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部质量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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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监理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规范监理行为,明确监理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监理的各类建筑工程,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工程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提高监理人员质量安全管理意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维护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质量安全管理责任第四条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安全承担全面监督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二)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三)加强对施工单位的质量安全管理,督促施工单位落实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四)对工程质量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改,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第五条监理人员应具备以下质量安全管理责任:(一)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行业规范;(二)严格按照监理程序和制度执行监理工作;(三)对工程质量安全进行全过程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四)对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第三章质量安全管理措施第六条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各级人员职责,确保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检查,包括以下内容:(一)对施工单位的质量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管理制度等进行审查;(二)对施工单位的质量安全管理责任进行落实;(三)对施工单位的质量安全管理措施进行监督,确保其有效执行。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包括以下内容:(一)对施工图纸、施工方案、施工工艺等进行审查;(二)对施工材料、设备的质量进行抽检;(三)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四)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进行评定,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工程质量的验收工作,包括以下内容:(一)对施工单位的验收报告进行审查;(二)对工程实体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三)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监理单位质量管理制度

监理单位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工程质量,规范监理行为,提高监理单位的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监理单位在各类建设工程项目中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监理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保工程质量。

第二章质量管理组织第四条监理单位应设立质量管理机构,明确质量管理工作职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

第五条质量管理机构应配备足够数量的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检查、验收等工作。

第六条质量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第三章质量管理职责第七条质量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明确质量管理工作流程;(二)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三)组织施工质量验收,对不合格工程进行整改;(四)对工程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提出整改措施;(五)定期对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第八条质量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一)按照质量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二)发现施工质量问题,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整改要求;(三)参与施工质量验收,对不合格工程提出整改意见;(四)对工程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提出整改措施;(五)做好质量管理工作记录,及时汇总、分析质量数据。

第四章质量管理措施第九条监理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加强质量管理:(一)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培训和指导,提高施工单位的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二)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三)对施工单位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抽样检验,确保质量符合要求;(四)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工序、隐蔽工程进行旁站监理,确保施工质量;(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确保施工质量;(六)对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监理单位_质量管理制度

监理单位_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加强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提高监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监理单位在承接的各类建设工程项目中的质量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质量第一”的原则,强化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控制。

第二章质量管理体系第四条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目标,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第五条质量管理体系应包括以下内容:1. 质量方针:以顾客满意为宗旨,持续改进,确保工程质量。

2. 质量目标:确保工程质量合格率100%,顾客满意度达到90%以上。

3. 组织结构:设立质量管理部,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实施和监督。

4. 质量责任:明确各级人员的质量责任,落实责任制。

5. 质量教育培训:加强员工质量意识教育,提高员工质量技能。

第三章质量控制流程第六条工程项目质量控制流程:1. 设计阶段:审查设计文件,确保设计质量;参与设计交底,明确设计要求。

2. 采购阶段:审查供应商资质,确保材料、设备质量;监督材料、设备进场,进行验收。

3. 施工阶段:监督检查施工过程,确保施工质量;验收分项、分部工程,确保工程质量。

4. 竣工阶段:参与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第七条质量控制措施:1. 制定质量计划: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计划。

2. 质量检查:按照质量计划,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3. 质量整改: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4. 质量验收:按照相关规范、标准,对分项、分部工程进行验收。

5. 质量评定: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第四章质量责任与考核第八条监理单位应明确各级人员的质量责任,落实责任制。

第九条质量责任包括:1. 质量管理部: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实施和监督。

2. 监理工程师:负责施工过程的质量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3. 施工单位: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

监理单位安全质量管理制度

监理单位安全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监理单位在工程项目中的安全与质量管理工作得到有效实施,保障工程项目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监理单位所有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维修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加强质量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

第二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四条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

第五条监理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施工机械、电气设备等的管理,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防雷、防触电、防中毒、防坍塌等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安全事故得到及时处理。

第三章质量管理制度第十条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工程质量目标,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确保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规范、质量标准进行施工。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检验,确保其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质量验收制度,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工程变更、设计变更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不受影响。

