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单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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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质量管理制度

工程监理质量管理制度

工程监理质量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了加强工程监理质量管理,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目标实现,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监理企业、施工企业、勘察设计单位、质量检测机构等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相关单位和人员。

1.3 工程监理质量管理的目的是通过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控制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

二、质量管理体系2.1 工程监理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组织结构、职责与权限、资源配置、过程控制、质量改进等方面。

2.2 工程监理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内部质量审核,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2.3 工程监理企业应定期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审和修订,以适应工程建设项目的变化和企业发展需要。

三、质量控制与监督3.1 工程监理企业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需求,制定详细的监理计划,明确监理的重点、难点和关键环节。

3.2 工程监理企业应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现场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质量问题,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标准。

3.3 工程监理企业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和施工工艺的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

3.4 工程监理企业应定期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质量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

四、质量验收与评定4.1 工程监理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工程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

4.2 工程监理企业应加强对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并参与事故原因分析和处理方案的制定。

4.3 工程监理企业应定期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对工程质量优良、合格和不合格情况进行记录和统计,为工程质量奖惩提供依据。

监理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监理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监理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相关规定,为了规范和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提高工程建设质量,保障建设工程的安全和合法合规性,特制定本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中的质量管理工作,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内容包括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工作职责分工、质量管理流程、质量管理程序、质量评价和奖惩制度等内容。

第四条本制度的管理机构为本单位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和执行本制度。

第五条监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做好相关记录和报告,并接受质量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本制度由本单位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章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七条质量第一:工程质量是监理工作的核心,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线,监理人员应始终把质量放在首位,保证工程建设质量。

第八条预防为主:预防胜于治疗,监理人员要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预防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严格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单位有关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对违规行为要及时处理,确保工程质量不出问题。

第十条整体负责:监理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凝聚力量,协同工作,共同完成工程建设监理任务。

第十一条持续改进:监理人员不断学习和提升自身素质,不断改进质量管理工作方法和体系,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三章工作职责分工第十二条本单位质量管理部门是工程质量管理的牵头单位,具体职责包括:1. 制定并发布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明确质量管理工作流程和程序;2. 组织开展工程质量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监理人员的质量管理能力;3. 组织开展工程质量检查和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4. 负责汇总和分析工程质量管理数据,定期生成监理工作报告;5. 对监理人员进行质量管理工作的监督和考核。

第十三条监理人员的具体质量管理职责包括:1. 主动了解工程施工和监理计划,严格贯彻执行相关规定和要求;2. 配合工程建设方和其他监理部门开展工程质量检查和评估工作;3. 及时报告发现的质量问题和事故,协助解决处理;4. 参与质量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自身质量管理水平;5. 积极协助质量管理部门对监理工作进行审核和评估。

监理单位质量管理制度

监理单位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工程质量,规范监理行为,提高监理单位的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监理单位在各类建设工程项目中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监理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保工程质量。

第二章质量管理组织第四条监理单位应设立质量管理机构,明确质量管理工作职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

第五条质量管理机构应配备足够数量的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检查、验收等工作。

第六条质量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第三章质量管理职责第七条质量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明确质量管理工作流程;(二)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三)组织施工质量验收,对不合格工程进行整改;(四)对工程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提出整改措施;(五)定期对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第八条质量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一)按照质量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二)发现施工质量问题,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整改要求;(三)参与施工质量验收,对不合格工程提出整改意见;(四)对工程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提出整改措施;(五)做好质量管理工作记录,及时汇总、分析质量数据。

第四章质量管理措施第九条监理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加强质量管理:(一)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培训和指导,提高施工单位的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二)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三)对施工单位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抽样检验,确保质量符合要求;(四)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工序、隐蔽工程进行旁站监理,确保施工质量;(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确保施工质量;(六)对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监理单位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制度

监理单位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制度

监理单位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制度1. 监督和检查施工单位的自检系统。

在监理单位的严格监督下,施工单位需建立一套健全的自检系统,以确保施工过程中各项质量指标符合标准。

监理单位会密切关注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并对其自检系统的有效性进行评估,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2. 参与材料和设备的进场检验和试验。

