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办法
高中学校的学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学籍管理,规范学籍管理行为,确保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中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高中年级学生,包括新生、转学生、借读生、休学生、复学生、退学生等。
第三条学籍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学籍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学籍注册与变更第四条新生入学时,应按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招生程序和标准,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办理入学手续,取得学籍。
第五条学生学籍号由学校统一编制,终身不变。
学籍号包括年级、班级、学号等要素。
第六条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退学等,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及时变更学籍状态。
第七条学生转学、借读,应向学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办理学籍变更手续。
第八条学生休学、复学,应向学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办理学籍变更手续。
第九条学生退学,应向学校提交退学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办理学籍注销手续。
第三章学籍档案管理第十条学校应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入学登记表、学籍变动登记表、成绩单、奖惩记录等。
第十一条学生学籍档案由学校档案室统一管理,学生本人可查阅、复印自己的学籍档案。
第十二条学生学籍档案的保管期限为终身,未经本人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查阅、复印。
第四章学籍管理职责第十三条学校教务处负责学籍管理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实施学籍管理制度;(二)审核、批准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退学等申请;(三)建立、管理学生学籍档案;(四)协调各部门做好学籍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教师应按照教学计划、课程安排,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关心学生成长,做好学籍管理工作。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五条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校可视情节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一)弄虚作假,骗取学籍的;(二)旷课、早退、迟到、请假的;(三)违反学校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四)其他违反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规定的。
转学休学制度

XXXX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制度为加强学生管理,使学生转学,借读、休学有章可循,根据上級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转(借)出规定,原则上不允许学生随便转出,但有以下情祝之一可以办理转出手续。
学生随家长外出就,或全家迁出本学区范围,由于其它原因需随亲戚或熟人外出就读。
转出手续办理程序1.家长找班主任说明原因,找主管教育副校长签字同意。
2.班主任带家长到教导处领取转学申请书3.家长将转学申请书送交转入学校签署意见。
4.家长到普教股盖章。
5.家长到教导处上交转学申请表,领取学籍表,交转入学校6、教导处将申请表存档。
二、转入、借入规定学生转入、借入原则上需本学区范围内的学生,如非本学区范围的学生,要转入本校须提供担保老师,本与学校签订加强学生管理责任状与协议书。
转(借)入学生手续办理程序1、家长到教导处说明理由2、主管领导批准。
3、与学校和政教处签订加强学生管理责任状与协议书4、教导处分班。
5、转出学校开具转学申请书。
6、找教导处盖章同意。
7、找文化教育局痴普教股盖章。
8、回转出学校拿学籍9、将学籍与转学申请书交教导处三、休学规定学生如确实患重大疾病,无法坚持正常学习,可办理休学手续。
休学手续办理程序1、到住院医院开疾病证明书,复印住院发票。
2、学生写休学申请书,家长签名并同意。
3、找班主任说明情祝,班主任同意休学并签字。
4、找教导处盖章同意。
5、教导处向主管校长汇报,签字同意后,到普教股办理相天手续。
6、学生家长到教导处领取休学证。
7、休学时间一般为一年,一年后,家长执休学证找教导处办理复学手续。
8、如果学生因重大疾病一年后仍不能坚持正常学习,可再次提出申请,再次办理休学手续。
中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办法