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导致安全事故或工程质量问题的,应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七条对因监理单位管理不善,导致安全事故或工程质量问题的,应追究监理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监理单位负责解释。

监理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监理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监理企业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监理企业的质量管理,提高监理工作的质量,保障建筑工程的安全和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监理企业所有的监理工作,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监理企业应当建立质量管理机构,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实行全员质量管理,建立质量跟踪、检查、评定和沟通制度。

第四条监理企业应当加强监理工作的技术管理和质量管理,全面提高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第五条监理企业应当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技术能力。

第六条监理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保证监理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第七条监理企业应当明确质量管理的责任,建立和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监理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第八条监理企业应当组织定期的质量管理会议,全面分析和评估监理工作的质量和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

第九条监理企业应当建立监理工作的质量检查和评定制度,对监理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监理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建筑法律法规,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一条监理企业应当加强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的沟通和协作,保证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监理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档案,记录监理工作的各个环节,以便日后的审核和追溯。

第三章质量管理的具体措施第十三条监理企业应当制定监理工作的质量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明确各类监理工作的流程和要求。

第十四条监理企业应当制定监理工作的质量目标和计划,严格按照计划开展监理工作。

第十五条监理企业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对建筑工程进行全面监理,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六条监理企业应当建立监理工作的质量跟踪制度,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和质量进行全程跟踪和记录。

第十七条监理企业应当建立监理工作的质量检查和评定制度,定期对监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定。

第十八条监理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反馈和改进机制,及时处理和改正监理工作中存在的质量问题。

监理单位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监理单位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加强监理单位内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监理单位在承接的各类建设工程项目中,对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明确质量安全责任,强化质量安全意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第二章质量安全责任第四条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为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工程质量安全全面负责。

第五条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项目质量安全责任人,负责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具体包括:1. 组织制定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制度;2. 指导、监督项目质量安全检查工作;3. 负责项目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4. 向监理单位报告项目质量安全状况。

第六条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岗位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工,履行质量安全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第三章质量安全管理内容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以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1. 质量管理制度:包括原材料检验、施工过程控制、工程质量验收等环节的管理制度。

2. 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事故处理等环节的管理制度。

3. 质量控制措施:包括原材料质量检验、施工过程控制、工程质量验收等环节的控制措施。

4. 安全控制措施:包括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事故处理等环节的控制措施。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加强以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1. 原材料管理:对进场原材料进行严格检验,确保原材料质量符合要求。

2. 施工过程控制:对施工过程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3. 工程质量验收: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4. 安全事故处理:对安全事故进行及时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第四章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定期开展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条监理单位应建立质量安全检查记录,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为改进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监理质量管理制度

监理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监理质量管理,树立质量管理观念,提高工程监理水平,保证项目施工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节能等各个专业领域。

第三条监理质量管理应该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维护监理独立性和专业性,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监理质量管理应该依法合规,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技术标准等相关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监理质量管理应该科学管理、精细管理、全面管理、持续改进,促进监理质量不断提高。

第六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工程监理质量管理部门。

第七条监理质量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质量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调查、督促和检查。

第二章质量管理体系第八条监理质量管理体系应该依据ISO9001国际标准建立和运行。

第九条监理质量管理体系应包括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管理责任、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质量管理程序、人员培训与管理、内部审核、质量管理评审、持续改进等要素。

第十条监理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实施、维护和持续改进监理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第十一条监理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监理质量记录,并予以管理。

第三章质量管理职责第十二条项目经理是项目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当确保项目施工过程和结果符合设计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十三条项目监理师是监理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当监督承包单位的施工活动,保障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第十四条监理质量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明确监理人员的质量管理职责和权利。

第十五条监理人员应当执行监理质量管理部门的决策,并积极配合项目经理、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进行工作。

第十六条监理单位应当为监理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使其了解监理质量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第四章质量管理程序第十七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有效的监理质量管理程序,并将其纳入监理质量管理手册。

监理质量管理工作制度

监理质量管理工作制度一、总则1.1本制度是为了规范监理质量管理工作,确保施工项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保证工程质量,维护监理部门和监理工程师的合法权益而制定。

