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劳动关系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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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应对当前经济形势稳定劳动关系的指导意见

关于应对当前经济形势稳定劳动关系的指导意见




积极 支 持 和鼓励 劳动 关 系 双 方共 同稳 定 就 业 局 势
各 级 协 调 劳动关 系三 方 要 把 帮助 企 业 渡 过难 关 稳定 就 业 局势

领 域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出现 了

些 新 的 变化



企 业 用 工 需 求减 少 规 模 裁 员 和 职 工 待 岗
, ,
歇 业 现 象 逐 步 增 多 欠 薪 断 保 甚 至 欠 薪逃 匿 问 题 不 断发 生 劳 动 关 系 的 不 稳 定 性 增 加 劳 动 争 议 和 举 报 投 诉 案件 数 量 上 升 发 展 和 谐 劳 动
实 就 业 困 难 人 员 进 城 务 工 农 村 劳 动 者 的 职 业技 能 鉴 定 补 贴 并 适 当


各 省 自治 区 直 辖 市 劳 动 保 障 厅 ( 局 ) 总 工 会 企 业 联




中充 分 发 挥 三 方 机 制 的 独 特 作 用

要 在 当地 党委 政 府领 导下 认 真


合 会 /企 业 家 协 会 :
为 积 极 应 对 当 前 经 济 形 势 对劳 动 关 系 的 影 响 加 强 劳 动 关 系 协 调

研 究 困难 条件 下 企 业 劳动关系 的新特 点 增 强 工 作 的预 见 性 针 对性


j 和 灵 活 性 结 合 实 际 带 定 切 实可 行 的 政 策措 施 注 意 政 策 措 施 的 配 套
( 三 )发挥资源优 势 加 强 服 务工 作

各 地 要 根 据 本 通 知 精 神 结 合 地 区 实 际 情 况 尽 快 研 究制 定 特 别

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劳动争议调解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劳动争议调解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通知

机制 。切 实加 强 人 民法 院 、 会组 织 、 力资 源 和社 会 保 障部 门 工 人
在 化 解 劳 动 争 议 纠 纷 中 的衔 接 配 合 . 成 以 法 院 为 主 导 、 形 以企 业 工会 、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门 为依 托 . 人 以劳 动 争 议 调 解 组
2 1 年 底前 . 模 以 上 已建 工 会 的大 中 型企 业 都 应 建立 劳动 争 01 规
议 调 解 委 员 会 . 配 备 调 解 人 员 , 障 工 作 经 费 。 挥 调 解 作 并 保 发 用 尚 未建 立 工 会 的 中小 企业 要 将 工会 组 建 与 劳动 争 议 调解 委 员 会 建 设 同 步 推 进 对 有 重 大影 响 和 涉 及 稳 定 的劳 动 争 议 纠 纷 , 积 极 协 调 相 关 部 门 和 劳 动 争 议 调 解 组 织 共 同 化 解 : 调 要 对 解 不 成 的 . 导 双 方 当事 人 通 过 法 定 渠 道 反 映诉 求 . 主 动 配 引 并 合相 关 部 门 帮助 其 解 决 问题
3建立 法 院 、 会 、 力 资 源 和 社 会保 障部 门 方 劳动 争 议 . 工 人 调 解联 动 机 制 . 过 共 同的 努 力 形 成 劳 动 争议 调 解 的长 效 工 作 通
关 于 印发 《 于 建 立 劳 动 加 强 劳 动争 议 调 解 工 作
6各 级人 力资 源 和 社会 保 障 部 门 要进 一 步 加 强 劳 动 争议 仲 .
裁 委 员 会 建 设 . 快 推 进 劳 动 争 议 调解 体 系 的建 立 和 完 善 乡 加 镇 、 道 就业 和社 会 保 障 服 务所 ( 已有 调 解 劳 动 争议 职 能 的 , 街 站1 要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 . 高工作水平 : 提 尚未 具 有 调 解 劳 动 争 议职 能 的 . 在 2 1 年 底前 全 部 加 载 。劳 动 争议 仲 裁 委 员会 要 要 01

