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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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的导师制度建设

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的导师制度建设

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的导师制度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一直是高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培养创新人才、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而导师制度作为创新创业教育中的关键环节,对于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有着深远影响。

本文将从导师制度的定义、价值和建设方面进行论述,探讨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导师制度的重要性和建设方式。

一、导师制度的定义和价值导师制度是指学校或企业为学生提供导师资源,通过指导、支持和促进学生的成长和发展的一种教育管理模式。

导师制度在创新创业教育中的价值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提供专业指导:导师作为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指导者,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为学生提供准确、精准的指导,帮助学生解决问题和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

2. 促进创新思维:导师在教育过程中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业意识,通过启发式问题解决方法、案例分析和团队合作等方式,激发学生的创新潜能,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

3. 建立人际网络:导师为学生提供了一个与行业专家和企业领导进行交流和沟通的机会,有效地拓宽了学生的人际网络,提高了就业和创业的机会。

4. 培养团队合作能力:导师制度通过组建团队的方式,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能力和协作精神,让学生在团队合作中学会倾听、沟通、协调和领导,为将来的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导师制度的建设针对当前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导师制度存在的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有效建设:1. 建立导师库:学校可以建立一支由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的教师、行业专家和成功创业者组成的导师库,学生在创新创业过程中可以选择合适的导师进行指导和支持。

2. 定期导师培训:学校可以定期组织导师培训,提升导师的专业素养和创新创业教育意识,使其在指导学生时更加熟悉创新创业的最新动态和方法。

3. 导师与学生的精准匹配:在确定导师和学生的匹配关系时,可以根据学生的兴趣、专业和创新创业项目的特点进行精准匹配,确保学生能够得到最适合的指导和支持。

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指导计划

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指导计划

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指导计划一、背景介绍: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指导计划的目的和意义大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对于他们的职业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大学教育的传统模式局限性和学生对创新创业的认识不足,许多大学生在创新创业领域面临困难。

因此,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指导计划应运而生。

该计划的目的是为大学生提供创新创业的指导和培训,帮助他们提高创新创业能力,并为日后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导师的重要性:创新创业导师在大学生创新创业中的角色导师在大学生创新创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首先,导师具备丰富的创新创业经验和知识,能够为学生提供专业的指导和实践经验分享。

其次,导师能够帮助学生发现和发展个人的创新创业潜能,提供适应学生需求的个性化指导。

最后,导师作为学生的榜样,能够激励和鼓励学生在创新创业领域不断进取。

三、导师选择和匹配:如何选择和匹配合适的创新创业导师在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指导计划中,选择和匹配合适的导师至关重要。

首先,学校应该建立导师库,吸引有创新创业经验和知识的专业人士加入。

其次,学校应根据学生的创新创业需求和兴趣进行匹配,确保导师与学生之间有较强的共性和互补性。

最后,学校可以通过面试和评估来筛选出最合适的导师,确保学生能够获得高质量的指导和培训。

四、导师指导内容:导师在创新创业导师指导计划中的具体指导内容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指导计划的具体指导内容应根据学生的需求和情况进行设计。

导师可以帮助学生进行项目选择和创意开发,提供市场调研和商业计划书撰写的指导,介绍创业融资和投资渠道,以及创业过程中的法律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指导。

此外,导师还可以组织线下和线上的创新创业讲座和研讨会,让学生与成功的创业者和专业人士进行交流和互动。

五、导师指导方式:创新创业导师如何进行指导在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指导计划中,导师可以采用多种指导方式。

首先,导师可以通过个别辅导的形式与学生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和指导,帮助学生解决创新创业中的问题。

创业导师管理办法

创业导师管理办法

创业导师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促进创业创新,提升创业者的能力和成功率,加强对创业导师的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创业导师的定义与职责(一)创业导师定义创业导师是指具备丰富的创业经验、专业知识、行业资源,能够为创业者提供指导、咨询和支持的个人。

(二)职责1、为创业者提供创业项目的评估和指导,帮助创业者完善商业计划。

2、分享创业经验和行业知识,解答创业者在创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协助创业者对接资源,包括资金、人才、市场渠道等。

4、关注创业者的成长和发展,定期进行跟踪和反馈。

三、创业导师的选聘条件1、具有成功的创业经历,或者在相关领域有丰富的从业经验和深厚的专业造诣。

2、熟悉创业流程和市场环境,具备敏锐的商业洞察力。

3、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指导能力,有耐心和责任心。

4、愿意为创业者提供无偿或有偿的服务,且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

四、创业导师的选聘程序1、发布选聘通知:通过相关渠道向社会发布创业导师选聘通知,明确选聘条件、职责和报名方式。

2、报名:有意向者填写报名表格,并提交个人简历、相关证明材料等。

3、资格审查: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审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人员。

