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学和休复学办理流程及操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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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学、休复学办理程序

转学、休复学办理程序

转学、休复学办理程序
一、转学
⏹分为省内转学和跨省转学。

⏹程序均为:转入校发起→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核办→转出方核
办。

⏹省内转学需要纸质材料审核和学籍系统审核同步进行。

纸质审核材料包括:1、安徽省学生转学申请表;2、家长转学申请;3、户口簿复印件;4、其他证明转学原因的材料,如房产证、购房合同、租房证明、务工证明、营业执照……等。

(注:以上材料由县区及学校审核原件后准备复印件上报审核)。

⏹跨省转学实施学籍系统审核,学生家长先要写出转学申请作为审
批依据(外省转入,还须提供户口簿、学生学籍信息)。

⏹学生不得随意转学,转学一般应在学期初办理,其中市区内转学
应严格控制在开学一个月之内办理。

毕业班学生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准转学。

⏹本镇内小学之间转学,填写《马城镇辖区内小学学籍变更申请
表》,报中心校。

二、休复学
⏹休学需要提交家长休学申请、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医务科盖
章并明确建议休息时间)、收费票据、住院记录等基本材料。

⏹休学需由学校在校内进行一周的公示
⏹毕业班年级原则不休学。

⏹休学期限为一年,满一年方可复学,学生家长提交复学申请。

xx小学转学复学休学办事流程

xx小学转学复学休学办事流程

xx小学转学复学休学办事流程
休学
1、申请条件:
在校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休学的。

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年,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应持医院证明,续办休学手续。

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办理休学手续,确需休学的,应持区(市)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原始病历,经学校校长、教导主任和班主任签字后,到教育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2、申请流程:
由学生家长持区、市(含区、市)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原始病历,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查同意,填写《青岛市普通中学学生休学(复学)备案表》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予休学。

3、所需提报材料:区、市(含区、市)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原始病历
4、联系方式:各校自填
复学
1、申请条件:学生休学期满,须按期复学。

2、申请流程:复学时,首先向学校提交复学申请和原休学证明信及医院建议复学证明,填写《青岛市普通中学学。

学生休学、复学手续办理流程

学生休学、复学手续办理流程

学生休学、复学手续办理流程
休学流程公示
一、提出申请
学生因伤病和《安徽省学籍管理规定》内规定的其他相关原因,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班主任提出休学申请,并咨询需准备的相关材料。

二、上交材料
班主任陪同家长带书面休学申请表和休学所需的相关材料到教导处办理。

三、领导审核
学校领导审核材料后签字盖章,上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核准。

四、最后答复
自收到休学申请之日起,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答复。

休学所需材料
1、休学书面申请。

2、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医疗证明、住院或出院材料、发票或其他有效材料。

3、学生因到国(境)外就读需要办理休学手续的,须提供出国护照、港澳台通行证、签证等有关材料。

复学流程公示
一、提出申请
学生休学期满要求复学的,须在休学期满前15天内,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学校教务处办公室申请办理复学手续。

二、审核材料
教导处负责审核复学相关材料,学生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报告或康复证明等有效材料,作为复学申请的附件保存备查。

审核结束后复学学生移交对应年级的年管会安排。

三、安排复学
符合复学条件的学生由教导处出具相关证明,对应的年级组安排到班级,并通知班主任接收。

复学所需材料
1、复学书面申请。

2、因伤病休学的,须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报告或其他有效材料,作为复学申请的附件保存备查。

中小学生转学、休学复学办理程序及有关要求

中小学生转学、休学复学办理程序及有关要求

中小学生转学、休学复学办理程序及有关要求中小学生转学、休学复学办理流程及有关要求一、转学㈠学生因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理由确需转学的,按照下列流程办理:流程一:学生家长到学生现就读学校提出转学要求,学校根据家长要求出具《转学联系函》(可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并盖学校公章。

