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仓作业指导书(仓库管理制度)
保税仓库相关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保税仓库的管理,确保海关监管的合规性,保障仓储货物安全,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保税仓库的所有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进出库、仓储管理、安全管理等。
第二章仓库分类与设立第三条保税仓库按照使用对象不同分为公用型保税仓库和自用型保税仓库。
第四条公用型保税仓库由主营仓储业务的中国境内独立企业法人经营,专门向社会提供保税仓储服务。
第五条自用型保税仓库由特定的中国境内独立企业法人经营,仅存储供本企业自用的保税货物。
第六条保税仓库设立应符合以下条件:1. 设立在设有海关机构、便于海关监管的区域;2. 经营者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注册登记;3. 具备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仓库设施和条件;4. 通过海关审批,并完成备案手续。
第三章货物管理第七条保税仓库所存货物应分类存放,明确标识,确保账实相符。
第八条货物进出库应办理相应的海关手续,并严格遵守海关监管规定。
第九条保税仓库应建立货物出入库台账,详细记录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批次、进出库时间等信息。
第十条保税仓库不得擅自出售、转让、抵押、质押、留置、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未经海关批准的保税货物。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一条保税仓库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仓库安全。
第十二条仓库内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消防器材、报警系统等。
第十三条仓库应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第十四条仓库工作人员应接受安全培训,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第五章内部管理第十五条保税仓库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仓库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仓库工作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商业秘密。
第十七条仓库应定期进行自查,确保各项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第六章监督与检查第十八条海关对保税仓库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保税仓库应积极配合海关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保税仓库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保税物流仓库管理制度

为加强保税物流仓库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海关监管的严密性和连续性,提高仓储物流效率,保障仓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司所有保税物流仓库,包括但不限于公用型保税仓库、自用型保税仓库、专用型保税仓库等。
三、管理制度1. 仓库设立(1)保税物流仓库的设立应经海关批准,并符合海关监管要求。
(2)仓库选址应便于海关监管,并确保仓库安全。
2. 仓库运营管理(1)仓库运营管理应遵循“安全、高效、合规”的原则。
(2)仓库应配备专业的仓储管理人员,负责仓库的日常运营管理。
(3)仓库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仓储、装卸、搬运、消防、安全、环保等。
3. 货物管理(1)保税物流仓库应严格按照海关规定对货物进行分类、储存、装卸、搬运。
(2)仓库内货物应实行“先进先出”原则,确保货物新鲜度。
(3)仓库应建立健全货物出入库台账,对货物进行动态管理。
4. 安全管理(1)仓库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2)仓库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演练,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3)仓库应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等特殊货物的管理,确保安全。
5. 监管配合(1)仓库应积极配合海关监管,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2)仓库应按时向海关申报货物出入库情况,确保申报准确、及时。
(3)仓库应遵守海关相关规定,接受海关的监督检查。
四、奖惩制度1. 对遵守本制度,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员工,给予相应处罚。
