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办法
84、《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办法》

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以下简称“三费”)的财务管理和监督,维护企业和员工权益,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部门主要职责一、财务部负责建立和健全三费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按规定提取和开支。
三费均实行预算控制和管理,三费预算应当经过领导办公会审议后,纳入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按规定执行。
二、综合管理部负责统筹规划职工福利费及职工教育经费开支,工会负责统筹规划工会经费开支。
三、稽核部负责三费管理的合规检查,并每半年公布公司三费开支状况,接受全体职工的监督,确保三费开支公开、透明。
第二章职工福利费管理第三条福利费的具体开支范围和标准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
福利费具体开支要求,以集团要求为准。
一、全员福利(一)食堂支出: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由公司在每个工作日安排工作午餐。
(二)健康体检:公司每年度为员工安排健康体检,以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
(三)其他可以在福利费中开支的费用。
二、离岗退养、退休人员福利待遇(一)离岗退养人员按照集团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福利待遇。
(二)凡符合国家退休规定的员工,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办理退休手续,退休员工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养老生活费。
三、福利费支出不包括以下项目:(一)企业职工奖金、津贴和补助支出;(二)业务招待费支出;(三)工会组织的文体活动经费支出;(四)其他与福利费无关的各项支出;第四条福利费开支审批程序职工福利费由综合管理部归口管理,审批程序为:经办人填单→部门负责人审批→会计审核→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分管财务领导审批→总经理批准。
第三章工会经费管理第五条工会经费来源一、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的2%预算和计提,40%上缴省总工会。
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办法(适合中小企业)全

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办法(适合中小企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监督和管理,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加快培养和造就适应发展需要的高素质职工队伍,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依据《关于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规定和《财务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和使用坚持〃提支平衡、突出重点、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三条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列支与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和税收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职工教育经费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按年初财务预算以及具体情况提取,当年结余可结转到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第五条职工教育经费应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和控制额度开支,实施专项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职能上级部门负责经费预算计划、审批、支出等日常使用管理,以及负责财务账目和账目监督管理。
第二章经费来源第六条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比例。
依照国家规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应按照不低于职工工资总额的8%足额提取,由公司总部统一管理。
第七条职工教育培训费用不足部分或专项支出,可报请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予以拨补,增加列支。
超支的职工教育费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不得税前扣除,但可以转为下年职工教育费弥补。
第三章经费管理体制第八条人力资源职能部门为所属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专项管理单位,全面负责员工教育培训工作,统一安排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
第九条员工教育培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均由人力资源职能部门负责审核审批,财务管理职能部门从员工教育培训费用中列支。
第十条人力资源职能部门统筹经费项目:1.经批准列入年度培训计划的子公司副总级、总监级以上干部培训I、部(中心)开展的岗位专业培训费用。
2.经批准列入年度培训计划由子公司主的经理级、班(组)长级、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复)训费用。
其培训费用实行总额包干,单独核算。
培训费用标准按照《一年度内部培训费结算标准》结算,主要用于学员食宿费、讲师授课费、教材费和培训机构管理费等相关支出,用于支付学员食宿费用等。
员工培训经费管理规定