(完整版)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

(完整版)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

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为贯彻落实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全面推进人力资源一体化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加快建立以法人为责任主体、以劳动合同管理为核心、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劳动用工机制,切实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管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规范劳动用工是企业有效组织生产、开展经营活动的重要条件,是建立科学合理的收入分配关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前提条件,是公司“转型”发展的根本保证。

今年以来,公司开展了一系列的劳动用工及薪酬分配的调查研究,总体来说,公司的劳动用工管理是较为规范的,但仍然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传统的员工“身份管理”带来收入待遇的差异,影响到企业的和谐稳定。

当前,公司系统劳动用工管理中存在各种“身份”称谓,有全民工、集体工、劳务派遣工、农村电工等。

公司系统非合同制用工占用工总量的三分之一以上。

不同“身份”的员工收入分配、社保、福利等制度不尽相同,工资列支渠道不同,收入水平存在差异。

收入水平的高低不是以岗位价值和绩效贡献决定,而是以“身份”来决定,造成公平缺失。

(二)不同“身份”的员工交叉混岗,造成同一责任主体内同岗不同酬,不同“身份”员工之间相互攀比的现象普遍存在,影响到和谐的劳动关系。

(三)劳动用工计划管理不严,劳动用工总量缺乏有效控制,用工结构难以调整,冗员与结构性缺员并存。

各单位非计划用工普遍存在,自行决定用工形式和收入分配方式,劳动用工的法律风险日趋显现。

(四)岗位体系建设滞后。

多年来在劳动用工策略上采用“身份”差异替代了“岗位”差异,忽视了岗位体系的建设,企业内部“以岗定薪、按绩取酬、岗变薪变”的分配机制尚未建立,以劳动合同管理为核心、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劳动用工机制尚未形成。

劳动用工管理存在的问题,不利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不利于劳动用工机制的建立,不利于员工的绩效管理,不利于理顺企业内部收入分配关系。

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 出台指导意见稳定劳动关系

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 出台指导意见稳定劳动关系

为 应 对 当前 经 济形 势 对 劳 动关 系 的 影 响 。 国 家协 调 劳 动 关 系 三 方 ( 人 力 资源 和 社 会 保 障部 、 中华全 国总 工 会 、 中国企业 联 合会 / 中国 企业 家 协 会 ) 日 前 联 合 出 台 《关 于 应 对 当前 经 济 形 势 稳 定 劳 动 关 系 的指 导 意 见 》, 提 出通 过 三 方 协 商 对 话 和 共 同行 动 , 在 保企 业 、 保 就 业 、 保稳 定 中充 分 发挥i 方机制的独特作用 。
动争议 。
( 摘 自《新 华 网 》)’4 塑业捷查教部 :教师绩效考核不得与升学率挂钩
教 育 部 日前 发 布 《关 于 做好 义 务教 育学 校 教 师 绩 效考 核 工 作 的指 导 意 见 》, 要 求 不 得 把升学率作为教师绩效考核指标 , 教师绩效 工 资要 以 绩效考核 为基础 。
师关爱每个学生 , 特别是学 习上 有 困难或品 行 上 有偏差 的学 生 。 对履 行 了 岗位职 责 、 完成 了学校规定 的教育教学工 作任务的教师 ,全 额 发放基 础性 绩效 工 资 ; 对有 突 出表 现 或做 出突 出 贡献的教 师 , 视 不 同情 况 发 放 奖励性 绩效工 资。 要 根据绩效考核结果 ,合理 确定奖 励性绩效工 资分配 等次 , 坚持 向骨 干教师和 做 出突 出成绩 的教师倾斜 , 适 当拉开 分配 差 距 。 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 同意见 。可 以通过正 常渠道向学校考核工 作组 织和学校 主管部 门 申诉 。
《意见 》提 出 ,巩 固农村义 务教 育普及成果 , 提高农 村学校公用经 费和家庭经 济困难 寄宿生 补助标准 , 改善农村教 师待遇 , 推进农村 中小学 校舍安全排查 、 加 固和改造 。 加快发展农村 中等 职业 教 育 ,2 0 0 9 年起 对 中等职 业 学 校农村家庭 经 济困难学生 和涉农专业 学生 实行免费。 国家

