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质量责任制度
工程监理质量责任制度

工程监理质量责任制度工程监理是建设工程中重要的管理环节,负责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的合规性。
为了建立科学规范的监理质量责任制度,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优质完工,下面将对工程监理质量责任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一、监理质量责任制度的意义建立监理质量责任制度,有助于规范工程监理行为,明确监理人员的职责和责任,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有效的质量责任制度能够确保工程质量的可控性和可追溯性,减少质量问题的发生,为工程项目的成功实施提供坚实保障。
二、监理质量责任的主体1. 监理人员监理人员是负责实施监理工作的专业人士,他们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监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对工程质量负起监督和监测的责任。
2. 监理机构监理机构是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负责组织和管理监理人员开展工作。
监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信誉,建立健全的质量责任制度,保证监理工作的规范进行。
三、监理质量责任的内容1. 前期准备阶段在工程建设前期,监理人员应参与工程设计和施工组织方案的审查,对可能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提出合理建议。
监理人员应了解工程技术规范和标准,确保设计方案符合要求。
2. 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和合同要求,对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进行全程监督和检查。
监理人员要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和抽查,并向建设单位提出质量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3. 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监理人员在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要全程参与,检查工程质量和合同履约情况,出具相关的监理报告和验收意见。
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项目,监理人员应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直至合格为止。
四、监理质量责任的实施方式1. 监理报告和监理意见书监理人员应及时编写监理报告和监理意见书,详细记录工程质量情况、问题和处理意见。
监理报告和意见书应准确反映工程实际情况和监理意见,供建设单位和发包单位参考。
2. 定期汇报监理机构应定期向建设单位和发包单位汇报监理工作进展情况,包括工程质量管理、施工进度、安全防范等方面的情况,并及时向其提出工程质量改进的建议和意见。
工程监理质量责任制度包括

工程监理质量责任制度包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监理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监理单位的服务质量和监理水平,制定本质量责任制度。
第二条工程监理质量责任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工程监理工作的监理单位。
第三条本责任制度以质量为中心,注重监理单位的全面发展和专业素质的提升,促进监理工作规范、高效开展。
第四条工程监理质量责任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监理单位的行为,提高监理质量,确保工程建设的安全和可靠性。
第二章质量责任第五条质量责任是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负责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理单位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第六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对工程进行监理,保证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当具备监理专业知识和经验,保证监理工作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确保监理过程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监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素质。
第十条监理单位应当明确监理人员的责任范围和监理任务,做到责任到人,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当配备专业监理设备和工具,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质量管理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管理的目标和要求。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监理工程的质量控制,及时发现和排除质量问题。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监理工作档案,保留监理过程中的重要资料和信息。
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应当加强现场监理,确保施工过程的监管和质量把控。
第十六条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工程质量问题,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第十七条监理单位应当定期评估和检查工程质量,确保监理工作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八条监理单位应当接受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保证监理工作的公正和透明。
第十九条监理单位应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二十条监理单位应当对自身的监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总结,不断提高监理质量和服务水平。
监理质量安全责任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由监理单位承担的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包括新建、改建、扩建、装修等工程项目。
第三条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责任制度,明确质量安全责任,加强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第四条监理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严格履行监理职责,对工程质量安全全面负责。
第二章质量安全责任体系第五条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责任体系,明确各级人员质量安全责任,确保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第六条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对质量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
第七条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是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项目质量安全负总责。
第八条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质量员、安全员等监理人员,按照岗位职责,对各自负责的工作范围和质量安全负直接责任。
第九条有关单位应按照各自职责,配合监理单位做好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第十条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工程质量目标、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检查与验收制度、质量事故处理制度等。
(二)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安全事故处理制度等。
