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变化的法律调整机制探索
气候变化对全球治理体系的挑战及国际治理的改革

气候变化对全球治理体系的挑战及国际治理的改革一、引言随着人类活动的不断发展,气候变化已经成为全球议程中的重要问题。
气候变化对全球的影响已经日渐明显,需要全球范围内的合作来应对这一挑战。
本文将探讨气候变化对全球治理体系的挑战,以及为了适应这一挑战而需要进行的国际治理改革。
二、气候变化对全球治理体系的挑战1. 气候变化对生态系统和自然资源的破坏气候变化导致全球气温升高、极端天气事件增多,这对生态系统和自然资源造成了严重破坏。
海平面上升、冰川融化以及干旱和洪水等现象都会给全球的生态环境带来巨大影响,改变了物种的分布和数量,破坏了生物多样性。
这对全球治理体系提出了新的挑战,需要改变现有的管理方式来保护和修复生态系统。
2. 气候变化对社会经济的影响气候变化给社会经济带来了广泛的影响,特别是对贫困和脆弱的社区更为严重。
温室气体排放导致的气候变化增加了自然灾害的频率和强度,给社会经济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农业、渔业和水资源管理等领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需要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协调和合作来应对这些问题。
3. 气候变化对全球治理体系的扩展气候变化的全球性和长期性使得全球治理体系需要更加全面和包容。
传统的治理机制可能无法适应这一挑战,需要进行改革和创新。
同时,气候变化也使得全球治理体系扩展到新的领域,例如能源、交通和城市规划等。
这需要国际社会共同努力,加强合作和协调,以建立更加有效的全球治理体系。
三、国际治理的改革需求1. 加强全球合作机制面对气候变化的挑战,国际社会需要加强全球合作机制,特别是在减排和适应方面。
全球合作需要建立在平等、公正和透明的基础上,确保各国间的利益平衡和互惠关系。
同时,需要加强国际组织的作用,调整现有的治理结构,确保其能够适应新的挑战。
2. 推动可持续发展和绿色经济转型为了应对气候变化的挑战,国际社会需要推动可持续发展和绿色经济转型。
这需要改变能源结构和消费模式,促进能源的可再生和清洁利用,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
应对气候变化的措施

应对气候变化的措施1. 简介气候变化是当前全球面临的严重问题,由于人类活动引起的温室气体排放,导致地球气候系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
为了应对气候变化的影响,国际社会普遍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本文将介绍一些主要的应对气候变化的措施,包括政策调整、能源结构转变、节能减排、碳交易等。
2. 政策调整政府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
政策调整是缓解温室气体排放的关键举措之一。
政府可以通过制定法律法规来规范企业和个人的行为,鼓励采取低碳经济发展模式。
例如,一些国家和地区实行了碳税政策,对二氧化碳排放进行经济惩罚,促使企业减少排放量。
政府还可以通过资助研发和推广可再生能源技术来促进能源结构转型。
3. 能源结构转变能源结构转变是应对气候变化的核心措施之一。
目前,全球主要依赖化石燃料,如煤炭、石油和天然气,这些能源的使用会释放大量的碳排放。
为了减少碳排放,需要加大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如太阳能、风能、水能等。
同时,能源的使用效率也需要提高,通过技术创新和节能措施来减少能源的浪费。
4. 节能减排节能减排是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途径。
在目前全球经济高速发展的背景下,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是关键。
企业和个人可以通过采取节能措施来减少能源的消耗。
比如,企业可以通过改进生产工艺、更新设备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个人也可以通过使用节能灯具、购买高效家电等方式来减少家庭能源消耗。
节能减排不仅有利于应对气候变化,还可以降低能源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5. 碳交易碳交易是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市场机制。
碳交易是指将二氧化碳排放额分配给企业或国家,允许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买卖交易。
这种机制通过经济手段激励企业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同时为碳减排的经济效益提供了经济支持。
碳交易市场可以促进碳减排的效率,加速低碳技术的发展和应用。
6. 国际合作应对气候变化需要全球范围的合作。
通过国际合作,可以共享经验和资源,协调行动,加快应对气候变化的进程。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和《巴黎协定》是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法律框架。
各国应对气候变化立法比较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各国应对气候变化立法比较及其对中国的启示一、本文概述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的日益严重,各国政府纷纷通过立法手段来应对这一全球性挑战。