中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办法中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和复学的办法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申请和办理。
下面是一般的办法:
1. 转学:
- 学生或家长需向原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注明转学的原因;
- 如果是转到其他学校,需联系目标学校了解具体的申请流程和要求;
- 原学校根据申请人的情况,办理手续并出具转学证明,交给申请人,然后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目标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 借读:
- 家长或学生向目标学校提出借读申请,说明借读的原因和期限;
- 目标学校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审批决定是否接受借读申请,并告知相关的申请流程和要求;
- 完成借读手续后,学生可正常在目标学校就读,并按照目标学校的规定缴纳学费等相关费用。
3. 休学:
- 学生或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休学的原因和期限;
- 学校审核申请,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批准休学,并告知相关办理流程;
- 学生在申请通过后,按照学校规定的流程完成办理手续即可休学。
4. 复学:
- 学生或家长在休学期满后,向学校提出申请复学;
- 学校审核申请,并通知学生或家长相关的办理流程;
- 学生按照学校规定的复学流程办理手续,并根据学校要求恢复正常的学习状态。
需要注意的是,转学、借读、休学和复学的具体办法可能因各地教育政策和学校规定而有所差异,建议学生和家长在办理前与学校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了解具体要求和流程。
初中入学转学休学复学借读指南

初中入学、转学、升学政策规定介绍根据《福建省普通初级中学学籍管理办法》闽教基…2007‟4号执行第二章入学第四条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均应依法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适龄儿童、少年在接受完小学教育后,应在户籍所在地免试就近升入初中学校。
县级人民政府应根据当地适龄人口变动情况及城镇化进程,合理确定初中学校的服务区范围。
初中学校应在新学年开学前20天内向服务区范围内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学生持入学通知书及户籍证件等,按规定日期到指定的学校报到注册,办理入学手续。
学校应将新生入学花名册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
超过规定期限无故逾期一周不报到入学者,学校须及时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依法组织动员学生入学。
第五条已完成小学学业的适龄儿童、少年如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医疗机构的证明,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延缓入学。
延缓入学期满后,应按时就近入学。
延缓入学期一般为一学年,延缓入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延缓入学申请。
第六条因家长工作调动等,并已办理户籍迁移手续而未办理初中入学手续的小学毕业生,应提供原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小学毕业证明材料,经迁入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安排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第七条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流动子女人口,随父母到非户籍所在地接受初中阶段教育的,需持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证明和原就读学校联系函等材料,向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就读。
经同意后,申请者须持就读学校复函回原学校登记并开具就读证明及有关学籍证明,到就读学校办理就读手续。
具体就读条件和就读办法由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制订。
流出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为流出学生建立并保留学籍。
流出学生需返回户籍地,要求回原学籍所在学校就学,学校不得拒收。
丹东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办法

学生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须在休学期满前二周,向学校提出继续休学申请,经学校同意后,继续休学。
入学和注册
第五条我市儿童的小学入学年龄为6周岁,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当放宽。 小学、初中实行就近免试入学。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须将小学、初中入学的有关政策和安排事先向社会公 示,并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将《入学通知书》及时送达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中小学校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等形式选拔学生;鼓励能适应学习生活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第六条学生入学后一个月内,中小学校应按有关规定将学生名单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取得学籍,并为取得学 籍的学生建立学生档案。学生档案包括:丹东市中小学生学籍登记卡、健康体检卡、学生成长记录袋、综合素质 评价手册等。 第七条各学校在校生必须按学籍管理办法“全员入册”,取得正式学籍,不允许存在任何名义的“编外生”。 第八条各学校应平行分班,平均班额,严格控制班额,班额不得超过46人。要创造条件实施小班化教学。 第九条各学校不得接收已毕业或结业的学生插班就读。
第十三条从国外转回来的学生,由户口所在地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其在国外学习程度安排相应年级和就 读学校。
第十四条办理转学手续一般应在新学期开学前或新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办理。
第十五条办理转学须提供学生的户口、房照、原学校开具的转学四联单(转学证)、学生成长记录袋、综合 素质评价手册、健康体检卡和学籍卡复印件等。
丹东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办法
丹东市教育局发布的文件
01 总则
03 转学 05 休学、复学
2024年中学学籍管理制度(3篇)

