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后附各专项施工方案

1.专家论证会统一采用现场会议+视频会议形式,软件统一采用“腾讯会议”软件。
2.外埠工程由项目部邀请的专家应在论证会召开前至少一天向集团总工办报批,业主邀请的专家需在论证会召开前向集团总工办备案(见附件),采取直接将备案表发到专项施工方案群的方式。
3.会前应及时向集团专项方案群和参会的领导专家分别发送专项方案论证会会议通知(见附件),会议通知要明确专项方案类别、会议时间和地点、联系人、“腾讯会议”会议号,同时用微信向参会人员发送会议地址定位。
项目部根据专家论证意见修改后再次挂流程上传文件(标题注明“论证后”,同时上传专家论证意见、修改回复和专家复审意见)上传审核,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通过后到办公室负责盖章(集团和监理的审核过程、审批结论均需盖章,并与专家论证意见和回复一起作为附件装订在专项方案文件中)。
第六条在流程审批过程中,如果专项方案存在问题,各部门不要点回退,只需提出专项方案存在的问题和修改意见。
1.危大工程(危险等级为Ⅱ级)专项方案由施工单位项目部编制,编制完成后报本单位工程科长、安监科长、材设科长和分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合格后交由中标单位的分公司技术负责人或工程科上传,由中标单位的工程科组织工程科、安全科、材设科的施工技术、安全、质量专业技术人员对方案进行评审,集团工程部、安监部、材设部、总工办同步评审(评审意见作为附件上传,项目部按评审意见修改并回复,作为附件上传),分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通过后到办公室盖章(集团和监理的审核过程、审批结论均需盖章,并作为附件装订在专项方案文件中)。
4.针对危险因素采取的具体预防措施。
5.作业中应遵守的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6.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应采取的措施。
7.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险和救援措施。
施工单位专项方案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专项方案管理制度第一条概述为了规范施工单位专项方案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保障项目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类施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等。
第三条专项方案编制1. 施工单位在项目实施前,应根据施工需求、工程特点和施工技术要求编制专项方案。
2. 专项方案应当包括项目概况、技术方案、安全措施、质量保障、环境保护等内容。
3. 专项方案应经项目经理审核并报批后方可实施。
第四条专项方案执行1. 施工单位在执行专项方案时,应按照方案要求履行工程质量检验、安全监管和环境保护等职责。
2.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专项方案实施施工,不得擅自修改或违反方案规定,若需要变更,应重新编制并获得批准。
第五条专项方案管理1. 施工单位应建立专项方案管理档案,包括专项方案编制、审核、批准、执行和变更等记录。
2. 专项方案管理档案应按规定保存,并在需要时提供给监管部门查阅。
第六条专项方案评估1.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过程中的专项方案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调整,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2. 定期对专项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第七条外部合作1. 施工单位在编制专项方案时,若涉及外部合作,应与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并征得同意。
2. 对于专项方案中所涉及的外部合作方,施工单位应建立合作档案,在合作过程中应予以监督。
第八条特殊情况处理1. 对于特殊情况,如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等,施工单位应及时调整专项方案,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
2. 在特殊情况下,施工单位须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备,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第九条处罚措施1.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施工单位应按规定进行处理,若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将按公司相关规定给予处理,甚至终止合作关系。
第十条审查和修订本制度由公司质量安全部门负责审查和修订,并按需要定期进行修订。
第十一条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

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对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论证、实施和监督管理。
二、危大工程的范围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具体包括以下几类:1、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 3m(含 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或开挖深度虽未超过 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 5m 及以上,或搭设跨度 10m 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m²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 7kN 及以上。
3、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 10kN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4、脚手架工程:搭设高度 24m 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悬挑式脚手架工程;高处作业吊篮;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异型脚手架工程。
5、拆除工程: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6、暗挖工程: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7、其它:建筑幕墙安装工程;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人工挖孔桩工程;水下作业工程;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

目录第一条专项施工方案分类 (3)第二条专项施工方案内容 (3)第三条专项施工方案分类 (3)(一)一般危险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包括以下分部分项工程 (3)1. ......................................................................................................................................... 基坑支护及降水、基坑开挖、围堰、沉井工程 .. (3)2. ......................................................................................................................................... 高坡、陡坡土石方开挖工程 (3)3. .........................................................................................................................................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3)4. ......................................................................................................................................... 