1.2本制度适用于监理部门内所有监理工程师,严格执行。

二、监理质量管理职责2.1监理工程师在工程项目中负责监督、检查、评审施工企业的施工质量,要求施工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2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发现并处理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并提出合理的改进意见和措施。

2.3监理工程师要做好日常监理记录和报告,保留相关资料和证据,为工程质量评定提供依据。

三、监理质量管理流程3.1施工前期3.1.1监理工程师要对施工企业进行资质审核,并核实施工企业是否具备相应的工程技术经验和人员配备。

3.1.2监理工程师要参与项目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评审,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确保设计和施工方案符合相关规范。

3.2施工过程中3.2.2监理工程师要记录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和重要环节,做好监理日志,并向施工企业提出质量整改要求,确保工程质量。

3.2.3监理工程师要参与施工企业组织的进度管理和现场会议,解决施工中的工程质量技术问题。

3.3施工结束后3.3.1监理工程师要对施工质量进行综合评估,参与工程质量验收,并提出合理的评价意见。

3.3.2监理工程师要做好工程竣工档案的整理和归档工作,保留相关资料和证据,为后续工程质量评定提供依据。

四、监理质量管理要求4.1监理工程师要保持专业知识的更新,不断学习和研究相关技术标准和法律法规,提升自身的技术水平。

4.2监理工程师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按照职责范围履行监理工作,不得串工程、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和监理部门形象。

4.3监理工程师要与施工企业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及时沟通解决工程质量问题,做到监理与施工之间的有效互动。

五、监理质量管理奖惩机制5.1对优秀的监理工程师,可以采取表彰、奖金等方式予以奖励和鼓励,以激发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监理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监理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工程建设的质量,提高监理工程质量管理水平,规范监理工程质量管理行为,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监理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具体内容包括监理工程质量管理的责任和义务、监理工程质量管理的组织和管理、监理工程质量管理的程序和工作要求等。

第三条监理工程质量管理应遵循“以质量为本、以安全为重、以服务为先”的原则,不断提升监理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质量管理的责任和义务第四条监理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依法履行监理工程质量管理责任和义务。

第五条监理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对工程建设进行全程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第六条监理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应及时发现和纠正工程质量问题,制定合理的整改方案,确保工程建设按时完工并达到设计要求。

第七条监理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工程建设进行质量监督检查,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

第三章质量管理的组织和管理第八条项目监理单位应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监理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第九条质量管理部门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能够有效开展监理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第十条质量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质量管理培训,提高监理工程质量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素质,确保监理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一条质量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监理工程质量管理的制度和规章,明确质量管理工作的程序和要求,规范监理工程质量管理行为。

第四章质量管理的程序和工作要求第十二条监理工程质量管理应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质量管理计划和方案,明确质量管理的目标和任务。

第十三条质量管理计划和方案应包括质量监督和检查计划、质量整改和改进计划、质量验收和评价计划等内容,确保监理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全面开展。

第十四条监理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应按照质量管理计划和方案,认真执行监理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监理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监理公司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监理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监理公司承接的各类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等。

第三条监理公司应遵循“质量第一、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原则,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和合同要求。

第二章质量管理体系第四条监理公司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包括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工作程序、资源配备、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等方面。

第五条监理公司应设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和监督,确保各项质量管理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第六条监理公司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包括质量目标、质量职责、质量考核、质量奖惩等。

第三章质量目标第七条监理公司质量目标:1. 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2. 顾客满意度达到90%以上;3. 质量事故发生率为零;4. 质量投诉处理及时率达到100%。

第四章质量管理措施第八条人员管理:1. 监理公司应配备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确保监理人员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2. 定期对监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质量管理能力;3. 建立监理人员考核制度,对监理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

第九条工作程序:1. 监理公司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要求,制定监理工作程序;2. 监理工作程序应明确各环节的责任主体、工作内容、时间节点和质量要求;3. 监理公司应建立健全监理工作记录制度,确保监理工作可追溯。

