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环境权交易所
试论排污权交易制度在我国的立法建议

剧” 。古 希腊 思想 家亚 里 士 多德 曾断 言 : 凡是 属 于 “ 最多 数人 的公 共 事 物 常 常是 最 少 受 人 照 顾 的事 物 , 人们 关怀 着 自己的所有 , 忽视 公共 的事 物 ; 于公 而 对
共 的一切 , 至多 只 留 心 到其 中对 他 个 人 多 少 有 些 他 相关 的事 物 。 _ ( 哈 丁 以牧 场 为 例 , 明环 境 资 ” l瑚 J 说
多 年 的环境 管理 实 践 , 索 出来 的用 于 环境 保 护 的 探
一
项经 济政 策和 一种 运用 市场 机制 进行 污染 治 理 的
有 效手段 。近年来 , 污 权 交 易制 度 在 国 际上 得 到 排 了普遍推 广 , 西方 一些 国家 相继 引入 此项 制 度 , 取 并 得 了积极 成效 。我 国也 开 始 大 胆 尝 试 排 污权 交 易 。 但是 作为 一项 权利 形态 的排 污权 尚未 获 得我 国立 法 的承认 , 污权 交 易 尚 缺乏 完 善 统 一 的法 律 法规 支 排
卖方 由于超量削减排 污量 而剩余排污权 , 出售剩余 排 污 权并 获得 经 济 回报 , 实 质上 是 市 场 对 其 有 利 其
于环 境 的外 部 经济 性 的补偿 ; 同时 , 些无 法 按照 政 那 府 规定 排 污 , 因排 污 价过 高而 不愿 减排 的企 业 , 或 则 要 购买 其必 需 的排 污 权 , 支 出 的费 用 实 质 上是 为 其
表 制度 。
排 污 权交 易制 度 最初 起 源 于 美 国 , 美 国经 过 是
境质 量 要求 的条 件 下 , 立 合 法 污 染 物 排 放 的权 利 建 ( 污权 )并 允许 这 种权 利 像 商 品那 样 自由买入 和 排 ,
公共经济视角下的渭河水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和补偿制度

公共经济视角下的渭河水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和补偿制度【摘要】渭河是黄河的最大支流,渭河流域横贯陕西,流域内集中了全省61%的人口、56%的耕地、72%的灌溉面积和81%的工业总产值。
近年来渭河干流及其支流的水质受到严重污染,出现水资源短缺、水质污染严重、生态环境脆弱、水土流失严重等问题,陕西出台文件遏制渭河水持续污染,促进环境和经济共同发展。
本文从公共经济视角来分析渭河水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和补偿制度。
【关键词】渭河;水污染;排污权交易;分析渭河是黄河的最大支流,是陕西人民的母亲河,流域总面积13.5万平方公里,其中陕西境内流域面积6.71万平方公里,占渭河流域总面积的50%,包括宝鸡、杨凌、咸阳、西安、渭南、铜川、延安、榆林的等7市1区61个县(市、区)的全部或一部分,流域内集中了全省61%的人口、56%的耕地、72%的灌溉面积和81%的工业总产值。
随着陕西省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和城市化不断加快,渭河干流及其支流的水质受到严重污染,出现水资源短缺、水质污染严重、生态环境脆弱、水土流失严重等问题,制约了关中地区的经济发展。
2009年6月1日《陕西省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办法》正式实施,2010年1月1日《陕西省渭河流域水污染补偿实施方案》正式实施。
此两个文件正式实施标志着我省建立了水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和补偿制度。
1 制度解析水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制度是指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确定的条件下,利用市场机制,建立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权利即排污权,并允许这种权利像商品那样被买入和卖出,以此来进行污染物的排放控制,从而达到减少排放量、保护环境的目的。
排污权交易的主要思想是建立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权利(这种权利通常以排污许可证的形式表现),以此对污染物的排放进行控制。
它是政府用法律制度将环境使用这一经济权利与市场交易机制相结合,使政府这只有形之手和市场这只无形之手紧密结合来控制环境污染的一种较为有效的手段。
这一制度的实施,是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前提下,为激励污染物排放量的削减,排污权交易双方利用市场机制及环境资源的特殊性,在环保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通过交易实现低成本治理污染。
国际知名的矿业咨询公司

国际知名的矿业咨询公司简要介绍1、约翰T 博德公司自1943年以来约翰T.博德公司(博德)集精湛的专业技术、敏锐的商业洞察力和经验丰富的采矿专家为一体,致力服务于世界采矿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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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查询:John T. Boyd Company是蒙古能源(港交所:0276)的技术顾问;也是神华能源2005年上市时的独立技术顾问。
