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发行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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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名词解释

商法名词解释
38.【名词解释】证券:是指发行人依法发行的表示持券人享有的某种特定权利的凭证。
39.【名词解释】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是为证券交易提供集中登记、存管与结算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
40.【名词解释】证券发行:是指发行人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向社会公众或特定的人出售证券的法律行为。
41.【名词解释】上市公司的收购:是指投资者通过购买上市目标公司股票,以取得对目标公司的管理权或者控制权,进两实现对目标公司的兼并或实现其他产权性交易的行为。’
34.【名词解释】_一般保证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只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才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合同。
35.【名词解释j连带责任保证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只要债务人到期未履行债务,债权人就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的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44.【名词解释】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45.【名词解释】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46.【名词解释】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13.【名词解释】认可资本制:是指在公司设立时,对公司章程中所确定的注册资本,发起人可以只认购一部分,未认购的部分授权董事会根据需要随时发行,但首次发行的股份不得少于法定比例,发行股份的授权也须在一定期限内行使的公司资本制度。
14.【名词解释】发起设立:又称单纯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足公司全部股本而设立的公司。
24.【名词解释】格式条款:是一方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证券法名词解释 简答题 论述

证券法名词解释 简答题 论述

一名词解释1.证券:表示一定权利的书面凭证,记载并代表一定权利的文书P22.证券权利:证券所表彰的权利内容,包括债权和股权及少量衍生类投资权益P33.公开原则:证券发行、交易都必须遵循重要事实的公开原则,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披露与证券交易和发行及证券价格有关的各种重要信息,不得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开原则的核心是信息公开和透明P544.持续信息披露:证券发行人,证券发行人主要股东和有关当事人披露与证券交易和证券价格有关的重大信息P825.实质监管:对发行人及上市公司是否符合法定实质条件的监管P916.证券发行:创设证券权利的复杂行为,包括劝导投资、投资者认购、发行人分配证券、接受资金和交付证券在内的各项行为P1097.证券募集:本身包含有劝导、兜售之意,即向投资者发出出售证券的意思表示P1108.超额配送选择权:在稳定股票市场价格的特别措施,被视为安定操作的特殊形式P1509.操纵市场:行为人以不正当手段,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证券交易量,扰乱证券市场秩序的行为P33410.内幕交易: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或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买卖相关证券或泄露该信息,或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的行为P31011.善意收购:上市公司收购的动机或意图符合目标公司股东或管理层利益的上市公司收购P26212.恶意收购:上市公司收购的动机或意图违背目标公司或管理层利益的上市公司收购P26213.要约收购: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票时,应当通过向被收购公司全体股东发出要约的方式来继续收购的一种法律制度P26714.协议收购:投资者通过与上市公司特定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方式购买其所持上市公司股票的收购制度P27615.虚假陈述:特定主体在证券发行与交易过程中,违反证券市场信息披露义务,采取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和不正当披露等形式谋取不当利益的行为P28916.征集表决权:征集人出于控制公司或改组公司董事会进而调整公司经营策略的目的,将记载必要事项的空白授权委托书交付公司股东,劝说股东选任自己或第三人代理行使其表决权的行为P278二简答1 上市公司收购的特征和本质P259本质:证券买卖,具有证券交易的性质特征:上市公司收购之利益主体的多元化上市公司收购客体的多样性上市公司收购场所的特定性上市公司收购目的的多重性上市公司收购之规制的严格性2 内幕交易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P319:内幕证券内幕信息内幕人内幕交易行为3 证券法中首次公开发行债券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P118●主体资格: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性:发行人应当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运行规范:发行人应当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财务和会计●募集资金运用4 要约收购制度的主要内容P267特点:●主体特定:通过合法交易持有或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不超过30%的投资者都应该受到要约收购规则的约束●形式确定:收购要约的形式●收购规则特殊:遵守权益公开规则,但不受慢走规则的约束;要约收购不受集中竞价规则的约束,根据收购人在收购要约中确定的收购价格和收购股份数量来确定股票交易的成交情况●收购过程强制:要约收购受到强制性规范的约束,包括必须采取要约形式、收购要约的法定记载事项、信息公开义务等性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因此我国要约收购属于自愿收购5 证券发行价格的确定原则P144市场定价原则:发行人、承销商及投资者共同参与确定证券发行价格依法定价原则:包括禁止股票折扣发行、同次发行股票的价格相同6 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职能P178中介机构准入挂牌上市核准交易行为标准的统一监控以及违规行为惩戒7 我国证券市场虚假陈述的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P305严格责任:适用于发起人、发行人或上市公司承担责任的场合过错推定责任:适用于发行人、上市公司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和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过错责任:适用于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8 暂停已上市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P205●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在具备上市条件●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9 操纵市场的手段P337●通过合谋或集中资金操纵证券市场价格●散布谣言等手段影响证券发行和交易●为制造证券的虚假价格而与他人串通进行不转移证券所有权的虚买虚卖2019/11/8 3●出售或要约出售其并不持有的证券,扰乱证券市场秩序●以抬高或压低证券交易价格为目的联系交易某种证券●利用职务便利,人为地压低或抬高证券价格●其他方式:连续交易操纵约定交易操纵洗售操纵其他手段操纵10 证券法基本原则P54:公开原则公平原则公正原则安全与效率原则三论述1 内幕交易的民事责任和监管P327新《证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内幕交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章 证券发行制度

