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国投电力:公司章程(2015修订
关于针对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发布通知

HR Planning System Integration and Upgrading Research ofA Suzhou Institution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发布通知2007年第18号《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新(扩)建机组投入商业化运营准备工作管理办法》已经于2007年2月11日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经理二ΟΟ七年二月十一日规章制度控制表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新(扩)建机组投入商业化运营准备工作管理办法(试行)1 目的规范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新(扩)建机组的商业化运营准备工作,确保基建与生产平稳过渡,实现新机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2 适用范围集团公司全资、控股的火(水)力发电企业新(扩)建项目商业化运营准备工作(以下称运营准备工作)。
受委托管理的火(水)力发电企业可参照执行。
本办法中的运营准备期限是从新(扩)建机组开工或成立发电公司开始,到机组转入商业化运营为止。
3 职责3.1集团公司3.1.1安全生产与科技环保部3.1.1.1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与科技环保部是新(扩)建机组运营准备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3.1.1.2负责制定运营准备工作管理办法。
3.1.1.3负责指导、监督二级公司新(扩)建机组运营准备工作。
3.1.2工程部3.1.2.1参与制定运营准备工作管理办法。
3.1.2.2负责指导、监督二级公司新(扩)建机组建设、启动、调试等工作。
3.1.3人力资源部3.1.3.1参与制定运营准备工作管理办法。
3.1.3.2负责指导、监督二级公司新(扩)建项目生产组织机构设置、生产人员配备工作。
3.1.3.3负责对培训组织工作进行指导、协调。
3.1.4商务部3.1.4.1负责指导、监督二级公司新(扩)建项目的《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电、热产品销售、生产调度管理系统建设、燃料供应等工作。
3.1.5财务与产权管理部3.1.5.1负责对新(扩)建机组运营准备费用核定及使用进行监督指导。
2015最新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

最新公司章程修正案(2)(二)验证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三)验证年度股东大会提出新提案的股东的资格;(四)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是否合法有效;(五)应公司要求对其他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董事会也可同时聘请公证人员出席股东大会。
第五十条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下称"提议股东")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提议股东或者监事会应当保证提案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五十一条董事会在收到监事会的书面提议后应当在十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程序应符合本章程相关条款的规定。
第五十二条对于提议股东要求召开股东大会的书面提案,董事会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决定是否召开股东大会。
董事会决议应当在收到前述书面提议后十五日内反馈给提议股东并报告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五十三条董事会做出同意召开股东大会决定的,应当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案的变更应当征得提议股东的同意。
通知发出后,董事会不得再提出新的提案,未征得提议股东的同意也不得再对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进行变更或推迟。
第五十四条董事会认为提议股东的提案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当做出不同意召开股东大会的决定,并将反馈意见通知提议股东。
提议股东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放弃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自行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提议股东决定放弃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五十五条提议股东决定自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书面通知董事会,报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后,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的内容应当符合以下规定:(一)提案内容不得增加新的内容,否则提议股东应按上述程序重新向董事会提出召开股东大会的请求;(二)会议地点应当为公司所在地。
第五十六条对于提议股东决定自行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秘书应切实履行职责。
电力公司章程-

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宗旨第一条为搞活流通,进一步发展经济,促进企业财务规范,为国家创造财富,为地方财政增加税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由股东、共同出资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二条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条公司地址:。
第三章公司的经营范围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自动化成套设备,机电及高低压设备,二类机电,仪器仪表,五金化工产品的零售、批发。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贰仟肆佰万元整公司实收资本:贰仟肆佰万元整第五章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第六条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第七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六章股东权利和义务第八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3、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和监事;4、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5、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6、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7、其他权利。
第九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七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
第十一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以出资比例优先购买。
第十二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八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三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最高权利机构,行使以下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8、对公司增加或减少的注册资本作出决议;9、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10、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11、修改公司章程第十四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者召集和主持。
最新2015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标准版