(三)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环节的质量安全要求。
(四)监理工作制度:明确监理工作程序、监理人员职责、监理资料管理、监理报告制度等。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档案,对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过程记录。
第四章质量安全监管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工程质量安全进行全过程监管。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质量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监理安全质量责任制度模板

监理安全质量责任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监理安全质量管理工作,确保工程建设安全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监理安全质量责任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担的各类工程监理项目。
第三条监理安全质量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监理安全质量管理工作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公司规章制度,确保工程建设安全质量。
第二章监理安全质量责任第五条监理单位应对工程建设安全质量负总责,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安全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质量职责,制定安全质量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有关规定,配备足够的监理人员、设施和仪器设备,保证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严格执行监理程序,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质量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防止质量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安全质量监督,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施工工艺、工程质量等进行检查,确保施工安全质量。
第十条监理单位应定期对监理人员进行安全质量培训,提高监理人员的安全质量意识和业务水平。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有关规定,对监理过程中发现的安全质量问题及时报告业主和有关部门。
第三章监理安全质量责任追究第十二条对发生质量事故的监理单位,公司应根据质量事故的性质、损失和责任程度,对监理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的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公司应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和后果,对相关单位和人员给予警告、罚款、停职、降职等处理,直至解除合同。
第四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五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附件:监理安全质量责任制度相关法律法规清单注:本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内容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工程监理质量责任制度

工程监理质量责任制度工程监理作为保障工程项目质量的重要环节,其质量责任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确保工程质量、保障公众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一、工程监理质量责任制度的重要性工程监理质量责任制度是确保工程项目达到预期质量目标的关键保障。
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众多的参与方和复杂的施工环节,如果没有一套明确的质量责任制度,就容易出现质量问题无人负责、推诿扯皮的现象。
通过建立工程监理质量责任制度,可以明确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在工程质量控制方面的职责和义务,规范其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从而有效地保障工程项目的质量。
二、工程监理质量责任制度的主要内容(一)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1、资质管理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并在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接监理业务。
不得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以其他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接监理业务,不得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接监理业务。
2、合同管理监理单位应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监理合同,认真履行监理职责。
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的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工作期限和工作标准,确保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3、质量管理体系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确保监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
4、监理规划和细则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要求,编制科学合理的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
明确监理工作的目标、任务、方法和措施,为监理工作的开展提供指导和依据。
5、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人员的资格和技能等,确保施工单位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和条件。
6、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过程的巡视、检查和旁站监理,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中的质量问题。
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应进行旁站监理,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
7、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在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单位应组织竣工预验收,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
质量监理责任制度

质量监理责任制度前言质量监理责任制度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监管和整改以确保工程质量的管理制度。
本文对质量监理责任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详细介绍。
监理单位的职责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及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监管和整改。
监理单位的主要职责如下:- 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理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理;- 监理单位应当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记录和整改,并在书面报告中反馈给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应当对工程建设涉及到的各类工程材料、设备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监理单位应当以独立、公正、客观的角度开展监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理合同约定行使监理权力。
