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中小学学生转学休学复学流程
中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办法

中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办法中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和复学的办法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申请和办理。
下面是一般的办法:
1. 转学:
- 学生或家长需向原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注明转学的原因;
- 如果是转到其他学校,需联系目标学校了解具体的申请流程和要求;
- 原学校根据申请人的情况,办理手续并出具转学证明,交给申请人,然后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目标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 借读:
- 家长或学生向目标学校提出借读申请,说明借读的原因和期限;
- 目标学校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审批决定是否接受借读申请,并告知相关的申请流程和要求;
- 完成借读手续后,学生可正常在目标学校就读,并按照目标学校的规定缴纳学费等相关费用。
3. 休学:
- 学生或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休学的原因和期限;
- 学校审核申请,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批准休学,并告知相关办理流程;
- 学生在申请通过后,按照学校规定的流程完成办理手续即可休学。
4. 复学:
- 学生或家长在休学期满后,向学校提出申请复学;
- 学校审核申请,并通知学生或家长相关的办理流程;
- 学生按照学校规定的复学流程办理手续,并根据学校要求恢复正常的学习状态。
需要注意的是,转学、借读、休学和复学的具体办法可能因各地教育政策和学校规定而有所差异,建议学生和家长在办理前与学校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了解具体要求和流程。
中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办法

中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办法中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的办法可以根据不同地区的教育政策和学校的具体规定来执行。
一般来说,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中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的办法:1. 转学:学生转学可以在新学期开始前或学期中的特定时间进行。
具体办法包括:- 确定目标学校:学生及家长需确定想要转到的目标学校,并进行了解报名政策和流程。
- 申请转学并提交所需材料:学生及家长需向原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如转学申请表、成绩单等。
- 审批转学申请:原学校会对转学申请进行审批,包括与目标学校的对接、评定学生的适宜性等。
- 办理转学手续:一旦转学申请获批准,学生及家长需办理相关转学手续,如办理转学证明、交接学籍等。
2. 借读:学生借读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在其他学校就读,一般是因为特殊原因需要暂时离开原学校。
具体办法包括:- 确定借读学校:学生及家长需确定想要借读的目标学校,并了解该学校的借读政策和流程。
- 申请借读并提交所需材料:学生及家长需向原学校提出借读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如借读申请表、特殊情况证明等。
- 审批借读申请:原学校会对借读申请进行审批,包括与目标学校的对接、评定学生的适宜性等。
- 办理借读手续:一旦借读申请获批准,学生及家长需办理相关借读手续,如办理借读证明、交接学籍等。
3. 休学:学生休学是指学生在一定时间内暂时停止上学,一般是因为个人原因或特殊情况需要休养或处理其他事务。
具体办法包括:- 向学校提出休学申请:学生及家长需向学校提出休学申请,并说明休学原因和休学期限。
- 休学审批:学校会对休学申请进行审批,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学生休学。
- 办理休学手续:一旦休学申请获批准,学生及家长需办理相关休学手续,如填写休学手续表、办理退学手续等。
4. 复学:学生复学是指在休学期满后重新回到原学校继续学习。
具体办法包括:- 提出复学申请:学生及家长需提出复学申请,并说明休学期满后的复学意愿。
xx小学转学复学休学办事流程

xx小学转学复学休学办事流程
休学
1、申请条件:
在校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休学的。
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年,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应持医院证明,续办休学手续。
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办理休学手续,确需休学的,应持区(市)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原始病历,经学校校长、教导主任和班主任签字后,到教育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2、申请流程:
由学生家长持区、市(含区、市)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原始病历,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查同意,填写《青岛市普通中学学生休学(复学)备案表》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予休学。
3、所需提报材料:区、市(含区、市)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原始病历
4、联系方式:各校自填
复学
1、申请条件:学生休学期满,须按期复学。
2、申请流程:复学时,首先向学校提交复学申请和原休学证明信及医院建议复学证明,填写《青岛市普通中学学。
北海市中小学生学籍变更(转学、休学、复学)

北海市中小学生学籍变更(转学、休学、复学)办事指南一、转学办事指南(一)中小学生学籍转入本市办事指南说明:各中小学校根据我市中小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相关政策和学位情况,符合中小学生转学、休学及复学规定的,按照以下流程办理:1.由转入(休学、复学)学校提供转学申请表给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需要家长从转出学校提供学生个人信息表),由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表格内容如实填写。
2.转入(休学、复学)学校的学籍管理员根据家长提供的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学籍号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查询确认。
3.转入(休学、复学)学校学籍管理员将相关材料交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4.每个部门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备注:申请表一式两份,转入(休学、复学)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各存一份。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有关规定。
1.转学以就近入学为原则。
如转入学校学额已满,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有关学校接收。
