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学、转学、复学制度
学校休学复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休学复学管理工作,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专科生、研究生。
第三条休学是指学生因身体原因、家庭原因、特殊原因等,暂时停止学业,并经学校批准的一种特殊学籍状态。
复学是指休学期满后,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恢复学业。
第二章休学第四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可申请休学:(一)因病经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须停课治疗、休养达该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及以上者;(二)一学期请病(事)假累计缺课达到该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及以上者;(三)因家庭原因、特殊原因等,本人申请或学校认为应当休学者。
第五条申请休学的学生,需向学校提交以下材料:(一)休学申请书;(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三)学校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第六条学校对学生休学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学生可办理休学手续。
第七条学生休学期一般为一学年。
休学期间,学生不享受学校提供的奖学金、助学金等各项待遇。
第三章复学第八条休学期满后,学生可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
复学申请需在休学期满前一个月提出。
第九条申请复学的学生,需向学校提交以下材料:(一)复学申请书;(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单位出具的健康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三)学校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第十条学校对学生复学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学生可办理复学手续。
第十一条学生复学后,由学校编入适当班级就学。
复学后,学生需按照学校规定补齐休学期间的课程。
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学校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五章网上办理第十四条学生休学、复学申请可通过学校官方网站或学籍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办理。
第十五条学生在网上办理休学、复学申请时,需按照系统提示提交相关材料。
第十六条学校对网上办理的休学、复学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学生可打印休学、复学证明。
学校休学_转学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休学、转学管理工作,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提高学校管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休学管理1. 休学条件:(1)因病、因事需要暂停学业的,经学校批准可申请休学。
(2)休学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
2. 休学申请:(1)学生因特殊情况需要休学的,须向班主任提交书面休学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班主任审核同意后,将休学申请报学校审批。
3. 休学审批:(1)学校对学生的休学申请进行审批,审批结果及时通知学生及家长。
(2)休学期间,学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参与违法乱纪活动。
4. 休学复学:(1)休学期满,学生需向学校提交复学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对学生的复学申请进行审批,审批结果及时通知学生及家长。
(3)复学后,学生应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学业任务。
三、转学管理1. 转学条件:(1)因家庭住址变动、户口迁移等原因,需要转学的。
(2)因特殊原因,经学校批准同意转学的。
2. 转学申请:(1)学生因特殊情况需要转学的,须向班主任提交书面转学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班主任审核同意后,将转学申请报学校审批。
3. 转学审批:(1)学校对学生的转学申请进行审批,审批结果及时通知学生及家长。
(2)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批准学生的转学申请。
4. 转学手续:(1)学生转学需办理以下手续:a. 提交户口簿、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b. 提交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c. 学校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2)学校根据学生提供的材料,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估,决定是否接收学生转学。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制度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3. 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对休学、转学管理工作进行适时调整和优化。
学校学生休学_复课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学生休学复课管理,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休学条件1. 学生因疾病、家庭原因或其他特殊情况,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可以休学。
2. 休学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学年,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可适当延长。
3. 学生休学期间,应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办理休学手续。
三、休学程序1. 学生申请休学,需提交以下材料:(1)书面休学申请;(2)相关证明材料(如疾病诊断证明、家庭情况说明等);(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 学生将上述材料提交给所在学院(系)辅导员,辅导员审核后报学校学生处。
3. 学校学生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进行评估。
4. 学校学生处将审核结果通知学生所在学院(系)。
5. 学生所在学院(系)辅导员将休学决定通知学生,并做好学生休学期间的教育管理工作。
四、复课条件1. 学生休学期满后,需申请复学。
2. 学生复学条件:(1)休学期间,学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2)休学期间,学生应主动与所在学院(系)保持联系,了解学校教育教学情况;(3)学生复学后,应按照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补修休学期间所缺课程。
五、复课程序1. 学生申请复学,需提交以下材料:(1)书面复学申请;(2)休学期间相关证明材料;(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 学生将上述材料提交给所在学院(系)辅导员,辅导员审核后报学校学生处。
