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管理规定
采煤工作面及尾巷瓦斯管理规定

采煤工作面及尾巷瓦斯管理规定一、工作面瓦斯管理规定1. 采煤工作面瓦斯等级划定:瓦斯等级根据煤矿井下瓦斯含量进行划分,分为特重大气压、特大气压、大气压、中等气压和小气压五个等级。
2. 瓦斯抽放措施:在瓦斯等级为特重大气压、特大气压和大气压的工作面上,应当实施瓦斯抽放措施。
瓦斯抽放设施应当保持畅通,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瓦斯抽放的有效性。
3. 通风系统:采煤工作面应当有良好的通风系统,通风系统应当能够有效地消除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并保持工作面的正常通风。
通风系统应当设置完善的瓦斯监测设备,定期监测瓦斯浓度。
4. 瓦斯检查和监测:在煤矿井下,应当定期进行瓦斯检查和监测。
瓦斯检查和监测设备应当正常工作,定期校准。
瓦斯检查和监测结果应当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5. 安全防护措施:在采煤工作面上,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发生瓦斯事故。
工人应当佩戴防爆灯和防毒面具,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必要时,应当进行防爆隔离和防爆护栏设置。
二、尾巷瓦斯管理规定1. 尾巷瓦斯抽放:尾巷瓦斯抽放设施应当安全可靠,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瓦斯抽放管道应当畅通无堵塞,抽放效果应当符合要求。
2. 尾巷通风系统:尾巷应当有良好的通风系统,通风系统应当能够有效地消除尾巷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并保持尾巷的正常通风。
通风系统应当设置完善的瓦斯监测设备,定期监测瓦斯浓度。
3. 瓦斯检查和监测:在尾巷区域,应当定期进行瓦斯检查和监测。
瓦斯检查和监测设备应当正常工作,定期校准。
瓦斯检查和监测结果应当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4. 安全防护措施:在尾巷区域,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发生瓦斯事故。
必要时,应当进行防爆隔离和防爆护栏设置。
工人应当佩戴防爆灯和防毒面具,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三、瓦斯事故应急处理措施1. 事故报告和应急通知:一旦发生瓦斯事故,煤矿应当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并向工作人员发出紧急通知,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2. 疏散和救援:煤矿应当做好矿工的疏散和救援工作,确保矿工的生命安全。
瓦斯防治十条规定

瓦斯防治十条规定瓦斯是一种常用的能源,然而如果不加以防治,可能会产生一系列的问题,甚至会威胁到人们的生命安全。
因此,为了保障社会的安全稳定,我们需要制定一系列的瓦斯防治规定。
第一条,加强瓦斯安全管理。
要求瓦斯生产、储运、使用单位建立健全瓦斯安全管理系统,配备专门的安全设施和人员,加强瓦斯安全监测、巡查和维护,及时处理瓦斯事故隐患。
第二条,规范瓦斯设备安装和使用。
要求瓦斯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经过合格的施工人员安装和检验,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第三条,加强瓦斯事故应急管理。
要求瓦斯生产、储运、使用单位建立完善的瓦斯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事故应对能力和处置能力,以最大程度减少事故损失。
第四条,加强瓦斯防爆技术研究和应用。
要求各相关单位加大瓦斯防爆技术的研究力度,不断提升设备和工艺的防爆性能,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加强瓦斯事故的统计和报告。
要求各相关单位及时将发生的瓦斯事故进行统计和报告,并向社会公开,以提高社会对瓦斯安全问题的关注和重视。
第六条,加强瓦斯员工的培训。
要求所有从事瓦斯生产、储运、使用工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七条,加强瓦斯设备的定期检测和维护。
要求瓦斯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定期进行设备的检测和维护,并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以防止设备的老化和损坏导致事故的发生。
第八条,加强瓦斯安全宣传和教育。
要求加大对社会公众的瓦斯安全知识宣传和教育力度,提高公众对瓦斯安全的认知和防范意识,减少瓦斯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加强瓦斯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
要求制定完善瓦斯防治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厉的处罚,以起到警示作用。
第十条,加强瓦斯防治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要求各相关部门加强瓦斯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建立健全瓦斯防治机构和工作网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瓦斯防治工作。