员工培训经费管理规定1 目的和适用范围1.1 为合理使用职工教育经费,规范实施流程,依据公司《员工培训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培训经费的提取、使用管理。
2 管理职责2.1 人力资源部2.1.1 负责培训经费使用计划的制定。
2.1.2 负责公司培训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2.2 财务部2.2.1 负责培训经费的审核及报销。
2.2.2 配合人力资源部对公司培训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 管理流程3.1 公司根据国家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每年预算计划中明确当年培训经费的提取比例、金额,以及公司各部门统筹使用的比例、金额。
3.2 公司根据预算计划确定的培训经费,制定培训经费的使用计划,在年度培训规划中明确培训经费使用的具体项目。
3.3 计划内项目,在项目实施后,由人力资源部审核、报销费用。
3.5 计划外项目,应填报《培训需求表》,由部门负责人报分管领导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安排费用项目,实施后,经审核报销费用。
4 培训费用的报销4.1 经公司同意参加的培训项目,原则上由个人先交费,取得证书后,予以报销。
检测站组织的检测类培训或涉及到人员分布较多部门的培训,由主责部门提出费用申请,经公司领导审批后,由公司统一支付。
4.2 员工培训期间,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水平和工作安排,选择参加培训、考试或者不培训直接参加考试。
参加培训后考试未通过而发生的补考费用,由员工个人承担。
直接参加考试未通过而发生的第一次补考费,予以报销。
4.3 检测站培训结果费用的处理参照《检测系统培训管理规定》执行。
5 培训费包括的内容和项目5.1 内容:由于培训所发生的培训费、教材费、考务费等(不含考试报名费)。
5.2 项目5.2.1 因为岗位需要,经公司同意参加的执业资格证书等取证培训所发生的费用。
5.2.2 因为岗位需要,参加的继续教育、复证等发生的费用。
5.2.3 公司组织的管理提升讲座、技术系列讲座等。
(完整版)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办法

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范职工教育经费(以下简称职教经费)管理, 提升职教经费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 确保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教经费的提取和使用坚持" 按规定比例足额计提、先提后支、提支平衡、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专款专用" 的原则。
第三条职教经费的提取、列支与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和税收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职教经费提取第四条职教经费是职工教育培训活动正常开展和顺利进行的保证,职工教育经费使用情况必须作好记录和评价,定期检查、监督。
集团公司职教经费提取比例为单位工资总额的2%,各单位应按照规定比例及时足额提取。
第三章职教经费的使用第五条职教经费必须专款专用。
应根据职工教育培训计划面向全体员工开展教育培训活动,严禁截留或挪作他用。
第六条职教经费的列支范围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包括:(一)上岗和转岗培训;(二)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三)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五)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六)单位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七)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八)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九)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十)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十一)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第七条经批准参加继续教育以及政府有关部门集中举办的专业技术岗位培训、职业技能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所需经费,从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
第八条未经单位批准参加学历教育所需费用由个人承担,不得挤占职工教育培训经费。
第九条不属于培训性质的工作研讨、业务会议等,不得收取培训费;未经同级企业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同意,自立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一律不得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项目中列支。
第十条加培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销任何费用:(一)参加各类培训,无正当理由自动退学、停学或未完成学习任务者;(二)参加各类培训,成绩不合格,未获得结业证(毕业证)者;第十一条员工参加单位组织或派送的各类培训的培训费、教师的授课费、与培训直接相关费用在教育经费中列支,培训期间差旅住宿等费用不能在教育经费中列支。
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办法

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办法xx公司公司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办法(暂行)则第一章总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加强公司人力资源能力建设,加快培养和造就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的高素质职工队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和使用坚持“提支平衡、突出重点、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三条公司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列支与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和税收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经费提取第四条公司职工教育经费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公司按年初财务预算以及具体情况提取,当年结余可结转到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第五条职工教育经费应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和控制额度开支,实施专项管理。
办公室负责经费预算计划、审批、支出等日常使用管理,以及负责财务账目和账目监督管理。
第三章经费使用第六条公司职工教育经费列支范围如下:1、上岗和转岗培训;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10、职工教育经费管理费用;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第七条公司职工教育经费使用范围如下:(一)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教育证书的人员,其费用按照取得的学历学位情况及任职岗位的等级给予奖励。
(二)取得《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分类一览表》(附件三)范围内的中级或等同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业技能和资格的人员,按照取得的专业技术、职业技能和资格等级以及任职岗位的等级给予奖励。
(三)经公司领导批准或委派参加的培训,学习期间的费用(书本资料费、学费)由公司报销。
学习期间发生的伙食补助和交通费等按差旅费有关规定执行。
(四)经公司领导批准的其他教育。
第八条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的具体奖励标准(一)学历学位教育奖励职工参加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教育,根据任职岗位的等级不同奖励标准如下:1、一级:高级管理人员,按学费总额的100%予以奖励;2、二级: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按学费总额的70%-80%予以奖励;3、三级:部门经理助理、高级项目经理,按学费总额的60%-70%予以奖励;4、四级:其他未列明职务人员,按学费总额的50%予以奖励。
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办法

