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有限公司制度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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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公司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公司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公司管理制度一、组织结构管理1. 集团公司应建立清晰的组织架构,明确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系,以及各自的职能和权限。

2. 设立集团总部作为决策中心,负责制定集团战略、监控运营情况,并提供必要的支持服务。

3. 各子公司需根据业务特点设置合理的内部结构,并保持与集团总部的有效沟通。

二、财务管理制度1. 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和财务报告标准,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2. 强化内部审计功能,定期对子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检查,防范财务风险。

3. 推行成本控制和预算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盈利能力。

三、人力资源管理1. 建立科学的人才选拔和培养体系,为集团及子公司输送合适的管理和技术人才。

2. 实施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奖惩,激励员工积极性。

3. 关注员工的福利和职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降低员工流动率。

四、运营管理1. 制定统一的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品质。

2. 引入现代化的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快速决策。

3. 加强对子公司的业务指导和支持,帮助其解决运营中的困难和问题。

五、风险管理与合规1. 建立健全的风险评估机制,及时识别和应对各种潜在风险。

2. 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理。

3. 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确保所有业务活动符合当地法律法规的要求。

六、企业文化与社会责任1. 塑造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团队协作精神。

2. 积极承担社会责任,通过参与公益活动等方式提升企业形象和社会影响力。

3. 注重环境保护,推动可持续发展策略,实现企业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和谐统一。

总结:。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优秀10篇)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优秀10篇)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优秀10篇)范文一:财务管理制度为了规范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本制度包括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核算管理、报表管理等内容,适用于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

范文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为规范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发展,制定本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本制度包括招聘管理、培训管理、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等内容,适用于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

范文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为确保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生产安全,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本制度包括安全责任制度、安全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应急救援制度等内容。

范文四:质量管理制度为保证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产品质量,提高客户满意度,制定本质量管理制度。

本制度包括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质量控制、质量检验等内容,适用于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

范文五:采购管理制度为规范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工作,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制定本采购管理制度。

本制度包括供应商管理、采购计划管理、采购合同管理、采购验收等内容,适用于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

范文六:档案管理制度为规范集团公司档案管理,保障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特制定本档案管理制度。

本制度包括档案分类、档案保管、档案利用、档案鉴定与销毁等内容,适用于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

范文七:信息系统管理制度为保障集团公司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和信息安全,制定本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本制度包括系统硬件管理、软件管理、数据管理、网络安全管理等内容,适用于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

范文八:合同管理制度为规范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工作,防范合同风险,保障公司合法权益,制定本合同管理制度。

本制度包括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内容,适用于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

范文九:会议管理制度为提高集团公司会议效率,规范会议管理,制定本会议管理制度。

本制度包括会议组织、会议议程、会议纪要等内容,适用于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

哈曼集团规章制度内容

哈曼集团规章制度内容

哈曼集团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哈曼集团内部管理,保障公司运营秩序,加强员工纪律教育,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办事人员应秉公办事,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诚信履职,绝不越级迎合,搞关系。

第三条所有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守法遵纪,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利益。

第四条公司员工在工作中如果发现其他员工有违规行为,应主动向领导汇报,维护公司的正常秩序。

第五条公司员工在公司内外参与违法违纪行为,构成犯罪的,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相关监督体系,如实记录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责任追究情况,提高内部管理效能。

第七条公司将定期发布公司规章制度和通知,确保员工都能及时了解相关规定和政策。

第八条公司将建立员工投诉处理机制,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公司将定期对员工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规章制度意识。

第十条公司将建立系统的绩效考核机制,对员工的工作表现、奖惩、晋升、培训进行综合评价,实行绩效考核奖惩制度。

第二章员工管理第十一条员工招聘1.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员工的招聘要求和条件。

2.公司将采取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招聘,不得以任何方式歧视任何员工的权益。

3.公司将对招聘人员进行严格的背景调查和资格审核,确保员工的身份证明真实有效。

第十二条员工入职1.公司将对入职员工进行全面培训,明确员工的工作任务和责任,提高员工的工作技能和素质。

2.公司将在员工入职时签订员工协议,明确员工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员工考勤1.公司将建立完善的员工考勤制度,规范员工的考勤行为,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2.员工应认真遵守公司的考勤规定,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3.公司将定期对员工进行考勤统计和评价,对违反考勤规定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四条员工奖惩1.公司将建立完善的员工奖惩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进行奖惩。

集团对分公司的管理制度(三篇)

集团对分公司的管理制度(三篇)