第十条资源配备:1. 监理公司应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和仪器,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2. 监理公司应确保检测设备的定期校准和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一条过程控制:1. 监理公司应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2. 监理公司应建立健全质量验收制度,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工序进行严格验收;3. 监理公司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督促和指导,确保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规范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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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烟草公司息烽县分公司石硐烟叶基地单元九庄收购线建设项目厂房工程监理部质量管理制度编制:四川康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项目部审核(总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加大施工质量监理的管理力度,提高工程监理的总体水平,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施工质量监理必须落实“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对本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不断增强项目监理部监理人员的质量意识和规范监理人员的质量监理行为,使施工质量隐患得到及时有效消除,确保施工质量监理的有序、可控。

第二章质量方针和目标第四条质量方针:科学管理、提高建设效益;诚信服务,铸造企业公信力。

第五条质量目标:提供高效优质服务,确保顾客满意率85%以上;加强监理工作管理,确保项目监理合同履约率100%。

第三章旁站监理现场项目监理部(组)应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相关规范要求,针对工程特点,编制相适应的旁站监理实施细则。

旁站监理实施细则应充分体现事前控制和主动控制的原则,明确旁站监理的工作范围及要求。

第六条旁站监理基本工作范围:1、涉及结构安全的重点施工部位和隐蔽工程。

2、影响工程质量的特殊过程和关键工序。

3、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试验、首件样板以及重要施工过程。

4、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严重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处理过程。

第七条旁站监理的基本工作要求1、现场配备专业配套的监理人员。

2、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现场质保体系。

旁站监理前应检查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并督促其及时、全面履行现场质量管理责任;旁站时应检查施工单位的有关现场管理人员、质检人员是否在岗。

3、旁站监理作为质量控制手段之一,必须与巡视、平行检验等方法综合运用。

4、旁站监理全过程必须有记录可追溯。

5、发现违反强制性标准条文的行为发生时,旁站监理人员应及时制止并督促整改。

发现施工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应按规定及时上报。

第四章现场巡视、平行检验第八条现场巡视的职责和工作内容1、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每日例行巡视,应做到每日不少于两次的巡视检查;2、总监理工程师应当经常性、有目的地到现场巡视检查;3、工作内容(1)检查承包单位的施工是否符合设计图纸、技术标准、施工验收规范要求;(2)检查正在施工部位的施工情况,包括:劳动力投入情况、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到位情况、施工机具设备使用情况、材料进场使用情况;(3)检查施工方法及施工工艺或施工环境条件是否处于良好状态;检查工程质量情况:有无质量隐患或质量问题;(4)检查施工安全情况:现场施工是否满足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及安全隐患情况;(5)技术方面检查包括:基线、标高、尺寸的复测、抽查;材料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标号等级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现场施工是否按已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进行要求;操作规程等的要求;质量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6)没有施工部位情况,包括:成品保护情况;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基坑施工时附近建筑物沉降情况;停工时检查复工条件;4、巡视办法(1)现场巡视分为例行巡视和工作巡视两种。

(2)例行巡视每日至少两次,一般应作为现场监理每日第一件工作来进行,如与其他工作冲突(如:验收、旁站)则视实际情况调整。

第九条现场平行检验的职责和工作内容1、现场监理机构人员必须对进场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施工工序、单元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隐蔽工程等做好平行检验。

2、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应根据承包单位报送的隐蔽工程验收单和单元工程、分项工程报验单等自检结果进行现场复验,符合要求的予以签认,不合格的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整改。

第五章监理人员质量控制资料签认责任项目监理人员应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严格执行质量控制资料签认制度。

第十条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签认:总监理工程师任命及调整文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以及政府部门规定需监理企业承担法律责任的其它质量控制资料。

第十一条监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签认:监理规划、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以及政府部门规定需监理企业承担技术责任的其它质量控制资料。

第十二条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认:项目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分包单位资质审查意见、开工、复工报告审批意见、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审批意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审批意见、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竣工申请、竣工验收文件以及其它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第十三条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在总监理工程师授权下可以签认除项目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以外的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第十四条专业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师签认: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监理日记、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质量情况和试验结果审批意见。

第十五条监理员签认:旁站监理记录、现场原始质量记录和凭证、工艺过程、施工工序、加工制作的检查记录和检查结果、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情况记录。