第二章 证券发行制度

二、发行中所涉主体
证券投资人
1. 政府(央行的公开市场操作业务、国资委、财政部 等) 2. 公司和非公司企业法人 3. 机构投资者(资金实力强、专家经营,如各种基金) 4. 个人投资者
二、发行中所涉主体 证券公司
1. 保荐
(1)制度起源与发展
A. 起源:英国的创业板(风险大、业绩不稳、信息不对称) +“终审”制(保荐人缺位,则股票就暂停上市,若一个月仍无, 则终止上市) B. 发展:香港 保荐人主体资格+适用范围 主体资格:列于香港联合交易所的保荐人名册内+前 五年内有财务经验以及从事过保荐业务 适用范围:主板+创业板 C. 我国:主板+创业板;发行阶段+上市阶段;保荐机构责任 +保荐代表人责任
董事会拟定计划(具体方案、可行性) 股东大会决议(增资特别程序)(发行种类、发行总量、发行
价格、发行起止日期、发行方式,等)
先期准备
制作文件(募集文件、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 保荐人(保荐书)、银行(书面代收股款协议)、 承销人(书面承销协议)
向证监会提出申请 (营业执照、章程、股东大会决议、招股
三、发行的审核机制
监管理念:(1)以公开为基本,公开主义思想是核心
(2)体现市场“无形之手”的自我调节 (3)认为证券价值判断是投资者的事,无关政府
适用条件:(1)投资者理性、成熟
(2)券商等专业机构诚信,”经济警察” (3)发行人商业道德高 (4)监管层的监管手段完善、有效 (5)完善的法律为保障
劣势:(1)投资者信息获取并非完整,不能保障信
息充分公开 (2)门槛低,导致差企业进入市场
三、发行的审核机制
B. 核准制 优势:投资安全——利于维护市场稳定 劣势:(1)成本高、效率低

名词解释 证券

名词解释 证券

证券名词解释证券是指各类记载并代表一定权利的法律凭证,用以证明持有人有权依其所持凭证记载的内容而取得应有的权益。

下面是本店铺为大家精心编写的4篇《证券名词解释》,供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证券名词解释》篇1证券是指各类记载并代表一定权利的法律凭证,用以证明持有人有权依其所持凭证记载的内容而取得应有的权益。

证券持有人可以依据证券所代表的权利享受相应的利益,包括股票、债券、期货、期权等。

证券是金融市场中最为重要的概念之一,是各类金融产品的基础。

证券市场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基金市场等。

证券市场的发展对于促进社会资源的配置、推动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证券的发行与交易是证券市场的核心。