流程二:学生家长凭《转学联系函》向转入地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转学申请。

流程三:转入地学校审核同意接收后,向学生家长出具《转学联系回函》并盖公章。

流程四:学生家长凭《转学联系回函》到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

(公办中学到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育科审批,公办小学及民办学校到街道教育办审批)流程五:学生家长凭《转学联系回函》到学生原就读学校办理转出手续。

转出学校凭《转学联系回函》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办理转出,出具《转学证书》盖学校公章并移交学生《学籍表》等学籍档案。

流程六:学生家长将《转学证书》及学生的学籍档案交到转入学校,由转入学校为其办理转入手续。

㈡有关要求:⑴转学手续一般就在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毕业年级第二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⑵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延期为学生办理转学手续。

⑶转入、转出学校在新学期开学后15天内将转入转出学生名册报教育主管部门网上审核。

二、休学复学学生休学申请表说明:1、医院证明粘贴在此申请表的背面。

2、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学校存入学生学籍档案,一份送教育主管部门备存。

学生复学申请表说明:1、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及休学证书粘贴在此申请表的背面。

2、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学校存入学生学籍档案,一份送教育主管部门备存。

5。

学生转学、休学、复学办理流程

学生转学、休学、复学办理流程

学生转学、休学、复学办理流程一、转学办理流程1. 办理前准备首先,学生需要准备以下材料:•转学申请书:包括学生个人基本信息、转学原因、申请时间等内容;•原学校离校手续:请提前与原学校的学籍办公室联系,了解离校手续所需要的材料;•新学校入学条件:请提前与新学校联系,了解转学所需要的申请条件和材料。

2. 提交申请学生需要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新学校的招生办公室或学籍办公室。

一般来说,学校会设有特定的时间段,接收转学申请。

在提交申请时,学生需要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按要求递交申请费。

3. 等待审核结果新学校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在一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学生需要耐心等待结果。

4. 办理入学手续若申请成功,新学校会通知学生办理入学手续。

学生需要前往学校的招生办公室或学籍办公室,提交相关入学材料,并缴纳学费等费用。

二、休学办理流程1. 办理前准备学生需要提前与学校的学籍办公室或请假组联系,了解休学的办理规定和流程。

此外,学生还需要准备以下材料:•休学申请书:包括休学原因、休学时间等内容;•相关证明材料:如病假证明、家庭事务证明等。

2. 提交申请学生需要将准备好的休学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学校的学籍办公室或请假组。

注意,申请时间要提前,以免耽误休学的办理流程。

3. 等待审核结果学校会对休学申请进行审核,并在一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学生需要耐心等待结果。

4. 办理休学手续若休学申请获得批准,学生需要根据学校的规定,办理相关的休学手续。

通常包括退缴学费、宿舍退房、图书馆借阅归还等。

三、复学办理流程1. 确定复学时间学生需要提前与学校联系,确定复学时间,并了解复学的相关要求和流程。

2. 提交申请在复学时间前,学生需要将复学申请书提交给学校的学籍办公室。

复学申请书一般包括复学原因、复学时间等。

同时,学生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病假证明、请假证明等。

3. 完成相关手续学校会对复学申请进行审核,并在一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若申请获得批准,学校会通知学生办理相关的入学手续和手续费。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转学、休学、更名办理程序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转学、休学、更名办理程序

义务教育段学生转学、借读、休(复)学、更名的有关规定及办理程序一、转学学生不得随意转学。

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等因素确需转学的,由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出和转入学校同意,并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准予转学。

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

义务教育段学生本镇内不准转学。

(一)本市内转学1.转学的条件及提供的材料(1)农村学校在籍学生根据生活需要镇之间可以转学。

(2)农村学校在籍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向城区学校转学:①监护人因干部调动进城的(监护人调动证明、户口迁移证明或户口本);②学生本人或其父母在城区有固定住房的(房产证、户口本);③学生户口在城区,且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城区工作的(户口本、父母工作单位介绍信、工作证件);④父母在城区经商三个月以上,按规定及时缴纳有关税费,且父母双方均在城区定居生活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户口本)。