五、附则1. 本制度由我司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仓库管理部门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保税仓库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保税仓库的管理,确保保税仓库的安全、高效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仓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保税仓库内从事货物储存、加工、装配、展示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章仓库设施与设备第三条保税仓库应具备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设施和设备,包括但不限于:1. 专用仓库、专用堆场;2. 仓库安全监控系统;3. 仓库出入库管理系统;4. 必要的消防、安防设备。
第四条仓库设施和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三章货物管理第五条保税仓库内所有货物必须符合海关监管要求,严禁存放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
第六条仓库管理人员应详细记录货物进出库情况,包括货物名称、数量、规格、批号、进出库时间等。
第七条货物存放应按照类别、规格、批号等进行分区存放,确保货物安全。
第八条仓库内不得进行加工、装配等改变货物原状的活动。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九条保税仓库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1. 仓库消防管理制度;2. 仓库治安管理制度;3. 仓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 仓库事故应急预案。
第十条仓库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仓库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五章人员管理第十二条仓库管理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海关法规和仓库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仓库管理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商业秘密。
第十四条仓库管理人员应佩戴统一的工作牌,规范操作。
第六章进出库管理第十五条货物进出库必须经过海关监管,并按照海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六条货物进出库时,仓库管理人员应核对货物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第十七条货物进出库应详细记录,包括货物名称、数量、规格、批号、进出库时间等。
第七章监督与检查第十八条海关对保税仓库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仓库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海关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十条仓库管理人员应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不得隐瞒、谎报。
保税直邮仓库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保税直邮仓库的管理,确保货物安全、高效地流转,提高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仓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仓库内所有保税直邮货物的收货、储存、出库、运输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第二章仓库管理职责第三条仓库管理部负责制定和实施本制度,对仓库的日常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仓库保管员负责货物的入库、出库、盘点、维护等工作。
第五条仓库管理员负责仓库的清洁、安全、消防等工作。
第三章货物入库管理第六条货物入库前,须核对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产地、海关编码等信息,确保与订单信息一致。
第七条货物入库时,应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堆放,确保货物新鲜度。
第八条货物入库后,应及时做好登记工作,包括货物名称、数量、入库时间、保管员等信息。
第四章货物储存管理第九条仓库内货物应分类存放,明确标识,便于查找和管理。
第十条仓库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
第十一条定期对仓库内货物进行检查,发现质量问题或过期商品,应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仓库内不得存放与保税直邮业务无关的物品。
第五章货物出库管理第十三条货物出库前,须核对订单信息,确保出库货物与订单相符。
第十四条货物出库时,应按照订单顺序进行,不得遗漏或错发。
第十五条货物出库后,应及时更新库存信息,并做好登记工作。
第六章仓库安全与消防管理第十六条仓库内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的有效性。
第十七条仓库内不得使用明火,严禁吸烟。
第十八条仓库内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物品。