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 (4)5. ......................................................................................................................................... 脚手架工程 .. (4)6. ......................................................................................................................................... 拆除、爆破工程 . (4)7. ......................................................................................................................................... 高空、水上、潜水作业 . (4)8. ......................................................................................................................................... 铺轨、架梁工程 . (4)9. ...................................................................................................................................... 既有运营铁路施工不直接影响行车,但作业不当可能影响行车的工程 . (4)10. ....................................................................................................................................... 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4)(二)重大危险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包括以下工程 (5)1.深基坑工程 (5)2.地下暗挖工程 (5)3.高大模板工程 (5)4.30m 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 (5)5.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 (5)6.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 (5)7.影响行车的既有运营铁路施工工程 (5)8.技术复杂,跨越铁路、等级公路的桥梁工程 (5)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为落实安全责任,加强中铁二十五局云桂项目部管辖建设工程的安全技术管理,有效预防安全事故,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制定本办法。
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

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一、目的和依据1.目的:为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和进度,明确各项施工工作内容、流程和要求,制定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
2.依据:本管理办法根据《施工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施工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涉及到专项施工的工作。
三、施工方案编制要求1.项目负责人将根据项目需求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确保方案中包含以下内容:(1)施工工序、流程和要求;(2)施工材料和设备的选择和购置;(3)施工队伍的组织和管理;(4)质量和安全控制措施;(5)进度计划和工期安排;(6)其他相关内容。
2.项目负责人应将施工方案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并根据审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四、施工方案实施1.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施工队伍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实施。
2.施工方案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应密切关注工程进度和质量,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和难题。
3.施工方案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应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组织和管理,确保施工作业的安全和效益。
五、施工方案的变更1.如有必要,施工方案可以进行变更。
变更应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并经相关部门审批。
2.变更内容应明确,变更后的施工方案应及时更新并告知施工队伍。
六、施工方案的评估和总结1.施工方案实施后,项目负责人应对施工方案进行评估,并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意见。
2.施工方案的评估和总结应及时报告给管理部门,并根据需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七、附则1.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施工项目实施期间。
2.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施工项目管理部门所有。
以上是一个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的例子,具体的施工方案管理办法可以根据实际项目需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

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一、引言专项施工方案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了提高效率、降低风险而制定的具体实施计划。
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是指对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发布、执行和控制过程进行科学管理,确保项目按照预定的计划有序进行。
本文档旨在规范专项施工方案的管理,提高项目的执行效率和质量。
二、管理流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管理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相关人员根据项目需求和要求进行编制。
编制过程中需要考虑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施工步骤、施工周期等因素,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可执行性。
2. 审核一份编制完成的专项施工方案需要经过相关部门或人员的审核。
审核的目的是确保方案符合相关的施工标准和要求,同时也能够有效地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风险。
3. 发布经过审核的专项施工方案需要及时发布给项目参与人员。
发布可以通过项目管理平台、邮件、会议等形式进行,确保各方人员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和要求。
4. 执行项目参与人员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具体的实施工作。
执行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操作,确保施工的质量和进度。
5. 控制项目管理人员对专项施工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和控制。
通过与实际情况对比,及时纠正和调整方案中可能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三、管理要点1. 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应充分考虑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确保方案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同时,还需要与其他相关方案相协调,确保整个项目能够有机衔接。
