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教学工作制度
学校师生书法制度

书法作为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和教育意义。
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高师生书法素养,我校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标1. 提高师生对书法艺术的认知和欣赏能力。
2. 培养师生良好的书写习惯,提升书写水平。
3. 增强师生团结协作精神,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三、制度内容1. 书法课程设置(1)小学阶段:每周开设一节书法课,课程内容以基本笔画、汉字结构、书法欣赏为主。
(2)初中阶段:每周开设一节书法课,课程内容在小学基础上,增加书法技法和作品欣赏。
(3)高中阶段:每周开设一节书法课,课程内容在初中基础上,增加书法创作、书法理论等。
2. 书法比赛活动(1)校级书法比赛:每学期举办一次校级书法比赛,分为学生组和教师组,内容涵盖硬笔书法、毛笔书法等。
(2)市级书法比赛:选拔优秀学生参加市级书法比赛,展示我校师生书法风采。
3. 书法社团建设(1)成立书法社团,选拔热爱书法的师生加入,定期组织书法培训和交流活动。
(2)邀请书法名家举办讲座,提高师生书法水平。
4. 书法教育评价(1)将书法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鼓励学生积极参与书法活动。
(2)对在书法比赛中获奖的师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1.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成立学校书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书法教育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2. 加大投入,完善设施。
学校要为书法教育提供必要的场地、设备、教材等。
3. 强化培训,提升师资。
定期组织教师参加书法培训,提高教师书法教学水平。
4. 营造氛围,广泛宣传。
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等渠道,宣传书法教育的重要性,营造浓厚的书法氛围。
五、制度保障1. 定期检查,确保落实。
学校将定期对书法教育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 奖惩分明,激励先进。
对在书法教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
通过实施本制度,我校师生将逐步提高书法素养,为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贡献力量。
书法教学规章制度范本

书法教学规章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书法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学生良好的书法素养,根据我国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书法教学活动的组织与管理,包括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评价等方面。
第三条书法教学应坚持以下原则:1. 立足传统,注重创新。
传承和弘扬我国书法艺术,培养学生热爱祖国传统文化的感情。
2. 因材施教,分类指导。
针对不同学生的书法基础和兴趣,采取个性化的教学方法。
3. 注重实践,提高能力。
通过大量的书法练习,提高学生的书法技能和创作水平。
4. 寓教于乐,激发兴趣。
注重书法教学的趣味性,激发学生学习书法的兴趣和热情。
二、课程设置与教学内容第四条书法课程设置应遵循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的原则,分为基础课程和提高课程两个层次。
1. 基础课程:主要包括书法基础知识、硬笔书法、软笔书法等,重点培养学生基本的书法技能。
2. 提高课程:主要包括书法创作、书法理论、名帖鉴赏等,提高学生的书法艺术素养。
第五条教学内容应涵盖书法的基本技法、名帖欣赏、书法史等方面的知识。
1. 基本技法:包括笔画、结构、章法等方面的训练。
2. 名帖欣赏:引导学生欣赏历代名家的书法作品,分析其艺术特点。
3. 书法史:介绍我国书法艺术的发展历程,培养学生对书法艺术的热爱。
三、教学方法与教学评价第六条教学方法应灵活多样,结合讲解、示范、练习、讨论等方式进行。
1. 讲解:教师对书法技法、名帖特点等进行详细讲解。
2. 示范:教师现场演示书法技法,学生跟随练习。
3. 练习:学生通过大量练习,提高书法技能。
4. 讨论:学生之间交流学习心得,共同提高。
第七条教学评价应注重过程与结果相结合,全面评价学生的书法水平。
1. 过程评价:关注学生在课堂练习中的表现,及时给予指导和鼓励。
2. 结果评价:定期进行书法比赛、展览等活动,评价学生的书法作品。
四、教师与学生第八条教师应具备较强的书法功底和教学能力,热爱教育事业,关心学生成长。
书法课工作制度