第七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九条仓库管理部定期对仓库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仓库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本仓库将确保保税直邮货物的安全、高效流转,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服务。
保税库仓储管理制度

保税库仓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保税库仓储管理,保障企业权益,促进保税商品安全畅通出入,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保税库仓储管理工作,包括保税商品的入库、出库、库存管理等。
第三条保税库仓储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库存商品的安全、完好。
第四条保税库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职业操守,维护企业利益。
第五条保税库管理人员应保守企业机密,严禁泄露有关信息,对保税商品负有严格的保密责任。
第六条保税库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相关工作。
第七条保税库管理人员应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定期进行培训和学习,保持职业素养。
第八条本制度由企业保税仓库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执行和监督,对管理人员实行奖惩制度。
第九条本制度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后生效,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执行。
第十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保税仓库管理部门所有,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二章保税库仓储管理职责第十一条保税库仓储管理部门是企业保税库的专门管理机构,负责保税库仓储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保税库管理人员应做好保税库商品的清点、检验、验收等工作,保证库存商品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三条保税库管理人员应按照企业规定的流程和标准进行商品入库,确保商品信息准确无误。
第十四条保税库管理人员应做好库存商品的日常管理和巡检工作,保证商品质量和数量不受损失。
第十五条保税库管理人员应及时处理商品的损坏、变质等情况,避免对库存商品造成影响。
第十六条保税库管理人员应根据企业规定的流程和程序,做好库存商品的出库工作。
第十七条保税库管理人员应保证出库商品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避免发生出错和差错。
第十八条保税库管理人员应加强与企业其他部门的协作,及时处理各类问题,保障生产和经营顺利进行。
第十九条保税库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库存商品进行清查和盘点,确保商品数量和质量无误。
第二十条保税库管理部门应做好库存商品的质量监控和风险控制,确保商品品质优良。
保税仓库管理制度

保税仓库管理制度一、总则本制度是为规范保税仓库管理工作,确保保税仓库的正常运营和安全管理,提高管理效率而制定的。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保税仓库的管理和运营工作。
三、保税仓库的职责和义务1. 保税仓库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
2. 保税仓库应配备合格的管理人员,并提供必要的培训,确保管理人员熟悉并遵守相关法规。
3. 保税仓库应定期对仓库设施进行维护和检修工作,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4. 保税仓库应对入库、出库、库存等相关记录进行准确登记和归档,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5. 保税仓库应畅通与海关、税务等部门的沟通渠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完成相关报表和报告。
四、保税仓库的安全管理1. 保税仓库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仓库的安全性。
2. 保税仓库应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如视频监控、防火设施等,确保仓库的安全。
3. 保税仓库应对入库货物进行安全检查,防止危险品或禁止入境的物品进入仓库。
4. 保税仓库应对仓库周边环境进行安全评估,确保周边环境的安全性。
5. 保税仓库应对仓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五、保税仓库的信息管理1. 保税仓库应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完整性。
2. 保税仓库应对入库、出库、库存等相关信息进行记录和管理,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 保税仓库应加强与相关企业和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提高信息交流效率。
4. 保税仓库应严格遵守信息保密的要求,保护客户和企业的商业秘密。