2. 提前预留施工方案编制时间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需要时间,项目管理人员应提前合理安排,并充分考虑各个环节的时间协调性,确保方案的及时完成和发布。
3. 加强方案审核工作方案的审核过程中,需要考虑方案的合规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相关部门应严格审核,确保方案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4. 多方沟通,确保方案的贯彻执行专项施工方案的成功实施需要多方的协同作业。
项目管理人员应加强各方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做好方案的贯彻执行工作,确保方案按时、按质量要求得到执行。
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专项方案管理及动态管理办法
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及动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施工管理,实现企业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做好项目部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施工和组织施工生产的纲领性文件,其编制的目的为在满足合同工期的前提下,把人力、物力、财力有效地组织起来,统一部署,综合平衡,指导生产有节奏地均衡进行,达到用最少的消耗,取得最大的效率与效益。
第三条在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时,应以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书)和施工图为依据,以现场调查核对为重点,结合工程特点进行编制。
坚持宏观控制,微观细调的原则,做到科学合理保工期、严格标准保质量、严密稳妥保安全、合理投入保效益。
第四条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时(其中重点和难点工程单独编制),应专门召开专题研讨会,对专项施工方案选定的科学性、工期及施工进度计划安排的合理性、质量控制标准及施工技术措施选择的准确性、安全技术措施保证的可靠性以及环保和文明施工措施的可行性进行论证,除应上报上级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审批,未经审批的不得组织施工。
在实施中应做到“言必信,行必果”。
第二章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依据及编制原则第一条编制依据1、国家、地铁公司和地方政府的有关政策、法规和条例、规定;2、现行有效的有关技术标准、施工规范、施工指南、验收标准、规程和规则等;3、国家、行业、地方有关职业健康安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文明施工;4、招投标文件、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协议、会议纪要;5、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设计文件、图纸、设计文件鉴定或审查意见;6、指挥部下发的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施工安排要点、工期、进度要求及质量等要求;7、工程现场调查及核对的相关资料;8、项目部的组成、机械设备、各类技术人员配备及班组施工能力的基本情况;9、本单位所掌握的新技术、新工艺和先进的施工经验。
10、本单位班组技术水平、专业化程度、机械车辆配置、综合施工能力等;11、我公司编制并实施的程序文件及相关管理制度12、其它相关依据。
加强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的管理办法
加强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的管理办法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个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能够有效提高工程施工效率、质量,保障工程安全,降低工程施工风险。
然而,由于工程施工的复杂性和变化性,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管理也面临许多挑战。
因此,加强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的管理办法显得尤为重要。
施工组织设计的重要性施工组织设计是工程建设中的第一环节,其质量直接影响整个工程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
一个优秀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当包括工程的总体规划、具体施工方案、施工流程安排、施工组织机构设置等内容。
在施工组织设计阶段,应充分考虑工程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各项工作,为后续的施工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专项施工方案的重要性专项施工方案是在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针对某一特定的施工工序或施工工艺进行详细规划和设计,其目的是确保该施工环节的安全、高效、质量可控。
专项施工方案一般包括施工方法、安全措施、质量要求、进度计划等内容,是施工实施的具体指导方针。
加强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的管理办法1.制定明确的管理制度:建立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管理职责、工作流程和管理程序,确保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执行性。
2.严格审核施工方案:对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核,保证方案符合工程施工实际、符合相关法规标准,避免盲目性和随意性。
3.强化沟通协调: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在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形成协同合作的局面。
4.做好方案的备案管理:对合格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备案管理,确保方案的安全可靠性和合法性。
5.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对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6.实施风险评估:对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中的风险点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减少施工中可能出现的事故和质量问题。
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
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在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中,为保障工程安全和顺利进行,必须严格管理施工方案。
本文将对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进行详细阐述。
一、施工方案编制1.1 施工方案的必要性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涉及风险较高,在施工前必须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以确保施工过程中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1.2 施工方案编制要求•深入分析工程的特点和风险点,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明确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确定关键节点和质量标准,保证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
二、施工方案审批2.1 审批程序施工方案应经相关部门审查批准,确保方案合理可行,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审批程序应明确、高效。
2.2 审批要求•相关部门应按照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批流程,杜绝拖延。
•审批部门负责人应对方案内容进行详细审查,确保其合理性和安全性。
•审批结论应及时反馈给施工单位。
