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2021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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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随着互联网的广泛应用和快速发展,互联网视听节目已成为人们获取信息和娱乐的主要方式之一。

为了规范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保障公众利益和社会秩序,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管理规定。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互联网视听节目的监管机构互联网视听节目的监管机构是确保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按规定开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相关规定,互联网视听节目的监管机构由文化、通信等多个部门组成,负责对互联网视听节目的内容、运营和服务进行监管,保障互联网视听节目的正常运营和用户的合法权益。

二、互联网视听节目内容管理互联网视听节目内容是观众获取信息和娱乐的主要渠道之一,因此,对互联网视听节目内容的管理至关重要。

相关部门要求,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提供者在提供节目内容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传播违法违规内容,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不得传播色情、恶俗、暴力等不良信息。

三、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运营管理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运营管理是保障服务质量和用户体验的重要环节。

相关部门要求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提供者保证服务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建立健全用户投诉反馈渠道,并及时处理用户的投诉和意见。

同时,要求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提供者对运营过程进行监测和记录,保障服务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四、互联网视听节目广告管理互联网视听节目广告是一种重要的商业宣传手段,但过度的广告和虚假的宣传会影响观众的观看体验和信任度。

因此,相关部门要求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提供者在广告宣传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发布虚假广告,不得过度干扰用户观看,保障用户权益。

五、互联网视听节目用户权益保护保护用户权益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重要目标之一。

相关部门要求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提供者保护用户的个人隐私,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和泄露用户的个人信息。

同时,规定了用户对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提供者的投诉和维权渠道,确保用户在使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过程中的权益得到保护。

六、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平台管理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平台是用户获取互联网视听节目的重要入口。

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

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

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视听节目服务行为,保护广大观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广播电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视听节目服务是指广播电视及互联网传媒机构提供的电视节目、广播节目以及其他视听娱乐产品的传播服务。

第三条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加强自律,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提供优质的视听节目服务。

第四条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制定服务规范,确保节目内容合法、健康、积极向上。

第五条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应当积极引导社会风尚,推动主旋律、正能量的节目,反对低俗、暴力、淫秽等有害内容。

第六条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应当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严格限制与未成年人有关的节目内容,避免出现不良影响。

第七条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应当加强对广告内容的审核,严禁虚假宣传,维护广告市场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服务内容第八条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应当积极开展各类公益活动,推动社会进步,提供有价值的社会服务。

第九条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应当积极探索创新,在内容形式、节目主题、制作技术上不断突破,提供多样化的节目选择。

第十条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应当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提升节目制作水平,确保节目的专业性和可信度。

第十一条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应当根据受众需求,合理安排节目播出时间,保证受众的合理权益。

第十二条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应当做好用户投诉处理工作,及时回应用户意见和建议,改进服务质量。

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十三条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确保节目服务的规范运行。

第十四条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应当配合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十五条对违反本管理规定的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监管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包括警告、罚款、责令停止传输等。

第十六条对严重违法违规的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监管部门有权采取吊销许可证等措施,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应当配合监管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取证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布日期】2021.04.29•【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号•【施行日期】2021.04.30•【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教育基本制度第三章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第四章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第五章受教育者第六章教育与社会第七章教育投入与条件保障第八章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第九章法律责任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级各类教育,适用本法。

第三条国家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

第四条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对提高人民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创新创造活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决定性意义,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

全社会应当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

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

第五条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六条教育应当坚持立德树人,对受教育者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增强受教育者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全媒体运营师职业技能竞赛题库及答案(751800多选题)

全媒体运营师职业技能竞赛题库及答案(751800多选题)

全媒体运营师职业技能竞赛题库及答案(751-800多选题)751、以下选项属于抖音“FACT经营矩阵”要素的是OA、商家自播B、达人矩阵C、头部大VD、营销活动正确答案:ABCD752、以下选项运用了“点名人群”这个标题技巧的是OA、“一年赚50w,我用了这几个方法JB、“房屋装修的几个坑,你知道多少?”C、“宝妈必须要用的3件带娃好物!”D、“学生党们,今天推荐你们10个平价好物。