本文旨在比较和分析各国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立法实践,探讨其对中国在气候变化立法方面的启示。
我们将首先概述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严重性,以及国际社会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主要努力。
然后,我们将重点分析几个在气候变化立法方面具有代表性的国家,包括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比较他们的立法策略、政策措施以及实施效果。
我们将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探讨各国应对气候变化立法对中国的启示,以期为中国在气候变化立法方面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二、国际气候变化立法概述随着全球气候变化问题日益严重,各国纷纷制定和完善了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法规。
这些立法旨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促进低碳经济发展、适应气候变化以及保护生态环境。
国际气候变化立法主要包括国际气候协议、国际气候谈判、以及各国的国内气候立法。
在国际气候协议方面,最具代表性的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及其京都议定书。
UNFCCC于1992年通过,旨在稳定或减少大气中的温室气体浓度,从而防止人类活动对气候系统的危险干扰。
京都议定书则于1997年通过,为发达国家设定了具体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
还有《巴黎协定》等后续协议,提出了全球温升控制在2摄氏度之内的目标,并鼓励各国制定自主的减排目标。
在国际气候谈判方面,各国通过定期召开的气候变化大会来协商和制定气候政策。
这些谈判涉及减排目标、资金援助、技术转移等多个方面,旨在推动全球气候治理的进程。
然而,由于各国在经济发展水平、资源禀赋、历史责任等方面存在差异,因此在谈判中往往存在分歧和争议。
在各国国内气候立法方面,许多国家已经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气候变化法律法规。
例如,欧盟实施了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对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发达国家也制定了较为严格的减排政策。
发展中国家如中国、印度等也在积极推进国内气候立法,以适应全球气候治理的需要。
气候治理气候变化对国际治理体系的挑战

气候治理气候变化对国际治理体系的挑战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的严重程度不断加剧,气候治理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
气候变化不仅对地球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影响,也对国际治理体系提出了重大挑战。
本文将探讨气候变化对国际治理体系的挑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1. 挑战一:国际合作的缺失在全球范围内治理气候变化需要各国之间的广泛合作和协调。
然而,由于国家利益的差异和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国际合作在气候治理领域面临巨大的挑战。
一些发达国家认为应由发展中国家承担更多的责任和负担,而发展中国家则主张发达国家应该承担历史责任和大部分的减排义务。
为应对这一挑战,国际社会需要加强对话与沟通,推动各国建立更加公正和平等的全球气候治理机制。
同时,在全球经济治理体系中,应更加重视包容性和可持续发展,确保气候变化问题得到更好的协调和解决。
2. 挑战二:制度架构的完善国际气候变化治理的制度架构需要进一步完善。
当前的国际气候变化谈判机制主要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为核心,但其效力和责任机制仍然有待加强。
国际社会还需要探索更加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框架,以确保各国履行自己的减排承诺。
此外,科技创新也是解决气候变化的关键。
国际社会应加大科研投入,推动绿色低碳技术的发展和推广,提高整体减排能力。
同时,在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建立相应的国际合作机制,促进技术转让和共享,以使发展中国家也能从中受益。
3. 挑战三:贫困和发展不平衡气候变化对贫困国家和弱势群体的影响更加严重。
这些地区通常面临自然灾害风险和经济发展困难,缺乏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和资源。
然而,气候变化问题在国际治理体系中的关注度仍然不足,导致贫困国家和弱势群体的利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为了解决这一挑战,国际社会应加大对发展中国家的支持,提供资金和技术援助,帮助其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挑战。
同时,应推动可持续发展议程,确保贫困国家能够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实施低碳、环境友好的发展模式。
