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行李包裹保价运输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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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关于行包、货物保价运输财务收支管理暂行办法

铁道部关于行包、货物保价运输财务收支管理暂行办法

铁道部关于行包、货物保价运输财务收支管理暂行办法
【法规类别】行政事业财务管理铁路运输
【发文字号】铁财[1992]103号
【发布部门】铁道部(已撤销)
【发布日期】1991.06.13
【实施日期】1991.05.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铁道部行包、货物保价运输财务收支管理暂行办法
(1991年6月13日铁财(1991)80号)
铁路开办保价运输,目的在于加强客、货运管理,促进负责运输,维护人民利益。

因此,开办保价运输所得收入,要用于保障行包、货物安全运输上,使之发挥社会效益。

保价运输的财务收支,采取收入统一上缴,支出由部拨款,单独分帐核算的管理办法。

一、铁道部、铁路局、铁路分局保价机构在银行开立帐户,由专职财会人员办理规定范围内的财务收支,按系统垂直编报决算,由部并入全路运输企业决算。

具体核算手续由部财务司另行规定。

二、行包、货物保价费收入,由发站填入行李包裹票或货票,向旅客或托运人核收,随运输收入逐级上缴铁道部,由部统一交纳营业税。

铁路分局、铁路局收入管理部门在编
制收入报表时,对行包保价收入和货物保价收入分项统计列报,并将实收金额按月抄知保价机构。

保价费收入审核、加总工作,集中于铁路分局收入检查室进行,收入检查室所需人员由各铁路局根据任务核定。

铁路保价运输规则2019年6月1日

铁路保价运输规则2019年6月1日

铁路保价运输规则2019年6月1日摘要:一、铁路保价运输规则概述二、保价运输的定义和作用三、铁路保价运输的相关规定四、保价运输的赔偿原则和计算方法五、保价运输的免责条款六、理赔所需单证及流程正文:铁路保价运输规则2019 年6 月1 日是我国铁路运输领域的一项重要规定,旨在保障货物运输的安全和货主的权益。

本文将对铁路保价运输规则进行详细介绍。

一、铁路保价运输规则概述铁路保价运输规则,是指在铁路货物运输过程中,为保证货物安全、防止货物丢失或损坏,货主按照一定比例向承运人支付保价费,当货物发生损失时,由承运人按照货物保价金额进行赔偿的运输规则。

二、保价运输的定义和作用保价运输,是指在铁路运输过程中,货主为货物购买保险,承运人负责将货物安全送达目的地,并在货物发生损失时,按照货物保价金额进行赔偿的一种运输方式。

保价运输的作用主要在于保障货物运输的安全,降低货主的经济损失。

三、铁路保价运输的相关规定根据铁路保价运输规则,货主在进行保价运输时,应按照货物的实际价值进行投保,承运人在接受货物时,应核实货物的保价金额,并在运输过程中,对货物进行妥善保管。

四、保价运输的赔偿原则和计算方法铁路保价运输的赔偿原则是,货物损失赔偿金额以货物保价金额为限。

赔偿计算方法为:按照货物实际损失金额与货物保价金额的比例进行计算,最高不超过货物保价金额。

五、保价运输的免责条款根据铁路保价运输规则,以下情况不属于保价运输的赔偿范围:1.货物本身的自然损耗;2.货物包装不良导致的损失;3.货主自行运输的货物;4.货物在运输途中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损失。

六、理赔所需单证及流程进行保价运输理赔时,货主需要提供以下单证:1.天地华宇签收单;2.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3.货物发票、购销合同或订购单;4.货损照片、损失清单等。

理赔流程为:1.货主向承运人提出赔偿要求;2.承运人核实货物损失情况;3.双方协商确定赔偿金额;4.承运人向货主支付赔偿金。

铁路保价运输规则2019年6月1日

铁路保价运输规则2019年6月1日

铁路保价运输规则2019年6月1日摘要:一、铁路保价运输概述二、铁路保价运输规则的具体内容1.适用范围2.保价费用3.保价办理流程4.赔偿标准与金额计算5.特殊情况处理三、注意事项与建议正文:铁路保价运输是指在铁路运输过程中,针对货物价值较高或性质较为特殊的物品,依据《铁路保价运输规则》进行的一种运输方式。

2019年6月1日起实施的《铁路保价运输规则》对保价运输的适用范围、保价费用、办理流程、赔偿标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一、铁路保价运输概述铁路保价运输是一种安全、可靠、高效的运输方式,它能够为运输过程中的货物提供安全保障。

