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

令停止施工。
•
规范不仅对施工单位在质量行为上做了规定,同时对
施工作业人员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了屋面防水施工前
应进行图纸会审如变更图纸的应经原审图机构重新审核批
准。要求施工单位应编制屋面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应经
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审查确认后执行,要求建立健全完善
施工质量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质量检
•
六、屋面工程施工时各道工序应通过“三检”
(自检、互检、专职人员)后填报检验单报监理
单位检验。
• 3.0.12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后,应进行 观感质量检查和雨后观察或淋水、蓄
水试验,不得有渗漏和积水现象。
• 1、平屋顶应做不小于24小时蓄水检验。
• 2、坡屋面应做不少于2小时淋水检验。
• 3、屋面工程不论非上人屋面、还是上人屋面,其 表面应具有一定强度,既满足防水功能要求又能 承受一定的荷载(观景活动、绿化种植、停车、 停机等)
• 在《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版已取 消了年限问题,因为这个年限是没有科学依据的, 我国南北差异很大,同样的材料和防水构造可能 实际使用年限差距很大。
• 根据建筑物性质、重要程度、使用功能、设计设 防等级划分为两级: 修订前
• 一级 25年
二级 15年
三级 10年
四级 5年
• 材料性能、设计等级、施工质量是防水关键。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7-2012
李同浩
2012-10-01实施 • 建筑工程质量即包
括设计质量、又包 括施工质量,在一 定程度上,工程施 工是形成工程实体 质量的决定性环 节。。屋面工程施 工应遵循“材料是 基础.设计是前提. 施工是关键.管理 是保证”的综合治 理原则。
屋面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屋面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主要依据《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2012)进行。
在屋面施工过程中,质量验收应符合以下标准:
1. 材料质量:屋面防水材料、保温材料、瓦片、龙骨等建筑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具有合格证书和检测报告。
2. 施工工艺:屋面施工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进行,确保施工工艺符合规范要求。
3. 防水性能:屋面防水层应具有足够的防水能力,防止雨水渗漏。
验收时,应进行现场试验,如泼水试验、蓄水试验等,以验证防水效果。
4. 结构安全:屋面结构应满足设计承载能力要求,施工过程中应进行结构验收,确保结构安全。
5. 垂直度和平整度:屋面应保持垂直度和平整度,排水坡度符合设计要求。
验收时,可使用水平仪、垂球等工具进行检测。
6. 节点处理:屋面节点(如屋面与墙体、屋面与突出物等连接处)施工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确保连接牢固、密封可靠。
7. 施工记录: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施工记录,包括施工日志、质量检查记录、材料验收记录等,以便于质量追溯和验收。
8. 质量保修:屋面工程竣工后,应向建设单位提供质量保修书,确保在保修期内屋面防水等设施正常运行。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

一一、、强强制制性条性文条文
1、基本规定:3.0.6 防水、保温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
料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产品质量应由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 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2、基本规定:3.0.12
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后,应进行观感质量检查和雨后观察或 淋水、蓄水试验,不得有渗漏和积水现象
3、第3章 基本规定:强调了:①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 质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②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采 用应符合有关规定;③对进场的防水和保温材料质量验收 的规定;④各子分部和分项工程的划分以及各分项工程检 验批划分的规定,按屋面的使用功能和构造层次划分各子 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 4、第4章 基层与保护工程:适用于对与屋面防水层及保温 层相关的找平层、找坡层、隔气层、隔离层和保护层等分 项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
8、第8章 细部构造工程:适用于檐口、檐沟和天沟、 女儿墙和山墙等细部构造的施工质量验收。 9、第9章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强调了:①施工质量验 收的程序和组织;②检验批及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 质量验收的合格判定;③工程验收文件和记录;④隐蔽 工程验收;⑤观感质量检查。
修订的重点内容:
1、防水等级和设防要求 执行新修订《屋面工程技术规 范》GB50345-2012有关防水等级和设防要求的规定:① I级,属重要建筑和高层建筑,设两道防水;②II级,属一 般建筑,设一道防水; 2、刚性防水层 取消了细石混凝土防水层,把细石混凝 土作为卷材、涂膜防水层上面的保护层; 3、分格缝内嵌填密封材料 由于在找平层中规定设分格 缝,故规定在分格缝内不必再嵌填密封材料,但在分格缝 处防水层应采用点粘卷材空铺。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在进行基层质量验收时,首先需要检查基层是否牢固,可以通过敲击、拉拔等方 式进行检查。其次,需要检查基层表面是否平整,是否存在裂缝、起皮、渗漏等 现象。如果发现这些问题,需要及时进行处理,以保证后续施工的质量。