5. 保税仓库应定期对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维护和更新,提高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六、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保税仓库应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解除合同等。
2. 对于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保税仓库应将相关信息报送给有关部门,并配合调查处理工作。
七、附则1. 本制度由保税仓库负责人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补充。
保税仓库管理制度范本五份

保税仓库管理制度范本五份保税仓库管理制度 1仓库管理基本规定:一、物料管理须按照几点原则:先进先出、物以类聚、账实相符、物料按规定存放等。
二、仓库流程分为:进料流程、发放流程、库存品管理等。
三、仓库管理人员职责:(1)负责仓库的物料保管、验收、入库、出库等工作。
(2)提出仓库管理意见及物资采购计划,在批准后贯彻执行。
(3)严格执行公司仓库保管制度及其细则规定,防止收发货物差错出现。
(4)入库要及时登帐,手续检验不合要求不准入库;出库时手续不全不发货。
(5)负责仓库区域内的治安、防盗、消防工作,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对意外事件及时处置。
(6)合理安排物料在仓库内的存放次序,按物料种类、规格、等级分区堆码,不得混堆和乱堆,保持库区的整洁。
(7)负责将物料的存贮环境调节到最适条件,防止鼠害、虫咬等,(8)负责定期对仓库物料盘点清仓,做到帐、物、卡三相符,协助主管人员做好盘点、盘亏的处理及调帐工作。
(9)负责仓库管理中的出入库单、验收单等原始资料、帐册的收集、整理和建档工作,及时编制和按时上交相关的材料收支存报表,及时准确地登记材料明细分类帐簿。
(10)以公司利益为重,爱护公司财产,不得监守自盗。
(11)完成采购业务部及财务部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仓库管理工作程序规定一、目的:对工程物资、歌舞总会、客房用品、茶楼物资和办公用品进行控制。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物料的存储管理。
三、规定内容1、仓库分类:本公司仓库可分为办公用品仓、歌舞总会物资仓、客房用品仓、茶楼物资仓、工程物资仓五个仓库。
2、库区:存放物料的区域,通常分为:合格品区、收货区、辅助区、不合格品区。
合格品区:存放合格物料的仓储区;收货区:没有办理登记的入库物料存放的区域;辅助区:存放办公用品,礼品、暂存物料的区域;不合格品区:不合格物料的存放的区域。
3、物料验收:(1)仓管员对采购购回的物品无论大小、多少等都要进行验收。
要做到:a、与实物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不符的不验收;b、对购进物品已损坏的不验收;c、对购进的食品、酒水等原材料超过保质期的不验收;d、发票所计数量与实物不符,但名称、型号、规格相符的可按实际数量验收入库。
保税仓库管理制度(完整)

保税仓库管理制度(完整) 保税仓库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保税仓库设立第三章保税仓库管理第四章进出仓库管理第五章库存管理第六章盘点管理第七章报关作业第八章检验、检疫管理第九章安全监管第十章税务管理第十一章法律责任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保税仓库管理行为,提高保税业务管理水平,保证商业活动的顺畅开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保税仓库是指为进口货物或集装箱,在业务活动中实施保税监管措施的营业性库房。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保税仓库,适用于保税监管区、保税加工区和出口加工区中设立的保税仓库。
第四条保税仓库管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保证开展商业活动的正常运作。
第五条保税仓库管理人员应当具备良好职业道德、管理能力和法律意识,接受大众的监督。
第六条保税仓库的管理机构应组织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保税监管措施,确保入库货物的安全性、真实性和数量准确性。
第七条保税仓库的监管机构应定期进行监督检查,维护有效监管,保证管理规范、货物安全、税收安全和国家利益。
第二章保税仓库设立第八条保税仓库设立应经过严格的审批,具体流程如下:(一)保税仓库设立申请(二)保税仓库条件审查(三)保税仓库审批(四)保税仓库设立第九条保税仓库设立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必须具备固定的仓库建筑、区域或者场地;(二)必须具备完备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三)必须有专门的管理人员和安全设施;(四)必须有完善的记录和管理制度。
第三章保税仓库管理第十条保税仓库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安全监管,确保货物安全。
第十一条保税仓库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落实安全措施,确保货物不被损坏或丢失,避免因货物遗失或损坏造成的不良后果。
第四章进出仓库管理第十二条进出保税仓库的货物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进出口货物规定和相关标准,查验货物确保完整和准确,货物的数量和品质要保持一致。
