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检测见证员培训班学习
见证取样实验员培训

(3)试验计划: 试验计划包括:《工程试验计划表》、《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表》 和《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留置计划表》。见008项目部试验方 案。 试验委托台账 (1)试验委托台账是对各类试验数量、结果的归纳和总结,是安 排委托时间、确定试样编号、寻求规律、了解质量信息、追溯试验报告 的依据之一。 (2)台账按试验类别建立:一般分为:水泥、砂、石、(含轻骨 料)、钢筋原材、砖(含砌块)、外加剂、粉煤灰、防水材料、钢筋连 接、混凝土(力)、砂浆、混凝土抗渗、土工及其他等类别。每类试件 按单位工程单独进行顺序编号,且见证与常规试件实行大排行(混合编 号)。编号一般只写顺序号,不得加年号。钢材接头的工艺检验(班前 焊)应单独进行编号。 (3)当原材料或部分试验(包括接头、回填土等)初试、复试或 加倍取样复试结果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时,相应的委托台账内容不得删 除,应在备注中注明退货返工字样,重新进料或返工时,所取试件的试 件编号仍采用原编号,但原报告不得进入交工资料。 (4)原材料试验代表数量应完全与进料单一致,不得对进场数量 进行人为数字取舍。
附图一: 《有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备案书》
附图二:《见证记录》
(5)委托 试验员登记试验委托台账并填写试验委托合同单后,持《见证记 录》、委托单及有见证标识和封志的试样,与见证人一起去承担见证试验 的检测机构办理委托手续。 (6)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A、原材料或施工试验的见证取样和送检比例,不得低于对应技术 标准中规定的应取样总数量的30%,北京地标要求部分试验为100%。 B、各类别的原材料或施工试验,若其总量在10次以下,其见证取 样和送检次数不得少于2次。 C、重要工程或工程的重要部位,可以增加见证取样和送检次数 D、送检试样必须在现场随机抽取,不得另外制作。 E、见证人设定后,须向监督站和见证试验室备案,见证人更换时 须办理变更手续。 F、承担见证试验的检测机构,应从北京市建委公布的、当年取得 北京市建设工程见证取样质量检测资格的单位中选取,并向监督站备案。 承担该项目施工的施工企业不得承担该试验业务。即若检测机构与该项目 施工单位隶属于同一法人,则不得承接该工程的见证试验。这也是我们总 公司试验室为什么改为北京建恒兴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的原因之一。 G、一般情况下,每一个单位工程只能选定一个承担见证试验的检 测机构,遇特殊见证试验项目或原检测结构被取消见证检测资格等情况除 外。
见证取样人员资格培训

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人员资格培训说明1、培训教材:《建设工程检测见证取样员手册》(第三版)。
2、由于近年来检测标准、规范、规程更新速度太快,因此,本次培训授课内容若与教材不一致的,请以本次授课内容为主。
见证取样及送检的范围下列试块、试件和建筑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头试件;●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材料。
见证取样送检的基本程序●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建设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专职材料试验人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试验的一个程序。
●见证人员即具备相关检测专业知识,受建设监理或监理单位委派,对检测试件的取样、制作、送样及现场工程实体检测过程的真实性、规范性见证的技术人员。
●抽样送检的要求(第19页1.4.2 17条)●1、进场材料的检测试样,必须从施工现场随机抽取,严禁在现场外制取。
2、施工过程质量检测试样,除确定工艺参数可制作模拟试样外,必须从现场相应的施工部位制取。
3、施工单位及其取样、送检人员必须确保提供的检测试样具有真实性和代表性。
4、见证人员必须对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全过程进行见证,且必须确保见证取样和送检过程的真实性。
5、抽取的检测试样在见证人员的监护下送检测机构。
6、见证取样送检人员填写检测委托单时,见证人员须在委托单上签字。
7、填写委托单时,应提供原材料生产厂家、出厂日期,产品品种规格、编号等相关信息。
混凝土见证取样防伪用上电子芯片见证取样水泥相关规范标准建筑材料的取样方法及要求一、水泥1、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第7.2.1条、及GB50203-2011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4.0.1条中对进厂水泥的有关规定: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等级、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175-2007《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的相关规定。
上海市建设检测从业人员岗位培训

上海市建设检测从业人员岗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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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监测量测
汇报人姓名
概述
随着我国城市建设高峰的到来,地下空间的开发力度越来越大,地下室由一层发展到多层,相应的基坑开挖深度也从地表以下5~6m发展到12~13m,个别甚至达到30m。建筑、地铁、合流污水、过江隧道、交通枢纽、地下变电站等建设工程中的基坑工程占了相当的比例。上海地区建筑物地下室基坑开挖深度已超过25m,地铁车站基坑开挖深度一般在十几米至二十米左右,深的工作井达到30m,顶管工程的工作井开挖深度达到27m,地下变电站开挖深度达34m。近几年,深基坑工程在总体数量、开挖深度、平面尺寸以及使用领域等方面都得到高速的发展。
上海长柠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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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检员培训