证券发行是指企业或政府通过发行证券来筹集资金,用于投资或资金周转。

证券交易是指投资者在证券市场上买卖证券,以获取投资回报。

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需要依靠监管机构的监管和法律法规的规范。

各国政府和监管机构对证券市场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强,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市场监管、打击市场操纵等行为,保障证券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证券名词解释》篇2证券是指各类记载并代表一定权利的法律凭证的统称,用以证明持券人有权依其所持证券记载的内容而取得应有的权益。

证券是商品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发展的产物,其含义非常广泛。

从法律意义上说,证券是指各类记载并代表一定权利的法律凭证的统称,用以证明持券人有权依其所持证券记载的内容而取得应有的权益。

从一般意义上来说,证券是指用以证明或设定权利所做成的书面凭证,它表明证券持有人或第三者有权取得该证券拥有的特定权益,或证明其曾经发生过的行为。

有价证券是指标有票面金额,用于证明持有人或该证券指定的特定主体对特定财产拥有所有权或债权的凭证。

有价证券是虚拟资本的一种形式,它本身没价值,但有价格。

有价证券按其所表明的财产权利的不同性质,可分为三类:商品证券、货币证券及资本证券。

证券发行是指发行人以筹集资金为目的,以同一条件向不特定的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交付证券的行为。

证券类名词解释

证券类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1证券:证券是多种经济权益凭证的统称,是证明证券持有人有权按其券面所载内容取得应有权益的书面证明。

2证券发行:指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以募集资金为目的向投资者出售代表一定权利的有价证券的活动。

3证券承销:证券经营机构代理证券发行人发行证券的行为。

它是证券经营机构最基础的业务活动之一。

4保荐人:即企业上市的推荐人,一家企业要想在创业板上市必须要有保荐人的推荐。

保荐人的职责就是协助上市申请人进行上市申请,负责对申请人的有关文件做出仔细的审核和披露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保荐人在公开、公平、公正、规范、自愿的原则下在本所核准的范围内从事业务,不得擅自超越业务范围、业务权限。

5债券:债券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

6优先股:优先股是相对于普通股而言的。

主要指在利润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方面,优先于普通股。

7虚假陈述:也称不实陈述,泛指证券发行交易过程中不正确或不正当披露信息和陈述事实的行为。

8内幕交易: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

9误导性陈述:是指虚假陈述行为人在信息披露文件中或者通过媒体,作出使投资人对其投资行为发生错误判断并产生重大影响的陈述。

10金色降落伞:是按照聘用合同中公司控制权变动条款对高层管理人员进行补偿的规定。

11IPO:Initial public offerings(首次公开募股),是指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招股的发行方式。

12派克人防御:即目标公司反过来收购收购人的公司股份,以收购对收购。

13操纵证券价格:即操纵市场价格,指行为人以不正当手段,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扰乱证券市场秩序的行为。

1什么是证券公开发行公开发行证券是一种按证券发行对象划分的证券发行方式。

公开发行即公募发行,是指发行人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证券的发行方式。

经济法概论名词解释

经济法概论名词解释

经济法名词解释人格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厂长负责制:是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由厂长统一领导和全面负责的一种企业内部领导制度。

它是一种首长负责制。

国内电视大学学厂网分开、竞价上网:厂网分开,主要指将国家电力公司管理的资产按照发电和电网两类业务划分,管网的不管电厂,并分别进行资产重组。

竞价上网,就是每个电厂报价,谁的电价低就吸收谁的电,公平竞争。

撤销权:是债的保全的一种,为区别合同撤销权,可以称为保全撤销权。

保全撤销权,是债权人对于债务人减少财产以至危害债权的行为,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收购:是指投资者依法购买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以达到对该公司控股或取得控制权的目的。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和其他所得所征收的一种税。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

土地所有权:指土地所有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土地管理法:是调整在土地的管理、保护、开发、利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土地增值税:是对单位和个人有偿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增值收益进行征税的一个税种。

其特点是:增值多的多征,增值少的少征,无增值的不征。

工业产权:工业产权,是指人们依法对应用于商品生产和流通中的创造发明和显著标记等智力成果,在一定地区和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