防水层质量验收
总结词
防水层质量验收是屋面工程质量验收的重要环节,需要检查防水层是否连续、完整、无气泡、无漏水 等。
07
CATALOGUE
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
常见问题
问题2
防水层存在渗漏现 象。
问题4
防水材料与基层粘 结不牢固。
问题1
屋面防水材料不符 合设计要求。
问题3
屋面防水层厚度不 均匀。
问题5
防水材料老化或被 破坏。
解决方案
解决方案1
解决方案2
解决方案3
解决方案4
解决方案5
严格把控防水材料的质 量,确保其符合设计要 求。对于不合格的材料 ,应进行更换或处理。
保温材料应具有质量证明文件 和产品合格证书。
结构材料
01 结构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 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02 结构材料进场后,应按要求抽样复验,并提出试 验报告。
03 结构材料应具有质量证明文件和产品合格证书。
03
CATALOGUE
施工过程质量验收
基层质量验收
总结词
基层质量验收是屋面工程质量验收的第一步,需要检查基层是否牢固、平整、无 裂缝、无渗漏等。
对保温保护层进行验收,要求 保护层牢固、平整、无裂缝等
现象。
其他分项工程质量验收
结构工程质量验收
对屋面结构进行验收,要求结构牢固、无裂缝、无变 形等现象。
排水系统质量验收
对屋面排水系统进行验收,要求排水畅通、无积水现 象。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

• (7)伸出屋面管道周围的找平层应抹出高度不小于30mm的排水坡。 (8)屋面出入口的泛水高度不应小于250mm。 (9)设施基座与结构层相连时,防水层应包裹设施基座的上部,并 应在地脚螺栓周围做密封处理。 (10)设施基座直接放置在防水层上时,设施基座下部应增设附加层, 必要时应在其上浇筑细石砼,其厚度不应小于50mm。 (11)需经常维护的设施基座周围和屋面出入口至设施之间的人行道, 应铺设块体材料或细石砼保护层。
•
2.屋面工程各分项工程宜按屋面面积每500㎡--1000㎡划分为一
个检验批,不足500㎡应按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的抽检数量应符
合规范要求。
(1)基层与保护工程:屋面面积每100㎡抽查一处,每处10㎡且
不得少于3处。
(2)保温与隔热:屋面面积每100㎡抽查一处,每处10㎡且不得
少于3处。
(3)防水与密封:屋面面积每100㎡抽查一处,每处10㎡且不得
80mm,瓦头伸入檐沟,天沟内的长度宜为50—20mm,金属檐沟,天沟
伸入瓦内的宽度不应小于150mm,瓦头挑出檐口的长度宜为50-70mm,
突出屋面结构的侧面瓦伸入泛水的宽度不应小于50mm。
• 10.细部构造工程:严格按细部作法图纸或图集要求进行施工。 (1)细部构造所使用卷材,涂料和密封材料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两种材料之间应具有相容性。 (2)卷材收头应在凹槽内用金属压条钉压固定,并应用密封材料封 严,涂膜收头应用防水涂料多遍涂刷。 (3)檐口端部下端应做成鹰嘴和滴水槽。 (4)檐口防水层应由沟底翻上至外侧顶部,卷材收头应用金属压条 钉压固定,并应用密封材料封严。 (5)女儿墙和山墙的压顶向内排水坡度不应小于5%,压顶内侧下端 应做成鹰嘴或滴水槽。 (6)水落口的上口应设在屋面和沟底的最低处,水落口周围500mm范 围内坡度不应小于5%,防水层及附加层伸入水落口杯内不应小于50mm 并应粘结牢固。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DOC 65页)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目录0、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0、前言-----------------------------------------------------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卷材防水屋面工程------------------------------------------4.1 屋面找平层-------------------------------------------4.2 屋面保温层-------------------------------------------4.3 卷材防水层-------------------------------------------5、涂膜防水屋面工程------------------------------------------5.1 屋面找平层-------------------------------------------5.2 屋面保温层-------------------------------------------5.3 涂膜防水层-------------------------------------------6、刚性防水屋面工程------------------------------------------6.1 细石混凝土防水层-------------------------------------6.2 密封材料嵌缝-----------------------------------------7、瓦屋面工程------------------------------------------------7.1 平瓦屋面---------------------------------------------7.2 油毡瓦屋面-------------------------------------------7.3 金属板材屋面-----------------------------------------8、隔热屋面工程----------------------------------------------8.1 架空屋面-----------------------------------------8.2 蓄水屋面---------------------------------------------8.3 