最新2015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标准版最新2015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标准版股东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的,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由被委托人依法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但被委托人不得从事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否则,股东会有权拒绝其参加股东会,该股东视为对本次股东会表决事项投弃权票。
该被委托人亦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否则,该股东与被委托人向公司或其他股东共同承担侵权责任。
股东会须经全体股东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为有效。
(该条款为避免表决权占优势的大股东一人开会说了算的情况,也就是说如果有三个股东,至少有两个股东开会才能做出决议。
这体现有限公司的人和性质,同时亦加强安全保障,避免一人对公司重大事项做决定的情况。
公司根据自己的股东人数选择适用或调整比例)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股东委托他人出席的,被委托人应当签名并附授权委托书。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或如下比例:即各股东的实际表决权)(表决权可以与出资比例不一致)对于本章程第7条所列公司重大事项,须经代表全体股东三分之二(可以高于三分之二,视公司实际情况而定)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反对的股东人数大于同意的股东人数的,可以启动股东会纠错机制。
(纠错机制的几个前提:1、人非圣贤,孰能无过;2、重视反对意见;3、出资越多的人所负的责任越大。
4、安全和效率之间,倾向效率,但以程序保障安全。
所以,建议程序为:充分发表不同意见,完整记录,寻找外部专家,设定期限,最终仍尊重表决权。
纠错机制不改变原有议事规则)股东会会议作出除前款以外事项的决议,须经代表全体股东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非经股东会决议通过,不得从事与公司业务相竞争的业务。
否则,视为该股东放弃表决权和公司经营参与权,只享有其股权对应的财产权利,其指派执行董事或监事由股东会更换,其股权对应的表决权由其他股东按本章程规定的表决权比例享有。
(本条款与股东除名条款配合选用。
商务部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规定(2015年修正)

商务部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规定(2015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务部•【公布日期】2015.10.28•【文号】商务部令2015年第2号•【施行日期】2004.12.17•【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引进外资正文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规定(2015修正)(2004年11月17日商务部令二○○四年第22号公布根据2015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5年第2号《商务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修正)第一条为了促进外国投资者来华投资,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允许外国投资者根据中国有关外国投资的法律、法规及本规定,在中国设立投资性公司。
第二条本规定中投资性公司系指外国投资者在中国以独资或与中国投资者合资的形式设立的从事直接投资的公司。
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申请设立投资性公司应符合下列条件:(一)1、外国投资者资信良好,拥有举办投资性公司所必需的经济实力,申请前一年该投资者的资产总额不低于四亿美元,且该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已设立了外商投资企业,其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超过一千万美元,或者;2、外国投资者资信良好,拥有举办投资性公司所必需的经济实力,该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已设立了十个以上外商投资企业,其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超过三千万美元;(二)以合资方式设立投资性公司的,中国投资者应为资信良好,拥有举办投资性公司所必需的经济实力,申请前一年该投资者的资产总额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申请设立投资性公司的外国投资者应为一家外国的公司、企业或经济组织,若外国投资者为两个以上的,其中应至少有一名占大股权的外国投资者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第四条符合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条件的外国投资者可以其全资拥有的子公司的名义投资设立投资性公司。
第五条申请设立投资性公司的外国投资者符合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条件的,该外国投资者须向审批机关出具保证函,保证其所设立的投资性公司在中国境内投资时注册资本的缴付和属于该外国投资者或关联公司的技术转让。
投资有限公司章程(PPP项目公司,SPV公司)

投资有限公司章程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1)第三章经营范围和期限 (2)第四章注册资本及股东出资 (2)第五章股东和股东会 (2)第六章董事会 (5)第七章监事 (8)第八章经营管理机构 (10)第九章利润分配 (12)第十章税务、财务、审计 (13)第十一章终止、解散和清算 (13)第十二章股权转让 (16)第十三章章程的修改 (17)第十四章保险及保密 (17)第十五章争议解决 (17)第十六章附则 (1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国办发(2015)42号文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各方股东协商同意,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投资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公司,在***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四条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投资有限公司承担责任,*****投资有限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本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五条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投资有限公司的组织与行为、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对*****投资有限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六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经营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等。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七条本公司全称:*****投资有限公司。
第八条*****投资有限公司住所:。
1第三章经营范围和期限第九条*****投资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的设计、投资、建设、运营及移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国投电力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doc