第十三条货物进、出保税仓库应在该仓库建立的监督系统内进行记录,确保货物能进行实时查询和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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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税仓作业指导书(仓库管理制度)上海三凯铁联作业指导书仓库管理制度 Q3-7502-01 C/0版1 总则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公安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保税仓库是指经海关批准设立的专门存放保税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的仓库, 公用型保税仓库由主营仓储业务的中国境内独立企业法人经营,专门向社会提供保税仓储服务。
1.3 下列货物,经海关批准可以存入保税仓库:a.加工贸易进口货物;b.转口货物;c.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油料、物料和维修用零部件;d.供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e.外商暂存货物;f.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货物;g.经海关批准的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
保税仓库应当按照海关批准的存放货物范围和商品种类开展保税仓储业务。
1.4 保税仓库不得存放国家禁止进境货物,不得存放未经批准的影响公共安全、公共卫生或健康、公共道德或秩序的国家限制进境货物以及其他不得存入保税仓库的货物。
1.5 保税仓库应具备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保税仓库计算机管理系统并与海关联网,积极维护海关对保税仓库实施计算机联网管理。
1.6 保税仓库应参照海关计算机管理系统,建立与之相对应的货物进、出、存台帐管理系统。
1.7 保税仓库需变更名称、地址、仓储面积(容积)、所存货物范围和商品种类等事项的,应当经直属海关批准。
1.8 保税仓库经营企业负责人和保税仓库管理人员应当熟悉海关有关法律法规,遵守海关监管规定,接受海关培训。
1.9 保税仓库应遵守直属海关的规定进行月度核销和年度审核。
1.10 保税仓库设置单证信息管理、货物收发、货物复核、收费结算等岗位,并制订相关的岗位职责或岗位说明书。
1.11 保税仓库储存货物,要与货主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规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收费标准及违约责任条款。
1.12 保税仓储货物,未经海关批准,不得擅自出售、转让、抵押、质押、留置、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
1.13 当法院或者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来仓库处理保税货物时,仓库工作人员应请其先到海关办理手续,并及时与海关取得联系。
2 安全和消防2.1 进入库区严禁烟火;每位员工都有制止吸游烟行为的义务,工作时不准吸烟,1三凯铁联作业指导书仓库管理制度 Q3-7502-01 C/0版中午工作间隙吸烟的须到吸烟室。
2.2 库房和办公室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
2.3 禁止易燃、易爆、危险品、腐蚀品进入非危险品仓库。
2.4 库区和库房配备的消防水龙头、灭火器和其他消防器具必须齐全有效,符合消防部门的规定。
2.5 不得有任何阻塞安全通道、消防通道的行为。
2.6 仓库的库门实行双锁双人管理。
仓库门开启后,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应随时关闭无人看管的库门。
当日作业完毕后,切断电源、关好气窗、锁好门。
2.7客户和供方作业人员进库,应履行登记手续;禁止非作业车辆进入库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库房。
2.8 员工在进入库房和驾驶铲车时,必须穿戴好安全帽、工作衣和防护鞋,不准穿凉鞋或拖鞋。
2.9 加强搬运机械的日常保养,防漏水、防漏液、防漏油,确保工作时不出故障。
不准在货物进出通道、储存区域修理车辆。
废油废液要倒入容器内,严禁将废油废液倒在绿化地和下水道中;沾油的棉纱手套以及可燃包装物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
2.10进出库房的内燃机车辆必须加装防火罩。
未经批准,不得将叉车交给外单位人员操作。
2.11叉车在库区的行驶速度不准超过5公里/小时,叉车前进或后退时注意观察,防止意外发生;集卡车辆在地槽平台倒车时禁止打开箱门;叉车和液压车应停放在指定的位置。
2.12 在大型物件和精密设备进出库作业时,需有专人指挥。
2.13 用钢板做跳板时,腾空的地方要垫支撑物,防止钢板脱落造成伤害。
2.14 安全消防“五距”:主通道宽距?3m,物与内墙距?50cm,物与柱距?10cm,物与灯距?60cm,物与顶距?50cm。
2.15下雨时要检查仓库是否漏雨,库门是否渗水,如有异常,立即报修。
检查仓库四周的泄水槽是否被堵塞;台风季节,下班后要把卷帘门顶好。
2.16 员工都应知道应急预案,遇到紧急情况,能够按预案操作。
2.17 管理货物的员工应该了解客户的产品说明书的主要内容,知道产品说明书放置的位置。
2.18 外来作业人员(如装卸工)要在本库员工的指导下做辅助工作。