4、面试评估:组织面试,对候选人的专业能力、指导经验和沟通能力等进行评估。

5、公示:确定拟选聘的创业导师名单,并进行公示。

6、聘任:颁发聘任证书,正式聘任为创业导师。

五、创业导师的工作方式1、面对面指导:定期与创业者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和指导。

2、在线咨询:通过网络平台为创业者提供实时的咨询服务。

3、专题讲座:针对创业者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专题讲座和培训。

4、实地考察:深入创业者的企业,了解实际情况,提供针对性的建议。

六、创业导师的权利1、获得相应的报酬或荣誉。

2、优先了解创业项目和相关政策信息。

3、参加各类创业交流和培训活动。

七、创业导师的义务1、保守创业者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2、按照要求完成指导任务,不得敷衍了事。

3、不得利用导师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

厦门大学关于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

厦门大学关于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

厦门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实践育人理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培养,提升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适应各行各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简称“大创”)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

一、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方法的设计、实验条件的准备、实验的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的具体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四、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创业实践项目的周期一般不超过4年。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学校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工作领导小组”)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专家委员会”。

“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有关政策,组织项目申报、负责监督实验计划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等。

“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验收“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指导各学院开展相关工作。

第四条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管教学副校长任组长,成员包括教务处、学生处、校团委和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专家委员会由各学科教学科研水平高、有热情、肯投入且具有一定创业背景的教师组成。

第五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计划制定工作方案和“大创”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各学院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小组”,负责本院项目的实施管理。

创业导师的管理制度

创业导师的管理制度

创业导师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强化创业导师的管理,提高导师服务质量,促进创业项目的成功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创业导师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创业导师,具体实施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监督。

第三条创业导师管理制度的宗旨是以服务为本,以质量为核心,以创新为动力,为创业者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的指导服务。

第二章创业导师的条件和要求第四条创业导师应具有以下条件和要求:(一)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丰富的创业经验;(二)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三)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职业操守,能够保护创业者的切身利益;(四)具有爱岗敬业的精神,能够积极主动地为创业者提供帮助和指导。

第五条创业导师应签订《创业导师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创业导师应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和交流活动,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服务品质。

第三章创业导师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创业导师的权利:(一)有权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和经验为创业者提供指导和咨询服务;(二)有权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和交流活动,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服务品质;(三)有权获得公司给予的相应报酬和奖励。

第八条创业导师的义务:(一)必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从事违法活动;(二)必须保守创业者的商业秘密,严格保护创业者的切身利益;(三)必须按时履行服务协议,如实为创业者提供指导和咨询服务;(四)必须积极配合公司的工作,不得擅自脱离公司的管理和监督。

第四章创业导师的管理第九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创业导师的管理机制,包括导师评选、管理、考核等各方面。

第十条公司应根据导师的服务质量和工作表现,定期进行绩效评估,并及时给予奖惩。

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导师队伍的培训机制,不断提升导师的专业水平和服务品质。

第五章创业导师的监督和评估第十二条公司应建立导师的监督和评估制度,对导师的服务质量和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和考核。

第十三条公司应通过客户满意度调查、项目评审等方式,及时了解导师的服务情况和创业者的反馈意见。

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管理办法

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管理办法

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管理办法创新创业导师,在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也是大学生创业团队获得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奖项名次的可靠保障。

根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本着规范管理,有效指导,真抓实干,合作共创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创业导师资质创业导师主要来源于成功的企业家,高校及科研院所的技术、管理专家,投资、金融、法律、咨询等领域专家,以及其他科技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实践工作者。

担任我校大学生创业导师,必须有一定的行业、专业、技术背景,熟悉企业管理和市场运作,对科技、经济、市场等发展有准确的预判,具有对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进行实际辅导的能力与经验,能对创业者提供导向性、专业性、实践性辅导服务,并志愿提携和帮助创业者,对适合进行投资的项目和企业,愿意率先投入,积极向创业投资机构推荐大学生创业项目。

二、创业导师聘任程序(一)创业导师坚持自愿参加,公益服务的原则。

创业导师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双创导师工作室负责。

(二)拟聘导师由二级学院提名或本人自荐或其他机构推荐,由双创导师工作室考察后,经学校批准聘任为华贸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

创业导师在与大学生创业团队对接工作中,有权选择目标团队,创业团队也有权选择创业导师。

双方同意后,签订协议,开展工作。

(三)每位创业导师聘期一年,聘期结束后,根据其履行职责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三、创业导师的职责(一)项目论证。