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办法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范职工教育经费(以下简称职教经费)管理,提升职教经费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确保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教经费的提取和使用坚持"按规定比例足额计提、先提后支、提支平衡、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三条职教经费的提取、列支与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和税收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职教经费提取第四条职教经费是职工教育培训活动正常开展和顺利进行的保证,职工教育经费使用情况必须作好记录和评价,定期检查、监督。
集团公司职教经费提取比例为单位工资总额的2%,各单位应按照规定比例及时足额提取。
第三章职教经费的使用第五条职教经费必须专款专用。
应根据职工教育培训计划面向全体员工开展教育培训活动,严禁截留或挪作他用。
第六条职教经费的列支范围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包括:(一)上岗和转岗培训;(二)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三)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五)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六)单位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七)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八)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九)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十)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十一)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第七条经批准参加继续教育以及政府有关部门集中举办的专业技术岗位培训、职业技能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所需经费,从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
第八条未经单位批准参加学历教育所需费用由个人承担,不得挤占职工教育培训经费。
第九条不属于培训性质的工作研讨、业务会议等,不得收取培训费;未经同级企业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同意,自立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一律不得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项目中列支。
第十条加培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销任何费用:(一)参加各类培训,无正当理由自动退学、停学或未完成学习任务者;(二)参加各类培训,成绩不合格,未获得结业证(毕业证)者;第十一条员工参加单位组织或派送的各类培训的培训费、教师的授课费、与培训直接相关费用在教育经费中列支,培训期间差旅住宿等费用不能在教育经费中列支。
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制度(总3页)

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制度(总3页)-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企业职工教育工作,提高企业职工队伍素质,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企业财务通则》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为开发和提高企业职工的职业能力,适应经济发展、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对职工进行的政治、文化、技术、业务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三条:企业人力资源部负责企业职工教育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履行本规定的职工教育职责。
实施职工教育的管理工作,第四条:企业人力资源部的主要职责是: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需要,制订企业各类人员的培训规划、年度预算,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对相关人员开展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学历教育及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等;建立、健全企业各项教育培训管理规章制度;做好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统计工作及基础资料和职工教育信息库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根据人力资源部教育培训规划,依照有关程序列入预算,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后使用。
第三章职工教育的内容第六条:职工教育的主要内容是:(一)政治理论、职业道德教育;(二)按岗位规范进行的专业技术、工作技能和文化知识的培训以及适应性的培训;(三)对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进行的继续教育;(四)对企业富余职工进行的转岗培训;(五)根据需要对职工进行的高等、中等学历教育。
第四章职工教育的范围第七条: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包括:1.上岗和转岗培训;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经费支出;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1O.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员工教育经费管理办法