集团对分公司的管理制度是指集团总部对其下属的分公司进行管理的一套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体系。

这些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组织管理:集团对分公司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权力权限等进行规定和管理,明确分公司的上下级关系和职责范围。

2. 目标管理:集团制定分公司的经营目标,包括市场份额、销售额、利润等,通过各种手段如年度计划、指标考核、奖励机制来实施目标管理。

3. 绩效管理:集团对分公司的绩效进行评估和考核,通过设定绩效指标和绩效评估体系,对分公司的经营业绩、管理水平等进行评估,以激励分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4. 财务管理:集团对分公司的财务管理进行规范,包括财务制度、预算管理、成本控制、财务报告等,确保分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集团的要求。

5. 人力资源管理:集团对分公司的人力资源进行管理,包括人员的招聘、培训、晋升、薪酬福利等方面的管理,确保分公司具备足够的人力资源支持业务发展。

6. 营销管理:集团对分公司的营销活动进行管理,包括市场调研、产品开发、销售渠道、促销活动等方面的管理,确保分公司的营销策略与集团的整体战略相一致。

这些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分公司的各项工作能够有效、有序地进行,为集团整体的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并最终实现集团与分公司的协同发展和共同目标。

集团对分公司的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集团对分公司的管理,确保分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符合集团的战略和政策,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本管理制度依据《公司法》、《分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集团下属的所有分公司,包括新设分公司和已经设立的分公司。

第三条管理原则集团对分公司的管理应遵循如下原则:1. 统一性原则:分公司的经营活动必须与集团的整体发展战略相一致。

2. 独立性原则:分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享有一定程度的独立性,但必须遵守集团的政策和规定。

3. 责任原则:分公司负有向集团汇报和接受监督的责任,同时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权责。

集团公司内部协同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内部协同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内部协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内部协同管理,促进各子公司之间的协作与合作,提高整体管理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各子公司,所有员工都应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集团公司董事会有权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

第三条集团公司内部协同管理应遵循“协作、合作、共赢”的原则,以达成整体利益最大化为目标。

第四条集团公司内部协同管理应该建立健全的组织结构、规范的流程制度,明确权责边界,确保各部门间的顺畅沟通、协调配合。

第五条集团公司应设立协同管理部门,负责统一协同管理规范,协调各子公司间的工作,推动协同发展。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集团公司内部协同管理制度应建立符合公司规模和业务特点的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各业务线的协同配合。

第七条集团公司各子公司的组织结构应该紧密贴合业务需求,避免重复部门和职能交叉,确保高效运转。

第八条集团公司处于决策中心,负责总体规划和战略制定,各子公司则负责目标实施,相互之间建立信息沟通渠道,确保整体利益最大化。

第九条集团公司应设立绩效考核机制,对各子公司的协同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加以解决,推动整体业绩提升。

第三章流程规范第十条集团公司应建立流程规范,明确重要流程的责任人和审批流程,确保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顺畅,信息流通畅。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内部协同管理应强化信息化手段,支持各部门之间的实时信息共享和交流,提高决策效率。

第十二条集团公司应建立完善的沟通渠道,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避免信息不对称,确保各部门工作保持一致性。

第四章监督机制第十三条集团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对各子公司的运营状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四条集团公司应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对各子公司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

第十五条集团公司应定期召开协同管理会议,对各子公司间的协作情况进行评估,推动协同发展。

第五章处罚措施第十六条对于不遵守本制度的员工和部门,集团公司有权进行处理,包括警告、罚款、降职等处罚措施。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

一、总则为加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安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二、安全生产责任1. 集团公司各级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和全体员工应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到人。

2. 集团公司董事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4. 全体员工应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安全生产秩序。

三、安全生产管理1. 集团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

2. 集团公司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无死角。

3. 集团公司加强对安全生产投入的保障,确保安全生产条件满足要求。

4. 集团公司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5. 集团公司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各项操作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6. 集团公司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安全生产监督1. 集团公司设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

2. 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定期对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4. 集团公司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五、安全生产考核1. 集团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对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安全生产业绩进行考核。

2. 安全生产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奖惩、晋升的重要依据。

3.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1. 本规范适用于集团公司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

2. 本规范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集团办公秩序管理制度

集团办公秩序管理制度

集团办公秩序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规范集团内办公场所的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员工之间的合作和沟通,制定本办公秩序管理制度。

