行流程,强调安全操作要点,提供安全防范措施,以期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高工作效率和整体安全水平。
II. 高危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制定与修订高危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程序以及时间表。
2. 设立高危作业安全管理责任人,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3. 建立高危作业安全培训计划和制度。
4. 确定高危作业操作人员的资质要求,并进行相关资质认证。
5. 确保高危作业现场配备必要的紧急救援设备和人员,并进行实际应急演练。
6. 开展高危作业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7. 进行高危作业事故及近似事故的调查分析,并进行记录和总结,以提高安全意识和控制能力。
8. 不定期召开高危作业安全管理会议,以评估和改进高危作业安全管理工作。
III. 高危作业安全操作要点1. 在进行高危作业之前,必须进行详细的任务分析和风险评估,制定作业方案。
2. 执行高危作业前,必须对相关设备和器材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
3. 必须对参与高危作业的员工进行充分培训,并确保其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
4. 在高危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
5. 执行高危作业时,必须按照作业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措施。
6. 高危作业过程中,必须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员工之间的密切配合和信息共享。
7. 在高危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设备及现场清理和整理,并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8. 高危作业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必须迅速采取应急措施,并报告相关人员。
IV. 高危作业安全防范措施1. 建立高危作业事故预防机制,明确各级责任并追究相关责任人。
2. 加强高危作业现场的环境监测,确保作业环境安全。
高风险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高风险工程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高风险工程的施工安全,维护工程现场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工程质量,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和损失,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高风险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等。
三、责任主体1.施工单位负责全面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和控制。
2.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
3.业主单位负责制定项目安全管理方案,加强对工程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四、安全管理要求1.施工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方案,明确各项安全工作的责任人和具体措施。
2.施工单位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3.施工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及时记录事故的发生和处理过程,做到及时追踪和总结。
五、安全管理措施1.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专门安全人员进行管理。
2.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3.施工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六、安全管理监督1.监理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施工单位反馈。
2.业主单位应加强对工程安全管理的监督,对施工单位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整改。
七、安全管理评估1.施工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管理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管理措施。
2.监理单位应定期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应提出整改意见。
八、违规处理1.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人员,严格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并记录在案。
2.如造成重大事故,相关责任人员将追究法律责任。
以上就是高风险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的全部内容,希望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严格遵守,共同保障工程施工安全,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
高风险作业(高危作业、危险作业)管理、评价与考核办法

高风险作业(危险作业)管理、评价与考核办法1、目的为规范危险作业安全运行控制,用于工作场所、过程、装置、机械、运行程序和工作组织的设计,并与人的能力相适应,从根源上消除和降低危险作业安全风险,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公司各科室、车间。
包括进入工作场所内进行作业的承包方。
3、术语3.1危险作业:作业过程存在较多潜在危险有害因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果较严重的作业。
3.2危险作业运行控制:指在作业前进行危险辨识,采取针对性的安全管理和技术措施,落实控制责任。
4、职责4.1机动科:负责工程承包相关方危险作业的管理控制,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实施、项目配合人具体落实。
4.2生产技术科:负责生产特殊钢板吊装作业管理控制,由负责人组织实施。
4.3综合科:负责现场清理整顿受限空间作业的管理控制,由清理整顿负责人组织实施。
4.4安全科:负责危险作业的动态监督检查,评价分析和办法、程序、工作标准的修订。
负责先关危险作业审核、签字确认、备案。
4.6各车间、班组:负责涉及危险作业的管理控制,由车间主管安排指定作业负责人实施。
班组危险作业由班组长负责实施。
5、我公司危险作业类别5.1危险区域动火。
5.2有限空间作业。
5.3煤气停送作业。
5.4高处作业。
5.5大型吊装作业。
5.6现场土建挖掘作业。
5.7堵盲板作业。
5.8检修作业。
5.9临时用电作业;5.10能源介质停送作业。
6、工作程序及要求6.1危险作业审批和许可:6.1.1危险区域动火作业审批,执行《动火作业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6.1.2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执行《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6.1.3煤气停送作业。
执行《两票运行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6.1.4高处作业:二级以下高处作业,由相关科室、车间作业前确认,执行高处作业通用要求:6.1.4.1通用要求:见附件1。
6.1.4.2二级以上高处作业:科室、车间进行作业前危险辨识,制订针对性的安全管理措施(单项安全措施),报生产技术科、安全科审核、签字确认、备案。
危险较大工程管理制度

危险较大工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保障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和生产秩序,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危险较大工程管理制度》。
该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危险较大工程的单位,包括建筑施工、市政工程、电力工程等。
所有参与工程管理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确保施工安全。
二、责任人员及其职责1. 项目经理:全面负责危险较大工程的管理和协调工作,制定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环境。
2. 安全主管:负责监督和检查工程现场的安全管理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3. 技术负责人:负责对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难点和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4. 监理工程师: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理。
5. 施工人员:执行施工方案,服从管理人员指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
三、安全管理措施1. 制定施工安全方案:在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要组织技术部门、安全部门等相关人员制定详细的施工安全方案,包括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
2. 安全教育培训:对施工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紧急处理方法等,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 安全检查: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4. 安全防护设施:为施工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安全帽、安全绳等,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5. 应急预案: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事故等突发情况的处理措施,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突发事件。
四、危险较大工程的管理1. 高空作业:对于涉及高空作业的工程,需要制定详细的安全措施,包括搭设安全网、使用安全绳等,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2. 高温作业:夏季高温天气下,对于需要长时间暴露在高温环境下的工程,要提前做好防暑降温准备,确保施工人员的健康。