建筑工程质检员培训
建筑工程质检员培训是为了培养具备良好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查能力的人才,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达到规定标准。
这项培训旨在提高质检员的技能和专业知识,使其能够准确判断施工质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在建筑工程质检员培训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建筑工程基础知识:培训内容将涵盖建筑工程的基本常识,包括建筑材料、结构、施工工艺等方面的知识,以便质检员能够对施工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准确判断和分析。
2. 质量检验方法:培训将介绍常见的质量检验方法和设备的使用,帮助质检员掌握正确的检验流程和操作方法,以提高检验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建筑质量标准:培训将详细介绍建筑工程的相关质量标准和规范,包括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以便质检员能够准确判断施工过程和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规定标准。
4. 施工质量控制:培训将介绍提高施工质量的方法和控制措施,帮助质检员学会如何通过合理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施工质量达到预期目标。
在建筑工程质检员培训中,将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包括理论讲解、案例分析、实地考察和模拟演练等,以培养质检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通过建筑工程质检员培训,将为建筑行业培养出更多具备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的质检人才,为保障建筑工程质量提供有力的保障。
建筑工程质检员的角色和作用不可忽视,因为他们不仅可以发现问题,还可以及时处理解决问题,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建筑检测人员培训计划

建筑检测人员培训计划一、培训目标本培训计划旨在提高建筑检测人员的技能水平,加强其对建筑结构、设备和材料的检测能力,使之具备独立进行建筑检测工作的能力。
通过培训,建筑检测人员将掌握建筑检测的基础知识、实际操作技能及专业素养,提高其工作品质和效率,为建筑安全、质量和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二、培训内容1. 建筑结构与材料知识建筑结构与材料是建筑检测的基础,建筑检测人员需要掌握建筑结构和常用建筑材料的特性、性能及相互影响,了解建筑结构设计的基本原则和规范要求,掌握建筑材料的生产、加工、安装和使用要点,深入了解建筑结构和材料的损伤、老化、腐蚀等变化过程及其机理。
2. 建筑检测技术与方法建筑检测技术与方法是建筑检测的核心,建筑检测人员需要熟悉建筑检测的常用仪器设备、测试方法、数据分析及报告编制技术,掌握现代建筑检测技术与方法的基本原理、操作要点及实际应用。
3. 建筑检测实训建筑检测实训是培训的重点,通过模拟实际工作场景,引导建筑检测人员从实践中学习、体验和提高,包括结构损伤检测、材料性能检测、装饰材料检测、设备状态检测等方面的实际操作训练。
4. 建筑检测案例分析通过案例分析,培训学员掌握建筑检测的实际应用技巧和方法,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学习在复杂、多变的建筑检测工作中的应对策略和技巧。
5. 建筑检测标准与规范建筑检测需要遵循一系列的标准与规范,对建筑检测人员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培训中将重点介绍建筑检测的相关标准与规范,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规范文件,以帮助建筑检测人员合理规范地开展建筑检测工作。
6. 建筑安全与环保知识建筑检测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建筑安全与环保知识,了解建筑施工、使用和维护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问题,了解和掌握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三、培训方式1. 理论授课培训班将通过专业讲师进行理论授课,包括课堂讲解、案例分析和互动交流等形式,旨在系统讲解建筑检测的基础理论知识,帮助学员深入理解与掌握相关技术与方法。
全区建筑施工、监理单位见证取样人员岗位培训与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实施细则

全区建筑施工、监理单位见证取样人员岗位培训与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实施细则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的通知》(桂建管〔2013〕11号)、《关于规范我区建筑施工、监理(建设)单位见证取样人员岗位培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建人〔2014〕8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培训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2〕123号)精神,为规范我区建筑施工、监理(建设)单位见证取样人员岗位培训工作,保证工程质量,经研究,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培训对象(一)岗位培训对象在建筑施工、监理(建设)单位从事建设工程材料质量检验见证取样工作,尚未取得《广西建设工程材料质量检验见证取样人员岗位证书》(以下简称《岗位证书》)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对象在建筑施工、监理(建设)单位从事建设工程材料质量检验见证取样工作,已取得《广西建设工程材料质量检验见证取样人员岗位证书》(以下简称《岗位证书》)即将满3年且需继续教育持证上岗的人员。
二、组织管理全区建筑施工、监理(建设)单位见证取样人员岗位培训与继续教育开展要按照“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安排、统一认识、统一行动、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学时、统一大纲、统一收费)”的要求,规范培训管理,确保教学质量。