种植屋面---------------------------------------------9、细部构造--------------------------------------------------10、分部工程验收---------------------------------------------11、附录A屋面工程防水和保温材料的质量指标-------------------12、附录B现行建筑防水工程材料标准和现场抽样复验-------------13、本规范用词说明-------------------------------------------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建标[2001]87号)的要求山西省建设厅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了《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2002) .doc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2002主编部门:山西省建设厅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2年6月1日2002 北京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建标[2002]77号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至二○○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1]87号)的要求,山西省建设厅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了《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我部组织有关部门对该规范进行了审查,现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207-2002,自2002年6月1日起施行。
其中,3.0.6、4.1.8、4.2.9、4.3.16、5.3.10、6.1.8、6.2.7、7.1.5、7.3.6、8.1.4、9.0.11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屋面工程建设规范》GB 50207-94于2002年10月1日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山西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2年4月15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至二○○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1]87 号)的要求,由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 50207-94 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 301-88 修订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建筑屋面工程材料、施工的经验,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方针,进行全面修改,先后参加部规范研究会、协调会议,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作了反复论证,最后召开审查会议定稿上报。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必经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 求。产品质量应由经过省级以上建立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 量、技术监视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展检测。
2.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后,应进展观感质量检查和雨后观察或淋水、 蓄水实验,不得有渗漏和积水现象。 • 3.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表现密度或干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 、燃烧性能,必经符合设计要求。
二、常用标准知识,一般规定: 1.屋面工程各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划分:
分部工程 子分部工程 基层与保护 保温与隔热
屋面工程 防水与密封 瓦面与板面 细部构造
分项工程 找坡层,找平层,隔汽层,隔离层,保护层
板状材料保温,纤维材料保温,喷涂硬泡聚氨酯 保温,现浇泡沫砼保温,种植隔垫层,架空隔热 层,蓄水隔垫层 卷材防水,涂膜防水,复合防水,接缝密封防水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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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批准?屋面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为国家标准,自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其 中4条强制性条文,必经严格执行,原标准GB50207-2002同时废止。
浇结瓦和砼瓦,沥青瓦,金属板,玻璃采光顶等 铺装
檐口,檐沟和天沟,女儿墙和山墙,水落口变形 缝,伸出屋面管道,屋面出入口,反梁过水孔, 设施基座,屋脊,屋顶窗
• 2.屋面工程各分项工程宜按屋面面积每500㎡--1000㎡划分为一个 检验批,缺乏500㎡应按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的抽检数量应符合 标准要求。 〔1〕基层与保护工程:屋面面积每100㎡抽查一处,每处10㎡且 不得少于3处。 〔2〕保温与隔热:屋面面积每100㎡抽查一处,每处10㎡且不得 少于3处。 〔3〕防水与密封:屋面面积每100㎡抽查一处,每处10㎡且不得 少于3处。接缝密封防水按每50m抽查一处,每处5m且不得少于3处。 〔4〕瓦面与板面:屋面面积每100㎡抽查一处,每处10㎡且不得 少于3处。 〔5〕细部构造:细部构造各分项工程每个检验批应全数进展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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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内容简介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共有13条强制性条文,以下是每个条文的简介:1.基本规定:屋面工程应根据建筑物的性质、重要程度、使用功能要求,按不同屋面防水等级进行设防。