3.仓库标识3.1 库房号:单栋建筑物的序号,由企业名称英文缩写+阿拉伯数字组成,如;铁联1号仓库为T01,三凯26号仓库为S26;3.2 库门号:每一栋库房门的序号,由阿拉伯数字组成,如01,02等;3.3 地面储位号:以建筑物平面图的横、纵坐标的跨度单位组成,横坐标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纵坐标用英文字母表示,横、纵坐标的交点是储位的区域位置;储位用2三凯铁联作业指导书仓库管理制度 Q3-7502-01 C/0版阿拉伯数字表示,如T02117F701:T 02 11 7 F 701储位纵坐标横坐标库门号库房号铁联3.4 货架储位:排位用英文字母表示,货架储位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同一通道中,南边或东边一排用奇数,另一排用偶数;层数用ABCDE表示,A为地面第一层,B为第二层,C为第三层,D为第四层,E为第五层;如T0322A070A: T 03 22 A 070 A层数储位排位库门号库房号铁联3.5 仓库建筑应标明仓库号、库门号;库房内标明货架货位号,地面用实线或虚线划出安全通道、消防通道。
4. 进库验收4.1 在办理货物进境备案前,货主或其代理人应将货物的海/空运提单、发票、装箱单递交或传真给仓库的单证信息管理岗位,该岗位安排仓库收货岗位做好接货准备。
4.2 进境备案,货主或其代理人持有关单证向海关办理货物报关入库手续,海关根据核定的保税仓库存放货物范围和商品种类对报关入库货物的品种、数量、金额进行审核,并对入库货物进行核注登记。
4.3 货物登记时,货主或其代理人应注意货名、商品编码、计量单位、包装、原产地、要符合海关税则规定,并且要和出库时相一致。
4.4 当本公司代理业务时,由业务员录入进库指令,仓库单证信息岗位生成进库计划,仓库收发岗位进行货物码放。
纯仓储业务,仓库单证信息岗位录入进库指令并生成进库计划,仓库收发岗位进行货物码放。
仓库单证信息岗位和仓库收发岗位坚持每天经常浏览货物进库指令,有预见性地3三凯铁联作业指导书仓库管理制度 Q3-7502-01 C/0版做好准备工作。
当进库指令显示后,而单证还没有到达时,单证信息岗位应该主动催讨。
4.5 保税货物运输进保税区时,先在海关卡口办理进区确认手续;视同出口货物进入保税区的,应先在海关卡口登记,填写海关规定的进区单证。
4.6 海关加施的封志,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启或者损毁;同一票海关查验的货物,即使未被海关抽查,未经海关同意,任何人不得拆封开箱。
4.7 仓库收发/复核岗位实施入库货物的验收,要做到:a)《进口查验/放行通知书》或《进境备案清单》要经过海关卡口确认并加盖验讫章;对于没有办理卡口确认的,暂不接受进库,随即告知运输人重新办理卡口确认再来卸货。
b)对照集装箱货物的箱号、封志号与装箱单、海运提单相同后再开箱。
c)收发复核员凭进库单证验收货物,根据进库单证所列货名规格、数量、重量、包装核对实物;要全面检查包装的六面,发现破、错、缺、污、损、溢等货物异常现象,应让送货人签字认可,并及时通知货主,等候货主的指示,货主要求拍照的应拍照取证;集装箱货物应会同理货人员做好理货报告。
4.8 货物验收入库后,同时填写《进库凭证》、《货物分户台帐》、《货物登记卡》;记明货主、货名规格、唛头、包装、数量、重量、体积、仓间货位、进口日期、进库日期、验收情况等,做到帐卡齐全,帐、货、卡相符。
4.9 单证上标明有批号的货物,要登记录入批号;没有批号的,用进库日期代理批号,以利于先进先出。
4.10 货物出现破、错、缺、污、损、溢等异常现象,要在进库记录中注明;并增加一条进库记录,单独记录异常现象,批号用《批号+异常现象描述》,如破、错、缺、污、损、溢,来表明与正常货物的区别。
4.11 信息化管理系统的电子单证、帐册与《进库凭证》、《货物分户台帐》、《货物登记卡》功能相同的,可以代替手写的《进库凭证》、《货物分户台帐》、《货物登记卡》。
4.12 单证员根据收发复核员开具的《进库凭证》和单证接收海关备案信息;实际进库货物若与备案信息有差异的,可以暂缓接收,及时通知货主或代理人,并提供《理货报告》,督促货主或代理人更改备案信息。
4.13 货主或其代理人应确保备案登记的货物在约定的时间内运抵保税仓库,逾期不到的,请货主或其代理人说明原因,超过三天且又没有正当理由的,应通过领导向海关汇报。
4.14 移库货物凭海关审批后的《区内转让进库单》和装箱单,办理货物进库手续。
5. 储存保管5.1 入库货物验收以后,仓库工作人员要安排适当的储存场所,做到分货主、分种类、分批次、分唛头存放和管理,破、污、损货物单独堆放,用黄色货卡标示。
4三凯铁联作业指导书仓库管理制度 Q3-7502-01 C/0版5.2 存货面积的利用要合理规划,本着“安全第一,进出方便”的原则,最大限度地提高仓容率,干道、支道要划线,垛位标志要明显,要编顺序号。
货物移离原货位的,要及时修改帐、卡上的货位号,并及时在系统中完成相应的移库信息操作。
5.3 货物码垛要整齐、平稳、牢固、上轻下重、层次分明、箭头向上;无仓板的货物要垫隔防潮;货物的重量不能超过库房地坪承重量;货架上单个货位承重量不能超过设计标重,最高一层的放置重量应小于下一层的放置重量。
要考虑货物之间是否会产生物理挤压和化学变化等情况,及时改正货物摆放的状态。
5.4 一般货物每仓板堆码不宜超过1000kg,特殊货物堆码层数按货主要求/包装标示办执行。
5.5 露天堆放的裸装货物、大件货物和其它货物,要与客户达成协议,分清防雨、防损的工作责任。
5.6 仓库工作人员要每天对所辖库房进行巡查和记录,发现储存货物出现倾斜、倒塌等异常现象,应立即处理。
下雨时和雨后,发现漏水应立即采取遮盖避让措施,并报告领导安排维修。
5.7 如货主对储存环境有温度要求的,仓库人员按货主的要求记录当天库房温度,若发现温度不符合货主要求,报告领导采取措施。
5.8 货主要求提供日报、周报、旬报、月报的,仓库人员应按时提供相应的库存报表。
5.9 库存盘点:仓库人员核对帐、卡、物,确保帐、卡、物相符;发现货物溢短,写出报告,查清原因,征得货主同意后进行数据调整;仓库内部盘点,需2人进行,完成后在库存清单上写出结果,2人同时签字;在与客户共同盘点时,双方共同签字,签字后各自存档。
a) 货主有要求的,仓库人员根据货主的惯例要求,按期进行库存货物的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