监理单位会严格把关进场材料和设备的质量,对每一批次的材料进行抽查,并确保设备性能符合施工要求。

对于不符合标准的材料和设备,监理单位会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更换或维修,以保障工程质量。

3. 监督和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

监理单位会密切关注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包括对重点部位、重要节点、关键工序的旁站监督和验收。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会对这些关键部位进行定期检查,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预期要求。

4. 核查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等关键部位的工程检测制度的实施情况。

监理单位会对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等关键部位的工程检测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核查,确保工程质量得到全面保障。

若发现质量保证不充分的部位和材料,监理单位会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指定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试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5. 核查有见证取样制度的落实情况。

监理单位会严格核查有见证取样制度的落实情况,包括建设(监理)单位见证取样员、施工单位的取、送样员的持证上岗和现场对试块、试件及材料见证取、送样及试验报告的检查。

确保施工过程中各项取样、送检流程符合规范,从而保障工程质量的稳定性。

6. 对监督计划列为停检点的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对于监督计划中列为停检点的项目,监理单位会要求施工单位书面通知项目监督人员到现场监督检查。

未通过监督检查的项目,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以确保关键部位的质量得到充分保障。

7. 对建设(监理)单位组织的工程中交和竣工验收进行监督检查。

在工程中交和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单位将对建设(监理)单位组织的验收程序和参验人员的资格进行严格把关,同时对质量评定、质量保证文件资料进行抽查,并参与实体质量检查等。

监理单位_质量管理制度

监理单位_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加强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提高监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监理单位在承接的各类建设工程项目中的质量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质量第一”的原则,强化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控制。

第二章质量管理体系第四条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目标,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第五条质量管理体系应包括以下内容:1. 质量方针:以顾客满意为宗旨,持续改进,确保工程质量。

2. 质量目标:确保工程质量合格率100%,顾客满意度达到90%以上。

3. 组织结构:设立质量管理部,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实施和监督。

4. 质量责任:明确各级人员的质量责任,落实责任制。

5. 质量教育培训:加强员工质量意识教育,提高员工质量技能。

第三章质量控制流程第六条工程项目质量控制流程:1. 设计阶段:审查设计文件,确保设计质量;参与设计交底,明确设计要求。

2. 采购阶段:审查供应商资质,确保材料、设备质量;监督材料、设备进场,进行验收。

3. 施工阶段:监督检查施工过程,确保施工质量;验收分项、分部工程,确保工程质量。

4. 竣工阶段:参与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第七条质量控制措施:1. 制定质量计划: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计划。

2. 质量检查:按照质量计划,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3. 质量整改: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4. 质量验收:按照相关规范、标准,对分项、分部工程进行验收。

5. 质量评定: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第四章质量责任与考核第八条监理单位应明确各级人员的质量责任,落实责任制。

第九条质量责任包括:1. 质量管理部: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实施和监督。

2. 监理工程师:负责施工过程的质量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3. 施工单位: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

监理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监理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监理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监理项目工程质量管理,提高监理工作质量,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可靠、优良的建筑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委托监理单位进行的工程监理项目,监理单位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要求。

第三条监理单位需具备相应资格和能力,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监理规范开展监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监理职责和义务。

第二章质量管理组织第四条监理项目的质量管理应按照“专人负责、分层管理、全员参与”的原则进行组织,明确各级质量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监理项目应设置工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管理工程质量,包括质量体系的建立、实施和监督。

第六条工程质量管理部门应配备专业的质量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技术和管理能力,确保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七条工程质量管理部门应定期召开质量管理会议,对监理项目工程质量进行评估和改进,及时跟进和解决存在的质量问题。

第三章质量管理流程第八条监理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应遵循“计划-实施-检查-改进”的质量管理流程,确保工程质量得到有效控制和提升。

第九条在监理项目开始前,应编制质量管理计划,明确质量目标、职责分工、质量控制点和检测频次等内容,确保质量管理工作有规划可循。

第十条在监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和检查,定期组织质量检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

第十一条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应组织工程质量评审,对工程质量进行综合评估,并填写相应的评审报告,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

第四章质量管理文件第十二条监理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文件,包括工程质量管理手册、质量记录和质量档案等内容。

第十三条工程质量管理手册应包括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质量管理制度、质量管理流程、质量控制要点和质量目标等内容,为监理工作提供指导和参考。