2.市区内校际间原则上不得转学。
但学生因家庭地址变迁、家长工作关系变动或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在市区学校之间转学的,由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有关有效材料向实际住址就近的学校申请转学。
3.学生休学期间不得转学;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转学所需材料。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5〕9号)规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求在当地入学的,应提供以下材料:(1)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本,则须提供双方户口薄);(2)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3)住所证明(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证明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4)务工证明(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二)普通高中学生转学有关规定。
1.普通高中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转学:(1)家庭户籍跨当年招生区域、且实际居住迁移,确需转学的(凭户籍转移证明、身份证明、房产证或居住证等居住证明)。
中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办法范文

中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办法范文转学、借读、休学、复学是中学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可能面临的一些外部因素引发的情况。
针对这些情况,学生需要了解和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和办法。
本文将就中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的办法进行阐述。
一、转学办法中学学生转学通常是因为各种原因,比如家庭搬迁、升学需要、个人发展等。
学生和家长在决定转学时,首先要向原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转学原因。
学校会根据情况,进行审查和办理手续。
具体办法如下:1. 学生和家长要向原学校递交转学申请。
申请中需详细说明转学原因、转学目的和转入学校情况等。
2. 原学校会对学生的申请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学生的学业状况、违规记录、纪律情况等。
同时,学校还会与转入学校联系,了解学生在新学校的学业发展情况。
3. 一旦通过审核,原学校会提供转学手续办理单,学生和家长需要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转入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4. 转入学校会对学生的申请进行审核和安排。
学校会根据学生的年级、班级等情况,决定学生的转学结果。
同时,学校还会与原学校交流学生的学业状况,以便为学生提供适应性辅导和指导。
二、借读办法借读是指学生在一段时间内,到其他学校学习。
这可能因为学生所在学校无法提供相关课程或学生需要参加某项特殊活动。
以下是借读的办法:1. 学生和家长需要到原学校向学校提出借读申请。
申请中需写明借读的原因、目的和借读学校情况。
2. 原学校会根据学生的申请进行审核,评估学生的学业状况和借读的必要性。
3. 一旦通过审核,原学校会提供借读手续办理单。
学生和家长需要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借读学校办理借读手续。
4. 借读学校会安排学生的学习计划和课程安排。
学生需要按照借读学校的要求参加课程和考试。
5. 借读期满后,学生需要返回原学校,并向原学校提供借读期间的成绩和学习情况。
三、休学办法休学是指学生在某个时间段内暂停学业。
学生可能因健康问题、个人原因或特殊活动,需要申请休学。
以下是休学的办法:1. 学生和家长需要向学校提出书面休学申请,申请中需写明休学原因、休学的时间段和休学期间的安排等。
小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工作流程及实施细则

小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工作流程转学原就读学校出具转学证明书↓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学申请、填写转学申请表(随带户口簿或家长调动证明、转学申请表一式四份)↓到转入主管局办理相关手续(随带户口簿或家长调动证明原件复印件)↓到转出学校办理相关手续(随带户口簿或家长调动证明原件复印件)↓到转出主管局办理相关手续(随带户口簿或家长调动证明原件复印件)↓到转出学校取回学生的学籍档案交转入学校休学学生因病不能坚持上课↓到学校办理休学申请(随带病历、县级以上医院建议休息医治三个月以上的疾病证明书、化验单、发票)↓到主管局审批(随带病历、县级以上医院建议休息医治三个月以上的疾病证明书、化验单、发票原件复印件)借读学生到户籍所在地之外就读↓到借出学校办理借读申请↓到借入学校办理相关手续↓到两边主管局办理相关手续实施细则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普通小学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教基[2021]77号)文件中对转学、休学、复学、借读做出明确规定,现转载如下:四、转学第十五条学生因家长工作异地调动、住房搬迁或其他原因,户籍迁离原学校服务区,且路途远不能在原校学习的,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持以下证明材料,向转入地学校提出转学申请,经转入学校同意,并经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再到转出地学校和转出地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一、常住地户籍册(经核查后留复印件);二、转学申请表(一式四份)(附件4);3、转学证明(附件5);4、学生学籍卡片(附件12)和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册;五、学生就学期间留级、休学证明(针对有留级、休学的学生);学生转学应认真填写转学申请表,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审查有关材料,凡涂改、伪造证件等弄虚作假者应追究责任。
学校不得接收无转学证明的学生入学。
第十六条转入学生原则上由户籍所在地片区内小学接收,学校对符合转学条件并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转入的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若是转入学校该年级班生数确已满额,难以再容纳转学生时,应向家长说明情况,并及时报告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到该年级班生数有余额的学校入学。
中小学生转学、休学复学办理程序及有关要求
中小学生转学、休学复学办理程序及有关要求中小学生转学、休学复学办理流程及有关要求一、转学㈠学生因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理由确需转学的,按照下列流程办理:流程一:学生家长到学生现就读学校提出转学要求,学校根据家长要求出具《转学联系函》(可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并盖学校公章。
流程二:学生家长凭《转学联系函》向转入地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转学申请。
流程三:转入地学校审核同意接收后,向学生家长出具《转学联系回函》并盖公章。