通过以上十条规定的制定和执行,可以有效地提高瓦斯防治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减少瓦斯事故的发生,保障社会的安全稳定。
瓦斯管理一般规定

瓦斯管理一般规定瓦斯是一种常见的能源,主要用于工业生产、城市燃气和家庭生活等领域。
但是,由于瓦斯具有易燃、易爆等特性,对其管理及使用有着很高的要求。
以下是瓦斯管理的一般规定。
瓦斯的安全管理检测与监控为确保瓦斯使用的安全性,需对瓦斯设备进行定期检测与监控。
通过检测可以发现瓦斯泄漏、瓦斯浓度变化等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防爆与排风由于瓦斯是一种易燃易爆的气体,对于瓦斯使用的场所,必须进行防爆设计和排风安装。
同时,要求场所内无电弧、火花等导致瓦斯爆炸的因素,确保瓦斯使用的安全性。
瓦斯的环保管理瓦斯的净化技术瓦斯的净化技术主要包括干法、湿法净化和吸附剂净化等方法。
瓦斯颗粒物在净化时需要将其转换成机械式颗粒物,并使用高效率的过滤器进行过滤。
瓦斯的回收与利用瓦斯是一种可再生的资源,可以通过回收和利用,实现循环利用。
回收的瓦斯可以用于替代化石燃料,减少碳排放,保护环境。
瓦斯的管理要点瓦斯使用的规范使用瓦斯需要遵守一定的规范,避免因使用不当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规定包括使用场所的定点使用、操作人员的培训、瓦斯设备的维护保养等内容。
瓦斯使用的授权由于瓦斯使用可能存在的风险,瓦斯使用必须授权,只有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可以操作使用,确保瓦斯使用的安全性。
瓦斯使用的备案登记对于涉及瓦斯使用的场所,必须进行备案登记。
备案登记要求包括场所的使用区域、设备的种类及数量、操作人员的资质等内容。
瓦斯管理的责任瓦斯管理涉及到多个方面,包括设备制造商、使用人员、管理机构等,每个方面都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设备制造商要提供安全可靠的设备,使用人员要规范使用瓦斯,管理机构要加强瓦斯管理的监督和管理。
结论瓦斯是一种重要的能源,管理和使用瓦斯有着严格的要求。
通过规范的管理和使用,可以避免由于瓦斯使用不当而导致的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问题的发生。
同时,也可以更好地发挥瓦斯的能源特性,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瓦斯排放分级管理规定

瓦斯排放分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企业生产经营的安全,保护环境,减少瓦斯排放对人员健康和环境的影响,订立本规定。
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管理法》《瓦斯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内全部瓦斯排放相关工作和操作人员,包含瓦斯的手记、储存、运输、利用和排放等方面。
第三条定义1.瓦斯排放:指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瓦斯在经过某种处理后被释放到大气中的行为。
2.瓦斯排放分级管理:依据瓦斯排放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将瓦斯排放分为不同等级,并订立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二章瓦斯排放分级第四条分级标准依据瓦斯排放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将瓦斯排放依照以下等级进行划分:1.一级瓦斯排放:指瓦斯排放量较小,对人员健康和环境影响较小的排放行为。
2.二级瓦斯排放:指瓦斯排放量较大,对人员健康和环境有肯定影响的排放行为。
3.三级瓦斯排放:指瓦斯排放量较大,对人员健康和环境影响较大的排放行为。
第五条分级依据瓦斯排放分级依据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因素:1.瓦斯排放量;2.瓦斯组分及含量;3.瓦斯排放所处环境及影响范围。
第六条分级管理责任1.企业管理负责人为分级管理的最终责任人,负责订立和落实瓦斯排放分级管理制度,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2.相关部门负责订立具体的分级管理措施、培训和督导,并帮助企业管理负责人完善瓦斯排放分级管理工作。
第三章瓦斯排放管理措施第七条一级瓦斯排放管理一级瓦斯排放管理的重要措施如下:1.采取合理措施减少瓦斯排放,包含优化生产工艺、改进设备、加强维护等;2.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防爆设备,确保安全运营;3.对瓦斯排放情况进行定期检测和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4.供应必需的培训和宣传,加强员工对瓦斯排放管理的认得和重视程度。
第八条二级瓦斯排放管理二级瓦斯排放管理的重要措施如下:1.采取先进的瓦斯处理技术,降低排放浓度;2.加强设备维护和设施检修,确保设备运行安全可靠;3.建立瓦斯排放监测系统,定期进行监测并及时报告;4.配备专职瓦斯排放管理人员,负责监控和管理瓦斯排放情况。
排放瓦斯管理规定(5篇)