4. 解决气候挑战的对策为了应对气候变化对国际治理体系的挑战,国际社会可以采取以下对策:(1)加强国际合作与对话,推动各国共同应对气候变化问题;(2)建立更加公正和平等的全球气候治理机制,确保各国在减排责任和权益分配上能够平衡;(3)完善国际气候变化治理的制度架构,增强其效力和约束力;(4)加大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推动绿色低碳技术的发展和转移;(5)加大对贫困国家和弱势群体的支持,帮助其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6)推动可持续发展议程,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结合。
气候变化对小岛屿发展中国家的影响及其寻求国际法救济的途径.doc

气候变化对小岛屿发展中国家的影响及其寻求国际法救济的途径-->第一章气候变化对小岛屿发展中国家的影响气候变化对小岛国的主要影响是空气与海洋的温度升高,降水和气旋的改变以及海洋酸化。
5这些后果转而影响生态系统、淡水资源和小岛国赖以生存的自然资源。
小岛国的居民必须适应这些变化才能继续在他们的家园生活。
就其本身而言,气候变化不仅是一个全球性的挑战,更需要被放置在更大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背景下来确保不会创造出或者加剧更多的问题。
本章将探讨气候变化的科学背景与法律背景,介绍小岛国的经济、地理、资源等情况,借以说明气候变化为什么是小岛国面临的最大的威胁。
第一节气候变化的科学背景和法律背景近年来,全球气候变化十分显著,气候的变迁其实也是自然现象和在预期之内的。
然而众所周知,因为过去的两百年间,人类工业化进程的空前发展排放了大量的温室气体,其导致气候的变化远在自然变化之上。
这种超越自然变化的改变对地球生态系统产生了诸多影响,进而影响到人类的生活。
小岛国狭小的国土、相对闭塞的地理位置以及有限的资源,使得其在面临气候变化等诸多问题时更为脆弱。
一、气候变化的科学背景从气候学的角度来看,气候变化是指气候平均状态和离差(距平)两者中的一个或两者一起出现了统计意义上显著的变化。
从引起气候变化原因的角度,可将气候变化分为自然原因引起的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原因引起的气候变化。
气候变化可以由自然的原因造成,如地球公转轨道和自转的变化、太阳辐射变化、火山爆发等;也可由人类活动的原因造成,主要是因为人类活动排放的大量温室气体导致大气中温室气候体浓度变化所致。
这些温室气体在大气层中积存,阻碍了太阳辐射从地球反射到太空,使得热量留在了地球表面,造成了大气温度升高,从而引起全球变暖。
1896年瑞典科学家斯凡特.阿伦尼斯发表了第一篇有关气候变化的论文,叙述煤炭燃烧导致空气中二氧化碳浓度增加,进而造成全球暖化的过程,这是首个与全球变暖相关的科学研究。
中美应对气候变化法律制度比较研究

中美应对气候变化法律制度比较研究中美应对气候变化法律制度比较研究摘要:随着全球气候变化越来越严重,各国纷纷采取措施应对气候变化。
本文以中美两国作为研究对象,对两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制度进行了比较研究。
首先,本文从国际环境法的角度出发,比较并分析了中美两国在国际气候变化谈判、签署和履行国际环保公约等方面的法律制度,以及两国对气候变化的认识和态度;其次,本文分别从中美两国的立法、行政和司法层面,比较了两国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法律框架和政策措施,分析了其优缺点及未来发展方向。
最后,本文总结了中美应对气候变化法律制度的异同点,并提出了促进两国气候变化合作与交流的建议。
关键词:气候变化;法律制度;比较研究;中美目录:一、引言二、中美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环境法制度比较1.中美在气候变化谈判中的法律制度比较2.中美在履行国际环境公约中的法律制度比较三、中美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内法制度比较1.立法层面的比较2.行政层面的比较3.司法层面的比较四、中美应对气候变化法律制度的异同点分析五、促进中美气候变化合作与交流的建议六、结论一、引言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的速度越来越快,各国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环境挑战。
气候变化对人类社会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系统造成了极大的影响,给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了极大的威胁。
面对这一全球性挑战,各国都采取了应对措施,其中关键的一部分是法律制度的构建和强化。
中美两大经济体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具有重要的地位和责任。
中美两国在气候变化问题上的互动和合作,既有全球意义和长远性,也具有现实的经济和政治利益。
本文拟从中美两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环境法制度和国内法制度两个方面,对两国的法律制度进行比较研究,旨在为深化中美气候变化合作奠定基础。
二、中美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环境法制度比较1.中美在气候变化谈判中的法律制度比较中美两国在气候变化谈判中的法律制度存在一定的差异。
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谈判和《京都议定书》签署等重要国际气候变化活动中,中美两国的法律制度表现出了不同的特点和表现。