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结构图及职责一、国投电力组织结构(其中董事会下属委员会将逐步建立)如下图所示:二、公司日常管理部门主要职能及岗位1、综合部。
负责公司会议组织、文秘管理、公司对外接待与法律事务、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以及其他行政后勤工作。
2、证券部。
负责公司资本经营及对外公关联络、信息披露、证券管理等方面工作。
3、财会部。
负责公司会计、财务管理、成本核算及控制、资金预算等工作。
4、经营部。
负责公司战略研究与市场分析、投资机会选择、投资项目管理工作。
美文欣赏1、走过春的田野,趟过夏的激流,来到秋天就是安静祥和的世界。
秋天,虽没有玫瑰的芳香,却有秋菊的淡雅,没有繁花似锦,却有硕果累累。
秋天,没有夏日的激情,却有浪漫的温情,没有春的奔放,却有收获的喜悦。
清风落叶舞秋韵,枝头硕果醉秋容。
秋天是甘美的酒,秋天是壮丽的诗,秋天是动人的歌。
2、人的一生就是一个储蓄的过程,在奋斗的时候储存了希望;在耕耘的时候储存了一粒种子;在旅行的时候储存了风景;在微笑的时候储存了快乐。
聪明的人善于储蓄,在漫长而短暂的人生旅途中,学会储蓄每一个闪光的瞬间,然后用它们酿成一杯美好的回忆,在四季的变幻与交替之间,散发浓香,珍藏一生!3、春天来了,我要把心灵放回萦绕柔肠的远方。
让心灵长出北归大雁的翅膀,乘着吹动彩云的熏风,捧着湿润江南的霡霂,唱着荡漾晨舟的渔歌,沾着充盈夜窗的芬芳,回到久别的家乡。
我翻开解冻的泥土,挖出埋藏在这里的梦,让她沐浴灿烂的阳光,期待她慢慢长出枝蔓,结下向往已久的真爱的果实。
4、好好享受生活吧,每个人都是幸福的。
人生山一程,水一程,轻握一份懂得,将牵挂折叠,将幸福尽收,带着明媚,温暖前行,只要心是温润的,再遥远的路也会走的安然,回眸处,愿阳光时时明媚,愿生活处处晴好。
5、漂然月色,时光随风远逝,悄然又到雨季,花,依旧美;心,依旧静。
月的柔情,夜懂;心的清澈,雨懂;你的深情,我懂。
人生没有绝美,曾经习惯漂浮的你我,曾几何时,向往一种平实的安定,风雨共度,淡然在心,凡尘远路,彼此守护着心的旅程。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工作规则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工作规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逐步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化企业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章程》,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及集团公司所属单位。
第三条集团公司员工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转变观念,改进工作方法,适应集团公司工作的需要;要忠于职守,勤奋工作,讲究效率,开拓进取;要转变作风,廉洁自律,树立良好形象。
第四条集团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要依照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行使职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做好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工作;要注重协调,密切配合,切实贯彻好集团公司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要精简会议、公文和事务性活动,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
第二章公司领导及有关负责人职责第五条集团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是集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领导集团公司全面工作,行使集团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
第六条总经理召集和主持集团公司总经理会议、司务会议、集团公司系统工作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
集团公司的重大事项必须经总经理、总经理会议决定。
第七条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按分工负责分管工作,对总经理负责。
受总经理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者专项任务,并可代表集团公司进行社会公务、商务和外事活动。
第八条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具体工作分工,经总经理会议讨论,由总经理决定,并以公司文件下发。
第九条总会计师、总经济师、总工程师(以下简称“总师”)在其职责范围内协助总经理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工作及副总经理按分管工作委托的事项。
经总经理授权,可代表集团公司进行社会公务、商务和外事活动。
第十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工作,对分管本部门工作的副总经理负责,并直接接受、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工作,接受、完成其他副总经理委托的工作,协助、配合“总师”完成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