3. 学校学生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进行评估。
4. 学校学生处将审核结果通知学生所在学院(系)。
5. 学生所在学院(系)辅导员将复学决定通知学生,并做好学生复学后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六、其他1. 学生休学复课期间,学校将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
2. 学生休学复课期间,学校将保留学生学籍,但学生休学期间所修课程成绩不予计算。
中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办法

中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办法中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的办法可以根据不同地区的教育政策和学校的具体规定来执行。
一般来说,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中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的办法:1. 转学:学生转学可以在新学期开始前或学期中的特定时间进行。
具体办法包括:- 确定目标学校:学生及家长需确定想要转到的目标学校,并进行了解报名政策和流程。
- 申请转学并提交所需材料:学生及家长需向原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如转学申请表、成绩单等。
- 审批转学申请:原学校会对转学申请进行审批,包括与目标学校的对接、评定学生的适宜性等。
- 办理转学手续:一旦转学申请获批准,学生及家长需办理相关转学手续,如办理转学证明、交接学籍等。
2. 借读:学生借读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在其他学校就读,一般是因为特殊原因需要暂时离开原学校。
具体办法包括:- 确定借读学校:学生及家长需确定想要借读的目标学校,并了解该学校的借读政策和流程。
- 申请借读并提交所需材料:学生及家长需向原学校提出借读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如借读申请表、特殊情况证明等。
- 审批借读申请:原学校会对借读申请进行审批,包括与目标学校的对接、评定学生的适宜性等。
- 办理借读手续:一旦借读申请获批准,学生及家长需办理相关借读手续,如办理借读证明、交接学籍等。
3. 休学:学生休学是指学生在一定时间内暂时停止上学,一般是因为个人原因或特殊情况需要休养或处理其他事务。
具体办法包括:- 向学校提出休学申请:学生及家长需向学校提出休学申请,并说明休学原因和休学期限。
- 休学审批:学校会对休学申请进行审批,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学生休学。
- 办理休学手续:一旦休学申请获批准,学生及家长需办理相关休学手续,如填写休学手续表、办理退学手续等。
4. 复学:学生复学是指在休学期满后重新回到原学校继续学习。
具体办法包括:- 提出复学申请:学生及家长需提出复学申请,并说明休学期满后的复学意愿。
中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办法范文

中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办法范文转学、借读、休学、复学是中学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可能面临的一些外部因素引发的情况。
针对这些情况,学生需要了解和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和办法。
本文将就中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的办法进行阐述。
一、转学办法中学学生转学通常是因为各种原因,比如家庭搬迁、升学需要、个人发展等。
学生和家长在决定转学时,首先要向原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转学原因。
学校会根据情况,进行审查和办理手续。
具体办法如下:1. 学生和家长要向原学校递交转学申请。
申请中需详细说明转学原因、转学目的和转入学校情况等。
2. 原学校会对学生的申请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学生的学业状况、违规记录、纪律情况等。
同时,学校还会与转入学校联系,了解学生在新学校的学业发展情况。
3. 一旦通过审核,原学校会提供转学手续办理单,学生和家长需要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转入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4. 转入学校会对学生的申请进行审核和安排。
学校会根据学生的年级、班级等情况,决定学生的转学结果。
同时,学校还会与原学校交流学生的学业状况,以便为学生提供适应性辅导和指导。
二、借读办法借读是指学生在一段时间内,到其他学校学习。
这可能因为学生所在学校无法提供相关课程或学生需要参加某项特殊活动。
以下是借读的办法:1. 学生和家长需要到原学校向学校提出借读申请。
申请中需写明借读的原因、目的和借读学校情况。
2. 原学校会根据学生的申请进行审核,评估学生的学业状况和借读的必要性。
3. 一旦通过审核,原学校会提供借读手续办理单。
学生和家长需要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借读学校办理借读手续。
4. 借读学校会安排学生的学习计划和课程安排。
学生需要按照借读学校的要求参加课程和考试。
5. 借读期满后,学生需要返回原学校,并向原学校提供借读期间的成绩和学习情况。
三、休学办法休学是指学生在某个时间段内暂停学业。
学生可能因健康问题、个人原因或特殊活动,需要申请休学。
以下是休学的办法:1. 学生和家长需要向学校提出书面休学申请,申请中需写明休学原因、休学的时间段和休学期间的安排等。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学籍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小学部各年级对学生学籍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籍管理是指对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退学、毕业和学籍变动等事项的管理。
第四条学校学籍管理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一个学生都能在公平的环境中接受教育。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五条学生入学应按照我校招生规定进行,持相关证件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第六条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应在开学前为学生办理注册手续,逾期不注册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七条注册时,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应如实填写学生信息,如有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学校有权取消学生的入学资格。
第三章学籍变动第八条学生转学应持原学校转学证明,经我校同意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第九条学生休学应持医院证明,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办理休学手续。
休学期限最长一年。
第十条学生复学应持相关证件,经学校核实后,方可办理复学手续。
第十一条学生退学应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办理退学手续。
第四章毕业与结业第十二条学生毕业条件按照我国教育部颁发的《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和我校教学计划执行。