中国加强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的法律与规定
中国加强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的法律与规定如今全球气候变暖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对地球环境和人类社会造成了严重威胁。
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积极采取措施应对气候变暖已经成为国家的战略任务。
为了加强中国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的能力,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与规定。
本文将介绍中国加强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的法律与规定,并评估其对环境保护和碳排放减少的影响。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中国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对于应对全球气候变暖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该法强调了对大气污染的防治,特别是温室气体的控制。
根据该法,中国政府制定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于高排放企业进行了严格的管控,以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
此外,该法还规定了对违法排污行为进行处罚的制度,进一步增强了企业对环境保护的自觉性。
二、《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绿色低碳发展规划》为了进一步明确应对气候变化的发展目标和路线图,中国政府发布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绿色低碳发展规划》。
该规划提出了到2030年二氧化碳排放力争达峰,到2060年实现碳中和的目标。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中国将推动能源结构转型,加大对清洁能源的发展和利用,减少对煤炭等高碳能源的依赖。
同时,中国还将鼓励绿色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碳排放。
三、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建设为了进一步推动碳排放减少,中国政府正在积极推进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建设。
该体系通过对碳排放权进行市场交易,推动企业减少碳排放并鼓励清洁能源的投资和利用。
通过建立碳市场,中国希望通过市场机制来发挥减排的作用,降低企业的碳排放成本,提高碳排放的透明度和有效性。
四、推动绿色发展的政策措施为了鼓励企业和个人参与绿色发展,中国政府还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
例如,对于清洁能源的开发和利用,中国政府给予了税收优惠政策和财政补贴。
此外,中国政府还提供低息贷款和科技支持,鼓励企业进行环保技术创新,并加大对绿色技术的引进和推广力度。
中国应对气候变暖的法律与政策体系
中国应对气候变暖的法律与政策体系气候变暖是当今世界面临的重大挑战之一,对于中国这样人口众多、资源短缺的国家来说尤为重要。
为了应对气候变暖,中国积极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和政策来推动可持续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工作。
本文将从法律和政策两个方面分析中国应对气候变暖的体系,并探讨其在实践中的影响和挑战。
一、法律体系1. 温室气体减排法为了有效控制温室气体的排放,中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温室气体减排法》,该法明确规定了温室气体排放权的分配、交易和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根据该法,政府将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市场,鼓励企业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通过交易市场实现减排目标。
2. 可再生能源法中国还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旨在推广和利用可再生能源,减少对传统化石燃料的依赖。
该法规定了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和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并提出了相应的财政、税收和金融政策支持。
3. 森林法森林是地球上最大的陆地生态系统之一,对于吸收二氧化碳和维持气候平衡具有重要作用。
中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旨在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推动造林和森林植被的恢复,以达到减缓气候变暖的目标。
二、政策体系1. 国家气候变化规划中国制定了一系列的国家气候变化规划,包括《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和《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长期低碳发展战略》等。
