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入学转学 休学 复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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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休复学管理制度

小学休复学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我校学生休复学管理,规范休复学手续,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小学在校学生休学、复学、转学、转出、退学等事宜。

三、休学管理1. 学生因病、因事需要休学的,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审核、学校批准后,方可休学。

2. 学生休学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学期,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3. 学生休学期间,应按时办理休学手续,办理休学手续时,须提交以下材料:(1)休学申请书;(2)身份证复印件;(3)户口簿复印件;(4)病历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4. 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休学期满后,学生可申请复学。

5. 学生休学期间,如需办理出国、参军等事宜,须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办理。

6. 学生休学期间,如发生意外事故,学校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四、复学管理1. 学生休学期满后,需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复学。

2. 学生复学时,须提交以下材料:(1)复学申请书;(2)身份证复印件;(3)户口簿复印件;(4)休学期间的学习、生活等相关证明材料。

3. 学校对复学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其符合复学条件。

4. 学生复学后,学校应为其办理入学手续,安排学习、生活等相关事宜。

五、转学管理1. 学生因家庭原因、学校原因等需要转学的,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转学。

2. 学生转学时,须提交以下材料:(1)转学申请书;(2)身份证复印件;(3)户口簿复印件;(4)原就读学校出具的转学证明。

3. 学校对转学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其符合转学条件。

4. 学生转学后,学校应为其办理入学手续,安排学习、生活等相关事宜。

六、转出管理1. 学生因家庭原因、学校原因等需要转出的,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转出。

2. 学生转出时,须提交以下材料:(1)转出申请书;(2)身份证复印件;(3)户口簿复印件;(4)原就读学校出具的转出证明。

二小入学、休学、转学及学籍管理规定(3篇)

二小入学、休学、转学及学籍管理规定(3篇)

二小入学、休学、转学及学籍管理规定以下是关于二小入学、休学、转学及学籍管理的规定:1. 入学规定:- 学生入学年龄:二小接收适龄儿童入学,入学年龄为6周岁至15周岁。

- 入学资格:学生必须具备基本的卫生健康条件,并能适应正常学习生活。

2. 休学规定:- 学生休学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疾病、特殊家庭情况、其他特殊情况等。

- 学生休学需提前向学校书面提交休学申请,并由家长签署同意。

- 学生休学期限一般为1个学年,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延长或提前结束。

3. 转学规定:- 学生转学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家庭迁移、家庭经济困难、升学等。

- 学生需要提前向原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 学生转学需要获得原学校和目标学校的书面同意。

4. 学籍管理规定:- 每个学生在二小都有一个学籍档案,包括学生的个人信息、入学时间、学习成绩、奖励惩罚记录等。

- 学籍档案需要由学校负责管理,确保档案的准确、完整。

以上只是一般的二小入学、休学、转学及学籍管理规定,具体的规定可能会因学校和地区不同而有所差异。

建议您在具体情况下咨询所在学校或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

二小入学、休学、转学及学籍管理规定(2)1、凡是本施教区,且持有有效证件的适龄儿童,均可到本校入学,新生工作由学校统一安排,家长需出示父母产权证、户口薄及儿童防疫卡报名,经核实后,由家长填写新生入学登记表,教导处给予入班安排。

2、在鹿城区务工的外来人员子女具备以下条件:(1)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2)父母办理有效居住证(一年以上);(3)父母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可合同或有工商执照的,与本施教区的儿童一样执有关证件报名。

3、转入学生需先提出申请,在班名额不超过规定标准的前提下,经学校有关领导研究,校长签批意见后,交转学证书、成绩报告单,教导处安排班次。

凡转出的学生,家长先向班主任提出申请,然后到教导处办理转学手续,并进行登记。

4、因病、因事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继续学习,经长期(三个月以上)请假的学生,可申请休学。

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制度

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制度

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制度为了加强学生学籍管理,规范学生转学、休学、复学行为,根据上级相关部门政策,对我校的学籍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入学1、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基本原则,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均可报名入学。