(完整版)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

(完整版)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

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为贯彻落实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全面推进人力资源一体化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加快建立以法人为责任主体、以劳动合同管理为核心、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劳动用工机制,切实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管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规范劳动用工是企业有效组织生产、开展经营活动的重要条件,是建立科学合理的收入分配关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前提条件,是公司“转型”发展的根本保证。

今年以来,公司开展了一系列的劳动用工及薪酬分配的调查研究,总体来说,公司的劳动用工管理是较为规范的,但仍然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传统的员工“身份管理”带来收入待遇的差异,影响到企业的和谐稳定。

当前,公司系统劳动用工管理中存在各种“身份”称谓,有全民工、集体工、劳务派遣工、农村电工等。

公司系统非合同制用工占用工总量的三分之一以上。

不同“身份”的员工收入分配、社保、福利等制度不尽相同,工资列支渠道不同,收入水平存在差异。

收入水平的高低不是以岗位价值和绩效贡献决定,而是以“身份”来决定,造成公平缺失。

(二)不同“身份”的员工交叉混岗,造成同一责任主体内同岗不同酬,不同“身份”员工之间相互攀比的现象普遍存在,影响到和谐的劳动关系。

(三)劳动用工计划管理不严,劳动用工总量缺乏有效控制,用工结构难以调整,冗员与结构性缺员并存。

各单位非计划用工普遍存在,自行决定用工形式和收入分配方式,劳动用工的法律风险日趋显现。

(四)岗位体系建设滞后。

多年来在劳动用工策略上采用“身份”差异替代了“岗位”差异,忽视了岗位体系的建设,企业内部“以岗定薪、按绩取酬、岗变薪变”的分配机制尚未建立,以劳动合同管理为核心、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劳动用工机制尚未形成。

劳动用工管理存在的问题,不利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不利于劳动用工机制的建立,不利于员工的绩效管理,不利于理顺企业内部收入分配关系。

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出台指导意见稳定劳动关系

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出台指导意见稳定劳动关系
企 业尽 量稳 定 用工 岗位 ;推 动 企 业加 快建 立集 体 协商 机制 , 大 力实 施集 体合 同制度 “ 虹 彩 计 划 ” ,把 集 体协 商作 为职 工
列 活 动 ” 、 “ 业 援 助 系 列 就 活 动 ” 、 “ 风 行 动 系 列 活 春
动”。 为 应 对 金 融 危 机 对 就 业 的 影响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 障部 和 有关 部 门将 连续 出 台一 系列
与企业 凝 聚合 力 、共担 风 险 、
共渡难 关 、共 谋 发展 的制度 保 障 ;生 产 经营 困难 的企 业 可通 过 集体 协商 ,采取 灵 活用 工 、 弹性 工时 、弹性 工 资 、组 织培 训等措 施 ,共 同应 对 当前 经济
稳 定就 业 岗位 、促 进 就业 再就
员行 为

今年 就业 目标 :
“ 54” 9 1 6
三, 化公 强 共就业 功能, 服务
发挥就业服务促进就业的积极
作 用 。 第 四 , 实 施 特 别 职 业
培 训计划 ,组织 开展 大规 模 培 训 。这 次推 出 的就业 服务 系 列 活动 ,就 是 要将 更加 积极 的就 业政 策通 过 周 到细致 的服务 , 真 正落 实到 每个 街道 乡镇 、

。 ⑤③⑧

国家 协 调 劳动 关 系 三 方 出 台指 导意 见 稳 定 劳 动关 系
为 应 对 当 前 经 济 形 势 对 劳 动 关 系 的 影 响 , 国 家 协 调 劳 动关 系三 方 ( 人力 资源 和社
会 保 障部 、 中华全 国总工 会 、 中国企 业联 合 会 /中 国企 业 家 协 会 ) 日前 联合 出台 关于 应
业l0 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