这些规划对于气候变化的应对目标、政策和措施进行了系统规划,指导了中国在减排、适应和国际合作方面的工作。
2. 单行业碳排放减排政策针对不同行业的排放情况,中国还制定了一系列的碳排放减排政策。
例如推广清洁能源替代传统能源、提高工业生产过程的能源利用效率、加强交通运输管理与规划等。
这些政策有助于降低碳排放,减缓气候变暖的趋势。
3. 国际合作与倡议中国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合作,推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
例如,中国加入了《巴黎协定》,承诺在2030年前实现二氧化碳排放的峰值和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
环境气候法律法规
环境气候法律法规在当今社会,环境问题和气候变化已经成为全球各国共同关注的热点话题。
为了保护环境、减少污染、应对气候变化,各国纷纷制定了一系列环境气候法律法规。
本文将以简洁美观的排版,通顺流畅的语句,为您介绍一些关于环境气候的法律法规。
一、《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是联合国于1992年制定的一项重要国际法律法规。
该公约的目的是通过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应对气候变化问题。
它鼓励各国采取行动,实施减排政策,共同应对全球变暖。
《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其全球影响力和重要性,成为环境法律领域的里程碑。
二、《巴黎协定》《巴黎协定》是2015年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达成的一项重要国际协议。
该协定的目标是通过全球温室气体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将全球平均升温控制在2摄氏度以内,努力追求更低的增温目标。
各国将根据自身国情制定减排目标,并定期报告实施情况。
《巴黎协定》的签署表明各国已经认识到气候变化的紧迫性,并愿意共同采取行动。
三、国家层面的环境气候法律法规不同国家还制定了各自的环境气候法律法规来应对环境问题和气候变化。
以中国为例,中国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对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要素进行保护和治理。
同时,中国还出台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暂行办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等法规,推动企业和公众参与环境保护。
四、地方层面的环境气候法律法规除了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许多地方政府也出台了相关的环境气候法规。
例如,在中国,一些城市制定了《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以保护城市环境的卫生与美观。
这些地方性法规具体针对当地的环境问题,为地方环境治理提供了法律保障。
五、国际合作与跨国法律法规环境问题和气候变化是全球性的挑战,需要各国共同努力。
为此,国际组织和各国之间积极开展环境合作,并制定了一些跨国的环境气候法律法规。
例如,欧盟制定了《欧洲气候和能源框架法》、《欧洲温室气体排放交易体系规范》等一系列法规,通过强制性减排目标和市场机制,促进了欧洲地区的减排行动。
气候变化的全球治理机制研究
气候变化的全球治理机制研究气候变化是全球性的挑战,在过去几十年里,其影响已经显而易见。
为了应对这一问题,国际社会一直致力于建立全球治理机制,以促进全球范围内的合作和行动。
本文将探讨气候变化的全球治理机制,并研究其有效性和挑战。
一、国际气候框架公约为了应对气候变化,国际社会于1992年通过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该公约旨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并加强对气候变化的适应能力。
公约确立了各国共同承担责任的原则,并将气候变化作为一个全球问题来共同应对。
二、京都议定书与巴黎协定为了进一步推动减排行动,2005年京都议定书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基础上达成。
其设立了国家减排目标,并引入了灵活的市场机制。
然而,京都议定书只对发达国家有约束力,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限制较小。
巴黎协定则是在2015年达成的新的全球气候协议。
与京都议定书不同的是,巴黎协定将减排目标扩大到了各国,并且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了更多的支持与资金。
这一协定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几乎所有国家均已加入。
三、气候变化基金为了支持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气候变化基金于2010年成立。
该基金通过为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帮助其进行减排和适应行动。
然而,气候变化基金的资金规模仍然有限,无法满足所有需要支持的项目。
四、跨国公司的角色为了加强气候变化的全球治理,跨国公司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许多公司已经承诺减少自身的温室气体排放,并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发展。