三、施工方案实施3.1 方案执行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方案进行实施,不得擅自变更。
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根据要求进行调整。
3.2 施工方案调整在施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方案,应及时向审批部门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四、施工方案总结4.1 施工总结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方案进行总结,总结优点和不足,为以后类似工程施工提供经验借鉴。
4.2 方案修订根据总结的经验,及时修订完善施工方案,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结语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方案管理对工程安全至关重要,只有严格执行管理办法,保证施工方案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才能有效预防施工事故的发生,确保工程顺利完成。
希望本文的内容能为相关工作提供参考。
建设工程专项方案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专项方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专项方案管理,保障建设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建设工程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批、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建设工程专项方案是指建设工程设计、建设、施工、监理、物资采购等项目管理活动的计划、方案和技术文件。
第四条建设工程专项方案管理应坚持科学规划、优化配置、严格管理的原则,借鉴国内外先进管理经验,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章专项方案编制第五条建设工程项目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中应包含专项方案内容。
第六条专项方案的编制应当根据项目的性质、规模、技术要求和经济效益等因素,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和技术方案。
第七条专项方案的编制应依据相关专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确保设计合理、安全可靠、经济合理。
第八条重大工程项目的专项方案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必要的评估和论证,取得相关部门的审批文件后方可实施。
第九条专项方案的编制应根据施工单位的合作要求,与其他相关专项方案相适应,协调一致。
第十条专项方案编制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实力,保证编制质量。
第三章专项方案审批第十一条专项方案审批应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第十二条专项方案审批应当充分听取相关专业技术意见,综合评估方案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十三条专项方案审批的程序、内容和要求应当向社会公开,确保审批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四条审批部门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审慎审批专项方案,不得因为个人私利、不当影响和其他非法因素对专项方案进行滥用审批、变相审批等。
第十五条一旦专项方案获得审批,应及时向相关单位通知,并做好方案备案工作。
第四章专项方案实施第十六条专项方案实施前,应当建立科学的工程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
第十七条专项方案实施应当按照批准的方案进行,不得擅自改动,确保施工过程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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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本项目的安全技术管理,规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及审查工作,预防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单位承建本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项目的所有单位工程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是指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1)。
本办法所称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在本项目建设中,我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分部、分项工程为单元,依据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和规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四条我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2)。
第五条在提交开工报告前,应当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提供本合同段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清单,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对本项目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清单进行审核确认,并据此进行管理。
第六条专项方案应当由工程组织编制,主要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编制说明:编制依据、编制目的、适用范围等;(二)工程概况:工程简介、水文地质条件、施工平面布置、施工准备情况等;(三)施工工艺:主要施工技术方案、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施工要求等;(四)施工计划: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劳动力计划等;(五)危险因素分析:危险源辨识、危险因素评估等;(六)施工安全保障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监测监控措施、安全应急措施等;(七)安全检查和验收:检查方法、内容、程序验收等;(八)安全验算及相关图纸;(九)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
第七条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专项方案,应当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组织人员进行论证。
对于未超过一定规模但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认为有必要进行专家论证审查的专项方案,我单位也应当按照本办法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第八条专项方案编制完成后首先应当由我单位组织技术、安全、质量等相关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
对于不需要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由我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对于需经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在我单位相关技术人员审核后,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根据专家的书面论证审查意见对专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完善后的专项方案由我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再报建设单位审批。
专项方案未经审批,不得组织实施。
第九条专家论证会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专家论证会应当由我单位组织召开。
(二)专家组应当由不少于5名具有相关专业资格及相关经验的专家组成。