第十三条学生结业条件按照我校教学计划执行,学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毕业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毕业证书。
第五章学籍档案管理第十四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籍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学籍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第十五条学籍档案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学习成绩、奖惩记录、学籍变动等资料。
第十六条学籍档案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审核、更新。
第六章罚则第十七条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学校工作人员违反学籍管理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小学生休学转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学生休学、转学管理工作,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小学生。
第三条小学生休学、转学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尊重学生、家长意愿;2. 保障学生受教育权利;3. 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4.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章休学管理第四条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休学的,应当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条学校收到休学申请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休学条件的,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予以批准休学。
第六条学生休学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第七条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保留其学籍,并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辅导和帮助。
第八条学生休学期满后,如需复学,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复学证明材料。
第九条学校收到复学申请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复学条件的,予以批准复学。
第十条学生复学后,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辅导和帮助,确保学生尽快适应学校生活。
第三章转学管理第十一条学生因家庭住址变动、父母工作调动等原因需要转学的,应当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学校收到转学申请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转学条件的,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予以批准转学。
第十三条学生转学后,学校应为其办理转学手续,并将学生的学籍、成绩等相关材料转至转入学校。
第十四条转入学校应在收到学生转学材料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接收手续,并安排学生入学。
第十五条学生转学后,学校应关注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状况,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第四章休学、转学材料第十六条学生休学、转学申请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1. 学生本人或监护人签字的休学、转学申请;2. 学生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3. 休学原因证明材料(如病历、户口迁移证明等);4. 转学原因证明材料(如户口迁移证明、父母工作调动证明等);5. 学校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山西转学休学复学管理制度范文
山西转学休学复学管理制度范文山西转学休学复学管理制度范文(不少于6000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山西省内学生的转学、休学和复学行为,保障学生的权益,提供学习环境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山西省内的各级学校和学生。
第三条转学、休学和复学的各项事务均应严格依法、依规办理。
第四条学生转学、休学和复学应充分尊重学生个人意愿和家长意见,但需遵守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的管理规定。
第五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机制,明确权责,规范操作,确保转学、休学和复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转学管理制度第六条学生的转学应经过家长同意、学校同意和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第七条学生的转学次数原则上不得超过一次,并在同一年级内。
第八条学生转学时,原学校应向新学校提供学生相关的教育信息和档案,包括学生的学业成绩、学习情况、奖惩情况等。
第九条学生转学后,新学校应及时安排入学,了解学生的基本情况和学习需求,对学生进行适应性教育。
第十条学校应当加强跟踪管理,对转学学生进行关注和指导,以确保其学习和发展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十一条学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转学的,在得到家长同意后,可以向原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原学校应当综合各种因素予以审核,并提交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学生的转学和新学校的招生行为均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
第三章休学管理制度第十三条学生在紧急情况下,如因疾病、家庭原因等需要休学的,应经家长同意、学校同意和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第十四条学生休学的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并在同一年级内。
第十五条学生休学时,学校应与家长和学生沟通,了解休学原因和计划,指导学生制定休学期间的学习计划,并在学生休学回校时提供必要的辅导。
第十六条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跟踪管理,了解学生休学期间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并在学生复学时提供必要的支持。
第十七条学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休学的,在得到家长同意后,可以向学校提出休学申请,学校应当综合各种因素予以审核,并提交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转学 休学 复学管理制度
转学休学复学管理制度1. 转学申请条件:(1)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要转学的,应提前向原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符合原学校相关规定的学生方可申请转学。