此外,一些跨国公司还提供资金支持,推动技术创新和能源转型。
然而,全球治理机制面临许多挑战。
首先,国家之间的利益分歧导致了合作的困难。
一些发展中国家认为发达国家应承担更多的责任和贡献,而发达国家则希望发展中国家能够承担更多的责任。
其次,气候变化的解决需要全球范围内的合作和行动。
然而,一些国家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性存在质疑,导致合作的困难和进展的缓慢。
此外,气候变化的治理还需要国际社会的长期承诺和投入。
由于治理机制的不稳定性和缺乏持久性的政策支持,气候变化问题的解决仍然面临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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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变化的法律调整机制探索
本文
1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法律规范分析
气候变化是在相对长时期里气候呈现出恶劣趋势,导致有害于人类的不良影响发生,主要由人类自身原因所造成,例如:过量排放温室气体,不合理开发土地,森林植被锐减等等。
而气候变暖带来的是全球性的生态灾难:陆地面积减小,粮食减产,物种多样性遭受破坏,疾病流行等等。
为此国际社会制定了5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6(U-nitedNationsFrameworkConventiononClimateChange)和5京都议定书6(KyotoProtocol)。
为寻求和保持适应与减缓气候变化的平衡,建立了相应的国际合作机制。
按照温室气体减排责任分担理论,实行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
依照各国商讨拟定的行动计划时间表削减排放量,其中发达国家承担更多的减排责任,其实际履行效果具有决定性作用。
为此各国积极开展气候变化影响评价,依此提出气候变化政策建议,力图形成清洁发展机制,实现节能降耗,从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例如,南非政府与企业签订/气候变迁协议0,政府更加精确地估计温室气体排放量,拟定温室气体清单,通过清洁能源行动计划提高政策实施力度,运用税收激励、排污费等市场手段的创新机制。
德国执行年度5国家气候保护计划6,建立对于每年气候保护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的机制,增强能源使用效率,确立政府燃料战略,成立二氧化碳削减部际工作组,编制政府温室气体减排报告,多方面、多途径、全方位地控制有害气体排放,清洁生产的实施和生活方式的转变从根本上防止了气候变化造成的不良影响。
5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6提出:对于全球变暖,各国都应当承担责任,其中发达国家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确立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基于此,要求发达国家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气候变化造成有害影响,并且给予发展中国家资金和技术的支持和援助,共同遏制全球变暖的趋势。
5京都议定书6是框架公约的具体化,规定了美国、俄罗斯及欧盟等主要发达国家减少排放温室气体的具体额度,要求他们到2010年至少减少1990年排放总量的5%。
提倡各国建立清洁发展机制(CDM)、排放贸易(ET)和联合履行(JI)。
温室气体排放的数量与工业、交通等的行业规模、生产方式相关。
发达国家经济规模和发展速度处于先进水平,与之相应的能源和原材料消耗量也是巨大的,因此其控
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压力也随之加大。
减少排放也就意味着控制生产建设规模,势必影响到经济发展。
这也是各国关注的焦点问题。
怎样才能既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又不有碍于经济发展呢?公约是各国利益和人类共同利益调和的产物,其间大国施加了更多的影响。
美国对于减排采取强硬态度,没有遵守国际承诺,势必加重各国减排的负担,由此也使国际法的效力大打折扣。
在国际法律机制的建立到执行的过程中,国家立场、国际政治格局、经济全球化等等因素掺杂综合,形成错综复杂的国际法律关系,其调整、整合及协调是博弈各方此消彼长、相互制约的结果。
2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研究与立法实践进展
我国对于气候变化的研究也是随着相关国际公约的起草和制定逐步开展起来的。
气候变化本身具有不确定性,因而气候变化导致的影响也是具有不确定性的,这就增加了研究的难度和可变化性。
目前我们已经开展了气候变化预测、影响评估、综合对策等方面的研究。
制定5中国国家气候计划纲要6和5中国气候系统观测计划6,系统研究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的关系和相互影响,为科学决策提供客观、全面、真实的信息资料;建立大气环境监测预测,分析、模拟气象灾害及其危害后果,及时了解掌握大气、气象及气候发展变化状况,采取适应性技术措施,有效控制导致气候变化的有害因素;进行农业气象灾害预警及控制技术研究,在于防治气候变化对于农业生产的不良影响。
着手研究编写气候变化国家评估报告,从宏观战略角度考察全国气候现状水平、气候资源潜力、气候变化趋势,结合经济、社会生活、文化、科技等限制因素,提出气候变化的对策措施;正确评估气候资源水平,合理开发利用气候资源优势,实现/资源气候0、/安全气候0。