”正确答案:CD753、以下哪些选项属于直播成交链路“五维四率”中的“四率”?A、观看点击率B、商品曝光率C、商品点击率D、点击支付率正确答案:ABCD754、以下哪些选项是“短视频运营”岗位的常见工作内容?A、策划短视频内容B、短视频出镜表演C、对短视频在各平台运营数据进行监测及分析D、与品牌方对接,对所招募的商品进行评估、甄别、筛选正确答案:AC755、当一个新账号在创作并发布视频时,想要获得第一波宝贵的流量,可以做的有()A、引导关注B、授权通讯录C、打开同城D、明确账号定位正确答案:ABCD756、以下哪些选项为主播行业的能力要求?A、镜头表现力B、产品介绍力C、互动控场力D、转化成交力正确答案:ABCD757、以下选项运用了“数据直观”这个标题技巧的是OA、“毕业两年,如何从月薪2000到年薪25万JB、“房屋装修的几个坑,你知道多少?”C、“一年赚50w,我用了这几个方法JD、“学生党们,今天推荐你们10个平价好物」正确答案:AC758、抖音手机端短视频数据分析中能直接看到的数据指标有()A、5s完播率B、整体完播率C、作品取关量D、粉丝完播率正确答案:ABCD759、新媒体具有以下哪些特征。

A、传播方式双向化B、接受方式移动化C、传播行为个性化D、营销内容多元化正确答案:ABCD760、下面属于新媒体智能化工具的是()。

A、语音识别系统B、图像识别系统C、自动翻译系统D、虚拟成像系统正确答案:ABCD761、下面属于新媒体营销方式的有()。

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2021年修订)-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令第8号

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2021年修订)-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令第8号

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2021年修订)正文:----------------------------------------------------------------------------------------------------------------------------------------------------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2016年4月25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令第6号公布根据2021年3月23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第二批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秩序,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保护公众和从业机构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是指以电视机、手机等各类固定、移动电子设备为接收终端,通过局域网络及利用互联网架设虚拟专网或者以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为定向传输通道,向公众定向提供广播电视节目等视听节目服务活动,包括以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专网手机电视、互联网电视等形式从事内容提供、集成播控、传输分发等活动。

第三条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负责全国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从事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应当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弘扬正能量。

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应当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提供更多更好的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鼓励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行业组织发挥行业自律、引导、服务功能,鼓励公众监督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

第二章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的设立第五条从事内容提供、集成播控、传输分发等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应当依照本规定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2023年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

2023年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

2023年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____年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视听节目服务行业,保障公众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提供视听节目服务的组织、个人,包括电视台、广播站、网络视听平台等。

第三条视听节目服务应遵循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传播健康、积极向上的内容,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视听节目服务应充分尊重公民的知情权、选择权,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尊重特定人群的特殊需求。

第五条视听节目服务提供者应加强自律管理,建立内部审核机制,严格执行内容审查制度,确保内容合法、合规。

第二章内容审查第六条视听节目服务提供者应对所提供的节目内容进行审查,审查重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内容是否符合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二)内容是否传播健康、正能量的价值观;(三)内容是否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包括知识产权、个人隐私等;(四)内容是否违反公序良俗。

第七条视听节目服务提供者应建立内容审查工作组织,配备专业审查人员,对所提供的节目进行审查。

第八条审查人员应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执行审查工作时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秉公进行,不得滥用职权。

第九条视听节目服务提供者应建立内容审查记录,对每一审查案件进行登记,包括审查时间、结果等信息。

第十条对于未通过内容审查的节目,视听节目服务提供者不得提供或传播,并应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三章广告管理第十一条视听节目服务提供者对广告内容应进行审核,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合法、合规。

第十二条广告不得含有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公序良俗的内容。

第十三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违规内容。

第十四条广告不得有针对未成年人的不良影响,不得宣扬暴力、色情、赌博等不健康的行为。

第十五条视听节目服务提供者应加强对广告投放的管理,不得在重要节目环节过度投放广告。

第十六条对违反广告管理规定的视听节目服务提供者,相关部门应给予批评、警告等处理措施,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备考2023年)江苏省徐州市国家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真题(含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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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2023年)江苏省徐州市国家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真题(含答案) 学校:________ 班级:________ 姓名:________ 考号:________一、单选题(10题)1.下列关于使用家用电器的说法有误的是( )。