在我国法律上,工业产权实际上是关于技术成果专有权和有商业信誉的标记权的总称。

证券投资学名词解释(完整版)

证券投资学名词解释(完整版)

《证券投资理论与实务》名词解释(2016年版)第一章债券回购:债券持有人(卖方,也称融资方和正回购人)在将债券卖给债券购买人(买方,融券方和逆回购方)时,买卖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日期以约定的价格,由卖方向买方买回相等数量同品种债券的交易行为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是政府,企业和金融机构等经济主体为筹措资金向投资者发行的承诺按照一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偿还本金的债务凭证,又称固定收益证券。

股票:股份有限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或投资者发行的股份凭证,用以证明出资人的股东身份,代表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并据以享有公司决策权,理论分配权,优先认股权和剩余资产分配权。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实行组合投资,专业管理,利益共享,风险分担的集合证券投资方式,即通过发行基金份额,集中投资者的资金,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投资于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

是一种面向社会大众的间接投资工具,也是一种重要的金融中介机构金融衍生工具:是价值依赖于基础资产或合约标的资产的金融产品。

基础资产或合约标的资产通常是指利率债券,货币外汇,股票或股票价格指数等期货:一般指期货合约,是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特定的时间或地点交割规定数量和质量的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

期权:也称选择权,是指一种赋予买方(或期权持有者)在未来某特定时间以指定价格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的指定标的资产的权利。

期权的持有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选择实施该权利,也可以选择放弃该权利期货: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规定数量、质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互换: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经济主体,在约定的条件下,将所持资产或负债与对方交换的合约。

金融互换主要有货币互换和利率互换。

第2 章证券市场运行本章重点:第2 节、第3 节证券发行市场:是新的有价证券的诞生场所,指证券发行人向投资者出售证券筹集资金的市场,又称初级市场或一级市场。

证券交易市场:是已经发行在外的证券的交易场所,分为两类,一是证券交易所,是高度组织化的市场,是证券市场的核心与主体;二是分散的非组织化的场外交易市场,是证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资本市场:名词术语

资本市场:名词术语

第9单元资本市场名词术语一、名词解释1.资本市场——资本市场是指以期限在1年以上的金融工具为媒介进行长期性资金融通交易活动的场所,又称长期资金市场。

广义的资本市场包括两大部分:一是银行中长期信贷市场,另一个是有价证券市场,包括中长期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狭义的资本市场专指发行和流通股票、债券、基金等有价证券的市场,也称证券市场。

2.证券发行市场——证券发行市场是发行人向投资者出售证券的市场,又被称为一级市场。

一级市场或发行市场与证券流通市场相辅相成,构成统一的证券市场。

证券发行市场通常无固定场所,是一个无形的市场。

3.证券发行人——证券发行人是指符合发行条件并且正在从事证券发行或者准备进行证券发行的政府组织、金融机构或者商业组织,它是构成证券发行市场的首要因素。

4.证券投资者——证券投资者是指以取得利息、股息或资本收益为目的而买入证券的个人和机构。

它是构成证券发行市场的另一基本要素。

5.公募发行——公募发行是指向广泛的非特定投资者发行证券的一种方式。

公募发行涉及到众多的投资者。

为了保证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政府对证券的公募发行控制很严,要求条件高。

公募证券可以上市流通,具有较强的流动性。

6.私募发行——私募发行是指仅向少数特定投资者发行证券的一种方式,或称内部发行,我国也称非公开发行或定向增发。

发行对象一般是与发行者有特定关系的投资者,如发行公司的职工或与发行人有密切关系的金融机构、公司、企业等。

发行者的资信情况为投资者所了解,不必像公募发行那样向社会公开内部信息,也没有必要取得证券资信级别评定。

但发行能否成功与市场状况有直接的关系。

7.证券中介机构——证券中介机构,是指为证券市场参与者如发行人、投资者等提供各种服务的专职机构。

按提供服务的内容不同,证券中介机构可以分为:证券经营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和证券结算登记机构;证券金融公司;可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各类事务所。

8.直接发行——直接发行是指发行人不通过证券承销机构而自己发行证券的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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