第十四条质量记录应完整记录监理项目工程的质量信息,包括施工记录、质量检测报告、验收记录和质量台账等内容,确保质量过程可追溯。

监理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监理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监理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提高监理公司工程质量管理水平,保障工程质量,促进工程进度和风险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监理公司在承接工程监理任务时,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实现工程监理的规范、科学和高效。

第三条监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质量管理机构建设,明确质量管理人员职责,落实工程质量全过程管理责任。

第四条监理公司应当根据工程类型和规模,制定相应的工程质量管理措施,确保监理工作得到有效推进并取得良好效果。

第五条监理公司应当加强对工程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的监督检查,确定工程质量责任,及时发现并解决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

第六条监理公司应当制定完善的工程质量监督计划和报告,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监控,及时向委托方和相关部门报告工程质量状况。

第七条监理公司应当对工程过程和成果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工程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八条监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工程质量档案管理制度,保证信息真实完整,方便工程质量查找和追溯。

第二章质量管理机构第九条监理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机构,明确质量管理人员职责和权限。

第十条质量管理机构应当设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监理工程的全过程质量管理,并设立质量检查小组专门负责工程现场质量检查和把关。

第十一条质量管理机构应当建立质量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制定质量管理方针和策略,监督质量管理工作的实施和效果评估。

第十二条质量管理机构应当建立质量管理评估与改进机制,定期对质量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第三章质量管理措施第十三条监理公司应当制定相应的工程质量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 确定质量目标和责任人,并督促执行;2. 制定质量计划和控制方案,明确工程质量管理要求;3. 设立质量标准和评估指标,建立质量管理档案;4. 加强对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执行;5. 及时跟踪和整改质量问题,确保工程质量;6. 加强现场质量监督,保障工程顺利进行;7. 建立质量管理信息系统,监控质量管理进度。

监理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监理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工程质量,提高工程监理水平,规范监理行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程质量目标1. 坚持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和合同要求。

2. 严格执行国家工程质量标准、规范和规程,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可靠。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工程质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工程质量管理的总体规划和组织实施。

2. 工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工程质量管理的日常工作和监督执行。

3. 各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试验员等岗位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自领域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四、工程质量管理制度1. 工程设计阶段(1)审查设计文件,确保设计合理、可靠,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

(2)组织设计交底,明确设计意图和质量要求。

2. 施工阶段(1)对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和质量保证能力。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确保施工方案合理、可行。

(3)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发现质量问题及时纠正。

(4)对施工材料、设备进行检验,确保符合质量标准。

(5)组织工程质量验收,对不合格工程不予验收。

3. 竣工阶段(1)审查竣工资料,确保其完整、准确。

(2)组织竣工验收,对验收合格工程出具验收报告。

(3)对验收不合格工程,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直至合格。

五、工程质量监督检查1. 定期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对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检查,确保其有效运行。

3. 对工程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六、奖惩措施1. 对在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个人和集体,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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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1 质量监理目标: 全部工程达到优良工程。

其中: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单位工程合格率100%2 对优良质量目标的理解和实现质量目标的可行性2.1 对优良质量目标的理解¤分项工程优良:要做到保证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基本项目每项抽检的处(件)应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允许偏差项目抽检的点数中,有90%以上的实测值应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

¤分部工程质量优良: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并达到规定百分比以上为优良(其中必须含指定的分项工程)。

¤单位工程质量优良: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 并达到规定百分比以上为优良(其中必须含指定的分部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基本齐全;观感质量的评定得分率应达到规定的百分比以上.3.2.2 实现质量目标的可行性为了实现上述质量目标,我们将按下述《工程质量控制制度》执行。

1)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和监督的各项规定、规程、规范及检验标准。

2) 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监督检查机构,配备相关的技术责任人员,使质量保证体系工作健全的运作。

3) 质量工作以预防为主,为此必须强化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控制工序的质量,设置质量控制点,对质量进行预控,对可能产生的隐患采取预控措施。

4) 质量工作范围①组织图纸会审,参与设计交底;②对工程变更、设计变更审批;③参与工程材料及半成品的检查与验收;④须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查验,施工单位填报A-4表;⑤对工序质量及隐蔽工程的A、B级控制点检查认证;⑥主持不定期工程质量工作会,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质量工作情况;⑦主持工程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及组织有关方面制订事故整改措施;⑧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查;⑨监督检查各施工技术档案资料的形成归档工作,工程档案资料不合格的单位工程不准交工。