岗位培训工作由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教育主管部门总负责、协调。
具体工作委托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以下简称“厅培训中心”)、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以下简称“区质监总站”)、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协会(以下简称“区检测协会”)和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各市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其中:(一)厅培训中心主要负责培训班考试考务工作,合格人员证书核准。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和送检培训教材

• 屋面板—— WB ;过梁—— GL; 设备基础 ——SJ ;
• 空心板 —— KB ;连系梁 —— LL;桩—— ZH;
• 槽行板 —— CB;基础梁—— JL; 挡土墙—— DQ ;
• 折板 —— ZB ; 楼梯梁 —— TL;框架梁—— KL;
• 楼梯板 ——TB ;挡雨板或檐口板—— YB ;
• 3、取样地点
• (5)坍落度。
• 2、取样批次
• (1)每100盘、每100立方 米;(1000立方米→200立 方米)
• (2)每工作台班;如挖孔 桩护壁、构造柱、过梁等
• (1)坍落度取样:混凝土出 口;
• (2)其它:浇注地点。 • 4、取样种类 • (1)标准养护试件 • (2)同条件养护试件
• 5、试件制作
• (1)标准模具:抗压:150×150×150;抗渗: (175+185)×150
• (2)脱模剂
• (3)样品拌合:铁锹拌合三次
• (4)捣实:坍落度不大于70的,宜用振动振实; 坍落度大于70的,宜用捣棒捣实。
• 6、试件养护
• (1)试件标准养护:
• ①薄膜覆盖;
• ②在20oC±5oC的环境中静置1~2昼夜;
3/4,1/3、40。 • (2)碎石、卵石中,针(片)状颗粒应符合下表规定
• (3)碎石、卵石中,含泥量应符合下表规定
• (4)碎石、卵石中,泥块含量应符合下表规定
• (5)强度(略) • (6)坚固性(略) • (7)有害物质含量(略) • (8)碱活性(略)
四、混凝土(砂浆)外加剂
• 1、外加剂种类 • (1)减水剂(普通、高效) • (2)引气剂、引气减水剂 • (3)缓凝剂、缓凝减水剂、缓凝高效减水剂 • (4)早强剂、早强减水剂 • (5)防冻剂 • (6)膨胀剂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培训计划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培训计划一、培训目标本次培训的主要目标是提高工程质量检测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使其能够熟练掌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具备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能够准确、全面、深入地开展工程质量检测工作。
二、培训内容1.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相关法律法规2.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基本知识3.工程材料质量检测方法4.建筑结构检测方法5.建筑装饰装修检测方法6.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现场实操7.工程质量检测报告编写三、培训方式本次培训采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理论部分以专业讲座和研讨会形式进行,实践部分以实际操作和案例分析为主。
四、培训时间本次培训为期一个月,每周工作日举行,每天8小时。
五、培训计划第一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相关法律法规1.相关法律法规解读2.法律法规在工程质量检测中的应用3.案例分析第二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基本知识1.建筑工程结构基本知识2.建筑工程材料基本知识3.工程质量检测标准第三周:工程材料质量检测方法1.混凝土质量检测方法2.钢筋质量检测方法3.砖石、玻璃质量检测方法第四周:建筑结构检测方法1.钢结构检测方法2.混凝土结构检测方法3.砌体结构检测方法第五周:建筑装饰装修检测方法1.墙面装饰检测方法2.地面装饰检测方法3.天花装饰检测方法第六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现场实操1.现场质量检测实践2.实际案例分析3.专家点评与讨论第七周:工程质量检测报告编写1.报告编写格式要求2.报告编写技巧与实例讲解3.实践案例分析六、培训评估1.培训结束后,进行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的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参加结业。
2.参加结业考核合格者,授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培训证书》。
七、总结本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培训计划旨在提高工程检测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从而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通过丰富的培训内容和严格的培训评估,相信可以为参加培训的工程质量检测人员提供全面的培训及指导,使他们在实际工作中获得更好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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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检测见证员培训复习第一章建设工程检测管理规定一.建设工程检测管理规定1.检测机构应确保独立的第三方公正地位,不得参与和检测项目有关的产品设计、研制、施工、生产、供应、安装、治理、使用或者维护等活动。
2.按检测对象不同,建设工程检测可分为材料检测和工程检测。
按检测地点不同,建设工程检测可分为室内检测和现场检测。