二、办公场所的管理
1.办公场所的卫生管理:每位员工负责保持自己的工作区域的清洁卫生,离开工作区时要将桌面整理干净;集团提供的公共区域要保持整洁,离开时要关闭灯光等设备。

2.办公设备的使用:员工在使用办公设备时要爱护设备,正确使用,不得私自拆卸、改装设备或私自使用自己的设备。

3.文件管理:员工要按照文件管理的规定存放、归档文件,保证文件的安全和机密性;离开工作区时,要将文件妥善收好。

三、办公行为规范
1.守时:员工要遵守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提前离开工作岗位。

2.手机使用:员工在办公期间应尽量避免使用私人手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应事先征得领导的同意。

3.声音和噪音管理:员工要保持办公区域的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播放音乐或视频等影响他人工作的声音。

4.会议室使用:会议室的使用需提前预约,使用完毕后要及时关闭空调、电视等设备,保持整洁。

5.来访管理:员工要登记来访人员的信息,引导来访人员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办理,不得私自引导来访人员进入内部办公区域。

四、违规行为处理
1.违反本办公秩序管理制度的员工,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扣减绩效奖金、停职或辞退等。

2.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违反本办公秩序管理制度的规定,应提前向领导汇报并征得批准。

3.对于多次违反本办公秩序管理制度的员工,公司将进行进一步的纪律处分,并可能影响其职业发展。

按照集团公司规章制度

按照集团公司规章制度

按照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公司的内部管理,促进公司的稳定发展,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全体员工,凡是涉及公司内部管理和工作流程的事项,均应按照本规章制度执行。

第三条集团公司全体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不得擅自违反规定,如有违反行为,公司将依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章公司组织管理第四条集团公司按照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设有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室等机构,各部门及岗位职责明确。

第五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由董事组成,行使公司重要决策权。

第六条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由监事组成,负责监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保障公司合法权益。

第七条总经理办公室是公司的执行机构,由总经理负责全面管理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第八条公司各部门应按照公司制定的组织结构和岗位设置进行管理,确保公司各项业务有序进行。

第九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和考核,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第十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培训机制,开展员工的技能培训和职业培训,提升员工的整体素质和能力。

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薪酬福利制度,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情况,合理确定员工的薪酬水平。

第三章公司经营规范第十二条公司经营活动应遵循商业道德,做到公平竞争,服务客户,创造价值。

第十三条公司应加强内部管理,压实责任,提高效率,防范风险,确保公司的正常经营。

第十四条公司应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回馈社会。

第十五条公司应加强与合作伙伴的沟通和协作,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发展。

第十六条公司应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发展战略,不断调整和完善业务模式,提升核心竞争力。

第十七条公司应加强创新能力,推动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提高公司的发展活力。

第四章员工管理与激励第十八条公司尊重员工的人格尊严和劳动权益,营造和谐的劳动关系。

第十九条公司应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机会,激励员工不断学习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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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管理规范A 有限公司制度管理规范二〇一三年八月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制度分类 (4)第三章制度内容 (5)第四章制度立项 (6)第五章制度拟定 (7)第六章制度会审 (9)第七章制度审批与发布 (12)第八章制度宣贯与执行 (13)第九章制度修订 (14)第十章附则 (14)为规范A 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 交运集团”)的制度建设工作,保证制度质量,特制订本管理规范。

制度的立项、拟定、会审、审批与发布、宣贯与执行、修订,合用本规范。

本规范所称管理制度,是指根据本规范制定和生效的用于指导和规范集团公司及二级成员单位各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各种规则的总称,包括各类管理规则、管理规范、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标准等。

制度建设遵循的原则:(一) 合规性原则。

管理制度要符合现行法律和政策的相关规定。

(二) 稳定性原则。

针对集团的长期发展和经营管理的要求建立制度,保持制度在一定时期的相对稳定。

(三) 实效性原则。

与集团整体发展战略相适应,并结合经营管理的实际和要求,保障管理目的和效能。

(四)系统性原则。

从集团公司全局出发设计和制订制度,避免制度间相互冲突、重叠和疏漏,保证管理制度健全和完善。

本规范合用于集团公司印发制度的管理,各二级成员单位制度管理应遵照执行。

集团公司制度分为基本管理制度、具体规章、业务管理办法和业务实施细则/操作标准。

二级成员单位制度可参照此分类分级办法,特殊情况若存在基本管理制度,可转换集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执行。

(一)基本管理制度是指制定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基本依据以及集团公司章程约定的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议事文件,主要包括集团公司章程、纲领、各下属子公司章程、各管理结构的议事文件等,属于管理类,其文件统一命名为“规则”。