A.电热毯在通电时不可折叠,不可经常在固定位置折叠B.可用电吹风长时间吹鞋子等不易散热的物体C.在使用电熨斗等发热电器时如遇停电,不切断电源不能离开D.购买家用电器应购买3C认证或行业认证的家用电器2.根据我国行政立法体制,( )享有行政规章的制定权。

A.国务院直属机构B.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C.国务院办事机构D.国务院3.《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8月24日起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征求意见。

依据《规定》,禁止利用不满( )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

A.八周岁B.十周岁C.十六周岁D.十八周岁4.在Word的编辑状态,选择了一个段落并设置段落的“首行缩进”为2厘米,则()。

A.该段落的首行缩进起始位置据页面的左边距为2厘米B.文档中各段落的首行只由“首行缩进”确定位置C.该段落的首行起始位置距段落的“左缩进”位置的右边2厘米D.该段落的首行起始位置距段落的“左缩进”位置的左边2厘米5.根据我国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我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遭受自然灾害时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B.我国公民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出版自由也被剥夺C.我国公民有信仰宗教与公开传教的自由D.我国公民有任意休息的权利6.截至2017年底,我国铁路营业里程达17万公里,其中()5万公里,铁路电气化率和复线率分别居世界第一和第二位。

A.货运铁路B.高铁C.客运专线D.磁悬浮铁路7.我国自主研发的抗癌药——()获批上市,为转移性结直肠癌患者提供了新的治疗途径。

A.呋喹替尼胶囊B.环氧沙星胶囊C.氧氟沙星胶囊D.左氧沙星胶囊8.超市柜台货物的价格标签所反映的是货币职能的()。

A.流通手段B.贮藏手段C.支付手段D.价值尺度9.“三更半夜”中的“三更”指的是几点?A.21点至23点B.23点至凌晨1点C.凌晨1点至3点10.当前我国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巨大的挑战,各种社会矛盾凸显.体现的哲学道理是( )。

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

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

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视听节目服务的管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境内开展视听节目服务的机构和个人。

第三条视听节目服务是指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介向公众提供视听娱乐服务的活动。

第四条视听节目服务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积极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第二章视听节目服务主体第五条机构和个人开展视听节目服务,应当具备相应的经营许可或注册资质。

第六条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提供者应当遵守网络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安全和网络信息安全。

第七条机构和个人提供的视听节目服务,应当真实准确,不得编造虚假信息,不得散播违法、淫秽、暴力等有害信息。

第八条机构和个人提供的视听节目服务,应当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播放不符合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节目内容。

第九条机构和个人提供的视听节目服务,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得进行抄袭、盗用、复制等违法行为。

第十条机构和个人提供的视听节目服务应当符合公共道德观念,尊重社会伦理和民族习惯。

第三章视听节目服务内容第十一条机构和个人提供的视听节目服务内容,应当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等正确价值观念。

第十二条机构和个人提供的视听节目服务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散播淫秽、色情、恶俗等有害信息。

第十三条机构和个人提供的视听节目服务内容应当尊重受众的知情权、选择权和表达权,不得强制播放、推送某一特定内容。

第十四条机构和个人提供的视听节目服务内容应当注重艺术性、教育性和创新性,不得制造低俗、庸俗、媚俗等不良氛围。

第十五条机构和个人提供的视听节目服务内容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垄断、恶意竞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第四章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第十六条机构和个人提供的视听节目服务,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履行行业管理规定。

第十七条广播、电视视听节目服务应当遵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有关规定,保持广播电视节目的基本稳定和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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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2021修订)【发文字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令第9号【发布部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公布日期】2021.10.08【实施日期】2021.10.0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2019年3月29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令第3号公布根据2021年10月8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第三批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未成年人节目,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未成年人节目的制作、传播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未成年人节目,包括未成年人作为主要参与者或者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接收对象的广播电视节目和网络视听节目。