5)工程用原材料、半成品进入现场,需报验,经监理工程师按规定程序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

6)对特殊材料、半成品监理工程师根据有关规范应对其抽查(或试验)。

7)施工单位采用新材料应提前书面报告监理工程师,经调查、评审批准后方可采用。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时,也按规定审批后方可采用。

8)设备制造厂家,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并须在制造厂检验,使质量问题尽可能在制造厂消除,到达现场后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开箱检验,安装前施工单位按规范要求进行检查,并记录。

不合格或有严重缺陷的设备不准安装。

9)工序质量控制分为A、B、C三级,当对AR、BR、CR控制等级联合检查时,施工单位必须提供有关的施工记录或检验报告,A(或AR)级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检查确认,B(或BR)级应由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双方联合检查确认,A(或AR)、B(或BR)等级联合检查,必须在施工单位质量检查部门自身检查合格后进行。

C(或CR)级应由施工单位质量检查部门和施工班组联合检查,检查认证后二十四小时内完成签字确认手续。

10)质量检查程序:上道工序完成或隐蔽前,施工单位应自检,互检,专责检,确认合格后C级控制表随即完成。

在进入B(BR)、A(AR)级控制点时,施工单位质量主管填报A-4 表提前24 小时送达监理部,质控工程师收到A-4 表后及时组织认证并完成签字确认手续。

11)工序施工质量控制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证,不得转入下道工序。

12)作为安装工程交工技术文件主要内容之一的工序质量控制表在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妥善保管。

13)施工单位的施工机械、设备完好与否,直接影响施工质量。

起重运输、搅拌机、电焊机、振动器等应保持完好,不准带病运行。

衡器、计量装置、检测仪器使用前应核验或校正,不符合技术要求的施工机械、设备不准使用。

现场重要施工机具,应分类造册报监理部备案,不经监理单位批准不得随意撤出施工现场。

3.3 工程质量事前控制的措施和方法:3.3.1 组织措施3.3.1.1 建立健全监理组织,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质监制度,落实监理人员对质量控制的责任。

3.3.1.2 督促承包商建立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

3.3.2 技术措施3.3.2.1 在施工招标阶段明确质量控制要求,把施工技术要求和施工质量保证措施作为评标定标的重要条件。

3.3.2.2 通过质量价格比选,正确选择材料设备生产/供应厂家,并督促其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3.3.3 经济和合同措施3.3.3.1 在签订施工合同中明确质量标准和质量要求。

3.3.4 事前质量控制方法A. 核查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和质量管理体系;B. 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a) 总承包单位填写《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审查;b) 审查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专业许可证、岗位证书、外地施工企业进驻施工许可证等;c) 审查分包单位的业绩;d) 经审查合格,签发《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C. 承包单位的测量放线D. 签认材料的报验a) 承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对主要原材料进行复试,并将复试结果及材料准用证、出厂质量证明等资料随《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报项目监理部签认;b) 对新材料、新产品要核查鉴定证明和确认文件;c) 对进场材料进行抽样复试,必要时可会同建设单位到材料厂家进行实地考察;E. 签认设备、构配件报验a) 承包单位应要求供货厂家提供构配件和设备厂家的资质证明及产品合格证书,进口材料和设备商检证明,并按规定进行复试;b) 对进场的构配件和设备,承包单位应进行检验、测试,判断合格后,填写《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报项目监理部;c) 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检验,签认审查结论。

F. 检查进场的主要施工机械规格、型号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查验施工中各类计量器具是否合法校验;G. 审查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确保工程质量有可行的技术和组织措施;按监理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查作业指南》要求进行。

3.4 工程质量事中质量控制的措施和方法3.4.1 组织措施3.4.1.1 组织技术水平高,有工程经验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本工程的质量控制工作,对养分重要部位或关键点配备必要的监理员进行旁站监理。