(3)公派留学生、外籍留学生和台湾、香港、澳门学生转学应按照国际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2. 转学审批程序:(1)学生提出书面转学申请后,由学校教务处或相关部门受理。
(2)学校教务处或相关部门会审查学生的转学申请,核实相关信息并进行初步审批。
(3)学校教务处或相关部门将初步审批通过的转学申请报送学校领导批准。
(4)学校领导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及学校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决定是否批准学生的转学申请。
3. 转学手续:(1)学生转学获得批准后,需向原学校办理离校手续,包括交还学籍、证明文件等。
(2)学生需要持学校颁发的转学证明文件到目标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4. 转学后的管理:(1)转学生需按照目标学校的要求参加相关入学培训、考试及注册手续。
(2)学校需要及时将转学生的相关信息报送教育部门进行资料更新和统计。
二、休学管理制度1. 休学申请条件:(1)学生因病、家庭原因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休学的,应提前向学校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对学生的休学申请将进行认真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方可休学。
2. 休学申请流程:(1)学生提出休学申请后,由学校教务处或相关部门受理。
(2)学校教务处或相关部门会根据学生的情况进行审核并进行初步审批。
(3)学校领导根据教务处的审核意见,综合考虑学生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批准学生的休学申请。
3. 休学期限:(1)学生休学期限不得超过学年,需在规定期限内复学。
(2)学生休学期间需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并在规定期限内向学校报告复学意向。
4. 休学手续:(1)学生休学前需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休学。
(2)学生休学期间需遵守学校相关规定,并于规定时间内进行复学手续。
5. 休学期间管理:(1)休学期间学生需保持联系,及时向学校报告休学期间的情况及复学意向。
学校休复学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休学申请1. 学生因病、因事需要休学的,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学生因病休学,须提供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方案。
3. 学生因事休学,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学生休学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特殊情况需延长休学期限的,须由学校审批。
三、休学手续1. 学生提出休学申请后,学校将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2. 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将保留其学籍。
3. 学生休学期间,需按时缴纳学费,但学校可给予适当减免。
4. 学生休学期间,如需复学,须提前一个月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复学手续1. 学生病愈或事由消除后,需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并提供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的复学证明。
2. 学校对学生的复学申请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3. 学生复学后,学校将恢复其学籍,并按照学校规定补齐休学期间的课程。
4. 学生复学后,如需补考,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
五、休学期间的管理1. 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将密切关注其健康状况,并提供必要的帮助。
2. 学生休学期间,学校鼓励其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3. 学生休学期间,如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可向学校提出申请。
六、违反规定的处理1. 学生未按规定办理休学手续,擅自离校的,学校将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2. 学生休学期间,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的行为,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3.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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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学籍管理,规范学生转学、休学、复学行为,根据上级相关部门政策,对我校的学籍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入学
1、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基本原则,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均可报名入学。
(辖区常住居民子女报名需持户口簿,务工子女需持正规的劳动合同、房屋租赁协议、暂住证等)
2、按上级要求控制班级人数(包括复学、转学)。
3、新生《花名册》、各年级学生流动花名册(包括转入、转出、休学、复学学生名册)由学校保存,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4、建立学籍档案,每期由班主任负责记载学生德、智、体情况。
二、转学
1、学生不得随意转学,确因家长工作调动、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原因必须转学者,必须办理转出转入手续。
2、转学时,转出学校把学籍表交给学生或家长带走。
转入学校在办理入学手续时,须接收学生的学籍表和学籍卡。
3、学校是否接收转入的学生,由校长视学校情况决定,校长不得不负责任地滥签“同意接收”意见。
学校不得无故拒收正常转学的学生,也不得接收没有办理正常转学手续的学生。
4、跨省转学的按跨省转学流程办理。
三、休学复学
1、学生因病不能坚持学习,需休学,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⑴书面休学申请报告
⑵出具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含诊断证明、入院证、出院证、住院清单及医药发票等)。
⑶休学申请表一式两份
材料经学校审核,报上级批准方可休学。
2、学生患有严重传染病者,应令其休学。
3、学生休学期为一年。
期满要求复学者,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学校批准。
因病休学的,复学时须持县以上医院出具康复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
4、休学期满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复学者,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可延续休学。
四、升级留级
1、学生学完规定课程,德、智、体、美等达到规定要求的可以升级。
2、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义务教育期间留级制度的决定》的精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一律不准留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