(辖区常住居民子女报名需持户口簿,务工子女需持正规的劳动合同、房屋租赁协议、暂住证等)2、按上级要求控制班级人数(包括复学、转学)。

3、新生《花名册》、各年级学生流动花名册(包括转入、转出、休学、复学学生名册)由学校保存,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4、建立学籍档案,每期由班主任负责记载学生德、智、体情况。

二、转学1、学生不得随意转学,确因家长工作调动、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原因必须转学者, 必须办理转出转入手续。

2、转学时,转出学校把学籍表交给学生或家长带走。

转入学校在办理入学手续时,须接收学生的学籍表和学籍卡。

3、学校是否接收转入的学生,由校长视学校情况决定,校长不得不负责任地滥签“同意接收”意见。

学校不得无故拒收正常转学的学生,也不得接收没有办理正常转学手续的学生。

4、跨省转学的按跨省转学流程办理。

三、休学复学1、学生因病不能坚持学习,需休学,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⑴书面休学申请报告⑵出具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含诊断证明、入院证、出院证、住院清单及医药发票等)。

⑶休学申请表一式两份材料经学校审核,报上级批准方可休学。

2、学生患有严重传染病者,应令其休学。

3、学生休学期为一年。

期满要求复学者,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学校批准。

因病休学的,复学时须持县以上医院出具康复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

4、休学期满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复学者,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可延续休学。

四、升级留级1、学生学完规定课程,德、智、体、美等达到规定要求的可以升级。

2、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义务教育期间留级制度的决定》的精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一律不准留级。

中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办法范文

中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办法范文

中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办法范文转学、借读、休学、复学是中学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可能面临的一些外部因素引发的情况。

针对这些情况,学生需要了解和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和办法。

本文将就中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的办法进行阐述。

一、转学办法中学学生转学通常是因为各种原因,比如家庭搬迁、升学需要、个人发展等。

学生和家长在决定转学时,首先要向原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转学原因。

学校会根据情况,进行审查和办理手续。

具体办法如下:1. 学生和家长要向原学校递交转学申请。

申请中需详细说明转学原因、转学目的和转入学校情况等。

2. 原学校会对学生的申请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学生的学业状况、违规记录、纪律情况等。

同时,学校还会与转入学校联系,了解学生在新学校的学业发展情况。

3. 一旦通过审核,原学校会提供转学手续办理单,学生和家长需要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转入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4. 转入学校会对学生的申请进行审核和安排。

学校会根据学生的年级、班级等情况,决定学生的转学结果。

同时,学校还会与原学校交流学生的学业状况,以便为学生提供适应性辅导和指导。

二、借读办法借读是指学生在一段时间内,到其他学校学习。

这可能因为学生所在学校无法提供相关课程或学生需要参加某项特殊活动。

以下是借读的办法:1. 学生和家长需要到原学校向学校提出借读申请。

申请中需写明借读的原因、目的和借读学校情况。

2. 原学校会根据学生的申请进行审核,评估学生的学业状况和借读的必要性。

3. 一旦通过审核,原学校会提供借读手续办理单。

学生和家长需要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借读学校办理借读手续。

4. 借读学校会安排学生的学习计划和课程安排。

学生需要按照借读学校的要求参加课程和考试。

5. 借读期满后,学生需要返回原学校,并向原学校提供借读期间的成绩和学习情况。

三、休学办法休学是指学生在某个时间段内暂停学业。

学生可能因健康问题、个人原因或特殊活动,需要申请休学。

以下是休学的办法:1. 学生和家长需要向学校提出书面休学申请,申请中需写明休学原因、休学的时间段和休学期间的安排等。

小学生休学转学管理制度

小学生休学转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学生休学、转学管理工作,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小学生。

第三条小学生休学、转学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尊重学生、家长意愿;2. 保障学生受教育权利;3. 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4.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章休学管理第四条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休学的,应当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条学校收到休学申请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休学条件的,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予以批准休学。

第六条学生休学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第七条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保留其学籍,并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辅导和帮助。