致力于矿业与地质服务煤炭类:无烟煤、烟煤、次烟煤、褐煤、泥炭金属类:铜矿、金矿、铁矿、铝矿、镍矿、银矿、锡矿、铀矿、锌矿工业矿物类:铝土矿、硼砂、白云石、花岗岩、石膏矿、矿砂、石灰岩、大理石、磷矿、钾碱、矿盐建筑沙石料、碱灰、天然碱、踬石矿山企业尽职调查及评估•矿物资源分析:所有权控制管理;储量与质量分析;可采性分析---地质及赋存条件;矿山运行及维护;市场营销分析---运输,市场,价格,销售•矿山设计:设备选型;矿山布置;矿山支护;技术方案初选与精选•矿山企业成本分析:产量预计;采矿需求;资本开支;矿山补给成本;矿山生产成本;矿外运输;市场与运输•矿山企业估值分析:现金流量现值分析;风险与敏感性分析•勘探---资源评估---模型软件:勘探项目设计与管理;地质判读;理论数据分析;可采资源评估;地质模型;资源/储量估算;储量可靠度分类•地质技术分析:矿山边坡稳定计算及设计;岩层支护计算及设计;事故调查;设备损失及投保报损•其他各类服务在中国大陆的项目•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自治区3个锂矿的初步审查和评估工作,博德的审查包括:地质和储量(质量和品位)、矿山规划(当前及未来)、安全生产和健康措施、环境问题、资本和运营成本、选矿及加工工艺、运输、商业规划。
上市公司环境保护核查

二 上市环保核查的相关规定
• 9 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总 局令 第35 号
• 国家鼓励企业自愿公开下列企业环境信息: • 一企业环境保护方针 年度环境保护目标及成效; • 二企业年度资源消耗总量; • 三企业环保投资和环境技术开发情况; • 四企业排放污染物种类 数量 浓度和去向; • 五企业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 六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的处理 处置情况;废弃产
一 上市环保核查的目的和意义
• 自2001年以来;证监会 环境保护部开展了 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的环保核查工作;对于 促进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遵守国家环保法 律法规;降低因环境污染带来的投资风险等 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 上市环保核查的相关规定
1 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 保护核查的通知环发2003101 号 代替 关于做好上市公司环保情况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发 2001156号
上市公司环境保护核查
2011年6月18日
主要内容
一 上市环保核查的目的和意义 二 上市环保核查的相关规定 三 上市环保核查程序 四 上市环保核查管理权限 五 上市公司环保核查主要内容 六 案例分析
一 上市环保核查的目的和意义
上市环保核查是环境保护部为规范和促进 持续改善申请上市的公司和申请再融资的 上市公司的环境行为 避免因环境污染问题 对投资者带来投资风险的一项环境保护管 理程序
行政法规的规定; • 3 第四十六条 中国证监会依照下列程序审核发行证券的申请: • …… • 二中国证监会受理后;对申请文件进行初审;环保部门的证明此时提供;
紧接着是预披露环节
二 上市环保核查的相关规定
陕西省环保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试行)》的通知

陕西省环保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6.01.14•【字号】陕环发〔2016〕4号•【施行日期】2016.0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其他规定正文陕西省环保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试行)》的通知陕环发〔2016〕4号各设区市环保局,杨凌示范区环保局、西咸新区建设环保局、韩城市环保局,神木县环保局、府谷县环保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陕西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试行)》已经2015年12月29日厅党组(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2016年1月14日陕西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环境保护公众参与依法有序发展,根据《环境保护法》和《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与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众,是指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本办法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应当遵循公开、平等、广泛、自愿、有序、便利的原则。
第五条环境保护公众参与范围:(一)环境立法、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政策和规划的制定;(二)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三)各类环境污染防治及生态治理工作;(四)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志愿服务及相关公益活动;(五)对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投诉和举报;(六)对涉及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七)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方式:(一)征求意见;(二)问卷调查;(三)座谈会;(四)专家论证会;(五)听证会;(六)环境公益诉讼;(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方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网络等途径向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二五”污染物总量控制下的排污权交易