流程四:学生家长凭《转学联系回函》到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
(公办中学到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育科审批,公办小学及民办学校到街道教育办审批)流程五:学生家长凭《转学联系回函》到学生原就读学校办理转出手续。
转出学校凭《转学联系回函》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办理转出,出具《转学证书》盖学校公章并移交学生《学籍表》等学籍档案。
流程六:学生家长将《转学证书》及学生的学籍档案交到转入学校,由转入学校为其办理转入手续。
㈡有关要求:⑴转学手续一般就在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毕业年级第二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⑵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延期为学生办理转学手续。
⑶转入、转出学校在新学期开学后15天内将转入转出学生名册报教育主管部门网上审核。
二、休学复学学生休学申请表说明:1、医院证明粘贴在此申请表的背面。
2、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学校存入学生学籍档案,一份送教育主管部门备存。
学生复学申请表说明:1、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及休学证书粘贴在此申请表的背面。
2、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学校存入学生学籍档案,一份送教育主管部门备存。
5。
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复学、休学、借读相关规定
户口薄(或户口迁移证明)、房权证、转学证明、学生档案。
相关表格下载
青岛市普通中小学转学备案表
联系方式
学校电话
休学、复学
休学[表单]
申请条件
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连续三个月无法到校学习需要休学的。
申请流程
学生家长持区(市)级以上医院的原始病历、诊断证明、缴费凭证和医院建议休学证明,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学校审查同意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予休学。
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复学、休学、借读相关规定
转学
1)转出本校[表单]
申请条件
户口迁移或住址迁移超过4公里
申请流程
学生家长持转学申请、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明)、房权证和接收学校的接收函向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学校同意后,填写学生转学备案表,交学生家长到转入学校及其主管部门盖章后,再到转出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办理转出审批手续。最后到转出学校提取学籍档案。
所需提交材料
复学申请、医院建议复学证明、原休学申请表。
相关表格下载
即墨市普通中小学复学申请表
联系方式
学校电话
借读表单
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地学生,可以申请在我市借读:
1、父母双方出国工作,由我市有关部门或亲属负责照管、抚养并在我市居住的;
2、父母双方支援边疆建设或从事流动性较大的工作,由我市有关部门或亲属负责照管、抚养并在我市居住的;
所需提交材料
父母双方单位证明、父母一方在即墨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父母一方在即墨的暂住证、父母一方在即墨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证明、学生及其父母在原籍户口薄、原校同意外出借读的证明、原校学籍档案复印件;小学毕业证书或义务教育证书等
相关表格下载
青岛市普通中小学转学备案表
学生转学、休学、退学制度样本
学生转学、休学、退学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工作,实现学籍管理信息化、科学化、根据《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特制定本校学生转学、休学、退学制度如下:1.学生转出:因家庭搬迁、户口迁移等因素确需转走的,由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入学校同意,并报学校信息网络中心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准予转出。
2.学生转入:须由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时间内提出申请,持户口簿或户籍迁移证明、房产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经由学校审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按照上级要求办理转入相关手续。
3.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如无特殊情况,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
4.学生休学:学生因病需长期治疗,可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区级(含区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病历和相关医疗费用单据到学校提出申请,填写休学申请表,学校审查同意并报上级学籍主管部门核准后准予休学。
5.学生患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乙、丙类传染病并在传染期的,学校应令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带其到具备传染病救治条件的医疗机构接受治疗。
治疗期在半年以上的,应令其休学。
6.患有区级以上医疗机构认定不能在学校进行正常学习的其他疾病的学生,学校可令其休学。
7.休学期限为一年。
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
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者,应当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证明,续办休学手续。
8.学生休学期满需要复学者,应由本人提出申请,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认定治愈或者其康复证明,学校审查核准,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方可复学。
9.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准退学,若丧失学习能力,可于学校申请送教上门。
擅自退学或因学校工作失误导致学生退学,按《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处理。
学校楼道、楼梯安全管理值班制度为切实加强学校楼道楼梯的安全管理工作,维护正常教学生活秩序,杜绝拥挤踩踏事故发生,保护学生的安全,特制定以下措施,望值班人员,认真贯彻执行。
1、加强楼道楼梯管理是学校日常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重点部位是教学楼楼道和楼梯等学生集中通过的主要通道;重点时段是课间休息、课间操和集中放学时间、大型集会或地震、火灾及安全演练时大规模集体活动的人员在紧急疏散中的楼道安全问题应高度重视。
北海市中小学生学籍变更(转学、休学、复学)