2024年中学学籍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强化学校管理,制止学生非正常流动,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浮云市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校实际,制定管理制度。
第二条凡我校学生招生、入学、借读、休学、复学、退学、毕业等,均按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招生第三条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招生办法进行招生工作,公开录取条件,公开录取新生名单。
第四条凡被我校录取的学生,由教务处填写录取通知书,由毕业学校派专人领取或个人凭有效证明领取。
第三章入学、学籍第五条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规定日期报到,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办理延期报到手续,两周内不能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条新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教务处按上级行政部门下达的学号编制学生档案花名册,上报主管部门备案批准,取得学籍,同时建立新生档案。
第四章借读第七条学校在完成招生计划后,原则上不接受借读学生,因特殊情况需在我校借读者,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办理借读手续,但不编入学籍,不发给毕业证书。
第八条所有在我校借读学生的教育与管理与正式在校学生同等对待。
第九条取得我校学籍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外出借读,确需在外校借读的学生,由家长写出书面申请,班主任签注意见,报教务处批准,同时办理在外借读手续。
学生在外借读期间,每学期开学报到之日,必须到原班主任处注册,否则按自动放弃学籍对待。
第五章转学第十条学生家长工作调动或住家迁移等原因,不能就近入学的学生准予转学。
第十一条在完成学校招生计划之后,原则上不接受转学学生。
在特殊情况经学校研究同意,可按借读生对待,借读期间各方面表现优异,由家长提出申请,班主任提出意见,教务处审核,校长签字,办理转学手续,取得学籍。
第十二条本校学生转往外校,应由家长提出申请,班主任签字并附相关证明,经教务处审核,校长签字,方可转出。
凡正常转出的学生,学校要收回学生证、借书证,并由班主任将学生在校期间的档案材料记载完毕,供学生本人提档。
中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办法范文

中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办法范文一、转学办法转学是指中学学生由一所学校转到另一所学校就读的行为。
中学学生转学的原因可能是家庭搬迁、就近入学、换取更好的教育资源等。
为了规范中学学生转学行为,制定了一系列的办法和规定。
1. 学生申请转学的条件:(1)家庭搬迁:学生家庭搬迁至转学学校所在地,或学生家长就职于转学学校所在地;(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问题严重,无法承担当前学校的学费、食宿费等;(3)学生发展需求:学生在当前学校无法得到更好的教育资源,为学生个人的发展有利。
2. 转学的程序:(1)学生填写转学申请表,注明转学的原因和目的,并提交给当前学校;(2)当前学校核实学生的转学申请,并向学生家长发放《转学审核表》;(3)学生家长准备必要的材料,如学生的近期照片、户口迁移证明等,并将材料和《转学审核表》一起交给转学学校;(4)转学学校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和审核结果,决定是否接收学生,并将决定书面告知学生家长和当前学校;(5)学生家长在接到转学学校的决定后,办理相关手续,包括学生的报到、缴费等。
3. 注意事项:(1)转学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转学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将视为放弃转学申请;(2)转学学生需遵守接收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学生自愿转学后,不得再转学至其他学校;(3)转学学生在接受转学学校的教育教学,应积极融入新的学习环境,与新同学友好相处。
二、借读办法借读是指中学学生在一段时间内到其他学校就读的行为。
中学学生借读的原因可能是为了接受其他学校更好的教育资源,或是参与某些特殊教育项目等。
为了规范中学学生借读行为,制定了一系列办法和规定。
1. 学生申请借读的条件:(1)学生在当前学校无法得到适合自身发展的教育资源,或是有特殊的学习需求;(2)学生家长同意并支持学生进行借读。
2. 借读的程序:(1)学生填写借读申请表,注明借读的原因和期限,并提交给当前学校;(2)当前学校核实学生的借读申请,并向学生家长发放《借读审核表》;(3)学生家长准备必要的材料,如学生的近期照片、身份证明等,并将材料和《借读审核表》一起交给所借读学校;(4)所借读学校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和审核结果,决定是否接收学生,并将决定书面告知学生家长和当前学校;(5)学生家长在接到所借读学校的决定后,办理相关手续,包括学生的报到、缴费等。
中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办法