书法课工作制度一、总则书法是我国传统的艺术瑰宝,书法教育对于培养学生的审美情趣、弘扬民族文化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书法课程的顺利进行,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教学目标1. 培养学生对书法艺术的热爱,提高审美鉴赏能力。
2. 使学生掌握书法基本技法,能够独立书写规范的硬笔和毛笔字。
3. 弘扬民族文化,传承书法艺术,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三、教学内容1. 书法基础知识:书法的历史、书体特点、书写工具及材料。
2. 基本笔画:横、竖、撇、捺、折等。
3. 字体结构:部首、间架、重心等。
4. 书法作品欣赏:历代名帖、现代书法家的作品。
5. 硬笔和毛笔字的书写技巧。
四、教学安排1. 课程设置:每周一节书法课,共计36课时。
2. 教学方式:讲解、示范、练习、辅导相结合。
3. 教学评价: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作品展示。
五、教师职责1. 认真备课,钻研教材,明确教学目标。
2. 注重教学方法,善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3. 规范板书,示范书写,提高学生的书写水平。
4. 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5. 组织学生参加各类书法比赛和活动,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六、学生要求1. 按时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课堂讨论。
2. 爱护书法工具和材料,保持教室整洁。
3. 认真完成作业,注重书写质量。
4. 积极参加书法比赛和活动,展示自己的才华。
七、教学评价1. 课堂评价:观察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如态度、参与度、书写姿势等。
2. 作业评价:检查学生作业的完成情况,关注书写质量、进度等。
3. 作品评价:对学生的书法作品进行评价,注重字迹、结构、布局等方面。
4. 学生反馈:听取学生对书法课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教学方法。
八、课程总结本课程结束后,教师应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总结,对优秀学生进行表彰,对存在问题进行改进。
同时,鼓励学生继续练习书法,提高自己的书写水平。
九、附则本工作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学校书法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提高学生审美情趣和书法素养,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促进学校书法教育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目标1. 提高学生书法艺术水平,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和创造力。
2. 增强学生的文化自信,传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3. 培养学生严谨治学、勤奋刻苦的优良品质。
4. 建立健全学校书法教育体系,形成良好的书法教育氛围。
三、组织机构1. 学校成立书法教育领导小组,负责学校书法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2. 各年级设立书法教育负责人,负责本年级书法教育工作的具体实施。
3. 学校设立书法社团,组织开展各类书法活动。
四、课程设置1. 书法课程纳入学校课程体系,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接受书法教育。
2. 书法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为书法基础课程,选修课为书法提高课程。
3. 书法课程的教学内容应包括书法理论、书法技法、书法欣赏等。
五、教学要求1. 书法教师应具备良好的书法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热爱书法教育事业。
2. 书法教师应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制定合理的教学计划,确保教学质量。
3. 书法教学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兴趣,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
4. 书法教学应注重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提高学生的书法水平。
六、考核评价1. 学校设立书法考核评价制度,定期对学生的书法作品进行评价。
2. 书法考核评价内容包括书法技法、书法作品、书法态度等方面。
3. 书法考核评价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七、活动组织1. 学校定期举办书法比赛、展览等活动,为学生提供展示才华的平台。
2. 学校鼓励学生参加书法社团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