北海市中小学生学籍变更(转学、休学、复学)办事指南一、转学办事指南(一)中小学生学籍转入本市办事指南说明:各中小学校根据我市中小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相关政策和学位情况,符合中小学生转学、休学及复学规定的,按照以下流程办理:1.由转入(休学、复学)学校提供转学申请表给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需要家长从转出学校提供学生个人信息表),由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表格内容如实填写。
2.转入(休学、复学)学校的学籍管理员根据家长提供的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学籍号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查询确认。
3.转入(休学、复学)学校学籍管理员将相关材料交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4.每个部门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备注:申请表一式两份,转入(休学、复学)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各存一份。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有关规定。
1.转学以就近入学为原则。
如转入学校学额已满,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有关学校接收。
2.市区内校际间原则上不得转学。
但学生因家庭地址变迁、家长工作关系变动或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在市区学校之间转学的,由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有关有效材料向实际住址就近的学校申请转学。
3.学生休学期间不得转学;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转学所需材料。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5〕9号)规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求在当地入学的,应提供以下材料:(1)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本,则须提供双方户口薄);(2)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3)住所证明(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证明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4)务工证明(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二)普通高中学生转学有关规定。
1.普通高中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转学:(1)家庭户籍跨当年招生区域、且实际居住迁移,确需转学的(凭户籍转移证明、身份证明、房产证或居住证等居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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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州乡中心小学学生转学、休学 办理流程及有关要求
普通中小学学生转学流程图
进行学籍转入操作,编写新学籍号,
留存转学证1份
一、转学(转入、转出)
㈠ 学生因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理由确需转学的,按照下列流程办理:
流程一:学生家长到学生现就读学校提出转学要求,学
校根据家长要求出具《转学联系函》(可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并盖学校公章。
流程二:学生家长凭《转学联系函》向转入地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转学申请。
流程三:转入地学校审核同意接收后,向学生家长出具《转学联系回函》并盖公章。
流程四:学生家长凭《转学联系回函》到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
(公办中学到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育科审批,公办小学及民办学校到街道教育办审批)
流程五:学生家长凭《转学联系回函》到学生原就读学校办理转出手续。
转出学校凭《转学联系回函》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办理转出,出具《转学证书》盖学校公章并移交学生《学籍表》等学籍档案。
流程六:学生家长将《转学证书》及学生的学籍档案交到转入学校,由转入学校为其办理转入手续。
㈡有关要求:
1.转学手续一般就在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毕业年级第二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2.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延期为学生办理转学手续。
3.转入、转出学校在新学期开学后15天内将转入转出学生名册报教育主管部门网上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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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中小学学生休学复学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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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休学—签章
在学籍系统内进行休学操作
学校及教育局各留存休学审批表1份
休学期满
同意复学—签章
学校及教育局各留存休学审批表1份
编辑新学籍号
二、休学复学
㈠ 学生因身体状况无法继续就学,经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证明,可向学校提出休学申请,按照下列流程办理:
流程一:学生家长向学校提供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休息或住院治疗等证明并填写《学生休学申请表》,学校审
核盖章。
流程二:学校学籍管理员将《学生休学申请表》及医疗单位出具的证明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盖章。
(公办中学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批,公办小学及民办学校到街道教育办审批)
流程三: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办理休学手续并发给《休学证明》(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休学手续完毕。
流程四:休学期满,学生家长持《休学证明》及身体康复证明到校提出复学要求并填写《学生复学申请表》,学校审核盖章。
流程五:学校学籍管理员将《学生复学申请表》、《休学证明》及身体康复证明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盖章。
(公办中学到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教育科审批,公办小学及民办学校到街道教育办审批)
流程六:学校依据学生实际学力程度,并征求其本人及其家长意见后,编入适当年级就学,同时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办理复学手续。
㈡有关要求:
1.复学编入适当年级就学,不能低于休学时的年级。
2.学校向学生出具《休学证明》后学生方可离校,凡是办理了休学手续的学生必须离校,严禁学生在休学期间在校学习。
3.休学期满,尚不能如期复学的,须办理续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