第十六条各级监理人员必须严格按职责签认,不得任意代签。

遇特殊情况需代签的,必须在具备有权限者的合法授权手续后,才能代签。

签认应字迹清晰,日期正确,并按规定归档。

第十七条签认者签认的内容必须真实并能够追朔,由于签认错误,签认人必须承担相应的行政、经济及法律责任。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十八条监理部应经常深入现场检查、监督和指导施工质量监理工作。

第十九条对检查发现的质量隐患和问题,要落实责任,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督促其立即整改。

附表1:质量控制工作流程图重 新 准 备N进 Y行下 返 现 道 工 场工监序 理N审批开工申请每道工序开工 工序施工 承包商质量自检 监理工程师审验工程计量 接收单位、政府、监理检验 承包商提出 开工申请现场材料检查 人员设备审查 施工工艺批准附表2:工程验收监理程序图不合格合格接下页 接下页建设单位提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与工程有关的文件工程施工图工程水文地质勘察资料 图纸会审及变更资料 单位工程开工(承包人)审核开工报告 (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结果 开工按要求填写,并须附上 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 分包人的资格证书 工程坐标放样及灰线签证管理人员名单及分工施工全过程检查(现场监理工程师)整改 口头通知发备忘录发监理通知 填报每道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签证(承包人) 现场检验 (现场监理工程师) 返工必须附上:各种材料出厂合格证各种材料试验报告 配合比通知单强度和搞渗试验报告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报告其他检测和度验报告同意 不同意必须附上:砌砖砂浆强度验收评定表砼强度评定表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审批结果填报中间交工评定签证 (承包人) 现场检验或抽样检查(监理工程师)接上页接上页检查结果返工填报单位工程竣工证明书竣工资料,竣工图审核(监理工程师)现场竣工验收(监理工程师)验收结果竣工移交建设单位使用必须附上:竣工资料竣工图整改必须附上: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竣工图不合合格不合格附表3:竣工验收流程图承包单位自验合格后提出预验申请监理单位审查资料及现场预验监理单位组织初检,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参加,监理单位就存在问题作出书面意见承包单位整改监理单位复验承包单位提交工程档案资料并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承包、监理、设计及其他有关单位参加工程质量监督站验收、评定等级进入保修阶段监理单位提出评估报告附表4:事故处理工作流程事故、事件发生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制定事故处理方案实施事故处理方案监理旁站、监督、认可总结经验教训,避免再次发生业主、监理、施工会同 相关部门现场勘察根据危害、严重程度决定是否采取现场防护措施分清主观、客观原因及 主要、次要责任方案实施效果的认定满足要求不 满 足要进行下道工序附表5:技术联系流程附表6:工序交接检验程序图不合格 合格不合格合格承包单位提出联系内容监理工程师 审查承包单位实施重大问题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 协商协商可否工序施工完毕 施工单位自检,专职检初验通知驻现场工程师或其代表 返修 会同现场检查 试验室检验 合格?签署质检合格意见进行下道工序附表7: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监理控制流程工程施工申请工程开工或每道工序完工后承包单位自检填写工程质量评验单监理工程师质量检验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质量评验单进行下一道工序不合格合格整改附表8:材料、半成品、成品及设备质量控制流程承包单位提出样品技术资料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采购监理工程师抽样试验监理工程师核验试验结果、出厂合格证投入使用退出现场不合格合格附表9:测量放样监理工作流程不同意同意测量前熟悉图纸做好准备工测量放样开工申请单承包人核对水准点方位角坡度板承包人监理工程师审开挖中线、高程、填挖尺寸、位置、质量验收通知单承包人现场检测 现场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审签认交证书 监理工程师返工监理旁站附表10:隐蔽工程质量监理工作流程承包单位自检合格,自检人签字认可后向监理方申报《工程质量报验单》,并附陷检记录、质评及有关资料。

承包单位施工现场检查验收不合格下达监理通知和提出整改要求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合格整改后再次申报承包单位隐蔽记录单上签字认可合格再次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承包单位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下令停工整顿或签发建议更换施工队伍的通知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职责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调查。

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审核签发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责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2)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3)审核签认竣工结算;4)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5)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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