根据《铁路保价运输规则》,适用于保价运输的货物包括:易损易燃易爆物品、珍贵文物、重要文件、高价值商品等。

同时,保价运输适用于各类铁路运输方式,如特快、快速、普通等。

二、铁路保价运输规则的具体内容1.适用范围铁路保价运输适用于我国铁路部门负责运输的货物。

根据货物性质、运输距离、运输方式等不同因素,保价运输可分为全额保价和部分保价两种。

2.保价费用保价费用根据货物价值的一定比例收取,不同运输方式和距离的保价费用率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保价费用越高,运输部门对货物的安全保障措施越严格。

3.保价办理流程保价办理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货物托运时,发货人应向铁路运输部门提供货物详细清单,包括品名、数量、价值等信息。

(2)发货人根据货物价值选择全额保价或部分保价。

(3)铁路运输部门核对货物信息及保价金额,办理保价手续。

(4)货物运输过程中,如发生损坏、丢失等事故,铁路部门将依据保价金额进行赔偿。

4.赔偿标准与金额计算赔偿标准根据货物损失程度、保价金额等因素确定。

赔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赔偿金额=保价金额×损失比例。

当货物损失程度达到保价金额的100%时,赔偿金额为保价金额。

5.特殊情况处理如遇特殊情况,如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货物损失,铁路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赔偿。

铁路保价运输与运输保险

铁路保价运输与运输保险

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和注射器运输记录表附表2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和注射器运输记录表(市、县、乡级通用)疫苗运输工具:⑴冷藏车⑵疫苗运输车⑶其它疫苗冷藏方式:⑴冷藏车⑵车载冷藏箱⑶其它启运至返回时行驶公里数:公里运输温度记录日期/时间疫苗储存温度冰排状态环境温度启运年月日时分℃℃途中年月日时分℃—℃年月日时分℃℃年月日时分℃℃年月日时分℃℃到达年月日时分℃℃填写说明:1、本表供各级发放/购进疫苗运输时填写;2、运输超过6小时需记录途中温度,每天记录2次,间隔不少于6小时;3、使用无自动温度显示的冰排保冷设备时,只在启运和到达时填写冰排状态(冻结、冰水混合物、完全融化);4、本表一式两联,送苗单位一联,收苗单位一联。

送货单位: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送货人签名:收货单位: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院收货人签名:运输疫苗记录疫苗注射器名称生产企业规格(剂/支或粒)批号失效日期数量名称生产企业批号失效日期数量卡介苗5人份/支支注射用0.1ml自毁型注射器支稀释用1.0ml一次性注射器支5μg乙肝疫苗3支/人份支注射用0.5ml自毁型注射器支脊灰疫苗1人份/粒粒—————全细胞百白破疫苗4人份/支支注射用0.5ml自毁型注射器支无细胞百白破疫苗1人份/支支注射用0.5ml自毁型注射器支白破疫苗4人份/支支注射用0.5ml自毁型注射器支A群流脑疫苗5人份/支支注射用0.5ml自毁型注射器支稀释用5.0ml一次性注射器支麻疹疫苗2人份/支支注射用0.5ml自毁型注射器支稀释用1.0ml 一次性注射器支麻腮风疫苗1人份/支支注射用0.5ml自毁型注射器支稀释用1.0ml一次性注射器支麻风疫苗1人份/支支注射用0.5ml自毁型注射器支稀释用1.0ml 一次性注射器支A+C群流脑疫苗1人份/支支注射用0.5ml自毁型注射器支稀释用1.0ml一次性注射器支乙脑疫苗1人份/支支注射用0.5ml自毁型注射器支稀释用1.0ml 一次性注射器支甲肝疫苗1人份/支支注射用1.0ml一次性注射器支稀释用1.0ml 一次性注射器支。

铁路行李、包裹运价

铁路行李、包裹运价
递减率(%)
运价率(元/(kg·km))
各区段全程运价(元)
区段累计运价(元)
1~200
O
O.00058600
0.11722
201~500
10
O.00052749
0.158247
O.275467
501~1000
20
O.00046888
0.23444
O.509907
1001~1500
30
O.00041027
表6-1包裹运价比例表
包裹类别
运价比例(%)
三类
100
一类
20
二类
70
四类
130
行李、包裹的运价率采用运价区段办法,即把运价里程分成若干个区段,在同一个区段内运价率相同;同时也遵循运价率递远递减的原则,即运价里程越远运价率越低,以减轻长途旅客和托运人的经济负担。行李、包裹的运价里程区段、递远递减率和递减运价率见表6—2~表6-5。
50
10
4600以上
100
表6-3包裹运价里程区段
里程区段(km)
每小区段里程(km)
区段数
里程区段(km)
每小区段里程(km)Βιβλιοθήκη 区段数1~10010
10
601~1000
40
10
101~300
20
10
1001~1500
50
10
301~600
30
10
1500以上
100
表6-4行李递远递减率和递减运价率
里程区段(km)
O.205135
O.715042
1501~2500
40
0.00035166