同时,制度管理规范、流程管理规范也属于基本管理制度;(二) 具体规章是指承接集团管控体系,约束和调整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各种特定专业经营管理运作方式和管理关系的准则,对应一级或者二级职能的重要管理准则,主要包括组织规程、投资管理制度、经营计划管理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等,文件统一命名为“制度”;(三) 业务管理办法是指从具体规章中分离出来,用于三级细化职能的管理规定,指导业务管理操作程序、工作实施步骤的规范性管理文件,文件统一命名为“办法”;(四)业务实施细则/操作标准是指针对具体业务管理办法补充的细则,主要包括标准化、程序化工作的基础管理规定,文件统一命名为“细则/标准”。

各级制度中,效力层级挨次为基本管理制度、具体规章、业务管理办法、业务实施细则/操作标准。

在制定下一级制度时,应遵从上一级制度的精神和规定,下一级制度不得与上一级制度的规定相冲突。

如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为具体规章,招聘管理办法为业务管理办法,校园招聘实施细则为业务实施细则。

制度的名称由“管理的事项+制度分类名称”构成,如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招聘管理办法。

同一文件格式的制度应采用同样的结构层次,涵盖共性的事项和要素,遵照标准的格式要求编写。

制度文体格式执行集团公司公文管理的相关规定。

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规章普通采用章、节、条或者章、条的拟定格式;业务管理办法普通采用章、条的拟定方式,亦可直接采用条的拟定方式;业务实施细则/操作标准普通直接采用条的拟定方式。

制度文件普通应包括三大部份内容:(一) 第一部份为总则,包括目的、合用范围、术语定义等;(二) 第二部份为制度的管理内容,体现具体管理事项和对管理事项的具体管理规则及标准;(三)第三部份为制度的附则,体现包括制度的实施条件、生效日期、与有关制度的效力关系等说明性规定。

制度实行版本管理。

制度的起始版本为V1.0,修订的制度为其下级别版本,即:对局部章、节修订生成的新的版本从V1.10 起标识,对局部条款修订生成的新的版本从V1.01 起标识,普通情况不得浮现通知、补充规定等方式的修订版制度。

废止后重新制订的同名制度从V2.0 起标识其版本。

二级成员单位按此规定实行制度版本管理。

集团公司以及二级成员单位可于每年年初编制本年度的制度建设计划。

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认为需要制定制度的,应向集团公司制度建设主管部门报请立项。

二级成员单位各职能部门认为需要制定制度的,应向二级成员单位报请立项。

报送的制度立项申请,应当对制度的必要性、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依据的方针政策等作出说明。

集团公司制度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制度的立项申请进行汇总研究,拟订集团公司年度制度建设计划,报集团公司上级领导批准后执行。

二级成员单位制度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制度的立项申请进行汇总研究,拟订二级成员单位年度制度建设计划,报二级成员单位上级领导批准后执行。

年度制度建设计划应当明确制度名称、拟定及修改的主要内容、拟定单位、拟订时间及完成时间等内容。

集团公司制度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执行年度制度建设计划的领导。

对列入年度制度建设计划的项目,承担拟订工作的单位应当抓紧工作,按照要求上报集团公司决定。

二级成员单位制度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执行年度制度建设计划的领导。

对列入年度制度建设计划的项目,承担拟订工作的单位应当抓紧工作,按照要求上报二级成员单位决定。

年度制度建设计划在执行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集团公司制度由集团公司制度建设主管部门组织拟订。

(一)基本管理制度中涉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法人管理类制度,集团公司制度建设主管部门可以确定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拟订工作;其他基本管理制度可以确定由制度建设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拟订工作;(二) 具体规章,集团公司制度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具体规章涉及的内容可以确定制度由对应业务主管部门或者几个相关部门具体负责拟订工作,也可确定由制度建设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拟订工作;(三)业务管理办法及业务实施细则/操作标准,集团公司制度建设主管部门可以确定制度由对应业务主管部门内部具体负责拟订工作。

二级成员单位制度由二级成员单位制度建设主管部门组织拟订。

(一) 具体规章,二级成员单位制度建设主管部门可以确定制度由对应业务主管部门或者几个相关部门具体负责拟订工作,也可确定由制度建设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拟订工作;(二)业务管理办法及业务实施细则/操作标准,二级成员单位制度建设主管部门可以确定制度由对应业务主管部门内部具体负责拟订工作。