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及创业基地孵化项目的评审及论证。

双创导师工作室组建项目评审专家组,按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负责对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评审、检查和验收;对进驻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的孵化项目,每半年进行一次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该项目是否继续孵化的重要参考意见。

(二)创新创业教学。

创新创业学院选聘符合条件的创业导师担任学校创新创业教育、SYB创业培训项目的授课老师。

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办法

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办法

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办法近年来,大学生创新创业成为高校日益重视和推崇的一个重要领域。

为了有效管理和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的健康发展,学校需要制定一套创新创业管理办法。

本文将从政策倡导、培养支持、资源整合及评估激励等方面,探讨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办法。

一、政策倡导政策倡导是大学生创新创业的重要基础。

学校应当制定明确的政策,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活动。

例如,学校可以设立专门的创新创业奖学金,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提供资金支持;鼓励教师参与创业项目,为学生提供项目指导和资源整合。

此外,学校还应着力打造创新创业氛围,激发学生的创新潜能。

二、培养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需要一定的培养和支持。

学校可以开设相关的创新创业课程,教授学生创业技巧和管理知识,提高其创业能力。

同时,学校还应加强与创业导师的联系,邀请成功创业者来校交流经验。

此外,学校还可以组织创新创业讲座、比赛等活动,为学生提供展示和交流的平台。

三、资源整合大学生创新创业需要充足的资源支持。

学校可以建立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为学生提供办公场所、设备设施等资源支持。

与此同时,学校还应与社会资源进行整合,例如与企业合作,为学生提供实习和创业机会;与投资机构合作,为学生提供资金支持。

通过资源整合,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成功率。

四、评估激励大学生创新创业需要有效的评估和激励机制。

学校可以设立创新创业项目评审委员会,评估学生的创业项目,为优秀项目提供资金奖励和辅导支持。

此外,学校还可以与企业合作,为学生提供创新创业实践机会,鼓励学生创新创业。

通过评估和激励,激发学生的创新创业热情。

在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办法的过程中,还需要解决一些问题。

五、监管与风险防控学校在推行创新创业管理办法时,需要加强监管,防范风险。

学校可以设立创新创业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创新创业活动的进行。

同时,加强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应对创新创业过程中的各种风险。

六、与传统学科结合大学生创新创业不应仅限于某个特定学科的学生。

创业导师现场管理制度

创业导师现场管理制度

创业导师现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强化创业导师现场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创业导师在工作中的现场管理。

第三条创业导师现场管理应遵循“以人为本、科学管理、服务为先、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四条创业导师在现场管理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

第五条创业导师在现场管理中应遵守公司的纪律和规定,严格执行工作流程。

第二章现场管理责任第六条创业导师现场管理责任由公司管理者、监管者和创业导师共同承担。

第七条公司管理者应负责制定现场管理政策和目标,组织实施现场管理,监督检查工作进展。

第八条监管者应负责指导和管理创业导师在现场工作中的表现和工作质量。

第九条创业导师应严格遵守现场管理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

第十条创业导师应当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专业技能,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第三章现场管理流程第十一条创业导师在接到任务后应及时准备相关资料和工具,按照工作流程进行现场管理。

第十二条创业导师应准时到达现场,做好沟通交流准备工作,确保了解客户需求和要求。

第十三条创业导师应认真分析现场情况,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创业导师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工作计划,确保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第十五条创业导师应在现场管理结束后,做好工作总结和评估,及时向监管者汇报工作进展。

第四章现场管理标准第十六条创业导师在现场管理中应严格遵守公司工作纪律和规定,服从管理者指挥。

第十七条创业导师在现场管理中应主动配合客户的要求,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

第十八条创业导师在现场管理中应保持团队协作精神,积极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第十九条创业导师在现场管理中应注重工作细节,确保工作质量和安全。

第二十条创业导师在现场管理中应遵守职业操守和道德规范,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

第五章现场管理考核第二十一条公司将定期对创业导师进行现场管理考核,评估其绩效和工作表现。

第二十二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客户满意度和团队协作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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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学院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升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提高大学生的创业成功率,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创业导师须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工作,业务活动接受***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的领导。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学院聘任的所有创新创业导师。

第二章创新创业导师选聘条件
第四条创新创业导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富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愿意奉献时间、精力、智慧和经验,愿意提携帮助和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愿意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公益服务;
(三)熟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熟悉企业管理、市场运作、技术创新,对科技、经济、市场发展有预判能力;
(四)具有较强的专业基础和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主动配合学校工作安排,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创业教育活动;
(五)身体健康,年龄在60周岁以下;
(六)同等条件下,校友优先选聘。