铁路保价运输规则2019年6月1日

铁路保价运输规则2019年6月1日

铁路保价运输规则2019年6月1日近年来,随着物流行业的快速发展,铁路运输作为一种高效、安全的运输方式,受到越来越多企业和个人的青睐。

为了保障货物的安全和减少财产损失,铁路部门于2019年6月1日发布了新的铁路保价运输规则。

一、保价运输的定义铁路保价运输是指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受保价运输服务合同约束,货物按照一定的价值进行保价的运输方式。

保价运输可以为货物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损失提供补偿保障,减少货主的损失风险。

二、保价运输的适用范围铁路保价运输适用于国内铁路运输的大宗货物和贵重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化工品、贵金属等。

对于一些特殊的货物,铁路保价运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特殊处理。

三、保价运输的计价方式铁路保价运输的计价方式主要有两种:按货物实际价值计价和按运输费用的一定比例计价。

货物实际价值计价是指根据货主提供的货物价值进行计价,货物价值越高,保价费用越高;按运输费用的一定比例计价是指根据货物运输费用的一定比例进行计价,运输费用越高,保价费用越高。

四、保价运输的责任和义务铁路保价运输的责任和义务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是铁路运输部门的责任和义务,二是货主的责任和义务。

铁路运输部门的责任和义务包括:提供充足的保价运输服务,确保货物安全运输;在货物运输过程中,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货物丢失、损坏;对于货物运输中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货主的责任和义务包括:提供准确的货物信息和货物价值,确保保价运输合同的真实性;按照规定支付保价费用,确保保价运输合同的有效性;在货物损失发生后,及时向铁路运输部门提出索赔要求,提供相关证据和信息。

五、保价运输的索赔和处理流程在保价运输过程中,如果货物发生丢失、损坏等情况,货主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向铁路运输部门提出索赔要求。

索赔要求应包括索赔金额、索赔原因、相关证据和信息等。

铁路运输部门在接到索赔要求后,将进行调查核实,如果确认货物损失属实,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铁路行李包裹规章制度规定

铁路行李包裹规章制度规定

铁路行李包裹规章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旅客行李的安全和顺利运输,维护铁路运输秩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内铁路运输中的旅客行李包裹。

第三条旅客行李包裹指旅客在乘坐火车时携带的物品,包括行李、随身携带物品等。

第四条旅客行李包裹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遵守本规定。

第五条旅客应当按照铁路规定携带行李,不得携带危险品、易燃易爆品等禁止携带的物品。

第六条旅客行李包裹应当按照规定的规格进行包装,确保包裹完好无损。

第二章行李包裹的托运第七条旅客携带的行李包裹可以选择自行携带或者托运。

第八条旅客行李包裹的托运标准由铁路公司规定,并在火车站指定的地点办理托运手续。

第九条旅客托运行李包裹应当如实填写托运单,并按照规定缴纳托运费用。

第十条旅客托运的行李包裹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送达托运处,不能迟到。

第十一条旅客托运的行李包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取件手续,逾期未取的行李包裹,铁路公司有权进行处理。

第三章行李包裹的保管第十二条旅客行李包裹的保管由铁路公司负责,保证行李包裹的安全运输。

第十三条旅客行李包裹应当按照托运单的规定存放在指定的车厢或者行李车中。

第十四条旅客行李包裹在运输过程中如发生遗失、损坏等情况,旅客可以向铁路公司申请赔偿。

第十五条旅客行李包裹的赔偿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铁路公司应当及时处理赔偿事宜。

第四章行李包裹的管理第十六条旅客行李包裹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分类管理,确保运输过程中的顺畅。

第十七条旅客行李包裹如有特殊要求,应当提前向铁路公司申请并取得同意。

第十八条旅客行李包裹采取打包方式托运时,应当确保包裹内容真实,便于安全检查。

第十九条旅客行李包裹如需中途取出或者添加物品,应当依照铁路公司规定进行办理。

第二十条铁路公司有权对旅客行李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行李包裹中不含有危险品等禁止携带物品。