备 交易 中心 以政 府 出资 的 国有 企业 方
制 定排 污权 有偿 使用 和交 易试 点 的指
但 在 中 国十个 试点 城市 开展 的排 式 组建 ,是 在市 环保 局 的的授 权 和指
导 意见 ,作 为推 广节 能减 排市 场化 机 污权 有偿 使用 与交 易试 点工 作 中 ,排 导 下 从 事 排 污 权 交 易 的 专 门 机 构 , 制 的主 要任 务之 一 。排污 权交 易 ,是 污权 交易 的制 度设 计并 非如 此定 位 。 交 易能 够提 供发 票 ,但 又并 非单纯 的
“ 二 "污染 物 总 量 控 制 十 五 下 的排 污权 交 易
口 叶维丽 吴悦颖 张晓楠/ 文
试 点中 的排 污权 交 易政 策 ,更 关 注排 污单 位初 始 排污 权 的获 得 ,被 定位 为 总量 控制 的一项 配套经 济政 策 ,是促 进实现 污染 物总量 控制 目标 的辅 助性措 施 。
仍没 有 开工 建设 的 ,将 排放 指标 搁 置 前所 未有 的高度 ,因而加 大 了对 环境 起 到一 定 的经 济促 进作 用 ,但对 其 能 3 未 售 ,政 府有 权 按 不 高 于 其 购 买 监督 管理 部 门 的监测 仪器 、设 备 、人 够 发挥 的 功能 不可 过分 夸 大 。排 污交 年 价收 回排 放 指标 。” 以上三 个试 点 案 员 、车辆 等方 面 的投 入 。总 体来 说 , 易 并非 万 能政 策 ,这项 政策 并不 能产
浙 江 、天津 、湖 北 、湖南 、山西 、 内 缺物 品作 为生 产资 料进 行有 偿分 配 ,
蒙 古 、重庆 、河 北 、陕 西等 1 个省 份 而企 业尤 其是 新建 、改 建 、扩建 企业 权 交易 相关 服务 ,审核 的权 利依 然在 0 开 展排 污权 有偿 使用 和交 易试 点 。到 在需 要获 得排 污指 标 时 ,必 须 向政府 环 境保 护行 政主 管部 门手 中 。2 1 年 0 1 “ 十二 五 ”期 间 ,排 污权 交易 将与 总 购买 ,通 过这 样 的控制 手段 达 到政府 成 立 的 内蒙 古 自治 区排 污权 交易 管理 量 控制 政策 相结 合 ,成为 控制 建设 项 总量 控制 的 目标 。在试 点工 作 中 ,排 中心则 是事 业单 位 ,企业 同样 需要 凭 目总量指标 的重要手段之一。 污权 交易 被定 位为 总量 控制 的一 项配 借 环保 部 门的 总量核 定单 才 能 向交 易 套经 济政 策 ,是促 进实 现污 染物 总量 管 理 中心 申购或 者转 让排 污 指标 ,交
陕西省技术交易活动步入健康快速的发展轨道

、
技术交 易领域与产业发展方向紧密 相关
陕西省科技成果的转化主要有两种 方式 , 自我转化成果和通过 市场签定技术合 同实现转化 。从技 术合 同登记的情 况
看 ,近 三年 全省 的技 术 交易与产 业发展 方 向结合 不 断 紧密。 由于 国 家一 系列 支持 环保 及循 环 经 济发展 措 施 的 出台 ,陕西 涉及 环境 保 护与 资 源综 合利 用技 术 ( 要 是 资源 综合 利 用 主 技 术 、环境 监 测及 环境 生 态保 护技 术 ) 交易迅 速增 加 ,成 交额 由2 0 年 的第二 位跃 居2 1年 的第 一位 ;由于 国 家能 源战 的 09 01
2 1年 省外输 出技 术 流 向陕 西3 . 4 元 ,交 易额按技 术领域 排 名分 别是 :电子信 息 、能源 、先进 制 造 、航 空航 天 、现 01 51 C 2 代 交通 、环 保 与资 源利 用、生物 和 医疗 、城 建 与社 会发展 、新 材料 、农 业及其 他 ,其 中前 九位 交 易额 均超过 亿元 。 将 2 1年 陕西 输 出技 术 与 省外 输 出技 术流 向陕 西的 应 用领域 对 比 可 以看 出 ,陕西在 电子信 息 、航 空航 天 、新材 料 、能 01 源 、农 业 、现 代 交通和城 市建设 及其 他 这七 个领 域 ,省 内总需 求 大于 向省 外的输 出 ;在 先进 制 造 、环保 与 资 源利 用 、生物
昆明高新 区经过2 年的发展 ,已经形成了一定的经济规模和产业基础。在有色金属和稀贵金属等领域,集聚 了以云铜 0 股份 、云锡股份、贵研铂业、云南锗业等上市公 司为代表的骨干企业,在锡 、铂 、锗等稀贵金属 市场上 占有举足轻重的地 位 ;在生物和 医药产业领域 ,集聚 了以云南白药、昆明制药、滇虹药业 、沃森生物等为代表的支柱企业,在植物药市场上
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9年修正)

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9年修正)第一条为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大气污染防治活动。