3.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检测机构从事下列检测业务,应当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资质证书。
4.检测机构未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不得承担上述检测业务。
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为3年。
5.建设工程检测业务应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委托方与被委托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6.检测机构不得转包检测业务。
7.检测机构完成检测业务后,应当及时出具检测报告。
检测报告经检测人员签字、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签字人签署,并加盖检测机构公章或者检测机构专用章后方可生效。
检测报告经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单位确认后,由施工单位归档二.建设工程检测见证制度1.上海市在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基础上,推行见证单位、施工单位和供应单位三方确认制度。
2.检测机构试验室对无见证人签名的试验委托单及无见证人伴送的试件一律拒收。
未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的试验报告无效,不得作为质量保证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指定检测机构重新检测。
3.建设工程使用的全部原材料及现场制作的混凝土、砂浆、节能材料所有试块应实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检测机构不得受理无见证人员陪同送样或无见证封样的建设工程检测试样。
4.检测机构和企业内部试验室的检测人员、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的见证人员和施工单位的取样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和本市统一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5.见证人员的岗位职责之一: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按要求建立和管理养护室。
6.施工单位应设立取样人员岗位,其主要职责:负责建筑材料的现场取样工作;负责现场养护室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混凝土、砂浆、保温浆料等现场成型试件的制作、养护和保管等工作;负责混凝土、砂浆、保温浆料等拌和物质量的现场检测工作;负责与检测相关的测量设备的量值溯源或检测工作,并做好测量设备的维护保养。
7.检测机构、企业内部试验室、施工企业项目管理部应制定测量设备书面周期检定、校准或检测计划,并确保按计划进行周期检定、校准或检测。
8.建设单位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质监手续时,应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书面授权书,每单位工程见证人员不得少于2人。
授权书应同时递交给该工程的检测机构。
见证人员变动,建设单位应在其变动前书面告知检测机构,并报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9.见证人员应与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共同将试样送达检测机构,办理检测委托手续时应出示见证人员证书,供应单位确认人员也可参与送样。
10.建设工程应在施工现场设置混凝土、砂浆试件、节能材料试件的养护室。
11.养护室由施工单位负责建立和管理,建设、监理单位负责督促检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督促抽查。
供应单位确认人员可随时对现场养护情况进行确认,发现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情况,应及时向见证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单位反映。
12.养护室应配备温度计、湿度计,以及合适的控温、保湿设备和设施,确保混凝土、砂浆试块的静置、养护条件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温湿度记录至少每天上午、下午各一次。
13.混凝土、砂浆试块应有尽有按标准制作,试块制作后应在终凝前用铁钉刻上制作日期、工程部位、设计强度和组号,不得在试块终凝后用毛笔书写,严禁留置空白试块。
14.混凝土、砂浆标准养护试块在现场养护室的养护时间不得少于7天,同条件养护混凝土试块必须达到规定的累计温度值后方可送检测机构。
三.建设工程检测结果处理1.取样送检结果不合格的,除有关标准规范明确规定可进行复检的项目外,严禁将同一批次的试样重复取样送检;对重复送检的,检测机构不得受理。
2上海市规定涉及到结构安全的检测项目结果为不合格时,检测机构应在一个工作日内上报质量监督机构,同时通知委托单位和见证单位。
检测机构和企业内部试验室应建立不合格检测结果台帐。
3.检测机构不得参与本机构检测项目的不合格处理,参与混凝土试块强度不合格处理的检测机构应由质量监督机构规定的程序随机选定;监理单位应通过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对检测报告的真伪进行确认,并对检测结果进行确认。
4.在桩基、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前,检测机构应向建设单位提交经单位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认、加盖公章的《建设工程检测报告确认证明》。
第二章建筑材料检测一.水泥1.砌体工程用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
2.取样批量:混凝土结构工程用水泥应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强度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3.取样方法:水泥取样可连续取样(主要指散装水泥),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12kg。
袋装水泥可用取样管取样,散装水泥可采用槽形管状取样器取样。