屋面防水等级和设防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2.施工单位资质证书:施工单位应取得建筑防水和保温工程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3.施工质量检验制度: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4.施工前会审和施工方案:屋面工程施工前应通过图纸会审,施工单位应掌握施工图中的细部构造及有关技术要求。
施工单位应编制屋面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应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审查确认后执行。
5.新技术采用:对屋面工程采用的新技术,应按有关规定经过科技成果鉴定、评估或新产品、新技术鉴定。
施工单位应对新的或首次采用的新技术进行工艺评价,并应制定相应技术质量标准。
6.材料质量:屋面工程所用的防水、保温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必须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产品质量应由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7.材料进场验收:防水、保温材料进场验收应符合规定,包括对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检查、对材料的品种、规格、包装、外观和尺寸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形成相应验收记录。
材料进场检验应执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并应提出进场检验报告;进场检验报告的全部项目指标均达到技术标准规定应为合格,不合格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8.施工过程中的保护措施:当进行下道工序或相邻工程施工时,应对屋面已完成的部分采取保护措施。
伸出屋面的管道、设备或预埋件等,应在保温层和防水层施工前安设完毕。
屋面保温层和防水层完工后,不得进行凿孔、打洞或重物冲击等有损屋面的作业。
9.观感质量检查和试验: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后,应进行观感质量检查和雨后观察或淋水、蓄水试验,不得有渗漏和积水现象。
10.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划分:屋面工程各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划分,应符合表格中的要求。
以上是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基本内容,施工单位在进行屋面工程施工时,应按照这些规定进行操作,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检查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进场检验报告。
7.3.7沥青瓦屋面不得有渗漏现象。
检验方法:雨后观察或淋水试验。
7.3.8沥青瓦应铺设牢固,不得有空鼓和脱落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或手板检查。
一般项目7.3.9挂瓦条应分档均匀,铺钉应平整、牢固;瓦面应平整,行列应整齐,搭接应紧密,檐口应平直。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7.3.10脊瓦应搭盖正确,间距应均匀,封固应严密;正脊和斜脊应顺直,应无起伏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7.3.11泛水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顺直整齐、结合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7.3.12沥青瓦铺装的有关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6.4.4 防水层所用材料及其配套材料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验收时,需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进场检验报告。
6.4.5 防水层不得出现渗漏和积水现象。
验收方法包括雨后观察或淋水、蓄水试验。
6.4.6 防水层在天沟、檐沟、檐口、水落口、泛水、变形缝和伸出屋面管道的防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验收时,需进行观察检查。
一般项目:6.4.7 卷材与涂膜应粘结牢固,不得出现空鼓和分层现象。
验收时,需进行观察检查。
6.4.8 防水层的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验收时,需进行观察检查。
接缝密封防水检验批质量控制要求:主控项目:6.5.4 密封材料及其配套材料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验收时,需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进场检验报告。
6.5.5 密封材料嵌填应密实、连续、饱满,粘结牢固,不得有气泡、开裂、脱落等缺陷。
验收时,需进行观察检查。
一般项目:6.5.6 密封防水部位的基层应符合规定。
验收时,需进行观察检查。
6.5.7 接缝宽度的密封材料的嵌填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接缝宽度的允许偏差为±。
验收时,需进行尺量检查。
6.5.8 嵌填的密封材料表面应平滑,缝边应顺直,应无明显不平和周边污染现象。
验收时,需进行观察检查。
五、瓦屋面与板面工程:烧结瓦和混凝土瓦铺装检验批质量控制要求:主控项目:7.2.5 瓦材及防水垫层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验收时,需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进场检验报告。
7.2.6 烧结瓦、混凝土瓦屋面不得有渗漏现象。
验收方法包括雨后观察或淋水试验。
7.2.7 瓦片必须铺置牢固。