第三条从事未成年人节目制作、传播活动,应当以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着眼点,以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任务,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坚持创新发展,增强原创能力,自觉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尊重未成年人发展和成长规律,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第四条未成年人节目管理工作应当坚持正确导向,注重保护尊重未成年人的隐私和人格尊严等合法权益,坚持教育保护并重,实行社会共治,防止未成年人节目出现商业化、成人化和过度娱乐化倾向。

第五条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未成年人节目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未成年人节目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组织应当结合行业特点,依法制定未成年人节目行业自律规范,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促进业务交流,维护成员合法权益。

第七条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对在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正面教育、贴近现实生活、创新内容形式、产生良好社会效果等方面表现突出的未成年人节目,以及在未成年人节目制作、传播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第二章节目规范第八条国家支持、鼓励含有下列内容的未成年人节目的制作、传播:(一)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三)引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四)发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树立优良家风;(五)符合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六)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情感,体现人文关怀;(七)反映未成年人健康生活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八)普及自然和社会科学知识;(九)其他符合国家支持、鼓励政策的内容。

第九条未成年人节目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渲染暴力、血腥、恐怖,教唆犯罪或者传授犯罪方法;(二)除健康、科学的性教育之外的涉性话题、画面;(三)肯定、赞许未成年人早恋;(四)诋毁、歪曲或者以不当方式表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五)歪曲民族历史或者民族历史人物,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六)宣扬、美化、崇拜曾经对我国发动侵略战争和实施殖民统治的国家、事件、人物;(七)宣扬邪教、迷信或者消极颓废的思想观念;(八)宣扬或者肯定不良的家庭观、婚恋观、利益观;(九)过分强调或者过度表现财富、家庭背景、社会地位;(十)介绍或者展示自杀、自残和其他易被未成年人模仿的危险行为及游戏项目等;(十一)表现吸毒、滥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其他违禁药物;(十二)表现吸烟、售烟和酗酒;(十三)表现违反社会公共道德、扰乱社会秩序等不良举止行为;(十四)渲染帮会、黑社会组织的各类仪式;(十五)宣传、介绍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游戏;(十六)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以科普、教育、警示为目的,制作、传播的节目中确有必要出现上述内容的,应当根据节目内容采取明显图像或者声音等方式予以提示,在显著位置设置明确提醒,并对相应画面、声音进行技术处理,避免过分展示。

第十条不得制作、传播利用未成年人或者未成年人角色进行商业宣传的非广告类节目。

制作、传播未成年人参与的歌唱类选拔节目、真人秀节目、访谈脱口秀节目应当符合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的要求。

第十一条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节目制作机构应当根据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状况,制作、传播相应的未成年人节目,并采取明显图像或者声音等方式予以提示。

第十二条邀请未成年人参与节目制作,应当事先经其法定监护人同意。

不得以恐吓、诱骗或者收买等方式迫使、引诱未成年人参与节目制作。

制作未成年人节目应当保障参与制作的未成年人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充足的学习和休息时间。

第十三条未成年人节目制作过程中,不得泄露或者质问、引诱未成年人泄露个人及其近亲属的隐私信息,不得要求未成年人表达超过其判断能力的观点。

对确需报道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不得披露犯罪案件中未成年人当事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等个人信息,以及可能推断出未成年人当事人身份的资料。

对于不可避免含有上述内容的画面和声音,应当采取技术处理,达到不可识别的标准。

第十四条邀请未成年人参与节目制作,其服饰、表演应当符合未成年人年龄特征和时代特点,不得诱导未成年人谈论名利、情爱等话题。

未成年人节目不得宣扬童星效应或者包装、炒作明星子女。

第十五条未成年人节目应当严格控制设置竞赛排名,不得设置过高物质奖励,不得诱导未成年人现场拉票或者询问未成年人失败退出的感受。

情感故事类、矛盾调解类等节目应当尊重和保护未成年人情感,不得就家庭矛盾纠纷采访未成年人,不得要求未成年人参与节目录制和现场调解,避免未成年人亲眼目睹家庭矛盾冲突和情感纠纷。