(3)城区初中、小学在籍学生因家庭住址迁移可以在城区初中、小学之间转学(户口本、房产证)。

2、办理程序办理转学时,由监护人持有关证件的原件到转入学校、镇(街道)教育办办理同意接收介绍信;再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并附转入地同意接收介绍信,学校审核后出具同意转出介绍信和学籍档案,并协助监护人填写《初中、小学学生学籍变动审查表》。

同意接收介绍信由原学校留存,集中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

同意转出介绍信、学籍档案及审查表送转入学校,由转入学校负责持审查表、转学证、学籍档案集中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二)由本市向市外转学本市内在籍学生因户口或家庭住址迁移可以向市外转学。

办理时,由监护人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并附转入地同意接收介绍信(转入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及有关的证件材料,学校审核后出具同意转出介绍信和学籍档案,由监护人持同意转出介绍信、学籍档案及有关的证件材料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转学手续。

转出学校填写《初中、小学学生学籍变动审查表》,并附转入地同意接收介绍信和有关证件材料的复印件后,集中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三)由市外向本市转学市外学生因户口、家庭住址迁移或其他原因向我市转学,由监护人持外地学校出具的转学证(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学籍档案、户口本、房产证或其他证件到我市就近联系接收学校,接收学校审核同意后,协助监护人填写《初中、小学学生学籍变动审查表》及有关学籍材料,由接收学校持审查表、有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转学证、外市学籍档案、本市学籍档案,集中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转学手续。

普通高中学生转学、休学、退学和借读的办理程序

普通高中学生转学、休学、退学和借读的办理程序

普通高中学生转学、休学、退学和借读的办理程序
一、转学
(一)转入
省外转入:需持转出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转学信、有效成绩单或学分证明;拟转入学校出具的有校长签字的接收信、两张一寸照片到XX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办理转学手续。

省内转入:需持转出地市(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转学信、省级学业水平考试的准考证(或“会考证”)、学生发展报告、拟转入学校出具的有校长签字的接收信、两张一寸照片到XX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办理转学手续。

市内转入:需持《XX市普通高中学生转入、转出审批表》、证明转学原因的相关材料、省级学业水平考试的准考证(或“会考证”)、学籍卡片、两张一寸照片到XX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办理转学手续。

学籍卡片须在手续办完后交原学校存档保管。

(二)转出
转往外省:需持拟转出学校出具的转学信、密封好的学籍档案材料、学籍卡片到XX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办理相关手续,然后持我市出具的介绍信到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办理转学手续。

省内转出:需持拟转出学校出具的转学信、密封好的档案材料、学籍卡片、省级学业水平考试的准考证(或“会考证”)到XX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办理转学手续。

市内转出:需持拟转入学校接收信向原学校提出转学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填写《XX市普通高中学生转入、转出审批表》,并到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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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办法模版(3篇)

中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办法模版(3篇)

中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的办理程序和要求,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学就读的全日制学生的转学、借读、休学、复学业务。

第三条转学、借读、休学、复学是学生及其监护人按规定享有的权益。

第四条中学要为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提供必要的服务,确保学生在转学、借读、休学、复学过程中的权益。

第二章转学第五条学生如需转学,应按照以下程序:(一)学生及其监护人向原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转学的原因和目的。

(二)原学校对学生的申请进行审核,并出具转学意见。

(三)学生及其监护人凭原学校出具的转学意见,向拟转入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四)新学校对学生的申请进行审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接收学生。

(五)如果新学校同意接收学生,学生及其监护人再向原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办理转学手续。

(六)原学校在收到学生申请后,及时办理转学手续,如实向新学校提供学生的个人资料和成绩档案。

第六条学生转学的准入条件包括:(一)学生及其监护人提出的转学申请符合国家和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二)学生在原学校无正在进行的纪律处分,学业成绩达到新学校的要求。

第七条学生转学时原学校要配合新学校的工作,加强沟通交流,做好学生信息的衔接工作。

第八条学生转学时,原学校应在接到新学校的转学申请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学籍转入手续,并将学生的个人资料和成绩档案及时转交给新学校。