发挥国际和国内两种力量的作用,共同解决大气环境保护和气候变化问题。
为此,中国、日本、韩国、印度、美国和澳大利亚确立了亚太地区清洁发展和气候变化伙伴关系,通过各国之间清洁能源技术的交流与合作,研究开发先进的清洁能源技术,减少有害气体排放,减轻对大气环境的污染危害。
为控制大气污染造成气候有害变化,颁布实施了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6,为适应大气、气候环境变化该法已经进行了两次修改。
将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合理规划工业布局,加强防治大气污染的科学研究,采取防治大气污染的措施,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
国家有计划地控制或者逐步削减各地方主要大气污染物的排
放总量,即在限制排污总量指标的基础上实现逐渐削减。
并且与大气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结合实施,同时引进市场机制,逐步开展排污权交易,充分发挥市场因素的自觉调整功能,实现排放者之间排放量的余缺调配。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于本辖区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制定规划,采取措施,使本辖区的大气环境质量达到规定的标准,即实行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制度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度,实现量化、标准化的管理和监督。
实行大气环境的区域控制制度,包括划定/两控区0、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区。
通过采取更加严格的制度措施,有效扭转上述区域大气污染恶化的趋势。
改善能源结构,鼓励和支持开发利用太阳能、风能、水能等清洁能源。
植树种草,因地制宜地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沙、治沙工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国家鼓励、支持消耗臭氧层物质替代品的生产和使用,逐步减少消耗臭氧层物质的产量,直至停止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和使用,从而有效遏制臭氧层空洞的扩大。
我国现行的5大气污染防治法6主要是针对燃煤产生的气体、其他工业生产废气的排放、机动车船排放的尾气以及粉尘、恶臭气体排放而实施的法律控制,在进行末端治理的同时实行源头管理,包括清洁能源使用和清洁生产。
立法鼓励清洁生产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实行落后工艺设备的强制淘汰制度,并且发布国家鼓励采用的生产设备和技术名录。
3完善气候资源保护的法律调整机制
保护大气环境是全球生态安全的根本要求,而合理利用气候资源同样关系人类生产生活需要的满足。
防止气候变化的不良影响,减少大气污染造成的不利于生产建设的消极后果,同时发挥气候资源优势,为生产生活提供更多便利和益处。
为了消除气候变化的不利影响和积极开发利用气候资源,应当进一步开展气候系统的科学研究,为实用防治技术和战略决策提供可靠坚实的理论支撑。
在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基础上,发展完善大气、气象和气候立法,形成内容体系完整的有效法律调整机制。
一方面继续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完善和执行,另一方面加快填补立法空白,并且积极履行国际公约义务,努力参与国际气候法律的研究和制定,施加更多国际影响,争取更多正当合理的国家利益,为全球气候稳定和大气环境保护发挥积极作用。
开展气候资源利用与保护的立法研究与实践。
大气环境作为气候资源,是为人类提供相应生态功能服务的重要环境因素。
如何保证其正常生态功能的有效发挥,并且消除人为原因导致的大气污染和气候变化需要建立健全相
应法律制度。
在保护大气环境的前提条件下,开发利用气候资源,首先应当完善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法律制度,对于大气污染防治法中的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进一步完善。
应当科学合理地确定排放总量,即根据对大气环境的安全评估拟定排放总量,实现容量总量控制。
搭建排放者排放量供求信息平台,提供给交易者及时准确的信息,并且政府对排放指标的交易价格应当进行指导监督。
借鉴国际、国外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气候资源优势及大气环境特点,应对气候变化法律机制的建立为主,采取综合手段,防治大气污染和气候变暖。
继续发挥原有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法律规范的作用,同时积极进行大气环境保护的全面立法,即开展气候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法律规范的研究与制定,树立气候资源的观念,健全相关法律机制。
不仅通过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大气环境,而且积极适应气候变化状况调整气候资源利用方式。
规范气候变化监测活动,建立气候资源与变化信息的管理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