3.4.1.2 建立并切实执行质量控制程序。

3.4.2 技术措施3.4.2.1 严格监督施工单位按国家质量标准GB/T9001-2000 质量保证体系开展施工;3.4.2.2 按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控制点表进行质量检查和控制;3.4.2.3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和相关规范标准进行质量验收评定;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6-2001的要求检查相关的交工资料3.4.2.4 按国家颁布的监理规定开展监理工作;3.4.2.5 严格按设计文件要求、工程施工规范、及有关标准、规定进行检查,对建设项目进行从原材料、设备进场到施工,严把质量关。

在施工全过程对各工序实行人员、机械设备、施工工艺、施工环境等各方面进行检查;3.4.2.6 以施工及验收规范等为依据,督促施工单位全面实现工程质量目标;3.4.2.7 组织施工图会审和设计交底,按监理部《施工图会审和设计交底工作指南》进行;3.4.2.8 审批施工方案,主要内容有:施工布置的合理性,施工方法的可行性,质量保证措施的可靠性;工期安排的合理性即施工的连续和均衡性,人机料等配置与总体进度的协调程度;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季节施工和专项施工方案的科学性;施工单位应在施工方案中明确关键(特殊)工序,并编制关键(特殊)工序施工技术措施;3.4.2.9 监理工程师按监理文件的要求对施工过程进行质量控制;3.4.2.10 对重要关键项目,按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检查;对关健工序和重点部位进行旁站监理;3.4.2.11 加强对各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人员的管理1) 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工作认真负责、公平公正,随时掌握施工质量情况,在检查中严格依据施工图纸、规范标准和有关技术文件进行工作;2) 施工单位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经本单位领导授权;3) 各级工序质量控制点必须经有关质检人员检查确认后,需报验的检查合格后,方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4) 制止违章作业,否决质量不合格品,对严重质量隐患或问题及时下达书面通知并跟踪验证处理结果;5) 对施工单位不合格的质量负责人提出撤换的意见;3.4.2.12 严格控制关键(特殊)工序施工。

a) 施工单位应对关键(特殊)工序施工过程进行连续监控,严格按经审批的关键(特殊)工序施工技术措施进行施工。

b) 施工单位应严肃工艺纪律,特别要建立并严格执行混凝土材料检验、配比、计量、搅拌、检评制度,焊条接收、检验、保管、干燥、发放、回收制度,特殊钢种标识移植制度,等。

c) 华旭监理部质量安全部专业监理工程师将对关键(特殊)工序施工过程进行旁站监理,以及时发现并消除质量隐患和问题。

当发现严重质量隐患或问题时,应及时签发《部分工程暂停指令》指令停工整改。

3.4.2.13 施工单位应认真执行“三检一评”制度,及时收集、整理、保管有关交工技术文件,做到与施工进度同步。

3.4.2.14 工程质量的检查、评定和验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的标准、规范、规定和技术文件。

3.4.2.15 在引进装置施工中,应按照引进合同的有关规定与外商专家友好合作,密切配合,讲求效率,共同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

3.4.2.16 施工单位质量管理部门应于每月26 日前向华旭监理部质量安全部抄送《月度分项工程质量检评结果统计表》及《月度ABC 质量控制点检查情况统计表》,作为华旭监理部质量安全部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施工单位已完工程量报表的依据之一。

3..4.2.16 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处理质量缺陷和质量事故。

a) 施工质量事故按事故性质分为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

1) 一般事故是指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 元~10 万元之间的事故。

2)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重大事故:⑴建筑物、构筑物或其它主要结构倒塌;⑵超过规范规定的基础不均匀下沉、建筑物倾斜、结构开裂和主体结构强度严重不足等影响安全和建筑物寿命,造成不可补救的永久性缺陷;⑶影响建筑设备及其相应系统的使用功能,造成永久性缺陷;⑷直接经济损失在10 万元以上者。

b)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施工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在事故发生或发现后要按企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及时上报,并在4 小时内书面通知华旭监理部质量安全部。

对事故隐瞒不报的单位或个人,一经发现将给予严厉的经济处罚,并追究相应责任。

c) 构成《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的重大事故,其报告、调查及处理应按该规定执行。

其它重大事故由华旭监理部按现行有关规定组织进行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

d)一般事故由施工单位自行组织调查、分析及处理,并将《一般施工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抄送华旭监理部质量安全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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