二.建筑用砂1.检验内容:混凝土和砂浆用砂每验收批至少应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检验;对于海砂或有氯离子污染的砂,还应检验其氯离子含量;对于海砂,还应检验贝壳含量;对于人工砂及混合砂,还应检验石粉含量;对于长期处于潮湿环境的重要混凝土结构所用的砂,应进行碱活动检验。
2.砌体砌筑砂浆和预制构件宜采用中砂。
3.砌筑砂浆和水泥砂浆防水层用砂宜选用中砂,其中毛石砌体宜选用粗砂。
4.水泥砂浆面层用砂应为中粗砂。
5.取样批量:采用大型工具运输的,应以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采用小型工具运输的,应以200m3或300t为一验收批。
不足上述量者,应按一验收批验收。
当砂或石的质量比较稳定,进料量又比较大时,可以1000t为一验收批。
6.取样方法及数量:从不同部位取砂8份,组成一组样品,20kg。
三.建筑用石1.取样批量:与砂相同。
2.取样方法和数量:从不部位取石16份,组成一组样品,120kg(根据其最大公称粒径确定)。
四.混凝土1.上海市规定供应的每批预拌混凝土必须向用户提交预拌混凝土的质量证明书、混凝土配合比报告、水泥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预拌混凝土供需合同应注明产品标准、强度、坍落度等技术指标和强度评定方法。
2.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3.用于交货检验的预拌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
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的采取及坍落度试验应在混凝土运送到交货地点时开始算起20min内完成,强度试件的制作应在40min内完成。
4.取样批量:(1)结构混凝土强度a.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b.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c.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d.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e.每次取样至少留置一组(一组为3个立方体试件)标准养护试件。
(2)结构混凝土强度(同条件养护)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制作、养护、检测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件。
a.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施工等方共同选定。
b.对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各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
c.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
d.同条件养护试件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适当位置,并应采取同样的养护方法。
e.留置数量:多层建筑每层不少于1组。
中高层、高层建筑每3层不少于1组并且总数不少于6组。
(3)混凝土抗渗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
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地下防水工程中防水混凝土抗渗试件应在浇筑地点制作。
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00m3应留置一组标准养护抗渗试件(一组为6个抗渗试件),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2组。
采用预拌混凝土的抗渗试件,留置数量应视结构的规模和要求而定。
混凝土的抗渗等级以每组6个试件中4个试件未出现渗水时的最大水压力计算,其结果应满足设计的抗渗等级。
(4)预拌混凝土用于交货检验的预拌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
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的采取及坍落度试验应在混凝土运送到交货地点时开始算起20min内完成,强度试件的制作应在40min内完成。
5.试件尺寸:6.试件制作(1)根据混凝土拌合物的稠度确定混凝土成型方法,坍落度不大于70mm的混凝土宜用振动振实;大于70mm的宜用捣棒人工捣实。
(2)插捣上层时,捣棒应贯穿上层后插入下层20~30mm。
7.坍落度及坍落度扩展度值(1)清除筒边底板上混凝土后,垂直面平稳地向上提起坍落度筒,坍落度筒的提离过程应在5~10s内完成。
从开始装料到提坍落度筒的整个过程应不间断地进行,并在150s内完成。
(2)提起坍落度筒后,测量筒高与坍落后混凝土试体最高点之间的高度差,即为该混凝土拌合物的坍落度值。
(2)当混凝凝土拌合物的坍落度大于220mm时,用钢尺测量混凝土扩展后最终的最大直径和最小直径,在这两个直径之差小于50mm的条件下,用其算术平均值作为坍落度扩展值,否则此次试验无效。
如果发现粗料在中央集堆或边缘有水泥浆析出,表示此混凝土拌合物抗离析性不好,应予记录。
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和扩展度值以mm为单位,测量精确至1mm,结果表达修约至5mm。
坍落度及坍落度扩展度值应满足相应的设计要求。
8.现场养护试件成型后应立即用不透水的薄膜覆盖表面,采用标准养护的试件,应在20±50C的环境中静止一昼夜至二昼夜,然后拆模。
拆模后应立即放入标准养护室中养护。
混凝土标准养护室温度为20±20C,相对湿度为95%以上。
混凝土试件也可在温度为20±20C的不流动的Ca(OH)2饱和溶液中养护,标准养护龄期为28d(从搅拌加水开始计时)。
混凝土、砂浆标准养护试块在现场养护室的养护时间不得少于7天,同条件养护混凝土试块必须达到规定的累计温度值后方可送检测机构。
9.混凝土立方体抗压标准强度的评定(1)用统计方法一评定;(2)用统计方法二评定;(3)用非统计方法评定。
10.混凝土检测的不合格处理当施工中或验收时出现混凝土强度试块缺乏代表性或试块数量不足、对混凝土强度试块的试验结果有怀疑或有争议、混凝土强度试块的检测结果不能满足设计要求,且同一验收批混凝土强度评定不合格的,可采用非破损或局部破损的检测方法(详见5主体结构工程检测),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对结构构件中的混凝土强度进行推定,作为处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