建设单位的职责建设单位是工程建设活动的主体,负责工程的策划、组织、实施及质量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
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履行下列职责:- 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建设项目批准后,成立项目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生产技术措施;-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理合同约定,接受监理单位对质量安全的监理,认真执行监理单位关于工程质量的指示;-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支付工程建设的相关款项,并对施工单位施工质量进行考核。
施工单位的职责施工单位是工程建设的实施者,负责整个工程建设的具体实施工作。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履行下列职责:-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理合同约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 施工单位应当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措施制定和整改;- 施工单位应当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检验和验收。
结论制定质量监理责任制度,能够明确各个职能部门在工程建设中的职责、工作分工和配合机制,有助于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水平,也能够为发掘潜在质量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展提供足够的保障。
工程监理安全与质量责任制度
工程监理安全与质量责任制度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项目中的安全与质量管理工作,确保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安全可靠、质量合格。
适用于所有由工程监理单位监督的工程项目。
二、职责与义务1. 工程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确保施工过程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
2. 工程监理单位应制定并执行安全和质量控制计划,并监督各参建单位的工作进展和实施情况。
3. 工程监理单位应及时发现并纠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问题,防止事故发生和施工质量不合格。
4. 工程监理单位应与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保持密切沟通,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技术和管理问题。
5. 工程监理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和质量检查,对施工单位的工作进行评估,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6. 工程监理单位应记录和整理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管理数据,形成监理报告和总结,供相关部门查阅。
7. 工程监理单位应组织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监理人员的安全与质量管理水平。
三、安全管理要求1. 工程监理单位应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安全职责和措施,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2. 工程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措施进行审核和评估,并制定安全监理方案,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得到控制。
3. 工程监理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和纠正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并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4. 工程监理单位应提供安全培训和教育,确保监理人员具备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能够有效应对突发安全事件。
四、质量管理要求1. 工程监理单位应制定质量管理规章制度,明确质量职责和措施,确保施工过程的质量达到要求。
2. 工程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质量控制计划进行审核和评估,并进行现场监督和抽查。
3. 工程监理单位应及时发现并纠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标准规范。
4. 工程监理单位应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对施工单位的施工工作进行评估,并提出质量改进意见和建议。
监理岗位质量责任制度范本
监理岗位质量责任制度范本一、总则为确保工程质量,提高建设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结合本项目特点,制定本监理岗位质量责任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监理机构中所有监理人员的质量管理工作。
二、监理人员质量职责1. 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是项目监理机构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的工程质量负总责。
其主要职责如下:(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组织并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和方案,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3)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并进行考核和奖惩;(4)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文件和指令;(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7)检查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验收分部、分项工程。
2. 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编制本专业监理实施细则;(2)对承包单位在本专业范围内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3)参与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4)参与项目监理机构会议,提出专业监理意见;(5)参与审定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6)参与检查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验收分部、分项工程。
3. 监理员:监理员负责现场监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按照监理实施细则进行现场监理;(2)对施工现场的质量问题进行及时制止并提出整改要求;(3)记录施工现场的质量情况,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报告;(4)参与验收分部、分项工程。
三、质量管理制度1. 项目监理机构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 监理人员应熟悉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严格执行监理程序和操作规程。
3. 监理人员应保持高度的质量意识,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监控,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4. 监理人员应认真履行检查、验收职责,对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有权要求整改或退场。
工程监理质量责任制度