排放瓦斯管理规定为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强化瓦斯排放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排放瓦斯前必须编制专门的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含停送电措施)。
第二条排放瓦斯措施必须由矿总工程师或通风副总、机电副总亲自组织有关单位会审,由矿总工程师批准。
第三条会审批准的措施必须由通风、机电技术人员认真向参加排放的所有人员(含警戒人)贯彻,待所有排放人员签字后,方可统一井下进行排放。
第四条参加排放的所有人员必须听从现场负责人的统一指挥。
现场负责人由专职排放瓦斯人员或通风区队长干部担任,负责对排放人员进行分工,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第五条排放瓦斯要提前一个小时班向集团公司调度室电话汇报。
通风区、安监处、调度所都必须建立排放瓦斯台帐,内容包括:排放原因、地点、时间、现场负责人和参加人员等;机电科要建立局扇停电台帐,内容包括:停电时间、停电原因、有无停电负责人、无计划停电的追查处理情况等。
第六条排放瓦斯前,矿值班人员必须在值班调度会上贯彻强调排放瓦斯的时间、地点以及撤人的时间等有关事宜,并安排有关单位及时撤出人员。
第七条排放瓦斯应切断瓦斯风流经过区域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并撤出该区域内所有工作人员。
第八条排放瓦斯前,通风区必须提前在指定的地点安设警戒要求“人、牌、网”齐全,且人员只准出,不准进。
第九条排放瓦斯前,通风区要保证通风系统稳定,排放瓦斯局扇不喝循环风,生产单位要保证局扇各种装置齐全,且能正常运转。
第十条排放瓦斯前,监测队要在第一汇风点安设一个探头,以便对排放瓦斯风流进行连续监测,当瓦斯浓度达到____%时能立即切断局扇电源。
第十一条排放瓦斯前,现场负责人要对所有准备工作进行复查,确认全部落实后,经矿总指挥同意方可进行排放。
第十二条排放瓦斯需救护队参加时,救护队人员必须首先进入排放巷道内探险,查明巷道支护、风筒、瓦斯等情况后,请示矿总指挥是否进行排放。
第十三条多条巷道均需排瓦斯时,必须严格按排放顺序进行。
瓦斯排放管理规定(5篇)

瓦斯排放管理规定一、瓦斯排放分级管理规定1、临时停风时间短,瓦斯浓度不超过____%的采掘工作面,经矿值班矿领导口头同意,由通风工区值班人员口头传达安全措施,并指定现场瓦检员进行排放。
2、巷道瓦斯浓度达____%及以上,排放风流路线短,直接进入回风系统,不影响其它采掘工作面的。
排放瓦斯安全措施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审查,由矿总工程师签字批准,然后进行排放,排放措施报公司备案。
3、掘进巷道瓦斯积聚或贯通已封闭的停风区,瓦斯浓度超过____%,排放瓦斯路线长,影响范围大,排放瓦斯风流切断其它采掘面安全出口。
其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审查,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二、瓦斯排放安全措施应包括以下内容1、计算排放瓦斯量,预计排放所需时间。
2、明确风流混合处的瓦斯浓度,严禁“一风吹”。
3、确定排放瓦斯流经的路线。
4、明确撤人范围,指定警戒点位置。
5、明确停电范围。
6、明确必须检查瓦斯的地点和复电时的瓦斯浓度。
7、明确排放瓦斯的负责人。
8、在计划排放瓦斯时,必须派救护队员配用____小时氧气呼吸器,检查排放巷道内气体、支护、积水等情况。
然后根据检查提供的实际情况,制定排瓦斯安全措施。
三、排放人员的分工原则1、矿总工程师对排瓦斯工作负全面责任,负责措施的审批、贯彻、指挥和组织排放工作。
2、通风科(区)负责瓦斯排放措施的编写和瓦斯排放工作的执行。
3、机电科负责配电点、采区变电所的断送电工作。
4、矿调度室负协调责任,负责有关生产部门停头、撤人到指定地点、并指定警戒人及警戒点设置和撤消工作。
5、安全监察部门负责排放措施的现场监督,对措施不落实或违章排放必须责成停止,关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四、安全管理1、必须采取控制排放瓦斯量的措施,确保排出的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浓度不超过____%。
非紧急排放时,在排放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下风侧____米左右安设瓦斯报警断电仪。
2、凡是受排放瓦斯影响的硐室、巷道和被排放瓦斯的风流切断安全出口的采掘面,都必须停工撤人。
瓦斯地质管理规定(5篇)

瓦斯地质管理规定第一条随着矿井开采深度的延深,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压力、瓦斯含量越来越大,尤其在地质构造附近,瓦斯异常涌出严重威胁着安全生产。
为杜绝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订规定。
第二条地测科、通风科必须加强对瓦斯地质的研究。
1、地测科每月填绘一次14-1煤层瓦斯地质图(1:5000),图中要标明地质构造、采掘进度、被保护范围、突出点的位置、突出强度、瓦斯基本参数等地质资料。
2、抽排区根据瓦斯地质图,及时预测采掘工作面瓦斯涌出情况和突出危险性并制定相应的防突措施。
3、地测科要绘制11-2煤层瓦斯地质图(1:5000),标明瓦斯异常涌出地点及地质构造异常带。
4、通风负责划分矿井突出危险性区域。
第三条对石门揭穿突出煤层和突出煤层过断层,必须有前探钻孔资历料,以准确控制层位,探明瓦斯赋存情况。
第四条在突出煤层顶底板岩巷掘进过程中,地测部门必须定期验证层位,掌握施工巷道方向、层位和围岩变化情况,防止误穿突出煤层。
第五条地测科于每月月底前按生产作业计划编制地质预报,预报要内容充实、图文并茂。