员⼯教育经费管理办法第⼀章总则第⼀条为规范公司职⼯教育经费管理,加强公司⼈⼒资源能⼒建设,加快培养和造就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的⾼素质职⼯队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条公司职⼯教育经费的提取和使⽤坚持“提⽀平衡、突出重点、专款专⽤”的原则。
第三条公司职⼯教育经费的提取、列⽀与使⽤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和税收制度的规定。
第⼆章经费提取第四条公司职⼯教育经费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公司按年初财务预算以及具体情况提取,当年结余可结转到下⼀年度继续使⽤。
第五条职⼯教育经费应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和控制额度开⽀,实施专项管理。
办公室负责经费预算计划、审批、⽀出等⽇常使⽤管理,以及负责财务账⽬和账⽬监督管理。
第三章经费使⽤第六条公司职⼯教育经费列⽀范围如下:1、上岗和转岗培训;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技能⼈才培训;4、专业技术⼈员继续教育;5、特种作业⼈员培训;6、企业组织的职⼯外送培训的经费⽀出;7、职⼯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出;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9、职⼯岗位⾃学成才奖励费⽤;10、职⼯教育经费管理费⽤;11、有关职⼯教育的其他开⽀。
第七条公司职⼯教育经费使⽤范围如下:(⼀)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教育证书的⼈员,其费⽤按照取得的学历学位情况及任职岗位的等级给予奖励。
(⼆)取得《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分类⼀览表》(附件三)范围内的中级或等同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业技能和资格的⼈员,按照取得的专业技术、职业技能和资格等级以及任职岗位的等级给予奖励。
(三)经公司领导批准或委派参加的培训,学习期间的费⽤(书本资料费、学费)由公司报销。
学习期间发⽣的伙⾷补助和交通费等按差旅费有关规定执⾏。
(四)经公司领导批准的其他教育。
第⼋条职⼯岗位⾃学成才奖励费⽤的具体奖励标准(⼀)学历学位教育奖励职⼯参加国家承认的硕⼠研究⽣以上学历学位教育,根据任职岗位的等级不同奖励标准如下:1、⼀级:⾼级管理⼈员,按学费总额的100%予以奖励;2、⼆级: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按学费总额的70%-80%予以奖励;3、三级:部门经理助理、⾼级项⽬经理,按学费总额的60%-70%予以奖励;4、四级:其他未列明职务⼈员,按学费总额的50%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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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职工教育经费
管理办法
xx司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满足公司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加快培养和造就适应集团公司发展需要的高素质职工队伍。
充分发挥教育经费的作用,确保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根据《集团公司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办法》,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取和使用坚持"按规定比例足额计提、先提后支、提支平衡、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三条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取、列支与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和税收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职工教育经费是职工教育培训活动正常开展和顺利进行的保证,职工教育经费使用情况必须作好记录和评价,定期检查、监督,确保教育经费的足额提取与合理使用。
第五条各分子公司根据本办法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公司的教育经费管理办法。
第六条员工参加单位组织或派送的各类培训的培训费、教师的授课费、与培训直接相关费用在教育经费中列支,培训期间差旅住宿等费用不能在教育经费中列支。
第二章经费来源
第七条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 ]16号)中关于“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
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的教育培训经费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
第三章经费的管理
第八条职工教育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
公司人力资源部为职工教育经费的主管部门。
第九条凡由我公司统一列入年度培训计划的培训班,各部门在提出培训需求时应一并提出培训项目的经费预算。
培训主管部门收集汇总,经公司职工教育培训委员会审议批准后,列入教育培训经费预算。
计划外需增加的培训项目经费,有关部门应向人资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按审批权限交由领导批准后方可开支。
第十条为使我公司职工教育经费使用更加规范化和合理化,教育培训费用部报销前必须拿相关材料和报销单据到培训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登记。
没有进行审核登记的,财务部不得为其报销教育培训费用。
第四章教育经费的使用
第十一条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必须专款专用。
应根据职工教育培训计划面向全体员工开展教育培训活动,严禁截留或挪作她用。
第十二条华唐集团公司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如下;具体报销比例及办法由各分子公司自行决定。
(一)上岗和转岗培训费用;
(二)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费用;
(三)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费用;
(四)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费用;
(五)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培训费用;
(六)外送培训经费支出;
(七)技术、技能竞赛或调考经费及员工参赛或参加考试费用;
(八)员工参加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定及上岗考核等经费支出;
(九)集团公司系统内网络培训、考核及相关管理费用;
(十)购置或租用教学设备与设施费用;
(十一)购置培训教材、题库、课件与用品用具费用;
(十二)开发教育培训资源(如教材、题库、课件以及设施等)费用;
(十三)支付教师、培训师酬金;
(十四)建立教育培训奖励基金;
(十五)员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
(十六)与员工教育培训有关的其它开支。
第十三条为保障员工的学习权利和提高她们的基本技能,应确保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60%以上用于企业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