在大风及地震设防地区或屋面坡度大于时,应按设计要求采取固定加强措施。
验收时,需进行观察或手板检查。
一般项目:7.2.8 挂瓦条应分档均匀,铺钉应平整、牢固;瓦面应平整,行列应整齐,搭接应紧密,檐口应平直。
验收时,需进行观察检查。
7.2.9 脊瓦应搭盖正确,间距应均匀,封固应严密;正脊和斜脊应顺直,应无起伏现象。
验收时,需进行观察检查。
7.2.10 泛水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顺直整齐、结合严密。
验收时,需进行观察检查。
7.2.11 烧结瓦和混凝土瓦铺装的有关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验收时,需进行尺量检查。
沥青瓦铺装检验批质量控制要求:主控项目:7.3.6 沥青瓦及防水垫层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验收时,需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进场检验报告。
7.3.7 沥青瓦屋面不得有渗漏现象。
验收方法包括雨后观察或淋水试验。
7.3.8 沥青瓦应铺设牢固,不得有空鼓和脱落现象。
验收时,需进行观察或手板检查。
一般项目:7.3.9 挂瓦条应分档均匀,铺钉应平整、牢固;瓦面应平整,行列应整齐,搭接应紧密,檐口应平直。
验收时,需进行观察检查。
7.3.10 脊瓦应搭盖正确,间距应均匀,封固应严密;正脊和斜脊应顺直,应无起伏现象。
验收时,需进行观察检查。
7.3.11 泛水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顺直整齐、结合严密。
验收时,需进行观察检查。
7.3.12 沥青瓦铺装的有关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验收时,需进行尺量检查。
7.3.7 沥青瓦屋面不能有渗漏现象,检验方法可以通过雨后观察或淋水试验来进行。
7.3.8 沥青瓦的铺设应该正确搭接,瓦片外漏部分不得超过切口长度,检验方法可以通过观察检查来进行。
7.3.9 沥青瓦所用的固定钉应该垂直钉入持钉层,顶帽不得外露,检验方法可以通过观察检查来进行。
7.3.10 沥青瓦应该与基层粘钉牢固,瓦面应该平整,檐口应该平直,检验方法可以通过观察检查来进行。
7.3.11 泛水做法应该符合设计要求,并且应该顺直整齐、结合紧密,检验方法可以通过观察检查来进行。
7.3.12 沥青瓦铺装的有关尺寸应该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可以通过尺量检查来进行。
在金属板铺装方面,需要注意以下质量控制要求:7.4.4 金属板固定支架或支座位置应该准确,安装应该牢固。
7.4.5 金属板屋面铺装的有关尺寸应该符合规定,例如金属板烟楼挑出墙面的长度不应小于200mm,金属板伸入檐沟、天沟内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等等,检验方法可以通过观察检查来进行。
7.4.6 金属板材及其辅助材料的质量应该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可以通过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进场检验报告来进行。
7.4.7 金属板屋面不能有渗漏现象,检验方法可以通过雨后观察或淋水试验来进行。
7.4.8 金属板铺装应该平整、顺滑,排水坡度应该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可以通过坡度尺检查来进行。
7.4.9 压型金属板的咬口锁边链接应该严密、连续、平整,不得扭曲和裂口,检验方法可以通过观察检查来进行。
7.4.10 压型金属板的紧固件连接应该采用带防水垫圈的自攻螺钉,固定点应该设在波峰上,所有自攻螺钉外露的部位均应密封处理,检验方法可以通过观察检查来进行。
7.4.11 金属面绝热夹芯板的纵向和横向搭接应该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可以通过观察检查来进行。
7.4.12 金属板的屋脊、檐口、泛水直线段应该顺直,曲线段应该顺畅,检验方法可以通过观察检查来进行。
7.4.13 金属板铺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该符合表格中的规定,检验方法可以通过拉线和尺量检查来进行。
采光顶玻璃铺装的质量控制要求如下:主控项目:采光顶玻璃及其配套材料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为检查出厂合格证和质量检验报告。
玻璃采光顶不得有渗漏现象,检验方法为雨后观察或淋水试验。
硅酮耐候密封胶的打注应密实、连续、饱满,粘结应牢固,不得有气泡、开裂、脱落等缺陷,检验方法为观察检查。
一般项目:玻璃采光顶铺装应平整、顺直,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为观察和坡度尺检查。
玻璃采光顶的冷凝水收集和排除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为观察检查。
明框玻璃采光顶的外露金属框或压条应横平竖直,压条安装应牢固,隐框玻璃采光顶的玻璃分格拼缝应横平竖直,均匀一致,检验方法为观察和手扳检查。
点支承玻璃采光顶的支承装置应安装牢固,配合应严密,支承装置不得与玻璃直接接触,检验方法为观察检查。
采光顶玻璃的密封胶缝应横平竖直,深浅应一致,宽窄应均匀,应光滑顺直,检验方法为观察检查。
明框玻璃采光顶铺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5.13的规定。
隐框玻璃采光顶铺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5.14的规定。
7.5.15点支承玻璃采光顶铺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格要求。
以下是各项检验项目及其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1.通长接缝水平度(纵向或横向):接缝长度≤ 1m:允许偏差为±2mm,使用直尺和塞尺进行检查;接缝长度。
1m:允许偏差为±3mm,使用水准仪进行检查。
2.相邻板块的平面高低差:允许偏差为19/20,使用查板法进行检查。
3.相邻板块的接缝直线度:接缝长度≤ 1m:允许偏差为±2mm,使用拉线和尽量检查进行检查;接缝长度。
1m:允许偏差为±3mm,使用经纬仪进行检查。
4.通长接缝直线度(纵向或横向):接缝长度≤ 1m:允许偏差为±2mm,使用拉线和尽量检查进行检查;接缝长度。
1m:允许偏差为±3mm,使用经纬仪进行检查。
5.玻璃间接缝宽度(与设计尺寸比):允许偏差为±10%,使用尺量检查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