第九条学生转学后,新学校应及时办理学籍手续,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学生的个人资料和成绩档案移交给学生所转入的学校。

第十条学生转学后,原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学生进行打压、报复或限制学生发展,新学校应为学生的顺利转学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第三章借读第十一条学生如需借读,应按照以下程序:(一)学生及其监护人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借读的原因和目的。

(二)所在学校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出具借读意见。

(三)学生及其监护人凭所在学校出具的借读意见,向拟借读的学校提出借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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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转学
1、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2、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允许转学,县域内高中不允许转学。

3、办理时间一般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完成。

整个转学流程应在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接到学籍异动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

4、学生或家长只需要完成转学流程前两步,确定转入学校在学籍系统发起转学申请即可,其他步骤各操作部门要求最迟在三日内尽快完成操作。

5、县域内转学不需要家长携带有关纸质证明到教育局办理;若遇到跨区县、跨省转学的情况,以各地市、各省具体规定情况而定。

第一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联系拟转入学校,获得同意接收证明。

第二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向转出学校说明转学情况,转出学校向其提供学生纸质档案。

第三步:转入学校通过“全国学籍查询”功能,确认学生准确学籍信息,并在系统内上传家长签字的“转学原因”后发起转学申请并审核。

第四步:转出学校审核。

第五步:转出、转入学校所属学籍主管教育部门核办。

三方核办无误后,由转入学校调取学生档案。

第一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联系拟转入学校,获得同意接收证明。

第二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向转出学校说明转学情况,转出学校向其提供学生纸质档案。

第三步:转入学校通过“全国学籍查询”功能,确认学生准确学籍信息,并在系统内上传家长签字的“转学原因”后发起转学申请并审核。

第四步:转入学校所属学籍主管教育部门核办
第五步:转出学校审核。

第六步:转出学校学籍主管教育部门核办。

四方核办无误后,由转入学校调取学生档案。

学籍系统操作流程图:
(三)跨省转学
(由于各省学籍管理情况存在不同,跨省转学时间、纸质办
理可随各地实际情况而定。


第一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联系拟转入学校,获得同意接收证明。

第二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向转出学校说明转学情况,转出学校向其提供学生纸质档案。

第三步:转入学校通过“全国学籍查询”功能,确认学生准确学籍信息,并在系统内上传家长签字的“转学原因”后发起【跨省转学审核】申请并审核。

第四步:转入学校所属学籍主管教育部门核办。

第五步:转出学校审核,查看学生的信息是否正确,如果不同意,则在审核意见项中选择“不同意”,并填写驳回意见,则转学失败;如果同意,则在审核意见项中选择“同意”,并填写审核意见。

第六步:转出学校学籍主管教育部门核办。

第七步:转入学校操作【跨省转学调档】。

休复学
办理材料:学生休(复)学书面申请、两份《陕西省中小学休学复学申请表》、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医院病历、缴费票据等资料。

1、学生休学期限为一年,期间不能办理转学。

2、学生休学期间,学校保留学籍,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者,监护人提出申请,可继续休学,连续休学一般不得超过两年。

3、休学申请发出后,必须在十个工作日之内到县教育局办理纸质资料审核,逾期将审核不通过;
4、学生要及时办理复学。

办理复学需到县局办理纸质手续,学校在系统内操作复学申请并审核后,教育局会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审核。

不能及时办理复学的将影响学生后续学籍信息的记录。

休学:第一步:学生因病三个月以上不能坚持学习者,凭县级(含县级,下同)以上医疗单位诊断证明、医院病历、缴费票据等资料,或其它特殊情况超过三个月不能坚持学习者,由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

第二步:经学校同意,学校在学籍系统内操作“休学”并向学生开据《陕西省中小学休学复学申请表》,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三步:教育局审核“申报材料”,同意后在系统内审核。

复学:第一步:学生休学期满要求复学,应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向学校提供已经办理过休学的《陕西省中小学休学复学申请表》。

第二步:经学校审查核准,在学籍系统内操作“复学”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三步:教育局审核“申报材料”,同意后在系统内审核。

陕西省中小学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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