拟订制度可以邀请有关专家、组织参加,也可以委托有关专家、组织拟订。

集团公司制度拟订的基本依据:(一)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定,不与之相冲突;(二) 遵循公司管理理念、管控架构、职能分工及集团管控分工等原则;(三)能解决该专业管理事项当前存在的系统性矛盾和问题;(四)能做到管理精简、流程优化、运作规范、责任主体明确。

二级成员单位制度拟定的主要依据:(一)符合集团公司制度拟定的基本依据;(二) 涉及集团公司权益类的制度,直接按集团公司制度或者者转换制度执行;(三) 涉及集团管控职能条线的制度,按照集团公司授予的权限范围及集团管控思想编制,不得违背集团管控定位及精神;(四)二级成员单位权限范围内自行负责的具体业务管理制度,需按集团公司业务体系管理相关规定拟定下一级制度。

拟订制度,应当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子践经验,广泛听取有关单位及员工的意见。

听取意见可以采取书面征求意见、座谈会、论证会等多种形式。

制度拟定单位应当就涉及其他部门的职责或者与其他部门关系密切的相关规定,与有关部门商议一致;经过充分商议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应当在上报制度送审稿时说明情况和理由。

制度拟定单位应当将制度送审稿及其说明、对制度送审稿主要问题的不允许见和其它有关材料按规定报送审查。

报送审查的制度送审稿,应当由拟定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签署;几个拟定单位共同拟订的制度送审稿,应当由该几个拟订单位主要负责人共同审核后签署。

制度送审稿的说明应当对制定的必要性、制度的主要管理措施、有关方面的意见等情况作出说明。

有关材料主要包括汇总的意见、调研报告、政策法规资料等。

制度送审稿由制度建设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审核。

制度送审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制度建设主管部门可以退回原制度拟定单位:(一) 内容表达不清晰,格式体例不符合制度管理规范要求的;(二)有关部门对制度送审稿规定的主要制度存在较大争议,制度拟定单位未与有关部门商议的;(三)其它情况。

集团公司制度主管部门应当将制度送审稿发送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二级成员单位、组织和专家征求意见。

二级成员单位制度主管部门应当将制度送审稿发送二级成员单位各职能部门、下级成员单位、组织和专家征求意见。

二级成员单位具体规章还需发送集团公司制度主管部门、对应业务主管部门征求意见。

制度主管部门应当就制度送审稿涉及的主要问题,深入展开调查研究,听取有关单位、组织、专家和员工意见。

制度送审稿涉及重大问题的,制度主管部门应当召开由有关单位、专家参加的专题研讨会,听取意见,研究论证。

有关部门对制度送审稿涉及的主要措施、管理模式、权限分工等问题有不允许见的,制度主管部门应当进行协调,达成一致意见;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将主要问题、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制度主管部门的意见上报上级决策机构决定。

制度主管部门应当认真研究各方面的意见,形成意见清单,组织原制度拟定单位对制度送审稿进行修改完善。

修改完善后的制度由制度建设主管部门报公司高层,征求高层意见,形成高层意见记录清单,对意见进行研究,组织原制度拟定单位修改完善制度送审稿,形成制度草案和对草案的说明。

制度草案和对草案的说明,由制度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协调制度拟定单位及其它相关部门或者个人进行会审,组织会签,形成书面会审意见,制度拟定单位应根据审核意见对制度草案进行修改完善,直至会审通过。

主要从以下方面对制度草案进行会审:(一)是否与集团管理理念与管理模式一致;(二)是否准确描述专业管理内容;(三)是否与其它专业制度衔接、协调;(四)是否正确处理制度征求的主要意见;(五)需要审核的其他内容。

制度草案和说明由制度主管部门负责人签署,提交制度决策机构或者领导决定。

根据《工会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凡涉及民主管理、职工福利、全员劳动合同、职工奖惩等方面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制度,除履行上述程序外,还需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或者采取其他方式听取职工代表意见。

集团公司制度草案应当由集团公司相应决策机构或者领导分类分级审批。

(一) 基本管理制度提交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批;(二)具体规章(战略、投资及产权除外)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批;(三) 业务管理办法提交分管领导或者总经理办公会审批,特殊情况另行规定;(四)业务实施细则/操作标准由制度拟定部门负责人审批或者提交分管副总审批,特殊情况另行规定;(五) 战略、投资及产权方面具体规章提交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批;二级成员单位制度草案应当由二级成员单位相应决策机构或者领导分类分级审批,可参照集团公司制度审批权限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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