中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办法中学学生转学:1. 首先,学生需要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填写相关的转学申请表。
2. 学生需要提供转学原因,并附上相关的证明文件(如家庭搬迁证明、父母工作调动证明等)。
3. 学生需要与原就读学校和目标学校的教务处或学校行政部门联系,办理相关手续,如学籍转移、学费结算等。
4. 学生需要参加目标学校的招生考试或面试,以便目标学校了解学生的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
中学学生借读:1. 学生需要在原就读学校提出借读申请,填写相关的借读申请表。
2. 学生需要提供借读原因,并附上相关的证明文件(如父母工作调动证明等)。
3. 学生需要与原就读学校和目标学校的教务处或学校行政部门联系,办理相关手续,如借读协议签署、学费结算等。
4. 学生需要参加目标学校的入学考试或面试,以便目标学校了解学生的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
中学学生休学:1. 学生需要与原就读学校的教务处或学校行政部门联系,提出休学申请。
2. 学生需要填写相关的休学申请表,并提供休学原因和休学时间。
3. 学生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如学费结算、学生档案归档等。
4. 在休学期间,学生可以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参加其他培训机构的课程或自主学习。
中学学生复学:1. 学生需要在休学期满后,向原就读学校提出复学申请。
2. 学生需要填写相关的复学申请表,并提供复学原因和复学时间。
3. 学生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如交纳复学费、更新学生档案等。
4. 在复学后,学生可以继续原有的学习进度,或根据学校安排进行必要的弥补学习。
需要注意的是,中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的具体办法可能会因地区、学校政策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学生和家长在办理过程中最好与学校官方进行详细沟通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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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办法中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的办法可以根据不同地区的教育政策和学校的具体规定来执行。
一般来说,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中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的办法:
1. 转学:学生转学可以在新学期开始前或学期中的特定时间进行。
具体办法包括:
- 确定目标学校:学生及家长需确定想要转到的目标学校,并进行了解报名政策和流程。
- 申请转学并提交所需材料:学生及家长需向原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如转学申请表、成绩单等。
- 审批转学申请:原学校会对转学申请进行审批,包括与目标学校的对接、评定学生的适宜性等。
- 办理转学手续:一旦转学申请获批准,学生及家长需办理相关转学手续,如办理转学证明、交接学籍等。
2. 借读:学生借读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在其他学校就读,一般是因为特殊原因需要暂时离开原学校。
具体办法包括:- 确定借读学校:学生及家长需确定想要借读的目标学校,并了解该学校的借读政策和流程。
- 申请借读并提交所需材料:学生及家长需向原学校提出借读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如借读申请表、特殊情况证明等。
- 审批借读申请:原学校会对借读申请进行审批,包括与目标学校的对接、评定学生的适宜性等。
- 办理借读手续:一旦借读申请获批准,学生及家长需办理相关借读手续,如办理借读证明、交接学籍等。
3. 休学:学生休学是指学生在一定时间内暂时停止上学,一般是因为个人原因或特殊情况需要休养或处理其他事务。
具体办法包括:
- 向学校提出休学申请:学生及家长需向学校提出休学申请,并说明休学原因和休学期限。
- 休学审批:学校会对休学申请进行审批,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学生休学。
- 办理休学手续:一旦休学申请获批准,学生及家长需办理相关休学手续,如填写休学手续表、办理退学手续等。
4. 复学:学生复学是指在休学期满后重新回到原学校继续学习。
具体办法包括:
- 提出复学申请:学生及家长需提出复学申请,并说明休学期满后的复学意愿。
- 复学审批:学校会对复学申请进行审批,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学生复学。
- 办理复学手续:一旦复学申请获批准,学生及家长需办理相关复学手续,如交付相关材料、重新办理注册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转学、借读、休学、复学办法可能因不同地区和学校而有所差异,建议学生及家长在进行相关申请前提前与学校或教育部门咨询,了解具体政策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