工程监理质量责任制度
工程监理质量责任制度的核心在于明确各个层级、各个环节中参与者的职责与义务。
作为项目业主,其应负责选定合格的监理单位,并对监理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
业主需要确保监理单位能够独立、公正地执行职责,不受任何外界不正当影响。
监理单位的职责是确保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监理单位需要制定详细的监理计划,包括对施工图纸的审查、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材料设备的验收、工程质量的检测等。
监理工程师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并对其监理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的责任。
施工单位作为工程建设的直接执行者,其质量责任同样重要。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每一道工序都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同时,施工单位还需要建立健全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对施工人员进行质量意识和技能的培训。
在工程监理过程中,对于发现的问题和不符合项,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整改要求进行整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若整改不到位或未按时完成,监理单位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停工令、罚款等。
为了确保工程监理质量责任制度的有效实施,还应当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监督机制。
这包括定期的质量检查、不定期的抽查以及第三方的质量评估等。
通过这些监督手段,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确保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可控状态。
对于违反工程监理质量责任制度的行为,应当有明确的处罚措施。
这些措施不仅包括经济上的罚款,还可能包括资质的暂停或吊销、法律责任的追究等。
通过严格的奖惩机制,可以有效地促进各方责任主体履行自己的职责,从而保障整个工程的质量。
监理质量责任制度模板范本
监理质量责任制度模板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监理质量管理,明确监理质量责任,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监理质量责任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
第三条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第四条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第二章监理单位质量责任第五条监理单位应当对其监理的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和质量管理职责,制定完善的监理工作程序和监理质量管理制度。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合理配置监理人员,确保监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管理体系、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归档文件等进行审查。
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合同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验和见证取样检测等形式,复核原材料、中间产品、设备和单元工程(工序)质量。
第十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的施工工艺过程进行质量控制,制定并明确每个具体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要点和相应的控制手段。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当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应当对监理过程中的重大质量问题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并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章监理人员质量责任第十四条监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依法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十五条监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监理工作程序和监理质量管理制度,认真履行监理职责。
第十六条监理人员应当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第十七条监理人员应当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合同要求,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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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质量责任制度为贯彻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精神,严防质量事故的发生,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特制定项目监理部质量责任制度。
我单位在工程质量控制中贯彻以预控为主,纠偏为辅及全方位、全过程监控的指导思想,严格控制工序质量,对各施工环节进行有效控制,实现以工序保分项工程,以分项工程保分部工程,以分部工程保单位工程,以单位工程保整个项目工程质量的保证体系,使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达到符合合同、图纸、技术规范和验收标准的要求。
一、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从组织上保证任务的完成。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组织并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和方案,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签署施工监理报表。
3)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并进行考核和奖惩。
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调换其工作;4)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文件和指令;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检查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验收分部,分项工程;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决算;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等事项;以事实和严谨的分析资料为依据,提出监理方的意见。
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二、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签发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三、监理员岗位职责1 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 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 符合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 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艺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 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 做好监理日志和有关的监理记录四、工程质量控制的方法1、施工准备阶段质量控制方法1.1 熟悉施工合同、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及有关的施工合同文件;1.2 审查承包人进场人员的数量、资质是否符合投标书内容;1.3 审查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和自检体系,要求承包人设专职质保负责人,配备的专职自检人员应有施工经验,有质量否决权并熟悉规范、图纸和试验检测工作。