第三条大气污染防治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原则,合理规划布局,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科技进步,促进清洁生产,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根据本条例规定和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制定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并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证投入,加强环境执法、监测能力建设,建立和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并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示。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条例规定和各自职责,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本省实行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浓度控制制度。
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和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大气污染防治科学技术研究,培养环保专业人才,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发展环保产业。
第八条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大气环境的权利和义务。
有权对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有权对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遵守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自觉履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定义务和职业操守,树立大气环境保护意识,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减少向大气排放污染物。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和公众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和公益活动,可以聘请社会监督员,协助监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和社会团体、学校、新闻媒体、群众性自治组织等单位,应当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倡导文明、节约、绿色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促进形成全社会保护大气环境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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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环境权交易所
排污权竞买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陕西环境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境权交易
所”)旨在利用和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优势,为排污权竞买交易提供
中介、信息等服务,创新建设排污权竞买交易市场。
第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制定本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三条 环境权交易所排污权竞买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
正”的交易原则。
第四条 经出让方审核同意的排污权的竞买方达两个以上
(含两个)时,方可采用竞买交易。
第二章 术语和定义
第五条 电子竞买交易是指利用网络及其配套的技术和通讯
手段在网上进行的排污权竞买交易。
第六条 电子竞买交易系统是指环境权交易所为竞买方提供
的对排污权指标进行竞买交易的电子商务平台。
第七条 商位是指环境权交易所为竞买方提供的在电子竞买
交易系统上进行排污权竞买交易的专用终端。
第八条 出让方是指省、市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
第九条 竞买方是指经出让方审核通过的具有相应资格的企
业。
第十条 交易员是竞买方委派,参与环境权交易所排污权竞
买交易的人员。
第十一条 交易合同是指竞买方依照本办法及环境权交易所
的有关规则,通过环境权交易所的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排污权竞买
交易达成的买卖合同。
第十二条 竞买保证金是指竞买交易方为持有交易合同,根
据环境权交易所的有关规则,冻结在环境权交易所交易资金专户
确保交易合同履行的资金。
第十三条 成交价是指竞买方通过环境权交易所电子交易系
统发出交易指令,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成交的价格。
第三章 竞买方
第十四条 排污权需求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出让方网站
进行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在通过相关审核后,向环境权交易所
缴纳足额竞买保证金、签订排污权竞买交易协议成为竞买方。
第十五条 环境权交易所向竞买方发出《竞买受理通知单》
及其他相关文件。
第十六条 竞买方须指定一名授权交易员,经环境权交易所
培训后方可参与竞买交易。
第十七条 竞买方向环境权交易所缴纳竞买保证金后,环境