第五条创新创业导师应具备以下身份之一:
(一)具有较丰富创业经验的企业家、投资家或其他创业成功人士;
(二)具有高校创业指导师、创业咨询师、培训师、会计师、审计师、律师等与创业相关的资格证书,并有一定的创业指导经历的相关人员;
(三)在行业协会、企业、政府相关部门中工作5年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或技术专家;
(四)在企业管理、职业咨询、就业指导、创业研究等方面成果突出的高等院校教师;
(五)熟悉工商、税务、财务、金融、法律、科技、经济以及人力资源等事务的专业人员;
(六)在大学生创业教育或创业项目指导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其他人员。

第三章创新创业导师的选聘
第六条导师推荐。

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具体负责创新创业导师的遴选和创新创业导师库的建设工作,创新创业导师库由理论教育型、政策咨询型、实务指导型等方面的人员共同组成。

各教学单位和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创新创业导师选聘条件推荐创新创业导师人选,填写《***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推荐表》并签
署推荐意见后报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

第七条导师聘任。

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对各单位推荐的创新创业导师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综合考察后,报学校审批确定创新创业导师。

创新创业导师由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统一颁发“***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聘书,聘期一般为2年。

聘期结束后,根据履行职责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第八条创新创业导师实行动态管理,在聘任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予以解聘:
(-)无正当理由,连续2次不接受学校组织的创业指导活动者;
(二)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名义,在社会上从事创新创业导师职责范围之外有损害学校形象活动者;
(三)泄漏创业企业商业秘密者;
(四)由于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创新创业导师职责或自行申请退出者。

第四章工作职责及服务方式
第九条创新创业导师的工作职责:
(-)面向大学生开展创业理论或创业实践方面的课程教学、主题讲座、专项报告、专题沙龙或论坛;
(二)面向大学生提供工商、税务、财务、金融、法律、科技、经济以及人力资源等方面的事务性培训和创业思维、项目规划、团队管理、市场营销、风险管控等方面的实务性培训I;
(三)面向大学生创客提供政策咨询、项目论证、项目评估、融资对接、创业手续办理以及企业经营运作等指导、服务,提出
创业项目改善建议,提高创业项目质量和孵化成功率;
(四)为校内具有教师身份的创新创业导师提供到企业实践锻炼的机会;
(五)及时向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大学生创业苗圃交流大学生创业项目进展情况和其他工作情况;
(六)保守大学生创业项目商业机密。

第十条创新创业导师的服务方式:
(-)项目评估。

创新创业导师参加创业项目评审(评估)、创业活动评比等工作,对创业项目或创业企业进行评审和论证,提出创业项目改善建议,提高创业项目质量和孵化成功率。

(二)培训授课。

担任专题培训或讲座授课嘉宾,帮助创业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创业意识和竞争意识,掌握熟悉创业相关的工商、税务、金融、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项目规划、企业管理等方面知识和创业企业扶持政策,提升创业大学生的经营管理能力和市场决策能力。

(三)结对帮扶。

创新创业导师与大学生创业苗圃创业项目结成对子,开展“一对一”、“一对多”或“多对一”的创业帮扶和指导工作。

(四)氛围营造。

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创业活动,如创业大赛、创业论坛、创业宣讲等,共同营造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

第十一条建立导师服务绩效档案。

(一)建立导师服务情况收集制度。

各学院、大学生创业苗圃、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要记载每个创新创业导师开展每次创业指导的情况,并负责收集创业者对指导效果的意见反馈,建立创
新创业导师参与创业指导服务满意度调查档案,为导师续聘及考评提供依据。

(二)创新创业导师指导创业项目参加各类项目申报、评比、竞赛、科研等活动中获得相关荣誉或业绩的,应如实记入创新创业导师帮扶档案,并作为导师续聘和考评的重要指标。

第五章创新创业导师激励措施
第十二条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每年对创新创业导师开展创业指导服务工作反馈情况进行评定,对在创业指导帮扶活动中积极主动、成效显著的创新创业导师授予“***学院优秀创新创业导师”称号。

第十三条根据创新创业导师需要和学校实际情况,对创新创业导师及导师企业进行形象展示与宣传,优先安排参加校园招聘活动,帮助企业选聘优秀人才。

第十四条对为在校生提供创业见习(实习)的企业,可授予“***学院大学生创业教育实践基地”。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创新创业导师的指导和服务只作为创业大学生决策运行、项目规划、生产经营的参考意见,创业大学生所作出的商业决策以及因此产生的经济、法律后果与创新创业导师无关。

第十六条创新创业导师对其指导、服务对象进行直接或间接投资,所产生的经济、法律关系由创新创业导师自行负责。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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