1.4 审查承包人的施工设备是否与投标书的内容相符,设备进场计划是否能满足施工需要。
1.5 审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是否能满足工期要求,施工方案是否合理,工艺是否先进。
1.6 审批承包人的施工图设计。
1.7 审批承包人的标准试验,标准试验过程,试验工程师将全过程旁站监督。
1.8 验收承包人的施工定线和原始地面线。
监理工程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书面提交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基准标高的数据,并对承包人的施工定线、控制测量进行监督核查和认可。
1.9 审批检验承包人主要材料、料源、材质和进场计划,必要时对料源进行现场调查。
总之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是对施工质量进行的一种预控,也是为施工阶段质量控制作好充分的准备。
2、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方法施工阶段是工程的主体阶段,这一阶段的质量监理涉及面最广,工作量最大,是影响工程质量的关键阶段。
2.1 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程序2.1.1 审批开工报告承包人在提交单位工程开工报告,开工报告内容应包括工程实施计划和施工方案;工程质量控制指标及检验频率和方法;材料、设备、劳力及现场管理人员等的准备情况;放样测量、标准试验、施工图等基础资料。
开工报告经监理部审查批准后方可施工。
2.1.2 工序自检报告承包人的自检人员按监理部批准的工艺流程和工序进行施工,在每道工序完工后,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质量检验报告单,申报监理工程师检查。
2.1.3 工序检查认可监理工程师接到承包人自检报告后,立即对完工的工序进行检查,合格的签认后进入下道工序;不合格工序应指示承包人进行缺陷修补或返工。
未经签认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2.1.4 中间交工报告当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完成后,承包人应再次系统的自检,汇总各道工序的检查记录及测量和抽样试验结果,提出中间交工报告。
2.1.5 中间交工证书监理工程师接到承包人中间交工报告后对已完成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进行一次系统的检查验收,必要时应作测量或抽样试验,检查合格后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自检资料不全的交工报告拒绝验收。
未经交工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进行下项工程项目的施工。
2.1.6 中间计量对填发了《中间交工证书》工程,方可由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共。
同计量,并签发《中间计量表》2.2 质量控制的方法的手段2.2.1 测量复线1、承包人的施工放线测量进行检查、认可。
2、对控制工程线位、标高和尺寸进行检查和认定。
3、分部工程完工后在中间交工验收进行测量和检查,并提出工程的测量成果资料。
随时检查材料质量。
2.2.2 监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主动动态跟踪,施工方法、施工程序、机械设备和数量是否与批准的相符,并对承包人的试验方法、取样方法及测试数据进行检查,在旁站中重点监理隐蔽工程和关键工序的质量,及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有特殊要求的工序或质量不稳定的工序加强检查,及时发现质量隐患,避免或减少质量缺陷的发生。
2.2.3 抽样检验抽样检验是监理质量控制的基本方法。
每道工序完工后,承包人通过自检合格后,监理按合同规定的频率(20)抽样检验,监理通过检验用数据反映工程质量水平,既有说服力又容易为承包人接受,并能及时对缺陷工程进行处理,保证每道工序的质量。
2.2.4 原材料和中间产品的质量控制原材料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础。
监理要从原材料质量抓起,除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资料外,还要检查承包人按批量抽测的资料,监理做一定频率的抽测,对不合格的材料坚决不准使用。
中间产品的质量是最终成品质量的保证,在工程实施中抓中间产品质量。
必要时设专职监理人员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理、重点检查水泥、钢筋的质量,审查砼的配合比设计,生产中对每道工序要严格检查验收,中间产品进施工现场前都要经监理检查,不合格的构件禁止运到施工现场。
2.2.5 成品检查验收对已完的分部、分项工程,承包人自检、监理除检查其外观质量,并要按规定的频率抽测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各项质量指标,对合格的工程监理予以签认中间交工证书。
2.2.6 巡视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现场每天进行全方位巡视和检查,及时发现质量问题并进行处理,纠正。
2.2.7 审批监理部对承包人在各项工程开工前的开工报告及施工中的各项申请和报告进行审批,未经审批的工程不予以认可,不准开工,使施工程序、施工工艺、施工方法、原材料、混合料配合比受到控制。
2.2.8 指令监理工程师发现质量事故或质量隐患问题时,给承包人发出指令性文件,指出存在问题,并要求改正。
当问题严重或出于安全原因,可发布暂时停工令,同时报备业主,以减少现场风险和损失。
2.2.9 特殊项目的质量控制:对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新技术的四新工程和需要预先试验,依据其试验结果全面指导施工的分项工程。
其试验方案和试验结果必须经监理部审查批准,监理工程师要对试验全过程进行旁站监理。
2.2.10 缺陷工程的处理本工程条件较复杂,涉及面较广,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较多,施工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所以施工实施阶段的质量监理实际上是防止、发现、并处理工程质量缺陷的过程。
施工中能过承包人自检、监理旁站、抽测或成品检查验收,工程最终验收时发现缺陷工程,监理根据质量缺陷的程度提出不同的处理意见,承包人提出的缺陷处理方案应经监理批准,处理中监理监督检查、验收。
2.2.11 监理主动动态控制程序质量监理工作要贯穿到施工的各个阶段,在施工准备阶段实现质量预控,在施工实施阶段实现监控与自控相结合的方法,在竣工验收阶段实现终控。
在施工各阶段对工程质量要进行主动动态控制,即对质量目标进行论证,分析分部分项工程的重点和难点,在工程实施中进行过程跟踪,采集信息,以此分析偏离质量目标的可能性并提出预防措施。
在施工中监督承包人执行。
3、交工验收阶段质量控制方法3.1 对单位工程进行初验当施工单位提出对单位工程进行初验时,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工程是否达到交难条件,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照设计图纸、规范、标准和施工承包合同所明确的要求对各分部、分项的质量情况和使用功能进行全面检查。
对发现影响竣工的问题(质量、签发未完项目等)《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
功能试验是否完成。
对水、电系统等需要进行功能试验的项目,,监理工程师应认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进行试验(调试)真审阅试验(调试)报告,并对重要项目与施工单位共同试验,(调试)必要时应请业主与设计单位、设备、仪表供应厂家共同参加。
当上述检查完成并符合要求后,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各专业人员共同对工程进行初验,初验通过后,由施工单位提出验收申请有关各方并要求施工单位提交全部竣工资料和竣工图。
3.2 审查竣工资料和竣工竣工图纸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资料、监理工程师要逐一认真审核和验证,重点是资料齐全、清楚、手续完善,分项、分部工程划分合理。
对竣工图的审查重点是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是否已包括到竣工图中,竣工图是否完整等。
3.3 竣工验收及质量评估监理工程师在审核,核验施工单位所提交的竣工资料的竣工图并认可后,同时整理监理资料。
根据两套资料对工程质量进行分析、评估,最终拿出监理单位对该工程的质量评估意见,并提交业主《工程,协助业主办理验收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