第六条每月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召开一次瓦斯地质分析会,有关职能部门参加。
地测科要认真准备材料,总结上月工作面过断层情况,预测下月各采掘工作面地质构造成对瓦斯的影响,并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过断层期间的安全。
第七条地测科对地质构造的预测要准确、及时。
地质人员要经常深入井下,及时了解掌握采掘工作面的地质变化情况。
经常和基层区队联系,掌握有关的地质信息,了解抽排区打钻遇构造情况,及时分析总结。
运用先进的三维地震勘探成果资料,并结合已掌握的地质资料,分析判断构造规律。
地测科应与科研单位合作开展主采煤层软煤厚度及分布规律的研究。
第八条生产单位班组长、区队长以及测气员、安监员要密切注意地质构造,当顶、底板、煤层发生异常变化时,要及时向调度所、地测科汇报,调度所要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及人员,进行现场鉴定,制定针对性措施,确保过地质构造成期间的安全。
瓦斯管理制度(四篇)

瓦斯管理制度1、必须配备足够的专职瓦斯检查员,并经过特殊工种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2、瓦斯检查员必须责任心强,熟悉瓦斯通风的基本知识和要求,能熟练使用瓦斯监测仪器。
3、瓦斯检查必须做到“三对口”(瓦斯检查书册、瓦斯牌板、瓦斯班报),“一提前”(提前入井检查瓦斯)。
掘进工作面的检查结果必须经当班班组长签字确认。
4、建立巡回检查计划表检查瓦斯、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制度,检查频次规定如下:(1)高瓦斯矿井掘进工作面及其他有人作业工作地点每班检查____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2)低瓦斯矿井掘进工作面及其他有人作业的地点,每班至少检查____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3)瓦斯检查工对硐室、巷道冒顶处及有关地点的瓦斯情况都应该进行检查,发现瓦斯超限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5、通风管理部门要根据通风系统划分瓦斯检查区域,确定检查人员,检查线路、检查时间、检查内容、交接班地点、检查方式制定检查计划表。
6、采掘工作面应设检查点为掘进工作面入风、工作面风流、工作面回风。
瓦斯检查工对所负责区域通风设施完好情况、监控断电装置读数都要进行检查、对照。
每班由瓦斯检查工使用光学甲烷检查仪与甲烷传感器显示数据进行对照,并将结果汇报通风部门。
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较大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必须在____小时内对两种设备调校完毕。
7、所有掘进工作面都必须设置瓦斯检查牌板,严禁两个作业点共用一块牌板。
瓦斯牌版必须悬挂在工作地点____米范围内(瓦斯牌版注明工作面名称、瓦斯检查点、瓦斯浓度、检查时间、检查人姓名)。
8、建立瓦斯报表审查制度,班后瓦斯工将井下检查记录报送通风管理部门,由通风管理部门审阅签字。
瓦斯管理制度(二)鲁兴煤矿抽放泵站管理制度为加强泵房工作管理,保质保量完成全年抽放量,经矿讨论,特制定本制度,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执行。
(1)泵站司机必须按规定按时上下班,迟到早退发现一次罚____元;(2)实行交接班制度,交班、接班人员必须在记录本上签字,未执行罚____元;上班交班不清,下班有权拒绝接班。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瓦斯管理规定一、采用串联通风时,必须在进入被串联工作面的风流中装设甲烷断电装置,且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0.5%,其他有害气体浓度都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00条的规定,当瓦斯浓度达到0.5%以上时,必须停止被串工作地点的工作,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二、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5%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三、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必须做到无瓦斯积聚、无瓦斯超限作业,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内体积大于0.5m³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四、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0.8%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五、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0.8%时,严禁装药、爆破。
六、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工作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3%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七、绞车窝、硐室要采取措施有足够的风量防止瓦斯聚集。