三部门发指导意见应对当前经济形势 稳定劳动关系

三部门发指导意见应对当前经济形势  稳定劳动关系

五、 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企业工资拖欠问题 ;
六、 建立健全解决劳动关系重大问题的沟通协 是 :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 中全会精神为统
调 制度 。 领 ,以科 学发展 观 为指导 ,以服务 社会 主义 新农 村 建设 为 中心 ,以继续 抓好 为新 农村 建设 服务 的 “ 八
审 计署 : 向社会招标 5 将 项重点课题
会. / 中国企 业家 协会 日 联合 出台《 于应 对 当前经 风 险 , 前 关 增强集 团管控 能力 。
济形势稳定劳 动关 系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 《 ( 意
三是对成本费用上升过快的企业 ,国资委将加
见》, ) 提出通过三方协商对话和共 同行动 , 在保企业、 大相关指标的考核力度 ,督促企业进一步强化 内部
管理 、 我国新型的金融监督体系框架等。
养护资金渠道 ; 广泛吸引农村 富余劳动力 向交通运
输 行 业转 移 就业 ;继续 依托交 瀚 事业发劂 足 挺 进农
匣 + I 凿 1
国资委 : 将采取 三大措施力促企业提 高风险防范意识
日 明 。 确

今年农村公路建设 的重点是通乡镇
近 日,交通运 输部 召开 农村 公路 建设 领导 小组
业局势 ; 三、 推动企业加快建立集体协商机制; 四、 加强对困难企业经济懒 的指导和管理;
第六次会议 ,分析了当前农村公路建设面临的新形 势、 新任务、 新要求 , 20 年农村公路工作作 出了 对 09 总体安排。 会 议确定 ,20 年农村公路工作的总体要求 09
件实 为 事” 主线, 继 展 “ 公路 质量 以 续开 农村 建设
2月 3日, 审计 署 通过 其 官 方 网站 发 布 了 20 年 活动 ”为载 体 ,坚持 “ 出重 点 、稳 步 推进 、统 09 突 年至 2 1 00年重 点科研 课题 , 中 5 课题将 面向社 筹 城乡 、协调 发展 ”的 原则 ,推动 农村 公路 工作 再 其 项 会 公 开招标 , 已开始接 受 申报 。 并 这 5 课 题是 : 项 中国特 色社 会 主义 审计 基 本理 上 新 台阶 。 “ 件实 事 ” 即加 强农 村 公 路 建设 ;加快 实 施 八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一、背景介绍劳动力市场的变革不断带来新的就业形态,如互联网经济、共享经济等的兴起,使得劳动者的职业选择和就业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

然而,这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权益往往面临挑战和困境。

为了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其合法权益,制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势在必行。

二、新就业形态的特点1.灵活性高:新就业形态一般具有弹性工作时间、自由工作地点的特点。

2.经济不稳定性:相较于传统雇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经济来源较不稳定。

3.缺乏社会保障:由于不受传统用工关系约束,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往往无法享受传统雇员的社会保障待遇。

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保障需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劳动保障方面面临以下主要问题和需求:1. 合同权益保障•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双方权责,并规定合同解决争议的方式。

•增加劳动合同签订的透明度,确保劳动者权益不被侵害。

2. 劳动报酬保障•确保劳动者按照约定时间和标准获得劳动报酬。

•建立透明的薪酬制度,防止劳动者被恶意漏税、克扣工资等。

3. 社会保障覆盖•拓展社会保险制度,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保障范围,确保其享受医疗、养老等基本社会保障待遇。

•强化失业保险制度,提供失业保险金和就业援助,缓解失业冲击。

4. 工作环境与安全•加强职业危害防控和工作环境改善,保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加大对危险行业和高风险工种的监管力度,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5. 教育培训•提供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和技能培训,提升其职业素质和竞争力。

•支持劳动者进行终身学习,提供学习资源和机会。

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的指导意见为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权益,以下是指导意见的具体建议:1. 立法和政策方面•制定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

•提出差异化的劳动保障政策,满足不同就业形态的劳动者需求。

2. 合同和劳动关系管理•加强劳动合同的监管,防止劳动者权益被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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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劳动关系的指导意见
为积极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对劳动关系的影响,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经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研究,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劳动关系的影响
去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企业特别是以出口为主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出现经营困难,局部企业停产关闭,劳动关系领域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

企业用工需求减少,规模裁员和职工待岗歇业现象逐步增多,欠薪、断保甚至欠薪逃匿问题不断发生,劳动关系的不稳定性增加,劳动争议和举报投诉案件数量上升,开展和谐劳动关系面临新情况新问题。