未成年人节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对未成年人进行品行、道德方面的测试,放大不良现象和非理性情绪。

第十六条未成年人节目的主持人应当依法取得职业资格,言行妆容不得引起未成年人心理不适,并在节目中切实履行引导把控职责。

未成年人节目设置嘉宾,应当按照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的规定,将道德品行作为首要标准,严格遴选、加强培训,不得选用因丑闻劣迹、违法犯罪等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人员,并提高基层群众作为节目嘉宾的比重。

第十七条国产原创未成年人节目应当积极体现中华文化元素,使用外国的人名、地名、服装、形象、背景等应当符合剧情需要。

未成年人节目中的用语用字应当符合有关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规定。

第十八条未成年人节目前后播出广告或者播出过程中插播广告,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未成年人专门频率、频道、专区、链接、页面不得播出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酒类、美容广告、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游戏广告,以及其他不适宜未成年人观看的广告,其他未成年人节目前后不得播出上述广告;(二)针对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不得含有劝诱其要求家长购买广告商品或者服务、可能引发其模仿不安全行为的内容;(三)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四)未成年人广播电视节目每小时播放广告不得超过12分钟;(五)未成年人网络视听节目播出或者暂停播出过程中,不得插播、展示广告,内容切换过程中的广告时长不得超过30秒。

第三章传播规范第十九条未成年人专门频率、频道应当通过自制、外购、节目交流等多种方式,提高制作、播出未成年人节目的能力,提升节目质量和频率、频道专业化水平,满足未成年人收听收看需求。

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应当以显著方式在显著位置对所传播的未成年人节目建立专区,专门播放适宜未成年人收听收看的节目。

未成年人专门频率频道、网络专区不得播出未成年人不宜收听收看的节目。

第二十条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对所播出的录播或者用户上传的未成年人节目,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播前审查义务;对直播节目,应当采取直播延时、备用节目替换等必要的技术手段,确保所播出的未成年人节目中不得含有本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禁止内容。

第二十一条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应当建立未成年人保护专员制度,安排具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或者教育背景的人员专门负责未成年人节目、广告的播前审查,并对不适合未成年人收听收看的节目、广告提出调整播出时段或者暂缓播出的建议,暂缓播出的建议由有关节目审查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后实施。

第二十二条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在未成年人节目播出过程中,应当至少每隔30分钟在显著位置发送易于辨认的休息提示信息。

第二十三条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在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每日8:00至23:00,以及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之外时间每日15:00至22:00,播出的节目应当适宜所有人群收听收看。

未成年人专门频率频道全天播出未成年人节目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的要求,在每日17:00-22:00之间应当播出国产动画片或者其他未成年人节目,不得播出影视剧以及引进节目,确需在这一时段播出优秀未成年人影视剧的,应当符合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的要求。

未成年人专门频率频道、网络专区每日播出或者可供点播的国产动画片和引进动画片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网络用户上传含有未成年人形象、信息的节目且未经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同意的,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有权通知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接到通知并确认其身份后应当及时采取相关措施。

第二十五条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应当对网络用户上传的未成年人节目建立公众监督举报制度。

在接到公众书面举报后经审查发现节目含有本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禁止内容或者属于第十条第一款禁止节目类型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应当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第二十六条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应当建立由未成年人保护专家、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的未成年人节目评估委员会,定期对未成年人节目、广告进行播前、播中、播后评估。

必要时,可以邀请未成年人参加评估。

评估意见应当作为节目继续播出或者调整的重要依据,有关节目审查部门应当对是否采纳评估意见作出书面说明。

第二十七条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应当建立未成年人节目社会评价制度,并以适当方式及时公布所评价节目的改进情况。

第二十八条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应当就未成年人保护情况每年度向当地人民政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提交书面年度报告。

评估委员会工作情况、未成年人保护专员履职情况和社会评价情况应当作为年度报告的重要内容。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二十九条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未成年人节目监听监看制度,运用日常监听监看、专项检查、实地抽查等方式,加强对未成年人节目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应当设立未成年人节目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举报违反本规定的未成年人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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