八、加强栅栏管理。
栅栏必须坚固,网格不大于200mm×200mm见方,栅栏外要悬挂警标,禁止人员入内。
除通风检查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栅栏。
通风检查人员进入栅栏必须先查瓦斯后进栅栏,边检查气体边前进。
其他人员需进入栅栏内,必须提前用书面的形式联系好通维队,经瓦检员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
九、矿井因停电或检修,主要扇风机停止运转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后,必须有恢复通风、排除瓦斯和送电的安全措施。
恢复正常通风后,所有受到停风影响的地点,都必须经通风、瓦斯检查人员检查,证实无危险后。
方可恢复工作,所有安装电动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20m的巷道内,都必须检查瓦斯,只有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38条规定时,方可开启。
十、掘进工作面因停电或其它原因,局扇停止运行时,施工单位班队长和瓦减员、安检员必须立即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生产单位要派人在三岔门全风压风流中看守,严禁人员入内。
十一、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0.8%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以及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十二、严格盲巷管理,建立盲巷管理台帐。
掘进工作面中途确需停风时,必须有矿业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的停工报告。
临时停工区域,不得停风。
否则,必须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并向调度室汇报。
停工巷道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或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章》第100条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
需长期停风的巷道按此种方法予以封闭。
封闭前,必须撤除或切断盲巷内电器设备电源、电缆、风水管路及轨道等。
十三、打开密闭前,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由救护队打开密闭,进入盲巷内检查瓦斯,清理通道,实现正常通风。
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时,其他人员方可入内。
十四、严格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瓦斯管理。
(一)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浓度按1.5%管理。
体积大于0.5m³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2.0%时,附近20m范围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二)所有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必须备有风帐,当上隅角瓦斯积聚或超限时,立即停止工作进行处理。
(三)因上隅角空间过大,用常规挂风帐的方法无法处理积聚或超限瓦斯时,综采队要采取有效的方法进行放顶并加强充填,直至消除瓦斯积聚或超限。
(四)工作面上隅角要及时回柱、收角、缩小上隅角空间,上隅角回柱、收作不得滞后采空区切顶线。
(五)上隅角架柱时,要经瓦检员检查瓦斯,并洒水灭尘,回柱时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摩擦、撞击火花。
(六)上隅角由生产单位悬挂便携式瓦斯报警仪,连续监测瓦斯,报警浓度为1%。
(七)回柱移架时,施工单位必须注意保护好抽采管路,防止瓦斯泄漏。
十五、采煤工作面上、下隅角要进行连续充填,上隅角每两刀填充一次,下隅角每三刀填充一次;当工作面过断层或其它异常情况,上下隅角执行每刀一充填。
充填采用双抗胶丝袋装煤矸进行码放,墙体成100゜钝角,充填墙厚度不小于1m,充填墙跺要严密,充填时不得将前次充填袋挪出来使用,充填好后要共有不少于3根的防倒切顶支柱。
对上隅角不能跨落的,需剪去金属网或退锚,形成的滞后跨落空洞不超过5m。
做到瓦斯超限、局部瓦斯积聚不作业,并积极配合瓦检员现场处理瓦斯。
十六、煤机截割岩石时,要有专人跟机用高压水头向滚筒连续洒水。
机尾齿轮箱外外壳要有多通外冷却装置。
十七、井下所有地点爆破作业都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
十八、建立、健全瓦斯、二氧化碳和其它有害气体检查制度。
(一)所有的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员作业的地点都应纳入检查范围。
每月编制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由矿业公司总工程师审查、签字。
所有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工作地点瓦斯浓度检查次数每班不得少于3次。
采煤工作面(包括备采面)、煤巷掘进面、巷道贯通或瓦斯涌出异常的工作地点必须配备专职瓦检员,经常检查瓦斯。