第八条学生休学期满后,如需复学,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复学证明材料。

第九条学校收到复学申请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复学条件的,予以批准复学。

第十条学生复学后,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辅导和帮助,确保学生尽快适应学校生活。

第三章转学管理第十一条学生因家庭住址变动、父母工作调动等原因需要转学的,应当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学校收到转学申请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转学条件的,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予以批准转学。

第十三条学生转学后,学校应为其办理转学手续,并将学生的学籍、成绩等相关材料转至转入学校。

第十四条转入学校应在收到学生转学材料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接收手续,并安排学生入学。

第十五条学生转学后,学校应关注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状况,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第四章休学、转学材料第十六条学生休学、转学申请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1. 学生本人或监护人签字的休学、转学申请;2. 学生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3. 休学原因证明材料(如病历、户口迁移证明等);4. 转学原因证明材料(如户口迁移证明、父母工作调动证明等);5. 学校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小入学、休学、转学及学籍管理规定(3篇)

二小入学、休学、转学及学籍管理规定(3篇)

二小入学、休学、转学及学籍管理规定以下是一般性的二小入学、休学、转学及学籍管理规定,具体情况可能会因地区和学校而有所不同,请以实际情况为准:一、入学规定:1. 年龄要求:通常二小招收适龄儿童,具体年龄要求以当地教育部门规定为准。

2. 报名和录取:家长需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报名,并参加相关考试或面试,录取结果以学校通知为准。

二、休学规定:1. 休学的申请:家长或学生本人需向学校提出休学申请,说明休学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休学期限:休学期限一般不超过学年制的一学年,学校有权酌情审批。

3. 休学手续:学生休学前需完成学校规定的休学手续。

三、转学规定:1. 转学申请:家长或学生本人需向原学校提出转学申请,提供转学原因,并提供接收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2. 转学手续:学生转学前需完成原学校规定的转学手续,包括办理离校手续和学籍档案转移手续。

3. 学籍档案转移:学生转学时,原学校需要将学生的学籍档案转移到接收学校,接收学校需要将学籍档案接收并更新。

四、学籍管理规定:1. 学籍管理责任:学生的学籍管理由学校负责,包括学生档案的建立、查询和管理等。

2. 档案管理:学校应妥善保管学生的学籍档案,确保学籍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数据更新:学校应及时更新学生的学籍信息,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入学、休学、转学等记录。

请注意,以上规定仅作为一般参考,具体的入学、休学、转学及学籍管理规定应以相关地方教育部门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为准。

二小入学、休学、转学及学籍管理规定(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二小学生入学、休学、转学及学籍管理工作,保障学生的权益,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二小全体学生的入学、休学、转学及学籍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规定中的学生指具有中国国籍,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年满6周岁至15周岁(或未经高一年级学业水平测试合格)的儿童。

阳光中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管理办法

阳光中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管理办法

阳光中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学籍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管理秩序,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校借读、转入1.办理时间:每学期结束后的假期到每学期开学前一周内。

2.办理程序:学生本人及家长持原就读校同意借读(转学)证明到教务处提出申请,教务处核实学生在该校的成绩,并安排测试→教务处组织考试→校长室研究,根据其考试成绩决定是否接收→教务处填写接收证明→家长持接收证明到教育局审批→家长到学生原学校办理转学证明→家长持转学证明和学生学籍卡再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如借读,签订借读协议,拿取进班单→家长到财务室交费。

二、转出、外出借读1.办理时间:每学期结束前到开学前一周内办理。

2.办理程序:学生本人及家长写好申请,班主任、年级部主任核实,校长批准、签字→持外校接收证明(教育局已盖章)和签字后的申请表,到教务处办理手续。

3.注意事项:任何个人不得将学生学籍卡私自转出,对违者将给予严肃处理。

三、休学1.办理时间:视情况而定。

2.办理程序:学生家长持病历卡、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及申请书向教务处提出申请,教务处初审,符合要求者填写申请表→教导主任核实、校长签字→交学籍管理教务员处备案、办理。