权交易所向其提供席位号,在指定的场所和规定的时间参与竞买
交易。
第四章 竞买交易
第十八条 竞买方按席位号进入指定席位,并在规定竞价时
间内登陆电子竞买交易系统。
第十九条 环境权交易所启动电子竞买交易系统后,交易正
式开始。竞买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价,并按照系统提示予以确
认。
第二十条 每次竞买中首报底价以及加价幅度由出让方确
定。竞买方首次报价不得低于首报底价,每次加价幅度应为最低
加价幅度的整数倍。
第二十一条 竟买方竞买保证金比例为以出让方首报价格计
算的价款的10%,环境权交易所根据市场状况,针对不同交易
品种、不同地域,调整竞买方的竞买保证金、手续费标准。交易
结束后,环境权交易所按成交量收取已达成交易的手续费并冻结
其保证金。
第五章 相关规定及要求
第二十二条 出让方和环境权交易所应对竞买方的名称、核
定排污权指标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其它情况保密。
第二十三条 竞买方在交易标的信息披露期内应充分了解标
的情况,竞买方一旦报价,即表明已认可标的情况。因此,相关
后果由竞买方自行承担。
第二十四条 注册账号为竞买方参与竞买交易的有效身份证
明,竞买方应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
果由竞买方自行负责。
第二十五条 竞买交易开始后,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交易
无法正常进行时,环境权交易所有权终止竞价,所有正在委托的
标的全部作废,待故障排除后另行组织竞买交易。
第二十六条 竞买交易结束后,由环境权交易所工作人员公
布竞买交易结果,竞买方有序离场。
第六章 交易结果
第二十七条 出让方与竞买方收到竞买交易结果通知后,应
按照排污权出让文件、竞买方的竞买文件,在环境权交易所的组
织下签订排污权交易合同。
第二十八条 参与排污权竞买交易的竞买方保证金在交易结
束后,出让方向环境权交易所发出退还保证金的书面通知后五个
工作日内予以退回。
第七章 交易终止
第二十九条 出现以下情形,出让方及环境权交易所有权终
止竞买交易:
(一)在规定时间内不足两家竞买方的;
(二)相关有批准终止权的部门提出终止排放权指标转让
的;
(三)所有竞买方均未应价的;
(四)出现排污权交易相关文件中约定的其他终止情形的。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 发生下列情况时,视为违约。
1、竞买方在向环境权交易所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无故不参
加当次交易的;
2、因竞买方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署排污权交易合同的;
3、竞买方未按约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4、竞买方串通竞价的;
5、竞买方对出让方、环境权交易所相关工作人员或其他相
关人员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竞价公正性的;
6、出让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将排污权指标出让给竞买方
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环境权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 发生上述违约情况的,由环境权交易所将违约
方的竞买保证金全额划转给守约方,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三十二条 因竞买方弄虚作假给他方造成损失的,竞买方
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第九章 争议解决
第三十三条 交易活动中当事各方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
无法协商解决的向环境权交易所或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调解不成的,可向西安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仲裁判决为终
局判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 环境权交易所依据本办法及相关规则,对在环
境权交易所内的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十五条 环境权交易所进行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是:
1、监督、检查有关政策、法规及环境权交易所有关规则的
执行和落实情况,确保环境权交易所依法有序运行;
2、调解、处理有关交易纠纷,对各种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
理。
第三十六条 环境权交易所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时,可以调查、
取证,相关竞买方应全力配合。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环境权交易所原有的相关制度,凡与本办法相
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依据本办法制定的相关规则是本办法不
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于陕西环境权交易所有限公
司。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