3. 学校加强与校外书法机构的合作,邀请书法家来校讲学、交流。
八、经费保障1. 学校设立书法教育专项经费,用于书法课程、师资培训、活动组织等。
2. 学校鼓励社会力量捐赠,支持书法教育事业发展。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书法教育领导小组所有。
教室书法规章制度范本

教室书法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教室书法活动,促进学生书法水平的提高,提升全校师生的书法修养,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校各级各类教室的书法活动。
第三条:学校将每周安排一定时间进行书法课,学生在此时间内需全神贯注、认真作画,不得私自调侃、嬉笑。
教师有权对违反规定者进行处罚。
第四条:学校为每位学生配备书法工具,学生需妥善保管,不得私自拆卸或转借他人使用。
如有遗失需及时补齐或赔偿。
第五条:学生书法活动要珍惜纸张,在用过之后将其整理妥当,不能乱丢乱放。
如有浪费纸张者,需进行相应处理。
第六条:学生书法活动应遵守文明礼貌,不得有辱师长、损害其他同学的行为。
否则需接受相应处罚。
第七条:学校将定期组织书法比赛,学生参加比赛需提前报名,不得擅自退出。
获奖者将获得奖励,并有机会代表学校参加相关比赛。
第八条:学生书法活动严禁涂鸦、乱画,否则将受到严厉处罚。
学生必须爱护教室书法工具和环境,做到KEEP CLEAN。
第二章学生权利和义务第九条:学生有权参加学校组织的书法活动,并提高书法水平。
第十条:学生有义务尊重师长,遵守书法活动规则,努力提高书法技能。
第十一条:学生有义务爱护书法工具和环境,不得随意损坏。
第十二条:学生有义务保持书法课的秩序和安静,不得打扰他人。
第十三条:学生在书法活动中注意互相帮助、互相学习,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
第三章教师权利和义务第十四条:教师有权对学生进行书法教学、指导和管理,维护书法教学秩序。
第十五条:教师有权对学生进行书法技能的考核和评价,提出合理建议。
第十六条:教师有义务为学生提供良好的书法教学环境和教学资源。
第十七条:教师有义务进行书法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书法观念和价值观。
第十八条:教师有义务提高自身书法水平,不断学习、钻研,为学生树立榜样。
第四章处罚措施第十九条:对违反规定的学生,可以采取口头警告、书面批评、停止书法活动等措施。
第二十条:对严重违规的学生,可以采取扣分、留校察看、通报家长等措施。
学校书法规范制度

一、总则为了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提高学生书法素养,培养学生审美情趣,我校特制定本书法规范制度。
二、书法教育目标1. 培养学生热爱书法艺术,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
2. 提高学生书法技能,使其具备一定的书法审美能力。
3. 增强学生文化自信,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
三、书法课程设置1. 书法课程纳入学校课程体系,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均开设书法课程。
2. 书法课程每周一节,小学阶段以基本笔画、偏旁部首、间架结构等基础知识为主;初中、高中阶段以楷书、行书、隶书等书法艺术为主。
3. 鼓励学生参加书法兴趣小组,进行书法创作和实践。
四、书法教学要求1. 教师应具备一定的书法素养和教学能力,熟练掌握书法教学方法和技巧。
2. 教师应注重培养学生书法兴趣,激发学生书法潜能。
3. 教师应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合理制定教学计划,注重个性化教学。
4. 教师应定期检查学生书法作业,及时给予指导和反馈。
五、书法考核与评价1. 学校设立书法考核制度,每学期对学生的书法作品进行考核。
2. 书法考核内容包括:基本笔画、偏旁部首、间架结构、书法作品等。
3. 书法考核成绩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4. 对在书法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书法设施与场地1. 学校应配备书法教室、书法工具等设施,为学生提供良好的书法学习环境。
2. 学校应定期组织书法展览、比赛等活动,为学生提供展示才华的平台。
七、书法活动与交流1. 学校定期举办书法展览、比赛等活动,邀请书法名家进行讲座和示范。
2. 鼓励学生参加书法社团、书法兴趣小组等活动,提高书法技能。
3. 学校与书法协会、书法培训机构等建立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3. 学校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共同推进书法教育的开展。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我校将进一步加强书法教育,培养学生书法素养,为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贡献力量。