各种硐室及可能涌出或积聚瓦斯的巷道以及停工区,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
(二)瓦检员必须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定和请示汇报制定,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
瓦斯检查做到井下记录牌、巡回检查图表、调度台帐三对口。
采掘工作面每班检查瓦斯不少于3次、硐室和停止作业工作面每班检查瓦斯不少于1次。
每次瓦斯检查的结果都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板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
检查瓦斯浓度异常或浓度超过《规程》或本文有关规定时,瓦斯检查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并撤到安全地点,然后进行处理,并向矿业公司调度室、通风调度和通维队值班人员汇报。
(三)瓦检员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回采工作面在轨道顺槽电话安设位置处,掘进工作面在供风局扇安设位置处;无空班漏检,无虚报瓦斯。
(四)采煤工作面的瓦检员要认真检查工作面进、回风、上隅角、煤壁、切顶线、老塘、链板机肚、煤机及工作面风流中等处的瓦斯。
掘进工作面要认真检查局扇进风、巷道回风、迎头、煤壁、巷道底板、巷道顶部及高冒处的瓦斯。
(五)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和掘进工作面迎头必须悬挂便携仪。
(六)严格执行瓦检班长签审瓦斯记录手册、通风部值班人员审阅瓦斯台帐的工作制度,掌握井下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七)重点瓦斯日报的填报必须及时、准确,审批程序齐全,每天送矿长、总工程师审阅。
第五章排放瓦斯管理规定一、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低于3%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低于3%时,由瓦检员向调度室汇报,在调度室确认停风区内瓦斯浓度不超过3%后,由矿业公司总值班指挥,现场班(队)长负责回风系统的停电、撤人和警戒,瓦检员负责控制风流安全排放瓦斯,现场安监员监督按要求实施。
二、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时,必须制订安全排瓦斯措施,报矿业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三、排放瓦斯措施必须由矿业公司总工程师或通风副总、机电副总亲自组织有关单位会审,由矿业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四、会审批准的措施必须由通风、机电技术人员认真向参加排放的所有人员(含警戒人)贯彻,待所有参加排放人员签字后,方可统一下井进行排放。
五、参加排放的所有人员必须听从现场负责人的统一指挥。
现场负责人由专职排放瓦斯人员或通维队干部担任,负责对排放人员进行分工,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六、通维队、安全部、调度室都必须建立排放瓦斯台帐,内容包括:排放原因、地点、时间、现场负责人和参加人员等;机电动力部要建立局扇停电台帐,内容包括:停电时间、停电原因、有无停电负责人、无计划停电的追查处理情况等。
七、排放瓦斯前,矿业公司值班人员必须在排放瓦斯专题会上贯彻强调排放瓦斯的时间、地点以及撤人的时间等有关事宜,并安排有关单位及时撤出人员。
八、排放瓦斯前,应切断瓦斯风流经过区域和被排放瓦斯风流切断安全出口的采掘工作面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电源,并撤出该区域内所有工作人员。
九、排放瓦斯前,必须提前在指定地点安设警戒,警戒要求人、牌、网齐全,且人员只准出,不准进。
十、排放瓦斯前,要保证通风系统稳定,排瓦斯局扇不许拉循环风;生产单位要保证局扇各种装置安全,且能正常运转。
十一、排放瓦斯前,要在第一回风汇合点安设一个瓦斯传感器或瓦斯便携仪,以便对排瓦斯风流进行连续监测,当瓦斯浓度达到1.5%,现场负责人要立即指令风量调控人员减少独头巷道的供风量。
十二、排放瓦斯前,现场负责人要对所有准备工作进行复查,确认全部落实后,经排放总指挥同意后方可进行排放。
十三、排放瓦斯需救护队参加时,救护队人员应首先进入排放巷道内探险,查明巷道支护、风筒、瓦斯等情况后,请示排放瓦斯总指挥同意后方可进行排放瓦斯。
十四、多条巷道均需排放瓦斯时,必须严格按排放顺序进行。
十五、排放瓦斯过程中,排放人员要调整三通,控制风量,严禁一风吹。
十六、瓦斯排放完毕后,现场负责人必须对排放地点及排瓦斯风流经过区域的瓦斯进行认真检查,只有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8%,其它地点无瓦斯积聚时,方可向矿总指挥汇报,请求恢复人工送电并撤除警戒。
十七、因无计划停电停风造成排放瓦斯的,必须按“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追查处理,追查处理结果由调度室负责上报彬长公司. 第六章瓦斯抽采管理规定一、严格各项制度管理:(一)矿业公司经理、总工程师亲自抓抽采工作,建立专职抽采队伍,全面负责指导矿井瓦斯抽采工作。
(二)工作面回采前抽采系统必须具备抽采条件,不具备抽采条件的工作面不得进行调试、生产。
(三)备采面施工顶板瓦斯抽采钻孔的钻场设计必须爬至煤层顶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