专家组成员应当事先征得监理和建设单位同意,本分部分项工程的参建各方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第十条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一)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安全控制措施是否可行;(二)专项方案计算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三)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具备,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情况等。
第十一条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
如在施工过程中确需作重大或实质性修改、调整专项方案的,修改调整后的专项方案应当按本办法第八条重新审批。
对于已由专家论证审查的专项方案,施工单位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第十二条专项方案实施前,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应当对相关施工技术、安全管理及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在施工过程中,应当指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停止作业并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我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
第十三条我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一、土石方开挖工程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工程。
二、滑坡处理及边坡防护工程(一)滑坡体处治工程。
(二)高度超过6米(含6米)的边坡处理工程。
(三)高度超过3米(含3米)的支挡工程。
(四)大型或复杂的边坡防护工程(预应力锚索、抗滑桩等)。
三、基坑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一)人工挖孔桩工程、岩溶段桩基工程。
(二)开挖深度超过3米(含3米)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三)地质条件不良或周围环境及地下光缆、管线复杂的基础开挖工程。
(四)水深超过5米(含5米)的桩基础、挡墙基础、地下连续墙、沉井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
(五)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的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四、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高度超过5米的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工程。
(二)跨度超过10米的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工程。
(三)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工程。
(四)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工程。
(五)工具式模板工程(滑模、爬模、大型模板等)。
(六)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七)用于钢结构安装的满堂模板支撑工程。
五、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塔吊、大型门吊、架桥机等)。
(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工程。
(四)特殊环境下的吊装工程。
(五)打桩机械、钻孔机械等大型机械装拆工程。
(六)沥青混凝土、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装拆工程。
六、水上及水下工程(一)外海作业工程。
(二)码头、水工结构物、边通航边施工航道作业工程。
(三)内河深水超过2米作业工程。
(四)内河打桩船作业、施工船作业、水上平台作业工程。
(五)水下混凝土浇筑工程。
(六)水下打捞、拆除、焊接、设置设施等工程。
七、架设、拆除与爆破工程(一)拆除拱、梁等较易坠落、坍塌的工程。
(二)拆除高度5米(含5米)以上的墙、立柱等易坍塌的工程。
(三)大型支架、模板、便桥、设备架设拆除工程。
(四)桥梁、码头加固与拆除工程。
(五)港口、码头大型设备的安装与拆除工程。
(六)有特殊要求的架设工程(七)所有涉及爆破的工程。
八、桥梁工程(一)悬浇、悬拼施工的桥梁工程。
(二)转体、顶推施工的桥梁工程。
(三)斜拉桥、悬索桥塔、索施工工程。
(四)跨线施工桥梁工程。
(五)跨径10米以上圬工拱桥拱圈施工工程。
(六)跨径20米以上钢筋混凝土拱桥拱圈施工工程。
(七)高度超过5米(含5米)的柱、墩、塔等构件工程。
(八)预应力结构张拉、压浆工程。
(九)支架法现浇梁、拱工程。
九、隧道工程(一)隧道出渣、运输工程。
(二)隧道初期支护、二衬工程。
(三)隧道洞口、明洞施工工程。
(四)隧道围岩突变区段掘进工程。
(五)竖井、斜井、辅助坑道工程。
(六)隧道预应力锚杆工程,盾构隧道深基坑施工,盾构设备安装、拆卸,盾构进出洞施工,特殊地质、环境区域盾构隧道掘进施工,盾构隧道掘进施工常见问题处理等工程。
(七)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水突泥、断层等不良地质隧道,浅埋段、偏压严重段隧道掘进工程。
(八)沉管隧道施工中沉管浮运、就位、对接等水上、水下作业工程。
(九)长隧道和Ⅳ级及以下围岩的短隧道初期支护工程。
十、其它(一)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工程。
(二)20米以上高空作业工程。
(三)边通车(通车公路为二级及以上)边施工作业工程。
(四)特种设备施工工程。
(五)施工临时用电工程(用电设备5台以上或总容量50KW以上)。
(六)其他危险性较大工程视具体情况而定。
附件2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一、滑坡处理及边坡防护工程(一)滑坡体处治工程。
(一)岩质边坡高度超过30米、土质边坡超过15米边坡处理工程。
二、基坑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一)开挖深度20米以上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二)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基坑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高度超过8米的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工程。
(二)跨度超过18米的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工程。
(三)施工总荷载大于15kN/m2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工程。
(四)集中线荷载大于20KN/m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工程。
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五、水上及水下工程(一)外海作业工程。
(二)码头、水工结构物、边通航(通航航道等级四级及以上)边施工的航道工程。
六、架设、拆除与爆破工程(一)有特殊要求的架设工程。
(二)所有涉及爆破的工程。
七、桥梁工程(一)悬浇、悬拼施工的桥梁工程。
(二)转体、顶推施工的桥梁工程。
(三)斜拉桥、悬索桥塔、索施工工程。
(四)跨高速公路、一级公路、铁路的跨线桥梁工程。
(五)高度超过15米柱、墩、塔等构件工程。
(六)跨径15米以上圬工拱桥拱圈施工工程。
(七)跨径30米以上钢筋混凝土拱桥拱圈施工工程。
八、隧道工程(一)盾构隧道深基坑施工,盾构设备安装、拆卸,盾构进出洞施工,特殊地质、环境区域盾构隧道掘进施工,盾构隧道掘进施工常见问题处理等工程。
(二)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水突泥、断层等不良地质隧道,浅埋段、偏压严重段隧道掘进工程。
(三)沉管隧道施工中沉管浮运、就位、对接等水上、水下作业工程。
(四)长隧道和Ⅳ级及以下围岩的短隧道初期支护工程。
九、其它(一)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工程。
(二)30米以上高空作业工程。
(三)边通车(通车公路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边施工作业工程。
(四)其他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视具体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