学校书法课堂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书法课堂的管理,提高书法教学质量和学生书法水平,培养学生良好的书法习惯和审美情趣,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目标1. 提高书法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的书法技能和审美能力。
2. 增强学生的文化自信,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3. 培养学生严谨的学习态度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组织机构1. 成立学校书法教育领导小组,负责书法课堂的全面管理工作。
2. 设立书法教师团队,负责书法教学和课堂管理。
3. 各班级设立书法课代表,协助教师进行课堂管理。
四、课程安排1. 书法课程纳入学校课程体系,每周安排一节书法课。
2. 书法课程可根据学生年级、兴趣和特长进行分组教学。
3. 书法课程内容涵盖书法基础知识、书法技法、书法欣赏等。
五、教学要求1. 教师应具备一定的书法素养和教学能力,熟悉书法教学大纲和教材。
2. 教师应遵循教学原则,注重启发式教学,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3. 教师应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使每位学生都能在书法学习中取得进步。
4. 教师应注重课堂纪律,确保教学秩序井然。
六、课堂管理1. 学生上课前应准备好笔墨纸砚等书法用品,并保持桌面整洁。
2. 学生上课应准时到教室,不得迟到、早退。
3. 学生上课期间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交头接耳。
4. 学生应尊重教师,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课堂活动。
5. 学生应爱护书法用品,不得随意丢弃、损坏。
6. 学生应遵守课堂纪律,如有违反,教师可给予适当批评教育。
七、考核评价1. 书法课程成绩采用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相结合的方式。
2. 平时成绩包括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等。
3. 期末考试采用书法作品展示、书法知识问答等形式。
4. 书法成绩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八、奖励与处罚1. 对在书法学习中表现优秀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教师可给予警告、记过等处罚。
3. 对严重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学校将视情况给予相应处分。
九、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书法教育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硬笔书法教学制度范本

硬笔书法教学制度范本一、总则硬笔书法教学制度是以提高学生硬笔书法技能,培养学生良好书写习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目的的教学规范。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硬笔书法教学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二、教学目标1. 使学生掌握硬笔书法的基本技巧,提高硬笔书法水平。
2. 培养学生认真、规范的书写姿势和良好的书写习惯。
3. 引导学生体验书法艺术的美感,增强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感。
三、教学内容1. 硬笔书法基本笔画的学习与练习。
2. 常用汉字的硬笔书法书写。
3. 硬笔书法作品的欣赏与分析。
4. 硬笔书法创作技巧的指导。
四、教学安排1. 课时安排:每周一节硬笔书法课,共计36课时。
2. 教学方式:采用集体授课与个别辅导相结合的方式。
3. 教学过程:(1) 课堂讲解:讲解硬笔书法的基本技巧、笔画顺序等。
(2) 课堂练习: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进行硬笔书法练习。
(3) 作业布置:布置适量的硬笔书法作业,巩固所学知识。
(4) 作品展示:定期举办硬笔书法作品展示活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五、教学要求1. 教师要求:(1) 教师应具备较强的硬笔书法功底和教学能力。
(2) 教师要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
(3) 教师要注重教学方法的创新,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2. 学生要求:(1) 学生要按时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课堂活动。
(2) 学生要注重课下练习,保证作业质量。
(3) 学生要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保持书写姿势的正确。