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劳动关系领域出现的新变化,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应对当前经济形势的决策部署,将工作重点放到稳定劳动关系上来,深入研究分析当前经济形势对劳动关系的影响,准确判断和掌握劳动关系中的突出矛盾,通过加强三方协商对话和共同行动,在保企业、保就业、保稳定中充分发挥三方机制的独特作用。

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认真研究困难条件下企业劳动关系的新特点,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灵活性,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注意政策措施的配套衔接,形成政策合力和工作合力,增强政策的有效性,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要深入开展创立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长效机制。

二、积极支持和鼓励劳动关系双方共同稳定就业局势
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把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稳定就业局势作
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将促进企业开展和保障职工权益有机结合起来,支持、鼓励和引导劳动关系双方相互合作,共渡难关。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和有关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的政策措施,加强就业效劳工作,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作用,帮助和鼓励困难企业尽量稳定用工岗位。

各级企业联合会要会同有关企业组织,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切实承担社会责任,通过加强管理、技术创新主动应对金融危机的影响,并根据实际采取在岗培训、轮岗轮休、协商薪酬等措施,尽最大努力不裁员或少裁员,特别是引导国有大中型企业带头不裁员,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缓解社会就业压力做出努力。

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引导和鼓励职工关心企业的生存与开展,坚持依法推进、互利共赢、共同协商、因地制宜的原那么,大力开展工会、职工与企业的“共同约定行动”,引导职工理解并支持企业采取弹性工时、在岗培训、协商薪酬等措施,发动广阔职工为企业开展献计出力,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生产经营本钱,与企业同舟共济,共克时艰,共谋开展。

各级三方要推动落实特别职业培训方案,搞好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培训,提升职工的技能素质,为企业走出困境和实现新开展储藏技能人才。

三、推动企业加快建立集体协商机制
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把集体协商作为职工与企业凝聚合力、共担风险、共渡难关、共谋开展的制度保障,大力实施集体合同制度“彩虹方案”,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进一步推动扩大集体合同制度覆盖面,增强集体协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要积极支持劳动关系双
方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指导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通过集体协商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和增长幅度,让职工共享开展成果。

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通过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阔职工进展集体协商,采取灵活用工、弹性工时、弹性工资、组织培训等措施,共同应对当前经济困难,稳定就业岗位和劳动关系。

四、加强对困难企业经济性裁员的指导和管理
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加强对企业裁员事前指导、事中监视和事后效劳工作,标准企业裁员行为,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指导、催促因生产经营困难需要裁员的企业依法制定裁员方案,履行法定程序,并及时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

加强对企业裁员规模的调控,防止将职工集中推向社会。

指导企业妥善处理被裁减员工的劳动关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清偿拖欠职工工资等债务,防止引发劳动纠纷。

对确实无力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的困难企业,可引导企业与工会或职工协商,分期或以其他形式支付经济补偿。

做好被裁减员工的社会保险接续和再就业效劳工作,通过加强技能培训,落实再就业和自主创业优惠政策等措施,为职工实现再就业创造条件。

五、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企业工资拖欠问题
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共同推进建立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指导、催促企业依法支付职工工资。

进一步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将工资保证金制度的实施范围由建立领域逐步扩大到其他领域。

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的监控,发现欠薪苗头及时向企业发出预警,对发现的拖欠工资行为依法进展处理。

基层工会要充分发挥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优势,
及时掌握工资发放情况,发现拖欠工资问题及时要求企业纠正。

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欠薪报告制度,企业确因经营困难等原因须延期支付工资的,要征得本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同意,并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

要依法及时处理因拖欠工资引发的劳动争议,按照“快立、快调、快审、快结”的原那么,及时受理,及时调解或裁决,及时申请人民法院优先执行。

六、建立健全解决劳动关系重大问题的沟通协调制度
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在协调劳动关系工作中,既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认真履行职责,又要加强沟通协调,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要建立健全劳动关系调处应急机制,认真总结近年来处理因劳动关系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工作的经历,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三方的信息沟通和协调处置工作,妥善处理因企业无力支付工资或欠薪逃匿等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

要注意共同分析研究当前劳动关系中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对重大劳动关系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掌握协调劳动关系的主动权。

对社会影响较大的突发性劳动关系问题,三方要统一研究应对措施,协调采取一致行动,及时妥善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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