3.办理条件:①连续请假时间必须超过1个月方可申请休学;②休学办理后,必须离校。

四、复学1.办理时间:每学期结束前到下一学期开学前一周内。

2.办理程序:学生本人及家长持区级以上医院《康复证明》及申请书向教务处提出申请,教务处初审→教导主任核实、校长签字,交学籍管理教务员处备案、办理→到财务室交相关费用→交费后,教务处签发《学生进班单》,编入原层次班级或视特殊情况酌情处理。

五、出国1.办理时间:视情况而定。

2.办理程序:学生家长持户口薄、护照复印件及申请书向教务处提出申请,教务处初审→教务主任核实、校长签字,交学籍管理教务员处备案、办理。

山西转学休学复学管理制度范文

山西转学休学复学管理制度范文

山西转学休学复学管理制度范文山西转学休学复学管理制度范文(不少于6000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山西省内学生的转学、休学和复学行为,保障学生的权益,提供学习环境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山西省内的各级学校和学生。

第三条转学、休学和复学的各项事务均应严格依法、依规办理。

第四条学生转学、休学和复学应充分尊重学生个人意愿和家长意见,但需遵守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的管理规定。

第五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机制,明确权责,规范操作,确保转学、休学和复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转学管理制度第六条学生的转学应经过家长同意、学校同意和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第七条学生的转学次数原则上不得超过一次,并在同一年级内。

第八条学生转学时,原学校应向新学校提供学生相关的教育信息和档案,包括学生的学业成绩、学习情况、奖惩情况等。

第九条学生转学后,新学校应及时安排入学,了解学生的基本情况和学习需求,对学生进行适应性教育。

第十条学校应当加强跟踪管理,对转学学生进行关注和指导,以确保其学习和发展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十一条学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转学的,在得到家长同意后,可以向原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原学校应当综合各种因素予以审核,并提交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学生的转学和新学校的招生行为均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

第三章休学管理制度第十三条学生在紧急情况下,如因疾病、家庭原因等需要休学的,应经家长同意、学校同意和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第十四条学生休学的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并在同一年级内。

第十五条学生休学时,学校应与家长和学生沟通,了解休学原因和计划,指导学生制定休学期间的学习计划,并在学生休学回校时提供必要的辅导。

第十六条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跟踪管理,了解学生休学期间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并在学生复学时提供必要的支持。

第十七条学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休学的,在得到家长同意后,可以向学校提出休学申请,学校应当综合各种因素予以审核,并提交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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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学籍管理,规范学生转学、休学、复学行为,根据上级相关部门政策,对我校的学籍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入学
1、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基本原则,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均可报名入学。

(辖区常住居民子女报名需持户口簿,务工子女需持正规的劳动合同、房屋租赁协议、暂住证等)
2、按上级要求控制班级人数(包括复学、转学)。

3、新生《花名册》、各年级学生流动花名册(包括转入、转出、休学、复学学生名册)由学校保存,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4、建立学籍档案,每期由班主任负责记载学生德、智、体情况。

二、转学
1、学生不得随意转学,确因家长工作调动、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原因必须转学者,必须办理转出转入手续。

2、转学时,转出学校把学籍表交给学生或家长带走。

转入学校在办理入学手续时,须接收学生的学籍表和学籍卡。

3、学校是否接收转入的学生,由校长视学校情况决定,校长不得不负责任地滥签“同意接收”意见。

学校不得无故拒收正常转学的学生,也不得接收没有办理正常转学手续的学生。

4、跨省转学的按跨省转学流程办理。

三、休学复学
1、学生因病不能坚持学习,需休学,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⑴书面休学申请报告
⑵出具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含诊断证明、入院证、出院证、住院清单及医药发票等)。

⑶休学申请表一式两份
材料经学校审核,报上级批准方可休学。

2、学生患有严重传染病者,应令其休学。

3、学生休学期为一年。

期满要求复学者,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学校批准。

因病休学的,复学时须持县以上医院出具康复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

4、休学期满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复学者,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可延续休学。

四、升级留级
1、学生学完规定课程,德、智、体、美等达到规定要求的可以升级。

2、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义务教育期间留级制度的决定》的精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一律不准留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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