六、教学评价1. 过程评价:关注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态度、行为、进步等情况。
2. 成果评价:定期对学生的硬笔书法作品进行评价,表彰优秀学生。
3. 综合评价:结合学生的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作品评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七、教学保障1. 学校要为硬笔书法教学提供必要的场地、设施和器材。
2. 学校要加强对硬笔书法教师的专业培训和业务指导。
3. 学校要定期组织硬笔书法比赛和展览活动,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八、教学反馈与改进1. 教师要定期收集学生和家长的反馈意见,改进教学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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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教学工作制度
武穴市梅川镇小学
2012.9.15
书法教学工作小组职责
学校成立书法教学工作小组,由校长任组长、主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教导处及全体语文教师为成员,负责写字教学的组织、管理和考评。
1、负责每节书法课教学情况检查、督导;每月评选习字小标兵;每学期组织教师、学生写字竞赛各一次;规范习字档案建设;每学期分两次对教师教案和学生作业的书写情况进行考核。
2、负责每周布置教师粉笔字练习任务,记录每天粉笔字展示情况;每周五收发教师钢笔字习字纸,记录教师钢笔字训练情况;每节书法课的轻音乐播放;“校级书法小标兵”和师生优秀习字作品橱窗展示,每两周更换一期。
3、负责日常对教师粉笔字、钢笔字的点评和指导。
4、负责组织教师参加书法培训学习。
教师粉笔字展示制度
1、全体任课教师分成八个书法小组,各组设组长一人,负责指导、帮扶本组成员写好粉笔字。
2、每天早晨8:00-8:30为教师粉笔字展示时间,根据安排到指定位置书写粉笔字。
3、粉笔字书写内容由教导处统一指定,并印发楷体字样,教师不得另选其它内容书写。
4、一律用正楷字体书写,做到规范、端正、整洁。
5、凡无故不参加展示活动或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书写任务的教师,学校将通报批评并扣除相应积分。
教师钢笔字习字制度
1、教师每周完成一件钢笔字习字作品,教研组长收齐后于每周五上午放学前交到教导处,过期不予受理。
2、教师钢笔字书写内容由各教研组长确定,每周一主题。
3、教导处统一印发习字用纸,教师用正楷字体认真书写,做到规范、端正、整洁。
4、每周评选出优秀习字作品在学校橱窗内展示。
5、凡不能按时上交或不按正楷字体书写的教师,将被扣除相应分值。
书法制度
1、设每天下午第一节(20分钟)短课为书法天地时间,书法天地课由各班语文教师担任教学任务,数学教师帮扶指导“双姿”,学生在各班教室内练习写字,教导处负责播放轻音乐,创设轻松、愉快写字氛围。
2、低年级书法教学以语文教材课后生字为标准字,每节课练习不得超过五个字,求精不求多。
3、书法课上课程序:观察→分析→讲解→练习。
教师深入学生当中相机指导,纠正典型错误,帮助学生找出规律。
4、低年级学生重点培养“双姿”习惯养成,中高年级重点指导毛笔基本笔画、间架结构以及书写的格式布局美观等
5、未经教导处批准任何人不得占用写字时间。
6、书法课结束时,教师给学生布置一篇家庭习字作业,联系家长督促完成。
教师书法学习制度
1、书法学习由教导处统一组织,全体任课教师都要参加,不断提高教师书写和理论水平。
2、教师书法集体学习按语文、数学、综合、英语分八个组分别进行,每两周组织一次;教研组学习每周进行,内容时间由组长定;教师个人每天练字学习,相互取长补短。
3、全校集体学习时,各教研组长负责通知组织本组成员参加,教导处负责点名和学习内容安排。
4、因故不能参加学习应事先向教导处申请,再另择时间学习,教师不得无故缺席。
学生“书法小标兵”评选办法
1、学生习字从“双姿”(坐姿、手姿)、习字作品和各科作业书写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分别评选出班级、校级习字小标兵。
2、班级书法小标兵每两周评选一次。
每次评选不得超过5人,在班内展示标兵照片和优秀习字作品。
3、校级书法小标兵由各班语文教师推荐,每次推荐2名,教导处统一组织测评,每月评选一次,每次每个年级5名,颁发证书。
在校园橱窗展示标兵照片和优秀习字作品。
4、无论校级、班级“书法小标兵”,如出现明显的习字水平下降或作业潦草,书写不规范,写字姿势不能保持端正等现象,一经核实,取消标兵称号。
教师习字考评办法
1、教师习字从平时训练、竞赛活动和教案书写三方面进行考核,实行百分制量化积分,其中平时训练占50%,粉笔字、钢笔字竞赛成绩各占20%,教案书写占10%。
2、教师每周上交一篇钢笔字,每少一篇扣1分;每天写好一行粉笔字,每少一次扣0.3分。
3、参加学校组织的粉笔字、钢笔字竞赛,一等奖占30%得20分,二等奖占30%得18分,三等奖占40%得16分,不参加不得分。
4、每学期末统一检查教案书写情况,将全体教师教案按书写质量分成三等,一等占30%的10分,二等占30%得9分,三等占40%得8分。
5、经学校申报参加县级以上书法竞赛,取得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
6、教师习字成绩,按比例计入教师业绩考核积分。