第五章行李包裹的追踪第二十一条铁路公司应当建立行李包裹的追踪系统,确保行李包裹能够准确及时到达目的地。

保价运输

保价运输
同时,由于提单是一种可转让的物权凭证,而收货人、银行和提单受让人并无审查提单条款的实际机会,而 且提单中的许多免责条款也往往影响提单的自由转让。这一方面不仅妨碍了贸易的进一步发展,另一方面也影响 世界航运业的发展。
自19世纪以来,各国民法均视过失责任为经典理论。过失责任是行为人须对自己有过失的致害行为负责的理 念。鉴于承运人不负过失责任制度引发的贸易界与航运界矛盾的加深以及与主流经典理论的背道而驰,承运人不 负过失责任制便不再适应实践发展的需要。1921年《海牙规则》规定了承运人最低限度的责任,在一定程度上制 止了承运人在提单中滥用免责条款的做法。
18世纪80年代,在英国船东的强大压力下,英国法院开始承认提单中的承运人免责条款。利用“契约自由” 原则,当时的英国航运资本家在海运提单条款中几乎任意规定免责条款。到了19世纪20世纪初,这种免责条款一 度多达六、七十种,其结果导致货主几乎承担了货物在海上运输过程中的一切风险,此为承运人“不负过失责任 制度”。这引起了当时贸易界的强烈不满;
《铁路法》的颁布与实施,标志着铁路进入了依法治路的新时期,标志着铁路运输合同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 善。保价运输就是铁路运输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所谓保价,就是旅客或货主托运行李或包裹时,向铁路声明托 运的行李包裹的实际价值,并交纳一定的费用,一旦发生损失,铁路将按实际损失负责赔偿。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中规定,旅客或托运人托运的行李包裹分为保价运输和不保价运输两种,按哪种方式 运输,由旅客或托运人自己选择,并在托运单上注明。保价运输的行李、包裹的保价费,是按声明价格核收的, 行李按声明价格的0.5%核收,包裹按声明价格的l%核收。不足1角的尾数,按四舍五入的办法处理。一段按行李、 一段按包裹托运时,全程按行李核收保价费。保价的行李、包裹发生运输变更时,保价费不补不退。因承运人责 任造成的取消托运时,保价费全部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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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行李包裹保价运输办法
第1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铁路。

本办法未规定事项均按《铁路旅客及行李包裹运输规程》、《铁路旅客运输管理规则》等有关规定办理。

第2条托运人托运行李包裹时,根据自愿的原则,可向车站要求办理保价运输,并支付保价费。

第3条按保价运输的行李包裹,托运人应以全批行李包裹的实际价格保价。

行李包裹的实际价格包括本身价格、包装费用、已发生的运输费及其税款。

第4条托运人要求按保价运输行李包裹时,应在“行李包裹托运单”声明价格栏内填记保价金额。

保价金额以元为单位。

第5条按保价运输办理的行李包裹,应全批保价,不得只保其中一部分。

保价运输的行李包裹发生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不超过保价金额;部分损失时,则按损失部分占全批的比例赔偿。

第6条为全面做好行李包裹保价运输工作,铁路局结合自局情况,在客运处内设立或指定机构(人员由局内调剂解决)负责行李包裹保价运输的管理工作。

第7条各级行李包裹保价机构的职责
一、做好保价运输的宣传工作,积极开展保价运输业务。

二、负责制定与实施有关保价运输的规章、制度、措施。

监督、检查保价运输各项工作,做好保价运输工作。

三、负责行李包裹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人民来信来访及赔偿诉讼工作。

四、负责运输过程中行李包裹的安全防范工作。

五、负责保价费的收入、支出、计划等财务管理工作。

六、负责行包事故的统计分析及上报工作,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第8条要遵循“重合同、守信用、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主动、迅速地办理赔偿工作。

行李包裹事故的处理权限、期限等事项按《行李包裹事故处理规则》中的规定执行。

第9条要做好保价运输的安全防范工作,保价运输业务量较大的车站应设置必要的安全防范设施,对于整车贵重物品要派人看守并押运(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第10条贵重的行李包裹,车站、列车人员要重点监护,值乘警务人员对装运上述物品的行李车,沿途要进行巡视,在站装卸作业时要做好防护。

第11条行李包裹保价费的财务收支管理,按铁财〔1991〕80
号文件办理。

第12条建立保价运输监察制度。

各级行李包裹保价机构的监
察人员应按政策、法规和保价运输的有关规定,对所属单位的保价运输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其职责和权限如下:
一、检查行李包裹保价运输的办理情况及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被检查单位应提供有关资料和单据。

二、有权检查保价费的核收、使用情况,发现漏收、错收或超出使用范围时予以纠正,对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财经纪律的单位或个人,提出处理意见。

三、监督检查行包安全各项防范措施的实施情况,并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四、负责人民来信来访及举报保价运输中存在问题的调查处理。

五、监察人员执行检查工作时,应出示监察证,对发现的问题应做出检查记录(格式附后),由被检查单位领导签认,限期改正。

六、监察人员应奉公守法、清正廉洁,对滥用职权、谋取私利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13条在不违反本办法的原则下,铁路局可根据自局具体情
况制定补充规定,并报铁道部备案。

第14条本办法自一九九一年九月一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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