3. 特种设备操作:对于需要操作特种设备的工程,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确保设备操作的安全。
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适用于本公司承担的所有危大工程项目。
2. 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3. 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
二、安全生产责任1. 公司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2. 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必须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
3. 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 公司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2. 新进员工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对于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
四、安全技术措施1. 项目开工前,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经审批后实施。
2.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划定危险区域,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3. 对于高危作业,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方案,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五、设备与材料管理1. 施工设备必须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运行。
2. 施工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不得使用不合格材料。
3. 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应妥善存放,严格管理,防止事故发生。
六、应急管理1. 公司应制定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预测和评估。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 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七、监督检查1. 公司应定期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鼓励员工参与安全生产监督,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和建议。
3. 对于安全生产中的突出贡献,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应及时通知各相关部门和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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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有限公司
高风险工程专项方案管理办法(初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XXXXX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重大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审批、实施和监督管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XXXXX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风险工程专项方案,是指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对重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依据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和规程,单独编制的具有针对性的施工技术措施文件。
第三条项目公司、施工、监理等单位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建立健全重大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和审批制度,保证方案的针对性、可行性和可靠性,并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
第二章方案的编制及审批
第四条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组织编制,编制人员应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并成立相应的编制小组,由项目总工任领导小组组长。
第五条专项施工方案应根据工程建设标准、施工图和勘察设计文件,并结合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工程的具体特点进行编制。
除工程建设标准有明确规定外,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编制依据
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等。
(二)工程概况
对工程结构、工程数量、施工技术条件的概略描述。
包括施工要求、施工平面布置、安全影响分析等内容。
(三)进度计划
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
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使用的机械设备、检查验收等。
(五)施工保证措施
安全、质量、进度等各项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六)劳动力计划
各阶段劳动力计划,包括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七)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第六条施工单位编制的专项方案,必须经施工单位项目总工审核签字认可。
不需要评审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总工审核后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审查批准后实施,并报公司建管部备案。
需要评审论证的专项方案,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提报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报项目公司审批。
第七条涉及跨河流、既有铁路、国省干道等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或相关单位要求评审的方案,由施工单位组织,监理、设计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对施工单位提报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批。
施工单位据此修改、完善,然后重新上报总承包部进行评审。
评审过后报公司建管部备案。
第八条总承包项目部组织(专家)召开方案评审会,被评审的施工单位协助,邀请专家组(必要时)、相关单位人员参加。
下列人员应当参加方案评审会:
(一)专家组成员(必要时邀请);
(二)建设单位分管领导或技术负责人;
(三)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及相关人员;
(四)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五)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六)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人。
第九条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专家论证严格实行回避原则,凡本项目的勘察、设
计、施工、监理、建设等参建各方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专家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
(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安全工程师。
第十条方案评审的主要内容:
(一)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二)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三)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应形成会议纪要或评审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签字确认。
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评审会议纪要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认可后,报监理审查批准后实施,并报公司建管部备案。
监理对专项施工方案审查批准时间应当不超过15天;否则,施工单位可视作同意,监理由此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
经施工单位审核、监理单位审查批准后的专项方案,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做重大修改的,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重新进行审核和审查,方可实施。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应当将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列入监理
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
第十四条由施工单位编制并审核、监理单位审查后的重大工程专项方案,应及时报送项目建设单位、相关单位备案,并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应当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施工单位既不按安全专项方案实施,又拒不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及时向建设单位、当地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XXXXX有限公司建管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XXXXX项目高风险工程专项方案备案管理台账
附件1:
XXXXX项目高风险工程专项方案备案管理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